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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27 热度:33

电工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电工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序号

岗位或工种

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1

高压线路清扫

(1)办理第一种工作票。

(2)穿好绝缘靴,戴好绝缘手套。

(3)将东大支线开关断开。

(4)用高压验电器对三相分别验电。

(5)在东大支线1#杆和进户线负荷侧挂两组接地线。

(6)办理登高作业证。

(7)监护人必须始终坚守岗位。

(8)上杆前认真检查安全带并扎正规,以防脱扣。

(9)系好传递绳以防铁鞋或工具坠落。

(10)清扫完毕,认真清点工具,不得有遗漏。

(11)下杆时必须扎好安全带。

(12)把两组挂接地线拆除。

2

变压器检修

与清扫

(1)办理第二种工作票。

(2)穿好绝缘靴,戴好绝缘手套。

(3)将各车间配电盘和低压总开关断开。

(4)将高压负荷开关和隔离开关断开。

(5)悬挂警示牌“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6)用高压验电器对三相分别进行验电。

(7)在变压器电源侧和负荷侧挂两组接地线。

(8)高低压绝缘套管要加强防护,以免碰坏。

(9)检修过程中高低压母连螺栓要全部拧紧。

(10)检查油位是否正常。

(11)检修完毕,认真清点工具,不得有遗漏。

(12)人员全部撤离。

(13)将遮拦防护就位。

(14)把两组挂接地线拆除。

3

电容屏检修

(1)办理第二种工作票。

(2)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3)将屏内分开关全部断开。

(4)将隔离开关拉开。

(5)悬挂警示牌“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6)检修过程中开关线路必须连接牢固,以防过热。

(7)电容器外壳必须接地。

(8)检修过程中如发现电容器有鼓肚现象必须进行更换。

(9)检修完毕,认真清点工具,不得有遗漏。

(10)人员全部撤离。

4

车间电器设备

维修

(1)必须穿戴好劳保护品(绝缘靴、鞋、绝缘手套)。

(2)车间电器设备维修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将车间所需维修的电器设备进行停电。。

(4)用万用表或验电笔对三相分别进行验电。

(5)悬挂警示牌“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6)相邻设备如果不能停电可采用绝缘板隔离法,防止发生短路接地或人身触电。

(7)维修完毕,认真清点工具,不得有遗漏。

(8)人员全部撤离。

5

高低压配电盘

停电

(1)办理第二种工作票。

(2)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3)检查负荷情况是否降至最低,否则及时通知车间。

(4)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有各车间分盘到低压总盘,先拉负荷开关,后拉隔离开关顺序不能颠倒。

(6)高压侧停电必须先将负荷开关断开,然后将隔离开关拉开,最后将01#刀闸拉开。

(7)必须有工作票签发人把送电钥匙保管好。

(8)分别对高低压三相进行验电。

(9)悬挂警示牌“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

第2篇 制芯维修电工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设备应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才能合闸。

3、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进入制芯机维修前必须先停关闭控制电源、停泵、停风,排除余气,用物件可靠支撑好模具、工作台,并在控制盘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控制盘要设人监护方可操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

5、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

6、维护、检修液压系统时,须先使油缸卸压;气动系统的主截止阀应关闭。

7、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8、进入烘窑内部检修时必须切断工作电源,要有人在外面监护并挂警示牌。严禁无人监控进入炉内作业。

9、在靠近三乙胺或天然气管道旁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

10、登高检修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1、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第3篇 制芯维修电工、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工随身携带电器维修工具并应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钳工应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严禁带电工作。停电检修设备应拉闸断电,挂牌示警。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验明确实无电后,才能工作;维修结束,确认设备和人员安全才能合闸。

3、使用测电笔不准超出使用范围,一般测电笔只允许测试500伏以下的电压。

4、进入制芯机维修前必须先停关闭控制电源、停泵、停风,排除余气,用物件可靠支撑好模具、工作台,并在控制盘挂“有人工作、禁止操作”警示牌,控制盘要设人监护方可操作。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调整、检修设备。一时难以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

5、用人力移动机件时,必须要协调配合,统一指挥,以防止挤伤压伤。

6、维护、检修液压系统时,须先使油缸卸压;气动系统的主截止阀应关闭。

7、清洗零件时,严禁吸烟。废油应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准随便倒入地沟或地面。

8、进入烘窑内部检修时必须切断工作电源,要有人在外面监护并挂警示牌。严禁无人监控进入炉内作业。

9、在靠近三乙胺或天然气管道旁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

10、登高检修时要系安全带,地面应有人监护,以防工具掉落伤人。禁止非工作人员在下面通行,作业区应拦上隔离装置,并标明“禁止通行”的牌子.

11、工作完毕,应清点工具是否有遗漏,防止遗忘在设备内部引发事故,通知操作者开车试运行,并清理工地,方可撤离。

第4篇 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2

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二)

一、一般规定

1.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作业。

2.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3.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4.采掘维修电工必须忠于职守,精心维护,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5.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6.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用具。

7.办理计划中的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部门联系安排瓦斯测试事项。

8.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弄清前一班遗留的问题,安排本班工作计划。

三、操作

9.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10.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11.在采掘区内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⑴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停电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体对地放电。

⑵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⑶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前级电源开关再进行检查。

12.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不得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13.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14.电气设备检修应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在1%以下工作。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工作。

15.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经公司测试组测试。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牌。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16.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出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17.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掘进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扇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停局扇;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允许后(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18.发生电气火灾及异常火灾时,必须切断就近电源,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向调度汇报,按调度指令切断有关的其它电源。

19.采区胶带输送机的低速、跑偏、烟雾报警、煤位及温度等保护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处理,严禁甩掉保护装置运行。

20.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

⑴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⑵采区供电系统的检漏装置必须按规定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运行。

⑶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⑷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检员一起进行。

21.在采掘区内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⑴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⑵测量时,1人操作,1人监护。

⑶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⑷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⑸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22.安装与拆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⑴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安设在顶板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应不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⑵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⑶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流化热或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煤)机及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它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⑷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侧搬运。

⑸工作面与顺槽拐弯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⑹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超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⑺严禁带电搬运设备。

四、收尾工作

23.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24.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5篇 地面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二、维修前准备好所用的工具、材料和配件,并随身携带停电作业牌和合格的验电笔。

三、按期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检查、检修。

四、停送电必须遵守自停、自检、自送电的原则,不得预约停送电或委托他人停送电,更不能借机作业。

五、作业前必须停下前一级供电开关及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加锁挂牌,并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误后放电,同时挂接三相临时短路接地线,悬挂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顺序相反。

六、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并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七、高低压开关柜检修时,开关柜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耐压合格的临时隔离板或套绝缘筒。

八、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对停电开关要分别悬挂停电作业牌,并设一个总的负责人,负责联络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恢复送电前,摘掉各自停电作业牌后,方可联系送电。

九、外线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和登高工具。蹬梯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扶梯,安全带要栓挂在牢固处。

十、两条线路并联或并联回路中,电缆重新接头时,要找好相序后,方可并联运行。施工完毕后,认真清扫现场,经矿调度同意后,送电试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并做好检修记录。

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是由于操作不当使本人或他人触电。

2、供电系统发生故障跳闸后,不能强行送电,严禁脱保运行。

3、停送电操作前认真核对所要停送电的开关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4、停电后加锁挂牌,施工前验电、放电,同时悬挂三相临时短路接地线。不得借光作业。

第6篇 电工变配电及维修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这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份,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千伏)

距离(米)

6以下

0.35

10-35

0.60

44

0.90

60-110

1.50

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②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③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双色(绿、黄)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⑥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或接地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分端或末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装设位置、型式与主要特性参数选择必须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达到二级保护。

7.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8.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9.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人火线及零线。

10.建筑电工应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使用管理维护。

第7篇 电工日常维修操作规程

1 .运行、检查、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工矿、企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 .电工应具备电器安全知识,包括高压、低压、直流、交流、电子技术等,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3 .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日常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4 .值班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5 .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救护,防火知识,掌握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法及电火灾扑救方法。

6 .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7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准许上岗。

8 .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9 .变电所、配电室、电器站等处,必须备用电气用消防器材,并要设专人保管,电工随时可用会用。

10.一般情况下,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均应停电后操作。必须带电作业时,要采取安全措施,按带电作业规程操作。

11.严格按电气设备的安装技术进行安装及维护。电线、电缆、母线等电板导接头处要拧紧,绝缘包扎好,严禁有松动或破损裸露的现象。

12.对于电气设备的裸露部位(带电体)或旋转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或防护遮拦,并挂牌显示。

13.电工登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4.高压停电送电,必须得到有关主管方面的批准,遵照相应的管理程序和工作制度进行操作,拉闸时必须两

15.操作者应听取监护者发布逐条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再背读命令无误后再操作。

16.谨防静电危害,做好静电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带电作业

17.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18.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

19.电气检修、维修作业及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

20.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21.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

22.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

23.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24.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25.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26.每个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27.配电室除电气人员严禁入内,配电室值班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现场,以防止发生事故。

28.电工在进行事故巡视检查时,应始终认为该线路处在带电状态,即使该线路确已停电,亦应认为该线路随时有送电可能。

29.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不立即使用的裸露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30.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生产方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31.电流互感器禁止二次侧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二次侧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32.在有电容器设备停电工作时,必须放出电容余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33.电气操作顺序:停电时应先断空气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送电时与上述操作顺序相反。

34.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

35.严禁拆开电器设备的外壳进行带电操作。

36.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以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定安装和架设。

35.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严禁脸部面对闸刀操作;

36.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37.使用手电钻、角磨机等手动电动工具时,应确保可靠接地,若单相其插头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若双相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38.不得将工具等重物压在导线上,以防止导线断裂发生事故;

39.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按照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

40.移动某些非固定电气设备,如风扇、吸尘器、电热器、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

41.雷雨天,不得进行攀高作业,不得随意开启浴室,不许靠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导线接地的20米范围内,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42.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工作票制度执行,工作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43.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有专职的监护人现场负责工作人员的监护任务,监护人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安全规程或进行不安全工作的,应立即指正;

44.严格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杜绝因为没有交接清楚而引起的设备及其他安全事故;

45.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要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46.生产中换柜内接触器时,必须谨慎,检查好电源来路是否可关断,严禁带电更换,防止发生危险。

47.在变电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履行动火申请手续,未办手续,严禁动火。

48.生产中不要紧固操作台的按钮或指示灯,如需急用必须谨慎,防止改锥与箱体连电造成停车。

49.生产中如需换按钮,应检查电源侧是否是跨接的,拆卸后是否会造成停车或急停等各种现象,没把握时,可先临时把控制线改到备用按钮上,待有机会时恢复。

50.电气设备烧毁时,需检查好原因再更换,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51.换接触器时,额定线圈电压必须一至,如电流无同型号的可选稍大一些。

52.禁止使用不合格或劣质的电气设施。

53.电气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54.电气设备经检修后,应先经过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55.电气设备应定期保养或修理,严禁带病作业。

56.经电机维修部新维修回的电机必须检查电机是否良好并将电机出线紧固后再用。

57.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空开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触电危险再进行操作。

58.手动操作气阀或油阀时,必须检查好是否会对人或设备造成伤害,防止出事故。

59.安装或更换电器设备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60.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电机轴。

61.严禁用手摆动带电大功率电缆。

62.烧毁电机要拆开确认查明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63.热继电器跳闸,应查明原因并处理再进行复位。

64.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

65.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66.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6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68.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69.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70.电工对设备、设施、灯光及电路检修时,应根据车型和线路设置正确操作,避免因电路漏电、断路、短路现象引起高温着火,确保车床、仪表、设施工作正常,准确,灯光明亮,接触良好。

71.局部照明必须用36伏及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现场和金属封闭容器内,用12伏电压,不准使用单线圈降压,变压器的一次线不得长于二米。

72.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必须牢固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严禁在接地接零线路上接熔断器和开关,更不准以工作零线代替保护零线。

73.在同一电网中,不准某些设备采用接零保护而加一些设备采用接地保护,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在设备和设备之间不准串联。

74.设备与电器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检测试运行,方向正确后方可交付使用。

75.安装临时线路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与标准敷设,使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需长期使用的设备,应及时敷设正式线路。临时线路不用时,需即时拆除。

76.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停电作业时,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严禁带负荷接线和断线。

77.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78.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79.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80.遇有雷雨天气时,在户外线路上和引入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及连接的刀闸上,工作的人员应停电工作。

81.在登高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工作前先检查安全带、脚扣、梯子、高凳等有无损坏,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时要立即解决,梯子的角度要放得适当,触地端要采取防滑措施,高凳中间要有拉绳,不准人站在梯子上移动梯子,更不准站在高凳的最上一层工作。

82.登杆作业时,要先检查杆底部,如腐朽过甚要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在杆上所用的工具和物料,要用绳提,禁止投递,杆下监护人要戴安全帽并应在3米以外,登杆作业不能穿过下栅,带电导线到上栅工作,特殊情况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83.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84.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85.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司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

86.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第8篇 维修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维修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任何电气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2、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警告牌,确认无电后,方可工作。

3、不准使用超用量得保险丝和片,使用行灯不准超36伏,断头和拆开电线,必须用胶布或其他绝缘包扎严密。

4、如高空作业,登高梯子、固定绳索、防滑措施必须完好,必要时应戴上安全帽、安全带。移动梯子时要注意现场情况,防止碰坏物件,堕落伤人。登高时地面必须有人监护。

5、不常用得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6、对所有得电气设备、照明等、例如电机、移动电具、电扇、电钻、开关、行灯、电灯等线路,必须按规程做好定期巡回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严防发生漏电事故。

7、应经常检查设备接地或接零线得完好,每年雷雨季节前,全面进行一次安全用电避雷针等的检查,保持接地良好。

8、熔丝、片熔断后或开关跳闸后,一定要查明原因,确认良好再行送电,不准未经检查随意送电。

9、在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检修,如有特殊情况须带电操作时,应穿戴好橡皮手套、绝缘鞋,并有监护人。

10、凡在高压线附件进行检修时,都要填写好工作票,明确规定操作工艺,必须按排指定监护人,持证操作。

第9篇 维修电工安全技术规程

1、遵守《电工安全工作总则》。

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从事电气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监护。

3、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约时停、送电。

4、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经“停电—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挂警示牌”后,方可工作。

5、线路停电时,先拉负荷开关,后拉隔离开关,做好相应记录,挂好安全警示牌。操作时严禁交接班。

6、线路送电前,确认线路、设备无误后,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负荷开关。

7、配电室的系统合闸,按先进线后馈线,电源侧依次向负荷侧合闸的原则进行。配电室的分闸(停电)操作与合闸正好相反。

8、母线联络开关操作前,应确认电源相序。操作时不得带负荷。

9、从事其它电气工作,应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10、分合高压线路开关。必须使用绝缘棒,穿戴高压绝缘胶鞋和手套。雨天绝缘棒上要加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操作。

11、室内停、送电操作时,一定要站在绝缘垫板上,并穿戴好专用劳保用品。

12、负荷开关送电应采取电动合闸。低压空气开关操作时,人应站在侧面。

13、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14、低压开关无防弧罩时,禁止合闸。

15、送电申请发出后,所有受电线路、设备一律视为带电,禁止进行任何检修。

16、局部停电检修时,与带电体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220v~380v:安全距离为0.5米以上;380v~10kv:安全距离为1米以上)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有两人方可进行,否则禁止作业。

17、对地电压250v以上,禁止带电作业。250v以下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18、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不准触摸。

19、在已断电且无短路接地线的设备上工作时,其断电开关必须用绝缘板隔离。

20、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按规定挂安全警示牌。多人同时作业时,由检修项目负责人负责挂、取牌。

21、高低压配电室、设备和电机检修后,经检查确认无误,所有人员站到安全位置,方可送电试车。如果线路有变换或重做电缆头时,必须先校相序,防止设备反转。

22、开关跳闸时,必须先检查确认无故障后,方可重新送电。

23、更换或新装热元件和熔断器应按负荷选择,禁止用导线代替熔丝,更换rjo熔体,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24、电气设备的外壳要有可靠的接地(零)。

25、尽量少用临时线路,确需装临时线路时,必须安全可靠。

26、在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不得使用自藕变压器。

27、发现设备或线路故障接地时,在未切断电源前不得靠近故障点。

28、从事高处作业要有安全措施,使用梯子时,要有专人监护,禁止两人同在一个梯子上作业。上杆作业前,必须先检查杆脚是否牢固,踏脚板是否牢靠,并系好安全带,松紧线时要考虑杆的受力能力。严禁杆上杆下同时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吊绳传递。电杆根部腐烂三分之一以上或空心时应做加固措施。

29、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应注意防雨、防水。输电线路的架设,应保证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30、雷雨时,严禁在户外架空线路上作业。

31、断电检修高压电缆时,应先放电。

32、室内外变压器必须有牢固的基础,四周须设防护栅栏,在进口处应挂警示牌。

33、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应打扫现场,清点物品,防止物品遗失在设备上造成事故,并拆除接地线。

34、如工作人员两侧、后方有带电部分,必须增设防护遮栏。

35、发生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进行急救,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10篇 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 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 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 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 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 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

7. 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 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 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 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 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 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 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 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 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 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

第11篇 水电中心电工维修操作规程

1、接到报修单,了解情况后,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给出维修意见和建议。

2、在检修电器设备前,必须佩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并检查工具和防护用具是否合格可靠。

3、任何电器设备(包括停用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并使用相应灭火器。

5、电气设备检修,一律按操作规程进行,先切断该设备总电源,挂上警告牌,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必须由2人或2人以上人员进行操作。

6、检修配变设备动力干线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命令,在特殊情况下(指带电)须取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必须两人及两人以上进行操作。

7、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律应有保护接地,接地应符合规定。

8、各种电器设备和电热设备、开关、变压器及分路开关箱等周围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加工零件。

9、电器设备安装检修后,须经使用方检验合格后签字确认方可离开。

10、使用手电钻,电锤等电动工具时一律戴橡皮手套,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1、检修线路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防治突然送电,危机设备和人身安全。

12、单相、三相闸刀,空气开关等严禁带电负荷操作。

13、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4、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并遵守有关电器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15、施工结束后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等,以防遗漏在电气设备中而造成事故。

后勤管理处水电中心

2021.6.1

第12篇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普通型携带或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ch4浓度1%以下地点使用。

第二条:井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经瓦检员检查ch4浓度在1%下方可对地放电。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第三条: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线或千伏级电气主回路时,都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台上进行。

第四条:高低压电的操作,必须执行两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情况下,送点除外)。停电时必须先断油开关,后拉闸。送电时与其相反。禁止带负荷拉、合电源刀闸。无论高低压系统停电工作,工作前必须挂好停电作业牌。

第五条:禁止用手触摸高压带电设备的绝缘部分。任何情况下,人与带电部位应保持不小于0.7米的安全距离。一切裸露的电气设备都要设栅栏。

第六条: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整定,保险丝选择应符合规定。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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