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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电工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15 热度:72

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第1篇 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1.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2.维修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相关作业规程。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3.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由专人负责对设备停、送电。作业前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对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4.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警示牌。

5.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升和有无异响、异味、异震。安全保护装置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6.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7.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保护系统灵敏可靠。

8.检修后的设备状况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第2篇 综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在煤矿井下从事综采工作面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工作的维修电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第3条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内容和规定。

第4条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分布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5条必须清楚采区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第6条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基本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7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8条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合格:

第9条在检修、运输和移动电气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

第10条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电气故障或按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第11条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第12条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第13条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第14条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5条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第16条在有瓦斯突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

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后再进行检查。

第17条采区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

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第18条…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第19条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1)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2)放电前,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上,接地必须良好。

(3)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4)最片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第20条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试车或投人正常运行。

第21条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应每年校验一次,使用时应在校验有效期内。

2.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仪表的挡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6.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四、操作准备

第22条准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3条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部门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第24条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厂作计划。

五、操作顺序

第25条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

第26条需检修的电气设备按停送电规定进行停电操作。

第27条需打开隔爆盖检修的电气设备,先测瓦斯符合要求后再操作。

第28条按规定程序进行正常操作c

第29条工作完毕清理现场,做好收尾工作。

六、正常操作

第30条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31条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32条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在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玷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第33条维修电气设备需要打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仟掉入设各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地方。

第34条电气设备拆开后,应记清所拆的零件和线头的号码,以免装配时混乱和因接线错误而发生事故。

第35条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矿测试组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36条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第37条采煤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移动电缆的检查与维护,避免其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第38条各种电气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第39条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第40条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应使用电缆夹。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

综掘机、粑斗机、装岩(煤)机及煤电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工作面与巷道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越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七、特殊操作

第41条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42条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立即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火火器材火火,严禁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二报。

第43条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在触电者末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八、收尾工作

第44条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第45条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3篇 砂处理维修电工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劳保用品。确认制芯机内无人工作且周边人员均处于安全位置;检查电器、天然气加热系统是否正常;各种连接螺丝是否松动;砂筒、射头、风管、气管有无障碍,待各部位检查正常后,方能开机工作。

2、天然气加热系统应按天然气使用规定进行:首先打开通风装置,然后用长棒点火放在气喷嘴上,再放开气阀门由小到大,均匀点火。严禁先放气后点火,以防爆炸或中毒。

3、燃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时,操作者应停止加热操作,经维修人员调整压力后,方可工作。

4、必须保证射砂筒有足够的芯砂(一般不少于2/3射砂筒容积)方可射砂,严禁无砂空射。

5、操作时,严禁手触芯盒,从芯盒中拿取砂芯及对射砂板孔通砂孔时必须戴好手套,以防烫伤手。从芯盒中取出的砂芯要堆放整齐,防止倒塌。

6、工作中精神一定要集中,不得擅自离开机器。射芯时,风门一定关紧,否则需加挡板,以免砂子将人射伤。当危害到人或设备的安全时,应果断按下急停钮,待排除故障后解除急停,同时作好事故记录

7、吹芯盒时,吹芯盒的管子不得短于0.5米,手不得伸入盒内,以防意外。

8、合理使用排毒装置,并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9、设备运行控制盘由操作者负责管理,严禁非指定人员操作按钮,以免发生意外。工作过程中注意力要集中,以防错按按钮;身体和控制盘保持一定距离以防不慎碰到开关引起误动作。

10、清理射砂筒、模具、轨道或维护、检修机器时,必须先停电、停泵、停风、停燃气,排除余气,用可靠物件(防护架)支撑好模具、工作台,并在控制盘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后方可操作,控制盘要设人监护。

11、如果制芯机安全装置已失灵或失效,则严禁进入制芯机内部或继续使用,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12、清洗模具时要戴防护手套,眼镜。

13、工作完毕后,要整理现场,清扫干净,关闭风、电、天然气开关阀门。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开车前检查设备各工位是否复位,有无妨碍线运行的障碍物,如有异常,应通知控制室鸣警停车检修。

2、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清理设备应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才能合闸。

3、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皮带机要有专人负责,开车前先检查地坑上下是否有人,并用信号和控制室操作者联系,严禁在皮带机上坐卧或从上面行走,以防发生意外。

5、皮带机主动轮转动而未带动皮带运转或运转跑偏必须先停车后再进行检修。

6、进入混砂机碾盘内进行清理、检查前,必须先和控制室联系,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示牌,要设人监护。

7、砂处理线运行中,随时观察设备运行状况,电器运行状况,若出现异常应和控制室联系,停机并挂警示牌,排除故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危害到人或设备的安全时,应果断按下急停钮,并及时报告段长等有关人员,同时作好事故记录。

8、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清理皮带、磁选机跑火铁时应先停机。

9、巡查时注意和皮带、圆盘等保持安全距离。不许在皮带运转时将手伸入皮带、滚轮等部位调整,调整时应先停机。

10、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11、在地沟维修设备时,必须两人以上,并与地面取得联系,互相配合,防止意外。

12、在地沟、油泵房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律报动火作业审批,严禁随便动火。焊接时要注意通风。

13、登高作业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4、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第4篇 内燃机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维修安装作业及其它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检修作业前要熟悉汽车电路图纸,并做好应急措施。

第四条检修过程中,未经允许,不得开动各种开关及进行其它操作。

第五条更换部件要符合技术要求,不准随意改变保险装置的参数。

第六条调整器件时要符合技术要求。

第七条严禁用划火的方法检查电路。

第八条检查高压电路时,要防止电击。

第九条各种连线要捆扎牢固,并做好绝缘。

第十条检修电路要确认连接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第十一条试车前清理好工属具等物品,并指定专人指挥试车。

第5篇 综采掘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停电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对于6kv的高压输电线路停电后要进行放电,并在停电期间挂接地线。

第二条:井下不准带电检修,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用相应等级的检电笔检电,确认无电后要进行放电(放电处其沼气浓度不得超过1%)。检修完毕送电前要进行全面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第三条:非专职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操作,127v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人身接触的部位,应有良好的绝缘。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有专人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主管单位下发施工措施,施工人员持施工措施方可工作。

第五条:使用普通型电气仪表在井下检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安监部门和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条:在处理通讯、信号、照明及控制系统的故障时,必须停电,所用电器设备都不得明火试验。

第七条: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线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 全)、“一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

第八条: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矿专业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跟班维修工,每班都要对自己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检查一下看有无失爆情况,并做到及时处理,在检修设备时要注意保护其防爆面,不得有损伤和粘有异物,定期涂擦适量防锈脂。

第九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季一次;负荷转化时要及时整定,高压电缆的泄露和配压试验,每年一次;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的测定,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测定,并将检查和测定的结果记录入专用的记录薄内存挡。

第十条:各种电气设备上应设标志牌,标志牌上写明该电气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电源、用途、维修人等。高压电气设备上,要悬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第十一条:总电源馈电开关继电保护的动作绝缘电阻值应小于分段开关的整定值,在整个供电系统中所有继电报护装置都不准不用,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都不得投入运行。

第十二条:在每个开关的里面设有漏电试验、过载及短路试验装置,每周都要进行试验一次,检验各保护系统的灵敏度是否良好,并将试验结果填写记录。

第十三条:固定电气设备,移动配电站,都必须设有固定和移动的局部接地板,并与井下总接地网连接。

第十四条:各种电气设备要逐日填写检查、检修和运行记录,并登录存档。

第二节 电缆敷设

第十五条:电缆的敷设必须遵守如下规定: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垂度适宜(5-10%),吊挂间距大于3m,吊挂高度应在有矿车掉道时,不致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工作面所用电缆必须采用非焰燃电缆。

第十六条: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电缆不得遭受淋 水和滴水,并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如果同水管、压风管在巷道同一侧时,必须架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盘圆型或8字形的电缆不应带电。移动变电站的电源。电缆可盘在特制的车盘上,其最大长度不应超过100m,电话和信号电缆应敷设在电力电缆的上面,并保持0.1m以上,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第十七条:电缆的端头和拐弯处,分支点应有标志牌,标志牌上注明电缆编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用途和长度等。

第十八条:电缆敷设不得过紧,应有松弛度,电缆吊挂要用不小于40mm宽的钩子,用绝缘防腐油煮过的木卡缆或规定允许其它材料加工的,不得用铁丝吊挂,斜巷敷设电缆每隔10m要用卡子固定一下。

第十九条:橡套电缆与设备连接,按设备完好标准连接,电缆与电缆的连接要用合格的接线盒连接。

第三节 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用摇表测电气设备时,要用和电气设备电压等级相符的摇表,摇表测变压器二次侧绝缘时必须将所带的检漏继电器拆除或把检漏继电器电源隔离开关断开,方可进行工作,防止损坏检漏继电器的保护系统。对通讯设备和控制系统,除接连电缆的干线接地外,禁止使用摇表测试。

第二十一条:工作面安装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和防爆、防潮性能。

第二十二条:综采工作面的移动变电站都应有可靠的通讯设备和足够的照明设备。

第6篇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低压维修电工、安装电工、低压内线电工、低压外线电工。

2操作规程

2.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2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岗位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2.3电工上岗必须穿戴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用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2.4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放电(电容性设施)之后验电合格,取下可熔保险器,并在电源开关手把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方能接触工作。

2.5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切断方可操作。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或采取防止电弧烧伤、触电的措施。

2.6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线头不应突出,接线不得松动,绝缘包扎符合要求。

2.7使用行灯时,需用专用的隔离变压器供电,且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如在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电压不应超过12伏。

2.8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电网接地网可靠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积要符合标准。

2.9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停电工作,如需带电操作,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符合从业要求,监护时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2.10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符合绝缘要求的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操作。带电作业时,应先分清火线、零线(地线),选好工作位置。工作时应不同时触及导电部分和接零(地)部分。如需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零(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

2.11在带电的电度表和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检查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原接地点应可靠。断开电流回路时,应事先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时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不许带负荷拆、装尾线。

2.12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工作。

2.13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2.14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度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2.15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所用工具、零件均应装在工具袋内,禁止上、下抛扔,工作现场应有监护人。

2.16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线安全规程。

2.17工作结束后,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项目进行周密检查,确定无误后,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交接班记录。

2.18遇到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并应保护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2.19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2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并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21低压维修的范围:动力配电箱隔离开关已下的电气维修。以上部分归高压维修。

第7篇 矿井固定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

第二条: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电气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第三条: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四条: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第五条:维修电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六条: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八条: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第九条: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的措施。

第十条:需要变电所或配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十一条: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打临时接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作业前要搞清楚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维修作业

第十三条:作业维修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十四条:需要对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十五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停电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十六条: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十七条: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合整定。

第十八条: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十九条: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对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第二十一条: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第二十二条: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二十三条:对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过卷开关,限速保护等及各项机电闭锁功能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第二十四条: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

第二十五条: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强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二十七条: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二十八条: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二十九条: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三十条: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三十一条: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三、收尾工作

第三十二条: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此时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三十三条: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三十四条: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代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三十五条: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代清楚,双方签字。

第8篇 维修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维修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2、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警告牌,确认无电后,方可工作。

3、不准使用超用量得保险丝和片,使用行灯不准超36伏,断头和拆开电线,必须用胶布或其他绝缘包扎严密。

4、如高空作业,登高梯子、固定绳索、防滑措施必须完好,必要时应戴上安全帽、安全带。移动梯子时要注意现场情况,防止碰坏物件,堕落伤人。登高时地面必须有人监护。

5、不常用得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6、对所有得电气设备、照明等、例如电机、移动电具、电扇、电钻、开关、行灯、电灯等线路,必须按规程做好定期巡回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严防发生漏电事故。

7、应经常检查设备接地或接零线得完好,每年雷雨季节前,全面进行一次安全用电避雷针等的检查,保持接地良好。

8、熔丝、片熔断后或开关跳闸后,一定要查明原因,确认良好再行送电,不准未经检查随意送电。

9、在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检修,如有特殊情况须带电操作时,应穿戴好橡皮手套、绝缘鞋,并有监护人。

10、凡在高压线附件进行检修时,都要填写好工作票,明确规定操作工艺,必须按排指定监护人,持证操作。

第9篇 高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应严格遵守电气作业安全总则。

2 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的项目、内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措施的能力。

3 根据动力室主管技术员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4 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4.1 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动力室主管技术员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4.2 严禁未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终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4.3 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

4.4 根据我司总配电站、各分降压站配电结构特点,停、送电及倒闸操作必须遵守以下顺序。

停电操作时:

a) 分断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b) 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屉)断路器。

c)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 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确认负荷开关完全分断状态下)。

h) 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i)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j) 分断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k)分断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送电操作时:

a)合主配电室主受电柜断路器。

b)合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c)分断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接地装置。

d)合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e)分断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接地装置。

f)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一次侧负荷开关。

g)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i)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联络柜断路器。

j)合各厂房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屉)断路器。

k)合各厂房低压用电负荷。

倒闸操作时:

分降压站倒闸操作时:

a) 分断该厂区用电负荷。

b) 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屉)断路器。

c)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该厂区低压配电室1#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e)分该厂区低压配电室1#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f)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2#变压器二次侧总配电柜断路器。

g)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2#变压器二次侧无功补偿装置断路器。

h)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i)合该厂区低压配电室变压器二次侧各用电支路(抽屉)断路器。

j)合该厂区用电负荷。

总配电室(a01)倒闸操作时:

a)分断各厂区所有低压负荷,使各厂区变压器处于空载状态。

b)分断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c)分断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d)分断总配电室1#主受电柜断路器,并确认1#主受电柜断路器确实分开。

e)合总配电室2#主受电柜断路器。

f) 合总配电室联络柜断路器。

g)合总配电室各支路配电柜断路器。

h)合各厂区所有低压负荷,使各厂区变压器带负荷运行。

4.5 进行上述操作时每步都需按步骤填写操作票,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督,步步确认,最终完成操作。操作票填写无误后签字,并交给电气主管技术员保存。

5 隔离开关不准带负荷操作,允许的操作范围为:

5.1 分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

5.2 分合母线和连接在母线的设备的电容电流;

5.3 分合变压器中性接地线;

5.4 分合空载电流不超过2安的空载电力变压器;

5.5 分合电容器电流不超过5安的空载电力线路;

5.6 与其它开关并联的旁路隔离开关,当主开关合上后才能分合。

6 操作高压开关时,必须用绝缘棒并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操作户外高压开关还必须站在绝缘垫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7 停电或事故停电后,在未对有关断路器分闸并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进入遮拦或接触设备,不准进行检修工作。 为了防止突然来电的可能,停电检修的设备,其各侧电源都应切断。要求除各侧断路器断开外,将小车摇出,使断路器两侧形成两个明显的断开点,并将接地装置摇至合闸位置,以防止设备在检修过程中,由于断路器误合闸而突然来电,发生危险。

8 静电电容器组的开关分合闸的间隔时间不准少于5分钟。

9 母线停电时,电压互感器必须后停,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

10 检修电压互感及其回路时,高压侧必须停电外,低压侧熔断器芯子必须取下。

11 严禁带负荷对隔离开关分闸、误分或误合电源开关,对未分接地装置合闸(断路器)。

12 值班员每天应对设备检查两次,过载或异常运行时应增加巡检次数,交

接班时双方应共同全面检查一次,夜间重载时应进行巡视,对于无人值班的电站,每周至少巡视三次。

13 值班员可以单独巡视,但不准移开或跨越遮拦,不准接触运行中的设备。

14 运行中的变压器出现声响异常时,或瓷套有放电,必须寻找原因并向动力室主管技术员汇报。

15 运行中的高压配电装置出现放电、过热、异声、漏油、分合闸指示有误、静电电容器外壳凸胀,必须寻找原因并向动力室主管技术员汇报。

16 发现以下情况,必须立即对变压器的高低压开关分闸,并向动力室主管技术员汇报。

16.1内部声响明显增大。

16.2有不均匀的爆裂声。

17 变压器起火时必须退出运行。

18 以下情况必须进行特殊巡视:

18.1 雷电放电、暴雨、冰雪、浓雾、高温或严寒等气候突变时。

18.2 因接地线路而自身分闸时。

18.3 新设备或设备大修后才能参加运行时。

18.4 采用新技术或新的运行方式时。

18.5 节日期间必须保证供电时。

19 根据季节特点、重点巡检项目如下:

19.1雾季着重检查户外设备的瓷瓶或瓷套的放电情况。

19.2雷雨季节着重检查瓷瓶和瓷套的闪络放电痕迹,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的

完好情况,房屋漏雨和场地积水。巡视时必须穿绝缘靴,不准接近避雷装置。

19.3大风季节着重检查户外设备和结构物,以及房屋的基础是否牢固。

19.4多雨季节着重检查户外场地积水,以及有无可能向户内渗水。19.5夏季着重检查通风和降温设备运行的情况。

19.6冬季着重检查冷却装置内的循环水管有冻堵,做好蓄电池的防冻工作。

第10篇 煤矿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

2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23.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4.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

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5.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7.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28.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9.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30.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1.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问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11篇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普通型携带或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ch4浓度1%以下地点使用。

第二条:井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经瓦检员检查ch4浓度在1%下方可对地放电。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第三条: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线或千伏级电气主回路时,都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台上进行。

第四条:高低压电的操作,必须执行两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情况下,送点除外)。停电时必须先断油开关,后拉闸。送电时与其相反。禁止带负荷拉、合电源刀闸。无论高低压系统停电工作,工作前必须挂好停电作业牌。

第五条:禁止用手触摸高压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任何情况下,人与带电部位应保持不小于0.7米的安全距离。一切裸露的电气设备都要设栅栏。

第六条: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整定,保险丝选择应符合规定。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使用。

第12篇 维修电工实训室安全操作规程

1.实训前,了解实训室内的电源布置及电压等级,了解实训所用仪表、设备和工具的规范化使用方法。

2.实训前认真检查电源、线路、设备是否正常,仔细检查设备是否有漏电,消除一切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3.实训前,学员应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及实训室管理制度,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始实训。

4.实训时,严格按照实训步骤操作,并按设备、工具的操作规程使用各种设备、工具,各工具、设备时应轻拿轻放,放置稳妥,严禁超限程使用及违规使用。

5.接线操作前,应确保实训装置各板块已安装牢固,并确保各元器件工作正常;接线时,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操作,导线与接线柱应压紧,且无多余裸露导线露出;导线与导线如需连接,应通过端子排,不可直接连接;端子排在接线完成后应盖上盖子。

6.学员接线完成后,应认真检查接线是否正确;检查无误后,再经指导老师检查,确认接线正确后方可由指导老师通电试车。在通电试车过程中,学员不得用手及螺丝刀等触及裸露的带电部分。若需改换接线,应在断开电源后进行。

7.接通电源后,遇到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按下实训装置下方的急停开关,断开电源。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实训。

8.在实训结束离开实训室前,应先整理工位,把各种仪表、设备摆放整齐。

9.实训结束后认真检修设备及线路,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修理或更换,为下一次实训做好准备工作。

10.严禁擅自合、断电源总开关。

11.严禁学员擅自动用本次实训无关的设备及工具。

12.实训指导老师有权阻止一切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行为,并有权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

13.实训室内不准私自拉接电线,要经常检查开关、插座、保险等电气设施,不得任意加大保险,不得超负荷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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