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品人员出入小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物品、人员出入小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小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区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封闭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3、职责
3.1秩序维护主任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秩序维护当值班长、秩序维护员负责实施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人员进出管理
4.1对熟悉的住户进入小区时:
1)当值秩序维护员立即起立,并主动问好;
2)待住户离开后,当值秩序维护员方可坐下。
4.2当陌生人进入小区时:
1)当值秩序维护员立即起立,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一栋哪一号房。'
2)当来人说明身份时,当值秩序维护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有关服务部办理的证件,经核对证件无误后,将证件交还来人(从验证到将证交还应在30秒内完成)。并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3)当事人说明是业主/租客,但无携带有关证件时,当值人员应立即报告班长前来处理。
4)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值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栋哪号房。
5)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小区检查或进行工作进,当值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出时间。
4.3物品出入管理
3.1租客、来访者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秩序维护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勿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
3.2租客、来访者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当值秩序维护员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3.3如已经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3.4物品经核对无误后放行后,当值秩序维护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3.5物品入行后,当值秩序维护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记录在《物品放行登记本》上。
3.6下班前,当值秩序维护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并由班长上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5.1附表
5.1.1《物品放行登记表》
5.1.2《放行条》(见业主手册)
第2篇 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封闭小区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小区、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区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封闭小区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主管、副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保安部当值班组长、保安员负责实施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住户进入小区时:
a)当值保安员立即起立,并主动问好;
b)待住户离开岗位后,当值保安员方可坐下;
c)及时按《住户出入登记表》认真登记。
4.1.2当陌生进入小区时:
a)当值保安员立即起立、敬礼,并说:“您好!请问去哪一栋,哪一座”
b)当来人说明是住户时,当值保安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出示业主证/临时出入证,经核对证件无误后,将证件交还来人(从验证到将证件交还来人应在30秒内完成),并说:“不好意思,刚认识您,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c)当来人说明是业主/租客,但无携带业主证/临时出入证时,当值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前来处理:
--如来人能出示有效证件,应礼貌炎症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登记完毕后放行,登记应在1分钟内完成;
--如来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或不原办理来访登记手续时,当值班、组长应礼貌陪同来人共同进入小区内,直到证实来人确是业主/租客时,当值班、组长方可离开。
d)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值人员应首先询问其去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
--如来人能说明出去向,则应炎症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小区;
--如来人无法说出要访的人姓名或单元号时,当值人员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访好吗”
--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访的人姓名及单元号且要强闯进入小区时,当值人员应立即通知当值班、组长、应急分队队员前来协助处理。
e)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有无有效施工证,如有,炎症后按《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再放行;如没有施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小区检查或进行工作说,当值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值保安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小区内。
4.2.2当值保安员应对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当值保安员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与放行条列明的物品是否相符,不相符只放行条列明物品;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值保安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物品放行后,当值保安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放行登记表》上。
4.3当值保安员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当值保安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组长,并由班、组长上交保安部统一保管,《物品放行登记表》及放行条保存期为3年。
5.0记录
5.1《住户出入登记表》
5.2《来访/施工人员出入登记表》
5.3《物品放行登记表》
5.4《物品放行条》
6.0相关支持文件
6.1《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保安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第3篇 小区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小区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小区内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闲游逗留的“三无“人员的管理。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对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相关证件办理的审批工作。
3.2保安部主管负责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三无”人员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3.3保安部班/组长、队员负责按适用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具体实施对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管理。
3.4保安内勤协助主管经理、保安部主管办理有关证件及各类资料的存档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基本原则
4.1.1依法办事的原则。主管经理和保安部在管理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时必须按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条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4.1.2文明服务的原则。保安管理人员在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检查、办证、管理时必要文明服务,文明值勤。
4.1.3时效性原则。保安管理人员在对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检查、办证、管理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4.2小区内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
4.2.1出租屋和暂住人员《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及《暂住证》的办理:
a)保安部主管/副主管应对小区辖区呢的出租屋业主和暂住人员在入住小区7天内通知其到保安部办理《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及《暂住证》;
b)保安内勤对业主填写的《出租屋许可证申请表》及业主与租屋方签订的租屋合同和《治安责任书》或暂住人员填写的《暂住人员登记表》的有关办证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后呈交主管经理审批;
c)主管经理按《公安部租住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批及办理小区内暂住人员的《暂住证》及小区业主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
d)保安内勤将主管经理审批办证的有关申请资料及办证用工本费用统一送交当地派出所办理;
e)保安内勤从业主或暂住人员的办证申请当天起,15天内办好《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3天内办好《暂住证》;内勤将已办的证件进行登记存档,将证件的年身期限及过期补办的信息资料反馈给保安部主管/副主管;
f)《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的有效期分为一年、半年两种;《暂住证》的有效期分为3个月的、半年、一年三种。
4.2.2《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的年审及《暂住证》的过期补办工作:
a)保安部主管/副主管根据保安内勤反馈的信息资料在《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到期年审或《暂住证》到期的7天前通知业主年审《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或暂住人员补办《暂住证》;
b)保安内勤对业主填写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年审表》或暂住人员补办过期暂住证填写的《暂住人员登记表》的有关办证资料进行办理、整理后呈主管经理审批;
c)主管经理按《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年审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出租屋租赁期的治安管理情况进行审查;按《公安部暂住证审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批暂住人员补办过期暂住证填写的《暂住人口登记表》。
d)保安内勤按本标准作业规程4.2.1d、e标准办理及存档。
4.2.3管理:
a)保安部各班长对小区内分管片区的出租屋暂住人员的分布及流动情况要准确掌握并登记存档;
b)保安部班组长、队员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及暂住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房屋出租登记表》后反馈给保安内勤。保安部在对出租屋及暂住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时,必须经保安部主管批准,并要求两人以上同时检查,严禁单独一人对被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c)保安班组长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的搬迁情况要及时掌握:
--通过保安内勤办理证件登记情况的反馈;
--通过各封闭小区岗亭保安员登记情况的反馈。
d)协助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进行清查,对漏办的对象督促其办理《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
e)出租屋的卫生、用电安全、租住人员变动、治安责任等实施管理,对租住人或暂住人员的活动情况要掌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4.3小区内施工人员申请《施工证》的办理
4.3.1申请办理程序:
a)保安部主管/副主管通知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及人员在其入驻小区施工的当天到保安部办理《施工证》;
b)保安内勤检查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填写的《临时施工证申请表》与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经核实后呈交主管经理审批;
c)主管经理审批当天保安内勤办好《施工证》,并作登记存档。
4.3.2管理
a)保安部主管/副主管对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施工地点、住宿地点、住宿情况的分布及流动情况要准确掌握,并作登记存档;
b)对施工单位宿舍的卫生、用电安全、灭火器配备实施管理,对施工人员的活动情况要掌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4.4对小区内闲游逗留的“三无”人员的管理
4.4.1保安部按《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对小区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依法管理:
a)将清查小区“三无”人员的工作纳入保安部日常巡逻工作中的一项基本任务;
b)协助公安机关工作,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管理,将小区辖区内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三无”人员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4.2保安部治安应急分队采取不定时或有针对性方式对小区的主要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如停车场、食街、商业街等)进行清查:
a)对小区辖区内闲游、逗留的乞讨人员及派单人员以及有精神病、醉酒闹事等妨碍小区治安秩序的人员彻底清查并将其驱逐出辖区外;
b)对于在住宅小区内扰乱治安秩序、屡教不改或不听劝阻的“三无”人员,将其带回保安部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作记录存档。
4.5记录存档
4.5.1保安内勤对小区业主、暂住人员、施工人员所办理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施工证》的办证资料及证件有效期等进行归档,对于“三无”人员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的,应填写“查获‘三无’人员情
况一览表”登记存档。
4.5.2保安内勤根据《查获‘三无’人员情况一览表》、《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住宅小区建筑施工证》的存档资料,及时将证件的有效期限反馈给保安部主管/副主管,督促有关人员补办或年审有关证件。
4.5.3保安内勤对《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住宅小区建筑施工证》及“三无”人员处理的有关资料保管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记录
5.1《出租房屋许可申请表》
5.2《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年审表》
5.3《临时施工证申请表》
5.4《暂住人口登记表》
5.5《查获“三无”人员情况一览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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