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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6

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第1篇 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工程安全技术管理

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程序是:根据工程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组织实施。实施中收集信息反馈,进行必要的技术调整或巩固安全技术效果。

一、内业

内业即技术分析、决策信息反馈的研究处理。安全技术资料内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它不仅是施工安全技术的指令性文件、实施的依据和记录,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信息流,并且对上级制定法规、标准也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

根据国标最新标准的要求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书;

(3)安全设施任务单;

(4)安全三级教育;

(5)安全设施验收书;

(6)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7)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8)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二、外业

外业主要是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1.作业部门(班组及人员)都必须认真遵照经审批的措施方案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2.各项安全设施如脚手架、快速提升架、龙门架、模板、塔吊、安全网,施工用电、洞口、临边等的搭设及其防护设置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4.各项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如确因施工工序中需要临时拆除或移位时,必须按规定报告批准后可拆移,并采取必要的其他防范措施,工序完工后要及时复原。

5.各施工作业完成后,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确认不再需要时,经批准后方可拆除。对拆除复杂和危险性的设施必须按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规定进行,并派安全监护。同时,要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第2篇 工程地质钻探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前不准喝酒,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打赤膊工作。

2、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

3、各类机械设备安装、牢固、周正、水平,不准带电移动设备。雷雨、暴雨禁止作业。

4、在钻具下入钻孔途中遇阻时,用管钳转动钻具但吊卡必须吊住钻杆。

5、回次终了时,必须用升降机将主动钻杆提上孔口,不得边用卡盘,边用管钳别,以防管钳打滑伤人。

6、提下钻不能猛提猛放,孔内卡钻更不得强行起拔,应用震动或转动等方法提升。

7、不得将手置于钻具、取土器底部或用手托。起拔垫叉时不得将手拿在垫叉下面。

8、不使用扭伤错股的钢丝绳,钢丝绳上的断头刺应削掉,断头达1/7时不得继续使用。

9、弯曲及裂痕未经修复的钻塔不得使用,各部、零件均应保持完整无缺,起钻时应随时注意塔架的负荷能力。

10、钻塔场地应进行整平,以防设备及钻塔倾斜,木机台板厚度不得小于40毫米。

11、锤击套管不能用手扶套管打箍,在打吊时不准用手扶吊锤杆,同时必须安装冲击把手。

12、用钻杆撬起钻具时不得用胸口或腹部向下压钻杆,不使用有伤痕的撬杆。

13、定期对机具进行检查,对摩损部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14、水上钻探作业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水上施工前,应接受水上安全教育。

15、船舶或平台两侧,设置牢固的护栏,上下平台或船舶的人行梯须安全稳固,并经常检查是否有松脱损坏情况谨防人员落水。

16、船舶或平台的拼装、航行、施运、招锚、定位和其它有关标志均须符合航运要求和水上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按规定设置信号灯或航标。

17、水上作业应配齐救生圈。

18、在水上施工过程中,必须与气象、水上监测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水位水流变化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对付突然情况发生措施。

19、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船舶有无断缆、跑锚、漏水现象和平台有无倾斜、失稳、支架损坏等现象,如发现有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20、运输设备、材料、人员的船只,必须由持有执照的驾驶人员或船工驾驶操作,严禁无照驾驶操作。

21、在稻田和泥泞的场地上施工,操作人员应穿长筒胶鞋,严禁打赤脚,以防伤脚或触电。

22、所有设备迁移,必须先切断电源总开关,严禁带电移位。

23、所有从事工程地质钻探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岩心钻探规程》中的有关条款。

第3篇 单位工程保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工程保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在紧固铁丝或拉铁丝网时,用力不得过猛,不得站在保温材料上操作或行走。

2.从事矿渣棉、玻璃纤维棉(毡)等作业,衣领、袖口、裤脚应扎紧。

3.地下设备、管道保温前,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品,方可操作。

4.聚苯乙烯使用电加热切割,应用36伏电压。

5.装运热沥青不准使用锡焊的金属容器,装入量不得超过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

6.苯、汽油应缓慢倒入粘结剂内并及时搅。调制时,距明火不少于10米。

第4篇 砌体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砌筑砂浆工程要点

①砂浆搅拌机械必须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2005)的有关规定,施工中应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机械使用安全。

②落地砂浆应及时回收,回收时不得夹有杂物,并应及时运至拌和地点,掺入新砂浆中拌和使用。

③现场建立健全的安全环保责任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④现场各施工面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正确。

(2)砌块砌体工程要点

①吊放砌块前应检查吊索及钢丝绳的安全可靠程度,不灵活或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堆放在楼层上的砌块重量,不得超过楼板允许承载力。

②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性能良好,同时设有限位保险装置。机械设备用电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及三级保护的规定。

③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等,作业层的周围必须进行封闭围护,同时设置防护栏及张挂安全网。

④楼层内的预留孔洞、电梯口、楼梯口必须进行保护,采取栏杆搭设的方法进行围护,预留洞口采取加盖的方法进行围护。

⑤砌体中的落地灰及碎块应及时清理成堆,装车或装袋运输,严禁从楼上或架子上抛下。

⑥吊装砌块和构件时应注意重心位置,禁止用起重拔杆拖运砌块,不得起吊有破裂、脱落、危险的砌块。

⑦起重拔杆回转时,严禁将砌块停留在操作人员上空或在空中整修、加工砌块。

⑧安装砌块时,不准站在墙上操作和在墙上设置受力支撑、缆绳等,在施工过程中,对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独立柱应加稳定支撑。

⑨因刮风,使砌块和构件在空中摆动不能停稳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3)石砌体工程要点

①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和帆布手套。

②搬运石块应检查搬运工具及绳索是否牢固,抬石头应用双绳。

③在架子上凿石应注意打凿方向,避免飞石伤人。

④砌筑时,脚手架上堆石不宜过多,应随砌随运。

⑤用锤打石时,应先检查铁锤有无裂纹,锤柄是否牢固,打锤要按照石纹走向落锤,锤口要平,落锤要准,同时要看清附近情况有无危险,然后落锤,以免伤人。

⑥不准在墙顶或脚手架上修改石材,以免振动墙体影响质量或石片掉下伤人。

⑦石块不得往下掷。运石上下时,脚手板要钉装牢固,并钉装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8堆放材料必须离开槽、坑、沟边沿1以外,堆放高度不得高于0.5m。往槽、坑、沟内运石料及其他物质时,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严禁有人停留。

⑨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

⑩砌石用的脚手架和防护栏板应经检查验收,方可使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除或改动。

(4)填充墙砌体工程

①砌体施工脚手架要搭设牢固。

②外墙施工时,必须有外墙防护及施工脚手架,墙与脚手架间的间隙应封闭,防止高处坠物伤人。

③严禁站在墙上做划线、吊线、清扫墙面支设模板等施工作业。

④在脚手架上,堆放普通砖不得超过2层。

⑤操作时精力要集中,不得嬉笑打闹,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⑥现场实行封闭化施工,有效控制噪声、扬尘、废物、废水等排放。

第5篇 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程

1.0 目 的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在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并使设备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2.0 范 围

本规程仅适用于对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施工过程中的hse(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3.0 职 责

3. 1 项目经理职责

(1)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

(2)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宣贯“装修施工安全规程”;

(3)负责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设备安全,并配以相应的安全装置和劳保用品;

(4)保证所有装修人员必须适宜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上岗前应接受过安全培训、防火教育及相应工作步骤的培训;

(5)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和改进工作;

(6)及时向公司和业主管理人员报告任何伤害事故;

(7)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救护,把损失降到最低。

3. 2 安全员职责

(1)制定各工种/工序的安全要求,并贯彻到参加施工的每一个人;

(2)定期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有关的所有场地活动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3)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4)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台账;

(5)与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方面的一切联络;

(6)对涉及损失的事故和事件进行调查,并保证提出详细建议避免再次发生;

(7)在施工现场设立必要的安全警示/警告牌。

3. 3 施工人员的职责

(1)全体施工人员对自身的个人安全负责,并对那些在工作中受他们不良行为或疏忽影响的其他人的安全负责;

(2)始终以安全和负责的方式管理自己;

(3)遵守现场制定的任何安全条例;

(4)穿戴公司统一定制的工装,并只能使用规定的安全设备;

(5)留意所有的安全标志牌和告示牌;

(6)将他们所注意到的任何事故、事件或可能的危险立即通知现场安全员。

4.0防火规定

4.1 开工前,项目部应指定一名专人负责防火工作,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作业人员防火意识,配备灭火器材,必要时进行演习。

4.2 明确区分动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暂设生活办公室。动火作业时应有消防措施,并与可燃材料堆场及仓库保持适当的距离。

4.3 油漆、电石、乙炔、煤油等易燃物品应单独设临时仓库,并距施工区、生活区应不少于30米。

4.4 可燃材料堆场不应设于高压架空线下方。

4.5 电工作业防火要求

4.5.1 电工应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5.2 新增电气设备应检查合格,才能通电使用。

4.5.3 电线用绝缘材料固定,防止与其它物品接触;电线穿过墙壁、楼板或其它物品时,加瓷管保护。

4.5.4 储存易燃液体、气瓶、电石的仓库内,电线应加金属套管,并选用防爆型灯具,开关设于库外。

4.5.5 电线接头应可靠,防止过热或产生火花。

4.5.6 电气设备和线路,严禁超载,并应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禁止带“病”运行。

4.5.7 灯泡距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

4.5.8 变配电室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禁止吸烟、明火和存放无关物品。

4.6 木工作业防火要求

4.6.1 木工作业场所及附近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4.6.2 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保持清洁,加油润滑,防止摩擦力增大而过热;木材加工前清除其中残存铁钉,以防碰撞起火。

4.6.3 电机、灯具、配电箱应采用封闭型,以防木粉侵入。

4.6.4 作业中产生的锯末、刨花及下脚料应及时清除。

4.6.5 烘烤木材应昼夜值班,不得离人。

4.7 油漆工作业防火要求

4.7.1 作业现场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4.7.2 房间内刷漆时,应开启门窗,加强通风可以防止可燃气体聚集。

4.7.3 作业现场禁止存放油漆,应随用随领。

4.7.4 用有机溶剂清洗漆刷后,不能倒入下水道、阴井、厕所内,以防止挥发聚集。如溶液需废弃,则分批在安全地点焚烧。

4.7.5 禁止在作业场所调配油漆,应在专用调漆间调漆。

4.8 焊工防火作业要求

4.8.1 动火前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动火现场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4.8.2 乙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强烈碰撞、暴晒,距明火10米以上,距氧气瓶5米以上,。

4.8.3 氧气瓶不得接触油脂,直立使用,禁止暴晒和接触明火,瓶中气体不能用完,应留有0.05兆帕压力。

4.8.4 焊、割具随时检查,不能带故障作业。点火时先开氧气后开乙炔阀门,点火后再调节火焰。停火时先关乙炔后关氧气。用后焊、割具不能随便乱放,挂在固定架子上。

4.8.5 电焊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零线不得搭在脚手架或金属构件上,禁止使用裸线。

4.8.6 坚持“十不烧”,即:

(1) 焊工没有操作证又无正式焊工指导不能进行焊、割;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能焊、割;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环境不能焊、割;

(4) 焊工不了解工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能焊、割;

(5) 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有毒物质的容器,管道未作彻底清洗前,不能焊、割;

(6) 有压力或密封的管道、容器不能焊、割;

(7)焊、割现场附有可燃物、易燃材料,无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8)焊、割场所与附近其它工序相抵触时不能焊、割;

(9)大风天气高空不能焊、割;

(10)与外单位接触部位或管道穿墙、楼层时未弄清外单位及墙、楼板背面情况,不能焊、割;

50手动与动力手持工具

5.1 手动工具

5.1.1 冲击工具安全规程

冲击工具包括各种锤子、锄镐和穿孔器。冲击对相应质量完好,安装准确,如果是木制的,应紧楔入工具的插口中。穿孔器不应有蘑菇头。安全使用冲击工具的最重要一条原则是挥动工具之前要检查一下周围情况,保证挥锤所及范围内没有其他人员和物体,在就近区域内,挥锤或回镐时应加以小心,以避免碰着人或物而造成严重后果。

5.1.2 扭转和旋动工具

这类工具包括改锥、手锥、手摇钻和钻头,管钳及其它类型的钳子。改锥头应适当的削磨。嵌在木头里的工作对象应能够自由转动。夹具中的夹头应适度润滑,如果装有棘齿,应易于调节。管钳的钳齿应清洁,锋利,螺丝应易于调节;钳口弹簧应弹收自如,使管钳夹紧管子时开度适当。所有的被钳物都应放置在准确位置。一端开启的钳口不应出现破损,套筒钳的内部不应有划痕或严重磨损。可调扳手上的所有调节螺丝都应调节自如。

5.1.3 夹持工具和撬用工具

扁嘴钳、虎钳夹口和夹钳是夹持工具和撬用工具的例子。扁嘴钳齿应清洁,锋利,被钳物不应有变形。夹钳应易于调节,其上的调节螺丝应稍加润滑。应力过大通常是危险的做法,因此使用这种工具要按其设计意图来进行。

5.1.4 其它工具

这类工具包括水泥施工工具、测量工具、铁钎、手钻、刮具、钩具、容器和勺具。使用这些工具时造成受伤的主要原因在于使用方法,错误的使用方法会导致擦伤,挤伤,割伤、扭伤及烧伤。工人必须了解各种工具的使用方法。

5.2 机动手持工具

5.2.1 电动工具

(1)电动手持工具应装有一个符合额定电压和电流强度规定的插座,工作电缆应符合要求,使用带接地端的插座。

(2)所有的打磨机和电锯都应带有一个能正常工作的刃片保护器,在操作过程中始终与工作对象保持接触。

(3)打磨机的打磨速度不应超出砂轮的额定速度。每个新砂轮都应制定额定速度。用打磨机时应戴护境和面罩。

(4)钻孔时要小心,避免一次钻一个太大的孔,因为这样做,钻头可能会断裂或其扭矩可能会使手柄和使用者的手腕搅在一起,导致重伤。

5.2.2 气动工具

(1)空压机应一直放在通风充分的地方。不允许发动机驱动的压缩机在废气排放不充分的地方工作。

(2)所有压缩机空气软管的尺寸都应与所用工具配套。软管上所有的接口处都应用适当的软管接头连接。软管长度应尽量小,应放在不会受损或脱口的地方。

5.2.3 液动工具

用于这种工具的液体应有防火性并保持在70度的正常工作范围,使用这种工具的软管、阀门、管子、过滤器和其它管件时,不应超出生产厂家规定的安全操作压力。

6.0临时用电

6.1所有使用的电线、电气设备都用符合国家电气规章规定的标准。

6.2所有的工作应该由通晓该规章要求和取得工作等级资格的人去做。

6.3配线和装备的带电部件应该有效地保护,以防人和物体受到伤害。

6.4当人员和设备要通过带电电缆时,应采取架空保护措施。户外架空线不得低于3.5m,室内架空线不得低于2.5m,沿地面布线必须采用橡皮电缆,过路时应加套管保护。

6.5临时动力线,开关盒,插座盒,金属柜和设备外围设施应有醒目的标记操作电压的最大值。

6.6电插头和插座在电压和电流不同的电路之间不能互换。

6.7所有电路应该避免超负荷。

6.8开关、保险丝和自控线路断路装置应有清楚的标记。开关应是安全密封的,并且外壳要接地。

6.9在潮湿场所或室外的开关、电路断路器、保险丝板和电机控制器,应放在防雨的盒子和柜子里。

6.10便携式和半便携式的电工工具和设备使用时用明显的导线和多项插座接地。如果工具被证实是一个双绝缘的电动工具,可不需要接地。

6.11在一个固定位置中的半便携式设备,像电锯、研磨机、探照灯、工作照明灯应当接地。在设备正在移动期间,这样设备的保护接地应该被保留,除非电线被从插座上拔出,或切断了电路。

6.12在通电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的人员不可佩带环型件(戒指、镯子、耳环、鼻圈等)、表,有金属框架的眼镜或其他类似的物品。

6.13用电设备要按用电容量和安全要求选用熔断器,不得随意加大熔断器或用其他金属代替,闸门应有护盖,以防弧光伤人。

6.14当在电气设备或导电体附近或其上进行工作时要使用不导电的梯子,禁止使用金属的梯子。

6.15严禁使用有缺陷的电气设备或延长线,更换一切有缺陷的电气设备。

6.16在检修电气设备前要拔掉保险丝,切断断路器。

6.17用电线路要保证绝缘良好,无绝缘层老化和金属线裸露。

6.18对于破裂的、不起作用的或损坏的电气设备,要及时修好。

6.19电工用绝缘工具、护具和易磨损工具应随时检查保证绝缘良好、安全可靠。

6.20使用手提式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在金属容器内或管道内以及潮湿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

6.2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应使用干粉灭火器及时扑救。

6.22发生人员触电,应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采取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及时抢救,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7.0 材料及设备的搬运和储存

7.1 搬运前要估计重物的重量,如果超出个人能力则要请人帮忙,并可使用适当的机械协助搬运。

7.2观察作业区大小,确保放重物的地方无障碍物,注意地面存在的障碍,搬重物时不要挡住视线。

7.3要注意重物上的毛刺、突出的钉子或尖的突出物及导线,应戴上适宜的手套。

7.4从物品堆上取得物品时必须从顶层开始。

7.5搬运重物时人要靠近物体,两脚相隔20-30cm,一脚在前一脚在后,面朝搬运的方向。下巴缩进,不要前后摇头,弯曲膝盖,取半蹲位置,使背直起来,手掌、手指跟抓牢重物的对角,臂尽可能靠近物体。眼睛向上看,收缩大腿肌肉,挺直两腿,在搬运重物时不能弯背。

7.6在搬运时有扭伤,立即停止搬运,并报告现场安全员。

7.7决不能在悬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7.8选定和建造的仓库地板应能支持所设计的载物重量。

7.9料架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已能够安全支撑所贮存的设备和材料的重量而不发生隔板过弯现象。料架的隔板应牢固地附着在后部立板和侧框上。所有料架应被连接且支撑住,或是连结一体以防翻倒。

7.10料架区内的通道至少有1m宽且不能用于贮物。材料和设备均不能从隔板上一直摆放到过道上。

7.11在使用仓库时,应始终保持充足的照明,在不经常使用区,照明灯可以关闭,但是在该仓库入口处应设容易找到的开关。

7.12仓库内禁止动用火焊,气割或其它会产生火灾的工作。

7.13在仓库通道的每一个入口处应装有足够的干粉灭火器。

7.14袋装材料(每袋不超过150kg)在没有机构柱或承压墙作支撑的情况下,料堆不能超过10个袋高,且每一层都应向内缩进至少一个袋宽。超过150kg的袋装材料每袋应单放在有重型托架的地面上。

8.0 噪音防护

8.1 当某一作业区的声压等级总的超过85分贝时,要求配备个人护耳装备。

8.2 当某一作业区的声压等级总的超过115分贝时,就应配备耳塞和皮纸耳套作为个人的护耳装备。

8.3 为了减少对周围居民区的影响,特作如下规定:装修期间每天12时至14.30时、20时至第二天早上8时期间,不准使用如电锯、汽锤等噪声大的设备。

9.0其他规定

9.1 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要着装整齐,佩带由现场项目部颁发的临时出入证,无证人员必须登记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9.2 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在施工建筑物内住宿、生火做饭或烧水。

9.3 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严格执行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现场管理制度。

9.4 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

9.5 施工材料摆放整齐,应留出必要宽度的消防通道。

9.6 运出施工现场的任何材料必须持有项目部的批条。

第6篇 工程项目施工消防安全规程

工程项目施工消防安全

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项目经理为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工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并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1、施工现场设消防、警示等各种标牌,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及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周围3 m内严禁堆放其他材料,确保畅通。

2、施工用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设专库储存。

3、电气焊作业,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的电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操作。

4、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现场保卫人员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并设看火人。用火证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使用,不得转给他人。

5、用火作业前,要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或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用火作业后,必须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6、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等工种在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冬施用保温材料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并不得用易燃材料搭设。

第7篇 轻质隔墙与玻璃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轻质隔墙工程

①施工现场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设置隔墙材料储藏间,并派专人看管,禁止他人随意挪用。

②隔墙安装前必须先清理好操作现场,特别是地面,保证搬运通道畅通,防止搬运人员绊倒和撞到他人。

③搬运时设专人在旁边监护,非安装人员不得在搬运通道和安装现场停留。

4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搬运时可戴手套,防止刮伤。

⑤推拉式活动隔墙安装后,应该推拉平稳、灵活、无噪声,不得有弹跳卡阻现象。

⑥板材隔墙和骨架隔墙安装后,应该平整、牢固、不得有倾斜、摇晃等现象。

⑦玻璃隔断安装后应平整、牢固,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黏结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

8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专人洒水、打扫,不能有扬尘污染环境。

(2)玻璃安装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搬运玻璃时,应戴上手套,玻璃应立放紧靠。高空装配及擦玻璃时,必须穿软底鞋,系安全带,以保证安全操作。

②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料应集中投入木箱,及时处理。截下的玻璃条及碎块,不得乱抛,应集中收集在木箱中。大批量玻璃截割时,要有固定的工作室。

3安装玻璃时应带工具袋。木门窗玻璃安装时,严禁将钉子含在口内进行操作。同一垂直面上不得上下交叉作业。玻璃未固定前,不得歇工和休息,以防工具或玻璃掉落伤人。

④安装门窗或割断玻璃时,不得将梯子靠在门扇上或玻璃框上操作。脚手架、脚手板、吊篮、长梯、高登等,应认真检查是否牢固,绑扎有无松动,梯脚有无防滑护套,人字梯中间有无拉绳,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操作。

⑤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

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6门窗玻璃安装后,应随手挂好风钩或插上销锁锁住窗扇,防止刮风损坏玻璃,并将多余玻璃、材料、工具清理入库。

7.玻璃安装时,操作人员应对门窗口及窗台抹灰和其他装饰项目加以保护。门窗玻璃安装完毕后应有专人看管维护,检查门窗关启情况。

8拆除外脚手架、挑梁脚手架和活动吊篮架时,应有预防玻璃被污染及破损的保护措施。

9大块玻璃安装完毕后,应在1.6m左右高处,粘贴彩色醒目标志,以免误撞损坏玻璃。对于面积较大、价格昂贵的特种玻璃,应有妥善保护措施。

⑩安装完毕后所剩下的残余破碎玻璃应及时清扫和集中堆放,并要尽快处理,以避免玻璃碎屑扎伤人。

第8篇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省、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自觉带头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协助领导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二)在设计、组织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系数,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气候等提出安全操作意见。

(三)在测量和施工过程应对高处坠落、坍塌、触电、爆破等事项加强防护。对大型爆破作业要亲自设计和审核方案。

(四)加强对外雇工的管理,严格用工制度,严明纪律,关键岗位要先培训后上岗,增强现场指导和监督。

第9篇 工程维修高空作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度

工程维修高空作业安全工作规程

1工作目的

规范高空作业,确保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2工作职责

2.1工程主管负责高空作业安全工作监督.

2.2清洁主管负责外墙清洁高空作业的工作计划制定、组织监督、检查外墙清洗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2.3维修班班长负责外墙悬挂灯饰、外墙养护高空作业工作安全检查和工作监督。

2.4维修班负责擦窗机的使用前检查和启动操作及维护保养,确保高空作业工作质量.

2.5保安队负责高空作业地面安全措施及紧急事故处理.

3工作指引

3.1工作前的安全检查

3.1.1外观检查:

3.1.1.1检查吊蓝与钢丝绳联接挂钩是否可靠、良好。

3.1.1.2检查钢丝绳转盘锁紧锣帽是否松动,钢索排列是否整齐、是否损伤,是否整齐排列在卷筒上。

3.1.1.3检查路轨,保证全程没有障碍物。

3.1.1.4检查吊蓝和其它机械设备是否完好。

3.1.2通电检查(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3.1.2.1测试电机绝缘。

3.1.2.2测试是否有三相电源,接线是否正确。

3.1.2.3检查箱内相序开关接入相序是否正确(黄灯亮指正确)。

3.1.2.4检验大车紧急按钮是否灵敏可靠。

3.1.2.5检验大车前、后运行是否正常,限位开关是否有效。

3.1.2.6检验转臂里、外运行是否正常,限位开关是否有效。

3.1.2.7检查吊蓝紧急按钮是否安全可靠。

3.1.2.8检验吊蓝上、下运行是否正常,及限位开关是否有效。

3.1.2.9检验吊蓝左、右机械制动是否有效。

3.1.2.10检验吊蓝左、右电气调平按钮是否良好。

3.1.2.11认真填写《擦窗机检查记录》。

3.2操作程序

3.2.1合上屋面电源总开关。

3.2.2将电源线的钢勾挂在插座旁的固定钩上,接上电源插座。

3.2.3打开道轨和转盘的安全锁。

3.2.4将擦窗机上电源开关合上。

3.2.5将控制板上钥匙开关打开。

3.2.6在吊车控制板和吊蓝中配合控制各种动作,使擦窗机走到工作位置。

3.2.7使用期间发生任何故障,特别是升降机行车和钢索的问题,应立即停车并向上级主管报告,如对操作安全有疑问,应立即停止使用。

3.2.8在大风或下雨时不要使用擦窗机,如在使用途中,亦应立即停止,将吊蓝升回屋面,并将擦窗机收回存放地点。

3.2.9使用完毕应将擦窗机的每个动作试一次,将主机收回到指定地点,并锁定吊蓝放回原处,关闭电源,收好电缆。

3.2.10擦窗机使用完毕应认真润滑保养,如钢索排列螺杆、链条等部位。

3.2.11绝对不能用镀锌钢丝绳油润滑。

3.2.12认真填写《擦窗机操作记录》。

3.3底层的安全防护

3.3.1底层为路面或人行道时应设置护栏、挂上警示牌,以警示行人绕开行走,禁行区内的路面上塑料布,以保护地面不被污染。

3.3.2楼宇周围如有绿化带的除设置护栏、挂上警示牌外,应对绿化带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毁坏绿化。

3.3.3以上工作准备完毕检查无误时方可开始作业。

3.4高空作业注意事项

3.4.1进入吊蓝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必须有高空作业上岗证。

3.4.2吊蓝载重严禁超过200公斤及用作其它运输用途。

3.4.3使用时最多两人在蓝内,必须有一人在上面协助。

3.4.4严禁大车和吊蓝同时运行。

3.4.5转臂式大车、吊蓝运行要求平稳,转臂应向外倾斜面15~20度.

3.4.6不准在高空中相互传递工具或投掷物品,擦窗工具应用绳绑住,以免落地伤人。

3.4.7禁止在作业时打闹说笑。

3.4.8禁止在高空作业时做大的悠荡动作。

3.4.9注意墙面附着物、避免碰损或伤害自己。

3.5高空作业禁止事项

下列情况下,禁止高空作业:

3.5.1安全绳没有检查;

3.5.2没有现场监护人员;

3.5.3风力超级四级或气温超过360c;

3.5.4雷雨大雾天气;

3.5.5作业人员身体不适;

3.5.6本人不愿意操作的不能强迫上岗。

3.6维护保养

3.6.1每年须经劳动局检测一次,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6.2擦窗机维护保养周期为半年。

4质量记录

4.1《擦窗机检查记录》

4.2《擦窗机操作记录》

4.3《擦窗机半年保养记录》

5参阅文件、资料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架子工

1.一 般 规 定

1.1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1.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1.3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1.4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1.5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1.6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定架子稳定。

1.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1.7的数值。

表1.7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 kv35~110 kv154~220 kv330~500 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2

注:上、下脚手架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1.8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1.9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1.10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2. 材 料

2.1钢管:钢管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管材。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并严禁打孔。

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应按表2.1采用,每根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

表2.1 脚手架钢管尺寸(mm)

截面尺寸最大长度
外径φ壁厚t横向水平杆其他杆
48 513.5 322006500

2.2扣件:采用可锻造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规定。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2.3脚手板: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两种,每块重量不宜大于30kg。

冲压新钢脚手板,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板长度为1.5~3.6m,厚2~3mm,肋高5cm,宽23~25cm,其表面锈蚀班点直径不大于5mm,并沿横截面方向不得多于3处。脚手板一端应压连接卡口,以便铺设时扣住另一块的端部,板面应冲有防滑圆孔。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长度为2~6m,厚度不小于5cm,宽23~25cm,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缝、斜纹及大横透节的板材。两端应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2.4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不得大于10cm,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安全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3.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按其搭设位置分为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立杆排数分为单排、双排脚手架;按高度分为一般、高层脚手架,以及分为结构、装修脚手架,具体搭设的操作规定,其基本要求如下:

(1) 脚手架应由立杆(冲天)、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顺水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剪刀撑(十字盖)、抛撑(压栏子)纵、横扫地杆和拉接点等组成,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允许施工荷载作用下,确保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2) 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作好排水,根据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

(3) 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底座应准确放在定位位置上。

3.2结构承重的单、双排脚手架:

(1) 搭设高度不超过20m的脚手架,构造主要参数见表3.2。

表3.2 扣件钢管脚手架构造参数

结构 形式用途宽度 (m)立杆间距 (m)步距 (m)横向水平杆间距
单排架承重1~1.21.51.21m,一端伸入墙体不少于240mm
装修1~1.21.51.21m,同上
双排架承重2~2.51.51.21m
装修2~2.51.51.21m

(2) 立杆应纵成线、横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1/200。立杆接长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立杆接头应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内。立杆下脚应设纵、横向扫地杆。

(3) 纵向水平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得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过50mm。纵向水平杆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纵向水平杆接头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跨内。

(4) 横向水平杆应设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的交点处,与纵向水平杆垂直。横向水平杆端头伸出外立杆应大于100mm,伸出里立杆为450mm。

(5) 架高20m以上时,从两端每7根立杆(一组)从下到上设连续式的剪刀撑,架高20m以下可设间断式剪刀撑(斜支撑),即从架子两端转角处开始(每7根立杆为一组)从下到上连续设置。剪刀撑钢管接长应用两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度不小于500mm,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60°。剪刀撑每节两端应用旋转扣件与立杆或横向水平杆扣牢。

(6) 脚手架与在建建筑物拉结点必须用双股8号铅丝或φ6.1级钢筋与结构拉顶牢固,拉结点之间水平距离不大于6m,垂直距离不大于4m。高度超过20m的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设可靠支顶。

(7) 高层施工脚手架(高20m以上)在搭设过程中,必须以15~18m为一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撑、挑、吊等分阶段将荷载卸到建筑物的技术措施。

(8) 铺、翻脚手板:脚手板铺设于架子的作业层上。脚手板有木、钢两种,不得使用竹编脚手板。脚手板必须满铺、铺严、铺稳,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铺脚手板可对头或搭接铺设,对头铺脚手板,搭接处必须是双横向水平杆,且两根间隙200~250mm,有门窗口的地方应设吊杆和支柱,吊杆间距超过1.5m时,必须增加支柱。

搭接铺脚手板时,两块板端头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200mm,如有不平之处要用木块垫在纵、横水平杆相交处,不得用碎砖块塞垫。

翻脚手板应二人操作,配合要协调,要按每档由里逐块向外翻,到最外一块时,站到邻近的脚手板把外边一块翻上去。翻、铺脚手板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脚手板翻板后,下层必须留一层脚手板或兜一层水平安全网,作为防护层。不铺板时,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3m。

4.工具式脚手架

4.1 插口式脚手架(简称插口架):分为甲、乙、丙3种,甲型插口架适用于外墙板上有窗口部位的施工;乙型插口架适用无外墙板部位施工;丙型插口架(也叫挂脚手架)适用于无窗口部位施工。插口架的安全操作要点:

(1) 插口架允许负荷最大不得超过1176n/m2,脚手架上严禁堆放物料,人员不得集中停留。

(2) 插口架提升或降落,应使用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必须用卡环吊运,严禁任何人站在架子上随架子升降。

(3) 插口架不得超过建筑物两个开间,最长不得超过8m,宽度不得超过1m。钢管组装的插口架,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小面均须设斜支撑;焊接的插口架,定型边框为立杆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5m,大面要设剪刀撑。

(4) 插口架上下两步脚手板,必须铺满、铺平、固定牢固。下步不铺板时要满挂水平安全网。上下两步都要设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横向水平杆间距以0.5~1m为宜。

(5) 插口架外侧要接高挂网,其高度应高出施工作业层1m,要设剪刀撑,并用密目安全网从上至下封严,安全网下脚要封死扎牢。相邻插口架应在同一平面,接口处应封闭严密。

(6) 甲型插口架别杠应大于10cm×10cm优质木方。别杠要别于窗口的上下口,每边长度要长出窗口200mm,上下别杠的立杆与横杆连接处应用双扣件;丙型插口架(挂架子)穿墙螺栓端部的螺纹应采用梯形螺纹扣,用双螺母锁牢。

(7) 插口架安装操作顺序:甲型插口架应“先别后摘”,“先挂后拆”(即在安装时,应先别好别杠,后摘去卡环;在拆除时,应先挂好卡环,后拆掉别杠)。丙型插口架应在安装时先锁紧螺母,后摘去卡环;在拆除时,应先挂好卡环,后拆掉螺母。

(8) 结构外墙是现浇钢筋混凝土的,其强度应达到70%以上,才能安装插口架。

(9) 插口架安装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签字,才能使用。

4.2吊篮式脚手架:分为手动和电动两种。吊篮脚手架是在建筑物层面通过特设的支撑点,利用挑梁或挑架的吊索具悬吊吊篮,进行外装饰工程操作的一种脚手架,其主要组成分为吊篮、支撑挑梁(挑架)、吊索具(包括钢丝绳或链杆或链条)及升降装置、保险绳和安全锁组成。搭设使用吊篮式脚手架的安全操作规定:

(1) 吊篮搭设构造必须遵照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定,组装或拆除时,应3人配合操作,严格按搭设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允许改变方案。

(2) 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m2(120kg/m2),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3) 升降吊篮的手扳葫芦应用3t以上的专用配套的钢丝绳。使用倒链应用2t以上的,承重的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mm,吊篮两端应设保险绳,其直径与承重钢丝绳同。绳卡不得少于3个,严禁使用有接头钢绳。

(4) 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

(5) 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而定。挑梁挑出的长度与吊篮的吊点必须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杉槁或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阳台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顶端要加斜撑抱桩,斜撑下要加垫板,并且将受力的阳台板和以下的两层阳台板设立柱加固。

(6) 吊篮可根据工程的需要组装单层或双层吊篮,双层吊篮要设爬梯,留出活动盖板,以便人员上下。

(7) 吊篮长度一般不得超过8m,宽度以0.8m至1m为宜。单层吊篮高度以2m,双层吊篮高度以3.8m为宜。用钢管为立杆的吊篮,立杆间距不得超过2.5m,单层吊篮至少设三道横杆,双层吊篮至少设五道横杆。

(8) 以钢管组装的吊篮大、小面均需设戗,以焊接预制框架组装的吊篮,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设戗。

(9) 吊篮的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并与横向水平杆固定牢,横向水平杆的间距可根据脚手板厚度而定,一般以0.5~1m为宜。吊篮作业层外排和两端小面均应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封严,索死下角;里侧应设护身栏。

(10) 以手扳葫芦为吊具的吊篮,钢丝绳穿好后,必须将保险板把卸掉,系牢保险绳或安全锁,并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

(11) 吊篮里侧距建筑物100m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00mm。不得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作业面错开。

(12) 升降吊篮时,必须同时摇动所有手扳葫芦或拉动倒链,各吊点必须同时升降,保持吊篮平衡。吊篮升降时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阳台、窗户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吊篮挂碰建筑物。

(13) 吊篮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吊篮防护、保险、挑梁、手扳葫芦、倒链和吊索等,发现隐患,立即解决。

(14) 吊篮组装、升降、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架子工进行。

4.4门式脚手架:

(1) 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 脚手架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

(3) 地基基础施工应按门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进行。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

(4) 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5) 交叉支撑、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水平架和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不准有空隙。

(6) 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

(7) 护身栏杆、立挂密目安全网应设置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8) 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

(9) 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手架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已两步的,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10) 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11) 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

(12) 脚手架拆除必须按拆除方案和拆除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规定进行。拆除前应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杂物,拆除时应设置警戒区和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监护。

(13) 拆除的顺序,应从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地进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除到相关门架时,方可拆除。

(14) 拆除的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击。

(15) 拆下的门架、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4.4附着升降脚手架:

(1) 安装、使用和拆卸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未经培训任何人(含架子工)严禁从事此操作。

(2) 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前必须认真组织学习“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究安装方法,明确岗位责任。控制中心必须设专人负责操作,严禁未经同意人员操作。

(3) 组装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水平梁及竖向主框架,在两相邻附着支撑结构处的高差应不大于20mm;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5‰和60mm;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工程结构外表面,其中心误差小于15mm。

(4) 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必须经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准投入使用。

(5) 升降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升降作业程序;严格控制并确保架子的荷载;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严禁任何人(含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6) 升降脚手架过程中,架体下方严禁有人进入,设置安全警戒区,并派人负责监护。

(7) 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各提升点的同步性,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升降过程中必须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升降指令只允许由总指挥一人下达。但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止指令。

(8) 架体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进行附着固定。在架体没有完成固定前,作业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下班。在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前,必须逐项进行点检,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9) 严禁利用架体吊运物料和拉接吊装缆绳(索);不准在架体上推车,不准任意拆卸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10) 架体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电控设备等应定期(至少半月)检查维修保养1次和不定期的抽检,发现异常,立即解决,严禁带病使用。

(11) 六级以上强风停止升降或作业,复工时必须逐项检查后,方准复工。

(12) 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规定要求执行,拆卸时必须按顺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体,必须有预防人员、物体坠落等措施,严禁向下抛扔物料。

5. 里 脚 手 架

5.1满堂红脚手架(不含支模满堂红脚手架):

(1) 承重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的纵、横向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顺水杆)每步间距不得大于1.4m。檩杆间距不得超过750mm。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垫通板。

(2) 装修用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纵、横向间距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距墙面500~600mm,纵向水平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1.7m,檩杆间距不得大于1m。搭设高度在6m以内的,可花铺脚手板,两块板之间间距应小于200mm,板头必须用12号铁丝绑牢。搭设高度超过6m时,必须满铺脚手板。

(3) 满堂红脚手架四角必须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中间每4排立杆应搭设1个剪刀撑,一直到顶。每隔两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4) 封顶架子立杆,封顶处应设双扣件,不得露出杆头。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并加固定盖板,下方搭设防护棚,上人孔洞处应设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

5.2砌砖用金属平台架:

(1) 金属平台架用直径50mm钢管作支柱,用直径20mm以上钢筋焊成桁架。使用前必须逐个检查焊缝的牢固和完整状况,合格后方可拼装。

(2) 安放金属平台架地面与架脚接触部分必须垫50mm厚的脚手板。楼层上安放金属平台架,下层楼板底必须在跨中加顶支柱。

(3) 平台架上脚手板应铺严,离墙空隙部分用脚手板铺齐。

(4) 每个平台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0kg(600块砖、两桶砂浆)。

(5) 几个平台架合并使用时,必须连接绑扎牢固。

3.3升降式金属套管架:

(1) 金属套管架使用前,必须检查架子焊缝的牢固和插铁零件的齐全。套管焊缝开裂或锈蚀损坏不得使用。

(2) 套管架应放平、垫稳。在土地上安主套管架,应垫50mm厚的木板。

(3) 套管架间距,应根据各工种操作荷载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m为宜,最大间距不得大于2m。

(4) 需要升高一级时,必须将插铁销牢。插铁销钉直径不得小于10mm。如需升高到2m时 ,必须在两架之间绑一道斜撑拉牢,并加抛撑压稳。

6. 挑脚手架(又称探海架子)

6.1挑脚手架的挑出部分最宽不得超过1.5m,斜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挑出部分超过1.5m时,应严格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进行支搭。

6.2挑脚手架的斜支杆可支在下层窗台上并垫木板,斜杆上部与上层窗口的内侧应有横、竖别杠。别杠两端必须长于所别窗口250mm以上,每窗口至少两根。

6.3 纵向水平杆至少搭设三道,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铺严、铺平。

6.4挑脚手架纵向必须设剪刀撑或正反斜支撑。施工层搭设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下角锁牢,护身栏必须高出檐口1.5m。

6.5挑脚手架只能用于装修,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超过1kn/m2。操作面下方按规定搭设水平安全网。

7. 电梯安装井架

7.1电梯井架只准使用钢管搭设,搭设标准必须按安装单位提出的使用要求,遵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有关规定搭设。

7.2电梯共架搭设完后,必须经搭设、使用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准交付使用。

7.3架子交付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因安装需要局部拆改时,必须经主管工长同意,由架子工负责拆改。

7.4电梯井架每步至少铺2/3的脚手板,所留的上人孔道要相互错开,留孔一侧要搭设一道护身栏杆。脚手板铺好后,必须固定,不准任意移动。

7.5采用电梯自升安装方法施工时,所需搭设的上下临时操作平台,必须符合脚手架有关规定。在上层操作平台的下面要满铺脚手板或满挂安全网。下层操作平台做到不倾斜、不摇晃。

8. 浇灌混凝土脚手架

8.1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土质松软的地面应夯实或垫板,并加设扫地杆。

8.2纵向水平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纵向水平杆不得大于1.7m。架子宽度超过2m时,应在跨中加吊1根纵向水平杆,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设1根托杆,使其与两旁纵向水平杆互相连接,托杆中部搭设八字斜撑。

8.3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铺对头板,板端底下设双横向水平杆,板铺严、铺牢。脚手板搭接铺设时,端头必须压过横向水平杆150mm。

8.4架子大面必须设剪刀撑或八字戗,小面每隔两根立杆和纵向水平杆搭接部位必须打剪刀戗。

8.5架子高度超过2m时,临边必须搭设两道护身栏杆。

9.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

9.1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使用剥皮杉木、落叶松等作为杆件,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和易导电材料不得使用。

9.2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高于架空线1.5m。

9.3立杆应先挖杆坑,深度不小于500mm,遇有土质松软,应设扫地杆。立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

9.4纵向水平杆应搭设在立杆里侧,搭设第一步纵向水平杆时,必须检查立杆是否立正,搭设至四步时,必须搭设临时抛撑和临时剪刀撑。搭设纵向水平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由中间1人接杆、放平,由大头至小头顺序绑扎。

9.5剪刀撑杆子不得蹩绑,应贴在立杆上,剪刀撑下桩杆应选用粗壮较大杉槁,由下方人员找好角度再由上方人员依次绑扎。剪刀撑上桩(封顶)椽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纵向水平杆上。

9.6两杆连接,其有效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两杆搭接处绑扎不少于三道。杉搞大头必须绑在十字交叉点上。相邻两杆的搭接点必须相互错开,水平及斜向接杆,小头应压在大头上边。

9.7递杆(拔杆)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协调配合,拔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已绑好的杆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中接住杆子呼应后,方可松手。

9.8遇到两根交叉必须绑扣,绑扎材料,可用扎绑绳。如使用铅丝严禁碰触外电架空线。铅丝扣不得过松、过紧,应使4根铅丝敷实均匀受力,拧扣以一扣半为宜,并将铅丝末端弯贴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翘。

10. 坡道(斜道)

10.1脚手架运料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高:长)为宜。人行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5。

10.2立杆、纵向水平杆间距应与结构脚手架相适应,单独坡道的立杆、纵向水平杆间距不得超过1.5m。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坡道宽度大于2m时,横向水平杆中间应加吊杆,并每隔1根立杆在吊杆下加绑托杆和八字戗。

10.3脚手板应铺严、铺牢。对头搭接时板端部分应用双横向水平杆。搭接板的板端应搭过横向水平杆200mm,并用三角木填顺板头凸棱。斜坡道的脚手板应钉防滑条,防滑条厚度30mm,间距不得大于300mm。

10.4之字坡道的转弯处应搭设平台,平台面积应根据施工需要,但宽度不得小于1.5m。平台应绑剪刀撑或八字戗。

10.5坡道及平台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杆和180mm高度的挡脚板。

11. 安 全 网

11.1各类建筑施工中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网。安全网分为平支网和立挂网两种。安全网搭设要搭接严密、牢固、外观整齐,网内不得存留杂物。

11.2安全网绳不得损坏和腐朽,搭设好的水平安全网在承受100kg重、表面积2800kg/cm2的砂袋假人,从10m高处的冲击后,网绳、系绳、边绳不断。搭设安全网支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

11.3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设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安全网下方不得堆物品。

11.4在施工程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层(10m)要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安全网的外边沿要明显高于内边沿50~60cm。

11.5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并架体固定。

11..6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排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并按标准搭设水平安全网防护。

11.7.20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网一律用组合钢管角架挑支,用钢丝绳绷拉,其外沿要高于内口,并尽量绷直,内口要与建筑锁牢。

11.8在施工程的电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楼梯口,除必须设金属可开启式安全防护门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并每隔4层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网。

11.9无法搭设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立挂密目安全网全封闭。搭设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12. 龙门架及井架

12.1龙门架及井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

12.2扣件式钢管井架搭设的材料规格与3.2.1条相同。

12.3立杆和纵向水平杆的间距均不得大于1m,立杆底端应安放铁板墩,夯实后垫板。

12.4井架四周外侧均应搭设剪刀撑一直到顶,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为60°。

12.5平台的横向水平杆的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对头搭接时应用双横向水平杆,搭接时板端应超过横向水平杆15cm,每层平台均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

12.6两杆应用对接扣件连接,交叉点必须用扣件,不得绑扎。

12.7天轮架必须搭设双根天轮木,并加顶桩钢管或八字杆,用扣件卡牢。

12.8组装三角柱式龙门架,每节立杆两端焊法兰盘。拼装三角柱架时,必须检查各部件焊口牢固,各节点螺栓必须拧紧。

12.9两根三角立柱应连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锚铁并埋入地下防止滑动,埋地梁时地基要平并应夯实。

12.10各楼层进口处,应搭设卸料过桥平台,过桥平台两侧应搭设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过桥平台下口落空处应搭设八字戗。

12.11井架和三角柱式龙门架,严禁与电气设备接触,并应有可靠的绝缘防护措施。高度在15m以上时应有防雷设施。

12.12井架、龙门架必须设置超高限位、断绳保险,机械、手动或连锁定位托杠等安全防护装置。

12.13架高在10~15m应设1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1组,每组4根,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钢丝绳,按规定埋设地锚,缆风绳严禁捆绑在树木、电线杆、构件等物体上。并禁止使用别杠调节钢丝绳长度。

12.14龙门架、井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安全防护棚,另三侧必须采取封闭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和吊笼(盘)出入口必须安装安全门,吊笼(盘)运行中不准乘人。

12.15龙门架、井架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均应予以遮护。

12.16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使吊笼(盘)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13. 拆 除 脚 手 架

13.1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再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和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架倾倒。

13.2拆脚手架杆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纵向水平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向下传递,严禁向下抛掷。

13.3拆除作业区的周围及进出口处,必须派专人了望,严禁非作业区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拆除大片架子应加临时围栏。作业区内电线及其他设备有防碍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拆除、转移和加防护。

13.4拆除全部过程中,应指派1名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工人担任指挥和监护,并负责任拆除撤料和监护操作人员的作业。

13.5已拆下的材料必须及时清理,运至指定地点码放。

13.6拆至底部时,应先加临时固定措施后,再拆除。

第11篇 工程机械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工程机械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凡是从事电工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本规程,并要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二条 新工人、徒工不得单独操作,工作时要有技工在旁指导。

第三条 凡电工必须无禁忌性疾病,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第四条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许穿背心或赤脚工作。

第五条 更换工程机械设备水温传感器时,不准在发动机处于高温状态下操作,应在发动机冷却后工作。

第六条 安装蓄电池时,应将接线柱卡子拧紧,不能有虚接的现象,否则会损坏蓄电池。

第七条 在设备上使用电焊时,应断开设备电源总开关。

第八条 处理卡特小松工程设备的电子监控系统故障时,必须熟悉图纸,不准盲目拆卸,以防酿成重大事故。

第九条 特殊情况需要搭接勾火时,必须注意两台设备蓄电池极性的一致,搭接点接触良好,否则容易损坏蓄电池。

第十条 维修检查设备时,应挂“有人作业,禁止操作”的警示牌。

第十一条 工作完毕后,打扫场地,收拾工具,填好交接班日记。

第12篇 隧道工程安全受罚条款规程

隧道工程项目安全受罚条款

1.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受罚条款

承诺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如发生责任重大、大事故,接受因自身责任引发各类事故的处罚条款及受罚办法。

施工中发生责任大事故和责任重大事故时,接受铁道部的处罚。

施工中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时,接受建设单位采取的整顿、罚款、辞退等处罚措施。

发生事故经有关部门裁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时,承担事故损失费用的100%;负事故次要责任时,按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2.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

对需要有关单位审批的施工项目,未经审批擅自组织施工的项目,发生事故时,对项目实施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内部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及行车事故的,内部给予以下处分和处理:

对发生一般事故及施工一般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待岗;对发生险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待岗;对其中违章施工导致失效等险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待岗或辞退;对造成大、重大事故及施工安全大、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各类事故及施工安全事故的间接责任人,视情况给予低于事故直接责任人的处分或处理;对违章指挥造成责任险性、大事故及施工安全大事故的责任人,内部给予降职至开除处分,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章指挥造成责任重大、特大事故及施工安全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内部给予开除处分,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各类事故采取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采取各种方式阻碍、干扰事故调查或干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的,对责任人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各类事故受到各种处分的责任人,同时附加罚款或令其适当赔偿经济损失;具体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数额,按国家和铁道部规定办理。

3.违章作业、违规施工但未造成事故时的处罚

施工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一般违章作业、严重违章作业、一般事故苗头、严重事故苗头,根据内部检查标准,接受处罚。

4.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

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行安全检查。中标后严格按照建设单位要求,配齐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如果不能兑现,接受建设单位的处罚,并在指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请求更换,更换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安检人员不在位,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500元。

《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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