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6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操作规程 > 操作规程
栏目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型机fda(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21 热度:88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型机fda

第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型机fda

1. 卷 扬 机

1. 1卷扬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并应专人专机。

1. 2卷扬机安装的位置必须选择视线良好,远离危险作业区域的地点。卷扬机距第一导向轮(地轮)的水平距离应在15m左右。“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中心垂直”。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俗称开口葫芦)。

1. 3卷扬机后面应埋设地锚与卷扬机底座用钢丝绳拴牢,并应在底座前面打桩。

1. 4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应至少保留3~5圈。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过通道处必须遮护。

1. 5卷扬机安装完毕必须按标准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载、动载、超载试验:

(1) 空载试验:即不加荷载,按操作中各种动作反复进行,并试验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 动载试验:即按规定的最大载荷进行动作运行。

(3) 超载试验:一般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经大修后按额定载荷的110%~125%逐渐加荷进行。

1. 6每日班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地轮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试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

1. 7卷扬机在运行中,操作人员(司机)不得擅离岗位。

1. 8卷扬机司机必须听视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必须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1. 9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除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按动刹车慢慢地放松,将吊物匀速缓缓地放至地面。

1. 10保养设备必须在停机后进行,严禁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或加油。

1. 11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装置。

1. 12卷扬机不得超吊或拖拉超过额定重量的物件。

1. 13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2. 混凝土搅拌机

2. 1混凝土搅拌机的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操作。

2. 2混凝土搅拌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轮胎应卸下保存(长期使用),并应搭设防雨、防砸的保温工作棚。操作台应保持整洁,棚内设给水设施,棚外应设沉淀池,必须排水畅通,并应装设除尘设备。

2. 3每日必须进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其检查内容:

(1) 每日上班前应检查机棚内环境和机械是否有障碍物。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和安全防护装置应灵敏可靠,轨道滑轮良好正常,机身平稳,确认无误方可合闸试车。经2~3min运转,滚筒转动平稳,不跳动、不跑偏、无异常声响后,方可正式操作。

(2) 班中司机不得擅离岗位。应随时观察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异常音响,应将搅拌筒内存料放出。停机拉闸断电(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后进行检查修理。

(3) 班后应将机械内外刷干净,并将料斗升起,挂牢双保险钩后,拉闸断电并锁好电箱门。

2. 4搅拌机不得超负荷使用。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严禁用工具伸入搅拌机内扒料。若遇中途停电时,必须将料卸出。

2. 5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必须按规定粒径的允许值供料,严禁使用超大骨料。

2. 6砂堆板结需要捣松时,必须两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站在安全稳妥的地方,并有安全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2. 7机械运转中,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或探摸等作业。

2. 8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操和或穿行。清理斗坑时,必须将料斗挂牢双保险钩后方可清理。

2. 9冬季停机后,必须将水泵及贮水罐中的水放净。

2. 10运输搅拌机应办理通行证,按规定速度行驶,牵引时一般不得超过20kw/h。人力转移时,上下坡时应前转向、后制动,设专人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3. 混凝土泵送设备

3. 1混凝土输送泵车

(1) 混凝土泵车应停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支腿底部应用垫木支架平稳。臂架转动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严禁在高压输电线路下作业。

(2) 作业前应进行以下检查:

① 搅拌机构工作正常,传动机构应动作准确。

② 输送管无裂纹、损坏、变形、输送管道磨损应在规定范围内。

③ 管道连接处应密封良好。

④ 料斗筛网完好。

⑤ 液压系统应工作正常。

⑥ 仪表、信号指示灯齐全完好,各种手动阀动作灵活、定位可靠。

(3) 作业中严禁接长输送管和软管。软管不得在地面拖行。

(4) 作业中应严格按顺序打开臂架。风力大于六级(含六级)时严禁作业。

(5) 严禁用臂架作起重工具。

(6) 泵送作业中,操作者应注意观察施工作业区域和设备的工作状态。臂架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停留。

(7) 作业中严禁扳动液压支腿控制阀,如发现车体倾斜或其他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收回臂架检查,待排除故障后再继续作业。

(8) 泵送作业时,严禁跨越搅拌料斗。

(9) 排除管道堵塞时,应疏散周围的人员。拆卸管道清洗前应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输送管道内的压力,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10) 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格栅网和其他安全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阀体内,泵送时严禁拆卸管道。

(11) 清洗管道时,作业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和弯管接头处。如用压缩空气清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处10m内不得有人员和设备。

3. 2牵引式混凝土输送泵

(1) 混凝土输送泵应安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放下支腿,将机身安放平稳。

(2)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电气设备和仪表正常,各部位开关按钮、手柄都在正确位置,机械部分各紧固点牢固、可靠,链条和皮带松紧度符合规定要求,传动部位运转正常。

(3) 混凝土输送泵管接头应密封严紧,管卡应连接牢固。垂直管前应不少于10m带逆止阀的水平管,严禁将垂直管直接接在混凝土输送泵的输出口。

(4) 疏通堵塞管道时,应疏散周围人员。拆卸管道清洗前应采取反抽方法,清除输送管道的压力。拆卸时严禁管口对人。

(5) 作业时不得取下料斗格栅网和其他安全装置。不得攀登和骑压输送管道,不得把手伸入阀体内工作,严禁在泵送时拆卸管道。

(6) 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应离开管道出口和弯管接头处。如用压缩空气清洗管道时,管道出口处10m内不得有人和设备。

(7) 作业后,将液压系统卸压,将全部控制开关回到原始位置。

3. 3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1) 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转向、制动、灯光、信号系统灵敏有效,搅拌运输车滚筒和溜槽无裂纹和严重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在正常范围内,底盘和副车架之间的u形螺栓连接良好。

(2) 了解施工要求和现场情况。选择行车路线和停车地点。

(3) 在社会道路上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转弯半径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时速不大于15km。进站时速不大于5km。

(4) 作业时,严禁用手触摸旋转的滚筒和滚轮。

(5) 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6) 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

3. 4混凝土喷射机

(1) 作业前应进行检查,输送管道不得泄漏和折弯,管道连接处应坚固在密封,敷设的管道应有保护措施。

(2) 作业时,应先送压缩空气,确认电动机旋转方向正确后,方可向喷射机内加料。

(3) 作业过程中,混凝土喷射机喷嘴前及左右5m范围内不得有人,作业间歇时,喷嘴不得对人。

(4) 输送管发生堵塞时,排除故障前必须停机。

4. 灰浆搅拌机

4. 1灰浆搅拌机操作人员(司机)应遵守本规程36.2.1条规定执行。

4. 2灰浆搅拌机的安装应平稳牢固,行走轮应架悬,机座应垫高出地面。在建筑物附近安装应搭设防砸、防雨棚。

4. 3作业前检查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和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传动部分、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试运转。

4. 4操作时先起动,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加料和水进行搅拌,不得先加足料后再起劲。沙子应过筛,投料严禁超量。

4. 5加料时使用工具应高于搅拌叶,严禁运转中把工具伸进搅拌筒内扒料。

4. 6搅拌筒内落入大的杂物时,必须停机后再检查,严禁运转中伸手去捡捞。

4. 7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发现卡住或异常时,应停机拉闸断电后再排除故障。

4. 8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拔去电源插头(销),并用水将灰浆搅拌机内外清洗干净(清洗时严禁电气设备进水)方可离开。

5. 机动翻斗车

5. 1现场内行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未经交通部门考试发证的严禁上公路行驶。

5. 2作业前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应充足,变速杆应在空挡位置,气温低时应加热水预热。

5. 3发动后应空转5~10min,待水温升到40℃以上时方可一挡起步,严禁二挡起步和将油门猛踩到底的操作。

5. 4开车时精神要集中,行驶不准载人、不准吸烟、打闹玩笑。睡眠不足和酒后严禁作业。

5. 5运输构件宽度不得超过车宽,高度不得超过1.5m(从地面算起)。运输混凝土时,混凝土的平面应低于斗口10cm;运砖时,高度不得超过斗平面,严禁超载行驶。

5. 6雨雪天气,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和下25°以上陡坡。

5. 7在坑槽边缘倒料时,必须在距0.8~1m处设置安全挡掩(20cm×20cm的木方)。车在距离坑槽10m处即应减速至安全挡掩处倒料,严禁骑沟倒料。

5. 8翻斗车上坡道(马道)时,坡道应平整,宽度不得小于2.3m以上,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5. 9检修或班后刷车时,必须熄火并拉好手制动。

6. 硅式打夯机

6. 1每台夯机的电机必须是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电机,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6. 2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并保证动作灵敏,且进线口必须加胶圈。每台夯机必须单独使用闸具或插座。电源线和零(地)线与定向开关,电机接线柱连接处

必须加接线端子与之紧固。

6. 3必须使用四芯胶套电缆线。电缆线在通过操作开关线口之前应与夯机机身用卡子固定。电源开关至电机段的电缆线应穿管固定敷设,夯机的电缆不得长于50m。

6. 4夯机的操作手柄必须加装绝缘材料。

6. 5每班前必须对夯机进行以下检查:

(1) 各部电气部件的绝缘及灵敏程度,零线是否完好。

(2) 偏心块连接是否牢固,大皮带轮及固定套是否有轴向窜动现象。

(3) 电缆线是否有扭结、破裂、折损等可能造成漏电的现象。

(4) 整体结构是否有开焊和严重变形现象。

6. 6每台夯机应设两名操作人员。一人操作夯机,一人随机整理电线。操作人员均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胶鞋。

6. 7操作夯机者应先根据现场情况和工作要求确定行夯路线,操作时按行夯路线随夯机直线行走。严禁强行推进、后拉、按压手柄、强行猛拐弯或撒把不扶,任夯机自由行走。

6. 8随机整理电线者应随时将电缆整理通顺,盘圈送行,并应与夯机保持3~4m的余量,发现电缆线有扭结缠绕、破裂及漏电现象,应及时切断电源,停止作业。

6. 9夯机作业前方2m内不得有人。多台夯机同时作业时,其并列间距不得小于5m,纵列距不得小于10m。

6. 10夯机不得打冻土、坚石、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以及一边偏硬的回填土。在边坡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夯机平稳,防止夯机翻倒坠夯。

6. 11经常保持机身整治。托盘内落入石块、杂物、积土较多或底部粘土过多,出现啃土现象时,必须停机清除,严禁在运转中清除。

6. 12搬运夯机时,应切断电源,并将电线盘好,夯头绑住。往坑槽下运送时,应用绳索送,严禁推、扔夯机。

6. 13停止操作时,应切断电源,锁好电源闸箱。

6. 14夯机用后必须妥善保管,应遮盖防雨布,并将其底部垫高。

7. 水 泵

7.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泵座应稳固。水泵应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7. 2运转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合闸开机。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7. 3夜间作业时,工作区应有充足照明。

7. 4水泵运转中严禁从泵上跨越。升降吸水管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有护栏的平台上。

7. 5提升或下降潜水泵时必须切断电源,使用绝缘材料,严禁提拉电缆。

7. 6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潜水泵工作水域30m内不得有人畜进入。

7. 7作业后,应将电源关闭,将水泵安放妥善。

8. 倒 链

8. 1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如发现有锈蚀、裂纹、损伤、变形、扭曲、传动部分不灵活等,严禁使用。

8. 2使用的链葫芦,严禁超载,外壳上应有额定吨位标记。气温在-10℃以下,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一半。

8. 3使用时,先倒松链条,挂好起吊物体,慢慢拉动牵引链条,待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齿轮啮合及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重作业。

8. 4拉动链条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盘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拉动链条只许一人操作,严禁二人以上猛拉。操作时严禁站在倒链的正下方。

8. 5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的技术状况,防止制动失灵。

8. 6重物需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必须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8. 7起重时如需在建筑物构件上拴挂倒链葫芦,必须经技术负责人负荷量计算,确认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8. 8倒链使用完毕后,应拆卸清洗干净,重新上好润滑油,并安装好送仓库妥善保管,防止链条锈蚀。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水暖工管工

1.使用机电设备、机具前应检查确认性能良好,电动机具有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不得“带病”运转。

2.操作机电设备,严禁戴手套,袖口扎紧。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

3.使用砂轮锯,压力均匀,人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侧面。

4.压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丝扳、手工套丝,应防止扳机滑落。

5.用小推车运管时,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车上必须捆绑牢固。

6.安装立管,必须将洞口周围清理干净,严禁向下抛掷物料。作业完毕必须将洞口盖板盖牢。

7.电气焊作业前,应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备好灭火用具。焊接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8.散热器组拧紧对丝时,必须将散热器放稳,搬抬时两人应用力一致,相互照应。

9.在进行水压试验时,散热器下面应垫木板。散热器按规定压力值试验时,加压后不得用力冲撞磕碰。

10.人力卸散热器时,所用缆索、杠子应牢固,使用井字架、龙门架或外用电梯运输时,严禁超载或放偏。散热器运进楼层后,应分散堆放。

11.稳挂散热器应扶好,用压杠压起后平稳放在托钩上。

12.往沟内运管,应上下配合,不得往沟内抛掷管件。

13.安装立、托、吊管时,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装的楼板预留洞口必须盖严盖牢。使用的人字梯、临时脚手架、绳索等必须坚固、平稳。脚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14.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往楼层内搬运瓷器时,每次不定放置过多。瓷器运至楼层后应选择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须垫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损。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电梯安装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1.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严禁饮酒,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1. 3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1. 4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1. 5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1. 6焊接动火应办理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1. 7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码放指定地点。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抬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1. 8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 电 梯 安 装

2. 1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架样板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 架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作承重它用。

(3) 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栓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得站人。

2. 2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剔墙、打设膨胀螺栓,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2) 电锤应用保险绳栓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3) 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4) 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5) 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6) 导轨支架与承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7) 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子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时用力不得过猛。

2. 3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2) 采用卷扬机立道,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m/min。必须检查起重工具设备,确认符合规定方可操作。

(3) 立轨道应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指挥信号清晰明确,吊升轨道时,下方不得站人,并设专人随层进行监护。

(4) 轨道就位连接或轨道暂时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得过猛,导轨上端未与导轨支架固定好时,严禁摘下吊钩。

(5) 导轨凸凹榫头相接入槽时,必须听从接道人员信号,落道要稳。

(6) 紧固压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时,上下配合好。

2. 4轨道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轨道调整时,上下必须走梯道,严禁爬架子。

(2)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垫片、螺栓等)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

(3) 无围墙梯井,如观光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当梯子,梯外必须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2. 5厅门及其部件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安装上坎时(尤其货梯)必须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轮等起重工具进行。

(2) 厅门门扇的安装必须按工艺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 井道安全防护门在厅门系统正式安装完毕前严禁拆除。

(4) 机锁、电锁的安装,用电钻打定位销孔时,必须站好位置,工具应按规定随身携带。

2. 6机房内机械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搬抬钢架、主机、控制柜等应互相配合;在尚无机房地板的梯井上稳装钢梁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2) 对于机房在下面,其顶层钢梁正式安装前,禁止将绳轮放在上面;钢梁应稳装在梯井承重墙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许将主机、抗绳轮置于钢梁上。

(3) 进行曳引机吊装前,必须校核吊装环的载荷强度。

(4) 安装抗绳轮应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可先安装轴承架,再进行全部安装,操作时下方严禁站人。

2. 7井道内运行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安装配重前检查倒链及承重点应符合安全要求。

(2) 配重框架吊装时,井道内不得站人,其放入井道应用溜绳缓慢进行。

(3) 导靴安装前、安装中不可拆除倒链,并应将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稳。

(4) 安装配重块应放入一端再放入另一端,两人必须配合协调,配重块重量较大时,宜采用吊装工具进行。

(5) 轿厢安装前,轿厢下面的脚手架,必须满铺脚手板。

(6) 倒链固定要牢固,不得长时间吊挂重物。

(7) 轿厢载重量在1000kg,井道进深不大于2.3m,可用两根不小于200mm×200mm坚硬木方支撑;载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两根18号工字钢或20号槽钢作支撑;如载重量及井道进深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增加支撑物规格尺寸。

(8) 两人以上扛抬重物应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盘),部件必须拴牢。

(9) 吊装底盘就位时,应用倒链或溜绳缓慢进行,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井道内侧。

(10) 吊装上梁,轿顶等重物时,必须捆绑牢固,操作倒链,严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11) 轿厢调整完毕,所有螺栓必须拧紧。

(12) 钢丝绳安装放测量绳线时,绳头必须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13) 使用电炉熔化钨金时,炉架应做好接地保护;绳头灌钨金时,应将勺及绳头进行预热,化钨金的锅不得掉进水点,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14) 放钢丝绳时,要有足够的人力、人员严禁站于钢丝绳盘线圈内,手脚应远离导向物体,采用直接挂钢丝绳工艺,制作绳头时,辅助人员必须将钢丝绳拽稳,不得滑落。

(15) 对于复线式电梯,用大绳等牵引钢丝绳,绳头拴绑处必须牢固,严禁钢丝绳坠落。

2. 8电线管、电线槽的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使用砂轮锯切割电线管,应将工件放平,压力不得过猛。管槽锯口应去掉毛刺。

(2) 在井道进行线槽及铁管安装时,应随用随取,不得大量堆于脚手板上,使用电钻,严禁戴手套。

(3) 穿线、拉送线双方呼应联系要准确,送线人员的手应远离管口,双方用力不可过急过猛。

(4) 机房内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线槽,穿线后确认没有硌伤导线,必须加盖牢固。

3. 电 梯 调 试

3. 1慢车准备及慢车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1)慢车运行之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缓冲器安装调整完毕,液压缓冲器注油。

②限速器调速无毕。

③抱闸调整完毕,其动作可靠无误。

④急停回路中各开关作用准确可靠。

⑤上下极限开关安装调整完毕,并投入使用。

(2) 轿顶护身栏安装完毕,轿顶照明应完备。

(3) 井道内障碍物应清除,孔洞盖严,存储器运行中不碰撞。

(4) 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必须设专人监护,装好安全防护门(栏),挂警告牌。

(5) 若总承包单位(客户)在初次运行之前未装修好门套部分,必须将门厅两侧空隙封严,物料不得伸入梯井。

(6) 暂不用的按钮应用铁盖等措施保护封闭。

(7) 慢车运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轿厢运行时(机房、轿顶、轿内)必须取得联系,方可运行。

(8) 在轿顶操作人员应选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结构、错车(与对重交错0位置,以及复绕绳轮)。到达预定位置开始工作前,必须扳断电轿顶(或轿内)急停开关,再次运行前,方可恢复。

(9)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跨于轿厢与厅门门口之间进行工作。严禁探头于中间梁下、门厅口下、各种支架之下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10) 对于多部并列电梯,各电梯操作人员应互相照顾,如确难以达到安全时,必须使相邻电梯工作时间错开。

(11) 轿厢上行时,轿顶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轿厢行驶中,严禁人员出入。

(12) 轿厢因故停驶,轿厢底坎如高于厅门底坎600mm,轿内人员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须从轿顶进行。

(13) 在机房内,应注意曳引绳、曳引轮、抗绳轮、限速器等运动部分,必须设置围栏或防护装置,严禁手扶。

3.2 快车准备及快车运行(试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快车运行之前,上述慢车运行的各条必须全部满足,安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快车运行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经过慢车全程试车,各部位均正常无误。

(2) 各种安全装置、安全开关等均动作灵敏可靠。

(3) 各层厅门完全关闭,机、电锁作用可靠。

(4) 快车运行中,轿顶不得站人。

(5) 电梯试车过程中严禁携带乘客。

3. 3电梯局部检查及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在机房工作时,应将主电源切断,挂好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2) 盘车时,应将主电源切断,并采取断续动作方式,随时准备刹车。无齿轮电梯不准盘车。

(3) 在各层操作时,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其停在本层,不得只看楼层灯即进入。在底坑操作时应切断停车开关或将动力电源切断。

(4) 电梯的动力电源有改变时,再次送电之前,必须核对相序,防止电梯失控或电机烧毁。

(5) 冬季试梯,曳引机应加低温齿轮油,若停梯时间较长,检查润滑油有凝结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车。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油漆工

1.各种油漆材料(汽油、漆料、稀料)应单独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库房应通风良好。易挥发的汽油、稀料应装入密闭容器中,严禁在库内吸烟和使用任何明火。

2.油漆涂料的配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调制油漆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调制有害油漆涂料时,应戴好防毒口罩、护目镜,穿好与之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冲洗干净。

(2) 工作完毕,各种油漆涂料的溶剂桶(箱)要加盖封严。

(3) 操作人员应进行体检,患有眼病、皮肤病、气管炎、结核病者不宜从事此项作业。

2.使用人字梯应遵守以下规定:

(1) 高度2m以下作业(超过2m按规定搭设脚手架)使用的人字梯应四脚落地,摆放平稳,梯脚应设防滑橡皮垫和保险拉链。

(2) 人字梯上搭铺脚手板,脚手板两端搭接长度不得少于20cm。脚手板中间不得同时两人操作,梯子挪动时,作业人员必须下来,严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跷式挪动。人字梯顶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脚手板。

(3) 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榫头松动、缺挡等不得使用。

4.使用喷灯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使用喷灯前应首先检查开关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喷嘴要畅通。

(2) 喷灯加油不得超过容量的4/5。

(3) 每次打气不能过足。点火应选择在空旷处,喷嘴不得对人。气筒部分出现故障。应先熄灭喷灯,再行修理。

5.外墙、外窗、外楼梯等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靠处。油漆窗户时,严禁站在或骑在窗栏上操作,刷封沿板或水落管时,应利用脚手架或专用操作平台架上进行。

6.刷坡度大于25°的铁皮层面时,应设置活动跳板、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7.刷耐酸、耐腐蚀的过氧乙烯涂料时,应戴防毒口罩。打磨砂纸时必须戴口罩。

8.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喷涂时严禁对着喷嘴察看。

9.空气压缩机压力表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高压气管各种接头应牢固,修理料斗气管时应关闭气门,试喷时不准对人。

10.喷涂人员作业时,如头痛、恶心、心闷和心悸等,应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前言一般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低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3.1电工作业;

3.2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3.3起重机械作业;

3.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3.5金属无损检测作业;

3.6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7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明,向本市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后,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8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10.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2.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

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4.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5.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16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8.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到吸烟室。

2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2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气焊工

1. 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2. 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3. 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 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5. 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6. 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7. 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8. 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和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热水袋)、蒸气或暖气设备化冻,严禁用火烘烤。

9. 使用氧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

(2) 存储高压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 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4) 氧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槽帮。

(5) 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钢瓶。

(6) 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7) 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阀。

(8) 氧气阀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夏季露天工作时,应搭设防晒罩、棚。

(9) 氧气瓶与焊炬、割炬、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m。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0)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必须保持不小于49kpa的压强。

(11) 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12) 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3) 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4) 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蒸汽加热,严禁用火烤。

10. 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2) 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3) 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4) 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5) 汽车运输乙炔瓶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 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7) 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8) 乙炔瓶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

(9) 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98kpa的压强。

(10)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11. 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液化石油气瓶必须放置在室内通风良好处,室内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 气瓶冬季加温时,可使用40℃以下温水,严禁火烤或用沸水加温。

(3) 气瓶在运输、存储时必须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运时不得碰撞。

(4) 气瓶不得倒置,严禁倒出残液。

(5) 瓶阀管子不得漏气,丝堵、角阀丝扣不得锈蚀。

(6) 气瓶不得充满液体,应留出10%~15%的气化空间。

(7) 胶管和衬垫材料应采用耐油性材料。

(8) 使用时应先点火,后开气,使用后关闭全部阀门。

12. 使用减压器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混用。

(2) 减压器出口接头与胶管应扎紧。

(3) 安装减压器前,应略开氧气阀门,吹除污物。

(4) 减压器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烤。

(5) 安装减压器前应进行检查,减压器不得沾有油脂。

(6) 打开氧气阀门时,必须慢慢开启,不得用力过猛。

(7) 减压器发生自流现象或漏气时,必须迅速关闭氧气瓶气阀,卸下减压器进行修理。

13. 使用焊矩和割炬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使用焊矩和割矩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 焊炬和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连接处和气阀不得漏气;焊嘴、割嘴不得漏气、堵塞。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焊炬、割炬气体通路和气阀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修好后再使用。

(3) 严禁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嘴或割嘴。

(4) 焊嘴或割嘴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放入水中冷却。

(5) 焊炬、割炬的气体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14. 橡胶软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橡胶软管必须能承受气体压力;各种气体的软管不得混用。

(2) 胶管的长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为宜,氧气软管接头必须扎紧。

(3) 使用中,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触及灼热金属或尖刃物体。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铆工

1.一 般 规 定

1. 1金属构件、钢板、型钢、卷管等材料或制品,应分别按规定位置码放整齐,钢板之间严禁用砖块、石块当垫木。码放不宜过高。卷管的停放应挡好三角木或用道木“打掩”。用撬棍时应选好力点,保持身体平衡,移动或滚动物件时前方严禁站人。

1. 2组装工作平台,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施工作业点临时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热加工作业点距氧气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m。大型结构附近与吊装作业区,不得放置氧气和乙炔等压力瓶罐。

1. 3在转胎(滚动台)上组对容器应防止容器从转胎上滚落。滚动轮(主动轮和被动轮)两侧应水平,拼装罐体中心垂直线与两轮中心夹角不得小于35℃,工件转动线速度,不得超过3m/min。

1. 4铆工吊装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吊装用的钢丝绳应经常检查,发现芯油挤出,必须及时更换匹配的钢丝绳,应防水泡、高温和电弧击伤及电流灼热退火,严禁接触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

(2) 钢丝绳承载时应舒展,不得扭结、搭压或变形。套索不得沾泥或铁屑及金属颗粒。吊装或捆扎重物时,必须受力均匀,钢材棱角必须加保护垫。

(3) 用后的钢丝绳套索,必须悬挂在架子上,重盘绳应放在垫好的木板上。

(4) 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绳索、链掌、卸扣、卡(夹)具、销轴、卡体母材等。发现裂纹、开焊、压扁变形等缺陷,严禁使用。

(5) 针对吊装物的形体,合理选择捆绑位置和方法,重心要低,捆绑要牢,确保平衡。吊装前应先进行试吊合格,方可正式吊装。

(6) 挂钩、脱钩应戴手套。往钩上挂或脱钩时应持绳套下端,往重物上挂或脱钩时应持绳套上端。重物捆绑不牢,不得起吊。多人操作必须由专人指挥。

(7) 吊运行程半径下面不得有人,并应避开障碍物。吊装接近吊具满负荷时,必须设专人检查抱闸。吊装易燃、易爆或避震的物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8) 吊运必须与电线、电缆保持安全距离,并应躲避有“防火”、“防爆”标志的物件。大型设备吊装必须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执行。

1. 5安装铆工使用的支架、挂架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架上不得放置零散铁件,严禁攀登、跨越护身栏和随意拆改。

1. 6在架上作业时,应穿绝缘、防滑鞋,配合焊接作业应戴防护镜。

2.铆工专用或常用工具

2. 1操作使用的大锤或手锤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根据工作需要,选用锤的大小,检查锤头、锤柄的安装是否牢固,锤头有无裂纹、翻边、油污和其他杂物。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2) 打锤时必须注意周围人员及其他设备安全,注意避开障碍物、拖绳及临时电线等。

(3) 两人以上打锤及撑钳,人不得站在大锤运动平面内。操作时应精神集中,不得抢打、乱打。

(4) 热加工用锤,要勤沾水,预防锤柄松动。两人或多人操作要配合一致,步子稳、撤锤快、躲步准确。打锤时,锤与工件要平、实,不得斜击。

2. 2操作使用的风铲、电铲或手铲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使用风铲(凿)应检查送风管,接口应牢固,阀门良好,铲头有裂纹不得使用。操作时应及时清理毛刺。更换铲头必须口向下,严禁面对风枪口。

(2) 使用电铲前,必须由电工检测设备的绝缘,电缆线不得有接头。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 3操作使用的磁力钻,操作前必须由电工检测电源线的绝缘和设备的接地保护等完好,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操作时不得戴手套,钻头和工件必须保持垂直。严禁手直接接触铁屑。

2. 4操作使用卷板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机器的润滑情况,电气控制灵敏有效,接地良好,一切正常,启动空载试运行后,才允许投入卷板。

(2) 停机后插入工件找正放稳,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卷板两侧,严禁站在钢板上,手要离开。滚圆中不宜用拼板,随板测量必须停机。

(3) 钢板卷到尾端应留有余量。卷大弧度半成品,待到端头时,卷板机两侧不准人员停留,必要时须有卷弧胎架,以便板材端出辊落在物架上。

(4) 卷圆管对口,机工和铆工必须听从统一口令;用撬棍撬板时,卷管机严禁卷动,待板口撬平后再慢慢卷动将管口对平、点焊。“倒头体”出管一边,应留有足够的场地,以便卷管形成后顺利倒头脱机,吊离卷管机。卷大直径筒体,必须用吊具配合。

2. 5操作龙门切(剪)板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首先应检查刀架上是否有其他工件,并清理干净。开机后先空载运行,检查机声、压料器、刀架上下均匀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2) 剪料间隙根据工件要求进行调整后,方可入料。入料时严禁掀开安全护栏。剪板时操作人员必须将钢板放置平稳,对好线并发出信号后,才允许开机剪板。上剪未复位不可送料,手严禁伸入剪刀下方。

(3) 剪大料时,机后应加适当托架,防止板材滑出。剪板机后严禁行人通过。

(4) 剪板机不可超负荷作业,剪板厚度不得超过本机额定厚度。压不到的窄钢板,严禁剪切。

2. 6操作刨边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电气及限位控制、机床油泵供油系统和小车行走正常,小车行走轨道不得有障碍物。空车运行数次正常后,方可紧固刀具,上料操作。

(2) 吊装大型板材入料时应平稳,不得碰撞机身和护栏。板料放在机架工作面上,应由人工推动入料,专人校定加工尺寸,手动压紧丝扣。工件必须卡牢,待液压压紧头达到额定压力时,重新紧固手动丝杠,应紧固一致均衡。所用垫板要统一平整,不得用带毛刺或变形的垫板。

(3) 二人操作必须分工明确,相互照应,协调一致,统一操作程序,小车行程的自动控制,应根据工件的长短来核实。对大工件的加工不得超过机械性能和走刀的最大限度。双向刀架轴必须灵活可靠。

(4) 清扫铁屑要有专用工具,清除轨道内刨屑必须停车。机床行走时不准变速,调速必须停机。

2. 7操作使用吊装卡具、夹具应经常检查焊缝处及销轴、开口销等部位。严禁随意钻孔和使用变形的吊钩或卡具、夹具。严禁在卡具、夹具上烘烤过热或焊接降低卡具、夹具的强度。

2. 8操作使用平板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经常检查各传动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针对工料板厚度缓慢逐渐地调整平板间隙。

(2) 平板时操作人员应在两则,板上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有浮动杂物,严禁在板上站人。

(3) 平较长大的钢板应放在平板托架上,并用吊车配合操作

(4) 。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协同一致,预防托架滚轮或滚杠挤手。

2. 9调直机安装要平稳,并应设置保护接地。操作时机器运转正常方可入料调直,被调的型钢应放平稳,移动被调工料时手放在外侧,顶具应有手柄,机轮应有安全防护罩。调直时要逐步进顶头,不得猛进。

3.内浮盘拱顶钢油罐气顶倒装法对接施工

3.1气顶施工安全装置应有:送风装置、胀圈捶板装置、平衡装置、测压装置、密封装置和排风装置等。

3. 2罐底焊完后,必须及时接好罐的保护接地线。罐内的中心灯塔电源线为金属管全封闭的输电缆线。灯塔顶端上设保护伞盖,下设灯台和开关。电气设备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3. 3胀圈的安装必须用千斤顶顶紧。千斤顶应放在安全挂盒内,与胀圈顶紧,形成整体。胀圈刀把板严禁只焊同一侧,严禁刀把板用千斤顶紧固胀圈时搓掉。

3. 4气升前,必须明确指挥信号和各岗位人员分工。操作人员应撑握气升中可能出现的故障及预防处理的措施。

3..5起升前应分别计算出浮升各圈壁板的理论风压,浮升时做好实际稳压风压及起升风压记录。同时对各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指挥员给罐内发出起升信号,待罐内返回各就各位的起升信号后,才允许启动风机送风。

3. 6气升前风机必须经试运转方可使用,活口处倒链进行往复松紧实验,确保松紧灵活。电气控制部分的保险与风机必须匹配,确保气升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3. 7起升过程中罐内外的操作人员必须密切注意限位和平衡装置的工作情况,同时对各种密封装置经常检查、调整。罐外人员应严密观察罐体平衡。出现不平衡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3. 8第一圈板起升应分两次进行。当升到1/2~2/3高度时应减少风量,稳住风压,将浮起部分固定住,然后停止风机,待罐内人员将平衡装置接好,向外发出信号后,方可启动风机,将罐升到规定高度。

3. 9起升到预定位置时应稳压,对接线应符合要求,间隙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点焊,点焊完毕即停止风机运行。

3. 10第二圈板的起升可一次进行到规定高度,但每层壁板在起升过程中应稳压三次,测出稳压数据,确保对口时稳压精确可靠。

3. 11活口倒链拉紧时要缓慢,不得猛拉。发现不严密时,应检查其他部位情况,严禁使劲拉倒链。

3. 12安装时气升用的机具必须事先检查、维护。平衡装置的倒轮及钢丝绳应牢固可靠,钢丝绳走向必须正确,限位拉杆、限位角铁焊接必须符合要求。

3. 13罐体起升时,罐内人员不得立于胀圈和起升壁板下面。起升时必须专人统一指挥,专人把守风门,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指挥,认真操作。

3. 14气升时罐内人员应检查平衡装置的运转和密封胶皮的工作状况。严禁在运转中用手去掏掉入地板内的胶皮。

3. 15高处作业安装,零部件、工具必须用绳索工具袋传递,严禁抛掷。交叉作业上下应呼应。

3. 16操作过程中遇停机或断电,必须立即关闭风机进风调节挡板,使气罐缓慢下降。

4.球形贮罐施工

4. 1操作中必须对入罐电源线、焊机把线、液化气加热输送胶管、氧气和乙炔气胶管加护套或支架保护,对入罐电源线加屏蔽套管。

4. 2操作人员进入罐内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穿绝缘隔热防滑鞋,戴防护镜。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大及温度高的环境操作,应轮班作业或工间休息。在罐内作业必须两人以上。

4. 3球壳板组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胎具制作要牢固。进出球罐应走固定的爬梯。

(2) 组装的工装卡具、工具和材料应放稳,严禁高处抛物。

(3) 对临时焊接部位应认真检查,发现缺陷必须及时通知焊工补焊。

(4) 焊前预热采用的石油液化气,必须设专人管理。液化气出口必须装减压阀,每个燃烧器应编号,燃烧气点火应由专人负责,必须先点火、后开气。罐内施焊时应专人进行安全监护,遇特殊情况及时进行救护。

(5) 球罐组装后应及时装好排尘通风装置,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6) 球罐焊接使用的脚手架,必须遵守脚手架搭设的

有关规定。

4. 4球壳的吊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球壳板排板、翻身、复验,吊装前应检查吊索具(卡具、吊耳、绳索、卡环等)无变形、无损伤。严禁使用单根吊装。

(2) 中环带与立柱吊装时,立柱就位后必须及时用缆风绳(拖拉绳)稳固。吊装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4. 5球罐组装后,必须立即按规定做好防雷接地保护。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金属无损检测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金属无损检测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1. 2为减少x射线和其他放射性射线,对检测人员的射线照射剂量。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前,检测人员必须穿铅制射线防护服,戴防射线含铅护目镜和个人辐射剂量笔,并对检测人员逐一进行被照射剂量监督。

(2) 为减少放射性照射剂量,在确保检测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尽量缩短曝光时间。

(3) 尽量增大操作人员与放射源的距离。

1. 3班前检查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前应检查电闸箱和漏电保护器完整、灵敏、安全可靠,绝缘良好。严禁导电体裸露。

(2) x光探伤机电源控制箱的指示灯亮,仪表灵敏,各开关调节、控制良好。探伤机必须设保护接地,接地线不得有接头。

(3) 探伤仪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 操作过程中探伤仪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运转时进行修理。

1. 4x射线探伤现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x射线探伤检测区必须设置围栏和悬挂警示片。设专人对射线检测区进行监视,非作业区人员不得进入。

(2) x探伤检查时应采用铅屏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背离x光射线“窗口”。

(3) 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待贴片人员撤到安全区后,方可通电进行曝光,预防射线误照。

(4) 探伤检测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现场探伤检测时必须将探伤机固定。

1. 5暗室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暗室的仪器和电器设备及冲洗设备的布局应实施定位管理。电气绝缘必须可靠,不得有任何导电体裸露。

(2) 暗室应装设空气调节设备,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3) 暗室内工作必须二人以上协同操作,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1. 6曝光室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曝光室的屏蔽厚度,必须符合《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曝光室的门必须装有联锁保险装置,确保曝光时门不开。若开门,放射源自动退回贮存位置或切断电源。

(2) 曝光室的门外必须装有警示标志和红灯。运行时红灯必须闪烁,提示非探伤检测人员勿靠近曝光室。

(3) 曝光室应装设排风装置,及时排除曝光室内产生的臭氧。

1. 7超声波探伤仪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必须由熟悉电路原理专门技术人员修理,操作人员不得带电检修。

2. ir192(铱)装置探伤和磁粉着色探伤

2. 1操作x射线或ir192装置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放射安全卫生监督部门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2. 2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患有不适应症,应立即调离放射性探伤检测岗位,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放射操作人员,内外照射剂量总和达到或超过剂量限值的3/10时,则每年体检一次。

(2) 低于年剂量限值的3/10时,每2~3年体检一次。

(3) 照射剂量当量限定值(每人):一年:≤5rem;一月:≤0.4rem;每日≤0.016rem。

2. 3磁粉探伤检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磁粉探伤检测前,必须检查磁粉探伤机的电源和探头(磁夹)联接线绝缘良好,不得有裸露。

(2) 探伤机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不得松动。

(3) 操作试验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和胶皮手套。

(4) 磁悬液不得喷在磁夹线圈上,不得喷向照明灯及其带电部位。

2. 4着色探伤检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着色渗透探伤液应专人保管,合理领用,不得乱放,必须远离明火和高温场所。

(2) 着色探伤操作用的清洗剂、渗透剂、显像剂,操作时应采取间歇、通风换气。着色探伤操作应选在通风良好地方进行。

(3) 操作时必须戴防护口罩、胶皮手套及防护眼镜。

(4) 在容器内着色探伤,不得向照明设备和电器上喷洒,不得一人单独在容器内操作,并应设监护人。

2. 5采用ir192(铱)探伤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使用(铱)原子射线探伤时,必须提前做好试验,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 ir192(铱)原子射线源的运输应用专门车辆,存放、保管应用铅盒并存放在专用金属库房内。库房应设在远离人员活动的地方,设警戒区,悬挂明显的标志牌,库房加锁,并设专人日夜在警戒区外监护。

(3) 投放射源时应机械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速放、速撤。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射线源。照片、胶片等准备工作应在投放射线源之前进行。

(4) 投源后,应立即用射线探测仪自远而近地检测。划出射线源周围的安全禁入区,设明显标志和警卫。

(5) 曝光后,回收ir192(铱)射线源时,操作人员必须穿射线防护服、戴防护镜,做到迅速、准确、稳妥地回收,及时送回贮藏库,射线源不得丢失。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前言

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低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3.1电工作业;

3.2锅炉司炉和压力容器作业;

3.3起重机械作业;

3.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3.5金属无损检测作业;

3.6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7单位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明,向本市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后,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8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10.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2.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

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14.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15.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16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1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8.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19.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到吸烟室。

2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2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抹灰工

1.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挡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吊篮架子升降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擅自拆改或升降。

2.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必要时由架子工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3.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不得超过允许荷载。

4.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送材料时,预先检查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牢固,吊盘(笼)内小推车必须加挡车掩,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

5.外装饰为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隔离层。贴面使用的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时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废料、边角料严禁随意抛掷。

6.脚手板不得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非承重的物器上,阳台通廓部位抹灰,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7.室内抹灰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宽度不得少于两块(50cm)脚手板,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

8.室内推小车要稳,拐弯时不得猛拐。

9.在高大门、窗旁作业时,必须将门窗扇关好,并插上插销。

10.夜间或阴暗处作业,应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

11.瓷砖墙面作业时,瓷砖碎片不得向窗外抛扔。剔凿瓷砖应戴防护镜。

12.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机具,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作业前应试机检查,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1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第11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电梯

1. 一 般 规 定

1. 1电梯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 2司机身体条件遵守本规程30.1.2条的规定。

1. 3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保养、维修知识,按规定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

1. 4施工电梯周围5m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坑、槽。电梯地面进料口应搭设防护棚。

1. 5梯笼维修时,若拆下零部件后,梯笼的重量低于配重时,必须将梯笼锁在导轨架上。

1. 6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横竖支撑牵拉缆绳、标语和其他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1. 7同一现场施工的塔式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应距施工电梯5m以上,并应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1. 8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 安 全 操 作

2. 1施工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2. 2梯笼乘人、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2. 3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2. 4施工电梯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

2. 5双笼电梯当一只梯笼在进行笼外保养或检修时,另一只梯笼不得运行。

2. 6电梯运行中,司机不准做有妨碍电梯运行的动作,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应随时观察电梯各部音响、温度、气味和外来障碍物等现象,发现反常应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故障未排除严禁运行。

2. 7施工电梯停止运行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2) 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3) 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作好当班记录。

2. 8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1) 天气恶劣:大雨、大风(六级以上)、大雾、导轨结冰等。

(2) 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3) 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

(4) 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3. 安装与拆除

3. 1安装前,应按要求做好基础、电源、光源、工具和电梯进场道路及堆放场地的准备工作。

3. 2清点和检查施工电梯的内外梯笼、配重、钢丝绳、井架、横竖支撑、过桥、围栏等应齐全完好,不附合应更换或修理。

3. 3检查电梯井架与建筑物连接处的预埋件的强度,必须符合规定。

3. 4在梯笼下面作业时,必须用枕木支撑牢固。

3. 5安装、拆卸必须专人统一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10m范围内设禁区并设专人监护。

3. 6电梯在重新安装以前(转移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检修和调试限速器。若使用期满1年,应重新检修、调试。

3. 7在梯笼顶部进行安装、拆卸和检修作业时,必须使用可移动电扭。

3. 8在安装拆卸时,严禁超过架设载荷量(即无配重时的载荷量)的规定。

3. 9用起重机安装、拆卸井架时,组装井架不得超过四节。

3.10安装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梯笼。

3. 11拆卸井架时,必须先吊好井架,再松下螺栓梯笼上部,导向轮必须降到应拆下井架之下。

3. 12横竖支撑的安装与拆卸,必须随井架高度同步进行。

3. 13安装时,底笼与建筑物的距离;附着支撑的间隔,前后支撑的间隔;井架悬挑高度;齿轮、齿条的间隙均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3. 14雨天、雾天及五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安装与拆卸。

3. 15安装拆卸和维修的人员在井架上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不得以投掷方法传递工具和器件,紧固和松开螺栓时,严禁双手操作,应一手扳扳手,一手握住井架杆件。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

1.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 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撑脚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 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 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6的规定。

5. 伸缩臂式起重机在伸缩臂杆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放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 作业时,臂杆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 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两台性能应相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吊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长距离行驶。

11. 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 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 作业后,伸缩臂式起重机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桁架式臂杆起重机应将臂杆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型机fda(十二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管理制度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