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在贵港市港南区综治办,湖南市民陈先生领取了“做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证书和奖金,开心地笑了。
原来,去年11月12日,陈先生驾驶轻型自卸汽车起重机通过324国道贵港市港南区镇街,发现一名摩托车手在轻型货车下开着车沿路行驶。陈先生立即操作吊车将事故货车吊起,最终成功救出被困摩托车手。
陈老师回忆:去年11月12日13时许,他驾驶轻型自卸汽车起重机从贵港市开往港南区镇,途经324国道贵港市港南区镇街时,被三人拦下,说前面有人被卡车压在下面,请求救援。
陈老师立即驱车数百米远,看到一辆蓝色轻型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侧翻,车下有一名男子和一辆两轮摩托车。
紧急情况下,陈先生根据蓝牌轻卡内货物为棉花的情况,迅速判断出自己的吊车能承受的重量,然后操作吊车将蓝牌轻卡吊至半倾斜状态,周围人上前搀扶救出被困人员。
事后陈先生检查吊车,发现吊臂在救援过程中弯曲变形损坏。
经评估部门评估,吊车损失达12000元。
当时停车求助的人与事故当事人无关。他渴望救人。他从来没有想过收费,也没有和任何人谈过费用。然而,起重机的损坏需要大量的维护费用,陈先生不知道该怎么办。
据贵港交警事故处理大队民警介绍,考虑到陈老师自发参与救援值得称道,促进了社会正能量,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因伤势严重不幸死亡,蓝色轻卡驾驶员已被依法逮捕,双方均无法赔偿陈老师的经济损失。
为了奖励好人,鼓励更多的市民敢于做好事,民警告诉陈先生,可以申请见义勇为行为表彰。
陈老师根据自己的文化程度和言语差距委托办案民警代为申请。
1月30日,贵港市港南区综治办作出决定,授予陈先生“港南区勇敢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给予先生奖励资金2000元。
5月16日,事故处理民警陪同陈先生到综治办,顺利领取证书和奖金。
目前,贵港市交警部门继续报请上级部门协调,以妥善赔偿陈先生在救援中的实际经济损失。
弘扬正能量,为陈老师点赞!
看到什么是正义,勇敢去做。
来源】《论语为政》:“见义不好;没有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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