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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操作规程6(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8 热度:93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6

第1篇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6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或干砂灭火。

9、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10、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11、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12、电气设备所用保险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13、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替保险丝。

14、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15、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第2篇 公司电工安全操作规程5

公司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五)

1、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及变电所各种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2、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登高作业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使用梯子要人扶持绑劳。

3、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电工安全工作规程',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并要求熟悉所属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情况。学会使用常用的仪器、仪表。学会'紧急救护法'。

4、电气工作人员巡视检查,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对各用电设备检查巡视应遵守各岗位安全规定。

5、变电所的停-送电,认真填写操作票,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操作顺序。

6、发生紧急事故时来不及联系,值班人员为了不使事故扩大,有权立即拉闸,事后应向有关领导汇报。

7、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上规定的各种记录,并认真做好要求实。

8、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救火,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和水。

9、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禁止外来人员及于变电所无关人员进入变电所。

10、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教育,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11、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做到:(1)、停电;(2)、验电;(3)、悬挂告示牌和设遮拦;(4)、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在未接到检修或施工负责人的完工通知时,不得私自摘下告示和送电。

12、检修时穿戴各种安全保护的绝缘用品无损,并注意使用期限。

13、保持变电所清洁、通畅、无障碍。

14、防火器材、专用工具和绝缘用品,安放在指定地点,专人负责,不得挪用和损坏,并要熟练掌握保管和使用方法。

第3篇 内线电工操作规程2

内线电工操作规程(二)

第一节、一般规定

1.班长负责全班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安排和检修质量。

2.对检修过的电气设备应建立检修质量卡片,将检修人员、设备编号、绝缘电阻和存在的问题记录下来。

3.检修过的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投入运行后发生的电气故障,检修人应负主要责任。

4.检修和未检修的电气设备要分放整齐,保持设备库存室和工作室的整洁。

第二节、电动机的修理

5.在现场检修电机时,必须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应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可能导电的导线头应用绝缘材料包扎好。

6.电机起吊只准栓挂在起吊环上,起吊装置应牢固可靠,吊运时,应防止损伤电机绝缘、防爆面及附件。

7.电机转子放置、搬动时,应有防止滚动及碰撞的安全措施。

8.外壳无可靠支撑面的电机(如机车牵引电机),必须垫稳后方可分解或装配。

9.抽出或装入较大的电机转子时,必须用加长管托住,禁止硬拖。

10.组装发现电机卡住时,只能做微量起落,消除,不得进行锤击。

11.在组装直流电机绽子主极、辅极及辅助绕组时,需用专用绳索吊装,不得损伤绝缘,紧固磁极不得将手伸进空隙内。

12.嵌线作业的安全规定:

12.1 线槽内不得进入杂物。

12.2 轴与嵌线架要垂直,线嵌到1/3时,应用方木顶住偏长正面,转子不准竖放在地面。

12.3 直流电机转子竖立起吊时,应检查吊环及轴头螺纹,保证良好。转子竖放在回转座上时,必须稳妥。

12.4 要防止线头扎眼扎手。

12.5 嵌线作业时,应随时检查顶尖牢固情况,不得将脚伸到工作台下面。

12.6 绑扎钢丝绳及调整拉力时人不要面对钢丝绳。

12.7 焊接整流子时,烙铁温度不得太高,防止松香起火。

12.8 嵌线工作完毕,应将电机垫稳并覆盖好,防止杂物进入电机内部。

13.电机转子动平衡校验的安全规定:

13.1 必须按动平衡机的操作说明书操作。

13.2 被校的转子应事先清扫干净。安装时,转子与平衡机滚动轮不得撞击,转子与万向联轴器未固定好,不得开车。

13.3 附加的平衡块必须固定牢固。

13.4 校验或调试中出现异响、异味或异状时,应立即停校处理。

13.5 应经常检查电测箱的干燥剂,失效时应立即更换,在长期停用中,应对电测箱定期预热30分钟。

13.6 工作完毕,应将平衡机用防尘罩罩好。

14.浸漆的安全规定

14.1 浸漆场地应有消防器材,禁止吸烟及明火。

14.2 浸漆时,应戴口罩、手套、防止油漆、溶剂接触皮肤。

14.3 浸漆场所应有通风设备。

14.4 要轻拿轻放工件,以免油漆溅入眼内。

14.5 浸漆场地禁止拉临时电线,应使用防爆照明灯。油漆和溶剂应放在指定位置,加盖密封保管。

15.电机干燥的安全规定

15.1 绕组浸漆后,必须滴漆或甩漆1小时后方可进入干燥箱。

15.2 电机置于干燥室预热或干燥时,要放稳垫牢,不得重迭放置。

15.3 干燥过程中,应经常监视温度变化,发生冒烟或火花,应立即停电处理。

16.喷漆作业的安全规定:

16.1 禁止用氧气喷漆场所禁止烟火,非喷漆人员不得在作业场地逗留。

16.2 在容器内进行喷漆作业时,应及时出外换气,容器外层设人监视。

17.检修后的电机必须经过电气试验后,容器外层设人监视。

第三节、变压器的修理

18.修理的一般规定和要求

18.1 变压器的安全气道堵塞或油枕冒油时必须进行修理。

18.2 瓷套管严重放电、损伤时,必须进行修理。

18.3 变压器运行中内部噪音增高,音响不均或有劈啪声,应进行检修。

18.4 在正负荷茶和冷却条件下,油温不正常或不断上升时,必须进行检查修理。

18.5 变压器严重漏油,油枕内油面经常发现低于最低油位时,必须进行修理。

18.6 变压器更换线圈或绝缘后,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18.7 变压器不更换线圈或绝缘时,在相对湿度为75%以下的空气中停留时间不超过8小时,可不进行干燥处理。

18.8 变压器在修理中若自身的温度比周围空气温度高出5摄氏度以上时,在空气中停留时间可适当延长,修理时,变压器在空气中停留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或空气温度较规定时间值高,应对绝缘进行是否受潮的鉴定。

18.9 变压器进行解体修理时,应作拆卸记录,绘制原样草图,草图记录应包括绕向、线圈尺寸、出头位置、线圈连接、绝缘距离、分接头位置与编号,引线连接长度以及铁芯各级片数、位置等。必要时在零件上作出标记,以避免混装或错装。

19.一般修理

19.1 变压器油泥的清洗

19.1.1 油箱和铁芯上的油泥,可用铲刀刮除,再用不易落绒的布或纱擦干净,再用变压器油冲洗。

19.1.2 线圈上的油泥,要用手轻轻抹去,对绝缘已脆弱的线圈要十分小心不要损伤绝缘。

19.1.3 全部芯子清洗油泥后,再用干净的变压器油流冲洗一遍,用过的油必须经过处理才可使用,变压器油垢不可用碱水冲洗。

19.2 变压器漏洞修理

19.2.1 变压器若因焊缝壳体漏洞,必须吊芯,将油放净,然后按焊接容器的规定进行焊补,不得马虎。

19.2.2 变压器若因密封垫漏油时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切不可盲目紧固夹持件,以免损坏其他部件。

19.3 分接开关修理:

19.3.1 触头表面不应有灼迹和疤痕,损坏严重时必须更换。

19.3.2 触头的接触压力必须调整平衡,保持触头表面的光洁度。

19.3.3 修理时应将触头表面的污垢、分解物和拉化膜等洗净。

19.3.4 分接开关的手柄位置与触头的接触应准确一致。

20.铁芯的修理

20.1 若矽钢片表面漆膜已坏或局部损坏时,必须进行涂补或将原残漆去除另外喷刷新漆膜。

20.2 修理时发现矽纲片已坏,更换新的矽纲片。

20.3 叠装铁芯时,每叠一级打齐一级。打齐时要垫黄铜或木块,不准用铁锤直接敲打,以免弯曲或卷曲。叠装完一级后,要测一下叠加存度和两条对角线的差,以正铁芯平行四边形。

20.4 变压器在修理时,必须按要求牢固接地。

20.5 铁芯绑扎系用玻璃带,一般中小型变压器的绑扎厚度为2mm(16层)。

20.6 铁芯柱绑好后,送入烘炉中进行烘干,炉温可控制在102-105摄氏度,干燥8-12小时,出炉后要晾干,等玻璃粘带硬化后方可拆下铁芯柱上的临时夹具。

21.线圈的绕制

21.1 重绕制变压器时,应注意使新线圈导线直径三相要一致。

21.2 线圈的绕向必须保证正确无误,否则不能组装。

21.3 变压器修理线圈重绕时,应保持原来线圈的换位方式(完全换位、分组换位和均布换位)。

21.4 层间绝缘应保持原来水平,不得随意减少和改变绝缘材料。

21.5 线圈绕制后需送入烘炉进行干燥处理,其温度不得高于110℃,不得低于100℃。一般要求绝缘电阻值连续6小时保持稳定时,干燥工作可以结束。

21.6 线圈干燥后,浸漆前在室中保留时间不超过12小时。

21.7 浸漆时,线圈温度在70℃-80℃间,浸入漆面后10分种以上,待漆面不再翻起泡沫为止,取出成圈后,滴尽余漆(约30分种),使线圈各处不存有漆泡和漆瘤为止,再放在干净地方晾干一小时。

21.8 烘干入炉的温度为60℃,70-80℃预热3小时后,再升高到110-120℃烘干,一般约20小时左右,以漆完全干透为止。

22.绝缘油的处理

22.1 当绝缘油酸值超过规定时,应送专门机构处理。

22.2 当绝缘下降和有杂质时,采用压力过滤法处理。

22.2.1 滤油前应将全部设备和管道冲洗干净。滤油纸应为中性,使用前放在80℃烘箱内干燥24小时。

22.2.2压力滤油机铁滤框间一般放置2-3张滤油纸,过滤时平均每小时更换一次滤油纸,更换后的滤油纸应烘干后再用。一般消耗定额约为1桶油用1千克滤纸。

22.2.3压滤机工作压力为0.4~0.5mpa,当超过0.6mpa时,应检查是否堵塞或滤纸是否饱和。

第4篇 公司企业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公司)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本规程适用范围

适用于专职从事电气设施维护修理工种的作业,简称'电工'。

2.作业目的

2.1对设备的电气系统进行保养、维护、修理、调整,以保障设备的电传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正常运作和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2.2对供电、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对用电操作进行监督,以保证供电、用电系统的安全。

3作业前准备

3.1熟悉车间的供电系统的供电设施,知道各总开关、分开关的控制范围和线路布置。

3.2熟悉生产线上各种设备的电传动原理和生产工艺对电传动的要求,熟悉各控制屏的性能和结构,了解常见故障的检查和排除方法。

3.3熟悉生产线上各种电控设施的原理性能和电气控制对设备操作、生产工艺的影响,熟悉电控系统的结构和元件位置、维护和调整方法以及常见故障的检查和排除方法。

3.4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正确掌握符合要求的元件选用、布置和具体操作方法。

3.5准备和检查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有效和安全。

4作业过程

4.1巡检作业

上班时应首先巡视检查责任范围内的电气设施(如果有人交班,应在巡视检查前向上班人员了解上一班的电气设施运行情况和遗留问题。)巡视检查内容包括:

4.1.1车间供电是否正常,如果不正常应首先恢复供电,特别要保证重要设备、主要生产线的正常供电;

4.1.2设备是否在正常运转,电气操作和电气控制系统是否灵活有效可靠。为了能较准确掌握电气设施情况,电气巡检人员应向操作工、机械维修工、质检员了解设备运转情况和电控系统是否满足设备、工艺、质量各方面的要求。

4.1.3检查供电系统是否安全,包括车间进线总开关、各分开关、各条线路以及线路上的附属装置、用电装置、用电设施、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可靠;

4.1.4检查各类人员用电操作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不符合应立即纠正;上述各项检查中有发现隐患的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做到生产正常、质量符合要求、安全符合规定。

4.2修理和维护作业

接受修理和维护任务或检查修理请求时应迅速到达现场工作。对电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修理(包括调试和试验作业)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4.2.1了解作业目的确定作业方法和顺序,如果作业是为了消除故障应了解故障现象并分析原因和确定检查(包括调试和试验)顺序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4.2.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操作。如果需要开断电源,应在开关上醒目处挂上'不准合闸'标志;

4.2.3如果在检查或调试过程需要观察机械动作,应按机械维修的有关规定进行或有机械维修工在场协同;

4.2.4作业完毕应有操作工或机械维修工在场操作和观察以证实设备运转正常。如果是为了迅速恢复生产而采取临时措施,应将情况和注意事项向操作工或机械维修工说明并向班长报告以便安排处理措施;

4.2.5离场前应再次检查以确认设施完好完全并清理作业场所;

4.2.6做维修、换件或试验记录。

4.3安装作业

接受安装任务时要按下列程序完成任务要求:

4.3.1严格按电气安装的有关规定、规程,合理选用元件和确定线路走向、设施布置和安装工艺;

4.3.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操作;

4.3.3安装后应进行试通电或试运行,并经使用人认可和向使用人交代注意事项。安装电气设施也包括安装电气操作标识和电气安全标识;

4.3.4安装临时性的供、电设施,事前应经班长同意,事后应在七天内拆除。如果在七天后仍要继续使用临时性的供、用电设施,应经得车间主任同意,并要加强安全措施和安排对临时设施进行间隔不大于七天的检查,安装临时性供电、用电设施的人员应要对设施的安全性负责;

4.3.5离场前应再次检查以确认设施完好安全并清理作业场所。

4.4下班前应再次巡检设施,督促操作人员清扫设备。如果有人接班,应将本班简要情况和修理遗留问题向接班人交代清楚(必要时应协助接班人进行修理);如果下班后关停设备,应督促操作人员按规程关停设备并在设备停止后再次检查,确认设备已按规定处理、应切断的电源都切断后方能离开。

4.5如果有记录要求,应做好记录。

5 注意事项

5.1保障供电、用电安全,保证电气设施的安全是电工的首要职责。维修电工应对经手修理、安装、检查的电气设施的安全性能负责。

5.2每项工作完成都应全面检查以确认电气设施安全可靠,每项工作完成都应清理场地确保文明生产。

5.3合理安排时间和顺序对电器设施进行下述作业:

5.3.1安全保护设施(如漏电开关)的性能试验;

5.3.2电柜、电器的清扫维护;

5.3.3为电动机检查和添加润滑脂。

5.4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带电作业和高处作业要有足够的安全措施。

5.5掌握维修备件情况,充分利用时间准备和制作备件、修复待修件,整理拆卸回待再使用的器件、电线,并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5.6清扫和整理工作间,及时清理废旧物料、整顿工具备件,保持工作间的文明整洁。

第5篇 外线安装电工操作规程

1、挖坑时安全注意事项:

①挖坑首先查明施工地点有无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并与有关单位联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妥善解决。

②在居民区、交通道路附近和靠近建筑物挖坑时,应设遮栏,夜间应设虹灯标志。

③挖坑深度超过1.5m时,要防止抛土回落坑内。

④在松软土地挖坑时,应加挡板、撑木等防止塌方。

2、立杆与撤杆注直事项:

①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电业安装规范。

②立、撤杆过程中,杆坑内不准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员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离开距杆长1.5~2倍的距离以外。

③立杆和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

④立杆时,当杆塔离地0.5m时,应全面检查各受力点后,再继续起吊,起立约60°后应减缓速度,再次检查各侧提绳的受力情况,待电杆立起并符合规定时,应及时回填杆坑,并分层夯实后,方可撤去保护装置。

⑤撤杆时,先检查杆根并做好防止倒杆措施。挖坑前,先绑好拉绳。拆除杆上导线时,应用绳索拴牢缓慢放线,严禁直接断放线。

3、放线、撤线与紧线时,都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工作人员不准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角内侧。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杆及杆根是否牢固,必要时应设临时拉线加固。

4、在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道路等处放、撤线时,必须先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搭设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看守等。

第6篇 装修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装修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在调试电器线路时,如发现自动短路及空气开关自动跳闸,必须查明故障原因后,方可合闸送电。

(2)在施工现场临时搭接电源应注意是否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已损坏的接线和裸露的电线及电器。

(3)在安装或调试过程中经常注意导线保险丝的截面积和容量是否恰当。

(4)值班电工必须严守岗位,加强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5)总配电箱应有触保器,装门上锁。所有的插头、插座、闸刀都必须完好无损。

(6)凡进行立体作业时,离地悬空高度超过5米,应系安全带,下层作业者应戴安全帽。

第7篇 电工操作安全技术规程

一、1000kva变压器在投主前必须对系统进行安全试验检查确认处于安全状态后,与市供电公司调度、用电、变电等部门联系许可运行后、按高压隔离开关,高压断路器、低压隔离开关,低压空气开关先合闸顺序操作,退出按相关顺序操作。

二、汽轮发电机组启动与并网发电运行

1、对发电机连接电缆、断路器、隔离开关、励磁调节系统、发电机二次保护与控制系统等进行安全检查。

2、密切注视汽轮启动运行转速,在发电机转速达额定转速时方可启动励磁调节器激磁按钮,调节发电机电压与周波在额定值后方可进行网预备操作。

3、在调节发电机电压应与系统电压相等,发电机相位应与系统相位等,发电机频率应与系统频率相等时,根据周期表、同步进行并网。

4、调整各发电机组有无功发电功率满足平衡生产需要,同时要根据发出和使用无电量情况投入或退出无功补偿电容。另外可根据无功需要,调整无功调差档位开关进行调整。

5、确保供、配电质量、三相电流、电压要平衡稳定,电房内低压配电屏电压控制在400±5v,周波要稳定在50hz。

6、密切注意发电机的电流、电压、负荷、周波、功率因数、定子温度及电机出入口风温等是否正常。

7、停机前必须联系汽机工减低发电负荷。

三、积极与各车间有关岗位取得密切联系,保证用电要求,在设备开机前,必须坚持“先检查,后开机”的原则,在与有关管理操作人员取得联系确认已处安全状态下方可开机。

四、经常巡查各配电线路和开关电器电压是否符合额定值和电流是否平衡或超负荷,开关接线头有无发热,短路与继电保护,安全连锁防护等系统是否有效。定时对电机等电器设备进行摸、听、闻等检查其振动、湿度、声音、汽味是否有异常现象,及电流、电压、转速、负荷与温度是否正常,并使其达到规定要求,消除不正常因素。

五、维修线路,先停开关,挂“严禁合闸”牌,验电后方可午行。工作时,请专人临监护。

六、一般情况下需要停电维修供、配设备要通知有关用电岗位做好停电准备,防止因突然停电造成事故或不必要损失。

七、所有电器设备要有可靠保护接地或接零,电力线路绝缘,屏护间距等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高电压场所要有可靠安全屏障及安全标志,易触电用电器具及场所要安装漏安全保护装置或使用安全电压;移动工作灯,电压为36v。

八、安装维修电气设施要两人以上配合互相操作,严守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克服粗心大意和麻痹大意等思想行为。

九、认真做好岗位操作和发、供、配电运行原始记录工作,把当班操作中存在问题,事故处理经过,设备线路变动等情况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要求与接班者进行沟通与协助,确保交接班工作顺利进行。

十、所有工器具及仪表要安全有效和摆放整齐,确保科学、及时、快速地处理事故。

十一、保持环境清洁,严防金属碰击带电体和水、蒸汽、灰尘等造成电气设施漏电路危害人身设备安全。

十二、急救触电者,首先立即断开电源和或用干木棒绝缘物为触电者摆脱触电源,以防止二次触电事故,再立即进行有效抢救。

第8篇 非煤矿山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严格执行井上电器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井下操作规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必须熟悉井下各中段和井巷的动力、照明、通风、信号的线路分布情况及电器设备安装地点。配电盘和开关要设在安全地点和干燥处。

三、井下严禁带电作业(36伏以下除外)不准指派无电器知识或操作不熟练的人去单独进行电气巡视检查。

四、井下的主要运输平巷、斜井、硐室的固定照明电压不准超过110伏,竖井、天井固定照明和各工作面活动照明(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

五、井下电力导线固定敷设的,需用钢丝或钢带铠装(或铅皮)电缆,竖井垂深超过200米要用绝缘的铠装电缆,移动式电气设备要用橡胶电缆。禁止使用绝缘不和要求的电缆。井下照明、信号、电话等导线,不管电压大小禁止用裸体线,禁止使用裸体的刀形开关和裸露保险器。

六、电缆的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与机械及器械的连接,需用接线合连接,电缆芯线与变压器、电动机或其他电气器械的端子连接,需使用接线铜头。

2、铠装与非铠装纸绝缘电缆以及铠装电缆相互间的连接,均需用灌充填剂的接线合,应使其接加到电缆外皮上。

3、在电力线路中铠装电缆与橡胶电缆的连接,只能经过器械(如启动器、自动开关等)的端钮连接。

4、橡胶电缆之间的接合,其接头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5、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时常拆开的橡胶电缆的连接,可用插销式接线合连接,插座必须接在电源的一侧。

6、照明、信号、及控制线路的连接,允许用配电箱,接线盒和三通接线盒.

七、水平巷道和斜井(45°以下)电缆和电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金属支架、预制混凝土支架和木支架的巷道中悬挂电缆时,不准拉的太紧,只有在不支护或砌旋的巷道内允许牢固的将(电缆)线固定好。

2、电缆、电线要悬挂整齐标准。

3、禁止将电缆、电线、悬挂在风管上。动力电缆穿过风水管路或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要架设在管子上面,比此之间不得小于300毫米。

4、禁止在水沟中敷设电缆,在巷道的个别地段必须将电缆套入铁管内保护,禁止用木材覆盖电缆。

5、电缆和电线上禁止悬挂任何物体.

八、竖井内电缆、电线的敷设要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的悬挂必须使用夹子、u型卡箍或其他可以支持电缆本身重量的悬挂装置,并且不致损坏铠装电缆。

2、通过钻孔敷设电缆时,必须将电缆牢固在钢丝绳上,当通过不坚固的岩石钻孔时,必须加装钢套管。

3、电缆固定点间的距离不大于6米。

4、有地表经竖井到井下变电所的电缆要敷设两条。

5、禁止沿竖井的提升间、平衡锤间、人行井间敷设电缆,电缆在竖井井筒中不得有接头,电缆接头部分必须设在中段水平,以便装设接头盒。控制电缆、信号、照明等线路,可沿梯子间井壁的一边敷设,但禁止通过梯子口。

九、橡胶电缆的敷设符合下列规定:

1、不可悬挂的太紧,而且要整齐。

2、禁止沿地面或穿过漏斗口敷设,通过天井时禁止沿放矿格板一侧敷设。

3、多余的电缆要整齐地挂在接线处的安全地点,不得卷成麻花形。

十、电极和变电设备的硐室:

1、井下变电所和水泵房硐室的地点至少要高于入口对面井底车场轨面0.5米以上。

2、变电所硐室的长度超过10米时,要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任何硐室通道,禁止堆放任何材料和设备。

3、硐室的通风要良好,硐室内的温度不得比临近巷道的温度超过10°,并解决室内滴水现象。

4、变电所内必须具有电工用的橡胶绝缘手套、橡胶绝缘鞋、橡胶绝缘垫和台,上述护品必须按规定定期试验。

十一、井下禁止使用变电器中性点接地的网路,禁止电气设备接零。禁止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和发电机向井下供电。

十二、井下变电所的每个低压母线上要装设检漏指示器.

十三、由总变压站至井口用架空线路送电时,井下中央变电所一次接线母线上,均需按设避雷器,引至井下中央变电所的电源电缆,在通井口 由架空线引下处,需接避雷器.

十四、电器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按下列规定,作好接地保护:

1、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断路开关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机座。

2、配电盘(柜、箱)的金属外壳及构架。

3、电缆头、电缆外皮及导线的金属保护层。

4、开关设备的连动操作机构。

5、仪表变电器、变流器的二次线圈。

6、没有电气设备及导线的巷道的管道及钢轨。

十五、接地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设在井底水窝和水仓中的总接地器必须接地良好。

2、巷道水沟的接地器,安设在水沟的深处。巷道中无排水沟或排水沟无水时,接地器需垂直插入潮湿的或经常浇水的钻孔中(孔与管要等长)。

3、将带螺栓的端子焊在接地器上,以便连接地引线。

4、接地引线与接地器的连接处,必须擦亮后用螺丝牢固加紧。

5、接地电阻要符合规定。

十六、电器和电机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固定的电机、变压器及器械外壳的接地,必须牢固可靠。

2、所有接地部分必须有单独接地引线,两台以上设备公用一个接地装置,其接地线应采用并联,禁止串联连接。

3、接地引线及其连接处,须设在便于检查和试验的地方。

4、移动和携带的机器、器械的接地必须用橡胶电缆的专用接地线芯,要连接到总的或局部接地网上。

十七、为了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按下列规定确定保护装置:

1、鼠笼型电动机的绝缘电阻低于0.33兆欧时,不准送电运行,直接启动的鼠笼型电动机,熔断保险丝应采取该电机额定电流的1.5倍.

2、电压在250伏以上时,电流在100安培以上时,应使用管型保险器.

3、配电箱及其他自动开关设备的过流保护装置,其动作电流应为超出该电动机连续工作电流20%时,即可切断电源作用,如装有刀闸开关其保险丝的额定熔断电流因等于过流保护装置的额定电流.

4、变压器一次测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等于变压器一次测额定电流的两倍,二次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等于变压器二次测额定电流的110%.

5、直流发电机组过流继电器的整流不得超过发电机的额定电流的120%,并有电压表、电流表。

十八、为了提高井下电力设备的完好率,必须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1、每月有负责机电的人员组织对电机、器械和变压器检查一次,自动保护装置每季度检查一次,接地装置没季度检查一次,并测定其接地电阻。

2、使用的变压器油,应定期进行介质强度试验和物理化学性能分析实验。

十九、井下照明和通讯:

1、井下运输巷道,井下车场、安全出口、竖斜井和天井的人行道,各井巷工作面、各工作硐室和采矿场,装卸平台和奘车场等均需接设电器照明。

2、井下照明供电线路,须单独安设不得与电力供应线路混合使用。

3、照明线路必须用胶皮线,要用瓷瓶固定,整齐的挂在巷道顶板中间,并成一条直线,两根线之间的距离为15厘米。灯泡、线路损坏及时更换。

4、井底车场(信号房)、各中段车场须设电话。

第9篇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规范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效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工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剔凿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睛。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防止误合闸。

8、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许有的接地和有的接零。

9、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

11、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第10篇 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7

低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七)

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7.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

第11篇 汽修企业交流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维修企业交流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止工作时发生意外。

2.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且勿合闸”的警示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3.凡400伏至1000伏之内的线路上禁止带电操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可靠的操作操作,经领导同意后,可专人监护下方可进行。

4.工作中所拆卸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的线头应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5.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控制火线,灯口处必须接在“0”。

6.在一切金属电器外壳上都必须施行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地线截面要大于相线能力的1/3。

7.登高使用的工具(梯子、铁鞋、安全带、绳子、线工具等)必须经常检查,切实保护好,如发现损坏,不合格安全规定应立即停止使用。

8.如遇雷雨及大风天气时,严禁在架空线路上进行工作。

9.新建线路或检修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10.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氯化碳粉制灭火器或黄沙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第12篇 发电工段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保障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工段实际,特制订如下规定:

1、余热发电人员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执行公司及本工段所制订的各项安全文明生产规定,并经常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共同执行。

2、严格执行劳保用品穿戴制度,要求穿戴整齐、规范,不准穿背心、短裤、裙上班。

3、班组长应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主持好班前会、班后分析会,安全周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对新进员工应做到先安全培训,后上岗工作。

4、班组长应经常检查、督促本班员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发现问题须及时提出和纠正。

5、任何人不准顶岗上连续班,否则,原班次当班人员一律作旷工处理。不准带小孩上班,工作期间不准追逐、打闹,严禁酒后上班及上班时饮酒。

6、运行人员巡检取样时,必须严格遵守车间的规章制度,对本工段所属工作场所的有关电器、机械设备及各种仪表一律不得乱动,不得因贪快省力走非通道而爬各种防护栏杆,螺运机及各种明文规定不能进入的禁区。

7、室内使用各种电动仪器设备、高温炉、电炉和恒温箱等,必须严格遵守用电规则,按操作规程操作。对有故障的电器设备,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不得擅自拆、修。

8、化水玻璃仪器使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①、换拆、断玻璃管或安装洗瓶时,要用布包或戴手套。

②、使用前应检查玻璃仪器是否完好,不得使用有裂纹的玻璃仪器。

③、用酒精灯或喷灯加热烧杯和烧瓶时,下面应垫石棉网,以免受热不均匀发生炸裂。

④、细颈瓶或容量瓶受热易炸裂,均不得直接在火焰上加热,装入的溶液亦不得使其过热。

⑤、洗涤装过化学试剂的烧杯、烧瓶、试管及各种玻璃器皿时,不得直接用手洗,应使用合适的毛刷、试管等专用工具,以免割伤、灼烧或中毒及增加损耗。

⑥、烧杯不准作茶杯使用,以防中毒。

9、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性液体,应遵守下列规则:

①、领取、配制药品,必须戴上手套,并不得洒出。

②、开启氨水、盐酸、硝酸等药瓶瓶盖时,应先盖上湿布,再开动瓶盖,以防溅出。

③、使用酒精灯或喷灯时,应先将溢出的酒精擦干净,然后再用火柴点燃,不准把灯拿到别的火源上去引火。

④、洗瓶中的水经过长时间煮沸后,常呈过热状态,当吹入空气时会发生剧烈沸腾现象容易烫伤手,因此,从火上取下洗瓶时,必须充分摇动然后才能使用。

⑤、在使用强酸碱熔样时,应防止坩锅沾水发生爆炸。

⑥、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将酸缓缓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以免骤然发热使酸溅出,伤害皮肤、眼睛或衣服。

⑦、在压碎或研磨苛性碱和其它危险物质时,要注意防范小碎片溅散,以免烧伤眼睛、皮肤等。

⑧、用浓硫酸做加热浴的操作(如测定熔点),眼睛要离开一定距离,火焰不得超过石棉网的石棉芯,搅拌时要小心均匀。

⑨、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防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10、有毒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法:

①、所有会发生有毒气体的操作,都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②、有毒的废液应尽量处理为无毒,然后将其流入地下深处或倒入下水道,盛皿要洗干净,并立即洗手。

③、水银洒在地上时,应清除干净,并在残迹处撒上硫磺粒,以消除汞滴。

④、用嗅觉检查试剂或化学反应放出的气体时,不得直接靠近容器,只能用手扇送少量的气体,轻轻嗅闻。

⑤、药品领用严格执行领用手续,所有药品、试剂不准外送他人,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⑥、取有毒试样时应站在上风处,利用球胆取气分析时,要保证球胆不漏气,用完后要放在室外排空。

⑦、发生中毒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果是由于吸入煤气或其它毒性气体、蒸气,应立即把中毒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如果是由于吞入毒物,最有效的办法是借呕吐排除胃中的毒物,同时立即将中毒事故情况通知医务所,救护得愈早愈快,危险性也愈小。

11、防止燃烧和爆炸:

①、挥发性有机药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处所或冰箱铁柜中;易燃药品不可放在煤气灯、电炉或其它火源的附近。室温过高时,启用易挥发物应首先冷却,并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脸部。

②、实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性有机溶剂,如必须用加热方式排除时,应在水浴锅或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直接用火焰或电炉加热。

③、在蒸馏可燃性物质时,首先应将水充入冷凝器内,并确信流水已固定时,再旋开开关加热(不能直接用明火加热)。接收器最好置于沙土浴中。在蒸馏过程中人员不能离开,要时刻注视仪器和冷凝器的工作情况,即使在短时间内也不能置之不顾。如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应先熄火,冷却后再进行。

④、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不得靠近火源,应立即清洗干净。落有氧化剂溶液滴的衣服,稍微加热即可着火,应注意及时清除。

⑤、高温物体,如灼热的坩锅、磁盘或燃烧管等,要放在不会引发火灾的安全地方。成份不明的物质,防止反应时产生危险的产物。

⑥、严禁氧化剂与可燃物一同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过氧化钠。在工作中不要使用成份不明的物质,防止反应时产生危险的产物。

⑦、爆炸类药品应放在低温处保管,移动或起用时不得激烈振动。易发生爆炸的操作,无关人员不得在室内,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面罩或使用防护挡板。

⑧、装有挥发性物质或受热分解会放出气体的药品的瓶子最好不用石蜡封瓶塞,如瓶口因用蜡封住而打不开时,不能把瓶子放在火上烘烤。

⑨、分析中,有时需要对加热处理的溶液在隔绝二氧化碳的情况下冷却,冷却时不能把容器塞紧,以防冷却时爆炸,可以在塞子上装有碱石灰管。

12、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

①、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首先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置是否妥当。

②、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彻底扣严或拉开。

③、注意电线的干燥度。遵守使用电器仪器的规程。离开房间,要切断电器加温仪器的电流。

④、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量选用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⑤、实验室内不准有裸露的电源线头,并不得用其接通电灯、仪器或电动机,以防止火灾。

⑥、电器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以免导电燃烧。

⑦、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⑧、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⑨、供电突然中断时,要关闭一切加温和其它电器仪器,供电恢复后,再按规定重新工作。

⑩、高温硅碳棒箱式炉的硅碳棒端均应设安全罩,严禁将安全罩随意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⑾、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⑿、凡使用110伏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部分必须安装地线。

⒀、使用高压电流的电器设备工作时,要穿戴绝缘和橡皮手套,并站在橡皮小地毯上,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⒁、实验室所有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拆动及随便修理。

⒂、发生触电事故时,要立即用不导电的物体把触电者从电线上挪开,同时采取措施切断电源,把触电者转移到新鲜空气处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通知医务部门。

13、易燃液体与氧化剂应分别存放在阴凉处,两者不能直接接触。

14、各班组使用的贵重仪器由班长保管,并严格执行领用手续,每次送检或整修必须有领取、验收记录。

15、爱护各种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所有安全和消防设施不得移作他用并保持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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