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操作和维修联合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设备操作和维修联合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设备点检
第一条 设备点检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向操作人员明确点检负责人,同时操作人员要向点检人员明确操作负责人。
第二条 点检负责人为本台设备当班点检工作的安全总负责人。
第三条 在多工种、不同车间同时对同一设备进行点检时,由主设备点检钳工包机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设备上只有单一工种单独对设备进行点检时,则由本工种点检包机负责人指挥点检。
第四条 点检开始前,点检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停放位置及其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需要采取打埯或其它防护措施,内燃设备必须熄火,电动设备必须停止运转。确认安全后,点检人员向设备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状况,查看设备运行记录。由点检负责人在设备驾驶室内启动开关上挂点检工作牌,并告知操作负责人开始点检工作。双方负责人在点检卡上签字,并注明点检起始时间,然后开始点检工作。
第五条 操作负责人不在岗,不进行设备点检。
第六条 在有就地启机装置的部位(如卡车)点检时,点检负责人必须在就地启机开关上挂点检工作牌。
第七条 设备点检期间,操作负责人要积极配合,未经点检负责人书面允许,严禁启动设备。
第八条 需要对设备进行动态检查(包括试车)时,由点检负责人与操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双方在点检卡上签字确认并记录准确时间,确认设备及其周围无人或其它障碍物时,在点检负责人的指挥下,做好呼唤应答,由操作负责人启动设备。
第九条 地面系统的胶带机在检查和试验时的启动工作由维修负责人负责。
第十条 在设备隐蔽处、转动部位等危险部位进行点检时,由点检负责人指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要严密观察人员及设备动态,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 点检结束时,点检负责人负责清点人员和工器具,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摘下点检工作牌,并通知操作负责人点检完毕。
第十二条 操作负责人必须逐项认真监督维修人员的点检工作,确认所有点检项目完成后,在点检卡上签字,并标明点检结束时间。操作负责人确认点检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启动设备。
第十三条 设备点检完毕,如果存在需要观察运行的问题,维修相关车间的主管应该将观察内容和技术要求在本班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矿作业部相应的主管,由采矿作业部相应的主管负责布置和跟踪。
第十四条 设备点检期间,设备操作人员在取得维修点检负责人同意并保证不影响维修点检工作的前提下,认真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规定的项目对设备进行班前检查。
第十五条 油脂取样人员抽取油样前,首先要确认设备停放安全可靠,内燃设备必须熄火,电动设备必须停止运转。然后由取样负责人在设备司机室内启动开关上挂取样工作牌,并告知设备操作负责人,由设备操作负责人在取样单上签字并注明取样开始时间。征得操作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抽取油样,取样完毕由取样负责人摘下工作牌,并通知操作负责人取样完毕,由设备操作负责人在取样单上签字并注明取样结束时间。操作负责人确认取样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启动设备。
二 设备维修保养
第一条 设备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向操作人员明确维修负责人,同时操作人员要向维修人员明确操作负责人。
第二条 维修负责人为本台设备当班维修工作的安全总负责人。
第三条 由多工种、多层次联合进行维修作业时,要确定维修总负责人,维修总负责人负责各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操作负责人、起重工、辅助设备司机(吊车司机只能听从起重工指挥)必须听从维修总负责人的指挥,其他人无权指挥。
第四条 在开始维修工作前,设备操作负责人要向维修负责人详细描述设备状态和故障情况,指出所有缺陷;同时维修负责人向设备操作负责人了解设备运行情况,查看设备运行记录,对照设备保养任务单及增加的维修项目,统一安排维修工作,并将维修计划详细告知操作负责人。
第五条 维修工作开始前,维修负责人应检查设备停放位置及其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需要采取打埯或其它防护措施,内燃设备必须熄火,电动设备必须停止运转。确认安全后,由维修负责人在设备驾驶室内启动开关上挂维修工作牌,并告知操作负责人开始维修工作。双方负责人在维修工单或保养单上签字,并注明维修起始时间,然后开始维修工作。
第六条 在有就地启机装置的部位(如卡车)进行维修作业时,维修负责人必须在就地启机开关上挂维修工作牌。
第七条 需要进厂维修保养设备时,操作负责人应在维修包机负责人的指挥下,将设备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
第八条 设备维修期间,操作包机人员应该跟班监修并积极配合,未经维修负责人书面允许,严禁启动设备。
第九条 在修或保养的设备无包机操作人员的,由采矿作业部负责人指派监修人员,并书面通知维修负责人,监修人员必须对维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验收并配合维修。
第十条 设备维修期间,需要运转设备时,双方负责人在维修工单或保养单上签字确认并记录准确时间,并确认设备及其周围无人或其它障碍物时,在维修负责人的指挥下,做好呼唤应答,由操作负责人启动设备。其他人员无权要求操作负责人启动设备。
第十一条 地面系统的胶带机在维修、检查和试验时的启动工作由维修负责人负责。
第十二条 维修人员在设备隐蔽处、转动部位或带电进行维修作业时,维修负责人要指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要严密观察人员及设备动态,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严禁与维修工作无关人员进入设备维修场地。
第十四条 严禁维修人员代替设备操作负责人启动和操作设备。
第十五条 在特殊环境下进行维修作业,如有毒、有害、高温、高压工作环境,以及大型故障检修及胶带硫化等,维修作业前应由车间制定书面检修方案,确定检修总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将方案送达采矿作业部,方可检修。检修负责人必须由主管以上人员担任,并全程跟踪,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 在设备检修时,维修人员变动过位置的按钮、开关或检修更换过的按钮、开关,应该告知操作负责人。
第十七条 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要保证设备所加注油、水、脂等达到规定刻度,并由维修负责人清点人员、工器具,确认维修人员、工器具、维修辅助设备、废旧材料、配件全部撤离现场后,由维修负责人摘除维修工作牌,并告知操作负责人维修完毕,双方负责人再次签字确认,并注明结束时间。
第十八条 对于维修完毕的设备,操作负责人必须按照维修保养工单的项目进行验收,并按班前检查项目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后,并确认所有维修人员已经撤离现场,方可启动和使用。
第十九条 设备维修保养完毕,如果存在需要观察运行的问题,设备管理部相关人员应该将观察内容和技术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采矿作业部的相关人员,由采矿作业部的相关人员负责布置和跟踪。
第二十条 设备进出厂程序:
1、设备发生故障,要尽量在现场维修,如需要进厂维修保养,应该经过队机电工程师和车间负责人同意。
2、维修结束后,由维修负责人要确认车间钳工、电工、焊工等维修工作全部结束后,通知调度室。
3、维修负责人要确认所有的维修工作全部结束,设备可以出厂时,签发书面的设备出厂通知单,通知采矿作业部。
4、采矿作业部所派操作负责人向维修负责人领取出厂通知单后,方可启动设备出厂。
第二十一条 进入维修场地的非本单位人员,严禁动用矿业公司的任何设备和工器具。
第二十二条 设备点检维修时的停送电:
1、当维修人员点检、维修设备,需要供电单位对设备停电时,由维修负责人向设备当班操作负责人提出申请。
2、当维修负责人提出停电要求后,设备当班操作负责人应立即在《设备运行记录本》上写明停电检修内容和要求停电时间(年、月、日、时、分),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同时申请停电的维修负责人必须签字认可。
3、当申请停电的维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设备当班操作负责人即可与本设备当班运行工长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告知维修负责人。
4、负责停电的供电人员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切断该设备的电源,并拔开该设备电缆尾线的耦合器。
5、设备停电后,维修负责人应该指派专人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挂好接地线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6、维修作业完毕,维修负责人负责对设备和周围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操作负责人对设备机组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维修负责人应该指派专人取下接地线,并当面要求操作负责人联系送电,这时操作负责人应在《设备运行记录本》上写明申请送电时间(年、月、日、时、分),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同时申请送电的维修负责人必须签字认可。
7、当维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设备当班操作负责人即可与本设备当班运行工长联系送电,送电过程应该按照有关规程做好呼唤应答。
8、申请停电和申请送电签字的维修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个人,否则操作负责人应拒绝执行停送电作业。
第二十三条 如果维修人员需要维修设备上的局部电气回路,维修负责人应该首先指派专人切断设备上相应回路的断路器,进行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挂好接地线,并在开关旁边张挂警示牌,条件许可时应该上锁,方可进行维修作业。停送电时必须是谁停电谁负责,并与在场人员做好呼唤应答。
第2篇 电气线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一)、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二)、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三)、外单位派(借)的电气工作人员,应持有电气工作安全考核合格证。
(四)、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五)、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六)、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七)、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八)、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九)、电气设备必须由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车间办理技术科审批,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审批。
(三)、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四)、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五)、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厂调度、生产厂长、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三、电气检修操作规程:
(一)、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放电时戴眼镜。
(二)、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三)、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四)、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由动力车间统一保管),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五)、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可经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许可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四、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一)、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二)、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三)、在高低压同杆线路上作业,在一条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由车间采取安全措施,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作业。
(四)、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抢修,必须由动力车间主任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五)、架空导线最小截面积(铝导线)不小于16mm2,架空导线最大垂度最低点与地面距离不小于7米,高低压之间距离不小于1.2米。
(六)、线路巡视每季至少一次,每年登杆检查一次(包括擦拭瓷瓶,巡视检查单位要有记录,以备查)其导线的弧度和线间平行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七)、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架空线上作业。
五、低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一)、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虽不执行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执行操作票,并做好使用单位操作人员与电气检修人员的交接手续(包括检修内容,要求,电气设备的现状等)检修完毕后,由电气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及检修项目,检修后的状况等,需经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二)、电气检修人员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以防止他人误送电或突然来电的措施。
(三)、安全行灯必须到达安全可靠,按不同场所,使用安全电压。
六、室内配线操作规程:
(一)、配线管选择,多根导线穿管时,导线截面积的总和应不超过管内截面的40%,穿线管弯曲半径应大于管直径的六倍(严禁弯曲部分用弯头代替)。
(二)、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回路,强电与弱电,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严禁穿同一管内,管内导线严禁有接头。
(三)、所有钢管配线均应做好接地保护,配管接头处应作好接地联接线。
(四)、所有配线用的钢管,每年由动力车间负责刷沥青漆一次,管内配线绝缘电阻每年测定一次(要有检测记录以备查)。
七、防爆、防雷、接地静电的操作规程:
(一)、防爆厂房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二)、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三)、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四)、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五)、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六)、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七)、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八)、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
第3篇 花园机电维修常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花园机电维修常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机电维修设备的使用,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电维修常用设备的操作。
3.内容
3.1手电钻
3.1.1使用电钻,一定要穿胶皮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必须站在橡胶垫或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触电。
3.1.2电钻外壳必有接地或中性线保护。
3.1.3电钻导线要保护好,使用时如发现电钻漏电、震动、高热或有异声时,应停止工作找维修电工修理。
3.1.4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不能卸换钻头,停电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1.5如用力压电钻工作时,必须使电钻垂直工作,而且固定端要特别牢固。
3.2台虎钳
3.2.1台虎钳上下不要放置工具,以免工具滑下伤人。
3.2.2使用转动台虎钳工作时,必须把固定螺丝扳紧。
3.2.3钳口要经常保持完好,磨平时要及时修理,以防工具滑脱。钳口固定螺丝要经常检查,以防松动,不准使用滑扣的螺丝。
3.2.4虎钳的丝杆、螺母要经常擦洗加油,保持清洁,如有损坏,不得使用。
3.2.5用虎钳夹持工件时,不许使用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不得用管子套在手柄上或用锤锤手柄。
3.2.6工件必须放正夹紧,手柄朝下。
3.2.7工件超出钳品部分太长,要加支承,装卸工件时,须防止工件摔下伤人。
3.3冲击钻
3.3.1冲击钻外壳必须有接地保护。
3.3.2使用冲击钻,一定要穿胶皮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必须站在橡胶垫或干燥的木板上,以防触电。
3.3.3冲击钻在使用前须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正反转工作是否正常。
3.3.4冲击钻未完全停止转动,不能卸换钻头,停电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3.5在使用冲击钻时,使用者应站稳扶好,特别是高空作业时更应注意。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第4篇 选矿车间生产设备开、停车操作规程
为了规范操作者的行为,避免事故,确保生产安全,各操作岗位务必按照下列程序开动和关停设备。
一、破碎工段
1、开机:
粗碎jc56破碎机(304*610)细碎鄂式破碎机(150*750)超细旋盘破碎机(圆锥直径600mm)1#给矿皮带机2#皮带输送机3#皮带输送带4#输送机。
2、1#给矿皮带及粗碎jc56破碎机细碎鄂式破碎机2#皮带输送机3#皮带输送机超细旋盘破碎机4#皮带输送机。
注:停机必须待各破碎腹腔内的矿石完全破碎并输送干净后方可关停。
二、磨浮工段:
1、开机:
球磨机螺旋公级机(并将螺旋降落到沉降区) 5#皮带给料机摆式给矿机搅拌机浮选机(先粗选、后扫选、再精选)罗茨鼓风机。
2、停机:
摆式给矿机5#皮带给矿机球磨机螺旋分级机(并将螺旋提升沉降区)搅拌桶浮选机(先粗选、后扫选、再精选)罗茨鼓风机。
注:1、球磨机停机前,先停止给矿,再使球磨机、分级机继续运转30-60分钟后方能停机(特殊情况和紧急停机除外)。
2、球磨机停机后,搅拌桶,浮选机再继续运转30分钟后方可停机,以免有价矿物质流失。
第5篇 搅拌站汽车衡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搅拌站汽车衡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岗位
地磅员、汽车驾驶员等岗位
二、汽车衡安全操作规程
1、秤台四周间隙内不得卡有石子、泥块等异物。
2、经常检查限位间隙是否合理,限位螺栓与秤体不应碰撞接触。
3、连接件每半年进行一次保养,支承头部涂上黄油。
4、禁止在秤台上进行电弧焊作业,若必须在秤台进行电弧焊作业。请注意下列几点:
4.1、断开信号电缆与称重显示控制器的连接;
4.2、电弧焊的地线必须设置在被焊部位附近,并牢固接触在秤体上;
4.3、切不可以使用传感器成为电弧焊回路的一部分。
5、在地磅台两侧涂刷黄、白相间的反光警示带,以防车辆视觉错误开出地磅台外造成事故。
6、地磅台首尾各安装一套电动道杆,每次只准一部车辆进入地磅台。车辆进入地磅台后两套道杆均须处于禁止进入状态。称量结束后车辆须完全离开地磅台后才能放行下一部车辆进入地磅台。
7、所有车辆按同一方向进入地磅台。
8、地磅台上不准压秤。
9、地磅人员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同时放下两部道杆,以防在无人值守状态下车辆进入地磅台。
第6篇 消防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本管理区域内消防各系统属遥控、连锁自动装置,故在操作前必须观察各个系统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
二、首先观察各系统电源信号是否正常。
三、各系统的安全操作方法如下:
1、烟感系统:当发生火情报警时,确认楼层后,首先通知保安人员到报警层观察,同时与该层人员及时取得联系。若为火险立即按灭火作战方案处理,若为误报,请保安人员将区域报警进行复位,后将值班室内的集中报警器复位。
2、防火卷帘门系统:当群楼发生火警时,根据失火方位及火热大小,可采取隔离法,及降落相应的防火卷帘门,值班员可根据现场报告情况遥控降落,就近人员也可击碎报警按钮降落,若以上两种情况都不能降落时(观察卷帘降落信号灯),可速派消防维修人员到当地打开锁匙开关强迫降落。
3、排烟系统:发生火灾时,值班员遥控打开该层及其上下层的排烟阀。若失控时,通知人员就地打开该层的排烟阀,这是排烟风机自动启动,启动信号灯亮。若风机不能自动启动,速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风机房内强行启动。
4、加压送风系统:根据火灾的不同方位,迅速打开相应的加压风机,启动信号灯亮,若失控时可派人到风机房进行手动操作。
5、消防栓系统:该系统是救火的主要设备之一,当进行该系统操作时,时刻监视该系统的消火栓报警信号。当灭火人员打碎就地的报警信号,消防中心得到该消火栓的报警按钮后,这是相应的消火栓泵自动启动,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应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与水泵房人员联系,或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6、花洒系统:当某层发生火灾时,失火部位的花洒喷淋头爆破喷水,该层的水流指示器动作,监控中心得到该层的报警信号。值班员观察水位信号,水位降到下限,花洒泵自动启动,相应的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7、紧急广播遥控设备操作说明
当需要启动紧急广播时,请严格按以下步骤操作:
(1)将消防控制室中紧急广播设备的搬把开关置“on”位置。
(2)按下“f1”键,“叮咚”响声后便向被选定的区域播出。
(3)按下“stop”后再按下“f2”键。当磁带机中放入有关消防疏散的磁带后,该带便将如何进行人员疏散的内容不断向预选定的区域播出。
(4)按“f3”键,此时,磁带机输出的有关人员疏散内容和消防指挥员现场指挥的信号并存同时播出。
(5)如认为磁带信号妨碍现场指挥,可按下“stop”后按两下“f4”键,于是被选定的区域中只有现场指挥员的命令可播出,其它信号一概终止,使用完毕将第(1)项中各开关全部复位。
四、操作完毕后,时刻观察各个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五、火灾扑灭后,要进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统要复位,对所有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
六、事故后要详细整理记录资料,总结操作经验。
七、相关文件记录:无
第7篇 搅拌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搅拌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浇筑砼基础,安置在坚实的地方。
(二)架设的电器、设备、线路,应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三)操作搅拌设备应按说明书的规定,认真维护和使用。
(四)操作前,应检查搅拌设备、发电系统、机械搅拌系统、振动筛系统的各运转部位、传动装置。
(五)设备检查完毕后,必须鸣铃30秒并得到现场负责人认可后开 机操作。
(六)进料口应有防护设施,机械装料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停留或检查设备。
(七)拌和机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检修人员必须在进料口装载机上料的另一侧巡视,经常加润滑油,注意有无异常杂声。
(八)现场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进入搅拌缸检修时外面必须有人监护并悬挂'有人检修,禁止操作'的安全警示牌。
(九)使用完毕,必须将搅拌缸内及现场周围清洗干净,切断电源,操作室上锁。
(十)上下传送式运料斗下,在工作中、后严禁站人。
第8篇 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操作规程
1、电梯工必须是经专业培训经批准持证上岗的专职人员。
2、在开启厅门进入轿箱之前,必须注意轿箱是否停在该层。
3、开启厅门、轿箱门应用电梯门锁匙;开启轿箱内照明,将电梯上下开动数次检查是否正常。
4、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揿按急停、警铃按钮(对用手柄开并控制的电梯,即将手柄回至零位),通知专职维修人员。
5、运行时如发生停电,对于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手柄应回零位。
6、平层准确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再平层,行驶停止后方可换向。
7、载荷应尽可能较妥地安放在轿箱中间,不应超额定载荷。
8、禁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或揿按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之用。
9、当电梯使用完毕(操作者离开轿箱时),应将轿箱停于基站,断开轿箱电源开关,关闭厅门。
二、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轿厢之前,必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进入之后,应检查操纵箱、灯、风扇等是否完整。
2、开机之前必须查看交接班记录,检查急停开关是否可靠有效,门未关闭能否起动,这些检查正常后上下试运行一次,注意观察运行声响平层准确性,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载重运行。
3、班中应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需离开轿厢时,应将其停于基站,断开电源开关,关好门,并告知去向。
4、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
5、严禁在层门轿门打开情况下,按应急按扭进行正常运行。
6、应注意制止乘客及货物依靠在轿门上。
7、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8、下班后,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停放,作好交接班记录,关闭电源开关,关好门。
9、严禁超载运行,货物应摆轿厢中间,严禁在检修状态载货、载客运行。
10、运行中突然停电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方可离开,并及时报告车间管理人员。
11、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等应在基站挂“设备检修”标示牌。
第9篇 混凝土真空吸水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真空室内过滤网应完整,集水室通向真空泵的回水管上的旋塞开启应灵活,指示仪表应正确,进出水管应按出厂说明书要求连接。
(2) 启动后,应检查并确认电动机旋转方向与罩壳上箭头指向一致,然后应堵住进水口,检查泵机空载真空度,表值不应小于96kpa。当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检查泵组、管道及工作装置的密封情况。有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 作业开始即应计时量水,观察机组真空表,并应随时做好记录。
(4) 作业后,应冲洗水箱及滤网的泥砂,并应放尽水箱内存水。
(5) 冬季施工或存放不用时,应把真空泵内的冷却水放尽。
第10篇 风动给砂设备操作规程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操作,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
2.工作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盐适当,油路畅通、油标(窗)醒目,油杯等清洁。
3.检查压砂缸及其附件、上砂塔、上砂管路及其附件,特别注意检查压砂缸及上砂管路有无破裂、腐蚀不良情况。
4.如用机车风上破,应与司机联系好风源,在向砂塔送砂时,应慢慢开通风管,确无异常时,方可开到正常开度。
5.严禁在机车上砂时,同时向塔内送砂。
6.工作时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7.向砂塔压砂时,随时注意压力表和安全阀,注意检查超压时安全阀是否喷出。
第11篇 母线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始终安全第一
1、在母线槽安装使用前请先仔细阅读说明书
2、母线槽只能安装在适合于电气设备工作的户内场所。
3、确保由专职电气人员进行安装、操作和维护。
4、必须保证现场电气设备的联接条件和工作规程的适用和安全性。
5、有关母线槽的一切操作,都要遵守说明书中的相应规定。
6、不要超出母线槽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技术参数里规定的负载。
7、设备走向图、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应放在所有与安装、操作和维护有关人员能方便拿到的地方。
8、用户的专职人员应对所有影响工作安全的事项负责,并正确管理母线槽。
二、总则
我公司设计生产en-ii代密集型封闭式绝缘母线槽采用典型的“三明治”结构,装配采用自冲铆接技术,使母线外形更加紧凑,体积更小,同时增强了母线系统的动热稳定性,具有外形整洁美观、阻抗低、电压降低、防护等级高、电气连续性优等优点,杜绝了火灾发生时母线槽“烟囱效应”的形成,可应用于施工现场的的大跨度安装,系统使用寿命达到30年以上。母线槽最高防护等级可达ip65,适用于交流50~60hz、额定工作电流250a~5000a、额定工作电压 1000vac及以下的供电系统。
本母线槽符合的标准与要求:
国际电工协会iec-439-2
gb725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一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gb7251.2《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二部分:对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的特殊要求》
机械行业标准(jb/t9662-1999)《密集绝缘母线槽干线系统(密集绝缘母线槽)》
国际工程机械协会nemabu1.1《母线槽安装、维护标准》
高压母线gb/t8349-2000《金属封闭母线》
三、正常使用环境条件
◎ 周围空气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 -5℃,并且 24h 内其平均温度不高于+35℃;
◎ 大气条件:空气清洁,相对湿度在最高温度为 +40℃ 时不超过 50%,在较低温度时允许有较高的相对
湿度,例如+20℃时为 90%,但应考虑到温度变化,有可能会偶然地产生适度的凝露;
◎ 海拔高度不超过 2000m;
◎ 本装置适用于以下温度的运输和储存过程:-25℃ 至+55℃ 的范围之间,在短时间内 (不超过 24h) 可达到+ 70℃,在这些极限温度下装置不应遭受到任何不可恢复的损伤,而且在正常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 如果上述使用条件不能满足时,应由用户和制造厂协商解决;
◎ 当本装置使用于海上石油钻井平台和核电站时,应另行签订技术协议。
第12篇 抽送风及送热风设备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注意事项:
(1)检查各部联接是否良好,螺丝是否松动,转动部分是否有故障。
(2)先用手摇电动机皮带轮转动部分,无故障后方可开车使用。
(3)检查各路对板是否牢固,是否串动。
(4)开动气门检查是否有气,并适当调整温度。
2、开车后注意事项:
(1)开动后有无异声和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否则停车报告送检人员检查修理。
(2)经常检查电动机轴承的温度和声音是否正常。
(3)传动部位防护盖不得移动。
3、日常维护事项:
(1)必须有专人负责开动、保管、其他人不准乱开动,并挂上专人负责牌。
(2)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室内一律不准放与机无关的物品。
(3)开车正常运转后,必须将门锁好,其他人不准在室内休息和做其他工作。
(4)每季度对排尘全部风路,排风口及轴承清扫和加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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