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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18

安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设备、器材的检查、维修等方面管理工作,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全面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使用和购置的安全仪器仪表、设备、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煤矿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生产厂家资质证书等,不得使用和购置非矿用设备、器材和不合格、淘汰产品。

二、企业在拟定购置安全设备、器材计划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质量等由矿技术负责人把审查关,经项目部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由设备使用单位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企业根据不同的在用设备、分别制订维修保养计划,设备操作人员和电钳工按相关规定负责实施,并做好维修保养和设备运行记录,建立在用设备台帐管理制度。企业在用设备台帐内容:

1、设备规格型号、性能参数、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和购置、投入使用时间;

2、使用运行中维修、保养情况;

3、设备相关资质证书、合格证、说明书等。

五、安全仪器仪表的校试、维修等,送有专业资质单位进行校验,使用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和管好仪器仪表。

六、严格执行在用设备使用有关规定和技术操作规范,不得违章操作和设备带病运行。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无明接头”,杜绝电气失爆现象,接地保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七、对超期服役、安全性能差、存在较大隐患和质量问题的设备器材实行报废处理。报废器材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交其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2篇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日常使用及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确保在用设备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需要对设备设施方面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进行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及其附带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过程管理。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

安全生产控制的目的就是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良和管理失效四大要素。

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是为保证生产设备设施正常工作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在做好设备设施管理的同时也做好安全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保养。

安全设施包括通用安全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消防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三类。

3.1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装置: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等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报警装置,用于安全检查结合安全数据分析等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闭锁设施,电气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

(4)作业现场防护设施:作业现场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3.2控制事故设施

(1)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

(2)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等设施。

3.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等。

(2)灭火设施: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汽、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

(3)应急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4)应急救援设施: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5)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放烫伤、防腐蚀、防噪声、防辐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4、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参与设备供应商的选择,负责设备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4.2各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日常保养定期维护等工作。

4.3生产人员: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对设备进行日常的运行检查维护;

4.5安全员(兼职):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运行过程中安全检查,督促检查各作业人员遵章守纪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督促责任部门整改。负责联络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检测。

4.6采购部:负责生产设备(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供应商以及维修零部件的选择、采购工作。

4.7总经理:负责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维修维护的审批。

5、管理程序

5.1设备设施的状态管理

设备设施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经营营业的基础。

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检修的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必需的物质基础。

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时,必须考虑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提供必要的检修计划,在检查经营活动的同时,同时检查检修计划和安全防护。总结评比业务计划和检修计划。在经营与设备设施维修发生矛盾时,应当根据“先维修,后经营”的原则合理安排。

生产部对验收合格后登录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台账,汇总收集设备出厂随带的技术资料一同存入设备档案,对该生产设备设施(包括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5.2设备设施的使用

5.2.1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生产部编制该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设备维护保养技术规程,并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设备构造、安全设施附件、操作方法、设备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常识、应急处置措施等,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许上机操作。安全员(兼职)应识别并评价该设备设施的安全风险。

5.2.2工作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在确认设备完好,安全附件、仪表齐全正常,操作系统灵敏可靠后方可开机,并在设备日常点检表中记录相关情况,下班后记录设备运行台时。

5.2.3在工作过程中,设备操作人员要经常巡回检查设备运转状况,包括声音、震动、温升是否正常,附件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和故障应及时排查原因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停机检查或向班组长报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5.3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5.3.1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遵循“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设备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过程做到以下几点:

a.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

b.设备运行中避免进入异物;

c.管道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d.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e.设备的易损零部件要及时更换,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f.保持设备清洁,环境卫生好。

g.及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每班人员点检人员填写《设备日常保养记录单》。

5.3.2设备维修工负责设备的计划维修和紧急抢修,设备维修以计划维修为主,紧急抢修为辅。

设备管理根据设备运转情况和企业生产情况,制定设备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安全员(兼职)会签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各部门以及设备管理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填写《维护保养及验收单》。

维护保养的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建筑设施;特种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安全设施;自动消防报警系统;企业各单位设备外壳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器漏电手动测试;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等。

5.3.3设备维护保养分为一级、二级。一级保养需要按照设备服役情况基本原则每半年进行一次,二级保养按照设备服役情况基本原则每年进行一次,一级二级保养程度详见维护保养验收单。

5.3.4维修保养前,维修人员应明确维修内容确定检维修方案,确定作业危险分析和控制措施,明确安全设施的检修保养要求,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法,明确分工责任,并采取开具作业票、停车、拉闸、挂检修牌、安全监护等相应必要安全防范措施。

5.3.5维修保养时,应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维修人员要按照所修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严禁野蛮操作。

5.3.6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维修人员首先要认真检查维修工作有无遗漏,然后,管理好工具,清理维修现场,会同设备负责人、设备操作者进行试车验收,并做好维修记录,填写《设备维修验收单》。

5.4设备标识

企业内重点设备作明确标识,标识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状态(在用、停用、报废等)。

5.5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的技术档案管理

每台设备均应建立技术档案,设备管理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含设备自身附带的安全设施)的技术档案的建档、归档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安全员(兼职)负责对相对独立的安全设施建立技术档案,编制全面的安全设施台账,台账中应注明安全设施对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便于设备管理的综合管理。

5.6安全设施管理和保养要求

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备管理在编制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中同时注明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检测计划。

属于企业内的维护保养由维修工负责,安全员(兼职)进行技术支持,保养完成后共同验收。

属于强制检验的设施和项目由设备管理员负责联系外部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保存好相关书面资料。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设备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管理台账

6.2设备设施履历表 无编号

6.3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无编号

6.4年度维护保养计划表 编号:aqjl-06-01

6.5维护保养及验收单 编号:aqjl-06-02

6.6设备日常保养记录单 编号:aqjl-06-03

6.7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清单 编号:aqjl-06-04

第3篇 设备设施保养及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备设施。、

3   职责

3.1 操作人员

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操作运行。

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4)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3.2 维修人员

1)定时定点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认真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3 车间领导、设备管理人员

1)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总结操作和维修工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3.4 生技部为公司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施申购审核、台帐、特种设备、检维修审核、拆除与报废管理;参与新改扩工程验收;检查、监督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3.5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办公室负责保安监视设备设施管理。

4   主要内容

4.1 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定。

a、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车间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技部同意执行。

b、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c、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d、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e、特种设备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操作人员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

4.2 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

1)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

a.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b.二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的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c.三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第4篇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是指具有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和容易造成从业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设备设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家具行业的标准,结合本公司容易发生或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因素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较大危险场所的安全生产规定的范围

1、有发生爆炸危险的场所

2、有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

3、有发生触电危险的场所

4、有因专用机动车伤害危险的场所

5、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场所

6、有腐蚀、中毒的场所

7、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8、有其他容易致人伤害的场所

二、安全生产规定的制度

1、明确责任及分工

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较大危险场所特别制定的范围,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较大危险因素场所有哪些具体什么位置造成的伤害程度。

2、规范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

根据危险作业场所情况,制定较大规范的操作规程,确保该场所不发生安全危险事故。

3、明确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确实可行的科学的防范措施,以保证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5篇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6.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九、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十、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一、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第6篇 自动扶梯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委托电梯保养承包商对电梯进行保养维修。

2、物管部负责与承包商联系,督促并协助其维修保养。特殊情况时其他部门可以直接与承包商联系,并及时通知物管部。

3、将维修保养情况记录于电梯设备维修记录表、电梯设备保养记录表,零部件更换及大修同时记录于电梯设备台账。

4、每季度末对电梯电源开关柜进行一次检查并做维护保养。

5、强电管理员对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进行检查监督。

6、当电梯年检期到期前,督促承包商做电梯年检年审。

7、因材料不足暂不能维修的,应向用户解释清楚,预约下次维修时间,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维修单上。

8、因用户自购设备故障无法维修的,应详细向用户说明原因,由用户联系其设备的供应商维修,同时将情况记录在维修单上交用户签名。

9、根据故障情况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注意做好现场周围物品的防护和遮盖。

10、故障修复后,用户验收合格,维修人员在维修单上填写维修结果,请用户签名确认。维修人员清理现场后才可离开。

11、维修人员在完成的维修单上签名,交物管部经理复核签名,于当日交给物管部文员。维修单一联留用户,另两联分留物业部和物管部。物管部文员将维修单录入电脑,并填写维修档案登记表,定期归人维修档案。

12、每周由各专业管理员抽取10%已完成的维修单进行回访,发现用户不满意的应追查,确实属人为因素的应追究维修工的责任。

第7篇 车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门、安全人员及驾驶员四级管理。

(二)主要内容是监督落实车辆强制维护检测、视情修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二级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换季维护竣工检查以及长途出车检查。

(四)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程,车管人员每周按照《汽车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规定》的要求,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车一级维护作业项目和技术要求》等规定,统一对车辆设备进行的一次检查。

(五)督促车辆按时到当地经确认的综合性能监测站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达一级以上。

(六)检查车辆标志牌灯是否有效,及时更换损毁的标志牌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七)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奖罚体系,对车辆设备的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取得成效的给予奖励;对车辆设备管理混乱、车况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

第8篇 安全检测计量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安全检测和计量仪器设备正常顺利运行,使计量监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静电检测和各种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指示指标的监测工作。

三、引用文件

四、术语定义

五、职 责

5.1、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

5.2、计量管理部负责本细则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不到位者给予考核。

六、要求

6.1、计量管理部内部分工规定

计量管理部下设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纪律管理、仪表维修、检定、司衡室。

6.2、设备综合管理规定

6.2.1、巡检或检修现场仪表时,个人工具必须整套配带齐全,检查中不配带个人工具的扣20分,每少带一件个人工具的扣2分。

6.2.2、根据维修实用性,钟表启子1套、个人成套工具配带为手钳1把、尖嘴钳1把、平口螺丝刀1把、梅花螺丝刀1把、电工刀1把、活头扳手1把(8′或12′)、电工包1个、电工腰带1条。

6.2.3、个人工具到期应及时领取,通过部门出具证明,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到设备部开领料单。

6.2.4、个人工具因没到期而丢失或损坏的,通过部门出具证明到设备管理部开取领料单,月底通过个人奖金扣除和工具等值的费用。

6.2.5、班组公用工具由班组长管理,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对丢失和故意损坏公用工具的,班组长应及时查出责任人,内部组织赔偿处理,否则由班组长承担和工具等值考核费用。

6.2.6、检查时发现缺少的班组公用工具,限期15日内自行解决,没有落实的班组,将考核该班组长,把班组公用工具补齐。

6.2.7、部门公用工具内部人员借用,出具借条并注明日期,不允许借出外用,使用完及时归还,逾期不还者,考核5分。借出的工具丢失或故意损坏的要按原价赔偿。

6.2.8、部门公用工具不得随便外借,特殊情况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出具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后方可借出。

6.2.9、各类测量设备和自控设备故障引起停车事故,当班人应尽快修复,故障处理结束后,由班组长组织相关责任人写出事故经过、处理措施。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生产部组织开事故分析会,并做好记录,报调度室、生产管理部、设备各一份、部门留存一份。

6.2.10、事故分析报告应在24小时内上报,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生产部门有关规定处理外,部门给予该班组长10分/次的处理。

6.2.11、考核情况待生产部门下发事故处理通报暂定,视事故情况采取层层分解的方式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加倍考核)

6.2.12、每月20日前交材料计划,申请材料计划应有计划性,不允许盲目的追求数量,规格型号要准确、数据要详细。不能造成库存积压,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设备管理部处罚规定考核相应班组长。

6.2.13、每月22日之前组织一次材料计划会,由部门负责人和相应的分管领导参加,无故不到者考核5分。

6.2.14、每月25日10点前交设备总结,逾期不交者考核班组长5分。总结内容应尽量具体,不应含糊不清。

6.2.15、班组内部备用急需备件,不应出现空白,如因备用备件出现空白而延误现场故障处理的,考核班组长10分/次。

6.2.16、仪表的接线要规范,接线端子要紧固、接线不能松动,布线要整齐、美观。检查中发现上述现象的,敷衍了事造成的接线不紧,布线零乱的每处考核班组5分。

6.2.17、生产现场所有在用测量设备都必须密封处理,保证仪表不被腐蚀。检查中发现无密封或密封不严的每次扣班组5分;造成仪表损坏时,视情节每次考核班组至少50分/次。

6.2.18、仪表的可动部分都必须紧固,防止因振动损坏仪表检查中发现可动部分未紧固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次。

6.2.19、现场仪表要保证完整无缺的运行,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计量管理部。检查中发现缺少零件而没有向部门以书面形式汇报的考核班组10分/次。

6.2.20、控制室内、现场仪表柜、盘后线缆、管线布置应合理,保持整洁美观。检查中发现现场线缆零乱、不整齐;新安装仪表设备布局不合理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

6.2.21、生产系统中备用、闲置、封存的自控设备,要做到帐物相符,并且定期维护,保证备用的自控设备随时可投入使用,检查中没按上属规定处理的或开车时不能及时开车,考核相应班组20-50分/次。(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处罚规定执行)

6.2.22、有故障的自控设备要及时处理,要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不准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对部门下达的指令无条件服从,不符合要求的考核50分/次。

6.2.23、各类仪表阀、仪表管道、现场仪表部分,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巡检过程中发现上属情况应及时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要挂停车待修标识牌,在生产记录上详细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汇报,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考核相应班组10分/次。

6.2.24、现场停用仪表的信号线、电源线,要采取适当的绝缘处理措施,并通知相关班组断开信号和电源线。没有通知的考核10分/次,通知后没有及时处理的考核10分/次。

6.2.25、需要周期校验的仪表,检定班及时校验并做好记录,对于因联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按期校验的仪表,可调整利用大修期间进行校验,没按上述规定的考核班组10分/次。

6.2.26、对现场仪表设备的维护、检修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仪表的使用说明、仪表维护、仪表检修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不按上述规定造成仪表损坏或其它事故的,性质轻者处罚50分/次并且通报批评(连带班组长和分管领导),性质恶劣的按原价赔偿损失或上交公司处理。

6.2.27、巡检要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做好巡检记录,没做巡检记录或违反巡检制度的,按巡检制度进行考核。

6.2.28、现场仪表柜、端子柜、供电箱内要保持清洁无物。检查中发现上述地方脏、乱、差的每次考核班组10分。

6.2.29、在现场检修时,需要短接查线的或和dcs通道有关的线路时,应通知相关班组并取得同意,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此项操作。没按上述规定造成通道损坏或其它事故的,考核相关班组至少20分/次。

6.2.30、维护、检修现场仪表时应有始有终,离开现场时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控制室布线要整齐,fta板子盖要盖好,因上述原因造成车间投诉或检查中发现的考核相关班组10分。

6.2.31、接到检修通知后5分钟赶到现场,夜间值班10分种内赶到现场,赶到现场后问明原因尽快解决问题,不允许推诿扯皮,因处理问题不当,造成车间投诉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分/次,(连带班组长5分/次),情节严重的加倍,生产如有考核同时落实到个人。

6.2.32、需要拆回检定的仪表,应把仪表表面卫生清理干净,再送检定室检定,否则检定室有权拒绝检定,对检定的仪表首先进行内部灰尘清理,再进行绝缘等级试验后方可检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扣相关班组10分。

6.2.33、班组送检仪表时,应做好送检记录,记录检定前的运行状况,经检定不合格又无修复价值的仪表,经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后方可进行报废,并做好报废记录,没按上述规定的扣班组10分。

6.2.34、对送检前仪表运行较好,检定后仪表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扣相关班组10分。

6.2.35、对于违反设备管理规定或没有完成设备管理规定内容要求的,依据设备管理规定考核细则进行考核。(以上管理规定如和设备管理部下发的《设备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依设备管理部的为准)

6.2.36、对于提前一天接到检修通知的班组,应以书面形式做好检修计划交到计量管理部,内容要详细具体,并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如果出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考核班组长20分/次。

6.2.37、各班组建立一个隐患记录台帐,班组成员发现设备隐患后做好详细记录,班组长组织班组人员进行讨论处理方案,并把处理方案记录到隐患题目的下面,班组成员要进行学习并签字。班组长对巡检中没有发现隐患的可以直接进行考核,对于现场有隐患而没有进行记录的考核班组长20分/次。

6.2.38、对于巡检中发现重要设备隐患的,并及时的向有关部门报告,且挽回了设备损坏的经济损失,计量管理部将给予50元以上的奖励.

6.2.39、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依据现场设备运行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小改小革的,视效果给予10-100元的奖励.

七、记录

第9篇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规划、选购

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特种设备的选购,设备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建议检疫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

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三、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

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

安全技术培训。

3.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

四、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

事故分为:

⑴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⑵ 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 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⑴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⑵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⑶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⑷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设备报废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

第10篇 矿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部矿用设备、器材管理,保障矿用设备、器材的正常供应和运行,充分发挥设备、器材的效能和投资效益,提高装备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和下属施工队以及班组。

第三条 设备、器材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

(二)科学选型与合理使用相结合;

(三)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

(四)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

(五)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

(六)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相结合。

第四条 设备、器材管理的主要任务:强化设备、器材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完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设备、器材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五条 设备、器材管理要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器材状态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器材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第六条 设备、器材管理的基本职责:管好、用好、维护好设备、器材,及时更新改造,使设备、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生产发展需要。

第七条 项目部应成立设备评审委员会,分别对下属施工队组之间设备的调拨、报废和闲置设备处理进行评估。

第八条 矿井设备、器材应当合理备用,尽量减少闲置。

第九条 各单位应建立设备预警机制,对超期服役、达到报废要求的设备应实行强制淘汰。

第11篇 节假日特种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总 则

由于特种设备平时使用率高,系统检修的时间少,为了使特种设备能够处于安全良好的状态,特定此制度。

1 每年定于节假日对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检修与清理。

2 资产运营部按特种设备年检情况,在节前下发特种设备检查表。

3 有特种设备的单位,要组织好检修人员,并确定安全负责人。

4 检修人员要按检查表的要求,对设备逐项检修,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注明解决的最后期限及具体负责人。

5 设备检修完毕后,要认真填好安全检查表,经主管领导签字,按规定日期交回资产运营部备案。

6 资产运营部根据各单位检查出的问题,完成的时间,到各单位进行复检验收。

第12篇 烧结厂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定期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企业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13篇 设备进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设备作业。

第三条 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票》。进入设备作业票由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统一管理,车间领导或安监部门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第四条 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第五条 进入设备作业票办理程序。

1.进设备作业负责人向设备所属单位的车间提出申请。

2.车间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安全措施、安排对设备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安排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道对安全措施逐条检查、落实后向作业人员交底。在以上各种气体分析合格后,将分析报告单附在《进入设备作业票》存根上,同时签字。

3.车间领导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批准作业。

4.进入设备作业票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

5.进入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内的作业时,应将安全措施报厂领导审批,厂安全监督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第六条 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出一名监护人。

3.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4.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监护人要携带《进入设备作业票》,并负责保管。

第七条 进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批准的《进入设备作业票》方可作业。

2.无《进入设备作业票》不作业。

3.进设备作业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票不符不作业。

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5.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6.对违反本制度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没落实,有权拒绝作业。

第八条 作业票应一天一开,当日有效。全面停车大修期间,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3天,间断作业要重新分析。

第九条 在进入设备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设备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及活动。

第十条 对工艺上装催化剂行装有特殊要求的进设备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并经厂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进设备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车间领导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救护方法等。

2.对所进设备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设备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该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3.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4.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液度和含氧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大于4%时,指标为小于0.5%,爆炸极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0.2%;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每隔四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5.进设备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设备作业票不能代替上述作业各票,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票。

6.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热试验。

7.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8.进设备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厂安全监督部门批准。

9.进设备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以下且绝缘良好。

10.进设备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前后应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

11.设备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2.作业人员进设备前,应首先拟定紧急状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设备内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3.为保证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不允许通氧气)。

14.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应防止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空气新鲜的上风口,并有人监护。

15.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应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16.以上措施在作业期间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第十二条 进入设备作业票是进设备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其为1年。

第十三条 其他非生产区域的进入设备作业,可参照本制度。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度、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从1997年4月1日起执行。

附:进入设备作业票

进入设备作业票编号:

设备名称

作业单位

作业人姓名

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

作业内容

安全措施:

1.所有与设备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断开,进行工艺吹扫蒸煮。

确认人:

2.盛装过可燃有害液体、气体的设备,分析其可燃气体,当其爆炸下限>4%时浓度应<0.5%,爆炸下限4%时浓度应<0.2%;含氧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

3.设备打开通气孔自然通风雨小时以上,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呼吸器;但设备内动焊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方法补氧。

确认人:

4.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认人:

5.带搅拌机的设备要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志牌;上锁或设专人监护。

6.所有照明使用安全电压,电线绝缘良好。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设备内作业,行灯电压应12v以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确认人:

7.进入设备内作业,外面需有专人监护;并规定互相联络方法和信号:

确认人:

8.设备出入口内外无障碍物,保证畅通无阻。确认人:

9.盛装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要求按规定蒸煮和做聚合物试验。

确认人:

10.严禁使用吊车、卷扬机运送作业人员。确认人:

11.作业人员必须穿符合安全规定的劳动保护着装和防护器具。

确认人:

12.设备外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护用具。确认人:

13.设备外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确认人:

14.作业前后登记清点人员、工具、材料等,防止遗留在设备内。

确认人:

15.对进设备作业人员及监护人进行安全应急处理、救护方法等方面教育,并明确每个人的职责。确认人:

16.涉及到其它作业按有关规定办票。确认人:

其它补充措施:

确认人:

气体分析数据

确认人意见

监护人意见

安全技术人员意见

车间领导审批意见

注:1.此作业票按进设备作业规定手续办理。

2.与本次作业有关的具体措施后划“√”。

3.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

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出一名监护人。

3.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4.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工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监护要携带《进入设备作业票》,并负责保管。

进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批准的《进入设备作业票》方可作业。

2.无《进入设备作业票》不作业。

3.进设备作为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票不符不作业。

4.监护人不在现场不作业。

5.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6.如果有人违反进设备作业管理制度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没有落实,有权拒绝作业。

第14篇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凡我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3.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设备验收:

4.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设备部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4.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负责追回。

4.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设备部,由设备部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公司家应予以更换。

4.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设备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公司家直至解决。

4.7对进公司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第15篇 机械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内部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相关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台账和档案

(1)、建立设备、设施台账

(2)、设备部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3)、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5)、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机械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机械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1)、企业对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教育和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维护、保养等知识。

(2)、操作人员对自己的使用的设备班前进行点检、润滑。

(3)、重要设备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班前点检和润滑并做好记录。

(4)、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上报设备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修。

3、机械设备设施管理

(1)、售后部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2)、售后部和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操作人员点检情况进行检查。

(3)、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断电,确认其运转彻底停止,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进行监护。

(4)、机械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相关机械设备,方可取牌合闸,进行试运转。

(5)、机械设备传动部位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危险部位应设置挡(盖)板、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较大的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如需进入,经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

(7)、对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或专用的机械设备,专人操作,不具备作业条件的人员严禁动用。

4、设备设施购置

(1)企业购置新设备设施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先进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2)新设备设施试运行后,由售后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产使用。

第16篇 粮仓机械设备管理安全使用制度

一、 粮仓机械、器材是指用于粮油仓储作业的机械、设备、工具和包装等。主要包括:

1、 粮油装卸、输送机械;

2、 库内搬运粮油专用车辆;

3、 粮食干燥成套设备;

4、 粮食清理设备;

5、 粮食称重设备;

6、 粮食保管、防治专用器械;

7、 粮食包装器材;

8、 粮油装具的维修、整理机具;

9、 粮油仓储作业中使用的其它机械、设备。

二、 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机械管理、技术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三、 粮仓机械设备、器材的购置、报废、外借权限:

1、 购置的粮仓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购置权限,编造计划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购置的机械原则上应是定型产品,并及时进行验收入库。

2、 粮仓机械主要用于仓库储运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外借、出售和转让。

3、 对于无法修复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报废残值要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四、 粮仓机械设备、器材要按“粮油机械产品编号规则”的统一名称逐台编号、分别建账、立卡,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地、出场时间、机型、价格、投产时间、使用情况、动力分配、管理、操作人员姓名等都需要记载。

五、 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培训,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人员要熟悉机械工作原理、性能,有一定的操作经验。

六、 机械作业、高空作业、电气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违章操作,杜绝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凡因违章操作造成人为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对操作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将分别给与经济处罚和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 各个环节应根据不同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艺流程等,分别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业务流程、规范,操作流程、规范中应包括操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操作前应重点检查的部位,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和部位,作业结束后应做好善后工作等有关事项。

第17篇 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专人负责。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2、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违章操作,不带电修理,不准超负荷使用。并确保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仪器、设备的要求,落实清洁防尘各种措施。

3、仪器、设备应安装安全指示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做到人离电断。

4、仪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漏电,短路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修理。

5、维修人员遇有仪器、设备故障申报,应立即进行抢修,待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抢修情况作书面记录。

6、维修人员应全面负责本科仪器、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仪器、设备接地的可靠性,以防电击。

7、凡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各种仪器、设备,应按确定的技术参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仪器设备,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第18篇 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矿山正常生产,防止人身安全和财产遭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设备归口管理:

管理:由矿长对设备进行统一管理,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日常管理。

使用:由矿长指定设备的操作人员,操作者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与生产效率负责。

维修: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隐患,由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较大设备维修前应报告矿长。维修时设备操作者要在现场协助和监护。

矿山所有员工应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做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努力把设备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2.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安全可靠性。安全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设备性能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正确使用设备,防止不按使用范围、操作规程和超负荷使用设备现象发生。

4.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认真执行设备的维修和计划,做好定期检修和定期检验工作。

5.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设备改造和更新,对安全性能不好的设备重点进行更新改造。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提示操作者等人员注意存在的危险。

7.维修时安全措施:维修时,由维修人员采取在控制柜等处悬挂警示牌、安排专人监护、对起重工具、焊接工具等认真检查等措施后,方可进行维修。设备维修完成后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开机,确保维修作业安全

8.认真做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记录

第19篇 进入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设备作业。

第三条 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票》。进入设备作业票由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统一管理,车间领导或安监部门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第四条 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第五条 进入设备作业票办理程序。

1.进设备作业负责人向设备所属单位的车间提出申请。

2.车间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安全措施、安排对设备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安排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道对安全措施逐条检查、落实后向作业人员交底。在以上各种气体分析合格后,将分析报告单附在《进入设备作业票》存根上,同时签字。

3.车间领导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批准作业。

4.进入设备作业票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

5.进入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内的作业时,应将安全措施报厂领导审批,厂安全监督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第六条 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出一名监护人。

3.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4.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监护人要携带《进入设备作业票》,并负责保管。

第七条 进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批准的《进入设备作业票》方可作业。

2.无《进入设备作业票》不作业。

3.进设备作业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票不符不作业。

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5.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6.对违反本制度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没落实,有权拒绝作业。

第八条 作业票应一天一开,当日有效。全面停车大修期间,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3天,间断作业要重新分析。

第九条 在进入设备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设备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及活动。

第十条 对工艺上装催化剂行装有特殊要求的进设备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并经厂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进设备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车间领导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救护方法等。

2.对所进设备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设备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该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3.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4.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液度和含氧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大于4%时,指标为小于0.5%,爆炸极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0.2%;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每隔四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5.进设备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设备作业票不能代替上述作业各票,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票。

6.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热试验。

7.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8.进设备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厂安全监督部门批准。

9.进设备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以下且绝缘良好。

10.进设备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前后应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

11.设备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2.作业人员进设备前,应首先拟定紧急状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设备内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3.为保证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不允许通氧气)。

14.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应防止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空气新鲜的上风口,并有人监护。

15.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应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16.以上措施在作业期间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第十二条 进入设备作业票是进设备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其为1年。

第十三条 其他非生产区域的进入设备作业,可参照本制度。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度、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从1997年4月1日起执行。

附:进入设备作业票

进入设备作业票编号:

设备名称作业单位
作业人姓名作业地点
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

作业内容
安全措施:

1.所有与设备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断开,进行工艺吹扫蒸煮。

确认人:

2.盛装过可燃有害液体、气体的设备,分析其可燃气体,当其爆炸下限>;4%时浓度应<0.5%,爆炸下限4%时浓度应<0.2%;含氧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

3.设备打开通气孔自然通风雨小时以上,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呼吸器;但设备内动焊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方法补氧。

确认人:

4.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确认人:

5.带搅拌机的设备要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志牌;上锁或设专人监护。

6.所有照明使用安全电压,电线绝缘良好。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设备内作业,行灯电压应12v以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确认人:

7.进入设备内作业,外面需有专人监护;并规定互相联络方法和信号:

确认人:

8.设备出入口内外无障碍物,保证畅通无阻。确认人:

9.盛装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要求按规定蒸煮和做聚合物试验。

确认人:

10.严禁使用吊车、卷扬机运送作业人员。确认人:

11.作业人员必须穿符合安全规定的劳动保护着装和防护器具。

确认人:

12.设备外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护用具。确认人:

13.设备外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确认人:

14.作业前后登记清点人员、工具、材料等,防止遗留在设备内。

确认人:

15.对进设备作业人员及监护人进行安全应急处理、救护方法等方面教育,并明确每个人的职责。确认人:

16.涉及到其它作业按有关规定办票。确认人:

其它补充措施:

确认人:

气体分析数据
确认人意见
监护人意见
安全技术人员意见
车间领导审批意见

注:1.此作业票按进设备作业规定手续办理。

2.与本次作业有关的具体措施后划“√”。

3.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车间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

监护人的职责:

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内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出一名监护人。

3.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4.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工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监护要携带《进入设备作业票》,并负责保管。

进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批准的《进入设备作业票》方可作业。

2.无《进入设备作业票》不作业。

3.进设备作为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票不符不作业。

4.监护人不在现场不作业。

5.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6.如果有人违反进设备作业管理制度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没有落实,有权拒绝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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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我企业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有:配电室、锅炉房、喷烤漆房、特种设备。

(一)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都必须设置警示牌,现场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安全疏散门向外开启,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电气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四)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必要时设置专人看管。

(五)特种设备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六)操作危险设备要定人、定机,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设备、设施不能带病运行和使用。

(八)危险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装。

(九)用电的设备、设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十)室外的设备、设施超过15米高时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十一)室外的设备、设施在遇恶劣天气时,停止使用。(按说明书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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