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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6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43

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安全设制

所有重要网络设备统一设置密码,并规范化,专人统一管理,防止密码丢失或泄漏。如须使用密码登陆设备,一律不允许在设备上保存密码;使用过程中如须暂时离开,必须采取先退出或锁定设备等有效措施,防止他人使用。

2. 安全日志管理

值班人员须认真填写机房日志,设备使用、维护、变更情况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做好机房人员出入来访登记。管理员每天要查看设备登陆日志(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服务器),如发现有异常或可疑登陆现象,要立即查明,以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3.网络设备配置数据备份

网络设备硬件损坏、软件配置错误或丢失均可能导致网络故障,因此对于主干网络设备,须将设备配置文件导出,以做备份,当由于设备损坏等故障必须更换时可导入原配置文件,保证网络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4. 机房操作规定

对网络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批准,严禁随意操作、更改机房和网络配置。重大网络操作应事先书面提出报告,采取妥善措施对系统和数据保护性备份后,经领导批准,方可实施操作,并填写操作记录。

5. 系统安全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配置和网络参数。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网络系统,不得篡改系统信息和数据。 值班人员须及时监控网络运行状况,对不成功进入、不成功访问、越权存取尝试等进行记录、整理、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措施。

6. 病毒防治

(1)通过入侵检没系统(kids)实时临控如发现严重病毒入侵,启用防火墙关闭病毒入侵端口,通过趋势杀毒软件查杀病毒。如病毒源为局部委办局单位,则采取电话通知其杀毒或关闭端口断网以防止病毒传播。

(2)每天检察趋势防病毒软件病毒码更新情况,确保病毒码为最新版本,定期更新病毒专杀工具。

(3)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及其有害数据危害网络安全。网络使用者发现病毒,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以便获得及时处理。

第2篇 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z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是信息化设备运行和数据处理的重要场所,除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机房。

二、有关人员发生工作变动,应及时向机房管理人员报告,立即注销其进出许可,并收回钥匙。

三、定期清理机房内卫生,保持机房内干净、整洁;有关人员进出机房后要及时关闭机房门,避免外部灰尘进入。

四、机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电加热设备;严禁带入和存放各种易燃、易爆、腐蚀、挥发性和强磁物品;不准在机房内吃喝各种食物和饮料;机房内不准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机房内温度一般应控制在摄氏18-25度之间,湿度控制在45%-55%之间,根据季节和设备要求及时调整专用空调参数设置。

六、各应用服务器及专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触动和操作配电设备、UPS系统、计算机类设备。

七、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应按照统一规划,不得随意安装、移动。

八、做好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特别要对设备发生故障及故障排除恢复情况作详细记录。

九、对于机房出现的任何问题,机房管理员都应及时到达现场,不得推诿、拖延,更不能不予理睬。

十、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必须对机房及有关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巡查(每日不少于4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正确处理,并迅速报告有关负责人。

十一、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机房安全管理的情况。检查人员由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应的技术人员组成。

第3篇 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大翔药业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机房由信息部负责管理。为保证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正常运转,规范机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节 机房出入管理规定

第三条 信息中心机房是重要的数据和服务中心,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出入。

第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五条 如果使用门禁卡管理系统,应遵循以下管理规定:

一. 信息部工作人员如需要机房门禁卡,须填写《机房门禁卡申请表》(附件一),包括有效期限、申请权限和申请事由等内容,由信息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由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权限设置。

二. 磁卡的发放范围是:信息中心机房运行维护人员、网络管理员和其他相关系统运行技术人员。

三. 机房门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上报信息中心办公室。

四. 持有门禁卡的人员如需延长门禁卡的使用期限,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并由信息中心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 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审阅机房出入授权列表,确保只有经过合理授权的人员方可通过门禁系统进出机房。有关人员确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

六. 机房门禁系统的访问记录应存入磁盘不得删除,并每隔三个月对所有的门禁系统数据进行离线存储。

第六条 任何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均需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附件二),登记随身携带的物品,经机房值班人员认真检查核对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七条 信息部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带领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时,须提前填写《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附件三),经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在信息中心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申请表由信息中心办公室存档保管。

第八条 进入机房人员应自觉遵守机房内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机房值班人员的管理,出入应更换鞋套,保持机房内安静、整洁。工作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第九条 所有人员离开机房时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十条 为了保证机房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引领无关人员参观机房。

第十一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定期(至少每三个月)对《机房出入登记表》、《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进行审阅,确保所有访问机房的人员均已通过授权。

第三节 机房卫生规定

第十二条 机房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对机房进行打扫,保证机房内环境、设备的清洁。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将食物或饮料带入机房,任何人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吸烟、吐痰。

第十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在工作完毕后,应自觉将所带纸张等废弃物品带走。

第四节 机房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使用设备管理软件或电子表格对机房内设备做好登记,记录现有设备的型号、配置、位置、状态等信息,以便跟踪设备变化。

第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机房设备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 机房内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机房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应制定相关的维护保养计划,机房管理人员须按计划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九条 机房内主机等设备的维修,必须做好故障维修登记。

第二十条 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搬运必须通过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并持有正式的审批文件方可进入或搬离计算机机房。

第五节 值班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信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对机房进行值班和巡检。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做好系统运行和机房安全工作,检查空调、ups、温湿度、消防等设备的完好性,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机房运行日志》(附件四),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检查各类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并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若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并协助其进行问题调查,做好工作记录,将故障发生时间及修复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对外来人员的操作 ,机房管理员应该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进入机房人员不遵守机房管理规定或从事与正常工作内容不相符的操作,必须及时加以制止,必要时可终止其操作。

第二十六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审阅《机房运行日志》,确保所有机房操作已通过适当的授权和审批。

第六节 机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机房应保持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温度、湿度等环境要求,安装温湿度报警设施,对运行环境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进行监测并预警。这些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

一. 安装24小时不间断空调系统,是机房内保持一定的温度(28`c)和相对湿度;

二. 安装湿度和温度显示装置;

三. 安装烟雾感应探测器和温度感应探测器;

四. 安装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五. 配备手动灭火器;

六. 将机房地板抬高。

第二十八条 机房内应定期除尘,在除尘时应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 机房应列为要害和重点防火部位,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安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报警设备以及消防器材,机房工作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定期检查更换。

第三十条 严禁在防火通道内堆放杂物,确保设备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 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咽、焚烧任何物品。

第三十二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物品时,必须向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申请并做详细登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

第三十三条 机房配备不间断的电力供应(ups),确保有足够的后备电力支持正常的系统应急操作;每半年对现有的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根据机房设备的变更情况,更新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以确保对新运行环境的保护,信息部管理人员应对ups使用情况进行巡查。

第三十四条 机房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与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

第三十五条 每半年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第三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每月检查各预警系统并出具检查报告,确保在发现问题时能及时跟进。

第七节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4篇 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数据中心机房是保证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保证中心机房环境安全:

每天查看中心机房的温度和湿度,并记录;每天聋看ups日志并记录,不得在中心机房附近添置强震动、强噪声、强磁场的设备,定期检查计算机设备使用电源安全接地情况。

2、实行中心机房准入管理:

中心机房配备门禁止系统,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进入需持个人的专用卡刷卡进入。外来人员需得到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在相关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作记录。

3、中心服务器操作系统安全管理:

系统管理员单独管理系统用户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离开服务器时技术锁定机器。第三方需要登陆服务器时,需在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下进行操作,工作完毕后更换密码。系统管理员每天查看系统日志,检查关键目录是否有异常。操作系统版本升级应得到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更改系统配置后应及时进行备份,并做好相关文档存档。

4、中心数据库系统安全管理:

数据库管理员每天查看数据库的备份,并及时汇报异常。数据库系统参数调整、版本升级应得到计算机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

5、中心交换机安全管理:

网络管理员每天查看中心交换机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确保备用交换机状态正常,备用链路完整。

镇江中西医结合医院计算机中心

第5篇 机房安全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大翔药业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机房由信息部负责管理。为保证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正常运转,规范机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节 机房出入管理规定

第三条 信息中心机房是重要的数据和服务中心,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出入。

第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五条 如果使用门禁卡管理系统,应遵循以下管理规定:

一. 信息部工作人员如需要机房门禁卡,须填写《机房门禁卡申请表》(附件一),包括有效期限、申请权限和申请事由等内容,由信息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由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权限设置。

二. 磁卡的发放范围是:信息中心机房运行维护人员、网络管理员和其他相关系统运行技术人员。

三. 机房门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上报信息中心办公室。

四. 持有门禁卡的人员如需延长门禁卡的使用期限,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并由信息中心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 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审阅机房出入授权列表,确保只有经过合理授权的人员方可通过门禁系统进出机房。有关人员确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

六. 机房门禁系统的访问记录应存入磁盘不得删除,并每隔三个月对所有的门禁系统数据进行离线存储。

第六条 任何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均需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附件二),登记随身携带的物品,经机房值班人员认真检查核对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七条 信息部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带领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时,须提前填写《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附件三),经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在信息中心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申请表由信息中心办公室存档保管。

第八条 进入机房人员应自觉遵守机房内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机房值班人员的管理,出入应更换鞋套,保持机房内安静、整洁。工作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第九条 所有人员离开机房时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十条 为了保证机房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引领无关人员参观机房。

第十一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定期(至少每三个月)对《机房出入登记表》、《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进行审阅,确保所有访问机房的人员均已通过授权。

第三节 机房卫生规定

第十二条 机房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对机房进行打扫,保证机房内环境、设备的清洁。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将食物或饮料带入机房,任何人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吸烟、吐痰。

第十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在工作完毕后,应自觉将所带纸张等废弃物品带走。

第四节 机房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使用设备管理软件或电子表格对机房内设备做好登记,记录现有设备的型号、配置、位置、状态等信息,以便跟踪设备变化。

第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机房设备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 机房内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机房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应制定相关的维护保养计划,机房管理人员须按计划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九条 机房内主机等设备的维修,必须做好故障维修登记。

第二十条 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搬运必须通过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并持有正式的审批文件方可进入或搬离计算机机房。

第五节 值班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信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对机房进行值班和巡检。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做好系统运行和机房安全工作,检查空调、ups、温湿度、消防等设备的完好性,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机房运行日志》(附件四),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检查各类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并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若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并协助其进行问题调查,做好工作记录,将故障发生时间及修复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对外来人员的操作 ,机房管理员应该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进入机房人员不遵守机房管理规定或从事与正常工作内容不相符的操作,必须及时加以制止,必要时可终止其操作。

第二十六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审阅《机房运行日志》,确保所有机房操作已通过适当的授权和审批。

第六节 机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机房应保持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温度、湿度等环境要求,安装温湿度报警设施,对运行环境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进行监测并预警。这些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

一. 安装24小时不间断空调系统,是机房内保持一定的温度(28`c)和相对湿度;

二. 安装湿度和温度显示装置;

三. 安装烟雾感应探测器和温度感应探测器;

四. 安装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五. 配备手动灭火器;

六. 将机房地板抬高。

第二十八条 机房内应定期除尘,在除尘时应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 机房应列为要害和重点防火部位,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安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报警设备以及消防器材,机房工作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定期检查更换。

第三十条 严禁在防火通道内堆放杂物,确保设备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 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咽、焚烧任何物品。

第三十二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物品时,必须向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申请并做详细登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

第三十三条 机房配备不间断的电力供应(ups),确保有足够的后备电力支持正常的系统应急操作;每半年对现有的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根据机房设备的变更情况,更新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以确保对新运行环境的保护,信息部管理人员应对ups使用情况进行巡查。

第三十四条 机房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与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

第三十五条 每半年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第三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每月检查各预警系统并出具检查报告,确保在发现问题时能及时跟进。

第七节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6篇 网络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 保障网络管理中心有良好的运行和工作环境,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网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 确保财产不受损坏,网络管理中心各种设备由各管理人员专管,主管人员对所管设备负全部责任,未经网络管理中心主管人员同意,其他人不准自行使用,移动和调换设备。

第二条 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按技术规程操作,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对网络管理中心的网络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并要登记、报告,因违章作业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要按责任事故处理。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保管好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因泄漏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所造成事故损失的,按责任事故处理。

第四条 网络管理中心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应在每学期初检查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防盗窗,如有问题及时与后勤,保卫部门联系解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网络管理中心的安全,防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网络管理中心,不准在网络管理中心内吸烟,发现火警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切断电源,启用灭火设备扑救。

第五条 网络管理中心内所有设备、仪器、仪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管理人员每学期核对一次,做到账、物、卡相符。

第六条 网络管理中心内的一切公用物品 (包括低值易耗品, 软件及资料)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外单位需借出设备及物品,应有单位证明和经手人签名的借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 网络管理中心工作负责人才能开具放行条。

第七条 外来实习或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进入网络管理中心, 必须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并有本中心管理人员在场,非工作人员进入网络管理中心,要事先征得同意,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

第八条 工作人员要将校外来访人员情况及时记录并向主管领导报告,要有礼貌的接待来访人员,但严禁在网络管理中心内游艺或进行非业务活动,一般人员无故不得在网络管理中心内长时间逗留。

第九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早进入,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上班时密切监视校园网网络的工作情况,防止黑客袭击,做好数据备份,不得无故脱离岗位,下班时,要对所有设备的电源进行细致的检查,该关的要切断电源,离开时察看灯、门、窗、锁是否关闭好。

第十条 台面整洁,保持网络管理中心安静,注意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办公桌和工作台面整洁。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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