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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仓库、储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18

某仓库、储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1篇 某仓库、储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作业程序

3.1职责

3.1.1安全设备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1.2各库管负责仓库罐区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2仓库安全管理

3.2.1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3.2.1.1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3.2.1.2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3.2.1.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3.2.1.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3.2.1.5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

3.2.1.6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3.2.1.7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3.2.2储存安全管理

3.2.2.1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2.2.2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3.2.2.3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

3.2.2.4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3.2.3电器管理

3.2.3.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的规定

3.2.3.2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2.3.3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3.2.3.4仓库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

3.2.3.5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2.3.6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3.2.3.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3.2.3.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3.2.3.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专职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专职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2.4火源管理

3.2.4.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2.4.2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

许可证,经部门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

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2.4.3仓库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3.2.5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3.2.5.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3.2.5.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2.5.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库管,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2.5.4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

3.2.5.5仓库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3储罐安全管理

3.3.1储罐区间距、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3.3.2储罐区要标识清楚,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3.3.3储罐区及周围严禁动火。

3.3.4卸料或出料时,必须正确使用卸料、出料装置和静电报警仪。

3.3.5卸料或出料时,要防止发生泄漏抛洒现象,不小心发生泄漏抛洒时,应及时用砂土吸附处理。

3.3.6安全设备部要定期检查,储罐区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3.7闲杂人员禁止进入储罐区。

第2篇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仓库管理流程

第3篇 化工企业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 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生产副经理汇报。

2、 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库房内除照明灯外,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工具,不准加设临时线路,离开库房时要关闭电源,保管员要做好对入库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督。

3、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专库单独存放并严格出入库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 保管员应对库房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不能随意挪动,消防通道内不得堆放成品/半成品/包装物/杂物等,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在库区内的不安全作业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5、保管员对库存物品妥善进行保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保管员离开库房时要锁好门,切断电源,防止意外发生。

6、库房内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物等,划定合格、不合格、待检区域,按品种、规格、整洁有序,定量堆放,并做好标识。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透气、防潮。

7、 出入库要建立台帐,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保持账物相符,贮存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等如发现缺失或破损要做好记录,并上报生产副经理。

8、外来车辆进入库房装卸货,必须遵守公司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在库房内减速慢行,随车人员遵守相关的库房管理制度。

9、 库房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必要时报警。

第4篇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为了加强xx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避免仓库及人身受火灾危害,保护仓库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节,结合本仓库的特点制定以下措施:

一、吸烟管理规定

凡在仓库内(非吸烟区)吸烟的所有人员(包括承租人、运输人员、保安人员、装修施工等外来人员)罚款2000元,被处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仓库。以上违规行为若造成损失,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施工管理规定

1、 仓库使用人是不得改变其使用单元本来的建筑结构,未经批准搭建的设施一律要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拆除,并对承租人和当事人各处以1000元罚款,拒不拆除的公司将按合同违约办法立即和承租人解除相关合约。

2、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持相关有效的上岗证或工作资格证作业。仓库使用人需要施工作业前,必须填写《cc仓库内施工申请单》,由承租人签名确认,经现场主管签名同意后才能施工,如果工程项目较大或可能导致出现安全隐患的还须反馈公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工程完工后由现场主管检查,确认不违反消防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没有检查或检查不合符要求的及擅自施工的工程一律视为违规项目责令拆除,并对承租人和当事人各处以10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车辆管理规定

1、所有进入仓库的车辆必须按照指示标志行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在场内进行修车,洗车等仓库无关的事宜,如有违反处以500元的罚款。

2、电动车原则上不允许进入仓库内,确实有需要进入,须经当班保安同意,并应小心缓慢进出电梯和各通道,避免发生碰撞而损坏现场设施,如有损坏现场设施须照价赔偿;车辆不能长时间停放在仓库内,装货后应立即驶出仓库,擅自将电动车停放在仓库内的罚款2000元;如有在仓库内对电动车或电池进行充电的罚款2000元并责令承租方与其使用人立即解除相关合约,禁止当事人进入仓库。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用电管理规定

1、仓库电路只提供照明用电,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吹风、电烫斗、电炉子、电热杯、电水壶、电暖气、电饭锅等)除没收电器设备外并罚款1000元。

2、离开仓库后未按规定关闭照明者罚款200元。

3、不能在仓库内对任何用电器进行充电(如手机充电等),违者处500-1000元的罚款。

4、对有下列用电不规范情形之一,且未造成损失的处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1). 未经审批擅自安装灯具、插座、私拉乱接线路者。

(2). 插座没有固定安装,乱摆乱放者;

(3). 线路未做防火护 套,走地线路未使用地槽保护者。

(4). 易发热电器部位直接安装在易燃材料上者;

(5). 接线头未绝缘,且未安装金属线盒封闭者;

五、货物摆放规定

1、顶距:指堆货的顶面与仓库屋顶面之间的距离。一般的平顶楼房,顶距为50厘米以上。

2、灯距:指仓库内固定的照明灯与商品之间的距离。灯距不应小于50厘米,以防止照明灯过于接近商品,灯光产生热量导致火灾。

3、墙距:指墙壁与堆货之间的距离。墙距又分外墙距与内墙距。一般外墙距在50厘米以上,内墙距在50厘米以上。以便通风散潮和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可供消防人员出入。

4、柱距:指货堆与屋柱的距离一般为50厘米。柱距的作用是防止柱散发的潮气使商品受潮,并保护柱脚,以免损坏建筑物。

5、垛距:指货堆与货堆之间的距离,通常为50厘米,垛距的作用是使货堆与货堆之间间隔清楚,防止混淆,也便于通风检查,一旦发生火灾,还便于抢救,疏散物资。

严格执行货物摆放的“五距”规定,违反以上规定的,先警告,拒不整改的对当事人和承租人分别处以每月500至1000元的罚款,直到改正为止。

六、走火通道管理规定

1、 禁止将货物、杂物堆放在过道、楼梯等走火通道。违者对当事人和承租人各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清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保证走火通道照明系统正常使用,应急照明系统应处于良好状态。

七、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1、遮挡消防设备设施(如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 灭火器、警铃等),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2、非紧急情况下擅自使用消防设备、设施,罚款300元。若造成设施损坏,除全额赔偿外,并报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非紧急情况下挪动分布在仓库内的灭火器,擅自打开消防栓使用消防水的,罚款500元。

对违规行为实施重罚不是本公司的目的,而是一种管理手段。希望各方能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各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5篇 生物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 、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4.6、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4.9.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

禁存放作业区。

4.9.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

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5、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

《物资收发登记台帐》

《车间领料单》

《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

《物资出门证》

第6篇 某后勤产业处物管中心仓库管理制度

后勤产业处物管中心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 遵守学校有关物资和维修物品管理规章制度,并建立库存物品的数据库。

第二条 库存物资和维修物品应按规格分类放在货架上,堆放整齐干净,一目了然。

第三条 严格库存物资的进出手续。

第四条 符合入库的维修物品,严把入库验收关,要认真核对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根据审核无误的货单和有关原始凭证,填写入库单,并采购人员和仓库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货物清单附入库单后面存底。

第五条 严把维修物品出库手续,领料人员必须写好所需物品清单,仓库员核实后,填写出库单,领料人员签字确认,清单附出库单后面存底。更换新物品的废旧物品收回仓库,统一处理。

第六条 物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并不定期的对库存物品进行清点、核对,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并向领导汇报库存物品情况,保证维修物品正常供应。

第七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随时关好库房门窗,加强管理,确保防火、防盗、防鼠、防潮、防虫、防霉等“六防工作”。并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

第八条 做好卫生工具和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

第7篇 休闲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商务休闲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酒楼店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人员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账。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签字方可领料。

4、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5、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6、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财务部会计和总经理批准,据以列帐,并报财务部会计和总经理各一份。

7、为配合采购人员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于次月3日前送交总经理、财务部一份。

8、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订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人员提出请购计划,采购人员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9、仓管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人员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人员承担。

第8篇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7

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 必须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存卡、套帐、实时在存卡上登记每笔业务交易物资的进出数量,确保数据连续、准确。做到帐(包括电脑帐及帐本)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第二条 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 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各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第四条 对原辅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第五条 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不得大声呼叫、跳跃。

第六条 严格坚持物资进、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

第七条 监督存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生产部反映。

第八条 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第九条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的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三)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四)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五)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六)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七)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表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八)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九)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9篇 平安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管理、维护仓库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库区的工作人员及进库人员,讲究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场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废核、废弃物,乱泼脏水,库区杜绝吸烟。进入库区的人员一律交出火种。

二、库房内外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垃圾污垢,垃圾须倒入垃圾桶内。

三、不准在库区乱贴、乱画,营销广告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按照仓库的统一规定予以实施,凡私自在本仓库制作招牌广告的,仓库有权要求拆除,擅自制作的不规范广告要限期整改。

四、禁止在库区使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电暖器、电热器具和液化气以及任何发热器具)禁止在库区烧水、做饭、取暖,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罚款,仓库通报批评。任何进入仓库人员一律交出火种,不得携带火种,发现携带火种及吸烟者罚款100元。为各商户服务的外来人员吸烟,各商户库管人员负连带责任。

五、库区通道内不准存放货物及废旧物品,不准停放各类机动和非机动车,保持道路及通道畅通。停放在库区的一切车辆电瓶、油箱、备胎必须加锁,以防丢失。较长时间停放车辆或过夜的非机动车,必须交门卫统一管理。否则丢失自负,包括零部件。

六、承租方及其库管员对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要定时清理,保持库区清洁。

七、所有人员须爱护库区内的公共卫生设施,损坏者须赔偿或承担其修复费用。

八、外单位人员及车辆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库区。

九、仓库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发现违规者,出租方(甲方)有权制止承租方(乙方)的行为,对拒不听从劝阻,一意孤行者将处以500-1000元罚款。

十、出入库区车辆须保持低速行驶,时速须低于5千米/小时,不得超速行驶。进入库区一切车辆禁止在库区鸣喇叭(包括非机动车)

十一、承租方若要变卖废品,须将废品运至仓库大门口门卫外进行交易,严禁一切废品收购人员及车辆进入库区。

十二、禁止外单位车辆停放库区,来库区提货或进货的车辆,出入必须查验。

十三、仓库管理人员、库管员、保安人员有权监督制止违章行为,对违章者服从管理并能积极清理现场者,将不予追究其责任,对拒不听从劝阻,一意孤行者将处以100-200元罚款。

十四、仓库各商户人员及车辆变动由单位及时将核发的证件交回、核销。

第10篇 黑火药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库存限量:1000公斤。

二、黑火药仓库严禁超量储存,不合格的黑火药一律不准寄存库内。

三、库内要求堆码整洁,分类挂牌管理,以防错乱。

四、凭车间主任领料单发货,出货时只限1人进入库内。

五、黑火药入库、出库时严禁拖拉、摩擦、超量。

六、经常打扫库内清洁卫生,保持地面干净,注意防止硝袋破烈漏硝。

七、任何人不准穿化纤衣服、拖鞋、高跟鞋、硬底鞋、钉鞋进入库内。

八、严禁车辆进入库内或停放仓库门口。

第11篇 仓库消防安全处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xx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避免仓库及人身受火灾危害,保护仓库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节,结合本仓库的特点制定以下措施:

一、吸烟管理规定

凡在仓库内(非吸烟区)吸烟的所有人员(包括承租人、运输人员、保安人员、装修施工等外来人员)罚款2000元,被处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仓库。以上违规行为若造成损失,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施工管理规定

1、 仓库使用人是不得改变其使用单元本来的建筑结构,未经批准搭建的设施一律要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拆除,并对承租人和当事人各处以1000元罚款,拒不拆除的公司将按合同违约办法立即和承租人解除相关合约。

2、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持相关有效的上岗证或工作资格证作业。仓库使用人需要施工作业前,必须填写《cc仓库内施工申请单》,由承租人签名确认,经现场主管签名同意后才能施工,如果工程项目较大或可能导致出现安全隐患的还须反馈公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工程完工后由现场主管检查,确认不违反消防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没有检查或检查不合符要求的及擅自施工的工程一律视为违规项目责令拆除,并对承租人和当事人各处以10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车辆管理规定

1、所有进入仓库的车辆必须按照指示标志行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在场内进行修车,洗车等仓库无关的事宜,如有违反处以500元的罚款。

2、电动车原则上不允许进入仓库内,确实有需要进入,须经当班保安同意,并应小心缓慢进出电梯和各通道,避免发生碰撞而损坏现场设施,如有损坏现场设施须照价赔偿;车辆不能长时间停放在仓库内,装货后应立即驶出仓库,擅自将电动车停放在仓库内的罚款2000元;如有在仓库内对电动车或电池进行充电的罚款2000元并责令承租方与其使用人立即解除相关合约,禁止当事人进入仓库。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用电管理规定

1、仓库电路只提供照明用电,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吹风、电烫斗、电炉子、电热杯、电水壶、电暖气、电饭锅等)除没收电器设备外并罚款1000元。

2、离开仓库后未按规定关闭照明者罚款200元。

3、不能在仓库内对任何用电器进行充电(如手机充电等),违者处500-1000元的罚款。

4、对有下列用电不规范情形之一,且未造成损失的处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1). 未经审批擅自安装灯具、插座、私拉乱接线路者。

(2). 插座没有固定安装,乱摆乱放者;

(3). 线路未做防火护 套,走地线路未使用地槽保护者。

(4). 易发热电器部位直接安装在易燃材料上者;

(5). 接线头未绝缘,且未安装金属线盒封闭者;

五、货物摆放规定

1、顶距:指堆货的顶面与仓库屋顶面之间的距离。一般的平顶楼房,顶距为50厘米以上。

2、灯距:指仓库内固定的照明灯与商品之间的距离。灯距不应小于50厘米,以防止照明灯过于接近商品,灯光产生热量导致火灾。

3、墙距:指墙壁与堆货之间的距离。墙距又分外墙距与内墙距。一般外墙距在50厘米以上,内墙距在50厘米以上。以便通风散潮和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可供消防人员出入。

4、柱距:指货堆与屋柱的距离一般为50厘米。柱距的作用是防止柱散发的潮气使商品受潮,并保护柱脚,以免损坏建筑物。

5、垛距:指货堆与货堆之间的距离,通常为50厘米,垛距的作用是使货堆与货堆之间间隔清楚,防止混淆,也便于通风检查,一旦发生火灾,还便于抢救,疏散物资。

严格执行货物摆放的“五距”规定,违反以上规定的,先警告,拒不整改的对当事人和承租人分别处以每月500至1000元的罚款,直到改正为止。

六、走火通道管理规定

1、 禁止将货物、杂物堆放在过道、楼梯等走火通道。违者对当事人和承租人各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清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保证走火通道照明系统正常使用,应急照明系统应处于良好状态。

七、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1、遮挡消防设备设施(如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 灭火器、警铃等),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2、非紧急情况下擅自使用消防设备、设施,罚款300元。若造成设施损坏,除全额赔偿外,并报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非紧急情况下挪动分布在仓库内的灭火器,擅自打开消防栓使用消防水的,罚款500元。

对违规行为实施重罚不是本公司的目的,而是一种管理手段。希望各方能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各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12篇 某房地产公司仓库管理制度怎么写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仓库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物资收发及报废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开发公司仓库的管理。

3、 定义

3.1 、贵重物资是指单位价格为1000元(含)以上的物资。普通物资是指单位价格为1000元(不含)以下的物资。

3.2 、呆滞物资是指超过3个月以上未领用的采购入库物资。

4.职责

4.1 、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物资收发存工作。

4.2 、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物资与苗圃场苗木的账务工作。

4.3 、仓库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由其直接上级复核检查。

5、 入库物资的管理

5.1 、入库管理规定

5.1.1 、购买物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物资申购单》核对进货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办理验收手续,核对无误后开具《物资进仓单》,由送货人与仓管员在进仓单上签名。与《物资申购单》不符的物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对专业技术要求较强的物资,需由专业人员验收签名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1.2 、各部门将尚可使用的物资寄存于仓库,必须办理物资寄存手续。主办部门将物资分类整理,填写《寄存物资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搬到仓库办理寄存物资入库登记手续。仓库管理员应检查该物资是否有破损或损毁迹象。并在寄存物资表上注明。《寄存物资明细表》见附表

15.2 、贮存保管

5.2.1 、物品入库后,对其进行分类编号存放,确保物品摆放整齐。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进行存放,确保安全。

5.2.2 、仓库根据贮存物品的特点和自身环境、设施条件,设置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并配备必需的货架。

5.2.3 、所贮存物品按规格型号分区域放置,合理有序,防止损坏。对温度、湿度和其他条件比较敏感的物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并配适当的防护措施,加注'__ __ 物品'标识,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和防火措施。

5.2.4 、对于易受潮变质的物品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对于易锈物品应存放于防雨、防潮的场所。

5.2.5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物资库存。每月对贵重物资清点一次;每半年对仓库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年终由财务部组织人员进行年度清查。盘点应认真做好记录填写《物资盘点表》,发现账实不符、质量变损等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物资盘点表》见附表6.

5.2.6 、对于变质、失效或报废的物品,按第7条款规定进行物资报废处理。

5.2.7 、仓库管理员须妥善保管贮存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准确、并及时登记《物资进销存明细账》。每月6号前完成《物资进销存月度报表》,并报送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物资进销存月度报表》见附表7.

5.3 、出库管理

5.3.1 、各部门要以书面形式指定部门物资领用人员(以下简称领料专员),非指定领料专员不得领取仓库物资。物资领用流程如下:领料专员开具《物资领用单》交部门负表人签名复核,凭《物资领用单》领料联到仓库领取物资,领料专员与仓库管理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领用部门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未能签名的可先电话通知仓库发放物资,但事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仓库补办领用手续。各类物资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

5.3.2 、领料专员将物品领出后发现规格或其他原因不适用要求退回仓库,领料专员需填开红字《物资领用单》并标明“退回”字样。仓库管理员收到退回物资时在红字《物资领用单》签字,并凭领料联冲销账务。

5.3.3 、被使用部门退回仓库或拒绝领用的新购物资,仓管员在收到物资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部,采购部须在收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未及时回复处理的,仓管员须于3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请示处理。入库物品退货时,仓管员填开红字进仓单并标明“退货”字样,收货人签收后冲销账务。

5.3.4 、对办公室及员工宿舍领用的物品由行政部统一办理领用手续,其他部门及个人不予办理领用。

5.3.5 、物品借用及归还手续。部门领料专员填写《物品借用登记表》一式二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仓库办理借用。借用物品必须注明预计归还日期,无法按时归还的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延期借用证明。归还物品时仓管员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则由借用部门负责维修后再行归还,如需报废的则由借用部门办理报废手续。《物品借用登记表》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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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对非有机分解的消耗类物品,(例如:枝剪、镰刀、灯泡……等)原则上以旧换新的方式领用,领用人凭已损坏不能用的物品换领。收回的废品由仓库统一处理。

6、 非入库物品的管理

6.1 、对工程材料、绿化苗木等非入库物资,仓库管理员有权对物品送达数量进行核查,但不参与实物的管理与接收工作。该类物资按照公司工程类物资管理制度执行。

6.2 、公司苗圃场的实物管理由绿化部负责,其账务登记由仓管员负责。苗圃场苗木收发由苗圃管理员填写《苗木进/出场单》一式二联,其中第一联记账联须于每周五下班前交仓管员,第二联存根联由苗圃管理员留存。按请示成批种植苗木的进出单据,由苗圃管理员在种植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苗木进/出场单》交至仓管员。《苗木进/出场单》须由两个以上经办人签名确认。苗木的报废由苗圃管理员按照

7、 1条款规定进行办理。《苗木进/出场单》见附表8.

7、 物资报废规定

7.1 、拆迁旧物资及大型物资报废程序。

拆迁的旧物资,主办部门将可重复使用的物资分类整理,填写《寄存物资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搬到仓库办理寄存物资入库登记手续。不能重复使用的物资由主办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写《报废物资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名-->通知仓库及相关技术部门到现场复核签名-->相关部门会签(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等)-->董事办审批-->仓库通知相关人员作报废处理。《报废物资登记表》见附表3.

7.2 、除第

7.1 点规定之外的物资报废程序。

确定需报废的物资由使用部门填写《 报废物资登记表 》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搬到仓库仓库定期汇总《 报废物资登记表 》提出报废申请-->相关部门会签( 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等)-->董事办审批-->仓库通知相关人员报废处理。

7.3 、经审批确认尚可使用的的物资,由仓库管理员按规定通知相关人员办理物资寄存手续。

8、 呆滞物资的管理.

8.1 、呆滞物资是指超过3个月以上未领用的采购入库物资。3个月的计算开始时间以首批《物资进仓单》上的日期为准。

8.2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6号前完成《呆滞物资月度统计表》,并报送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呆滞物资月度统计表》见附表4.

8.3 、申购部门在一个年度内产生的呆滞物资累计发生三次(含)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超过1万元,仓库管理员将会同采购部向行政部报送,由行政部进行处理。

9、 其它规定

9.1 、严格执行仓库岗位责任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内。仓库内禁止烟火。因玩忽职守造成物资损失、仓库被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9.2 、对不按《仓库管理制度》办理物资收发的部门及个人,仓管员有权记录违规事项,并对违反制度规定2次以上(不含2次)的部门及个人书面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进行处理。《违反仓库管理制度事项统计表》见附表5.

9.3 、仓库均应设置安全防患措施,并保持门、窗、柜、锁牢固完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库房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备,::其种类和数量均应符合要求,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地点,仓库管理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

9.4 、离开仓库应随手 照明、电脑等一切电源,并锁好门窗,做好安全工作。

1

第13篇 项目物业管理处仓库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处仓库管理制度

1.凡入库物料,需根据进仓单进行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和品质的检查、清点,对缺损和不合格物料,应及时在进仓单内说明。

2.物料入库后要及时登帐、立卡、建立物料档案,帐卡物要经常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如发现备料不足或缺损要查明原因提出书面报告。

3.入库物料要尽量合理堆垛,定量存放,过目成数,做到不歪不倒,搬运方便和安全不受损坏。

4.应做好仓库的门窗和库存物料的保管和安全防患工作,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物料不变形、不受损、不变质。

5.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火种入内。对存放库内的贵重、易燃或挥发性化工物料,要定期重点检查和防护。

6.物料出库或领用均要按物料出仓单内容填写好出仓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经办清出库或领用交接手续后,方可发料。

7.物料出仓后,仓管人员要及时清理库房,整理货垛,搞好库内整洁,并及时凭出仓单上所发的物料登销帐卡。

8.非本单位或本单位非有关人员,未经仓管人员许可严禁进入仓库,仓管人员所管理的仓库锁匙亦不准任意交他人保管或开启。

9.出库物料一般要成套领发,对散件及包装好的散装部件,应分别附有标明物料品名、规格的标签。属配件的,还应标记“备品备件”文号。

10.任何负责物料运输的公司,在运送途中应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好。特殊和贵重物料仓管人员应随车押运,做到接运及时、超卸安全、交接准确。

11.对回收剩余或废旧的物料,仓管人员应负责将所回收的物料分类收存保管,并在入库时亦应办理进仓手续,另立帐册及时进行登帐。

第14篇 餐饮单位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单位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专用,有基本的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主食和副食分开存放。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蚊蝇孳生地,防止交叉污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化,保持良好通风,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生虫霉变、腐败变质。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10厘米以上。

6、食品库房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第15篇 备品备件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管职责:负责仓库区内货物的日常安全管理,货物收发管理,

工作区域的环境卫生,合理有计划的利用储物空间,建立仓库管理台账,确保公司生产正常运转。每月进行月底盘点,并上报公司财务部门。

二:收货管理;货物入库时,依据采购申请单,和购物发票核对货物规格数量,及时通知采购申请部门对采购物品进行全面确认,当确认无错误后,进行入库摆放,开入库单据,入库单详细填写物品名称,型号产地,单价,入库时间。

三;发货管理:发货必须按单发货,领料时必须认真填写另料单,具体物品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地点,同时有领料人签字,机修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发货,发货底票保留月底上报公司。特殊情况的发货:由于生产需要原因,可以先发货,然后及时督促领料人员补齐相关手续,进行入帐管理。

第16篇 z金属制品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金属制品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一切物资应加强安全管理,慎防盗窃。

2.非物资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入仓库,有关人员进入仓库应服从管理。

3.仓库内及附近应设置消防设备,在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指定专人负责及管理,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失效,以提高应变能力,以策安全。

4.仓库内严禁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电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专人负责,允许后才可进行电焊。

5.易燃易爆违禁品不得进入仓库,物资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易燃易爆危险性材料应与其它材料隔离保管,并于明显处标示'严禁烟火'标志,同时应办妥安全保险等手续。

6.贵重材料应严加保管,并予加锁。

7.仓库内应随时注意通风情况,并保持整洁、卫生。

8.物资管理人员于下班前应巡视仓库电源、门窗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安全。

9.仓库计量器具应具备标准,检定合格的度量器具,并应随时校正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收发料的差异,度量衡器具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总校正。

10.仓库产品应建立帐目,并挂置物料标识牌。产品进库、出库应记帐,做倒帐目清楚,帐、物、卡一致。

11.入库物料要凭品管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在入库单上由质检员签名,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2.物料出库仓库,保管员应按领料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料单进行发料,并办理物料出库手续。

批准审核编制

日期日期日期

第17篇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2

酒店仓库物资管理制度(二)

1.酒店仓库的仓管人管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账,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为提高各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4.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5.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管部部。

6.物料出仓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

,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账及送财务部一份。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8.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人、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9.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

10.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部、财务部各一份。

11.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订最低储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部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12.仓管部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部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部承担。

第18篇 a公司仓库档案管理与交接制度

某公司仓库档案管理与交接制度

账簿与凭证保存:仓库账簿与物料进出单据属会计档案,仓管员应妥善保管 (或由档案管理人员管理) 。以备查询。保存期满,经批准可以销毁。

(1)进销存账簿在账页记录完或仓管员工作移交后. 需更换新账簿时,将各明细账户余数余额接转到新账簿。检查原账簿扉页、启用表是否填写完整,加贴标签,用牛皮纸封好存档

(2)进出仓单 送货单填写完以后,仓管员保存存根联. 月末应将用完的存根编号 打成捆,加贴标签后保存。其它收、发料的交接证明 仓管员移交表、附件等,均及时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后加贴标签存档

封面或标签上填写单据名称、账簿名称和类别、数量 使用时间界限、保存日期。

(3)移交表是仓管员工作交接的手续和责任转移证明。移交表内容包括三部份:(不包括电子文档的交接)

1、移交基本情况,移交方式

2、表格:移交物件种类、数量

3、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章

移交时双方按移交表所列项目进行清点、核对。特别是账簿的移交,需要对账簿中各账户结存的实物数进行盘点后. 由双方在账簿上确认签字。

第19篇 湖心大酒店仓库管理制度

泉州湖心大酒店规章制度

内容: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是酒店存货管理的重要工作。

仓库是企业各种物资、原材料的周转、储备环节,担负着验收、保管、发放、储备、回收利用等多项业务管理职能。

为加强仓库管理,提高仓库使用效率,保证物资周转流通,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仓库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采用科学的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保管好,损耗少,节约费用,保证安全,提高效益。

3、仓库管理的原则是:适量、及时、准确、经济、安全。

4、仓库的存量管理

(1)仓库实行存量管理。

仓库的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由财务部和成控部、采购部研究制定并报酒店管理当局批准后,交仓库执行。

(2)所有仓库物资均应在存货帐,存货卡上标明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

(3)月末,仓库应编制“超存量库存表“,详列所有超过最高存量的存货明细情况,报财务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和成本控制经理。

5、仓库的请购

(1)库存仓物资达到最低存量时,仓库应及时填制“请购单”,交采购部购买;没有及时提出购买以致存货供应中断的,有关仓库人员要承担工作责任。

(2)不超过最高存量的请购,由采购部直接受理。

(3)超过最高存量的请购,须按酒店“流动资金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批准后交采购部购买。

6、仓库的验收入库

(1)酒店的入仓实行仓库验收制,检查采购计划,物品的数量、价格、质量,遇下列问题时,仓库应拒绝收货,或另行堆放,并及时与主管领导联系。

(2)没有经批准的请购单。

(3)所购物品的规格数量价格及有关要求与请购单不符。

(4)发现品质问题。

发现(2)、(3)问题时,在与采购部/请购部门联系并取得处理意见前,所收物资不得使用。

7、物资验收入仓后应编好库位、货位,堆垛号码,整齐堆放,办好登帐建卡手续。物资的保管和发放

(1)仓库实行分区、分类、分货位编号保管方法。根据各类物资的自然属性,理化性能,体积大小和仓库设备条件的不同,分别加以妥善保管。做到不短缺、不损坏、不变质、不混号错位,物资存放要考虑便于收发,便于检查和盘点。

(2)仓管员要熟悉物资的特性,认真做好在库存物资的养护工作,根据仓库的温度、湿度、通风、光照等条件,考虑存放期限,采取通风、降温、防潮、密封等措施。

做好防火、防潮、防腐、防锈、防变质;防水、防尘、防爆、防漏、防高温等“十防”工作,注意经常检查,确保物资财产的安全完整。

(3)仓管员对所保管的物资,应经常检查,对滞存仓库时间较长的物资,要及时填列“超期存仓物资报告表”;发现霉变、破损的,应提出处理意见,填列“物资残损(变质)处理报告”,向部门主管和财务部经理作出报告。

(4)存仓物资,要执行“先进先出,定期翻仓“的管理规定。

发料要从最早存仓的物资开使;

定期翻仓可结合仓库的盘点进行,翻仓的目的是检查存货的品质保管状况,同时,为存货“先进先出”的操作提供方便。

(5)严格执行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仓库内禁止吸烟,不得会客,不得存放私人和其他单位物品,做到人走灯灭,离库锁门,防止发生火灾和盗窃事故。

(6)仓库是物资保管重地,除责任仓管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

(7)物资出仓,必须先办妥出仓手续,仓库只凭出仓单、领料单、调拨单发货,严禁先发货.后补单,严禁白条发货。

(8)仓管员应及时记录物资的进、出、存动态,做到“三对”,即货、卡、帐核对相符。发现问题须及时检查纠正,确保存货、存货卡、存货帐结存准确无误。

8、仓库的盘点

(1)仓库物资流动性大,为保证货、卡、帐核对相符,随时掌握物资变动情况,避免短缺丢失和超储积压,必须进行经常和定期的清仓盘点工作。

(2)经常的盘点由仓库领班和仓管员在日常进行,针对收发频繁和容易变质的物品,需增加盘点和察看的次数。

(3)定期的盘点每月25日进行一次,由成控部组织,财务部派员参与,发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填制“存货盘点报告”,上报酒店处理。

(4)对于盘亏/报损的物资,须查明原因,属保管人员工作责任的,应由有关人员承担经济责任。

经常发现失职行为的,应调离工作岗位;发现偷盗等违法行为的,交酒店保安部处理。

第20篇 酒店客房部仓库管理制度

酒店客房部仓库管理制度

1.以酒店仓库保管条例为准则,加强仓库管理人员培训。

2.对贵重物品集中管理。

(1)封箱专人管理,做到账物符合,随取随封箱制度;

(2)除房间正常补充,客人特殊需要使用的贵重物品,由主管级以上人员写条领取;

(3)办公室内供客人借用的贵重物品,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每月清点,需增加时由经理签字。

3.一般物品要有登记、核对制度,外部门借用任何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及其他人无权处理,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方可支出。

4.固定资产流出部门,只有经理批准方可执行;仓库管理人员要做好登记上报财务部备案。

5.仓库钥匙,下班后封存在办公室,各班次定好自己所需物品,白天做好准备工作,没有客人特殊要求,不得随意进人仓库,如遇特殊情况,由当班主管领取、登记。

《某仓库、储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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