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 完善机制 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顺利实施
各位领导、同志们:
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两年半来,在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省监管办的指导和管委会的正确决策下,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了“合规放首位、归集是基础、贷款为重点、增值保运转”的工作方针,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在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个人购房贷款高速增长的基础上,2022年继续保持了健康发展的好势头。2022年全辖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完成20.38 亿元,比上年增长65.55 ,其中管理中心本部完成12.54亿元,比上年增长53.48 ;分中心完成7.84亿元,比上年增长90.6 。全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完成7.38亿元,比上年增长106.15 ,其中管理中心本部完成贷款额7.05亿元,比上年增长97.48 ,共为5784户职工解决了购房资金需求;分中心完成3339.5万元,实现了零的突破。我们的主要工作做法是:
一、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职工住房社会化、商品化的重要保证。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的优劣,关系到国家政令是否畅通,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实现。为此,我们把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1、政府支持,用行政手段推动公积金制度的执行。对于省会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十分关注。省建设厅及监管办在重大问题上及时给予指导,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银监局也经常帮助研究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后,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了设区城市政府的工作责任。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济南市政府十分重视,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济政发[2022]8号);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杨鲁豫同志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及时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做出批示;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对工作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为了确保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市政府督察室对县(市、区)制度执行情况专门进行督促检查。由于市政府工作力度大,很快在全市各个层面形成了关心、支持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的良好氛围,有效地推动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向深层次发展。
2、先大后小、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单位的变化比较频繁。新单位的设立,原有单位的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时有发生,致使公积金缴存单位经常变化。为了摸清济南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现状和底数,增强扩大覆盖面的针对性,我们与统计、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利用相关的信息资源,建立了应实行公积金制度单位的资料库,首次将未建立公积金制度单位纳入管理视野,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我们针对济南市单位的现状,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分两步走,逐步扩大覆盖面。第一步,先确定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规模以上企业的数量,在这些单位中抓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行工作。通过加大工作力度,上门宣传公积金政策,督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2022年,济南行政区域内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各类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5388户,覆盖率达到93.35 ,比2022年提高了11.65个百分点。第二步,对规模以下的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私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确认企业的现实状况,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行力度。去年,管理中心在未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中,挑选出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或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1785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计划分解到各受委托银行,管理中心抽调专人靠上协助,每个季度通报情况。经过检查和落实,规模以下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384家。今年继续列出未开户单位5000家进行摸底,将计划按季度分解落实到受委托银行。管理中心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银行采用了寄送挂号信、电话查询与上门核实相结合的方法展开调查摸底工作,加大企业住房公积金的开户力度。我们计划按照山东省安康居住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率达到95 以上。为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形成责任制,我们在管理中心内部把扩大覆盖面作为硬指标考核,同时也将这一指标对银行进行考核,与给付的归集手续费挂钩。考核机制的建立,调动了各受委托银行开户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体制。
3、完善相关规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违反公积金制度的处罚措施,但如何执法并没有详细规定。为了解决制度缺位问题,搞好依法行政,我们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制定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为了保证《暂行规定》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在制定过程中,专门征求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法律顾问等各方面的意见,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酝酿和修改,正式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呈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暂行规定》的实施,规范了管理中心执法人员的行为,在程序上加大了执法的力度,同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振动,引起了社会各届的关注。一个多月来,主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164家,使5000多名职工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政策。最近,我们决定从4月份开始利用2个月的时间,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民营企业、社会团体以及欠缴公积金数额大的企事业单位。通过依法行政,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利用多种手段,提高归集实缴率
住房公积金缴存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起点,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中,单位是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础,抓好缴存单位的工作,对于提高实缴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做法,在提高实缴率上下功夫。
1.搞好基础数据普查工作,建立了缴存单位的资料库。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前,缴交单位和职工的信息资料主要以公积金个人账户为主,并以此来进行管理。这种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管理的深化,信息资料不全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给动态管理带来不便。为此,我们专门开展了基础数据普查工作。基础数据普查主要分两大部分,一是缴存单位数据的完善,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代码、邮编、联系电话、负责人、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缴存比例、缴存情况等;二是职工的个人资料完善,主要是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缴交记录。普查工作涉及了2022年以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4992家单位,69.4万缴存人。这项工作任务繁重,量大面广。我们从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组开展此项工作,并且对普查工作一月一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这项工作的完成。通过普查,共补充完善了4407家单位、58.9万名职工的基础资料,分别占全部需要普查单位数和个人账户数的88.28 和84.85 。对于因单位撤销、外迁等原因无法查找的585个单位的10.5万人公积金账户,暂列入封存户管理,待这些职工前来办理支取或转移手续时,再完善资料。这次普查对缴存单位及缴存人的情况建立了翔实的资料库,为今后公积金归集工作规范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去年以来,管理中心以提高“两率”、增加归集额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了科学、效能的动态监控机制、联合检查机制和部门联手机制,以机制创新来提高归集实缴率。
一是建立了动态监控机制并发挥了有效作用。利用公积金基础数据普查的资料,管理中心按照正常缴存单位、欠缴单位、缓缴单位、封存单位等类型进行分类管理。缴存单位的缴交情况在住房公积金网络系统上及时反映,以网络为依托,对缴存单位每月定期进行动态分析,及时将出现的新欠缴单位列表通知受委托银行,以便了解情况,进行催缴,以保证各类单位按时缴存公积金。去年管理中心先后对600多户单位发出了催缴通知书,确保了这些单位的按时缴交,为提高实缴率提供了保障。去年住房公积金实缴率达到91 ,比上年提高了36.2个百分点。
二是启动了联合检查机制。按照国家要求,住房公积金业务采取委托银行制,所以对量大面广的缴交单位的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银行作用。为了加大受委托银行归集工作的力度,调动工作积极性,管理中心每个月都将受委托归集业务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末对归集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与本季度给付归集手续费挂钩。有效地调动了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归集业务的积极性。去年以来,管理中心与受委托银行配合,开展了两次较大规模的专项检查活动。采取的具体做法是,对检查单位列出详细名单,落实到每个检查组,规定完成时间,与工作责任挂钩。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3864户单位,涉及缴存人54万人。据统计,检查人员行程近2万公里,对每个检查单位都进行了详细记录。通过专项检查,使有条件的3000多个单位,按照最低缴存比例7 的要求执行到位;使72家欠缴单位补缴公积金使1.1亿元,切实维护了职工利益。
三是形成了县域部门联手机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后,由于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资金数额和业务量较小,所以归集业务由受托银行办理。为了加强县(市、区)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不出现空档,我们在县(市、区)区建立了由当地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住房公积金联席会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在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县区企业缴存额比上年有一定幅度提高,如济阳、商河2022年归集额分别比2022年增长188 和133 。按照市政府要求,管理中心经常与统计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互通有关信息资料,了解企业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做好单位增减变化统计,保证了单位情况的真实性,以更好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三、抓好三个环节,扩大购房个贷规模
搞好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这个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以开拓工作思路、发挥创新意识为切入点,抓好三个环节工作,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
1、抓好规范银行行为环节。在委托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体制下,各受委托银行是住房公积金个贷的初审人,某种意义上说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直接推介者。规范受委托银行行为,对发展公积金贷款业务有重要意义。所以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规范意见》及《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100多家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经办银行从窗口设置、服务水平、业务操作、贷款回收、档案管理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了银行经办人员利益直接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规范与激励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调动了银行的积极性,强化了工作的规范性。各受委托银行改变了对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消极态度,经办银行网点都配备了专司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信贷员,营业厅内摆放了住房公积金宣传资料,加大了公积金业务的推介力度,加快了贷款速度,提高了报件合格率,推动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发展。
2、强化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环节。房地产开发商是与广大公积金申贷人的第一接触者,处在公积金贷款业务最前沿。为了加强与开发商的沟通与合作,去年3月份,管理中心召开了42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和销售人员会议,进行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培训,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办理操作流程等各个方面逐一进行了讲解,并对开发商所关心的问题做了认真的解答,并制作了110个宣传牌分发给开发商人,摆设在售楼窗口。去年以来,管理中心还召开了两次开发商座谈会,走访了近40家开发商,经过认真考察,评选出19个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心楼盘,并通过多家媒体向社会大力推介,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消费者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荐的放心楼盘放心度高,促进了这些楼盘的销售,在开发商中引起了不小的振动,极大地调动了开发商向购房者推介、宣传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开发商自愿积极协助宣传公积金贷款政策。去年有36 家开发公司的38个楼盘作为新增楼盘,取得办理公积贷款资格,现共有75家开发商免费全程为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极大地方便了公积金贷款申办人,推动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全面快速发展。
3、防范贷款风险环节。公积金既要发挥作用,也要防范风险,确保资产安全。为了尽早实现对贷款的全面监控,我们对贷款数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截止到去年12月底,管理中心数据库中公积金贷款已达14316笔,全部已生成还款计划表并实现逾期监控。这项工作的完成,可实时主动监测逾期贷款情况,从而为及时发现、及时分析、及时处理逾期贷款,保证贷款资产质量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管理中心加大了对受委托银行逾期贷款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了逾期贷款与委托贷款手续费、业务奖励费挂钩制度。对出现3个月以上的逾期贷款由管理中心协助银行催收。对6个月以上的逾期贷款,在采取各种措施催收无果的情况下予以起诉。到去年末,逾期贷款83.4万元,逾期贷款率为0.7‰,控制在较低水平。
由于抓好了三个环节的工作,扩大了贷款规模,管理中心本部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率为56.2 ,比上年提高了12.6个百分点;累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为31.94 ,比上年提高了8.7个百分点;当年公积金贷款占济南地区全部商业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14.77 ,比上年提高了5.8个百分点。
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管理中心代表政府行使资金管理职能,直接面对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服务质量的优劣,服务水平的高低,关系到政府的窗口形象。从管理中心成立以来,我们始终把“执政为民”作为工作宗旨,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把广大职工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服务的好坏作为检验和衡量工作的标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树立管理中心的社会形象。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前,由于公积金制度宣传力度不大,社会知情度不高,广大职工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了解不多,影响了职工的维权意识。为改变这一状况,去年以来,我们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了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围绕公积金汇缴、支取和贷款等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管理中心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多种媒体共报道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180余条,有效扩大了公积金的社会影响力;先后到省高级检察院、省政协、重汽集团等30多个单位,现场宣传公积金贷款政策,讲解贷款操作流程,指导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受到了职工的欢迎。在去年“济南春季房展会”上,管理中心还会同交通银行一起组织了为期3天的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公积金贷款宣传材料2万余份,现场接受了2家房地产开发商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申请。各项宣传措施的加强,对扩大公积金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网络系统,并不断加以完善,满足群众的查询需要。为满足群众通过电话查询公积金的需要,管理中心对原有的电话查询系统新增线路进行了扩容,并在原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关政策咨询功能,基本满足了广大职工的查询要求。去年共有59万人次拨通查询电话,咨询了解公积金有关问题。二是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网站。网站设立了政策法规、政策问答、热点透视、下载中心、余额查询等专栏。通过网站,广大职工可以及时快捷地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随时查询核对个人公积金余额,了解管理中心的工作动态,获得相关表格。网站开通几个月来,已有6000多人次上网,查询有关政策问题。三是开通了咨询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针对职工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不熟悉状况,同时为了便于职工群众监督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管理中心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了业务咨询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对职工提出的问题,详细解答,耐心解释;对举报电话,认真记录,并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并及时给举报人以回复。四是明确了服务标准,改善了条件。为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管理中心规定了每位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广大职工群众的询问,要做到耐心细致、热情服务、及时准确。在接待中要语句清晰,音量文雅、礼貌,要坚持文明用语,如“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本着环境优、功能全、方便高效的原则,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服务大厅内,摆放了宣传资料,设立了服务台,公告栏,为了方便职工,还提供了纸、笔、眼镜、饮水机等便民用品,使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倍感温馨。
3、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缩短。从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资料开始,对受委托银行初审、管理中心审批、资金划拨的全流程各环节都明确了办理时限,最多不超过15个工作日办结,提高了贷款审批速度。去年办理的5784笔贷款,都做到了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最快的3天内办结。二是公积金归集工作快速高效。单位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提高、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等审批业务,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三是公积金支取审批,优质快捷。符合条件的职工支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这是公积金使用的内容之一。2022年个人支取3.39亿元,比上年增长27.68 ;办理个人公积金支取的职工达到49451人,平均每天200多人。管理中心一方面在支取审批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办事,认真履行依法审批职能。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不拖不推,提高工作效率;不符合条件的向职工或单位解释清楚,态度热情。我们还对支取人数多、路途较远的单位上门服务。针对破产、撤销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无人管理的情况,我们及时设立了封存管理户,解决了这部分职工无法支取公积金的困难。
两年多来,我们的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初步树立了良好形象,但是与兄弟城市管理中心工作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这次全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为我们学习同行业的先进经验,提供了一个很好机会。我们一定学习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虚心学习和吸取兄弟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公积金管理水平,不辜负各级政府及广大职工对我们的期望,使公积金制度在全面奔小康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新的贡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