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1.全厂电钻分布在有关车间、部门或班组使用的,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2.工具间电个别借出或归还时,必须认真检查、测试,或送电工组整修、验测。严禁带病使用。
3.凡使用电钻操作前,必须认真细致检查,试校、穿戴好按规定的防护用品。除有工具牌外,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并将工具牌和借条同时取回。
4.电钻规定在每季度初,由负责保管人各自送往电工组检查、维修、测验。有电工的车间或部门,自己进行“查、修、测”。合格后,双方签字才可使用。
5.凡需要新增的电钻有关车间或部门,必须先向设备科和安全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并经电工组严格检查、编号、入帐,才能使用。对原有电钻也应履行登记、检查、编号手续,方能使用。
6.凡在借用电钻的同时,借出部门或人员必须做到:“一讲、二借、三不”。(一讲:就是讲清使用电钻的安全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二借:就是在借出电钻的同时,必须借出绝缘橡皮手套和绝缘脚板。三不:就是拒绝使用绝缘物品不借;没有借用手续不借;无将借用过的电钻检查、验测不借)。
7.在潮湿地方或露天淋雨时进行作业,必须使用36v低压电钻研,禁止使用高压电钻。凡患心脏病或血压高者严禁在这种场合作业电钻。
8.使用电钻时,必须应拿电钻手柄,严禁拉用电线和钻头当作手柄或敲、打、乱、挑等物件。电钻停止使用或下班时立即切断电源或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预防触电事故发生。
第2篇 台钻、手电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台钻
1、进入工作岗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扎好袖口,长头发掩进工作帽内,钻床运转时,严禁戴手套作业。
2、各传动部位润滑良好、紧固可靠。
3、台钻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各安全装置、防护罩齐全有效。并定期检查、保养、润滑。
4、工件必须夹紧在工作台或虎钳上,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准拿着工件钻孔。
5、开始钻孔和孔将要钻通时,用力不宜过大,以免工件转动或钻头断裂伤人;钻通孔时,工件下面一定要加垫。
6、钻薄板需加垫木板,钻头快钻头工件时要轻施压力。
7、使用接杆钻头钻深孔时,必须勤排切屑;钻孔后需要锪(铣)平面时,须用手扳动手轮微动锪(铣)削。
8、钻孔过程中,操作人员头部应与台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用纱布或手擦拭及用嘴吹来清理铁屑。
9、拆卸钻头时,须用专用钻头扳手松开,不准用其他工具随便敲打。
10、操作者临时离开时必须停机,再开机时,要检查各部位手柄的原位置应无变动。
11、台钻在运转时,严禁用手抚摸转动的机件表面,严禁测量工件,不得用手清理切屑。
12、钻削完后,将工作台降到最低位置,切断电源。清理擦拭钻床,零件堆放及工作场地须保持整洁安全,工作台面上严禁放置工具和其他物品。
(二)手电钻
1、手电钻的手提把和电源导线应经常检查,保持绝缘良好,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2、手电钻应按出厂的铭牌规定,正确掌握电压功率和注意事项,如发现漏电现象、电机发热超过规定,转动速度突然变慢或有异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交电工检修。
3、手电钻钻头必须拧紧,开始时应轻轻加压,钻孔钻杆保持直线,不得翘板或过分加压,以防断钻。
4、手电钻向上钻孔,只许用手顶托钻把,不许用头顶肩夹。
5、手电钻高空作业时,应搭设安全脚手架或挂好安全带。
6、手电钻先对准孔位后才开动电钻,禁止在转动中手扶钻杆对孔。
7、手电钻使用完后,及时收拾妥善保管或交回库管。
第3篇 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l、电钻打眼工应由身体健康,并有一定井下工作经验和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
2、电钻打眼工必须经过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基本知识的培训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打眼前的准备工作
1、下井前要准备好钻杆、钻头、镐、铲、钎等必要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
2、使用前对电钻和钻杆要详细检查:
(1)电钻外壳有无裂纹、破裂、螺丝、螺母或开关有无缺件松动情况。
(2)电缆接头严密结实。如有“鸡爪子”、“羊尾巴”、 明接头或断相时不准使用。
(3)钻杆要直,钻头要锋利。要由有经验的工人磨钻头,磨钻头时不能正对砂轮,用力要均匀。可将钻头固定在短钻杆上磨。
(4)钻杆尾与电钻卡套配合是否正确。
3、井下携带电钻时,应将电缆套在手把内,手提电钻 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严禁用电缆直接拖拉电钻。
4、检查综合保护设备是否灵敏可靠。如失灵,应停止使用。
5、要爱护电钻、插销、钻杆、钻头、电缆等,不得随意扔放、散乱堆积,不得埋在煤和矸砂里,也不准堆放在溜子和轨道上。电缆横垮溜子和轨道时,应进行悬挂。
6、检查电钻开关是否灵敏好用,防爆插销是否完整,有无裂纹,接合是否严密,绝缘性能是否合乎要求。
7、合上电源,检查电钻旋转方向和电钻声音是否正常。
8、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护、充填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如有异常必须立即处理,不得冒险作业。
9、打眼时,禁止带帆布手套和线手套,要扎好工作服袖口、衣角、裤腿、毛巾不能露在脖颈外,不能穿破损的鞋子,要系好纽扣,以免被钻杆绞住。
三、打眼工作及注意事项
1、打眼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布置方式,炮眼间距、炮眼深度、炮眼角度执行。如有特殊变化,应经现场班组长或值班队长同意,方可改变。
2、打眼时,按规定的眼距,先用手镐挖出开钻位置并定位。钻头要轻轻接触煤壁,按规定的方向摆好电钻,然后再开开关。电钻开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缓慢推进。每隔一定时间,要把钻杆往外拉一拉,往复抽动,以便排除煤粉。
3、打眼时用力要均匀,两臂不要用力过猛,不准用脚蹬、背靠和强推硬压推进,以防折断钻杆及超负荷烧坏电钻。
4、在溜子工作面打眼时,要注意电缆线不能进入溜子中,如要横垮溜子打眼时,应停止溜子运行再打眼。
5、打眼时,如遇打钻处堆有煤砂、支柱、杂物等,必须将煤砂铲走,支柱、杂物挪走,不能影响打眼工作。
6、打眼时,每个炮眼深度、间距、角度要基本一致。可用炮棍插入前一眼中来指挥打第二个眼子的方向。
7、打眼时,严禁在残眼内继续打眼加深。
8、电钻工要作到“五不”打眼:
(1)打眼处未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打。
(2)控顶距、充填砂带及支护不合格时不打。
(3)工作地点不安全、瞎炮未处理不打。
(4)工作面停风不打。
(5)电钻温度过高、声音不正常不打。
9、打眼时如遇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处理瞎炮的规定进行处理,未处理好前不得从事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10、采煤巷道用电钻打眼掘进(筑路)时,要根据巷道的方向和坡度来确定炮眼的角度和方向,按规定布置够炮眼个数。严格按中、腰线方向布置炮眼。
11、打眼中,若发现电钻启动困难、声音不正常或有其它故障时,应停止打眼,慢慢退出钻杆,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以免烧坏电钻。
12、由于操作不当或遇较硬的岩石等原因,致使电钻发热时,应把电钻放在干燥、通风处,待温度降低后再使用。
13、发觉电钻机体震动异常时,要立即停止打眼,检查钻杆和钻头的原因。如发现钻杆弯曲,掉钻头和钻头钝等,要及时修换。
14、工作地点如有淋水、滴水时,应将电钻遮好,以免电钻被淋湿带电。
15、打眼时要爱护电钻。如发现各部件损坏或电钻、插销、电缆等有漏电问题时,必须停止打眼工作,找电工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打眼。
16、打眼过程中对电钻要轻放。拖拉电缆时,如发现阻力增大,就不能硬拉,以免拉断损坏电缆。
17、打钻结束后,应将钻杆拔下来,平放在安全可靠地点,防止被砸坏。
18、工作结束后,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拔出防爆插销,盘好电缆。禁止带电拔插销。出班时把电源关好。
19、出班时应将电钻、工具交回库房或存放于安全可靠的指定地点。
第4篇 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电钻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2) 对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经测试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3) 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应加装单独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一台开关安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4) 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 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下电源开关。
6) 手持电动工具的电缆应避开热流,并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需要移动或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7) 手持电动工具的刀具,如钻头砂轮等,必须夹紧、锁紧,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旋转方向应避开人和设备,以免砂轮碎块伤人和伤物。
第5篇 电钻操作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电钻时的个人防护
1.1面部朝上作业时,要戴上防护面罩。在生铁铸件上钻孔要戴好防护眼镜,以保护眼睛。
1.2钻头夹持器应妥善安装。
1.3作业时钻头处在灼热状态,应注意灼伤肌肤。
1.4钻φ12mm以上的手持电钻钻孔时应使用有侧柄手枪钻。
1.5站在梯子上工作或高处作业应做好高处坠落措施,梯子应有地面人员扶持。
2 作业前应注意事项
2.1 确认现场所接电源与电钻铭牌是否相符。是否接有漏电保护器。
2.2 钻头与夹持器应适配,并妥善安装。
2.3确认电钻上开关接通锁扣状态,否则插头插入电源插座时电钻将出其不意地立刻转动,从而可能招致人员伤害危险。
2.4若作业场所在远离电源的地点,需延伸线缆时,应使用容量足够,安装合格的延伸线缆。延伸线缆如通过人行过道应高架或做好防止线缆被碾压损坏的措施。
3 电钻的正确操作方法
3.1在金属材料上钻孔应首先用在被钻位置处冲打上洋冲眼。
3.2在钻较大孔眼时,预先用小钻头钻穿,然后再使用大钻头钻孔。
3.3 如需长时间在金属上进行钻孔时可采取一定的冷却措施,以保持钻头的锋利。
3.4钻孔时产生的钻屑严禁用手直接清理,应用专用工具清屑。
4维护和检查
4.1检查钻头
使用迟钝或弯曲的钻头,将使电动机过负荷面工况失常,并降低作业效率,因此,若发现这类情况,应立刻处理更换。
4.2电钻器身紧固螺钉检查
使用前检查电钻机身安装螺钉紧固情况,若发现螺钉松了,应立即重新扭紧,否则会导致电钻故障。
4.3检查碳刷
电动机上的碳刷是一种消耗品,其磨耗度一旦超出极限,电动机将发生故障,因此,磨耗了的碳刷应立即更换,此外碳刷必须常保持干净状态。
4.4 保护接地线检查
保护接地线是保护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ⅰ类器具(金属外壳)应经常检查其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
第6篇 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电钻打眼工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2条 打眼工应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打眼,对凹凸不平的煤壁根据情况减小或加大眼深,保证放炮后煤帮平直,采高和开帮都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3条 必须使用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及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电钻的综合保护设施。
第4条 检修电钻必须在指定修理室进行。严禁在工作面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5条 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或在煤(岩)裂缝中打眼,禁止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
第6条 在复合煤层的工作面,不准在夹矸中的打眼。
第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大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继续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 空气变冷的透水预兆时;
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准抽动钻杆;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6、控顶距离或空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或倒棚未扶处;
8、在自溜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出煤时;
9、抵抗线小于0.5米。
对上述1、2、3、4项,如情况紧急,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8条 打眼工应和放炮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爆破良好。
第9条 第打眼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携带工具→敷设电缆)→检查→处理→打眼操作(试转→开眼→钻进→排煤粉)→工作结束
二、准备、检查和处理
第10条 领取电钻 工具时要认真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钻的机体无裂纹破损,螺丝、螺帽、销子等齐全牢固;
2、电钻开关灵敏可靠,防爆插销严密,如发现有化痕迹,不准使用。
3、钻杆平直,钻头锋利;
4、试转一下 转动方向正确,声音正常;
5、电缆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6、带齐钻杆、钻头、铅丝(铁线)、护套、手镐、长撬棍等必需的工具。
第11条 电钻、钻杆、电缆的携带。
1、将电缆绕成圆圈,其一端固定在电钻上交系结好,要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缆。不准安上钻杆挑着电钻行走,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更不准带电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2、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
3、急倾斜工作面要用结实绳子绑套运送电钻;
4、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电缆。
第12条 打电缆的敷设
1、巷道内的电缆都必须吊挂整齐牢固,不放随意扔放,散乱堆积;
2、电缆横跨输送机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以免煤、矸、材料等挤碰。
第13条 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
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遇到伞檐、活块等应用手镐、长撬棍处理掉;
2、若有支柱紧靠煤帮时,要按规定开了炮道,然后才能打眼;
3、用铁丝把钻头固定在钻杆上,钎尾套在电钻卡套内,要紧密结合,起动电钻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4、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
三、打眼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4条 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第15条 开眼时,煤硬要先用手刨点定位,煤软可直接用钻头点开定眼。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16 条 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要均习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拉动钻杆,排除煤粉。第17条
第17条 打够眼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把眼内煤粉排净。底眼要用木楔、大块煤掩盖好,以防煤粉堵塞。
第1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1、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5、电钻外壳带电。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第19条 薄煤层工作面必须停输送机进行打眼。
第20条 大倾角工作面打眼时,应在其上下方设置档板。用笨溜子煤的工作面应先将溜槽装满煤,然后再打眼。
第21条 机组运转时,一般不许在机道打眼。若有防止牵引设施弹碰伤人的可靠安全措施,方可平行作业。
第22条 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23条 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进行打眼;
2、应用木扦或竹扦挖出部分炮泥,并插科炮棍以确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瞎炮深度;
4、要做出有瞎炮的显着标志。
四、收尾工作
第24条 完成本班全部打眼任务后,应先拔下 钻杆、卸下固定钻头销子、收好钻头,然后切断电源,拔下防爆插销(严禁带电拔销)。
第25条 将电钻、 钻杆、电缆分别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的无淋水安全地点或送交工具房。钻头要全数交回工具的电钻、电缆、钻杆等运到检修地点。
第26条 要向放炮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及注意事项。
第7篇 工贸企业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钻外壳必须有接地或者中性线保护。
二、电钻导线要保护好,严禁乱拖防止轧坏、割破,更不准把电线拖到油水中,防止油水腐蚀电线。
三、使用时一定要戴胶皮手套,穿胶布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时,必须站在 橡皮垫或干燥的木板上工作,以防触电。
四、使用当中发现电钻漏电、震动、高热或者有异声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找电工检查修理。
五、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卸、换钻头。
六、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七、如用力压电钻时,必须是电钻垂直工作,而且固定端要特别牢固。
八、胶皮手套等绝缘用品,不许随便乱放,工作完毕时,应将电钻放到指定地点。
第8篇 煤电钻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运转前的检查
(1)煤电钻使用前,应检查外壳、手柄、风扇、护罩、插销等各零件是否齐全完整,紧固件是否有脱落丢失等。并检查周围是否安全。
(2)用手转动主轴,检查电机风扇与防护罩有无相碰,转动是否灵活。
(3)检果电缆有无损伤,是否浸泡在水中或在溜子道上,电气接线有无松脱和抽出。
(4)湿式电钻使用前尖打开水开关,检查供水是否正常,水管连接是否可靠,钻杆是否有堵塞,主轴孔内有无煤粉,钻杆上的水封有无损坏。
(5)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第班应做一次保护性能动作试验,观察指示灯,保护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6)经上述检查无问题后,接通防爆插销试验电钻,检查主轴旋转方向,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开关是否灵活可靠,无误后方可投入生产。
2、操作
(1)作业前要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耳塞和防尘口罩。
(2)钻眼前,操作者应了解工作地点的各种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3)钻眼时应先用手镐在钻眼处刨一小墒,稳好钻杆,将手离开钻杆方可起动电钻。
(4)钻眼时,操作人员应握紧电钻手柄,选好位置,站稳脚,防止工作中脱手伤人或发生意外事故。
(5)钻眼过程中要排除眼孔中的煤粉,即打钻时,要往外拉钻杆排除煤尘,以减小负荷。磨秃的钻头要及时更换。
(6)钻眼工作完毕后,应把电钻、电缆撤出工作地点20米以外安全、干燥的地方。
3、工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要立即停钻。
(1)钻杆被卡死。
(2)开关接触不良,致使单相运转。
(3)电机发热,温度超过65℃时。
(4)电钻在打眼过程中,发现有异味异响。
(5)减速箱漏油,并发热。
(6)电钻风叶和护罩松动。
(7)对操作者的安全有危害时。
(8)工作地点沼气浓度达到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
(9)使 用湿式电钻时,水路堵塞、水管破裂时。
4、使用中安全注意事项
(1)失爆的电钻、插销严禁使用。
(2)电钻使用的四芯电缆、接地芯线必须完好,以保证工作安全。
(3)带病的电钻不准使用,如电缆漏电、短路、断路、接触不良、零部件损坏,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
(4)操作电钻时,必须穿水靴,扎好袖口,整理好衣服。
(5)在搬运电钻和拔插销时,不应使 电缆受力,以免揪出引线造 成事故。
(6)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时,严禁甩掉保护装置,将接触器三个主接点短接,或以机械外力和改动继电器接点方式使 主接点强行闭合。
第9篇 手持式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手持式电钻前,请仔细检查手提把和辅助手柄,必须处于正常状态。
2、检查电源导线是否完好,没有裸露破损情况,保持绝缘良好。
3、电源线插入电源插座前,确认电钻的开关处于断开状态,否则接通电源时会立刻转动起来,从而有导致人员伤害的危险。
4、确认现场所接电源与电钻铭牌提示电源相符,以免烧坏电钻的电机。
3、在金属材料上钻孔前,应在被钻位置处用冲钉打上冲眼。 钻头直径不准超过规定,防止超负荷使用。
4、钻薄工件时要垫木板,垫平垫实,压力要轻,进给要慢,孔快钻通时,压力要小,防止卡住钻头,电钻黏上工件旋转伤人。钻斜孔要避免滑钻伤人。在钻较大孔眼时,预先用小钻头钻穿,然后再使用大钻头扩钻,在用大钻头钻厚铁板时必须固定铁板,防止工件旋转伤人。
5、操作时先对准孔后再开动电钻,禁止在转动中手扶钻杆对孔。
6、钻孔操作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准用撬杠等物撬压电钻体,不准用脚踩压电钻,严禁将身体直接压在电钻上。
7、 钻孔时产生的钻屑严禁用手直接清理,应用专用工具清屑。
8、 移动设备时,禁止拖、拉电源线,以免将线拉断引起触电。
9、 高空作业或露天操作时,需要采取保护措施,不准将电源线缠在身上,不准冒雨作业,防止触电。
10、操作中发现漏电现象,电机发热程度超过规定(机壳温度不超过60℃),转动速度突然变慢或有异声时,应立即停用,交给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11、装卸钻头前,必须关闭电源并拔掉电源线后方可操作,不准用锤和其它器件敲打钻夹头或夹头钥匙。应避免工具受到冲击而损坏外壳和其它机件;
12、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拔掉电源线。
第10篇 手电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使用手电钻时,首先到工具库领取电钻及橡皮手套,然后找电工接线,严禁私自乱接。
2、电钻外壳必须有接地线或者接中性线保护。
3、电钻导线要保护好,严禁乱拖防止轧坏、割破。更不准把电线拖到油水中,防止油水腐蚀电线。
4、使用时一定要带胶皮手套,穿胶皮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时,必须站在橡皮垫或干燥的木板上工作,以防触电。
5、使用当中如发现电钻漏电、震动、高热或有异声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找电工检查修理。
6、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卸、换钻头。
7、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8、如用力压电钻时,必须使电钻垂直工件,而且固定端要特别牢固。
9、胶皮手套等绝缘用品,不许随便乱放。工作完毕时,应将电钻及绝缘用品一并放到指定地方。
第11篇 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电钻等:安全操作规程
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2、对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经测试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3、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应加装单独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一台开关安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4、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下电源开关。
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缆应避开热流,并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需要移动或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7、手持电动工具的刀具,如钻头砂轮等,必须夹紧、锁紧,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旋转方向应避开人和设备,以免砂轮碎块伤人和伤物。
第12篇 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范例
1、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钻床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2、工作前应检查电钻的手提把和电源导线,保持绝缘良好,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3、操作中发现漏电现象,电机发热程度超过规定,转动速度突然变慢或有异声时,应立即停用,交给电工维修。
4、钻头必须拧紧,开始时应轻轻加压,以防断钻。
5、用木棒压电钻进行工作时,木棒须与电钻垂直,压力不可太大,以防断钻,容量小的电钻不准用木棒加压使用。
6、向上钻孔时,只许用手顶托钻把。
7、先对准孔后再开动电钻,禁止在转动中手扶钻杆对孔。
8、钻薄板时须垫木板,要用钻头,钻圆轴类工件时,下面应垫三角铁,以防移动,如用大钻头钻厚铁板时必须固定铁板,防止工件旋转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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