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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运输队(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3

井下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运输队

第1篇 井下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运输队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查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4、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5、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6、维修人员每天要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可靠,检查设备各部油量,油质符合规定要求。对安全保护装置要调整试验。

7、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

8、高空和井口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9、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0、 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不能站在重物下方及重物重心偏移方向,不得用身体来平衡起吊重物。

11、使用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应先检查悬吊梁的的强度和稳定性,拉小链时应双链均匀用力,不得过快,不得多人同时拉起重机。起吊重物需悬空停留时,要将手拉小链锁住。

12、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好,检查所有人员均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做好检修记录。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使用铁锤打砸金属部件时易被飞溅金属碎屑刺伤眼睛,联接件对接过程中易造成挤压受伤。

2、在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2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3、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操作准备

1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3、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4、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5、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四、正常操作

1、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2、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人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人机器内。

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4、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9、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五、收尾工作

1、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检修记录。

第3篇 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维修钳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3.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4.认真检查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在检查中做到四勤:

a.勤听运转声音:声音平稳均匀,无杂音和异响。

b.勤摸轴承温度:略热为正常,过热需检查是否缺油或油量过多或轴承损坏,黄油外流串烟时要及时处理。

c.勤观察:连接件螺栓齐全紧固,润滑油油质清洁无积垢。

d.勤检查接地系统是否接触良好。

二.进入现场

1.进入现场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进行检修之前,要观察检修场所周围有无片帮.淋皮,发现有片帮.淋皮时,用专用撬棍处理后方可进入操作现场。

3.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三. 操作准备

1.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2.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3.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支护顶板,特别是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四.操作过程: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是否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 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油缸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0.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1.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2.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锚杆、吊具、绳套等起重设施和用具的完好,应符合安全要求。

1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并对开关闭锁上锁。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扮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4.进行缩短、延长刮板链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h架的高低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上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1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手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1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20.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试车。

五、离开现场

1.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

2.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3.待检修设备送电正常运行,请示队值班领导同意方可离开现场。

六、 违反操作标准及可能存在的危害

1.检修设备时,严格执行“停送电”检修制度,否则会造成人身触电。

2.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否则会造成人身伤害。

3.检修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可靠,否则会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4.严禁将损坏的电器元件、废旧电池、废棉布、废油和电缆皮乱扔,否则会造成环境污染。

七.安全警告:

1.钳工在检修任何设备时,都要停电、闭锁、上锁,并挂停电警示牌。

2.检修大型部件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4篇 井下维修钳工胶带输送机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特性,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 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每天要对机械各部位、制动系统、落煤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检修前要备齐所用工具材料配件,并要保证安好,起吊用具安全系数大于6倍。

5、检修前对所检修的设备要切断或关闭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检修作业警告牌。

6、在倾角大于15度施工地点,下方不准有人同时作业。

7、使用起重机滑子时要选好起吊点,重物下方不准有人,并要与起吊物有一定安全距离,找好退路。

8、使用长工具要注意周围工作人员,在仓口检修时要戴好安全带。

9、严禁带电检修,严禁将手指伸入孔内探查,带电时严禁身体各部位进入转动件之间。

10、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好,检查所有人员均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做好检修记录。

11、检修结束后应清理好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第5篇 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井下维修硐室应悬挂防火标志,严禁烟火,各种工具及备品备件应摆放整齐,禁用电热炉或大灯泡防潮、烘干、取暖,使用过的废油、棉纱、废纸和油毡等易燃物应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运到地面处理。

二、需到现场检修时,应检查顶部浮石,支护情况和电力分布情况,安设好照明,清理场地,撤离无关人员。过于窄小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不得作为检修场地,检修场地严禁烟火。

三、需上天井工作时,应检查梯子、平台牢固情况和通风情况,并清理浮石。在溜井口、井筒内或其它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将零星工具装在工具袋中或用安全绳系牢栓在身上。

四、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可靠绝缘,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手锤把必须加楔牢固,刮刀、锉刀必须有柄。

五、电力机械设备检修时,应先停止运行,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或设专人监护。风动设备检修应在风绳与风管联接处之前关闭风源,并放完余风。无轨设备检修前应在驾驶室前挂“有人检修,不许发动”的警告牌,并采取可靠制动,拆卸轮胎时应先放气。

六、在检修中必须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遵守井下防火规定。

七、打大锤时,严禁戴手套,且擦千锤把上的泥水,用套筒扳手时,不准用套管加力;用活动扳手时,应选择适当的规格;用台虎钳夹工件时,不准用手锤打虎钳手柄;在虎钳上斩工件时,应设置安全档。

八、用千斤顶将设备抬高时,必须用枕木将设备的梁架衬垫稳固,行走设备还须用手刹制动,将轮胎楔好。

九、装运设备的铲斗呈举起姿态时,不许进行检修,必须时应用支架将大臂(铲斗)可靠支撑稳固,或用枕木将大臂(铲斗)衬垫稳固。

十、轮胎打气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钢圈装入后应使用专用工具将钢圈别住,边充气边用锤均匀敲击研合。

十一、设备检修完毕,应检查机体(箱)内是否遗留工具,材料或多余的零配件,恢复各种盖(墙)板和原有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罩、栏杆等)。

十二、需将设备悬吊检修时,悬吊工作必须由起重工进行,设备电器部分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

十三、重要设备的检修,应按规定填写检修记录,重要部位的检修结束后,应经操作人员共同试车。

第6篇 井下维修钳工四大机械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检修前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

4、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5、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6、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件等脆性材料锤击。需要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7、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油牌号应符合规定。

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9、严禁高空两层以上或井筒上、下平行作业。

1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1、拆卸较大的零件或拆卸有弹性、偏重、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2、检修完毕,要进行全面的验收和试运转,试运转时应由司机操作,检查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好检修记录。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坠人、坠物伤人。

2、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防止落物,伤人或坠落,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7篇 井下维修钳工操作规程掘进队维修队综维队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特性,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进行检修工作时,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好。

4、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作业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5、检修前检查并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如有问题,应先处理后方可工作。

6、检修前对所检修的设备要切断或关闭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检修作业警告牌。

7、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起吊点和起重设施、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8、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机处理。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9、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0、 在更换输送带和检修时,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输送机任何部位不得有人。不得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11、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确认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车。

12、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检修记录。

13、清理好施工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使用铁锤打砸金属部件时易被飞溅金属碎屑刺伤眼睛,联接件对接过程中易造成挤压受伤。

2、在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8篇 井下话务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检查坑口电话机及通讯线路的维修,做到井下电话机、通讯线路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负责坑口监视系统的维修。

3.排除故障,抢救天灾造成的线路损坏,做到及时、迅速恢复通讯。

4.巡检通讯设备,做到全矿全部话机每月巡检一遍,有自巡检记录。

5.维修室及管辖设备的室内卫生,做到清洁达标,物品摆放整齐。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做到按要求及时完成。

第9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4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四)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第10篇 井下电气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凡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并受过触电急救、人工呼吸的培训。

2.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采掘各巷道系统、通风系统,熟悉所辖区域的供电系统。

3.按规定经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有关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独立从事工作。

二、停送电工作

4.停送电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⑴ 6千伏高压停送电必须坚持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其办法与地面高压停送电制度相同。

⑵ 6千伏高压停送电工作票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签发,并以调度室同意,做好区域人员撤离,排放瓦斯安全工作后,方能执行。

⑶高压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二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情况下可由一人操作。

⑷660v以下电压的整个系统停、送电,由停、送电单位书面申请,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同意签字,经调度室做好安排后,由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⑸采区变电所低压分路开关停送电,由维修单位或维修人员直接向调度室报告,经同意后即可操作。

⑹“三专”电气设备停电,一般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向机运科报告,经机运科同意,调度室安排后,第二天才能实行。在有故障情况下,可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⑺操作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⑻停电后,必须验电,闭锁挂牌,并留有专人守护后,方能从事工作。

⑼掘进区域停电后,送电程序按排放瓦斯规定执行。

⑽停电时,必须先停负荷,后停主线路,以免造成跑车及掘进瓦斯积聚来不及撤人的事故。

三、电器检修

5.电器检修必须熟悉电器原理图及接线图,准确做出事故定性判定。

6.电器、电缆漏电事故,有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控制的分路开关无低压选漏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低压总馈,此时应根据保护方式以判别漏电线路。

7.电器、电缆、开关负方短路,一般引起磁力开关烧断熔断器或分路开关跳闸。或开关电机综合保护动作。可根据熔断器熔断开关、跳闸分路开关及电机综保的负方寻找短路点。

8.电机故障可根据电机发热程度,接线室内气味,电气绝缘程度等判定是否烧毁,电压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缺相,是否过负荷等判定故障。

9.变压器可根据油位、温度、输入输出是否平衡,有无异响等现象判定事故。

10.高压开关可根据合闸动触头是否顺利插入静触头,机构是否打滑,输入是否缺相,隔离刀闸是否接触良好等判定故障。

11.电煤钻综保等电气可根据本身的指示判定故障性质。

12.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程度,可就地检修或更换设备、线路。

13.设备检修后,应测试绝缘,清理工具,防爆面处理,检查失爆后,方可通电试车。

14.设备检查不能直接发现故障需用摇表检查时,应根据瓦斯浓度按规定执行(瓦斯浓度1%以下)。需带电测试时,应拟定专门措施,经机运科批准后才能实施。

15. 所修设备主方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检修。

四、电气试验、检查

16.检漏继电器必须每天试验一次。试验时,对“三专”电器,应先合上试验开关,然后试验。其它低压系统,也应视绞车等突然停电会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电器未开动时,方能试验。

17.远方漏电试验应按照低压供电系统和试验规程选择试验点,制定专门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

18.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和第451条的规定。

19.井下电气的日常检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井下电气线路每天、每区域必须派专人进行巡检。巡检下述内容:

⑴电器、电缆失爆检查。

⑵电缆悬挂是否符合规定。

⑶各接地极、接地线是否损坏,是否符合规定。

⑷各电器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⑸各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整定值是否与名牌值相符合。

五、电器安装

21.采区变电所和采区工作面新安装时,安装人员必须熟悉设计的供电系统图及安装区域巷道。

22.安装前应按标准化要求验收采区变电所硐室是否合格,巷道有无电缆挂钩等安装条件是否具备。

23.安装前应按质量标准检修、试验电器和电缆,并按防爆标准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入井安装。

24.安装中如无与设计图纸相符合的电器、电缆,安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经设计人员同意并重新计算整定后,方能实施。

25.采区变电所安装后,经主管部门验收批准送电,方能投入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命令送电。

26.零时拆搭火的电器设备,由主管部门出具搭火通知后,施工单位才能实施。

第11篇 井下维修工操作规程

1、工作前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整牢固。

2、持证上岗作业,使用钻床、车床、砂轮,严禁戴手套,穿 戴好防护眼镜。

3、高处工作超过3米要栓安全带,戴安全帽。

4、起吊物件时,必须用钢丝绳绑紧牢固,严禁下面站人。

5、修理机器时(除特殊情况下)要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子“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等。

6、焊接工作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有无易爆、易燃物品。

7、氧气瓶和乙炔瓶应相距5米以上,与工作点不少于6米。

8、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禁穿凉鞋及拖鞋上班。

9、多工种同时进行一项工作应有安全施工方案,互相配合,互相协作,并设有专人负债。

10、每天固定巡检,遵守各项安全规程的规定。

第12篇 井下维修钳工运输队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查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4、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5、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6、维修人员每天要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可靠,检查设备各部油量,油质符合规定要求。对安全保护装置要调整试验。

7、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

8、高空和井口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9、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0、 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不能站在重物下方及重物重心偏移方向,不得用身体来平衡起吊重物。

11、使用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应先检查悬吊梁的的强度和稳定性,拉小链时应双链均匀用力,不得过快,不得多人同时拉起重机。起吊重物需悬空停留时,要将手拉小链锁住。

12、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好,检查所有人员均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做好检修记录。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使用铁锤打砸金属部件时易被飞溅金属碎屑刺伤眼睛,联接件对接过程中易造成挤压受伤。

2、在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井下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运输队(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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