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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操作规程9(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6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9

第1篇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9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九)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

第2篇 塔吊操作规程十不吊规定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者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看不清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内不准吊;

信号指挥不清不准吊;

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埋在地上物不准吊;

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现场光线不明不准吊;

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天气恶劣,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一、斜吊不吊

二、超载不吊

三、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四、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五、吊物上站人不吊

六、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七、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八、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九、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十、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

2、信号不清不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吊;

4、吊物上站人不吊;

5、埋在地下物不吊;

6、斜拉斜牵物不吊;

7、散物捆绑不考不吊;

8、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吊;

9、零碎物无容器不吊;

10、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吊。

第3篇 塔吊司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无听力障碍。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构造,按塔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

3、塔吊必须有灵敏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须具备有效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驾驶室升降限位器等,上升爬梯应有护圈。

4、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5、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6、多台塔吊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

7、塔吊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8、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起吊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规定。

9、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

10、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1、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2、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夹轨钳,切断电源;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13、自升式塔吊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14、塔吊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15、塔吊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塔吊。

第4篇 塔吊安装调度工安全操作规程

1、掌握空中作业的常识,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工作严禁喝酒及打闹开玩笑。

3、不准穿硬底及带后跟的高跟鞋,一律穿软底胶鞋。

4、操作者必须戴安全帽及系安全带,对应使用的工具,物品必须装在工具袋中挂在架上或背在身上,工具使用后端应系安全绳,以免掉落伤人。

5、地面辅助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与安装垂直坠落区域保持一定距离,并随时注意空中情况,以免出现砸伤事故。

6、安装人员在作业时应及时将安装件的质量情况及时报告给现场负责人,以防因焊件变形及材质脆裂出现安全事故。

7、塔机试车人员必须遵守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并熟悉设备性能,经考核后方允许操作。

8、试车时,在规定范围内严格按试车大纲的规定进行,不得拖带重物,冬季试重时应将试重物先移动后起吊。

9、全高度起升时要密切注视起升高度,以防限制器失灵造成事故发生。

10、全程变幅要注意行程端点,限制器未整定前不能操作。

11、每运转20小时,检查绳索、螺栓、销轴等紧固联接件的状态,消除安装隐患。

12、做好安装试车记录。

第5篇 塔吊安装及安全操作规程

(1)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 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吨/平方米、重型塔为12~16吨/平方米。

(3)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 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 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 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 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 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 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度。

(21)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 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 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毫米,4倍率时为700毫米;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毫米。4倍率时为400毫米,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米处。

第6篇 塔吊操作的规程介绍

一、塔吊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准挂牌使用。

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严禁操作人员酒后作业。

四、塔吊作业必须有专职操作工和地面指挥员,操作人员在得到明确的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作业,开机前必须鸣笛示意。

五、塔吊必须在生产厂客规定的起重作业性能范围内作业,严禁超负荷运行。

六、塔吊严禁斜吊,严禁起吊不明重量的大件物品,严禁起吊埋入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的物品。

七、吊物上站人不准吊,严禁高空坠物。

八、有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九、起吊物品必须捆扎牢靠,严禁起吊松散、零乱的物品,雨天作业应先试吊,证明制动系统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十、操作人员起吊前须检查各限制器,需调整时要及时调整,严禁使用缺少安全装置的塔吊。回转、变幅、起升、行走机构要及时添加润滑油。

十一、起重机工作时,风速应低于6级,遇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行走式塔吊还应夹好夹轨器。

十二、塔吊晚间作业,除塔吊本身照明外,工地现场也应保证良好的照明,否则严禁作业。

十三、塔吊作业完毕,吊钩上严禁挂物,吊臂转到顺风方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至最高位置,小车停在起臂中部,依次切断所有电源,只留塔帽和起重臂障碍红灯示警,锁好司机室方可离机。

十四、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棉纱等易燃品。

第7篇 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垂直运输机械(塔吊等),拆装作业人员,吊车司机,指挥人员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机械构造和工作性能,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保养规程。

3、司机严禁酒后上岗和违章作业,坚持“十不吊”原则。

4、司机与指挥人员应相互配合,所发信号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无误。

5、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下停留和行走。

6、对吊装用的钢丝绳套,卡环要认真检查,严格按更新标准及时更新。

7、对各种连接螺栓,销轴要认真检查,发现损坏或疲劳裂纹的及时更新。

8、随时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线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且“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所有电机必须与机体作保护接零。

9、吊车周围必须有设备验收牌,操作规程牌,“十不吊”牌,及安全警示标志。

10、随时检查吊车“四限位”、吊钩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卷扬机钢丝绳设钢丝绳防脱槽装置,上人爬梯护栏、塔帽防护栏安装是否齐全。

11、吊车必须设避雷装置,吊车底部需用扁铁或角钢作断节卡形式的避雷引下线接地,且用紧固螺丝压牢。

12、吊车底部必须做好排水,不得有积水现象。

13、夜间施工时,照明设施齐全、良好,吊车臂前端必须设红灯警示。

14、塔机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防碰撞措施规定。雾、雨、雪及风速六级以上严禁作业。

15、停机作业后,关闭操作棚门窗,吊钩升高至限位最高点。使吊臂按顺风方向停放。

16、作业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吊车开关箱必须做防雨、防砸护棚。

17、吊车拆装人员,司机在吊臂前后检修必须系好安全带且有牢固的挂钩设施,并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

18、吊车安装后,机体上不得留有竹排等杂物,任何情况下,不得与机体连接或与机体搭设卸料台。

19、铆固拉墙件应牢固可靠,焊口均匀。

20、塔吊司机、机械维修工上下塔机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将保险挂钩挂在爬梯设好的保险绳上。

21、塔吊必须设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22、塔吊的直塔身内、前臂及塔帽上人爬梯护圈内必须设置易于操作检修挂安全带用的安全绳杆。

第8篇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2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2、作业是,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放触电措施。

3、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4、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米。

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风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6、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作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第9篇 塔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司机、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塔吊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和保养规程,严禁超负荷起吊。

2、司机、指挥人员、起重工,在起吊前必须统一信号,方可起吊。

3、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若有不明确或有险情时,司机有权拒绝起吊。

4、司机得到指挥信号时,先鸣笛或响铃,通知周围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操作。被吊重物旋转范围内的下方,严禁有人作业、行走和站立。

5、司机操作中,必须聚精会神,不准与他人笑谈,不准吸烟,驾驶室内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6、工作前要检查各部位必须灵敏可靠,经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准作业。严禁带病运转或运转中保养检修。

7、司机停止作业离开驾驶室时,各控制器放到零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加锁。

第10篇 工贸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 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 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 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 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 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 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8〉现场光 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 吊。〔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 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 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5、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6、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7、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9、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20、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四)塔吊作业后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如若塔机是行走式塔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夹轨器。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

第11篇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技术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技术交底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规范

1、起重机和行动应该有足够的工作空间,提升繁荣和兴衰无障碍物阻挡的回转半径,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2、指标的变幅起重机,力矩限制,以及各种旅游限位开关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充分完整,灵敏,可靠,是不是免费的调整和拆除。限制装置所禁止的运作机构,以代替停车。

3、操作必须在现场的工作环境,道路交通,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筑物,如体重和分配全面了解有关情况。

4、起重机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的命令,操作者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混淆或错误的信号,操作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事故造成的失败的指挥系统,应负责指挥。

5、手术室远离地面,面临困难的命令,他们可以设置高,地面两个指挥军官,或引入有效的指挥联络。

6、强风或大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暂停操作。

7、起重作业,所占的比重可能不会有工作人员留在下面或使用。禁止人员被解除起重机机。

8、严禁使用起重机吊重机倾斜,铺设地下电缆,并取消或凝结的重物在地面上,混凝土结构在施工现场或模板,必须在解除宽松,起重机,必须提供解除业绩的行动,不得超载和解除不明物体重量。

9、起重重物应是顺利和固体带不得堆放或悬挂重物分散的对象。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钢丝绳葫芦或解除后,固体带。绑扎钢丝绳和对象不得小于30度角。

10、取消满负荷或接近全部产能提升重物时首先应该是20-50公分从地面到检查:稳定的起重机,制动器的可靠性,顺利重量,并带该公司。

11、起重机,以提高和降落速度的统一,严格禁止和缓慢然后快速然后突然刹车。关于平稳旋转行动。来到一个完全停止之前不采取任何行动时,可向扭转。

12、起重机钢丝绳使用的制造技术应该被用来作为依据的证明文件,如无证资格进行测试,然后才能使用。应连接钢丝绳卷筒坚实,整齐地排列不扭结,变形,可能没有所有绳接头。

13、下班后,起重臂的风向,并远离臂钩高达2-3米的最高排名的机构。

塔机的安全运行技术交底1

1、起重机司机和信号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资格和认证。

2、司机应熟悉起重机和详细说明的力学性能,以符合规范。

3、司机是一个明确的信号,指挥人员开始之前的行动中,行动明玲表示之前,如发现明确的信号,不自由运作。

4、应该有两个起重机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和其他车手在地面监护,以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钢丝绳索具,钢丝绳张力吊钩,经营者应立即暂停沉重,而且它不能袖手旁观底部的繁荣,以防止重物下降,炸伤繁荣崩溃。

6、取消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土地禁止手臂或两个动作在同一时间。

7、没有解除重物自由落体的应用。

塔机的安全运行技术交底2

1、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司机应熟悉塔吊机械性能和说明书,遵守说明书中的要求。

3、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的信号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4、塔吊每班应有二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司机地面监护,防止发生意外。

5、当挂好钢丝绳索具,起升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的下方,防止重物坠落、臂杆塌落伤人。

6、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7、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8、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运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9、禁止做快速回转,防止回转过快造成物件就位困难和重物离心力过大发生危险。

10、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第12篇 塔吊司机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2.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3.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7.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8.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固后方可起吊。

10.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13.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4.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6.起重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7.自升塔式起重机操作还应遵守下列安全规程:(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口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3)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4)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5)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6)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7)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18.履带塔式起重机操作还应遵守下列安全规程:(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起重机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坚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3)严禁带负荷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急转弯及旋转上体,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好。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9(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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