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通风工
第1条 熔锡时,锡液不许着水,防止飞溅,盐酸要妥善保管。
第2条 在风管内铆法兰及腰箍冲眼时,管外配合人员面部要避开冲孔。
第3条 组装风管,法兰孔应用尖冲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
第4条 吊装风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住,与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第5条 在高空安装风管、水漏斗、气帽等,必须搭设脚手架,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第6条 使用剪板机,上刀架不准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皮,脚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时,手禁止伸入压板空隙中。
第7条 使用固定式震动剪,两手要扶稳钢板,用力适当,手指离刀口不得小于5厘米。刀片破损,应及时停机更换。
第8条 三用切断机剪切时,工件要压实。剪切窄小钢板,要用工具卡牢,调换或校正刀具,必须停机。
第9条 折方时,应互相配合,并与折方机保持距离,以免被翻转的钢板和配重击伤。
第10条 咬口时,手不准放在咬口机轨道上,工件要扶稳,手指距滚轮不小于5厘米。
第11条 操作卷圆机、压缝机,手不得直接推送工件。
第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管工
第1条 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件,要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要一致,通过沟、坑、井,要搭好马道,不得负重跨越。用滚杠运输,要防止压脚,并不准用手直接调整滚械。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
第2条 用克子切断铸铁管,应戴防护眼镜,克子顶部不得有卷边裂纹。
第3条 用锯床、锯弓、切管器、砂轮切管机切割管子,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临近切断时,用手或支架托住。砂轮切管机砂轮片应完好,操作时,应站侧面。
第4条 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5条 用卷扬机煨弯,地锚、别(靠)桩要牢固,不得站在钢丝绳内侧。
第6条 火焰煨弯机的气压表、水压表、减压阀,应灵敏可靠,水封回火器必须保持安全水位。乙炔压力控制在0.5~1.5公斤/平方厘米,氧气压力控制在4~6公斤/平方厘米之间。工作完毕,应断电、断水。
第7条 套丝工件要支平夹牢,工作台要平稳,两人以上操作,动作应协调,防止柄把打人。
第8条 管子串动和对口,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接合处。
第9条 翻动工件时,防止滑动及倾倒伤人。
第10条 手提式砂轮机应有防护罩,操作时,站在砂轮片径向侧面,并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板上。
第11条 沟内施工,遇有土方松动、裂缝、渗水等,应及时加设固壁支撑。禁止用固壁支撑代替上、下扶梯和吊装支架。
第12条 人工往沟槽内下管,所用索具、地桩必须牢固,沟槽内不得有人。
第13条 化铅锅要安设稳固,露天化铅要有防雨措施。操作时应戴手套,将铅慢慢放入锅内,禁止溶化潮湿的铅块。
第14条 灌铅时,管口不准有水,要缓慢浇注,并戴好防护眼镜和鞋盖。
第15条 钢管铅浴法退火时,应将管头烘干,再插入铅锅内,并固定牢靠。
第16条 用风枪、电锤或錾子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17条 管道吊装时,倒链应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倒链。
第18条 用酸、碱液清洗管子,应穿戴防护用品,配、碱液槽必须加盖,并设明显标志。
第19条 采用四氯化碳、二氯乙烷、三氯乙烯、乙醇进行管道脱脂,场地应通风良好,配戴防护用品,并清除易燃物,设置严禁烟火和有毒物品标示牌。
第20条 在锅炉上汽包内胀管时,花板孔、管孔须盖好,夏天胀管应有通风设备。
第21条 氧气管道安装、吹扫、试压所用的工具、零部件、物料等均不得有油。
第22条 氨系统管道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充氨。氨瓶应放在室外,充氨时,应戴防毒面具,并配备灭火器和中和液。
第23条 新旧管线相连时,要弄清旧管线内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并清除干净,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操作。
第24条 管道试压,应使用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非操作人员不得在盲板、法兰、焊口、丝口处停留。
第25条 高压、超高压管道试压,应遵守单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26条 管道吹扫口应固定,与气源之间须装置联络信号。吹扫口、试压排放口严禁对准电线、基坑和有人操作的场地。
第27条 天燃气管道用空气试压后,必须用天燃气吹扫,方可投入运行。吹扫口处的天然气,必须及时烧掉。
第28条 管道吹扫、冲洗时,应缓慢开启阀门,以免管内物料冲击,产生水锤、汽锤。
第3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顶管施工
第1条 顶管前,应查明顶管沿线地下障碍物的情况。对管道穿越地段的上部房屋、桥梁等结构物,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2条 顶管后座安装时,如发现后背墙面不平或顶进时枕木压缩不均匀,必须调整加固,方可顶进。
第3条 吊装顶铁或钢管时,严禁在扒杆回转半径内停留。往工作坑内下管时,应穿保险钢丝绳,并缓慢地将管子送入导轨就位,防止滑脱坠落。
第4条 在拼接管段前或因故障停顿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知工具管头部操作人员停止冲泥出土,防止由于冲吸过多造成塌方。在长距离顶进过程中,应加强通风。
第5条 当吸泥莲蓬头堵塞、水力机械失效等原因,需要打开胸板上的清石孔进行处理时,必须采取防止冒顶塌方的安全措施。
第6条 管子的顶进或停止,应以工具管头部发信号为准。遇到顶进系统发生故障,应发信号给工具管头部的操作人员,引起注意。
第7条 顶进过程中,不得站在顶铁两侧操作,以防发生崩铁伤人事故。
第8条 工具管中的纠偏千斤顶,应绝缘良好。操作电动高压油泵应戴绝缘手套。
第4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油漆玻璃工
第一节 油 漆
第1条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第2条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3条 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4条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第5条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第6条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第7条 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第8条 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第9条 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第10条 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第二节 玻 璃
第11条 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
第12条 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第13条 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不准口含铁钉。玻璃安装完即将风钩挂好。
第5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起重工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第2条 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第3条 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第4条 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第5条 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第6条 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第7条 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第8条 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9条 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措施。
第10条 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第11条 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第12条 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第二节 起 重 桅 杆
第13条 组装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控紧和拆卸螺丝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第14条 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第15条 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第16条 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7米。
第17条 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第18条 定点桅杆应设5根缆风绳,移动式桅杆缆风不得少于8根,禁止设多层缆风。
第19条 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第三节 结构吊装
第20条 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第21条 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第22条 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第23条 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第24条 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二只,松钩前应敲紧。
第25条 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厘米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第26条 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
第27条 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第四节 设备吊装
第28条 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第29条 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第30条 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第31条 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
第6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普通工
第1条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第2条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或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第3条 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第4条 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第5条 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第6条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撑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第7条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第8条 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第9条 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第7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升板法施工
第1条 参加施工人员应熟悉提升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提升。
第2条 安设提升架线杆要带手套,下方锁固螺帽要拧紧上牢。提升设备组装后各处联结螺栓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就位。就位的提升机应安放平稳,连接牢固。
第3条 提升前应认真进行检查,开关、电磁铁制动闸等要灵敏可靠,线路接通后,应进行电器设备检试。
第4条 在正式提升前应试升。无论试升或正式提升,发现提升设备运转不正常,承重钢销、提升环有明显变形,板柱间净距明显变化,吊杆、丝杆弯曲变异等情况,应停机检查,消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提升。
第5条 吊杆与楼板吊挂时,应把吊杆卡头放进提升环卡口内防止吊杆卡头与提升环松脱。
第6条 楼板每次提升要进行一次水平控制的调整,使楼板在允许提升差异范围内均匀上升。
第7条 安装提升吊杆应先上后下,拆除时先下后上逐根进行。
第8条 提或中的楼板下方严禁通行。安装承重钢销的人字梯,用后必须将梯子平放。
第9条 自升式提升楼面四周应设1.2米高防护栏杆。当楼板上升到接近提升机时,应防止提升机齿轮、链带伤人。
第10条 第一层板正式固定前,应最大限度地压低上层板的提升高度。楼板到休息孔位置时,板孔与柱的四周间要用楔子楔紧。板提升到设计标高后,立即浇罐柱帽,并尽量利用竖井、电梯井等其他坚固建筑物作侧向联系的支点。对楼层高、荷载大的升板结构应在柱的最上面2~3层楼板处的四角拉缆风绳。同时,使相邻柱子的休息孔及承重孔方向在安装中互相垂直交叉以防群柱失稳。
第11条 板应升至规定的停歇孔(休息孔)才准停歇。停歇时,承重钢销必须放平,不得遗漏。复升时板孔与柱间的楔子及承重钢销不得漏拔。
第12条 提升板上不得堆放大量料具,如需利用升板提运材料、设备,应允许荷载范围内按指定位置堆放。
第13条 当采用柱顶式提升工艺时,应在柱子之间安设临时水平支撑系统,将各柱顶拉结牢固,并铺上脚手板和防护栏杆作交通道。
第14条 使用手动液压千斤顶作提升装置,顶升中须随时拧紧下螺帽。采用电动升板机,要经常检查螺杆、螺帽及机架与柱子的联接螺栓,当螺纹磨损较大及螺栓松动应立即更换与紧固。
第8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大模板和大板施工
第一节 大模板和预制构件的存放
第1条 大模板和预制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
第2条 各种类型大模板,应按设计制造。每块大模板应设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出厂前应认真检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第3条 大模板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去,使自稳角成为70~80度,下部应垫通长木方。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存放在楼层时,须在大模板横梁上挂钢丝绳或花栏螺栓,钩在楼板吊钩或墙体钢筋上。
第4条 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内或卧倒平放,不应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
第5条 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放置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通长方木,两侧用木楔楔紧。插放架的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设30厘米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挂钩。
第6条 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埋入地下50厘米,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第7条 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放应平衡,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止倾倒。
第二节 大模板安装和拆除
第8条 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事故。
第9条 模板安装和拆除时,指挥、挂钩、和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环,对筒模要预先调整好重心。起吊时应用卡环和安全吊钩,不得斜牵起吊。严禁操作人员随模板起落。
第10条 大模板安装时,应先内后外对号就位。单面模板就位后,用钢筋三角支架插入板面螺栓眼上支撑牢固。双面模板就位后,用拉杆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钩。
第11条 吊装大模板时,如有防止脱钩装置,可吊运同一房间的两块,但禁止隔着墙同时吊运一面一块。
第12条 有平台的大模板起吊时,平台上禁止存放任何物体。里外角模和临时摘、挂的板面与大模板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开和断裂坠落。
第13条 分开浇灌纵横墙混凝土时,可在两道横墙的模板平台上搭设临时走道或其他安全措施。禁止操作人员在外墙上行走。
第14条 拆模板应先拆穿墙螺栓和铁件等,并使模板面与墙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
第15条 清扫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两板中间保持不少于60厘米的走道。
第16条 大模板放置时,下面不得压有电线和汽焊管线。采用电热法养护混凝土时,必须将模板串联并与避雷网接通,防止漏电。
第三节 内外墙板、大楼板预制构件安装
第17条 各种预制构件安装必须按施工顺序对号就位,应保持垂直稳起。就位后,立即将构件的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摘钩。禁止站在外墙板边沿探身推拉钩件。
第18条 从插放架起吊墙板应用卡环卡牢,垂直稳起,墙板必须超过障碍物允许高度方可回转臂杆。
第19条 上下层壁板就位后,应将预留钢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层壁板焊牢前安装上层构件。
第20条 分流水段施工,流水段端头的外墙板,一侧与横墙连接,另一侧必须用铁管和带有花栏螺栓的钢丝绳,把外墙板与楼板临时拉牢。直到与下一流水段钢筋套环串好加固后方可拆掉。
第21条 墙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动,需要撬动调整时,应重新挂钩。墙板安装过程中禁止拆移支撑和拉杆。
第22条 外墙为砖砌体,内墙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外砖墙加固,防止墙体外涨。在拆除时,禁止把加固材料悬挂在墙体上和直接下扔。
第23条 阳台板安装就位必须逐层支设临时支柱,连续支顶不得少于三层,并应与墙体拉结牢固。阳台板预留的拉结筋与圈梁钢筋应及时焊接。
第24条 阳台栏板和楼梯栏杆,应随楼层安装。如不能及时安装,必须在外侧搭设防护栏杆。
第25条 预制构件就位焊接牢固后,应立即将吊环割掉,防止绊脚。
第9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升板法施工
第1条 参加施工人员应熟悉提升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提升。
第2条 安设提升架线杆要带手套,下方锁固螺帽要拧紧上牢。提升设备组装后各处联结螺栓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就位。就位的提升机应安放平稳,连接牢固。
第3条 提升前应认真进行检查,开关、电磁铁制动闸等要灵敏可靠,线路接通后,应进行电器设备检试。
第4条 在正式提升前应试升。无论试升或正式提升,发现提升设备运转不正常,承重钢销、提升环有明显变形,板柱间净距明显变化,吊杆、丝杆弯曲变异等情况,应停机检查,消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提升。
第5条 吊杆与楼板吊挂时,应把吊杆卡头放进提升环卡口内防止吊杆卡头与提升环松脱。
第6条 楼板每次提升要进行一次水平控制的调整,使楼板在允许提升差异范围内均匀上升。
第7条 安装提升吊杆应先上后下,拆除时先下后上逐根进行。
第8条 提或中的楼板下方严禁通行。安装承重钢销的人字梯,用后必须将梯子平放。
第9条 自升式提升楼面四周应设1.2米高防护栏杆。当楼板上升到接近提升机时,应防止提升机齿轮、链带伤人。
第10条 第一层板正式固定前,应最大限度地压低上层板的提升高度。楼板到休息孔位置时,板孔与柱的四周间要用楔子楔紧。板提升到设计标高后,立即浇罐柱帽,并尽量利用竖井、电梯井等其他坚固建筑物作侧向联系的支点。对楼层高、荷载大的升板结构应在柱的最上面2~3层楼板处的四角拉缆风绳。同时,使相邻柱子的休息孔及承重孔方向在安装中互相垂直交叉以防群柱失稳。
第11条 板应升至规定的停歇孔(休息孔)才准停歇。停歇时,承重钢销必须放平,不得遗漏。复升时板孔与柱间的楔子及承重钢销不得漏拔。
第12条 提升板上不得堆放大量料具,如需利用升板提运材料、设备,应允许荷载范围内按指定位置堆放。
第13条 当采用柱顶式提升工艺时,应在柱子之间安设临时水平支撑系统,将各柱顶拉结牢固,并铺上脚手板和防护栏杆作交通道。
第14条 使用手动液压千斤顶作提升装置,顶升中须随时拧紧下螺帽。采用电动升板机,要经常检查螺杆、螺帽及机架与柱子的联接螺栓,当螺纹磨损较大及螺栓松动应立即更换与紧固。
第10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滑模施工
第1条 滑升机具和操作平台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安装,平台四周要有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平台板铺设不得留空隙。施工区域下面必须设围栏,经常出入的通道要搭设防护顶棚。
第2条 上人上料两用罐笼(外用电梯),应安装柔性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并且规定上下联络信号。
第3条 滑升过程中,要经常调整水平、垂直偏差,防止平台扭转和水平位移。
第4条 夜间施工应准备手电筒,预防停电。
第5条 操作平台上,不得多人聚集一处,下班时应清扫和整理好料具。
第6条 模板拆除应均衡对称,拆下的模板、设备应用绳索吊下,不得投扔。
第11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施工机床工
第一节 一 般 要 求
第1条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治,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堆放整齐,严禁堵塞通道。
第2条 操作机床时要站在木踏板上,不准脚踩或靠机床。拆装工件要切断机床电源。
第3条 所用工夹量具必须完好适用,放在专门地方,不准放在机床导轨及工作台上。禁止在运转的机床上面递送工夹具及其他物件。
第4条 机床运转中,不准用手清除铁屑。不准用手检查运动中的工具和工件。
第5条 机床运转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退出刀架。
第二节 车 床
第6条 装卸卡盘,应在主轴孔内穿进铁棍或坚实木棍作保护。
第7条 加工偏心工件,应加配重铁平�,并低速切削。
第8条 细长工件应装中心架,工件长度超过床头箱外0.3米时,必须搭设支架。
第9条 高速切削大型工件时,不准紧急制动和突然变换旋转方向。如需换向,要先停车。
第10条 打磨或抛光工件时,刀架要退到安全位置,防上衣袖触及工件或胳膊碰到卡盘。
第11条 在立车上装卸工件时,应先将刀架放在安全位置,人不能站在转盘上。车削薄壁工件时,应注意卡紧,并严格控制切削量和切削速度,随时紧固刀架螺丝,车刀不宜伸出过长。
第12条 车床运转中,不准找正和卡紧工件。
第三节 钻 床
第13条 钻头和工件必须卡紧固定,不准用手拿工件钻孔。钻薄工件时,工件下面应垫好平整木板。
第14条 钻孔排屑困难时,进钻和退钻应反复交替进行。
第15条 操作人员的头部不得靠近旋转部分,禁止戴手套和用管子套在手柄上加力钻孔。
第16条 摇臂旋转范围内,不准堆放物件及站立闲人。
第四节 铣 床
第17条 加工工件时,应先开动铣轴,后进刀。
第18条 铣床自动进刀时,进给应在刀具未与工件接触以前进行。刀具必须装夹牢固。
第19条 高速切削时应注意工件的进给方向与铣刀的旋转方向,避免铁屑飞出伤人。
第五节 刨 床
第20条 工件必须卡紧,刨削前应先将刨刀升高,方准开车。
第21条 刨削前要调整好刨刀位置,避免吃刀过大。
第22条 牛头刨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工作台两侧,其最大行程内不准站人,严禁头或手伸进刀具行程内检查工件。
第23条 龙门刨的床面上严禁站人或堆放物件,床面伸出部分和单臂龙门刨的侧面应装置防护栏杆。
第24条 刀架螺丝要随时紧固,以防刀具突然脱落,刨刀不宜伸出过长。
第25条 切削过程中发现工件松动或位移时,必须停车找正紧固。
第六节 磨 床
第26条 磨床启动前应检查,砂轮的防护罩必须牢固,砂轮不准有裂纹或其他缺陷,用手扳动砂轮时,不得有阻滞或晃动现象。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并空转几分钟。
第27条 快速进给时,砂轮与工件应平稳接触,工作台移动时,应先与砂轮脱开。
第28条 湿磨砂轮在停车前,应先关闭冷却液,继续转数分钟,待砂轮所吸存的水分甩尽为止。
第29条 修整砂轮必须用专用刀具,禁用凿子或其他钳工工具。手工整修,刀具架的底面必须能抵在磨床导板或垫架上;机动修整进给量要平稳,人要站在侧面。
第30条 砂轮中心与磨床主轴中心必须同心,装配时严禁用硬东西使劲敲打。
第七节 锻 压 设 备
第31条 车间内气温低于0℃时,锻压前应先将锻锤、砧子、模具和工夹具预热至1
第12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打桩工
第一节 桩架的组装和移动
第1条 用扒杆安装塔式桩架时,升降扒杆动作要协调,到位后应拉紧缆风,绑牢底脚。组装时应用工具找正螺孔,严禁把手指伸入孔内。
第2条 安装履带式及轨道式柴油打桩机,连接各杆件应放在支架上进行。竖立导杆时,必须锁住履带或用轨钳夹紧,并设置溜绳。
第3条 导杆升到75度时,必须拉紧溜绳。待导杆竖直装好撑杆后,溜绳方可拆除。
第4条 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
第5条 横移直式桩架时,左右缆风要有专人松紧,两个甏头要同时绕,底盘距扎沟滑轮不得小于1米。
第6条 纵向移动直式桩架时,应将走管上扎沟滑轮及木棒取下,牵引钢丝绳及其滑车组应与桩架底盘平行。
第7条 绕甏头应戴帆布手套,手距甏头不得小于60厘米。
第8条 一根钢丝绳头不准同时绕在两个甏头上,若发生克索应立即停车反转解除。
第9条 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第二节 打混凝土预制桩
第10条 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第11条 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应平衡,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
第12条 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
第13条 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第14条 插桩时,手脚严禁伸入桩与龙门之间。
第15条 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校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
第16条 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第17条 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失、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18条 熬制胶泥要穿好防护用品。工作棚应通风良好,注意防火;容器不准用锡焊,防止熔穿漏泄;胶泥浇注后,上节桩应缓慢放下,防止胶泥飞溅。
第19条 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第20条 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
第21条 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第三节 灌 注 桩
第22条 桩管深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高到4米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混凝土。
第23条 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拆断时落下伤人。
第24条 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
第25条 钻孔灌注桩浇注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准堆放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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