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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8-16 热度:76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第1篇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一)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二)

1、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法令全面领导公司各项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2、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以总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对公司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负全面的责任。

3、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有权决定公司中层干部的聘任。

4、负责审查公司的规章制度,工资奖金实施方案,奖惩方案,(www.)职工生活福利及重大制度改革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决定。

5、依法奖惩员工,提请董事会奖惩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6、负责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7、负责主持召开公司会议,如办公会议等。

8、主持组织对重大监理项目业务的洽谈,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投标文件的审定,审签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

9、督促并检查公司重大监理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等事项。

10、负责对上级来文的批阅,公司内部重要文件的签发。

11、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力所能及地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三)

1、总工办在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公司技术管理的归口部门。

2、总工办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完善公司监理工作程序。

3、参与编写、审定重大工程的监理投标文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4、协助解决重大监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和工程质量问题。

5、掌握工程技术发展信息,组织公司内部监理技术业务的研讨与交流。

6、总工办负责公司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7、协助工程部进行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及技术考试。

7、及时转发国家、省、市、行业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8、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下面是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 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

第五条 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第二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 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 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 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 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

3、 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 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 设计单位答疑。

4、 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 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 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 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 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 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 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 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 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 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 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第三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 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 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 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 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 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 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 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 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 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 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 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 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 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 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第四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 设计图纸有差错。

2、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 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 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 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 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 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 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 一般小型设计变更(1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 较大设计变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 重大设计修改(10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 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第五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 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 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 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第六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 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 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 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 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 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 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 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 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 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 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 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 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 隐蔽工程记录。

6、 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 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 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 确定验收日期。

2、 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 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 检验或抽检。

5、 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 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 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 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 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 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 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 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 设计变更。

6、 结算方式。

7、 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 争议解决方式。

9、 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 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合同协议书。

2、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 图纸。

4、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第五十四条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 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第十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 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 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 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 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性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 使用说明书。

7. 基础强度与尺寸要符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 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十八条 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安装调试规定,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设备,如主立井提升设备安装、矿井胶带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 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 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 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 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 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 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 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 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性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 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 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 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能力,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况,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 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 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责任,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规划发展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1) 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2) 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3) 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4) 根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设备安装评定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 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1) 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2) 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3) 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4) 基础图。5) 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6) 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7) 系统图。8) 施工预算及决算。第十一章井巷工程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 井巷工程除满足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作业规程或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2. 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从施工单位到质量管理部门实行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材料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相关图纸及施工作业规程的审查。

第六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始终抓好质量管理和提高工程质量的职工教育工作,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使其在思想认识及技术上达到要求,方可上岗。第六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在提供相关图纸前必须认真审查图纸,以保证施工图纸的质量。第六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好设备及材料质量关。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试验机构,认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复查工作,凡是没有合格证明、材质不清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抽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准使用。

第六十六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中,制定相关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督促、检查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十七条 开工前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完善程度,并重点做好测量放射线、计算复核,施工大样图的校审、复核等。施工过程中做好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把不合格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第六十八条 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实行,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对于查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令其整改,不整改的不予验收。

第六十九条 如需变更原设计的材料品种规格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七十条 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每班的质量验收工作,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有关材料质量检验记录。

第七十一条 改扩建井巷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国家其它有关标准。第十二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七十二条 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 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1000—3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 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上, 0万元以下罚款。

二、 进度

1、 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5日以内,处以1000元罚款;超过5日,每延期1天,增加罚款500元;延期10日以上者,处以10000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 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 元罚款。

3、 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另处以 0元罚款。

三、 质量

1、 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100-500元以下罚款。

2、 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500- 元以下罚款。

3、 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 -5000元以下罚款。

4、 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外,处以5000-10000元以下罚款。

5、 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 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科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第七十四条获得省“飞天奖”和“省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0.5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2进行奖励。第十三章附则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七十六条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现行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由规划发展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更多制度范文,尽在:

第3篇 建筑工程公司水暖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水暖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顺利完成年度生产任务和质量目标,不断强化公司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水暖部主要职责

1.1负责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与落实。

1.2负责公司水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标准及企业标准。

1.3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参与重大方案或特殊方案的制定。

1.4负责组织专业内部图纸初审,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

1.5负责对新开工程进行总交底,定期检查施工项目的技术、质量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6负责工程内外业检查、指导和验收落实情况。解决施工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

1.7负责督促、检查阶段性隐蔽工程验收及报验工作;对特殊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重点监督检查。

1.8负责督促、检查主要材料、设备及器具的检验、试验工作,并对常用材料信息、价格信息进行收集、整理。

1.9负责竣工工程技术资料审查、归档和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

1.10 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参加公司招投标工作。

1.11 负责本部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水暖负责人岗位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行业标准,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2建立健全现场施工组织机构(32长、技术员、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检查工长、技术人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

2.3负责与公司管理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省、市、区质监站、市政、给排水处等)的日常工作联系与落实。

2.4负责组织并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

2.5负责施工项目全面质量管理,贯彻执行'三检'制度,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施工工艺组织施工。

2.6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工长、技术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2.7负责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所有材料必须具有正规的质量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督促、检查进场材料的检验、二次复试和报验工作,对不合格材料进场和使用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8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布置、检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9组织各阶段验收,参加竣工验收,负责竣工资料审查、竣工工程及技术资料向业主移交工作。

2.10 负责组织、落实竣工工程的回访及保修工作。

2.11 负责组织人员参加投标文件、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工作和本专业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12 负责配合项目部做好申报奖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工作。

2.13 严格遵守公司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3水暖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3.1全面负责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企业标准,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

3.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亲自编制特殊性、技术性较强的施工方案。

3.3组织专业内部图纸初审,参加图纸会审,整理会审记录并办理会签手续。

3.4负责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内容交底工作,并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技术质量和安全技术专项交底,并按交底内容监督检查。

3.5负责进场材料的检验、验收和二次试验及材料报验工作,审查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明确使用意见,有权拒绝使用无质量合格证和不合榷材料。

3.6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对特殊翻位和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和水压试验、灌水试验、通球试验等)跟踪检查,及时办理检测或验收签字手续。

3.7负责与土建专业复核施工基准线标高。对违反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秸的班组及个人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对于工程施工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3.8按工程进度,同步做好技术内业编制和质量检验工作,并及时办理会签手续。

3.9负责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技术联系和落实工作,做好各项技术经济签证;及时完成工程预结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3.10 负责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沟通协调,并按工程总体进度安排配合各专业协同施工。

3.11 参加竣工验收,负责竣工技术内业整理装订和竣工图绘制及会签,送公司有关部门审核后,及时办理技术内业的移交和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3.12 参加公司招投标工作,并按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

3.13 负责管理体系运行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编制重大危险源措施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工长岗位职责

4.1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执行公司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标准。

4.2负责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检查工作,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

4.3熟悉和掌握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参加图纸初审和图纸会审。

4.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协助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工作。

4.5负责组织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技术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危险部位和注意事项。

4.6负责现场材料管理,做好进场材料检验工作,签署验收意见。

4.7负责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督,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作业的,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4.8负责组织隐蔽工程及各种试验的自检工作,并及时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报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

4.9参加工程验收,协助做好竣工资料向业主移交工作;参与竣工工程回访保修工作,并负责质量问题的具体处理及维修。

4.10 负责与土建、消防等专业的沟通与配合。发现消防、地热等分包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协调解决并上报项目部或公司。

4.11 负责管理体系实施与落实工作。

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管理

5.1施工图纸下达后,由水暖负责人组织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技术负责人统一整理编制完成,经水暖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分别审核签字后,在施工前一周内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审批,经公司审批后报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审批。

5.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间为12天,拖延一天负激励100元。

5.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必须完整、齐全,有针对性。

5.4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因工序与工序之间安排不合理及图纸笔审遗漏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和损失负有技术责任,罚款50元/次。

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管理

6.1施工图纸下达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内部图纸初审对图纸存在的问题或需要修改的内容形成书面记录。

6.2图纸会审后一周内,完成图纸会审书面材料的整理、签字和加盖各粤位公章工作,超期负激励i00元,并将图纸会审记录交给工长和班组长每人一份,办理交接手续。

6.3图纸会审记录要求参加人员在首页上签字,各方代表在每页会签栏釜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6.4技术负责人、工长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图纸联审,技术负责人参加由建彭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并详细填写会审记录,记录要求打字、填写清晰、整洁不得涂改,打印8份,施工单位保留原件。

6.5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同建设单位代表办理现场签证手续,并有建设单位千表和监理单位代表签字,一式四份。

6

.6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由技术负责人专人接收、管理,并及时下荔有关人员,原件单独保管。对未及时完成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工作,而焉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次。

7.技术质量、安全交底管理

7.1水暖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技术质量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7.2交底工作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任何情况下不得先施工,后交底。弓底要及时、准确、完整,并具有针对性。

7.3技术质量交底应对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技术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术准、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及新技术施工)法等内容进行具体要求和指导。

7.4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对工长、质检员、班组长、安全员及施工骨干人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并办理签字交接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必须及时发给工长、质检员和班组长,并办理交接手续,违者负激励50元/次。

7.5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艺的技术、质量和安全要求,应在施工前进行专项书面交底,办理签字手续。并在班前由工长进行口头交底。

7.6各班组及施工骨干人员变换施工岗位时,要重新进行技术质量交底。

7.7设计变更及技术联系通知单的主要内容,必须及时进行专项交底。

7.8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技术员必须对全体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交底,并办理全员签字手续。

7.9接转工程复工后,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10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交底,并未及时整改的负激励50元/次。

8.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

8.1水暖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必须在专业自检合格后,报请公司复检合格,再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检查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确认合格后方可隐蔽,违者负激励l00元/次。

8.2隐蔽工程验收前一天,由技术负责人或报请各方人员(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质量部门代表)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并在组织施工时安排出一定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时间。发现未报请负激励50元/次。

8.3水暖隐蔽工程,必须在土建施工进度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隐蔽工作。

8.4隐蔽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质量证明文件。

8.5隐蔽记录中隐蔽部位必须填写清楚,标明隐蔽项目所处位置、隐蔽方式。

8.6隐蔽工程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并真实记录隐蔽项目使用材料情况、安装方式、控制参数等内容。

8.7每一隐蔽部位应单独进行记录,隐蔽时间必须准确,并符合实际施工工序要求,具有可追溯性。

8.8隐蔽工程施工时技术负责人、工长必须亲自检查,对标高、坡度、支墩及管道基础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项目,经整改仍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负激励100元/项,并必须进行返工。

8.9隐蔽管道水压试验、灌水试验必须在隐蔽验收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否则负激励300元/项,并必须经试验合格,方可进行隐蔽验收。

9.实物质量管理办法

9.1对孔洞较多的部位,必须按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预留孔洞专项交底、预留并及时复核;对穿越砼剪力墙的刚性(或柔性)防水套管安装,在砼浇筑前,工长必须亲自检查、复核,若发生防水套管安装质量问题,负激励200元/处。

9.2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配件,必须具有质量证明文件,自检合格后及时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需要二次复试的材料,必须达到标准规定方可使用。否则负激励100元/次。

9.3埋地敷设管道应安装在原状土或经夯实处理土层上;当埋地管道敷设在管道支墩上时,支墩间距不得大于l.om。

9.4采暖、排水管道坡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严禁倒坡安装,如发生且不整改的负激励i00元/处,并责令返工。

9.5给水水平干管坡度设计无要求,施工时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9.6一般管架构造及敷设必须正确。砼、砖墙(柱)上的管架不得使用角钢端部对焊钢筋后钻孔栽入墙(柱)内。同一房间给水、采暖金属管道立管卡安装标高必须一致。

9.7供热管道固定支架必须按图纸位置设置,构造正确,并一次完成。固定支架型钢刚度要满足稳定需要,不应超过型钢允许弯距。

9.8各种立管必须自上而下吊线安装,给排水立管垂直偏差每米不得大于3mm,采暖立管垂直偏差每米不得大于2mm。

9.9散热设备安装必须横平竖直,与装饰墙面距离为30mm,偏差不大于3mm;与窗中心线偏差不大于20mm,同一房间散热器距地面高度必须一致。

9.10 地热加热盘管长度、间距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盘管穿过伸缩缝处设长度大于loomm的柔性套管,盘管穿出地面处必须设防护套管,且曲率半径应为8倍盘管外径。

9.11 采暖支管乙字管弯曲度应一致,且安装在同一垂直面上,不得安在墙内,否则负激励10元/处。并返工处理。

9.12 不采暖楼梯间的地面、墙面埋设给水管道,明装排水管道必须按设计要求做保温处理。设计无要求时,按图纸会审或技术联系单要求施工。

9.13 卫生器具及配件成排安装时标高、问距必须一致;地漏顶面标高应低于其周边地面lomm,违者负激励50元/处。

9.14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安装伸缩节和阻火圈。设计无要求时,悬吊水平塑料排水管道直线长度超过4m时设置伸缩节,并设固定支架。未设或少设一处负激励50元。

9.15 丝扣连接管道麻头处理不净、防腐面漆流淌、漏涂、管道焊口观感质量不合格、管架歪斜不正等每发现一处负激励30元。

9.16 各种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必须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系统试压、通水通球试验,否则负激励300元/项,并必须补做试验。

9.17 对管理者违章指挥造成质量问题的负激励50元/次;对质检员因错检、漏检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负激励50元/次;对违章作业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负激励200元/次。

9.18 易积水房间楼板堵洞,应请土建技术员协助出具防水砼配合比,浇筑砼后必须振捣密实,且不得高于楼板面,如未按上述方法施工,每发现一处负激励l00元,并承担补修经济责任。

9.19 管井内成排安装的管道必须相互垂直、平行,间距一致。管道保温包裹应密实,表面平整,保护层搭接一致,表面无褶皱。

9.20 对公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必须及时组织整改,并按时回复,否则负激励200元/次。

10.技术内业及竣工资料管理

10.1 工程技术内业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技术员每月清查一次技术内业资料完成情况,所缺项目应在3日内补充完成,违者负激励l00元/次。

10.2 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试样委托单及试验报告等必须齐全、完整的装入工程技术档案。发现未做材料二次试验负激励l00元/组。

10.3 技术内业中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施工质量检测记录必须及时、完整、准确。

10.4 检验批的划分应按照地标划分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既要便于施工划分,也要便于记录。其具体划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10.5 技术员必须按时做好监理内业报验工作,并及时收取监理审批完的技术内业资料,以便整理保存。

10.6 技术内业资料必须应有完整的目录索引,如果分册装订,既要有总目录,也要有册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所在册数及页码。

10.7 技术内业装订顺序既要符合施工工序,又要便于编制、查阅。

10.8 竣工图上必须标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更改内容,并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齐全。

10.9 竣工图和技术内业资料均按210mm* 297mm尺寸要求装订成册,每册厚度不得超过50mm,如超厚可分册装订。

第4篇 工程公司文印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文印管理制度

1 .复印的材料、文件,必须填写'文印审批单',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交文印室操作(机密件除外)。

2 .私人材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

3 .非文印室工作人员不得在文印室逗留,不得擅自操作文印设备。

4 .文印室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涉密文件复印的废件应及时销毁。

5 .文印室建立纸张使用台账,对送来打印、复印的文件资料,应做好登记,并在月终作统讨一核算。

6 .文印人员要节约用纸,复印纸原则上双面使用。

7 .文印室工作人员应按规程操作文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测、保养,「班时注意检查设备电源关闭情况,断开电源。

8 .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文印室吸烟、大声喧哗。

第5篇 建筑工程公司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全面管理工作,使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向科学化、系统化、网络化高水平发展。达到各项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着力推进'三个转变',一是推进转变管理思维和管理理念的转变。二是推进个别被动管理向全面主动管理转变。三是推进由粗放式管理向转细化管理转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现公司规划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办公室日常行政办公管理的任务,权利和责任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从而不断改进和完善提高综合部门的管理水平。真正起到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三大职能作用。

第三条办公室人员要倡导六种良好风气。

1、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浓厚风气。

2、自觉探索、开拓创新的浓厚风气。

3、雷厉风行、争创一流的浓厚风气。

4、严谨细致、埋头苦干的浓厚风气。

5、严守规矩、极端负责的浓厚风气。

6、甘于奉献、干净干事的浓厚风气。

第二章办公室日常行政办公管理的任务、权利

第四条根据办公室在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工作中应具备的三大职能作用、结合我公司已经制定出台的原有规章制度、对办公室的管理任务、权利在本制度中进行细化和明确。

第五条 办公室人员在当好领导参谋助手方面,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因此要经常学习和掌握国家政策和上级指示,行业发展动向,结合我公司的特点,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供领导决策和指挥工作时参考。对于公司决定和安排的工作事项,要及时传达给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并要把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结果进行分析、评判,再及时的反馈给领导及有关部门。把领导新的决策再传递到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做到上、下级沟通、互动。

2、严格执行公司《关于会议制度的规定》组织安排好各种会议,作好会议纪录,对会议布置的工作,按时对承办人检查、落实。要把承办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落实公司制定的《新员工试用制度》和《员工甄选聘用管理办法》以公正、客观、实效的原则,帮助公司把好用人关。对到公司工作的新员工,要建立个人档案,试用期间要经常了解思想、工作、学习、身体等各方面的情况,并要征求新员工所在部门、单位的意见,拿出综合意见向公司总经理提出到期后是否转正的意见。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定向招聘人员,由办公室按照公司制定的办法,对其办理手续,并要介绍公司简况,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公司融为一体。

第六条 办公室在组织协调方面,应完成以下任务。

1、根据公司制定的《员工守则》要在全体新、老员工中进行宣传、学习、示范,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这不仅仅是公司从企业文化角度建立的规章制度,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要把公司要求去做变成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有一个好的团队、才能不断对外提升公司对外形象。

2、根据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管理规范》处理好员工劳逸结合、按劳取酬、突出贡献的原则。始终鼓励能够模范带头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教育帮助、处罚个别员工无组织、无纪律的歪风斜气。在公司氛围内树立一个良好的自然风气。培养出一支思想过硬、纪律严明、作风正派、能够吃苦耐劳善打硬仗的员工队伍。

3、量化考核是办公室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据公司制定的《量化考核办法》,要把考勤、工作纪律、卫生状况信息反馈这四部分,作为公司对员工进行量化考核的一个主要方面,结合公司新制定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从而评价出每位员工的个人素质和综合业绩。

4、公司以人为本制定的《员工休假制度》是公司为增加员工福利和凝聚力的一项利民措施。办公室要按照制定的标准和范围进行实施。

5、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制定的《出差管理制度》有涉及到办公室该办理手续和把关的地方,一定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办理。

6、公文的收、发、存是办公室例行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司制定的《公文处理准则》,办公室对上级来文要及时呈报给公司领导,公司对外发文要及时办理、公司内部文件、通知等要及时传递或下发到位。充分体现公司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办公室要搜集各种公文的承办结果。要按规定立卷、归档、备查。

第七条 办公室在服务保障方面应完成以下任务

1、保持公司文件资料的齐全完整,是公司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对外不公开的文件资料,属公司的商业秘密,有些重要资料属公司无形资产。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传递和设档管理。

2、办公用品的合理节约使用,关系到公司管理费的节、超,办公室应根据公司制定的《办公用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对于一次性消耗的用品如:纸张、笔墨要节约使用,对办公用具要登记造册,分解到使用人保管、使用,要明确其责任。

3、公司因工作需要配备的计算机属公司的固定资产,办公室应根据公司制定的《计算机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予处罚。

4、公司配备的车辆主要为经营、生产及办理业务使用。办公室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5、公司电话是为方便与外界联系、沟通、开展业务使用,办公室应按照公司制定的《电话管理规定》监督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奖、罚规定

第八条 为了严格对制度的执行,做到工作有标准,有要求、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评判结果。公司对办公室在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质量要进行考评。通过奖、罚措施,增强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心,使公司各项工作管理精细化。

第九条 办公室要定期对于落实、执行公司制度情况进行自检,将自检结果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及资深管理者参加进行评判。

第十条奖、罚的办法:按照本制度对办公室的工作从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三大职能方面,分条、分项评定。每一项都划分为'优''良''中''低''差'三个档次,暂定每半年综合考评一次。

第十一条本制度主要考评内容分为三个方面共十四项细目,考评记分,奖罚标准执行公司《行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6篇 g公司管理制度之工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

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7篇 建筑工程公司设备管理制度15

建筑工程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十五)

本公司为了加强对设备的采购控制,设备的租赁管理和设备的档案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确定监督检查与实施考核办法,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真正达到安全生产,特制订设备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设备采购的控制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所购设备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二、设备租赁的管理

1.公司应对设备出租和承租对象所能承担的资质和能力进行确认。

2.项目单位承租设备时应对出租商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出租商的设备,并合理使用及时维护。

3.出租单位出租的设备、机具和配件,应保证性能良好、运行安全可靠并及时进行检修和维修。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出具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禁止使用出租和承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机具和配件。

4.公司应与出租企业在租赁设备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对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

1.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事前制订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实行审批手续。

2.对安、拆施工企业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必须进行评价。组织双方技术人员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

3.按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专业监控人员到位和检查验收,及时做好监控记录等,监控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

4.施工企业应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

5.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除了安装单位自查、自检以外,还应当委托相应的建筑机械设备检测机构对已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实施检测,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四、机械设备的完好标准与设备完好的要求

1.应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及时传达并有效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从方案到现场实施,均要控制,严禁企业内部各个场所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

2.企业应有创新意识,提倡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上推荐的新型施工设备,以及新的施工工艺和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或在安全施工科技领域有所创新。

五、特种设备的管理

1.公司应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2.应确保各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均通过相关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设备档案管理

公司应当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备有设备状况明细表,包括自有设备、出租设备、承租设备的数量、设备型号及规格、日常检查记录等管理记录和目前状况的简要情况说明。

七、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的配备与管理

施工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合格安全检测工具,并做好检测工具的校准和检定管理工作,根据本企业施工的特点,规定并有效落实各施工场所配备相应完善的安检测设备和工具,配备的安全检测设备应有配套的相关产品合格证书或许可证或认证证书。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检测工具进行检定、校正。

第8篇 房产公司工程技术咨询管理制度

房产开发公司工程技术咨询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维护公司的利益,提供工程技术方面的决策依据,从公司的角度出发,广泛利用社会专家资源,审查设计图纸的实用性、经济性、技术性、合理性、施工的可行性,对项目目标的投资、质量、进度进行有效地控制,做好工程的技术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拟建、在建项目的结构、设备、电气专业方案评审、施工图纸审查、技术方案论证等技术工作。

3.专家组成及聘请

3.1工程技术顾问小组专家成员由工程部组织聘请行业专家、技术权威组成,总数为8名,具体如下:结构专业:4名,电气专业:2名,设备专业:2名。

3.2入选工程技术顾问小组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现从事的工作,必须是与建筑工程有关的行业,且在行业当中较有影响的技术权威,如:设计、监理、质检、施工等;

3.2.2须有在建筑及相关行业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对主要负责结构专业设计评审的成员,还须具有'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4.成员考核

工程技术顾问小组专家成员的选择,主要采取邀请或推荐的方式,由工程部进行调查及初选后,报公司领导批准,聘任期为一年。聘期满后,由工程管理部对所有工程技术顾问小组成员的技术水平、工作状态、配合协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合格的,经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聘;不合格的,由工程管理部提出解聘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5.工作内容

5.1在项目设计的方案、扩初、施工图阶段,工程技术委员会负责对结构、电气、设备专业的方案及图纸进行审查,建筑专业由设计部负责;

5.2对投资影响较大的分项,如:基础、主体结构部分,大型设备,将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具体的审查内容分为:

5.2.1一般性设计问题:图纸当中的错、漏、碰、缺。

5.2.2一般性技术问题:在技术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同时被设计院采用,但对于成本方面无具体作用的。

5.2.3重大隐患问题:由于原设计考虑不周,使得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如:违反现行国家规范、结构可靠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等。

5.2.4节约成本问题:桩基的采用型式,基础的采用型式及造价的比较,主体结构的钢筋及砼含量的比较等等,由于专家的意见,使工程造价与原设计相比降低很多造价的问题。

5.3审查意见形成后,由工程部整理成文并负责与设计院对接、落实。

5.4现场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其它疑难问题,在设计院、承包商表示无法处理或无相关经验时,工程部提出申请,经公司确认,确属疑难问题时,工程部组织工程技术顾问小组相关专业成员进行处理。

第9篇 装饰设计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装饰设计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总则

1.2 本制度所指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工程技术档案、声像档

1.3 公司的各类档案必须按年度立卷。各分公司、部门内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1.4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得抽存。公文结案后,应及时交由本部门文书管理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必须将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2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2.1 坚持按部门收集、管理文件资料的制度。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均应设立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公司档案主管部门。

2.2 公司档案的主管部门为公司行政人事部。

2.3 凡本公司缮印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报告、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收集管理。

2.4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牵头主办部门收集归档。公司召开会议形成的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档。

2.5 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或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在核报旅差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交行政人事部办理归档手续,由行政人事部档案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能给予报销。

2.6 本公司召开全公司性的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资料、声像资料等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归档手续,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能报销相关的会议费用。

2.7 公司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了解本公司(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公司(部门)文件资料归档的范围,收集并管理本公司(部门)的文件资料;认真执行文件资料归档制度,对本公司(部门)承办的文件资料及时收集归档。,每年的三月份以前将归档文件资料归档完毕,并向公司行政人事部移交(在公司档案室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文书、人事档案统一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财务档案暂由财务部管理,工程技术档案暂由工程部管理,声像档案暂由企业发展部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移交公司档案室);承办人员借用档案资料时,应按照档案借用程序办理借用登记手续。3归档范围

3.1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典型发言、经验材料、会议纪录等。

3.2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资

3.3 本公司制发的所有正式文件和与有关单位往来的文书。

3.4 本公司向上级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3.5 反映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报告、会议纪录等。

3.6 本公司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

3.7 本公司关于中、高层管理人员职务任免的文件资料,以及员工考核、奖惩的文件资

3.8 本公司员工劳动、薪酬、福利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3.9 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以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和剪报等资料。4平时归档

4.1 各部门对已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资料要及时交由本部门兼职的档案管理员组卷、编目、归档。

4.2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资料归档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4.3 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已处理完毕或经领导批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交给本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

4.4 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立卷的文件资料,按照“案卷类目”的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夹内对号入座,予以保存,并在收发文登记簿内予以注明。5立卷归档

5.1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卷、编目。

5.2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关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使用。

5.3 归档的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资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5.4 在归档的文件资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件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密件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5.5 不同年度的文件资料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和批复,应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6 卷内文件资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资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资料依其形式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5.7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该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5.8 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5.9 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该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日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于卷尾。

5.1 0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5.1 1案卷的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要去掉金属物质,对破坏的文件资料应加以裱糊。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5.1 2案卷各部份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文件―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保存。

第10篇 某建筑公司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承揽工程的检验试验管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物资进货验收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管理;

2.工程部负责进货检验试验的管理,各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3.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4.建筑材料检验试验管理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外委试验;

5.最终检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负责组织检验;

四、工作流程

4.1进货检验和试验

4.1.1所有进厂物资均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和试验,具体见《物资进货验收程序》规定;

4.1.2未经检验或试验合格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外委加工配制件等)不准投入使用或加工(4.1.4的紧急放行情况除外);

4.1.3顾客提供的物资,开箱时也应做好开箱验证记录和签证;

4.1.4如因工程急需,来不及检验或试验而放行时,需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并应对该物资做唯一性标识,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习惯称为紧急放行)。紧急放行的授权人为项目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4.1.5进货检验和试验,主要包括:

<1>供方质量文件

<2>物资外观检查

<3>有规定时抽样检验和试验。

4.1.6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均应办理检查验收签证;

4.1.7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和安装。

4.2过程检验和试验

4.2.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编制质量检验的有关要求(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反映),其中有关顾客、监理方面的内容,应取得顾客或其代理人的认可同意。

4.2.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实施;

4.2.3建筑材料检验和试验由项目部委托外部实验室负责实施;

4.2.4外委检验、试验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外委委托,并负责将试验结果送达有关验证单位;

4.2.6在所要求的分项或分段工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未完成之前,或必需的试验报告未收到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2.7如应施工急需来不及在检验试验报告完成前就要转入下道工序,则必须有可靠的追回程序(习惯称例外放行),并应在相应的产品上做出明确唯一的标识,做好记录;

4.2.8例外放行,需经项目部经理批准。

4.3最终检验和试验

最终检验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项目部根据顾客安排与监理、设计单位等配合完成;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部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方移交相应资料。

4.4检验试验人员

从事检验和试验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取得认可的证书。

4.5检验试验记录

4.5.1检验和试验记录是证明采购物资、在建工程、在制产品和最终产品(或工程)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的客观证据,所有检验和试验均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或签证;

4.5.2过程检验试验记录按工程行业要求的验收记录表格执行;

4.5.3最终检验和试验记录(即分部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记录;

4.5.4检验试验记录内容应完整,且真实可靠,并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5.5检验试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用合格的书写材料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字或使用打印机打印。

4.6不合格

检验和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质量问题处理制度》规定处置。

4.7监督检查

检验和试验控制,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11篇 园林工程公司仓库保管员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仓库保管员管理制度

1. 注意库房的干燥整洁,保护库内外的环境卫生。

2. 仓库物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对库存物品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3. 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入库物品要及时登记入账,对工地急用的物品,直接到工地的要及时办出库手续。

4. 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

冬季怕冻的物品,一定要放到保暖、防冻的地方,以免造成损失。

5. 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放到安全的地方,要整齐,做好苫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6. 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库房安全。

7. 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要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如有丢失、损坏,由保管员按价赔偿。

第12篇 工程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保障员工及其他人员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的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1.2 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3 为了保证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公司从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过程及保证制度实施措施等,均在本制度中进行明确。

第2章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

2.1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安全领导小组系公司常设机构。

2.2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2.2.1负责制定、检查、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2.2.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培训;

2.2.3负责公司全体人员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2.2.4负责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

2.2.5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到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2.6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理;

2.2.7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用品的使用、监督;

2.2.8负责监督公司专项安全资金的使用;

2.2.9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2.3安全领导小组的权利:

2.3.1负责对公司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奖罚;

2.3.2对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新员工,不准上岗工作;

2.3.3对公司组织的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未参加者不准上岗,经补课合格者方允许上岗;

2.3.4 对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的人员进行处罚;

2.3.5公司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有较为严重的或整改不及时且又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人有处罚的权利;

2.3.6发现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用品的,勒令改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3.7发现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3.8对施工现场未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的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第3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安装施工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公司各级负责人,各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施工企业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3.2 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一种分工明确,奖罚分明,运行有效,责任落实,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

3.3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3.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主要包括:

3.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3.3.1.2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3.1.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3.1.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3.3.1.5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3.1.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3.1.7组织制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1.8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2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3.3.2.1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并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3.2.2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3.3.2.3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3.3.2.4负责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

3.3.2.5落实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3.3.2.6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2.7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3公司技术负责人

3.3.3.1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并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3.3.2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方案;

3.3.3.3负责本单位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3.3.4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3.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3.3.4项目经理

3.3.4.1施工项目经理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3.4.2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3.4.3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3.3.4.4保证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与作业人员提供必要性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具和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生活环境;

3.3.4.5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违反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3.4.6落实本单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

3.3.4.7落实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岗前和班

前安全生产教育;

3.3.4.8根据施工进度,落实本单位制定的和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3.4.9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3.3.4.10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3.3.4.11按照制定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等,并组织演练;

3.3.4.12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3.5.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3.5.2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3.3.5.3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机构报告,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3.3.5.4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3.3.5.5事故发生后,应积极参加抢救和救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3.3.6施工班组长

3.3.6.1具体负责本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

3.3.6.2组织本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

3.3.6.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3.6.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3.3.6.5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严格制止班组成员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

3.3.6.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参加抢救和救护,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

3.3.7作业人员

3.3.7.1认真学习、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3.7.2积极参加本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

3.3.7.3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3.7.4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

3.3.7.5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

3.3.7.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3.7.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

3.4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4.1生产技术部门

3.4.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省市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3.4.1.2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3.4.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4.1.4制定本单位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4.1.5会同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4.1.6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4.1.7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生产;

3.4.1.8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措施;

3.4.1.9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秩序,并进行监督检查;

3.4.1.10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3.4.2安全管理部门

3.4.2.1负责本单位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检查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3.4.2.2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2.3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过程中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制定相应措施;

3.4.2.4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会同办公室等部门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3.4.2.5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4.2.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依照本单位的规定实施处罚;

3.4.2.7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4.3设备材料管理部门

3.4.3.1负责采购安全生产所需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和材料、设施;

3.4.3.2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和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3.4.3.3负责本单位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参与制定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实施监督;

3.4.3.4负责新购进和租赁施工机械设备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资料的审查工作;

3.4.3.5监督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和改造工作,并参与定期检查和巡查;

3.4.3.6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验收以及淘汰、报废的管理工作;

3.4.3.7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

3.4.3.8参与组织对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监督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3.4.3.9参与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

3.4.4 办公室(含劳动人事、卫生、保卫消防)

3.4.4.1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的发放工作;

3.4.4.2会同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4.4.3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的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3.4.4.4负责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

3.4.4.5负责组织对从事砂尘、粉尘、有毒、有害和高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制定预防职业病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3.4.4.6参与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4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只有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提高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增加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使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得到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4.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意义和目的、种类和对象、内容和要求、形式和方法、考核、教育培训档案等。

4.4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种类:

4.4.1企业管理中的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4.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指: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4.4.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装施工企业指:管工、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厂内运输司机);

4.4.4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4.4.5作业人员转场、转岗安全教育培训(转场指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转岗指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

4.4.6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培训;

4.4.7季节性安全教育;

4.4.8节假日安全教育。

4.5公司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的依据时间安排。

4.5.1企业管理人员中的三类人员,按照山东省建管局印发的《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我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要求,进行教育培训及考核。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学时;

4.5.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国家、省、市颁布颁发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进行。公司、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学时,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5.3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5.4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5.5作业人员转岗,转场安全培训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培训和季节性安全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等,有针对性的合理安排。

第5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规章制度。

5.2公司每年确定安全生产目标,作为企业内部绩效考评的重要业绩之一。安全目标管理有以下分解目标组成。

5.2.1安全达标目标:公司根据年度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确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

5.2.2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布置,制定创建省级、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总体目标。

5.2.3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轻伤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5.3公司要求建设施工项目产值在30万元以上的,均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能够指导其施工全过程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

5.3.1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从施工的全局出发、根据工程概况、施工工期、场地环境等条件,以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变配电设施的配备计划等方面的具体条件,拟定工程施工程序、施工流向,施工顺序、施工进度、施工方法、施工人员、技术措施(包括质量、安全)、材料供应以及运输道路,设备设施和水电能源等现场设施的布置和建设做出规划,以便对施工中的各种需要和变化,做好事前准备,使施工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从而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4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涉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程;因其复杂性和危险性;在施工过程中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当有针对性的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5安全技术交底:指将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及减少其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施工单位有效预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一种有效措施。

交接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交接底双方在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上签字确认。

5.6安全检查制度: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分析可能转化为事故的条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与危险因素。检查周期可分为定期检查:公司季查、项目部月查、施工现场周查、班组日查。经常性检查:施工班组班前、班后的岗位安全检查,各级安全员日常巡回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5.7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如何,直接关系到施工安全生产。对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灵,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设备,不达到使用要求标准的,不允许带病使用。

5.8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用具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对作业人员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作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用品。

5.8.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主要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防护镜、焊接面罩、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5.8.2防护栏杆、安全通道等安全防护措施;

5.8.3配电箱、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施和电气元件;

5.8.4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查、维护和报废。

5.8.4.1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以及配电箱、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产品要定期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报废。

5.8.5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

5.8.5.1作业人员应当熟悉掌握安全帽、安全带及防护镜、焊接面罩、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其他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构造、功能,掌握正确使用的有关知识,在作业过程中按照规则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

5.8.5.2施工单位除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外,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5.8.5.3作业人员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

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9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与调查处理

5.9.1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生产安全事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称为伤亡事故。

5.9.2按伤害程度分类:

5.9.2.1轻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天的失能伤害的事故;

5.9.2.2重伤事故: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导致人体功能障碍长期存在的,或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天(小于6000天)劳动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事故;

5.9.2.3死亡事故: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的事故。

5.9.3容易发生事故的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和坍塌等 五个事故类别。

5.9.4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5.9.4.1采取紧急措施,积极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尽量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9.4.2要迅速保护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主要痕迹、物证。

5.9.5事故报告制度。

5.9.5.1发生重伤以下事故,项目部要及时向公司报告;

5.9.5.2发生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包括有关管理人员以及作业人员等,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按上级要求的报告程序及时办理。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

5.9.6事故调查: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办理。

5.9.7事故分析:

5.9.7.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5.9.7.2分析伤害方式、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

5.9.7.3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5.9.7.4分析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5.9.7.5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5.9.8事故的处理:

5.9.8.1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广大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5.9.8.2事故责任者按责任者与事故的关系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5.10安全标志的设置: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阶段,有针对性地设置,悬挂安全标志。

5.11现场防火及治安综合管理: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安全管理程序,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培训等。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确定责任分工并分解到人。

第6章保证制度落实的措施

6.1为了保证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实现公司每年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公司对各级人员执行制度情况和结果进行评判和奖罚。

6.2奖励的具体办法:见本制度附件(一)《年终奖励的条件和标准》另加附带条件。

6.2.1公司全年完成施工产值超过1000万不足2000万元奖励条件不变,奖励标准按50%兑现。

6.2.2公司全年完成施工产值达到2000万元,按奖励条件和标准兑现。

6.2.3全年公司安全生产效果较好,公司总经理视情况给予增加奖励(增加奖励的数额、获奖人员由总经理决定)。

6.2.4全年出勤率不足60%的人员不予奖励;

达到60%以上-80%的人员按标准的50%奖励;

达到80%以上-90%的人员按标准的80%奖励;

达到90%以上的人员按标准的100%奖励。

6.3处罚的具体办法:见本制度附件(二)《年终处罚的条件和标准》兑现。

6.3.1全年发生重伤1-3人次,公司将按附件(二)中的条件和标准增加三倍的处罚。

6.4本制度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附表:附件(一) 年终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附件(二) 年终处罚的条件和标准

附件(三) 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附件(四)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附件(五) 安全检查记录

第13篇 物业管理公司非工程采购收货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非工程采购及收货管理制度

一、所有部门的非工程采购需经过行政部,申请人需在实际采购前向行政部提交由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的非工程采购申请单。申请人可提出对供货商的建议,由行政部统一采购。

二、经行政部采购的项目包括(不仅限于)下列采购项目:

1、公用事业及电话服务。

2、办公用品、办公设施、房屋、仓库、车辆的租用。

3、机票、酒店代理。

4、货物运输、邮政、邮电服务。

5、广告、印刷服务。

6、办公保险。

7、与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设备及服务。这里的软硬件设备包括各种电脑、服务器及周边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调制解调器、磁带机等,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布线系统、布线设备等,以及在上述设备上运行的系统软件,各种应用软件,各种为建设信息系统而需进行外包的服务项目。此类用品的采购需先申报管理信息部提出采购建议,由行政部按建议具体实施采购。

三、当行政部所获报价高于采购申请单上申请人所要求价格的5%,或大于人民币100元,需在申请人部门主管重新加签后,方可向供货商签发采购订单。

四、所有采购订单需由行政部发出,采购订单应由行政部授权签发。

五、采购订单应依据采购申请,发给经审核的供应商。无采购申请,行政部不能发出订单,采购订单发出前,不得支付任何采购预付款。

六、所有收货必须由独立于采购人的收货人完成。收货必须在订单完成之后,否则收货人员有权拒绝收货。

七、库管人员负责核实发票上的数量、金额是否和订单一致,据此填写收货报告。收货人员立即通知申请人取走货物,申请人须在收货单上签字。签字的收货报告、采购申请单、发票交给财务财务会计部作为付款凭证。

八、行政部每十天对未完成订单进行跟踪。对滞期30天的订单将在跟踪后,决定订单有效性。

第14篇 某工程公司机械使用保养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机械使用保养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提高机械的完好率、利用率,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机械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制度:

1、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工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作人员罚款10-50元/次,出现后果自负。

2、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反映'调整、润滑、坚固、清洁、防腐'十字作业状况。

3、任何机械不得超负荷运转、作业,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岗位,更不能私自换人,否则对操作人员作出10-50元/次的罚款处理。

4、项目部机械管理负责人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反映安全操作和保养规程的执行情况,对机械保养有一定成绩者进行一定的表扬奖励。

5、机械出现故障,应立即请机修人员进行检修,机修人员要及时对出现故障机械进行修理,机械绝对不允许带病作业。

第15篇 工程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1 .为了进一步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使其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使用的经济效果,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规定了周转材料的计划采购、收发保管使用、回收处理和核算业务管理流程。

3 .本规定所指周转材料是钢(木)模板、钢(木竹)脚手架板、钢(木)支撑门型脚手架及其零配件。

4 .周转材料自企业购人至报废处理的全过程,均属本条例管理的范围。

5 .企业要设置专门机构和管理人员,对周转材料要集中管理,实行租赁。6 .出租部门要遵守以下规定。

( l )根据需用计划编制供需平衡表,组织平衡调度;

( 2 )采购验收按《 仓库管理制度》 执行;

( 3 )质量验收按照《 周转材料验收和报废标准》 执行,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定型组合钢模板每种规格抽验五块;其他品种每批到货抽检10件。如果不符,不予验收;

( 4 )对使用中的周转材料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组织回收,及时修复,凡需报废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租用部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使用和维护。

l )使用和维护周转材料的组配支搭、拆除、整修等作业过程;

2 )组配和支搭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严禁挪做他用,随意裁截和打孔;

3 )拆除时不得从高空扔摔;

4 )拆除后应及时清除灰垢,外观整形和保养,并按规格分开好坏,码放在指定地点;

5 )施工现场不再使用的周转材料应及时退库,并做好记录。

7 .出租和租用部门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对周转材料实行保养和维修。

( l )各种周转材料均应按规格码放,阳面朝上,垛位见方;

( 2 )露天存放的周转材料,先夯实场地,并下垫30cm ,有排水措施,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zm ,垛位间距有通道;

( 3 )零配件要装人容器中保管;

( 4 )使用后的周转材料要及时清除灰垢,进行外观整形和技术保养。8 .出租部门三项考核指标。

( l )钢模出租率=[期内平均出租数量(平米)]÷[期内平均拥有量(平米)× l00%〕 ;

( 2 )报废率=[期内报废数量总金额〕÷[期内平均拥有量总金额」×100 % ;

( 3 )钢模周转次数=[期内完成支模面积(平米)]÷[期内平均拥有量(平米)]。损耗率按品种分别计算,损耗数量为缺量与损坏且不可修复的数量之和。

9 .凡违反周转材料管理制度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 l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任者个人50 元罚款,处责任单位500 元罚款;

l )无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管理的;

2 )采购和验收未能按规定办理的;

3 )未按《 周转材料验收和报废标准》 进行质量验收的;

4 )出租部门未对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的;

5 )未能及时组织回收修复的,以及未按规定标准报废的;

6 )组配和支搭违反施工方案的,并随意挪作他用、裁截和打孔的;

7 )在拆除时随意从高空中扔掉的;

8 )使用后未能及时清理、整理、保养的;

9 )未按规定码放,随意堆放的。

( 2 )对情节较严重,管理确实混乱,将视其情况加重处罚。

10 .附则

( 1 )本制度由总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解释;

( 2 )本制度自2023年10月20 起执行。

第16篇 装饰工程公司 工地管理制度-2

装饰工程公司工地管理制度(2)

第三章 工期安排及控制

第1条 项目经理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竣工日期填写编制施工计划,并详细确定分项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一式三份,施工现场、业主、工程部各持一份。

第2条 施工进度表由项目经理按公司的规定格式制作,并在开工前打印交付公司。

第3条 巡检工程师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巡检工地现场时,均需检查分项工程进度,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进度表上进行标注,必要进记录在工作人员签到表以及工进巡检记录中。

第4条 项目经理为工程进度的第一责任人,当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应立即调整施工工作计划,确保各分项工程进度如期按节点完工。

第5条 巡检员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并督促项目经理调整施工作业计划,必要进可根据本制度奖罚细则实施处罚。

第6条 当出现可能影响工期的事件时,项目经理应及时通知客户并上报公司,如出现的情况是由客户的原因造成,应让客户签署工程延期单,工程延期单须详细填写具体原因及同意延长天数。延期单必须在工程合同竣工日前交到公司存档,并作为项目经理工期考核的依据。

第7条 项目经理必须提前做好竣工验收的前期准备,按工艺标准和验收手册要求每项细致检查所有项目。发现不符合验收条 件的事项时,应先行整改完毕后再通知工程部与业主进行验收。

第8条 项目竣工验收并在客户缴清工程尾款后,设计师为客户开具《工程保修单》。一式两份,经公司盖章 ,客户签字后生效。客户缴清尾款并签收《工程保修单》之日为项目经理对该工程向公司交付之日。

第四章 工程质量控制

第1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图纸及报价必客户确认签字,未经签字认可不允许开工。

第2条 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方案。工程若有任何变更,必须通过设计师与业主共同签字认可,签署变更单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第3条 公司对施工材料实行定点、定品牌理管理控制

1、各类材料采购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项目经理采购材料,必须取得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送(发)货清单。

2、未在公司指定供应商处实施采购或未取得公司指定材料供应商的送(发)货单,施工负责人不得领取工程进度款。

3、项目经理在水电验收通过领取第一期工程进度款时,须同时提交水电材料送(发)货清单。

4、项目经理有木作工程验收通过领取第二批工程进度款时,须同时提交木工材料(木工板、饰面板、石膏板、木龙骨)、后场家俱、吊顶材料、门及线条 送发货清单。

5、项目经理在工程验收竣工通过领取结帐款时,须同时提交橱柜、油漆乳漆材料以及其他所有材料的送发货单。

第4条 施工过程中,所有进场材料在开始施工之前,必须让客户检查材料是否与报价中相关备注符合,并验收通过签字方可施工。

第5条 工程分项验收,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实施分项验收制度有关工程分项验收的规定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17篇 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草案)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本条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标的数额来确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2.2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

3.2.5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员)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

3.3.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3.3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洽谈;

3.3.4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工合同、物资设备买卖合同的履行情况;

3.3.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备案工作;

3.3.6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

3.4公司业务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工作。

3.5公司采购部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工作。

3.6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3.7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分管副经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具体履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3.7.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学习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合同并熟悉内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3.7.2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监督分包工程的进度及工程质量;

3.7.3监督材料、设备的验收;

3.7.4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提交公司办公室;

3.7.5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

3.7.6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主体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约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

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应当使用示范文本。

4.3合同的内容

4.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类分包合同、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编制的操作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填写。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买卖合同)的内容

4.3.2.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2.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2.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农副产品,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2.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

4.3.2.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2.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2.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岐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2.

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2.10合同联系制度

履地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2.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4.4.1.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4.4.1.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按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附合同购合同会审表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4.1.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4.4.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4.4.2.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按本制度4.1条的规定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4.2.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4.4.2.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在征得业主同意(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约定)后,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该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4.4.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4.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变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本制度5.2条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

5.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5.3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5.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帐。

6.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

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6.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本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6.4.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4.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4.3丧失商业信誉;

6.4.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6.5.1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6.5.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7.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7.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负责人拟定处理意思,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

7.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业务部、采购部、项目经理部设立的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

8.2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合同管理部、业务部、项目经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合同专用章印模需送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公司骑缝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后交公司办公室留存,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号受控分发。除公司办公室外,其他部门复印合同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编号受控,并加盖专用印章。所有合同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8.4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传真、信函、索赔报告、对帐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集中由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帐时可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

8.5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合同管理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保存。

8.6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9.4.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9.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顾问某某律师事务所共同起草,从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试用6个月。

第18篇 建筑工程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环境保护制度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卫生,防止建筑施工造成污染,做好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环境保护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划分环境保护责任区,明确管理负责人,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二、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根据条件进行绿化,有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压尘和清扫,大门口设置洗车池,确保车辆不带泥沙出现场。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回填和运输作业。

三、搅拌设备上必须安装除尘、降尘装置,搅拌机和混凝土输送泵的前台必须设置沉淀池。现场存放油料作防渗漏处理。

四、采取有效措施降噪音、降粉尘、防污染、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减少大气、土壤和水体污染,同时减少扰民。

五、办公室、生活区保持清洁卫生:职工宿舍的床铺要上下整齐,保持室内洁净;生活区要保持清洁,应进行绿化和美化,确保无污物和污水。厕所要有专人保洁,采取水冲式厕所,及时打药防止蚊蝇滋生。现场食堂按规定设置隔油池,防止水污染。

六、冬季取暖使用暖气,必须使用环保清洁的燃料,施工现场的茶炉、大灶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七、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于现场固定、密闭式垃圾站内,并及时清理,定期外运、消纳。运输车辆必须使用密闭式车辆,不得遗撒。

第19篇 工程公司项目工地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工地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1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 .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3 .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4 .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5 .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6 .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7 .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

8 .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9 .出人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 .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 点前回到宿舍。

11 .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煤炉,发现一律予以没收。

12 .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第20篇 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1 .总则

( l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和邯郸市市有关法规及集团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 2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有效地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完成年度质量指标,获得企业期望的质量水平。

( 3 )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制。对与质量管理有关的人员要明确其职责、权限、利益,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目标。

( 4 )以全面质量管理(包括提高工程实体质量,缩短周期,降低成本等)为中心,全员参与为基础,追求企业的持续发展,使合同方持续满意和受益。

( 5 )不断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的积极性,保证企业的产品质量持续改进。

2 .质量目标

( l )质量目标

l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

2 )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全面提升公司的工程质量水平。

( 2 )依据公司质量目标,质量管理部制订工程项目年度创优计划。

( 3 )贯彻样板领路制度,分项工程样板率达到100 %。

( 4 )积极推广qc 质量小组活动,提高施工质量,减少质量通病。

3 .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及权限

( l )机构及人员设置

l )公司质量系统实行三级管理。项目部设质检员,一级项目部及国家重点工程设质量总监(质量总监必须具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初级以上职称,享受项目副经理待遇),受项目经理领导;公司设质量管理部,受公司总工程师领导;公司总工程师对公司的工程质量向公司总经理负责。

2 )项目管理公司、市政承包部、机电承包部设立质量分部,业务上归公司质量管理部指导,对所属工程的施工质量分别向项目管理公司、市政承包部、机电承包部的经理负责。

3 )所有基层单位至少设置一名专职质检员,做到专业对口、持证上岗、相对稳定。

4 )选拔、培养高素质的质量管理人才(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充实到重点项目和关注项目的领导班子中。

5 )质检员应在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技术员以上职称,具有两年以卜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并有相应岗位证书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选聘。

( 2 )管理职能及权限

l )公司总工程师

a .参与制订公司质量方针。

b .监督检查公司质量管理部及质量分部的日常工作情况。

c .参加公司范围内各单位质量情况的验收评比工作。

d .参加公司的建设工程基础、主体及竣工验收检查。

2 )质量管理部

a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评标准和章制度。

b .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c .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

d .编制年度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e .对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必检内容是:

① 质检中的到位情况;

② 三检制、样板制等规定的执行情况;

③ 对抽查部位进行观感、实测及保证资料的核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④ 检查工程质量过程控制情况及记录。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存在的隐患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制订纠正、预防措施并限期整改。

f .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监督、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g .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对于未通过预验收的工程,项目部不准进行竣工验收。

h .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控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及集团技术质量部。

1 .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3 )项目管理公司、市政承包部、机电承包部质量分部。

a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评标准和规章制度。

b .负责所属项目的质量管理。检查本公司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

c .确定本部门年度质量目标,审批所属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

d .编制本部门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并检查落实情况。

e .对内部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发现的质量间题及存在的质量隐患要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制订纠正、预防措施并限期整改。重大质量问题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和公司总工汇报。

f .参加本公司所属项目的重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监督、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9 .负责本公司内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控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项目月度质量情况统计一表及质量分析并于每月26 日前报送公司质量管理部。

h .及时向公司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处理情况和处理效果进行验证。

4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职能与权限

a .项目经理:

① 对所承建工程的质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完成项目的质量目标。

② 组织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对项目质量的日常检查、评审和改进,实施质量否决权,每月主持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工序组织制订整改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进行分析归纳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

③ 加强项目质量成本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降低消耗,节约开支,提高效益。b .主任工程师(质量总监):

① 组织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② 定期组织质量人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③ 参加图纸会审。

④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质量交底,质量交底资

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保存。

⑤ 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在执行前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⑥ 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保证过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⑦ 负责各种原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验收,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

⑧ 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程序,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验证。

⑨ 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订纠正措施,具体执行《 程序文件》 中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

⑩ 组织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将验证情况上报上级质量部门。⑩ 组织项目部质量、材料、试验等有关人员编制汇总项目质量情况月报表及质量分析,每月26 日前报送上级质量部门。

c .生产副经理:

① 对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负生产领导责任。

② 对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工程竣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全面的指挥、协调和控制。

③ 树立“用户第一”的思想,对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④ 辨识质量体系文件在生产过程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d .质量员(质量工程师)

①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相关验收规范及单位内部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② 全面负责过程质量的检查和监控工作,参加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编制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对重要过程设置质量控制点,预防质量通病的发生。

③ 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三检制”、“样板制”,认真做好验收资料的填写工作。

④ 参与预检、隐检的验收过程。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负责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技师核定工作。

⑤ 按时核定和整理质量验评资料,建立隐患通知书、质量奖罚、质量事故等项台账,及时向上级报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⑥ 负责向监理及业主进行工程报检,按时向相关单位报送质量报表和质量活动情况。

⑦ 每月26 日上报本月工程质量报表和月度质量分析。质量月报表统计起止时间为:上月26 日起至本月25 日止。

⑧ 负责记录并保存每日的质量活动情况和质量分析会内容。

(详见附表l-附表4 )

4 .质量系统管理

( l )加强系统管理,建立质量系统人才库。系统人员往来调动需经系统领导审核

( 2 )质量管理部协同相关部室做好系统人员岗位培训及取证工作,保证系统的人才储备同公司的发展规模相适应。

( 3 )由部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项目人员组成质量专业委员会,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项目间的交流管理工作。

( 4 )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系统人员进行交流、学习活动。减少或避免质量通病的发生。

( 5 )项目质检员协助项目总工制订项目的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奖罚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

( 6 )质量专业委员会参加公司相关部室对在施工程质量的季度检查评比活动,对前2 名优胜单位给予表彰。

( 7 )质量专业委员会每季度对系统人员的工作进行考评,公司年底对系统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8 )公司鼓励技术革新和科技攻关活动,对避免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

5 .质量控制

( l )认真贯彻《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 / t 19001 -2 (拟))标准的要求,并加以实施和保持持续改进,保证其有效性。

( 2 )质量管理部每月底召开公司质量分析会,全面掌控项目部工程质量情况,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分析。

( 3 )将工程质量情况与项目考核及项目分红相挂钩,奖优罚劣。

( 4 )项目部根据质量目标和工程特点,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计划,划分质量控制点和阶段质量目标。

( 5 )质量管理应以预控为主,项目质检员负责对易发的质量通病和解决办法进行归纳,加强对质量控制点的监控力度,减少质量通病(钢筋位移、漏浆等)的发生。

( 6 )贯彻样板领路制度

l )所有分项工程必须先作样板,施工过程中凡操作人员、施工工艺、建筑材料、施l 一机械发生变化时需重新确定施工样板。

2 )样板工序涉及的材料质量、实验方法、工艺水平要有代表性,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3 )结构工程完工后,装修工程施工前要做样板间,经公司质量部及甲方、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装修项目的施工。

4 )对样板间(工序)的认可资料要单独整理归档备查。

( 7 )质景抵押金制度

l )对公司所有外施队及分包单位执行质量抵押金制度。

2 )抵押金额度为工程项目人工费的5 % ,且不多于10 万元,不少于5 万元。

3 )质址抵押金由项目部在工程预付款中分两次扣除。

4 )卜级公司对外施队及分包单位(个人)的质量罚款,将从质量抵押金中扣除。质员抵押金不足的在f 月的应付款中列支。

5 )单位l _程竣仁验收后一周内,项目部应将剩余质量抵押金全部返还外施队或分包方。

6 )质保金及其他保证金的收缴、使用情况执行公司相关文件和合同约定。

6 .质量保证措施

( 1 )不断加强对系统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全面提高项目质量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 2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所属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针对检查情况下发质量预控通知书和质量整改通知书并对实施结果进行追踪。

( 3 )项目技术、质量人员要做好材料进场验收及报验工作,严禁在工程项目中使用不合格材料。

( 4 )认真学习现行规范、规程及验评标准,鼓励使用新材料、新工艺,严禁使用淘汰落后的材料、产品和施工工艺。

7 .工程质量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 l )根据(89 )建设部第3 号部长令《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和京建质仁1993 〕 第巧8 号文《 邯郸市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及质量总站「1999 ]第26 号文《 关于建立工程质量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l )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 .直接经济损失在10

000元(含10000元以上,不足50000元的;

b .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 )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a .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 .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 .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二人以下重伤的。

3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指重伤三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以上,包括工程建设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由于勘测设计或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重大质量事故等级的。

( 2 )事故报告程序及处理

l )发生质量事故,项目负责人应在8 小时之内,以口头、电话形式及时报告公司主要领导、质量管理部,并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在12 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送上级部门。质量管理部24 小时内将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集团及质量监督部门。

2 )根据事故的级别大小由不同级别的组织进行调查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以公司总工为组长、技术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参加的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由质量管理部现场检查核实。

8 .附则

( l )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执行,内容中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条款以l 级规定为准。

(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3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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