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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维修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1

机械维修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机械维修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机械维修作业岗位的安全作业。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类设备、工具前对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的检查、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前断电措施的检查、作业后对维修现象安全的检查等;

l负责对本车间设备的机械维修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负责本岗位使用的台钻、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登高梯台等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的日常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负责本岗位维修间、现场维修过程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可能伤害的对象
设备维修未停机维修设备或操作不当,导致肢体被设备夹伤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进入设备内部维修,停电但未挂牌和上锁,设备意外运行人员伤亡操作人员
维修作业操作不当或意外通电,人员接触带电部位触电操作人员
使用台钻台钻皮带防护罩损坏,或人员误操作,肢体接触设备旋转部位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钻头、工件未紧固,或操作不当,作业时飞出,或钻头作业时断裂飞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及时检测维修,电动工具漏电,或使用的插座、线路漏电触电操作人员
电动工具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工具运行部位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使用砂轮机砂轮片过期使用或砂轮变薄,造成砂轮碎片溅出伤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砂轮机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砂轮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登高维修登高作业时梯台安全性不良,或人员作业不当,造成作业人员坠落高处坠落操作人员

4 设备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4.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通用要求

4.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1.2 作业时,携带工具包,将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放置在包内。

4.2 维修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4.2.1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4.2.2 进行设备维修前应断电、在电源箱上挂上“正在维修,请勿合闸”警示牌,防止其他人员误开启电源;进入设备内容维修,应在断电后上锁,作业人员拔下钥匙自带。

4.2.3检查作业场所的维修作业条件,并在现场放置维修作业警示牌。

4.2.4检查维修用的设备及其和安全防护装置、维修备件和材料、工具、量具等是否齐全、完好;

4.2.5 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如需带电检修,需工厂安保科批准取得作业证,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4.3 维修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 在设备没有停止的情况下严禁将手或头部伸入带有变速箱链轮传动设备内。

4.3.2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4.3.3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4.3.4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

4.3.5 工作场所应经常保持干燥整洁,工具和废弃的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设备维修工作结束后存放到统一地点统一管理。

4.4 维修作业后安全要求

4.4.1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移去设备上的维修所用的物件,并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复查一次。

4.4.2 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停用的安全保护装置,应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4.4.3 填写检修记录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并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4.4.4 对维修现场进行清扫,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5 使用台钻作业安全要求

5.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5.1.2 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5.1.3 进行有飞溅物作业时佩戴防护眼镜。

5.2 使用台钻前准备安全要求

5.2.1 检查主轴是否有窜动,松动和弯曲现象,皮带防护罩是否完好。

5.2.2 检查钻卡头是否完好,是否能紧固钻头。

5.2..3 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是否无破损。

5.3 使用台钻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5.3.1 装夹工件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台钳夹工件时,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5.3.2 钻头安装紧固后,应进行试车,无摆动、无偏心,方可进行钻孔作业;应根据工件材料,选择合适的钻头。

5.3.3 钻通孔时应在底面垫上垫块;钻不规则和小薄工件的孔时,必须将工件夹在工作台、钳子或专用的夹具上,不许用手拿着工件钻孔。

5.3.4 钻头开始接触工件或要钻穿时,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损伤钻头或伤人。

5.3.5 用自动进给钻孔时,开始接触工件应用手动进给;钻ф10以上的孔严禁使用高速传动。

5.3.6 操作摇臂钻时,必须将摇臂主轴箱调到需要的位置,并将各部位夹紧后再作业。

5.3.7 调节台钻升降台后,必须紧固好锁紧手柄,防止升降台下落造成事故。

5.3.8 钻头在转动中禁止用手清除铁沫。

5.4 台钻使用后安全要求

5.5.1 清理台钻、台钳周边的切屑,并对台钻进行清洁保养。

5.5.2 工件和其他工具,放置到规定位置;关闭台钻电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6 使用电动工具作业安全要求

5.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1.2使用ⅰ类工具或使用ⅱ类工具在湿热、金属容器、管道内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绝缘措施,作业人员正确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等防止触电事故。

6.1.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有飞溅物作业时佩戴防冲击眼镜。

6.2 使用工具前安全操作准备

6.2.1 选用符合要求的电动工具,一般作业场所应尽量选择ⅱ类工具,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较好作业场所,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6.2.2检查工具插头、使用的电源插座是否完好有效。

6.2.3 检查工具是否经过绝缘电阻检测,是否有检测合格标识。

6.2.4 检查工具的开关、电源线,绝缘层应完好无破损;电源线长度一般不超过5米,中间不得有接头。

6.2.5 检查工具的旋转部位的防护罩、盖及手柄是否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无松动;手电钻的钻头装卡是否紧固,钻头是否无裂纹,装卡位置是否正确;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是否破损,是否在合格期内。

6.3 使用工具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使用ⅰ类工具时,应采用额定剩余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ⅰ类工具必须使用三芯插头,确保外壳通过插座pe接地;

6.3.2 在狭窄场和所使用ⅱ类工具时,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电器。漏电保护电器应定期校验,保持完好有效。

6.3.3 电源线不得随意加长,需远距离使用的,应通过接线盘、接线板转接。

6.3.4 电钻在转动中或带电时禁止用手清除铁沫。

6.3.5 禁止直接将工具或线路接到照明灯口上或挂地开关上。

6.4 工具使用后安全要求

6.6.1 工具使用后,应检查是否有破损,经过清洁保养后放置在工具柜内。

6.6.2 每季度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对工具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测、检查合格后在工具明显部位张贴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7 砂轮机作业安全要求

7.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7.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7.1.2 使用砂轮机磨削时,严禁戴手套作业,佩戴防护眼镜。

7.2 砂轮机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7.2.1 检查砂轮片是否在合格期内,是否有裂痕,螺帽是否有松动。

7.2.2 检查砂轮机防护罩、挡屑板、托架等是否安装正确、完好有效;砂轮与托架的距离应在3mm以内,并低于砂轮的回转中心。

7.2.3 检查砂轮机自带的吸尘装置是否完好。

7.3 砂轮机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7.3.1调换砂轮片,夹板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的2/3,厚度不得小于3mm,安装完毕后,应试机三分钟后才能正式使用。

7.3.2 砂轮机开机后试车一分钟,确认安全后方能磨削,

7.3.3 操作时人必须站在砂轮的侧面。

7.3.4 打磨工件时,一定要把工件握牢,不得用力过猛;不得磨笨重物件,以免砂轮因撞击而破裂。

7.3.5 有吸尘装置时,作业过程应通电使用。

7.4 砂轮机作业后安全操作要求

7.7.1 清扫周边的杂物和金属粉末。

7.7.2 关闭砂轮机、吸尘装置电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8 登高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8.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8.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8.1.2 作业时穿防滑鞋,不得穿高跟鞋、拖鞋。

8.1.3 登高作业在5m及以上,且无固定平台时,应佩戴安全带,并固定在可靠的固定物上。

8.1.4 在有物体坠落可能的位置登高作业,应戴安全帽。

8.2 登高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8.2.1登高作业人员须有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未经过培训人员进行2m及以上登高需经过审批;所有人员进行5m及以上登高作业均需经过审批,现场设监护人,作业前由车间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

8.2.2 登高前对梯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梯台结构是否完好,无破损;梯台脚部防滑垫是否完好有效;移动梯台的地面锁紧装置是否完好有效等。

8.2.3 登高作业前要移开周围危险物品,采取相应的防坠落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8.3 登高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8.3.1 使用的梯台应放置牢固,移动梯台应使用锁紧装置,确保与地面之间不得移动。

8.3.2 登高现场应有2人,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8.3.3 登高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材料等,应装在工具袋内,使用时防止坠落。

8.3.4 登高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集中精力,不得接打手机、聊天。

8.3.5 登高维修需接触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时,使用验电器检验不带电后,方可接触。

8.4 登高作业后安全要求

8.8.1 清理现场遗留的杂物。

8.8.2 梯台放置到规定位置。

9 岗位应急要求

9.1 机械伤害处置

a)被飞出的物体、砂轮残片、切屑击伤,应立即前往医院包扎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

b)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

9.2 发生设备、工具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9.3高处坠落应急措施

发生高处坠落时,受伤人员应立即呼救,保持静坐不要乱动,等待现场人员施救;轻微伤害时,监护人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可采取静坐或起身稍作活动观察;伤情较重时,应立即前往医院救治。

9.3 维修组区域内发生火险时,应立即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疏散指示标识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9.4 在生产现场维修作业时,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听从所在部门应急指挥,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和规定的集合地进行疏散集中。

第2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1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一)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4、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件,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示警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机械。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位对孔。

第3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第4篇 设备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严禁吊起重物时进行起重机械检查和维修。

2. 严禁无资质维修特种设备。

3. 特种设备维修后必须按规定委托资质检验机构检验。

4. 严禁未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拆改特种设备。

5. 设备修理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6. 拆卸弹簧时,必须集中注意力,防止弹簧意外弹出

7. 维修过程中必须设置维修警示标识和围栏。

8. 针对切断的任何动力源,必须悬挂“有人作业,严禁操作,操作人仅限: ”标识牌;

9. 维修区域无关人员必须及时清场,严禁无关人员滞留在维修现场。

10. 严禁未经授权,从事只有设备厂家授权人员完成的维修工作。

11. 严禁未经允许擅自拆除设备零部件。

12. 维修过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备厂家规定的备用件。

13. 维修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的结构或功能。

14. 设备内修理前必须切断一切动力源(电气、空压等)。

15. 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固定可动部位,防止可动部位的意外动作。

16. 设备维修过程有必须释放余压、余气。

17. 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悬挂“不得搬动开关,设备正在维修”提示性标识牌。

18. 严禁单人从事设备的检查、修理作业,必须双人配合。

19. 检查、维修后,开机试运行前,必须确认全员安全。

20. 进行机械动作检修时,必须确认设备内部已没有人员。

21. 作业工具工作端必须可靠接触待维修部位,防止工具意外失去有效支撑。

22. 严桂在未卸压的状态下拆卸压力管路。

23. 燃气管路维修前,必须关闭燃气总阀,并执行有效放散。

24. 紧固动作时,必须对称、均匀用力。

25. 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工具。

26.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效接地并采取绝缘措施。

27. 严禁带手套钻孔、打锤。

28. 严禁用手拿、嘴吹的方式清理碎屑。

29. 借助提升装置作业时,必须对提升装置作保护与标识。

30. 借助登高装置作业时,必须对登高装置作保护与标识。

31. 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执行临时用电许可制度。

32. 登高作业时,必须执行登高许可制度。

33. 动火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火作业许可制度。

34. 机电同步作业时,必须执行电工负责送电试运行。

35. 拆除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后,起动设备时,必须及时复原。

36. 维修结束后,紧固件必须有效紧固。

第5篇 井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条件

第1条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第3条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6条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第7条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8条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第9条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条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好。

第11条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操作准备

第12条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第14条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第15条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第16条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正常操作

第17条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试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第18条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第19条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20条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第21条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第22条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第23条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第24条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第25条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收尾工作

第26条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第27条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第6篇 工地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下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折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先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1、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2、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7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4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四)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第8篇 筛分机械维修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到集控室办理停电检修报告,汇报检修内容。

二、严格执行选煤作业机械维修安全规程和各项规定。

三、在检修筛子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四、起吊工件时按照《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五、电焊气割时遵照《焊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六、更换激振器时,将各螺栓拆除并全部清理干净,用足够吨位的起吊设备将激振器吊下更换。

七、更换或安装连接盘时,禁止用手指验证两孔相错位置。

八、安装三角带时,三角带长度要一致,应将三角带整组挂上后,再调整涨紧适度。

九、筛上各部需要烧焊时,对聚胺脂筛板一定要采取防火措施。

十、更换入料箱时严禁下方站人,工作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

十一、更换筛板时,去掉筛板的数量不得超过2块,去掉后及时恢复,以防孔洞掉人。

十二、进入筛子下部必须设置脚手架,进入人员必须挂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

十三、在仓上检修筛子烧焊时严格执行《烧焊报告》。

十四、检修完毕,清点工具清理现场。

十五、送交停电牌,送电解锁,试车时人员不得站在激振器正前方。

十六、测量激振器温度,观察筛子振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正常后汇报集控,方可运行。

第9篇 机械设备维修专业学生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安全技术总则和要求:

1、承担修理任务时,按照下达的具体工作,不得做与本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更不许做私活。当接到不熟悉的工作时,应向组长和老师问明安全技术要求,方得进行工作,确保安全操作。

2、工作时要聚精会神,保质保量保安全不得与他人谈笑打闹和分散他人的注意力,以防止造成人为的事故。

3、不允许与本身工作无关的人员交换或代替自己的工作,也不许擅自动用他人的机床设备,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经过申请借用,并征得老师的同意,方能使用。

4、试机时,禁止触机运转机构的衔接部位和其他运转部位,也不许随便摸弄电器导线与接地线。在工作中有疑问时,要及时向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师傅请教。

5、拆下的机件和加工完毕待装配的零件,都要放置妥当,防止撞击碰坏,更不要乱堆乱放,以防丢失或阻塞通道。

二、工作前:

1、应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和其他必要的一切防护用品,将上衣袖口扎紧。

2、准备和检查好上班用的各类工具和夹具,以便安全使用它们。

3、不许用偶尔见到的或未经检验过的工具,使用的工具应适合下列条件:

a、锤头应当有凸型,不得歪斜和卷口,锤柄用硬木制作,长度比例适当,装束要结实牢固,顶头用铁契子逆契,避免滑脱。

b、使用成套的各种扳头(导板、套扳、内六角扳)必须与螺钉头和螺帽头的尺寸相符合。

c、螺丝刀(旋凿)刮刀、铲刀等必须装有手柄,否则不得使用。

4、如短小扳头扳不动生锈的螺丝帽时,不许用锤敲扳头,也不许在扳头柄上接套管子,(防止敲坏和扳断扳头),应调换使用较大的扳头。

5、应将自己的工具按次序放在工作台上或工具箱里,并保持清洁,以致达到文明生产和使用方便等要求。

6、使用台虎钳夹持工件加工时,要夹持合理,松紧适当,既防工件被夹坏,又防太松夹不牢。工作要准备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地点,并保持工作场地清洁整齐。

7、进行小修理时,工作位置上,应备有可搬移的工具小车和工具袋,及煤油清洗零件的盛器、(铁桶、盘盖等)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和其他必须应用的物件。

三、在修理工作中:

1、开始工作前应要求电工将机器动力的干线断开,取去插头,自己不得拆装。拆卸机件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和相联部分(如操作杆、总线上的开关、管道等)并将机床总开关保险拉掉,,防止误开机床发生事故.

2、必须认真检查,确定机器不会因起动设备的偶然接通而开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修理工作。

3、在修理时,必须在机床接电部位附近显目的地方挂上警告牌,正在修理中不许开动!

4、在直接接触没有绝缘外层的电线,或电器开关的导电部位进行工作时,必须要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和遮拦防护设备。

5、在运动部位附近修理时,必须安装保护装置隔离,以防绞辗伤害。

6、用煤油清洗零件时,一定要在防火安全的地方进行,以防发生火灾。

7、起重时不要超过起重机上面表明的核定载重量,如起重机上面未标明核定最大载重量时,不准随便使用该起重机吊运。如无其他起重设备代替,而必须使用该起重机时,一定要经过调查了解该机的起重吨位。核准负荷后,再行使用。

8、经修理的机床装配完毕后,一定要认真检查机床齿轮箱内是否有遗留的零件和工具。

9、刚修理完工后的机床,在未试车前必须先用手板动试转,在无阻击和良好的情况下,装上各部位保护装置后进行通电试车。

10、用电动工具操作时,必须检查其外壳接地是否良好下雨天禁止在露天用移动电具操作。

11、不得随便搬动带有电压的电气具,如必须搬动时,应将它和电力线路断开,在搬动时应拿住外壳,决不许拿它工作部位和导电部位。

12、当在砂轮上磨工具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不要站立在砂轮直径旋转的直线方面,应站立在砂轮的侧面,磨削时手持工具要平稳,不要撞击和用力过猛,以防砂轮破裂溅击伤人。

13、在凿削加工时,防止凿削飞溅伤人;必须在凿子对面用半圆铁皮罩遮拦,同时操作者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14、修理和安装较大型机器设备,在未吊装前要搭好脚手架,脚踏板一定要结实,牢固稳妥,在高处负责安装的人员要扎好保险带操作,机件起吊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

15、在登高修理作业时,应用紧固的安全梯子:即梯子顶端有紧固装置(铅丝箍扎),梯脚应包橡皮,放置要稳妥不许滑动,斜度最大不得超过60,绝对禁止使用有缺档的梯子。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16、在高空操作完毕以后,应随时将跳板上的工具,零件和剩余的材料收掉,禁止留下没有固定好的各类物品,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17、在有交通运输的公共人行道上工作时,必须让助手留在下面照看,防止车辆撞梯,也防止高处落物砸伤行人。

18、用喷灯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则:(1)不准往煤油喷灯里倒灌汽油。(2)使用喷灯气不宜打得过足,以防爆炸。(3)禁止往温度较高的或者未冷却透的喷灯里加油,以防火焰爆发伤人。(4)往喷灯里加油时,不要靠近火焰喷口。往喷灯盛油不能太满。(5)喷灯盛油不能太满。(6)不许从火口或炉膛内引点喷灯。(7)喷灯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气筒内剩气放完。

19. 拆装机床时,首先应了解机床性能、作用及各部分的重要性,按顺序拆装.

20. 使用电钻必须用三芯或四芯定相插座,并保证接地良。

21. 试车用电必须通过专业电工冼电线接妥后方可试车.

22. 使用三角吊架时,必须将三只脚用绳子绑隹,以免滑倒.

23. 使用电动或手摇吊车时须按照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24. 研磨机体,床面时,如研磨面上有沟槽和空隙,必须加以遮盖,避免因手指插入导致断指事故.

25. 研磨床面和机件时,如两端有妨碍研磨之物必须加隔离垫,避免将手碰伤.

26. 工作地点要经常保持整洁,通道不准放置物品.

27. 拆卸机床时应注意有弹性的零件,防止这些零件突然弹出伤人.拆卸冲压床应首先放下锤头.

28. 协同作业时必须互相联系协调,禁止互不通气盲目行事.

29. 拆装机床时,手脚不得放在或踏在机床的转动部分

30. 递接工具材料、零件时禁止投掷.

31. 把轴类零件插入机床组合时,禁止用手引导、用手探测或把手插入孔内.

32. 拆卸笨重机件时必须用趣重设备,不要以人力强制搬动.

33. 在垂直导轨上拆装走道箱、主轴箱等部件或在其下面工作时,必须将垂直导轨上的部件用吊车吊起,并用木块垫牢,防止这些部件下落伤人.

34.使用手钻要穿戴发绝缘护具.朝上钻孔进应戴上防护镜

四、工作完毕后:

1、收拾好自己所用的工具,打扫好工作地点。地面清洁,无油污,无积水,无杂物。物料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2、将修理好的机床,以及其他机器设备,做好试转移交手续。

3、经过修理过的机床设备(试运转中未发现)在使用中发现修理质量有问题时,原负责修理人得到通知后,应及时前往现场检查察看并负责保修到底。

浙江省机电高级技校

第10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3、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3、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4、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5、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6、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7、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8、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操作准备

1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2、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3、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4、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5、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四、正常操作

1、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2、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人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人机器内。

3、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4、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5、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6、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7、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8、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9、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五、收尾工作

1、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检修记录。

第11篇 机械维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机械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2、维修车间主任要对维修的安全负总责,并对参加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交待好安全防护措施。

3、维修工作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各种工具,用具,吊具,设备的可靠性,确保使用安全。

4、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要在开关上挂设“禁止启动,设备维修”警告牌。

6、维修中对于特殊拆卸,必须严格控制,不经领导批准,技术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拆装。

7、维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8、乙炔--氧气装置必须有回火节流器,使用时必须检查仪器、仪表、接头的可靠性和密封性。

9、使用任何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保护才能使用,严禁进行带病设备的使用。

10、进入容器工作,工作者与监护人每3分钟联系一次,监护人必须随时掌握工作者的情况,不得离开。

11、从事有可能产生危险的维修工作,不能单独一个人去做,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工作。

12、离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维修人员必须配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垫等),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遇有猛风、暴雨、雷电时,不能进行室外或高空作业。

14、夜间必须有充分的照明,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15、起重机械的操作者、指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进行操作或指挥。

16、任何人在工作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送医院检查,不得带病工作。

17、任何人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危险因素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18、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品,如工作服、鞋、袖套、手套、安全帽等。

设 备 部

2003/1/1

第12篇 机械维修工岗位操作规程

1、机械维修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岗位安全行为准则》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机械维修工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机械维修工上岗要求

3.1机械维修工上岗作业前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长衣、散衣、严禁穿高跟鞋。

3.2机械维修工上岗前要清楚当班任务,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和工艺过程,准备好工作中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一切用具。

3.3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工具,起吊设备的可靠性,严禁超负荷带病运转。。

3.4较大维修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设安全负责人,监督检查,互相配合。

3.5机械维修工夜间巡检须带照明灯,禁止班前饮酒。

4、检修机械设备必须先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操作开关上挂警告牌,同时设备机旁按盒的现场开关打到“检修”位置;检修结束后,及时办理送电手续,并通知有关人员。

5、检修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设备内部检修时,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必要时还应将断电装置加锁,一切工作准备完成后,方可进入设备内进行检修工作。

6、设备检修完工后,应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经检查确认无错后,方可通知有关人员送电试车。

7、高空作业要求

7.1公司规定:离地面1.5米以上为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均应按此要求执行。

7.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病,深度近视等,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7.3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若有不符合要求,应禁止使用或拒绝登高作业。

7.4高空作业时,站立处必须牢固、可靠;要穿软底鞋,不许穿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以防滑倒或摔下。

7.5高空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并栓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栓在有尖锐棱角的物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

7.6高空作业时,要把所需要用的材料、工具放进工具包内,不应把工具、器材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吊绳,防止下落伤人,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器材,不允许向地下抛东西。

7.7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要注意 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工作。

7.8使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中间不得缺层,并应牢固 地支撑在墙柱上,梯角要有防滑措施,靠放斜度不小于30°度,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

7.9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8、使用电焊的一般要求(具体按《电气焊、割工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8.1使用电焊时,必须戴好电焊帽、电焊手套、绝缘鞋、检查电焊线绝缘是否可靠。

8.2电焊机接地线及电焊工作回路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设备上,不准借设备接地(零)线做焊接回线,焊接工作回路应接触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9、使用用气焊(割)的一般要求(具体按《电气焊、割工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9.1使用气焊(割)时,必须对焊(割)炬进行检查。

9.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并应远离火源10米以外。

9.3气瓶放在阴凉地方,不得烈日暴晒,注意防火,瓶身不得沾染油脂、沥青等。

9.4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9.5检查压力表时,应站在侧面,正面不许有人。

10、检修起重工作要求

10.1起重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工作场地,以及所用工具,设备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10.2多人操作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应熟悉各种手势,信号旗语等。

10.3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等,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和选用适当工具设备,不许斜吊,不许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不许超负荷吊装以及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工具。

10.4起重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起重物上严禁有人站立或人与物一起吊运。

10.5严禁将电缆桥架作为起重支承点,不得随意在钢梁、设备及楼板上焊接吊环和打吊孔,必要时,要经过有关部门同意,经计算后,方可进行,吊环要焊接牢固可靠。

10.6厂房内吊装孔、每层之间,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装置和自动装置,各吊装孔,必须有牢固盖板或栏杆,临时吊装孔眼,必须设置临时栏杆和盖板,并加醒目标志,以防行人跌落。

10.7严禁工作人员随吊装物和吊钩一起上下吊运,吊装孔下严禁行人。

10.8严禁在运行管道、带电运转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不坚固的建筑物或其它物体上固定滑轮、葫芦、巻扬机等作为起重物的承力点。

10.9各种起重工具都要符合规格,经常检查,定期检修,维护电动葫芦 ,检修后,必须作超载20%的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0.10各种设备的起重吨位,必须明确、清楚,以及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等 ,必须灵活可靠。

10.11各种起重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建立设备档案,各零部件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必须更换时,应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

10.12吊钩、吊环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应予更换:

10.12.1表面有裂纹、破口。

10.12.2危险断面及钩环变形。

10.12.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10.13自动起重机应符合劳动部、机械部(起重机 械安全规程)和技术要求。

10.14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10.14.1钢丝绳烧坏或断一股。

10.14.2钢丝绳表面钢丝被 腐蚀,达到40%(直径)以上。

10.14.3受过死角擦扭,部分受压变形。

10.14.4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根数达到下列数值的:

①安全系数在6以下的为钢丝总数的10% 。

②安全系数在6以上的为钢丝总数的1.3% 。

11、检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应妥善放置,不得丢失,检修机械零部件的结合面时,应将吊起部件部份整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设备内部,应用行灯或手电筒,不得用明火照明,检查容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12、检修工作中,使用扳手时,扳手与螺帽接触部份,不得粘有油脂,接触紧密,不可在扳手上加套筒用力,也不可用扳手当锤使用。

13、检修工作中,要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造成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消除铁屑、杂物必须用工具,严禁用手拉、嘴吹。两人以上一起作业要注意协助、配合。

14、检修工作中,使用大锤、斧头前要检查手柄、锤头是否牢固,抡大锤、斧头,正面严禁站人。

15、检修工作中,使用凿子前,应清除工件和凿子毛刺,如对面有人,必须注意人身安全;清除铁屑、铁锈灰尘时,禁止用嘴吹或压缩气体(氧气)吹。

16、检修工作中,锉锯、弯曲、校正工件和管道时,必须夹装牢固。紧固导管及零件时,只准一手用力,另一手攀住固定物。

17、检修工作中,裁铁板、敲榔头时,人不可对面站立,使用的工件、管件要放置合理。

18、检修工作中,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检查电线绝缘情况及漏电保护装置。

19、检修工作中,用柴油洗零件时周围5米内不准有明火,现场禁止吸烟、乱扔油布、乱倒废油, 清洗过的废油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或在事故。

20、检修有液体压力、气体压力或带电的设备时,必须先卸压断电再检修,禁止带压(电)检修。

21、进入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工作时,必须使用12v以下低压电源照明;其它地方必须使用36v以下低压电源照明。

22、进入料仓内部工作时,应检查料仓内料位情况并系好安全带,同时与巡检岗位联系好,禁止进料,必须设专人监护。具体按《清仓(库)安全操作巡检规程》执行。

23、进入高温、高风速设备内部前,必须确认温度,风速下降到适宜程度后方可进入内部进行检查、检修。

24、进入设备内检修时,要先检查设备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再进入;在设备内动用电气焊(割)工具时,要对电气焊(割)工具进行严格检查,同时要开采取强制通风机措施,防止触电、中毒事故发生。

25、检修斗提时,必须确认逆止器工作可靠,料斗内无存料,以免发生飞车;检修斗式提升机内板链、链斗等部位时,不得将身体部位伸到机壳内部。

26、检修风机时,必须将风机阀门关闭,同时用绳子将风叶固定,防止风机风叶回转伤人。

27、检修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时,一定将机内压缩空气卸完后再检修,禁止带压检修。

28、检修中如需要进行设备盘车,须设专人监护、指挥下进行。

29、检修中需要现场试车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该设备的停电负责人联系送电,现场启动设备必须经过班长允许,上下工序联系好,现场巡检工确认后,方可现场试车;如需中控试车,中控操作员必须得到检修项目负责人、停送电负责人和现场操作巡检工的确认后方可中控试车。

30、设备检修后必须进行试车,试车设备正常后方可确认该设备检修工作完成。

31、设备检修后,必须试用紧停开关,拉线是否灵活、可靠。必须恢复设备的安全防护、保护装置,必须对其安全防护、保护装置进行测试,确保安全防护、保护装置安全、可靠、灵敏。

32、设备没有停稳,严禁在设备上或进入设备内部检查。

33、检修时严禁在皮带或机壳上行走、坐卧、休息。

34、检修完设备后,对润滑油质、油量进行检查。

35、上下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如不能采取防护措施,上面检修人员,应避让下面检修人员,以防落物伤人。

36、从高处往下清理物料时,要有人监护,必须设防护栏或拉警戒绳。

37、冬季长期停机时,要切断循环水并将设备内部的水吹净,以防冻坏。

38、听到启动铃声后,现场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方。

39、检修完后,必须由检修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机械维修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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