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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厂长岗位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10

矿长、厂长岗位职责

第1篇 矿长、厂长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的要求,确立本矿的生产经营方针和目标。

2、主持编制全矿年、季、月、日生产经营计划。

3、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分解落实经济指标和经济责任制的起草制定。

4、负责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技术、管理队伍。

5、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分析全矿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制定有效的对策和措施。

6、积极推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利用,组织重大项目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推动全矿的综合管理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7、对全矿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最后把关的职能。

第2篇 安全矿长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第一条 协助矿长制定、会审《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责任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二条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并负责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及职业健康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第三条 协助矿长组织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第四条 协助矿长每月召开一次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安排布置分管范围内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五条 协助矿长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日常及专项活动,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专项检查,负责审核职业危害危险源、危害因素的管理办法,并督促实施。

第六条 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引进重要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职业健康安全卫生措施。

第七条 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保证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坚持“三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过程中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第八条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九条 负责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第十条 协助矿长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依法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 负责职业危害申请备案工作

第十二条 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职业健康相关工作。

第3篇 基建矿长岗位职责

一、基建矿长对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矿井基础建设工作。

二、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建设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法规、通知、通报等。

三、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对矿长负责。对各作业点的规程、措施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当安全与基建工程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基建。

四、基建矿长是事故处理直接指挥者,组织本系统内事故抢救、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本系统的安全质量月终考核。

五、负责召集分管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解决安全基建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将实施情况向矿长报告。

六、 参与本矿和上级部门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反映本系统范围安全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完成本系统的安措工程,落实矿及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隐患。

七、组织合理施工衔接布置,改革开掘工艺,使用新设备,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征集群众合理化建议,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机械化程度,提高单产单进。

八、经常深入井下,了解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办公,具体解决安全方面的实际问题,主动参加矿组织的旬检月验工作,负责隐患问题“三定”和落实工作。

九、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

第4篇 党委书记兼副矿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矿党委的全面工作,研究确定党委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带领矿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对全矿各项工作实施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培育“四有”职工队伍。

三、正确执行干部政策。与矿长共同抓好干部的使用、考核、奖惩、任免工作。

四、处理本矿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党委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五、支持矿长行使《企业法》赋予的各项权力,监督检查各级行政干部对国家计划、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指示和党委决议的执行情况。

六、受矿党委的委托,负责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向公司党委请示报告工作。

第5篇 通风副矿长岗位职责

一、通风矿长是全矿“一通三防”的专业主要负责人,对矿长负责,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

二、执行“一通三防”方面的规程、细则和有关规定。

三、根据生产地区的安排和条件有关人员的不断变化,负责组织制定矿井调风方案,确保通风系统合理,设施齐全,风量稳定,风量充足,安全可靠。

四、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防灭火相适应管理制度和方案,有效控制和实时监测煤层自燃,负责组织管理黄泥注浆队的工作。

五、负责矿井瓦斯管理工作,瓦斯检查人员的管理工作,严格现场交接班,严禁空班漏检,每月制度瓦斯巡查路线。

六、负责矿井测风测尘和主要进回风巷的防尘工作。

七、负责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盲巷管理、串联通风的管理工作。

八、主管通风区的工作,负责“一通三防”专业的标准化工作。

九、负责瓦斯防尘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并拿出处理意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完成矿长临时交代的任务。

第6篇 矿长岗位职责

矿长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井矿和露天矿各要一名矿长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井矿和露天矿各要一名矿长

第7篇 开掘副矿长岗位职责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开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采煤工作面的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

三、调查隐患事故源头,负责组织开掘单位所发生的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四、每月组织三次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各种问题,协调解决单位之间的问题。

六、负责开掘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组织落实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要了如指掌,合理开采,杜绝无效进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八、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报告矿长及有关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九、负责开掘专业、信息调度两个专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8篇 安全副矿长 防治水岗位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对本矿井的“防治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防治水”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规程、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思想。

3、组织编制近期及长远“防治水”安全规划。

4、组织并参加“防治水”安全检查、各种“防治水”安全活动、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检查验收,督促检查各单位“防治水”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防治水”安全隐患按“四定”原则进行整改。对上级检查出的“防治水”安全隐患要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研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5、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安全工作例会和其它安全会,协助矿长研究解决、布置“防治水”安全工作,对“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6、监督检查各级干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岗位岗位责任制、业务保安岗位责任制、“防治水”奖罚办法、施工作业规程以及“防治水”安全宣传、“防治水”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执行情况。

7、掌握“防治水”安全工作动态,总结“防治水”中的经验教训,探索“防治水”安全管理办法,提高“防治水”安全管理水平。

8、对不履行“防治水”安全岗位责任制的行为和情况进行追究。

9、参与“防治水”重大安全决策,审查“防治水”重大安全技措工程及“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10、组织召开“防治水”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审查“防治水”安全奖励方案,审批“防治水”安全奖励基金。

11、参加“防治水”安全事故抢救指挥,防止灾情扩大。组织并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防治水”重大安全隐患、“防治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2、负责其它分管业务的“防治水”安全工作。

第9篇 五值矿长岗位职责

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矿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职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矿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认真组织本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再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三、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四、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定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五、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六、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七、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九、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要求。

十、每周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

十一、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十二、在本矿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十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人员上岗作业。

十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十六、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治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相对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十七、确保煤矿依法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提高开采上限、不得超额定能力生产。

十八、煤矿发生事故时,矿长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十九、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

二十、积极加强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生产副矿长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采煤、机电、运输、防治水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副矿长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生产副矿长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一、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必须加强对分管职能部门的领导,对职能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三、协助矿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和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四、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各专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编制各专业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六、定期组织进行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七、负责组织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领导小组,并进行指导。

八、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九、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安全副矿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副矿长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一、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三、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人员的业务保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四、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五、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惩细则。

七、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主导意见。

八、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九、监督煤矿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开展、监督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的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十一、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十二、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十三、组织、协调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程序,带头经常检查。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运系统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三大规程”,在工作中做到“五同时”,做好业务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三、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安全技措计划、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组织制定有关“矿井灾害预防”和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系统实施职业安全健康、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做好事故隐患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安全工作现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制止“三违”;做好机电设备、提升运输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同有关单位处理;对重大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矿长汇报,积极参加与研究解决。

五、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等安全活动,负责组织系统安全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解决。

六、组织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报告安全工作,主持召开“冬季三防”、“雨季三防”等机电专业会议,积极提出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七、当矿山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到现场,协助矿长组织事故抢救工作。对分管的违章、违纪和事故责任者,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组织落实预防措施,并保证按期实现。

八、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培训,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化安全管理知识,不断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总工程师是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剥离、机电、运输、防治水、救护等技术管理工作。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

一、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组织编制煤矿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三、组织编制煤矿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四、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

五、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六、定期组织进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七、按时参加矿长、生产副矿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

八、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

九、负责督促、检查辅助救护队的技术管理和装备、设施的配备、日常训练及值班。

十、协助矿长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十三、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十四、积极参与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各环节工作,在技术上提供保障。

第10篇 通风副矿长地测防治水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地测防治水工作,杜绝分管范围内事故的发生。

3、认真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地质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

4、确保分管范围内人力、财力满足地质防治水工作的需要。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地质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11篇 后勤矿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岗位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后勤服务口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河南省煤矿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办法,对分管的地面单位质量标准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2、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质量标准化工作自检,严格按标准现场打分定级,对影响矿整体形象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安排施工力量加以解决,确保矿井和分管的各项工作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标准。

3、抓好所属工作的工程质量,消灭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质量完好率争取达到100%。

4、组织完成基建、迁赔、棚户改造和两堂一舍等的工程工作和服务质量标准化,使各项工作规范标准。

5、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好质量标准化工作,按时参加矿质量达标会,对本专业存在的质量标准化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根据矿达标决议,组织有关单位积极整改。

6、参加审查年度质量标准化工程计划,制定本专业口的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并按规划督促实施。

7、对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出现问题时,必须亲临现场,根据矿长命令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第12篇 经营副矿长岗位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指挥领导和考核销售科工作,对企业的销售工作负主要责任,对矿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坚持“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的运销工作方针,搞好煤炭销售,保证煤炭安全生产。

2、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货款安全回收制度以及有关规定,保证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做好储煤场的“防 尘、防汛、防盗”工作,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3、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上级销售政策和各项文件精神,实现科学管理。

4、认真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完成煤质管理、外运、地销等各项任务。

5、及时解决各类安全隐患,杜绝轻伤以上的 事故和重大机械事故。

6、关心群众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队伍稳定工作。支持支部、工会搞好民主管理。

7、积极寻找市场,拓宽销售门路。组织技术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力争做到全产全销。

8、关心群众生活,做好思想教育和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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