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8、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础夯实后,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绳。
9、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10、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1、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2、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13、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拨掉或打弯。雷雨时停止架线操作。
14、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15、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16、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9、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20、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1、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22、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3、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5、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斤)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
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27、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
28、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29、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第2篇 内线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内线电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2条必须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急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中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并具有电气防、灭火知识。
第3条必须遵守各种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作好检修和维护工作。
第4条内线电工必须了解工作辖区内供电系统运行状况,熟悉设备性能,并有维修及故障处理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5条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及工作中使用的其他用具。
第6条穿工作服、绝缘鞋、携带验电器和绝缘用具。工作服要扎紧袖口。
三、作业
第7条使用起重工具时,应先检查所使用器具的强度是否符合要求。起重工具应牢固可靠。
第8条检查、检修、安装、移动机电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否则指定专项措施。
第9条变压器吊芯或机抽转子检修时,必须防止碰撞线圈和损坏绝缘。变压器、电机更换线圈时,应在拆开后绘出草图,并记下一切数据,作为绕制新线圈的依据。
第10条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序号和标记。
第11条检修防爆电气设备时,要保护好防爆面,对失爆或不合格的防爆面要按规程要求进行修理。
第12条设备检修前、后均需测试绝缘电阻,受潮或绝缘电阻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设备均应进行干燥处理。
第13条设备检修后都要进行检查、实验,合格后填写检修实验记录。
第14条电器维修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工作。操作高压时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第15条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应遵循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2、在由变电站(所)配出线路的各机房、车房内进行停送点工作时,应事先与变电站(所)联系,依照工作票的顺序进行操作。操作按本条1款执行。
3、在有可靠反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反送代内的电源开关,并在前后两级反送电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和装设三相短路地线。送电时必须联系好,由专人联系,专人送电,严禁不经联系盲目送电或约定时间送电。
4、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的门上应加锁和悬挂“反送电开关,小心有电”的标志牌。
5、操作高压开关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送点合闸应先合电源侧刀闸(隔离开关),后合负荷侧刀闸,最后合断路器。
(2)停电拉闸应先拉短路器,后拉负荷侧刀闸,最后拉电源侧刀闸。
(3)禁止带负荷拉或合刀闸。
(4)操作刀闸时应果断迅速。
第16条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多人同时工作时,必须注意互相之间的影响和相互之间的安全。凡因停电影响他人安全的地点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般不准同时作业。
2、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以保障他人安全。
3、必须同时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牌,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各相关工作环节的进度,各环节均结束工作且人员撤离后方可送电。
第17条在机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必须遵守写列规定:
1、严禁将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不得将二次侧永久接地点断开。
2、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用短路片或不小于2.5mm2铜线压接;短路片铜芯线必须紧固,接触良好。
3、严禁将带点的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
4、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上工作时,必须停电后再工作;如停电源确有困难时,也必须断开断路器及上下闸,放置绝缘隔板后再进行工作(停电时按第15条中的5款执行)。
第18条检查、检修各种大型固定设备的电气系统时,必须接下列规定执行:
1、必须经主管领导和主管技术人员批准,方可进行。
2、必须竟检查、检修的内容、时间和停电的范围及有关的注意事项向值班司机讲明,并做好检查、检修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后方准进行工作。
3、检修、检查时,停、送电操作应由司机按规定操作顺序规定进行操作;维修电工做好监护工作,严禁违章作业。
第19条两条线路并联回路中的电缆重新接头时均需核相,找好相位后才准许并联运行。核相应使用核相仪,在没有核相仪的情况下,其核相步骤和方法如下:
1、准备一个一次电压与线路电压同等级的电压互感器和量程合适的电压表;互感器与电压表必须正常可靠。
2、将电压表接于互感器二次侧。
3、将一条线路停电、经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压后,将线路中的一相用铜导线接于互感器的一个接线柱上。
4、从电压互感器的另一个接线柱上引出一根导线,并将导线固定在高压验电器验电的一端;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杂绝缘台上,持验电器手把;此时工作人员应与互感器的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将停电的下路送电。
5、将高压验电器由远至近缓慢地去接触另一带电线路的其中一相,此时电压表的指示为零时表示相接触的一相为相同相位;如果电压表指示电压且电压值在100v左右时,相接触的一相为不同相位。
6、依上述方法试其他两相;三相试完找出相同相位后,做好标记;依次方法再核对一次,准确无误后在准备接线。
8、核相应选在场地宽敞、便于操作、停送电方便、与另一路电源停电开关较近的开关处工作;核相场地应设遮拦,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9、核相停送电时应由专人指挥,专人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每次停电后必须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压后再尽心工作。
10、核相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人进行。
四、收尾工作
第20条检修完毕,清点工具、材料、配件、仪器、仪表。
第31条检修完的设备应进行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结束工作。
第32条做好检查、检修记录,清理场地卫生。
第3篇 安装电工操作规程二
1施工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严禁单人跨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2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
3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应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志牌。
4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5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连接接地端,后连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作业时应佩戴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6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7用绝缘棒或者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佩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设施,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或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9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4篇 供热车间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详细检查所用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工作时要集中精力,认真负责。
2、全体工作人员要建立所有电气都带电的概念,不经检测不能认为无电,作业时必须佩带试电笔,并事先检测电笔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3、操作者必须掌握电气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法,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
4、禁止带电操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5、拆除线路、带电线头必须及时包扎好,并挂在2米以上的高度。
6、停送电时,首先对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明确,确认不会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后方可进行,必要时有关设备应留人监护,绝对禁止带负荷停送主回路电源。
7、电器设备停送电时应带好手套,身体站在开关一侧,面目不可正对开关,防止电弧烧伤。
8、一切电气设备要有专人负责,检修确保完好,在通常情况下不得私自改动。
9、电机和电气设备的外壳要有可靠的接地线、电机接线及其传动装置要有可靠的护罩、控制系统应有灭弧装置,且应完好。
10、同一系统的电气设备不允许一部分采用保护接地,一部分应采用保护接零,以保证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11、了解防火常识,掌握防火方法,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适用范围和保管方法。
12、变压器室、配电室,所要保持清洁、干燥的环境,通风良好,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且进出口要保证畅通,确保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13、各变配电室要设置事故照明设备,其照明度应达到正常照明度的10%以上。
14、工作负责人要对所有当班人员起监护作用,并向当班人员交代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它注意事项。
15、临时中断工作或每班工作前必须重新验明无电,并检查接地装置是否可靠。
第5篇 值班电工发电操作规程
第一条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值班电工的岗位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规程适用于值班电工。
第二条操作规范与要求
(一) 负责处理所辖车间的电器故障和电气事故,保证生产用电安全正常。
(二) 负责处理和管理好配电室内一切安全运行事务(停、送、发电)。
(三) 保证发电机组完好,发电机常年处于待开状态。
第三条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 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 当班时,要做到“五勒”、“六不准”。五勒:即眼勒--勒观察、耳勒--听异常声音、嗅勒--异常气味、脑勒--分析思考、手勒--维护保养。六不准:即不准带电拉闸刀、不准搭口信停、送电,不准私自请人代岗、不准擅自离岗、不准上班打瞌睡。
(三) 当班时,应对配电室内的电气设施定时逐一巡视检查(特别是变压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小事不上交,大事不过班,当班的事当班处理完毕。
(四) 坚守岗位,不能擅自远离配电室,特别情况要有电工代为看宁,以防配电室内发生意外。
(五) 严格履行停、送电审批制度,执行挂牌维修作业。停电、送电应填票签字,谁办票,谁销票,由值班员操作。高压操作应有专人监护,并按拟定的程序进行。
(六) 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七) 经常对发电机组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有水、有油、有润滑剂。
第四条检查与考核
(一) 考核:由各制造部负责监督、检查与考核。安保科要会同分管车间主任、车间安全员经常巡视进行检查。
(二) 检查内容:按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检查。
(三) 实行工作责任、经济效益与工资、奖金挂钩进行考核。
第6篇 电工班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劳保护具(安全帽、工作服、绝缘鞋、手套和专用电工工具)。
2、检修电器时,应先断电,确认没电后才能检修,做到1人检修1人监护,必要时停掉一级开关并挂牌警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或设专人看管,防止误合闸。
3、各种设备必须有合格的地线,电器设备必须装有自动掉闸装置,天车手柄必须接安全电压(36v),以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 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5、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6、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7、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另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另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8、使用临时线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按正规线标准接临时线)。
9、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0、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和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和有关电气安装技术规程架设和安装。
11、使用梯子时,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60度为宜,并做好防滑和保护措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作业时应做好人为保护措施。
12、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氧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第7篇 综采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1、综采维修电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2、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3、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4、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5、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6、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 %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7、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 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8、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9、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11、综采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 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12、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13、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①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②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③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 上,接地必须良好;
④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14、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15、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 %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6)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16、准备采区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17、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18、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工作计划。
19、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0、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管路漏水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21、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煤) 机及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工作面与顺槽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越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第8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电气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第3条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4条 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第5条 维修电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
准》的有关规定。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准备
第8条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
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10条 需要变电所或配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11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12条 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维修作业
第13条 作业维修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作业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末做好
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15条 需要对6干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16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停电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l7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8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第19条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20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1条 对高低压开关的过电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第22条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第23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24条 对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过卷开关、限速保护、减速点、后备保护等及各项机电闭锁功能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第25条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
第26条 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
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27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28条 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9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0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寸,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31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
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32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第33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34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35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36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9篇 纺织公司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严禁上岗。
2、电工人员必须持电气作业许可证上岗。
3、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4、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准许上岗。
5、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6、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7、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9、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10、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11、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12、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拨掉或打弯。雷雨时停止架线操作。
13、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14、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15、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6、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7、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8、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19、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0、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21、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
2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2、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2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
2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2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2、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4、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斤)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5、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26、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
27、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第10篇 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认真遵守电业安全规程,按规定设计、安装、维护、检修高低压线路及一切用电设备,搞好接地接零保护,确保用电安全。
三、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带电作业。
四、加强安全检查,防止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五、电气工具和保险装置按规定时间进行测试检查,保证性能可靠,运行良好。
六、特殊作业场所,必须采用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
七、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八、在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应采用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挂警告牌、装接地线等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现场急救。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1211”灭火器灭火。
第11篇 高、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范围内高、低压维修电工的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某公司的高低压维修电工的操作
3、操作规程
3.1、所有高、低压维修电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安全规定》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
3.2、维修电工在巡视所管辖的高压设备、变压器、变配电房时,
不得进行其它工作,并注意保持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0.7米),进出高压室、变压器、变配电室时应随手将门锁好。
3.3、 巡视时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向有关上级领导报告,在取
得有关领导同意和变配电值班电工许可后,并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处理设备的缺陷工作。
3.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
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3.5、高压设备的检修、故障处理、维护和清扫工作,需要将有关
高、低压设备停电时,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认真填写、核对、办理工作票。
3.6、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在开始工作前,维修电工必
须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的规定,在变配电值班人员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抢修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3.7、工作票的负责人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前,应认真负责检查工
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3.8、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
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3.9、维修电工、工作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有特
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值班人员的同意。
3.10、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
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问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3.11、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
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
3.12、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
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13、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清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
先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负责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 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 票方告终结。
3.14、人力敷设电缆安排工作人数时,应使每人负担的重量不超
过35千克,一般每3-5米设一人;工作人员应戴帆布手套,并站在电缆的同一侧,转弯处工作人员必须站在弯曲的外侧,不准站在内侧,以防电缆拉紧时挤伤。
3.15、对更换电缆桥架的电缆或接头盒,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
(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必须将其悬吊保护。悬吊电缆时应每隔1.o-1.5米吊一道。悬吊接头盒时应平放并将两端电缆固定,不得使接头受到拉力。
3.16、锯断旧电缆的工作必须停电,将电缆芯接地,并办理工作
许可手续,四芯电缆的零线芯要拆开。锯断前必须与电缆图纸核对是否确实相符,有条件时使用探别器验证,然后用接地带木柄的铁针打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或者使用接地的钢锯。使用锯和铁针的工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接 地线用截面积在10平方毫米以上的铜线,接地极可用圆钢插入地o.6米以下。
3.17、检查高压电动机,装、拆高压电动机的电缆引线,处理高
压电动机开关小车柜的故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做好断丌电源开关,拉出开关小车,投入接地刀闸,在开关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3.18、在变配电变压器上检修或拆除变压器的高、低压侧电缆引线
时,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必须做好切断高、低压两侧开关、拉出开关小车、电压互感器小车,拉开低压侧刀闸,并在低压侧刀闸上加装挡板进行验电、放电、投入接地刀闸,装设接地线的安全措施,方能进行工作。
3.19、更换运行中的变压器吸湿器或硅胶烘潮及加油的工作,应填
用二种工作票。在使用梯子、器具及检修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触电。
3.20、变压器吊芯检查或检修时,除做好相关的停电措施外,还应
在吊芯前做好核实起吊设备、起吊重量、详细检查起吊所用的工具、绳索、导链、拉钩等用具工作,必要时应进行承载试验。起吊时应有专人指挥、专人监视,每根钢绳与铅垂线的夹角不得大于30。,并按照要求控制器身在空气中暴露的时间。
3.21、处理高压电容器故障、更换电容器熔断器时,应填用一种工
作票,必须切断电容器的电源开关,并将电容器逐个多次放电的接地后,方可进入电容柜内工作。
3.22、对送来厂房内的电动机的检修和维护保养,在拆卸前应先在
线头、轴承、端盖等处做好标记,拆卸轴承时,对使用的手锤、大锤等工具应进行检查,抽出或吊出重量较大的转子时,先在转子轴上套好起重用的钢绳,用起重设备 吊住转子慢慢移出。
3.23、对检修、维护后高、低压电动机进行通电试运行时,应注意
检查调压器的位置,盖好电动机接线盒的盖子,对露出转动部分的轴端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2篇 公司企业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公司)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本规程适用范围
适用于专职从事电气设施维护修理工种的作业,简称'电工'。
2.作业目的
2.1对设备的电气系统进行保养、维护、修理、调整,以保障设备的电传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正常运作和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2.2对供电、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对用电操作进行监督,以保证供电、用电系统的安全。
3作业前准备
3.1熟悉车间的供电系统的供电设施,知道各总开关、分开关的控制范围和线路布置。
3.2熟悉生产线上各种设备的电传动原理和生产工艺对电传动的要求,熟悉各控制屏的性能和结构,了解常见故障的检查和排除方法。
3.3熟悉生产线上各种电控设施的原理性能和电气控制对设备操作、生产工艺的影响,熟悉电控系统的结构和元件位置、维护和调整方法以及常见故障的检查和排除方法。
3.4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正确掌握符合要求的元件选用、布置和具体操作方法。
3.5准备和检查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有效和安全。
4作业过程
4.1巡检作业
上班时应首先巡视检查责任范围内的电气设施(如果有人交班,应在巡视检查前向上班人员了解上一班的电气设施运行情况和遗留问题。)巡视检查内容包括:
4.1.1车间供电是否正常,如果不正常应首先恢复供电,特别要保证重要设备、主要生产线的正常供电;
4.1.2设备是否在正常运转,电气操作和电气控制系统是否灵活有效可靠。为了能较准确掌握电气设施情况,电气巡检人员应向操作工、机械维修工、质检员了解设备运转情况和电控系统是否满足设备、工艺、质量各方面的要求。
4.1.3检查供电系统是否安全,包括车间进线总开关、各分开关、各条线路以及线路上的附属装置、用电装置、用电设施、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可靠;
4.1.4检查各类人员用电操作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不符合应立即纠正;上述各项检查中有发现隐患的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做到生产正常、质量符合要求、安全符合规定。
4.2修理和维护作业
接受修理和维护任务或检查修理请求时应迅速到达现场工作。对电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修理(包括调试和试验作业)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4.2.1了解作业目的确定作业方法和顺序,如果作业是为了消除故障应了解故障现象并分析原因和确定检查(包括调试和试验)顺序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4.2.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操作。如果需要开断电源,应在开关上醒目处挂上'不准合闸'标志;
4.2.3如果在检查或调试过程需要观察机械动作,应按机械维修的有关规定进行或有机械维修工在场协同;
4.2.4作业完毕应有操作工或机械维修工在场操作和观察以证实设备运转正常。如果是为了迅速恢复生产而采取临时措施,应将情况和注意事项向操作工或机械维修工说明并向班长报告以便安排处理措施;
4.2.5离场前应再次检查以确认设施完好完全并清理作业场所;
4.2.6做维修、换件或试验记录。
4.3安装作业
接受安装任务时要按下列程序完成任务要求:
4.3.1严格按电气安装的有关规定、规程,合理选用元件和确定线路走向、设施布置和安装工艺;
4.3.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操作;
4.3.3安装后应进行试通电或试运行,并经使用人认可和向使用人交代注意事项。安装电气设施也包括安装电气操作标识和电气安全标识;
4.3.4安装临时性的供、电设施,事前应经班长同意,事后应在七天内拆除。如果在七天后仍要继续使用临时性的供、用电设施,应经得车间主任同意,并要加强安全措施和安排对临时设施进行间隔不大于七天的检查,安装临时性供电、用电设施的人员应要对设施的安全性负责;
4.3.5离场前应再次检查以确认设施完好安全并清理作业场所。
4.4下班前应再次巡检设施,督促操作人员清扫设备。如果有人接班,应将本班简要情况和修理遗留问题向接班人交代清楚(必要时应协助接班人进行修理);如果下班后关停设备,应督促操作人员按规程关停设备并在设备停止后再次检查,确认设备已按规定处理、应切断的电源都切断后方能离开。
4.5如果有记录要求,应做好记录。
5 注意事项
5.1保障供电、用电安全,保证电气设施的安全是电工的首要职责。维修电工应对经手修理、安装、检查的电气设施的安全性能负责。
5.2每项工作完成都应全面检查以确认电气设施安全可靠,每项工作完成都应清理场地确保文明生产。
5.3合理安排时间和顺序对电器设施进行下述作业:
5.3.1安全保护设施(如漏电开关)的性能试验;
5.3.2电柜、电器的清扫维护;
5.3.3为电动机检查和添加润滑脂。
5.4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带电作业和高处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措施。
5.5掌握维修备件情况,充分利用时间准备和制作备件、修复待修件,整理拆卸回待再使用的器件、电线,并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5.6清扫和整理工作间,及时清理废旧物料、整顿工具备件,保持工作间的文明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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