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焊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焊接开始前,应先检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可靠性,如焊机有无接地或接零装置,各接线点的接触是否良好,焊接电缆的绝缘有无破损等。不得未经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连结接地导线或接零导线时,应先将导线一端接到接地体或零线干线上,然后再将另一端接到焊机上。拆除导线的顺序则与此相反,不得颠倒;
2、焊机启动后,焊工的手和身体不应随便接触二次回路的导电体(如焊钳或焊枪的带电部位、工作台和焊件等)。在潮湿工作地点、夏天身上出汗或阴雨天等情况下,应在操作台附近地面上铺设橡胶绝缘垫;
3、下列操作切断电源开关后才能进行:移动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更换保险丝;检修发生故障的焊机;改变焊机接头及更换焊件而需改装二次回路的布设等;
4、在金属容器内,金属结构上及其他狭小工作场所焊接时,触电的危险性很大,必须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橡皮垫、戴皮手套、穿绝缘鞋等,以保障焊工身体与焊件间的绝缘。不允许采用无绝缘外壳的简易焊钳。应实行两人轮换工作制或设一名监护人员,遇有危险征象时可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使用行灯的电压不应超过36v或12v;
5、焊接与切割操作中,应注意防止由于热传导作用引起着火爆炸事故;
6、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操作者自身成为焊接电路的一部分;
7、气电焊和等离子弧焊都使用压缩气瓶,必须采取预防气瓶爆炸着火事故的安全措施;
8、加强个人防护。焊工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完好的工作服、绝缘手套、套鞋及垫板等;
9、电焊设备的安装、修理和检查须由电工进行,焊工不得擅自拆修设备。临时施工点应由电工接通电源,焊工不得自行处理。
第2篇 电焊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焊工合格证和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操作证。
(2)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需要遮盖,脚面应有鞋罩并戴电焊手套。
(3)不准在带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或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
(4)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焊接,室外焊接时,与易燃易爆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5)禁止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物体上焊接。
(6)在风力超过3级或雨雪天气时,禁止露天焊接。
(7)清理焊渣时必须戴上白光护目镜,并避免对着自己和他人的方向敲打焊渣。
(8)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电焊机和工具。
(9)固定或移动的电焊机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10)电焊机所用的导线必须是良好的绝缘软导线,接头应包有可靠的绝缘。
(11)电焊机应带有保险的电源刀闸,并装在密封的箱内。
(12)电焊钳应能夹牢焊条,并与焊条接触良好,握柄用绝缘耐热材料制成并且无缺陷。
(13)电焊机的裸露、导线和转动部分应装有防护罩。
(14)在合上和拉开电源刀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另一只手不准按在电焊机上,当电焊设备通电时,不准触摸导电部分,更换焊条时必须戴电焊手套,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把电源断开。
(15)在潮湿地方进行焊接时,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橡胶绝缘鞋。
(16)电焊工所坐的椅子必须用木材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
(17)禁止将带电的绝缘导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防止重物、车辆砸、压,以防漏电。
(18)接电源时应从开关的负荷侧接出,严禁带电接电源。
第3篇 建筑施工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在建筑施工中,电焊作业应用广泛。进行电焊作业的工人频繁与有害气体、金属蒸汽和粉尘、弧光辐射、高频电磁场、噪声和射线等接触,对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有极大的危害。如果在设备或操作上存在问题,还有可能引起灼伤、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等事故,不仅危害电焊作业人员和其他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且会使生产单位和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一、电弧焊的特点
1.电弧的特点
电焊是利用电能转换为热能对金属进行加热焊接的方法,电弧焊是熔化焊的一种,它是利用电弧热,将沿焊缝间隙运动的焊条前端和工件局部熔化,形成的焊缝连接。
电弧是在焊条与工件两极之间气体介质中连续放电的现象,也是气体导电的形式之一。气体导电现象是在外界高压电场的作用下,使气体“电离”而形成的。电弧放电时,电流可达几百安培以上,但电压并不高(只有几十伏)。电弧产生大量热能,温度可高达8000℃,与此同时,还会发出强烈的可见光及紫外线、红外线等辐射线。
2.电焊机的特点
电焊机是电弧的来源所在,它必须满足引弧的要求及电弧稳定的燃烧以及能方便地调节电流大小等特点。
电源的输出电压与电流的关系称为“外特性”。电焊机外特性曲线为陡降型,即电流为零时,空载电压为60~80v,只要电弧引燃有电流存在,则电压就会迅速下降,只要改变电焊机外特性曲线的分布,就能达到调节焊接电流的目的,以满足焊接不同厚度和不同材质的工件要求。
二、电弧焊的危害因素
1.触电
操作者接触电的机会多,如更换焊条、手持焊钳、调节电流、接触工件(尤其在管道、容器内作业)与焊接电缆等,若电器发生故障或违反操作规程,就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2.尘毒
焊条及焊件在电弧高温下,将会发生蒸发、凝结和汽化,随之产生大量烟尘及臭氧、氮氢化物等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若长时间工作在通风条件差的作业环境中,易使人中毒。
3.辐射
对电弧光中的紫外线、红外线等辐射,若不注意防护会造成眼睛和皮肤伤害。
4.火灾
电弧焊过程中,因焊弧的高温以及焊机和线路发生故障,或因线路老化、超负荷工作、电缆接头过热而引起电火花以及溶渣飞溅等都能构成危险火源。当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时,将会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三、建筑施工电焊机的安装要求
1.电焊机运到现场或在使用之前,应由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露天放置应稳固并有防雨措施,每台电焊机有专用的开关箱和一机一闸控制,并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
2.应采用自动开关控制,不能使用手动开关(如胶盖闸刀开关)。由于电焊机一般容量比较大,而手动开关的灭弧能力差,接通和断开电源速度慢,容易发生弧光和相间短路故障,所以安全操作规范中规定,动力线路大于5.5kw时,应使用自动开关控制。
3.电焊机的一次侧及二次侧都应装设防触电保护装置。
4.一次侧的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5m。因为一次线相对二次线来讲,电压高、危险性大,所以应当控制其长度尽量短,不拖地,并加防护套管,防止钢筋等金属的挂、砸、压而发生事故。若必须加长时,架设高度应在2.5m以上,并固定牢靠。同时要求线路与电焊机接线柱连接牢固,其上部应有防护罩,防止意外损伤及触电。
5.按照现场安全用电的要求,电焊机的外壳应做保护接地或接零。
6.为了防止高压(一次侧)窜入低压(二次侧)造成危害,交流焊机二次侧应当接地或接零。
四、建筑施工电焊机的安全操作
为了消除电焊机的不安全因素和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焊工应按下列几点要求操作电焊机:
1.作业人员
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电焊钳
使用合格电焊钳,能牢固地夹紧焊条,与电缆线连接可靠,这是保证焊钳不异常发热的关键。焊钳要有良好的绝缘性能,禁止使用自制简易焊钳。
3.焊接电缆
(1)焊接电缆应使用多股细铜线无接头电缆,与电焊机接线柱采用接线鼻连接压实,防止随意缠绕造成的松动、接触不良、过热、火花现象。接线柱上应设置防护罩。
(2)焊接电缆长度一般不超过20~30m,过长则会加大导线压降。
(3)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加护套、穿管等保护措施。
(4)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轨道及其他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防止因接触不良引起火灾和造成触电事故。
4.焊接不允许超载
电焊机使用过程中不允许超载,否则将会因过热而烧毁电焊机或造成火灾;超载造成绝缘损坏,还可能引起漏电而发生触电事故。
5.焊接前,应先检查焊机设备和工具是否安全,如焊机接地及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焊接电缆绝缘外套有无破损等。
6.在设备上进行焊接前,应先把设备的接地或接零线拆掉,焊接完后再恢复。
7.进行电焊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环境,清除危险因素和设置监护人员。当附近有其他人员和有关设施时,应采用屏护和安全间隔等,保证作业安全。需在高处焊接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8.更换焊条时,焊工应戴绝缘手套。
9.在金属容器内、金属结构上及其他狭小工作场所焊接时,触电的危险性最大,必须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如采用垫橡皮垫,戴皮手套,穿绝缘鞋等,以保障焊工身体与焊件间绝缘。禁止使用简易无绝缘外壳的电焊钳。
10.改变焊机接头,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应选择转移工作地点、焊机检修暂停工作或下班等,且必须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操作。
11.焊机应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2.交流弧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13.焊机二次接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14.根据施工需要,电焊机宜按区域或标高层集中设置,并应编号。
15.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设棚遮蔽。
16.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17.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
18.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19.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摘自《劳动保护》2005年第1期
第4篇 电焊气焊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维修部电焊和气焊(气割)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包括气焊使用的氧气和乙炔气瓶的储存安全。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类设备、工具时对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的检查和处置;
负责本岗位各类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负责本岗位各类焊接设备及其安全装置、气瓶间、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对象
使用电焊机作业
电焊机进线端出线端未设置防护罩或防护罩破损,人员肢体接触带电部位
触电
操作人员
电焊机未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检测,设备漏电,人员肢体接触带电外壳和其他装置
触电
操作人员
焊机搭铁未使用接地钳,造成接地不良配电设施损坏,人员肢体接触带电物
触电
操作人员
电焊场所通风不畅,未使用排风装置,使用人员长期吸入大量焊接烟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未正确佩戴防护面罩操作,眼睛接触弧光
灼伤
操作人员
无防护措施,或操作不当,电焊产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导致起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气瓶存储
氧气和乙炔气瓶入库未进行检查,气瓶及其附件不符合安全要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氧气和乙炔气瓶无固定存放场所,存放在露天等高温场所,气瓶或附件损坏,造成泄漏或气瓶破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气瓶存放无防倾倒装置,倾倒、翻滚,造成气瓶泄漏或破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气瓶
电气焊作业
作业前未检查现场易燃物,焊炬点火、操作产生高温碎屑飞溅,后引燃周围物品,导致起火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乙炔、氧气软管未经常检查,老化、破损造成泄漏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损坏,操作时回火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现场气瓶安放不当,倾倒、翻滚,造成气瓶破裂爆炸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现场通风不畅,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护面罩或防毒面具,吸入大量焊接烟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眼镜操作,眼睛接触弧光。
灼伤
操作人员
4 电焊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4.1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1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1.2 焊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镜、面罩;焊接有色金属件时,必要时使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4.1.3 换焊条时应戴手套;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4.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4.2.1 现场电焊作业,应申报动火作业审批,并将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证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现场监护人全程监护;动火审批、交底和监护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4.2.2 现场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应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备2-4具abc干粉灭火器。
4.2.3 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电源接线长度不得超过3m,如确需远距离作业,应在焊机侧3m以内增加一级配电盘电源控制,并将电源线架空敷设。
4.2.4 检查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检查内容包括:
电源线绝缘良好,电源接线端头不得外露;
焊机二次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紧固,无松动,二次线的接头不得超过三个;
电焊机初、次级线路接输入电压应符合设备规定;次级抽头联结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
焊钳应能保证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夹紧焊条,手柄绝缘层完整,焊钳与导线应连接可靠。
4.2.5 检查焊接面罩是否无漏光、破损;焊接弧光较大的作业应设置挡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4.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电焊机工作场地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断电,应切断电源。
4.3.2 焊机一次线不应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应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3.3 应根据工件技术条件,选用合理的焊接工艺(焊条、焊接电流和暂载率),不允许超负载使用。不准采用大电流施焊,不准用电焊机进行金属切割作业。
4.3.4 焊接过程中严禁调节电流,必须在停焊时使用手柄调节焊机电流,调节时不得过快过猛。
4.3.5 在潮湿处施焊时,焊工应站在绝缘木板上,不准用手触摸焊机导线,不准用臂夹持带电焊钳。
4.3.6 焊机应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包括接地钳)应连接良好;严禁利用厂房金属结构、氧气、乙炔易燃易爆气体等各类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3.7 单点或多点电阻焊机操作过程中,应有效地采用机械保护式挡板、挡块,双手控制方法,弹键,限位传感装置,防止压头动作的类似装置或机构等措施进行保护。
4.3.8 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时焊接,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要在进气孔设强制通风装置,容器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焊件必须接地,焊工必须和焊件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4.3.9 焊接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开设足够大的通气孔确保安全。
4.4 作业后安全要求
4.4.1 焊接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焊机开关,分别清理归整好焊钳电源和地线,以免合闸时造成短路。
4.4.2 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
4.4.3 对焊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星、无易燃物阴燃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4.5 岗位应急要求
4.5.1 发生电焊机漏电,应立即关闭设备接线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4.5.1 非固定现场作业发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扑救工作,并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不能立即扑灭的,应立即打119报警
4.5.3 固定作业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告公司安保科(电话-----);现场火势无法控制时,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5 气瓶储存安全要求
5.1气瓶应储存在维修部设立的气瓶间内,放置的气瓶数量不应超过10瓶,室内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气瓶间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5.2 气瓶间管理人负责,建立气瓶台帐,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外观检查、出入库时间等,并及时更新;台账格式见附件《气瓶登记台账》。
5.3 各种气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空实瓶的存放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 m以上。
5.4 气瓶应立放,采取可靠的防止倾倒措施;存放时安全帽应旋紧。
5.5 气瓶间内及附近的消防器材应完好,每天进行巡查,每月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卡。
6 气焊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6.1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1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1.2 焊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镜、面罩。
6.1.3 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6.1.4 作业产生较大火焰时,应穿着耐火材质围裙、护腿、套袖、披肩等。
6.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6.2.1 现场气焊作业,应申报动火作业审批,并将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证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现场监护人全程监护;动火审批、交底和监护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6.2.2 现场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应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备2-4具abc干粉灭火器。
6.2.3 检查气瓶及其使用装备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内容包括:
氧气瓶、乙炔瓶运送是否使用专用手推车,保持气瓶的防倾倒角度,乙炔和氧气之间应有隔离板;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是否在现场分别使用专用手推车固定,相互间距离不得小于5m;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检查焊、割器具是否正常,防止因熔化金属飞溅物或其它杂物堵塞喷嘴而导致回火,焊割矩及连接部位、胶管、气阀不得沾有油脂。
气瓶是否完好,无泄漏;乙炔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应应配置各自的单向阀,即回火防止器;气瓶阀门开启灵敏无泄漏现象;气瓶软管无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气瓶减压器连接良好无泄漏;减压器和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并有检测合格标识。
6.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 严禁将气瓶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长距离使用软管时,在软管经过的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6.3.2 开启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6.3.3 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氧气进行作业,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火焰喷射;点火时,喷嘴不能够对人,燃烧的焊枪不能放在工件和地面上;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严禁在喷火时疏通割嘴,防止烧伤。
6.3.4 作业时,应先清理工件表漆皮、铁锈、油污,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6.3.5 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氧气,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氧气阀门,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6.3.6 氧气瓶中的氧气及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6.3.7 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
6.3.8 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时焊接,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要在进气孔设强制通风装置,容器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焊件必须接地,焊工必须和焊件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6.3.9 焊割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开设足够大的通气孔确保安全。
6.4 作业后安全要求
6.4.1 焊接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放置到手推车上,保持防止倾倒的倾斜角度。
6.4.2 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
6.4.3 对焊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星、无易燃物阴燃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7 应急措施
7.1 现场发现气瓶泄漏,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同时现场采取通风措施,不得使用任何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和接打手机,并立即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
7.2 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将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3由于焊咀过热或堵塞而发生回火和多次爆鸣时,应迅速先将乙炔阀门关闭,再关掉氧气阀门,将焊咀侵入冷水中冷却。
7.4 非固定现场作业发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扑救工作,并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不能立即扑灭的,应立即打119报警
7.5 固定作业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告公司安保科(电话------);现场火势无法控制时,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附件《气瓶登记台账》:
序号
气瓶名称/型号
数量
购入日期
购入验收人
退回日期
退回经手人
第5篇 电焊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焊工一般安全规程
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在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易燃,易爆挥放物,气体的环境,设备,容器应经事先置换、通风,并经监测合格。
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爆料容器、管道的焊接,必须事先泄压、敞开,置换清洗除掉有毒有害物质后再施焊。潮湿环境,容器内作业还应采取相应电气隔离或绝缘等措施,并设入监护。
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取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电焊机接零(地)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路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一次回路应独立或隔离。
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包括一次侧、二次侧接线),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裸露。二次线接头应牢固。2米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程。作业时不准将工作回路线缠在身上。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
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如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工作完毕,应检查焊接工作地情况(包括相关的二次回路部分)无异常状况,然后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2 手工电弧焊工安全规程
应掌握一般电气知识,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还应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
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若线路横越车行道时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电焊钳把绝缘必须良好。焊接回路线接头不宜超过三个。
下雨天不准露天下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移动式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拆线,以及接地、更换熔丝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要先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注意焊机电缆接头移动后应进行检查,保证牢固可靠。
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应安设遮栏挡住弧光。无遮栏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它导电物件上。敲渣子时应戴上防护眼镜。
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修理煤气管或在泄漏煤气的地方进行焊接时,要事先通知煤气站及消防、安技部门,得到允许后方可工作。工作前必须关闭气源,加强通风,把积余煤气排除干净。修理机械设备,应将其保护零(地)线暂时拆开,焊完后再行连结。
焊机启动后,焊工的手和身体不应随便接触二次回路导体,如焊钳或焊枪的带电部位、工作台、所焊工件等。在容器内作业,潮湿、狭窄部位作业,夏天身上出汗或阴雨天等情况下,应穿干燥衣物,必要时要铺设橡胶绝缘垫。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操作者自身成为焊接回路的一部分。
工作完毕应关闭电焊机,再断开电源。
第6篇 电焊工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一) 电焊工在进行焊接作业之前,应先确认管道或容器内无储存介质,且氧气已转换到18-23%之间,压力为大气压。
(二) 焊接前应先到办公室输动火证,并在有关人员监控下进行作业。
(三) 与氧气系统相连的管道不允许动电焊,必须施焊时应切断联系。
(四) 焊接压力管道的焊工必须有相应项目焊工证。
(五) 焊接时应按技术部门相应焊接工艺评定进行作业。气温低于-50c不允许施焊。
(六) 焊接时将焊缝部位周围30㎜内清理干净,无锈蚀、污物。
(七) 施焊操作前,应确认位置,必须要有人监护。
第7篇 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安全规程
前言
为规范石油天然气行业电焊焊接作业行为,尽量体现石油天然气行业的特殊性,对电焊焊接作业各项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综合考虑和慎重选择,以更好地适应石油天然气行业的需要,是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有章可循,保障焊接工作的安全和健康,改善焊接作业场所的安全卫生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和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原石油勘探局工程建设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永信、 孙建国 、徐华安、 曹天生、 王淑范、 石元江、 张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焊焊接作业安全的基本原则,适用于石油工业电焊焊接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609.1―1994 焊接眼面防护具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焊接
通过加热或加压,或两者并用,并且用或不用填充材料,使工件达到原子结合的一种加工方法。
3.2 焊接操作
按照给定的焊接工艺完成焊接过程的各种动作的统称。
3.3 引孤
弧焊时,引燃焊接电弧的过程。
3.4 手工焊
手持焊炬、焊枪或焊钳进行操作的焊接方法。
3.5 自动焊
用自动焊接装置完成全部焊接操作的焊接方法。
3.6 埋弧焊
电弧在焊剂层下燃烧进行焊接的方法。
3.7 气体保护电弧焊
用外加气体作为电弧介质并保护电弧和焊接区的电弧焊,简称气体保护焊。
3.8 等离子弧焊
借助水冷喷嘴对电弧的拘束作用,获得较高能量密度的等离子弧进行焊接的方法。
3.9 电渣焊
利用电流通过液体溶渣所产生的电阻热进行焊接的方法。根据使用的电极形状,可分为丝极电渣焊、板极电渣焊、熔嘴电渣焊等。
3.10 水下焊
在水中进行的焊接方法。按排水方式可分为干式、湿式和局部干式三种。
3.11 电阻焊
工件组合后通过电极施加压力,利用电流通过接头的接触面及邻近区域产生的电阻热进行焊接的方法。
3.12 焊钳
用以夹持焊条(或碳棒)并传导电流以进行焊接的工具。
3.13 焊枪
具有导送焊丝、馈送电流、给送保护气体或贮送焊剂等功能的装置(器具)。
3.14 焊接机头
焊接机器中包含有焊枪或焊炬的部件,一般带有焊丝校直机构,有时也可有摆动机构。
3.15 喷嘴
焊炬或焊枪的嘴头部分,保护气体或可燃气体由此喷出。
3.16 焊接烟尘
焊接时由焊接材料和母材蒸发、氧化产生的烟雾状微粒。
3.17 焊接有害气体
焊接时由焊接材料、母材及其冶金反应产生的有害气体,如co、no,hf和o3等。
3.18 焊接发尘量
焊接时,单位质量的焊接材料(如焊条、焊丝等)所产生的烟尘量,单位为mg/g 或g/kg。
3.19 低尘低毒焊条
焊接发尘量低,对人体有害的可溶性氟化物及锰的化合物含量少的一种焊条。
3.20 保护气体
焊接过程中用于保护金属熔滴、熔池及焊缝区的气体,它使高温金属免受外界气体的侵害。
3.21 等离子弧切割
利用等离子弧的热能实现切割的方法。
3.22 碳弧气刨
使用石墨棒或碳棒与工件间产生的电弧将金属熔化,并用压缩空气将其吹掉,实现在金属表面上加工沟槽的方法。
3.23 面罩
为防止焊接时的飞溅,弧光及其他辐射对焊工面部及颈部伤害的一种遮盖工具,有手持式和头盔式两种。
3.24 滤光玻璃
用以遮蔽焊接有害光线的黑色玻璃,可用于焊接或切割防护。
3.25 防护玻璃
为保护滤光玻璃不受飞溅损坏而罩在其外的一种无色透明玻璃。
3.26 焊工手套
保护焊工手部不受损伤和防止触电而使用的专用手套。
3.27 护脚
保护焊工脚部不受损伤而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
4 电焊安全技术
4.1 焊接工具
4.1.1 焊钳和焊枪
4.1.1.1 焊钳和焊枪应结构轻便,易于操作,手工电弧焊钳的质量不大于600g.
4.1.1.2 焊钳和焊枪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性能。
4.1.1.3 焊钳和焊枪与电缆的连接必须简便牢靠,接触良好,连接处不得外露。
4.1.1.4 焊钳应保证与水平成45°,90°等方向都能夹紧焊条,更换焊条方便。
4.1.1.5 等离子焊枪应保证水冷系统密封性能完好,冷却系统水量不应小于1.7l/min,应用水流开关作为保护装置。
4.1.2 焊接电缆
4.1.2.1 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绝缘外层,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
4.1.2.2 焊接电缆应轻便柔软,能任意弯曲和扭转,便于操作。
4.1.2.3 焊接电缆应具有较好的抗机械性损伤能力及耐油、耐热和耐腐蚀性能。
4.1.2.4 焊接电缆应有适当的长度,一般以20~30m为宜。
第8篇 电焊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电焊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电焊机应设单独开关,焊钳和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
(2)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的容器和管道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在潮湿地点施焊时,应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
(3)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以钢丝绳和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4)清除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5)多台焊机在一体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设置隔光板 。
(6)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电焊作业。
(7)在易燃、易燃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施焊前,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检试许可。
(8)施焊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燃物品或进行可靠覆盖、隔离。电焊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9篇 电焊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电焊作业人员应遵守持证上岗的规定。
2.作业前,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带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工具及作业环境,确认无危险因素,方可作业。
3.距明火作业地点10m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便移动的盛装易燃易炸物品的容器、设备,应用石棉被、湿麻袋等封严。
4.作业场所的面积不应小于4m2,物料整齐码放,并留有必要的通道。
5.人员密集的情况下,应设置活动的遮光挡板。
6.电气焊同场地作业时,氧气瓶应采取绝缘保护措施,焊接电缆线与气焊胶管禁止缠绕在一起,禁止用电弧点燃焊割炬。
7.熟悉焊接安全用电的基础知识,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并会操作。
8.焊接带电设备时,应先切断其电源,并暂时拆除接地(零)线。
9.工作结束或较长时间休息时,应切断电焊机电源。
10.电焊设备的安装、检修(如安装闸具、更换保险丝等),应由持证电工负责,焊工不得擅自处理。
11.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不安全隐患后,方准撤离。
12.外聘电焊工、气焊工应按照电焊、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10篇 电焊气焊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维修部电焊和气焊(气割)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包括气焊使用的氧气和乙炔气瓶的储存安全。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 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类设备、工具时对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的检查和处置;
l 负责本岗位各类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 负责本岗位各类焊接设备及其安全装置、气瓶间、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 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对象
使用电焊机作业
电焊机进线端出线端未设置防护罩或防护罩破损,人员肢体接触带电部位
触电
操作人员
电焊机未定期进行绝缘电阻检测,设备漏电,人员肢体接触带电外壳和其他装置
触电
操作人员
焊机搭铁未使用接地钳,造成接地不良配电设施损坏,人员肢体接触带电物
触电
操作人员
电焊场所通风不畅,未使用排风装置,使用人员长期吸入大量焊接烟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未正确佩戴防护面罩操作,眼睛接触弧光
灼伤
操作人员
无防护措施,或操作不当,电焊产生火花引燃易燃物,导致起火
火灾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气瓶存储
氧气和乙炔气瓶入库未进行检查,气瓶及其附件不符合安全要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氧气和乙炔气瓶无固定存放场所,存放在露天等高温场所,气瓶或附件损坏,造成泄漏或气瓶破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气瓶存放无防倾倒装置,倾倒、翻滚,造成气瓶泄漏或破裂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气瓶
电气焊作业
作业前未检查现场易燃物,焊炬点火、操作产生高温碎屑飞溅,后引燃周围物品,导致起火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乙炔、氧气软管未经常检查,老化、破损造成泄漏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损坏,操作时回火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现场气瓶安放不当,倾倒、翻滚,造成气瓶破裂爆炸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现场通风不畅,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护面罩或防毒面具,吸入大量焊接烟尘
职业病
操作人员
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防护眼镜操作,眼睛接触弧光。
灼伤
操作人员
4 电焊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4.1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1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1.2 焊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镜、面罩;焊接有色金属件时,必要时使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4.1.3 换焊条时应戴手套;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4.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4.2.1 现场电焊作业,应申报动火作业审批,并将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证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现场监护人全程监护;动火审批、交底和监护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4.2.2 现场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应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备2-4具abc干粉灭火器。
4.2.3 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电源接线长度不得超过3m,如确需远距离作业,应在焊机侧3m以内增加一级配电盘电源控制,并将电源线架空敷设。
4.2.4 检查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检查内容包括:
l 电源线绝缘良好,电源接线端头不得外露;
l 焊机二次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紧固,无松动,二次线的接头不得超过三个;
l 电焊机初、次级线路接输入电压应符合设备规定;次级抽头联结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
l 焊钳应能保证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夹紧焊条,手柄绝缘层完整,焊钳与导线应连接可靠。
4.2.5 检查焊接面罩是否无漏光、破损;焊接弧光较大的作业应设置挡光屏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4.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电焊机工作场地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断电,应切断电源。
4.3.2 焊机一次线不应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应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3.3 应根据工件技术条件,选用合理的焊接工艺(焊条、焊接电流和暂载率),不允许超负载使用。不准采用大电流施焊,不准用电焊机进行金属切割作业。
4.3.4 焊接过程中严禁调节电流,必须在停焊时使用手柄调节焊机电流,调节时不得过快过猛。
4.3.5 在潮湿处施焊时,焊工应站在绝缘木板上,不准用手触摸焊机导线,不准用臂夹持带电焊钳。
4.3.6 焊机应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包括接地钳)应连接良好;严禁利用厂房金属结构、氧气、乙炔易燃易爆气体等各类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3.7 单点或多点电阻焊机操作过程中,应有效地采用机械保护式挡板、挡块,双手控制方法,弹键,限位传感装置,防止压头动作的类似装置或机构等措施进行保护。
4.3.8 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时焊接,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要在进气孔设强制通风装置,容器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焊件必须接地,焊工必须和焊件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4.3.9 焊接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开设足够大的通气孔确保安全。
4.4 作业后安全要求
4.4.1 焊接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焊机开关,分别清理归整好焊钳电源和地线,以免合闸时造成短路。
4.4.2 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
4.4.3 对焊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星、无易燃物阴燃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4.5 岗位应急要求
4.5.1 发生电焊机漏电,应立即关闭设备接线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4.5.1 非固定现场作业发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扑救工作,并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不能立即扑灭的,应立即打119报警
4.5.3固定作业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告公司安保科(电话-----);现场火势无法控制时,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5 气瓶储存安全要求
5.1气瓶应储存在维修部设立的气瓶间内,放置的气瓶数量不应超过10瓶,室内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气瓶间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5.2 气瓶间管理人负责,建立气瓶台帐,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外观检查、出入库时间等,并及时更新;台账格式见附件《气瓶登记台账》。
5.3 各种气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空实瓶的存放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 m以上。
5.4 气瓶应立放,采取可靠的防止倾倒措施;存放时安全帽应旋紧。
5.5 气瓶间内及附近的消防器材应完好,每天进行巡查,每月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卡。
6 气焊作业安全作业要求
6.1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1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1.2 焊接作业时应佩戴防护镜、面罩。
6.1.3 敲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
6.1.4 作业产生较大火焰时,应穿着耐火材质围裙、护腿、套袖、披肩等。
6.2 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6.2.1 现场气焊作业,应申报动火作业审批,并将批准后的动火作业证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交底,现场监护人全程监护;动火审批、交底和监护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6.2.2 现场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存放易燃物,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应清理易燃物,至少配备2-4具abc干粉灭火器。
6.2.3 检查气瓶及其使用装备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内容包括:
l 氧气瓶、乙炔瓶运送是否使用专用手推车,保持气瓶的防倾倒角度,乙炔和氧气之间应有隔离板;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是否在现场分别使用专用手推车固定,相互间距离不得小于5m;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l 检查焊、割器具是否正常,防止因熔化金属飞溅物或其它杂物堵塞喷嘴而导致回火,焊割矩及连接部位、胶管、气阀不得沾有油脂。
l 气瓶是否完好,无泄漏;乙炔气瓶减压器的出口端应应配置各自的单向阀,即回火防止器;气瓶阀门开启灵敏无泄漏现象;气瓶软管无泄漏、烧坏、磨损、老化或有其他缺陷;气瓶减压器连接良好无泄漏;减压器和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并有检测合格标识。
6.3 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 严禁将气瓶橡胶软管放在电线上、通道上,或把重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长距离使用软管时,在软管经过的车行道时必须加金属护套或开地沟埋设。
6.3.2 开启气瓶阀门时,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
6.3.3 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氧气进行作业,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火焰喷射;点火时,喷嘴不能够对人,燃烧的焊枪不能放在工件和地面上;操作中,如发现割炬散火,严禁在喷火时疏通割嘴,防止烧伤。
6.3.4 作业时,应先清理工件表漆皮、铁锈、油污,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6.3.5 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氧气,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氧气阀门,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6.3.6 氧气瓶中的氧气及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6.3.7 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
6.3.8 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时焊接,应留出气孔,必要时要在进气孔设强制通风装置,容器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焊件必须接地,焊工必须和焊件绝缘,容器外设专人监护。
6.3.9 焊割油桶、管道等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工件时,必须先清洗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开设足够大的通气孔确保安全。
6.4 作业后安全要求
6.4.1 焊接作业完成后,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放置到手推车上,保持防止倾倒的倾斜角度。
6.4.2 清除焊缝焊渣时,要戴防护眼镜,注意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以免刺伤眼睛。
6.4.3 对焊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星、无易燃物阴燃现场,方可离开现场。
7 应急措施
7.1 现场发现气瓶泄漏,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同时现场采取通风措施,不得使用任何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和接打手机,并立即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
7.2 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将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3由于焊咀过热或堵塞而发生回火和多次爆鸣时,应迅速先将乙炔阀门关闭,再关掉氧气阀门,将焊咀侵入冷水中冷却。
7.4 非固定现场作业发生易燃物起火,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扑救工作,并报告现场部门负责人;不能立即扑灭的,应立即打119报警
7.5固定作业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转移到安全位置,同时使用灭火器灭火,并报告公司安保科(电话------);现场火势无法控制时,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疏散到公司大门口集合。
附件《气瓶登记台账》:
序号
气瓶名称/型号
数量
购入日期
购入验收人
退回日期
退回经手人
第11篇 电焊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集团公司电焊工作业的特性及危害,规定了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和日常维护、应急措施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电焊工焊接作业的通用安全操作要求。各单位还需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同的工作岗位内容和施工工艺识别危害,编制相应的安全作业指导书加以补充。
1特性与危害
在焊接作业过程中,焊工与各种易燃易爆气体、压力容器和电机、电器相接触,同时还会产生有毒气体、有害粉尘、弧光辐射、噪声、高频电磁场和射线等,有时要在高空、水下、狭小空间进行工作。因此,使得焊接现场有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烫伤、中毒(急性中毒)、触电和高空坠落等工伤事故。焊工也可能身受尘肺、慢性中毒、血液疾病、电光性眼病和皮肤病等职业病危害。
3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通则
3.1 基本要求
3.1.1 从事本工种工作者,应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定期接受安全教育,方可作业。
3.1.2 电焊作业场所应尽可能设置挡光屏蔽,以免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
3.1.3 电焊作业点与易燃易爆物相距10米以上,并且焊接现场要配备灭火器。
3.1.4 电焊机不准放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气瓶要分开放,距离应不少于5米。
3.1.5 严禁在易燃易爆、带压力的设备、容器和管道上或盛有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工作物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3.1.6 禁止焊接悬挂在起重机上的工件和设备。
3.1.7 露天作业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时应停止焊接作业或高空作业;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3.1.8 电焊机必须设置单独的电源开关,禁止两台电焊机同时接在一个电源开关上;不准私自拆接电源线,电焊机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1.9 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3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二次线接头不得超过2个。一二次接线柱处应加防护罩。所有手把导线与地线不准与氧气、乙炔软管混放。
3.1.10 严禁利用建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
3.1.11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1.12 接拆电焊机电源线或焊机的修理应由电气保养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拆修。
3.1.13 焊钳、电焊线应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有损坏应及时修好或更换,电焊机外壳必须设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必须定期检查焊机的保护接零线。接线部分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3.1.14 焊接过程发现短路现象应先关好焊机,再寻找短路原因,防止焊机烧坏。
3.1.15 禁止在易燃、易焊物体上和装载易燃易爆的容器内外进行焊接,若需要焊接,应将容器内外所有残存物清洗干净。
3.1.16 禁止在可燃粉尘浓度高的环境下进行焊接作业。
3.2 防护用品的穿戴
3.2.1 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2.2 作业时应该穿戴好必备防护用品,包括:防尘毒器具、绝缘鞋、脚盖、口罩、焊工用工作服、防护面罩或眼镜、带有特制滤光镜片的面罩、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3.2.3 严禁穿化纤服、短袖、短裤、凉鞋,女工辫发必须扎在工作帽内。
3.2.4 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
3.3 焊接设备、用具及作业环境的检查
3.3.1 电焊工开始焊接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如:开关、电源线、电缆线、电焊机、电焊机外壳的接地〔接零〕保护线、电焊钳、焊条等进行检查、测试。不得有松动或虚连。
3.3.2 使用焊机前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完好,二次线圈和外壳接零或接地是否良好,电焊机外壳必须必须有良好的保护。焊机、导线、焊钳等接点应采用螺栓或螺母拧接牢固。
3.3.3 使用焊机前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检查电焊钳 <>柄绝缘是否完好。电焊钳不用时,应放到绝缘体上。
3.3.4 电焊机的配电系统开关、漏电保护装置等必须灵敏有效,开关箱内必须装设二次宽载降压保护器,导线绝缘必须良好。检查配电箱,应关闭牢靠,稳压电源指示正确。
3.3.5.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脚手架、钢丝绳、铁板等裸露导体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电焊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管道或机床设备上,焊钳线和回线必须良好。
3.3.6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四周工作环境是否允许烧焊,确认为正常方可开始工作,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才能工作。
3.3.7 电焊工作台必须装好屏风板,肉眼切勿直视电弧。
3.3.8 电焊机的输入输出线头要接牢固,应有可靠的接地线,焊钳绝缘装置要齐全良好,电焊机工作温度不得超过60℃~70℃。
3.3.9 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3.310 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 °c应冷却。电焊时的二次电压不得偏离60--80v(伏);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
3.4 焊接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3.4.1 合闸刀开关时,应左手合闸,人体应偏斜站,头部要在开关的侧面,手套与鞋不得潮湿。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
3.4.2 注意保护手把线与回线不受机械损伤,手把线、回线需要穿过铁路时,应从轨道下通过。
3.4.3 焊接密封容器应打开孔洞设立绝缘保护。
3.4.4在容器内焊接,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应把有害烟尘排出,以防中毒;容器内油漆未干不准施焊;严禁往容器内输入氧气。最少要2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保护。
3.4.5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3.4.6 施工焊地点潮湿时,焊工应站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
3.4.7 在存有毒物质的场所焊按时,要清除残存物,经化验合格后加强通风方可工作,工作者要戴好防毒口罩,工作场所有专人防护,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4.8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3.4.9 当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3.4.10 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3.4.11 多台焊机在一起同时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设置防光棚。
3.4.12 转动机器设备进行焊接时,必须断电和设有“修理施工、禁止运转”的安全标志或设专人负责看守。
3.4.13 在焊接各种胎型及笨重物件时,工件必须放置平稳,两人或两人以上抬放工作物,动作要协调,以免碰伤手脚。
3.4.14 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机发生故障或漏电时,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气维修人员修理。
3.4.15 高处焊接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过程中设专人监护;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工作点要牢固,焊条工具等仿要放好,防止掉下伤人,下边做好安全措施和以及防火措施,设专人监视,注意行人等安全工作。严禁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3.4.16 电焊机如有故障或电线破损漏电或保险丝一再烧断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人员修理。
3.4.17 移动电焊机或往远处拉线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行移动;拉动手把线时,要注意防止绊动风动夹具阀门,以防夹具误动伤人。
3.4.18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3.4.19雨天或厂房漏雨时,应将焊机遮盖好,所有导线、手把线应架在干燥或不导电的建筑物上。
3.4.20 焊接笨重工作物需要使用天车时,应严格遵守《起重司索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钢丝绳及吊、卡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吊运时,捆绑牢固、不得倾斜,并应叫周围工作人员让开。
3.4.21 在转胎、交车线及其它移动场地上焊接时,要注意安全联系。
3.4.22 接近高压线作业时,必须经安技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焊接。
3.4.23 仰面焊接时,要扎紧衣领、袖口,防止火花烫伤。
3.4.24 直流焊机起动时,必用星形(y)接法,待运转正常后,再转至三角形(△)接线进行工作。
3.4.25 焊接有锈工作物、进行除锈或清除焊渣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3.4.26 焊接完的灼热工件,不准放在电线、乙炔橡胶软管及氧气瓶、氧气橡胶软管及安全道上,应放置在规定的或安全的地方。
3.4.27 移动焊机时,不准用手把线或其它导线作捆绑绳索使用。
3.4.28 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严禁在火星能飞溅到的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地方焊接
3.4.29 焊接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的液体或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槽车等)时,必须用清洗液等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后,并打开孔盖或留下30mm的出气孔后,方准焊接。
3.4.30 在地坑或锅炉容器内部焊接时,应设专人监护;下地坑焊接时,应检查有无有毒气体;禁止在坑内使用瓦斯灯或电压超过12v的照明灯。
3.4.31 工作中,不准触摸焊机内部,以免触电; 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3.4.32 进行高处作业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使用的木梯不得有腐朽缺蹬现象,梯子应放置稳固,与地面成60°~70°夹角;不准两个梯子接在一起使用,不准爬在梯子最上部的两蹬上作业。
-- 挂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具应用绳索传递,不准随手上下抛扔。
-- 高处作业处下面10m范围内,不准放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监护人员。
-- 高处作业时,焊具线应挂在安全可靠处所,地面设监护人员。不准将管线缠在身上,上、下及作业。
3.5 电焊作业消防安全规定
3.5.1 在存在可燃物的场所内进行焊接时,以及焊接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扩散区域施焊前应严格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做好充分准备后,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
3.5.2 施工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防护措施。
3.5.3 在已使用过的罐体上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查明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严禁在未查明之前动火焊接。
3.5.4 如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等)时,严禁焊接。
3.5.5 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
3.5.6 电焊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3.5.7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一般不得进行焊接作业,需要检修的设备应拆卸移到安全地点修理。在这些场所焊接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要求进行电焊作业的地点要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油库、气柜、堆垛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量远离正在生产易燃易爆的装置、设备和管道。
3.5.8 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的施工应确定专人进行看守监护。在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进行电弧焊接时,应有科学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技术方案切实可行,并设有专人看护,施工指导,准备好灭火器材,以确保安全施工。
3.5.9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死角。
3.6 作业后的安全注意事项
3.6.1 停车时,要先关电焊机,再拉闸刀开关。
3.6.2 电焊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将电源线及焊接线整理好放在指定地点,将焊机擦拭干净,清扫场地,并检查操作地点,确定没有明火后,方可离去。
3.6.3 焊割完的灼热工件,应放在安全地点,工作地点溅落火星应彻底熄灭。
3.6.4 下班前特焊机电源切断,焊线绕好,露天的要盖好焊机,并详细检查工作场地彻底熄灭火种后方可下班。
3.6.5 做好交接班,并与接班者共同检查安全。
3.7 应急措施
3.7.1 焊机不符合规范要求,停止作业,自行整改,对不能整改的立即联系安全员或设备员处理;
3.7.2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切断电源,使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并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分厂安全员或领导,同时拨打厂内火灾电话;火灾较大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撤离。
3.7.3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或呼叫周围人员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触电场所对受伤人员现场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分厂安全员或领导;对触电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必要时采取人工呼吸或胸外复苏,并将受伤人员送周围医院或拨打120救护车
第12篇 电焊机作业安全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岗位操作证上岗,穿戴焊工专用防护服装、鞋、帽;
2、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电源线、焊接线是否破损漏电,绝缘良好,电焊机的外壳有良好的接地。焊把应绝缘不发热;
3、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长袖皮手套、皮脚面罩、防弧光面罩后方可作业;
4、需要在禁火区内、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有限作业空间、高空等环境下焊接作业,必须办理许可工作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监护才能作业;
5、作业区域禁止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外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设有专人监护,备有灭火器,做好防火措施;
6、焊接带压力、带电及盛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管道或施焊区域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经许可由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7、高空、地下及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安全带、安全帽,设置警戒线,施焊周围或下方应采取相应防火措施,由有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8、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和通风的地方,露天使用时其下方应防潮且高于周围地面;上方应防雨或搭设防雨棚,设有安全接地装置;
9、室外作业时,下雨天、大雾天或六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焊接作业;
10、搬运电焊机、检修电焊机、更换保险丝、改变极性等必须切断电源才能进行;
11、禁止将电焊机正极焊线当地线使用,电焊机负极搭接必须接触良好,防止发热打火;
12、作业完成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环境卫生,整理工件、工具,检查作业区域是否有火种存在和安全隐患,确认无误后方准离开作业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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