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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车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4 热度:51

电机车操作规程

第1篇 电机车操作规程

1、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撒砂装置必须齐全。符合使用要求。开车前必须检查。

2、开车前必须发送开车警号,停车时不得关闭车灯。

3、单机和列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4、列车运行中,司机不得将头或身体探险出车外。

5、工作中,司机不得离开座位,如必须撤离,司机要煞紧车闸,将控制手柄取下来保管好,切断电源,但不得关闭车灯。

6、除调车和处理事故,列车只准牵引不准推广推进。列车接近较大的下坡、道岔、弯道,或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并且发出警号。

7、摘挂钩人员不得在弯道内侧或空、重线之章进行工作。司机未与摘挂车工人联系好之前,不得发送开车警号。

8、机车运行时,不得摘挂钩,不得上下人员,装卸材料。

9、重车时速不得超过十二公里,空车不得超过十五公里。道口人员稠密处时速不得超过行人速度,弯道上行驶时速减半,并响铃示警。

10、机车严禁乘人,列车严禁蹬钩。

11、两辆列车同向行驶,必须保持不少于一百米距离,并且必须减低速度。

12、机车掉道时,不得硬拉,应利用杠杆抬起车轮,并用方木垫平使其上道。

第2篇 架线式电机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方法

1.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有驾驶证者方可驾驶车辆。司机应熟练掌握各种机车车辆的性能以及运输线的弯道、岔道、十字道、架线、信号的等情况。

2.机车工作前司机应检查并确信,制动灵活,照明良好,外观无缺陷,架线轨道无障碍。司机班前不准喝酒,驾驶中不得睡觉,不许做与驾驶无关的动作。

3.将换向手柄推动应进方向,响铃两下,略松手闸,推一个字后松闸开车,减少矿车冲击。弯道减速鸣铃,岔道慢行。保持前后车距50米以上。

4.行车中有引出线时分断电门处要关电拉弓子,以防损坏继电器。控制器主手柄只允许逐级移动,不得一下滑过几下位置,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否则会引起电弧烧坏触头。

5.正常工作制动用手轮制动,只有在行将造成人身设备事故时才能送反电制动,每次反电制动后及时通知维修组长。遇有停电时,应立即将手柄转至零位。

6.遇有架线故障,轨道损坏应及时汇报区长处理。发现设备故障故障隐患时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通知维修组长。

(二)注意事项

1.检查机车机械部分各系统碰撞、紧固及传动,检查电气系统各设备的配置及联线,检查润滑系统。

2.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异声,异味,发现问题,停车检查。检查机车所牵引矿车载荷是否超载,机车无照明不操作,机车无警铃不操作。

3.交班司机将本班发现问题及维修处理情况,详细地记录在交接班薄上。接班司机详查记录薄后,处理好上班遗留问题。

第3篇 蓄电池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1.蓄电池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2.必须熟悉掌握电车及其各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作用、使用方法,会处理一般故障。

3.操作时,应保持的正确姿势为: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把(或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4.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件。

5.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

6.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7.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

8.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⑴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⑵连接器是否良好。

⑶手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

⑷照明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⑸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⑹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⑺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

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和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9.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10.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11.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⑴各车的连接不正常。

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⑶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⑷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⑸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⑹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在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⑺存在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12.起动:

(1)按顺序接通有关电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表,点亮照明灯、红尾灯。

(2)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3)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环链,然后重新撒砂起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抱闸起动。

(4)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个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13.运行:

(1)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2)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控制车速。

(3)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但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4)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了望,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细心操作。

(5)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间距,以免撞车。

(6)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5米/秒;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秒;车场调车不得超过1.5米/秒。

(7)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8)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9)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14.减速停车:

(1)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停止机车。

(2)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位,施以手闸,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3)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至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4)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转至零位。

(5)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米,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

(6)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前后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7)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岔道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②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③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15.检查刹车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16.检查蓄电瓶,碰头连接装置,照明和铃是否正常。

17.断开电动机电源刹紧手闸,将控制手柄取下保管好。

第4篇 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充电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当班充电工负责当班入库的蓄电池电机车的充、放电并监督检查当班机车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区队,并认真检查、填写记录,交接班要交接清充电柜使用情况及充电情况。

3、可控硅整流柜操作顺序如下:

①接通控制电源,控制开关。

②按交流接触器启动按钮,如过载时应按复合按钮,调整负荷、重新启动。

③调节控制电位器至所需电流。

④停止时按启动的相反方法进行。

⑤停送电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绝缘操作台上。

4、充电方法如下:

①充放电时各接线柱应连接牢固,不得松动,以免发生危险。

②充足电之后,电液比重为1.27±0.005g/cm3,如偏高或偏低时,则应在充电本期用蒸馏水或1.400g/cm3的稀硫酸调整比重及液面高度,使之高于保护板15mm—20mm。

5、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许超过40℃。

6、普通充电终期,尚未停稳充电前,电压应达到2.6v以上,电解液比重应恢复到1.27±0.005g/cm3,温度30℃范围之内,即可停止充电。

7、充电工必须做好记录,标明各箱电池充电前后的电压,比重及使用情况,对违章使用电池的司机要及时汇报区队。

8、充电房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机油、板皮、棉纱、破布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场地应清洁、整齐,并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工作时应穿戴好各种防护劳保用品,以免硫酸伤人。

10、在处理电池接线等故障时,必须穿好绝缘胶鞋,戴好绝缘手套,电池上不许摆放任何工具及其它物件。

11、每班应认真检查充电设施及器材、注意仪表动态,检查防火措施,并应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灭火器材的性能及特点。

12、酸液的配制管理:

①选用陶瓷容器,充好蒸馏水,不得使用开水及其它水,将硫酸慢慢倒入蒸馏水中,用玻璃棒轻轻搅匀,冷却至25℃以下时,用比重计测量比重为1.27,若比重小再加硫酸,反之加蒸馏水,以调整比重。

②禁止将水倒入硫酸中,以防外溅伤人。

③配制好的硫酸液要盖好,防止杂物掉入。

④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充电工作,保证蓄电池的使用率。

13、充电电流表:

电池型号

初充电

日常充电

初充电所加电解液密度温度30℃(g/cm3)

完全充电状态下电解液密度温度30℃(g/cm3)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d330kt

35

40

18

30

46

8

23

6

1.25±0.005

1.27±0.005

第5篇 窄轨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1.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2. 必须熟悉所使用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3. 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4. 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电机车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5. 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6.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7. 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机车或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8. 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9. 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应按时充电补液,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10. 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

12. 车场调车确需用机车顶车时,严禁异轨道顶车;严禁不连环顶车。

13. 列车占线停留,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4. 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15. 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16.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应连续缓慢转动)。

17. 正常操作时应保持的姿势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或右脚踏刹闸阀。

制动手轮停放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18. 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留。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19. 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风闸)控制车速。

20.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调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列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21.条 行驶中,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注意各种信号、仪表、仪器的显示。

22. 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23. 列车行驶的速度: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设备、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24. 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撤砂。

第25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6篇 窄轨电机车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修理工必修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

第2条 修理工必修穿戴按规定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

第3条 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机车库里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

第4条 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将车可靠掩住,架线机车应拉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切断机车架线电源。蓄电池机应拔开电池插销。

第5条 修理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进行对地放电。

二、检修操作前的准备

第6条 必修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方可使用。防护用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修齐全、完好,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第7条 拆装电动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合乎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件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第8条 修理人员应在安全位置操作,以免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

三、检修工作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9条 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0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应当注意电机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1条 工件钻孔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

第12条 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工作,要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操作。严格按烧焊措施进行烧焊工作。

第13条 操作大型专用机床要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才能进行操作。

第14条 拆卸轴承时应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加热10~15min再进行装配。

第15条 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细白布檫干净)。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任何杂物。

第16条 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具修复;在满足强度要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焊修补。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第17条 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毂和轴及齿轮不受热,用小锤敲击的声音清脆为合格,沙哑为松动,不得装使用。

第18条 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mm。整流面车削完后,其绝缘云母槽深0.5mm。

第19条 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格型号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温和。

第20条 炭刷压力调整、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使用弹簧秤或其他方法测定。

第21条 防爆电器设备应符合gb3836.2-83的有关规定。

第22条 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而不受损伤。

第23条 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合要求的部位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四、工作结束

第24条 检修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纪录,写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第25条 工作结束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离开工作现场时要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

五、有关说明

第26条 本规程只做为矿用窄轨14t一下点机车修理工操作依据。检修质量标准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执行。

第27条 本标准未尽部分按有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中要求进行。

第7篇 电机车修理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停电作业,作好验电接地等措施。并挂停电作业标牌。

二、禁止运行时检修电气设备及启动装置。

三、在任何情况下,禁止用手摸带电部分来确定是否有电。

四、检修设备要按检修规程作业,对易损件严格拆卸保管。

五、绕制各种线圈要注意,不要使导线绝缘和其它绝缘物损坏。

六、对作业用的工具要定期安全检查。

七、使用吊车时,注意挂物是否牢靠,物件是否超负荷,然后启动。

八、用油清洗另部件或喷漆时应远离火源,以防火灾。

第8篇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修理工必须经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2条修理工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检查修理必须在车库内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

第3条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木契条将车稳住,架线机车落下集电弓,拉下开关,切断机车电源。

第4条修理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事后再行对地放电。

二、检修操作前的准备

第1条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必须检查,确认安全方可使用。各种防护品,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备齐所需配件。

第2条拆装电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具必须符合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人。

第3条利用千斤顶起重物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中心范围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第4条修理人员工作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以伤害。

三、检查工作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1条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使用要求。

第2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应当注意电机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3条从事电焊、气焊要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拆卸轴承时应用推卸器,不能用推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至100摄氏度的油中加热10至15分钟再装配。

第5条经修复后又磨损超限的零件不得使用。

第6条部件的拆卸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志,并用煤油清洗干净,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任何杂物。

第7条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格型号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吻合。

第8条炭刷压力调整,集电弓与架空线接触压力都应达到规定。

第9条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窄轨电机车完好标准》,发现不合要求的部位,要重新检修,直到合格为止。

第10条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不受损伤。

第11条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干净整洁,离开工作场地要切断有关电源。

第9篇 蓄电池电机车操作规程

1.开车前的检查与准备

1.1 检查控制器是否灵活,闭锁装置是否可靠,两个手把是否都在零位。

1.2 检查碰头、联接装置、制动装置、撒沙装置、照明灯、警铃或警笛,如有一项不正常或防爆设备失爆,都不得使用并及时汇报。

1.3 必须按照规定的空、重车数拉车,不得多拉。

1.4 开车前要检查轨道上有无阻车器或其他障碍物。

1.5 检查蓄电池箱与车架连接是否稳固,箱盖是否盖好,然后插上防爆插销,合上照明开关;检查照明灯是否良好。

1.6 判断电压是否合乎要求。

1.7 检查各处油量是否满足。

1.8 开车前做一次启动和制动试验。

2.操作程序

2.1开车

2.1.1 照明开关,开亮照明灯。

2.1.2 按上换向手把,推到需要行车方向的位置;转动手轮,松开制动闸。

2.1.3 接到开车信号后,先前后了望有无障碍物或人员,确认无误,然后鸣笛或打铃示警。

2.1.4将控制手把从零位推到“1”位,使机车缓慢加速起动,待全部车辆起动后,再将控制手把均匀的增加速度,推倒2.3……等位置,使电机车达到正常运行的速度。

2.2 停车

2.2.1将控制手把逐渐拉回零位,然后转动手轮施闸,将列车停住;

2.2.2将换向手把扳回零位。

3.运行注意事项

3.1 控制手把除4档和7档可以长期停留外,其他档不可停留过久,一般为2-3秒,上坡起动可为4-5秒。

3.2 加速时,控制手把应逐级推动,不可一下推过几档,也不可停留在两档之间。

3.3 需要低速运行时,可用时断时通电或轮换使用各档来实现,禁止用车闸控制车速。

3.4 改变行车方向时,应使列车停稳以后才进行换向操作。

3.5 停车应先断电后施闸,在一般情况下禁止用电机反转停止机车。

3.6 按公司规定的挂车数牵引列车,严禁超载运行。

3.7 列车或机车行驶时,必须前有照明灯,后有红尾灯,并有跟车员跟车。

3.8 机车司机操作时,必须坐在驾驶室内,身体任何部位不得露出车外。

3.9 行车时,司机应遵守下列行车信号:

3.9.1口笛信号:一声为:“停车”,二声为:“前进”,三声为:“后退”。

3.9.2矿灯信号:灯光左右晃动为“停车”,上下晃动为“前进”,绕圆圈为“后退”。

3.9.3红绿灯信号:红灯为“禁止通行”,绿灯为“允许通行”。

3.10 机车行驶到检修地段时,司机应减低车速,打铃示警,听从检修人员指挥。

3.11 机车临近弯道、道岔、风门、巷道口、噪音大,巷道有行人和视线有障碍时,应在40米外减低车速,并打铃示警。

3.12 人车和物车交锋时,双方都应减速行驶。

3.13 两列车或两机车头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3.14 列车制动距离: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3.15 除调车和处理事故外,在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3.16 车轮空转或滑行时,应将控制手把拉回零位,撒沙后再启动。

3.17 机车或矿车下道时,应由人工处理上道,禁止用机车强行牵引。

3.18司机应根据机车拉煤趟数和运行中灯光亮度判断蓄电池放电情况,严禁蓄电池过放电。

3.19 蓄电池机车在井下发生电气故障时,应运到车库内检修。

3.20 机车司机需离开座位时,应停住机车,取下换向手把保管好,但不得关闭车灯。

3.21 机车运输火药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3.21.1 zhayao和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中运输,如果在同一列车运输时,装有zhayao和雷管的车辆之间及与电机车之间都必须用三个矿车隔开。

3.21.2 必须由井下火药库负责人员护送,除跟车护送和装卸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乘车。跟车人员要站在尾车碰头上。

3.21.3 装送火药的列车,不准同时运送其他物品和工具。

3.22 在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

3.22.1车轮脱轨或车辆脱钩。

3.22.2巷道及线路环境威胁安全行车时。

3.23 列车停车后不准压花道。

3.24 地面遇有大雾和雨雪看不清前进方向时,要减速,必要时要有人引导。

3.25 车闸的使用注意事项:

3.25.1运行中严禁用车闸调速。

3.25.2制动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

3.25.3制动时,应缓施闸,均用力,但不能过晚。

3.25.4当车速快,轨道较滑,在制动时,同时撒沙。

3.25.5 使列车在预定地点停车的制动距离,司机应根据经验提前施闸。

3.26电机车有以下情况,禁止使用:

3.26.1 缺少碰头或碰头损坏者。

3.26.2 连接装置有损坏时。

3.26.3 制动装置有损坏者。

3.26.4 撒沙装置失灵或无沙者。

3.26.5 前后照明不亮、无红尾灯者。

3.26.6 警铃不良者。

3.26.7 有瓦斯、煤尘baozha危险的矿井内,电机车的电气设备不防爆者。

3.26.8 控制器的闭锁失灵者。

3.26.9 减速箱缺油。

3.26.10 电机车驾驶室无门。

第10篇 电机车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1、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

2、电机车司机必须检查车闸(电气制动和手制动)是否正常,严禁带病运行。

3、平板车与前后连接应安全可靠,除了有正规的连接外,还应有链条作保险连接。

4、电机车运行时的各类物件(土箱、管片、散件)必须放置稳妥,捆绑安全,严禁超长超宽。

5、电机车严禁无措施的违章搭乘人员。

6、电机车必须限速10km/h,经过转弯处必须放慢速度。接近叉道后限速3km/h,下坡时要带制动,在靠近工作面100m距离时限速5km/h,并打铃警示,减慢速度。

7、电机车在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必须启动警铃、电喇叭等警示装置。同时,应运用监视器,密切注意机车行驶前方的动态。

8、司机不准擅离岗位,运行中严禁手头脚伸出车外,司机在离开岗位时必须排挡为零,切断电源,扳紧车闸,采取固定措施(限位和钢丝绳)。

9、电机车司机必须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做好对机车的保洁工作。

10、电机车驶入井口开口环区域,机车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进入隧道,严禁站在重物的下方。

第11篇 电机车修理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 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必须将电机车推运到车库才能进行电气设备的检修。

二、 电机集电器损坏时,应及时处理。安装时必须戴绝缘手套,防止触电。

三、 交接班时,维修工应协助司机检查机车,先落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转动控制器手把是否灵活,各部接触点是否良好,警铃是否好使,撒砂装置是否灵活,制动系统是否完好、灵活,蓄电池机车还要拔下插销切断电源,检查蓄电池箱盖是否盖好,箱盖与机车架是否牢固,蓄电池与回路连接是否完好。各处油量是否足够,连接器与碰头有为损坏,照明灯是否完好,机械部分螺丝有无松动,并作一次起动和制动试验。

四、 电机车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禁止使用:

1、 缺少碰头或碰头损坏者。

2、 连接器有损坏者。

3、 制动装置有损坏者。

4、 撒砂装置损坏者。

5、 前后照明灯不亮、警铃不响,电气设备失爆。

第12篇 电机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

2. 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操作。

3. 修理工作必须是在机车停止运行的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机车库内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

4. 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止轮器、木楔等将车稳住。架线机车要落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切断机车架线电源;蓄电池机车要拨开电池插销。

5. 修理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行作业。井下蓄电池机车的电气设备只允许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6. 修理人员在对电机车检修前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防护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并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电机车操作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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