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1、销售员职责
①在销售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②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③积极进行销售工作,按时完成销售指标。
④负责客户的资料登记、联系、追踪、看房,签约直至售后服务的一系列服务。
⑤有疑问及时向主管或经理反映。
⑥每日认真填写客户档案,工作日志,每周一交上周《工作情况》及《客户分析》,每月的最后一周递交下月《工作计划》。
⑦进修学习销售理论和有关知识,接受公司的考核。
⑧随时收集相应的信息,向公司提供有益的信息,以利于公司开拓新业务。
⑨完成上级委派的其他业务。
⑩销售员的业务记录要当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于销售主管,过时不候,也不能补交。
※填写认购书、合同正附本,如销售人员出现错误,罚款20元/处,张力经理负连带责任,罚20元/处。
※当日值班销售人员负责电话接听。办公区域不得没有销售人员。
※销售员应配备计算器、荧光笔等必备的办公用品,缺少时应及时补充以便业务的开展。
※
2、销售人员行为准则
①对外工作必须坚持心向本销售体利益,必须使客户满意的原则。
②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泄露销售部内部机密。
③一切按财务制度办事,客户交款应到公司办理,个人不得收取客户定金及房款。因业务需要用款时,需事先向经理请示。
④在业务洽谈过程中,应尊重同事,接听电话和接待客户时,尽量不把矛盾暴露给客户,有问题及时、低声询问、协调。
⑤在业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及销售部形象违者将处分。
⑥诚实守信,办事认真,任何人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工作。
⑦不准在工作区聊天,不准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⑧销售人员不许拿答客问接待客户,更不许给客户看。
⑨说话严谨,不确定及不清楚的不要向客户随便承诺。
注:以上行为制度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遵守,违反规定者处以20元/次罚款,销售主管50元/次,销售经理100元/次。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从重处罚或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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