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范维修作业人员的维修行为和作业要求,提高维修作业质量和工作效率,降低设备故障,提高设备完好率。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发动机厂设备日常点巡检、故障抢修、预防检修、设备专项计划等设备维修活动。
3.引用文件:
《装备管理指标体系》 ftgd073007
《设备管理程序》 ftpd073011
《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制度》 ftgd073021
《设备备件管理制度》 ftgd073022
《关键设备管理制度》 ftgd073023
《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ftgd073032
《装备管理考核细则》 ftgd073033
《设备完好标准》 ftftjg32-102
《设备保养评价标准》 ftftjg32-103
《设备日常点检维护标准》 ftftjg32-105
《设备巡检作业标准》 ftftjg32-106
4.职责:
4.1装备部设备能源科
4.1.1装备部设备能源科是设备维修作业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对全厂的设备维修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考核。
4.2各车间及维修单位
4.2.1各生产车间负责设备维修作业标准的贯彻、执行。
5.管理内容和规定
5.1维修人员基本要求
5.1.1设备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设备管理程序》等相关管理制度,掌握奥铃发动机事业部培训教材《技术工人培训通用教材》的相关内容。
5.1.2学习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和性能。
5.1.3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精度、技术指标、工艺要求。
5.1.4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的基本操作,认真学习设备使用与维护说明书,掌握设备操作规程。
5.1.5清楚分管区域设备备件清单、预防性维护标准。
5.1.6符合工厂人事部门要求的上岗条件,特殊工种有操作证。
5.2设备点巡检和保养
5.2.1点检
5.2.1.1上班后操作人员按设备点检表及点检要求进行设备点检工作,每天在班前利用感官手段对规定的部位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
5.2.1.2设备维修人员要深入现场,认真查看点检表并听取操作者反映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处理。
5.2.1.3操作工人每天必须对按《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设备清扫和保养
5.2.2巡检
5.2.2.1每天上班后,所有的维修人员必须对分管区域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巡检首先要检查操作者的点检记录并听取操作工人的反应意见,经复查后及时排除。
5.2.2.2通过感官或仪器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达到有效监视的目的。
5.2.2.3查看设备漏油情况,采取治漏措施,查看油箱油位,补充油量,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
5.2.2.4维修人员要认真记录每天的巡检情况,能及时解决问题的要及时解决,较大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设备管理人员汇报,并积极参与解决。
5.2.2.5设备巡检要绕设备四周检查,不能用在过道上的简单行走代替巡检。
5.3维修过程与效率要求
5.3.1设备发生故障后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故障管理制度执行,接到请修通知要立即开始维修,判断故障原因,制定科学合理的维修方案,尽快完成维修任务,对于不能处理问题,应该及时上报设备技术管理员和相关领导,并跟踪进展情况。
5.3.2接到维修任务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如没有备件、不会处理、没有图纸、质保期内、应该外委等)不进行维修,当维修过程中碰到领用备件、送修、图纸查询时,维修人员必须积极主动解决,不得找任何借口和原因推委、拖拉。维修人员要满足生产现场要求,随叫随到。
5.3.3 维修活动开始前必须收集弄清必要的信息(如质量、故障、安全等),明确维修目标,维修内容,标准和要求。
5.3.4因质量问题的停机由工艺人员牵头对整个工艺系统进行分析,确认是设备因素后,立即按设备故障处理程序执行。
5.3.5维修活动没有完成,不得擅自停止维修活动,如需停止必须得到车间主任以上的领导批准。
5.3.6有困难和技术问题时,要及时反馈信息,并跟踪情况。其它人员帮助解决问题时,并不意味着维修者的维修责任的降低或其维修活动的结束。
5.3.7配合和辅助人员必须听从维修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
5.3.8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控制、协调维修活动,并掌控维修进度等情况。
5.3.9维修项目计划、预防性检修计划等需要变更时,必须获得批准。
5.3.10重点维修项目或疑难设备故障,要制定方案、计划。当方案制定后,不得擅自变化,当需要变化时,必须重新讨论,制定后按新的计划执行。
5.3.11对于计划检修项目,必须提前做好技术方案和备件准备,提前进行备件确认,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5.3.12维修作业只有在通过验收后方可以结束,让步接收必须得到批准。
5.3.13积极参加设备异常分析改进工作,提出经济合理的维修方案。
5.3.14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杜绝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和故障,减少损失。
5.3.15维修人员有责任按上级要求参与新设备、外委维修设备的配合工作及验收工作,并寻找问题,向设备厂家和维修服务厂家提出整改意见。
5.4维修成本管理
5.4.1维修作业,必须具有成本节约意识,做到领用相符,杜绝浪费,坚持修旧利废,能少领的备件、材料不多领,能修复的备件尽量维修使用,或更换后修复备用的原则,当单项修理备件费用超过5000元时,必须得到设备科长的批准。超过1万元时,要获得装备部长的批准。
5.4.2维修人员要根据巡检、维修和预见修计划按周度提报分管区域的备件需求计划,确保备件采购的及时、准确。领用备件后要及时开票,因故不能及时开票的,事后要积极补办领用手续。备件领用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5.5维修质量要求
5.5.1完成维修计划要求的各项内容。
5.5.2按设备精度标准及设备技术要求进行维修。
5.5.3满足工艺要求。
5.5.4维修过程拆卸部分(罩、壳、防护等)在修理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并防止维修导致的水、电、油、气的泄漏问题。
5.5.5当需要更改设计结构时,必须获得专门的评估和批准,并有记录资料。
5.5.6涉及到工艺及产品精度的设备维修作业,要进行满足工艺要求的验收流程。
5.5.7计量仪器仪表的更换和维修,要获得计量部门的确认。
5.5.8维修部分修完以后,要符合设备完好标准及设备说明书的各项要求;涉及设备精度的维修要在设备维修前后进行精度检查并做好记录。
5.5.9当维修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需要让步接收时,要获得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科长的批准。
5.5.10任何维修作业维修后,要按设备管理要求进行记录。
5.5.11维修作业要彻底完成,因生产需要采取临时措施,必须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并尽快实施永久修复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类问题。
5.6验收
5.6.1解决故障问题的维修在维修后要进行功能和性能验收。如果维修工作可能影响加工精度,维修前必须同工艺人员确认加工质量状况和检查方法。维修后必须保持设备原有的加工精度。
5.6.2解决质量问题的设备维修,在维修前要有原始加工精度记录,维修前要明确维修目标和方案,维修完成后按目标进行验收,工艺和质量人员要参与验收。
5.6.3涉及加工精度变化的维修活动完工后,首件必须做本工序的全尺寸检查,确保满足工艺要求,使用后密切注意质量变化情况,当质量稳定后,设备维修工作才算结束。
5.6.4维修完成后,要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恢复、各部件是否紧固、电器接线是否正确、开关位置、动力部件的原始位置等,确保顺利试车。
5.7安全文明维修与5s管理
5.7.1维修准备及清理工作
5.7.1.1维修活动必须抓好安全工作,高空作业、动火、停送电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有现场监护,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5.7.1.2维修活动开始前,要挂“正在维修”、“不要合闸”等安全警示牌,并切断电源。
5.7.1.3较大维修项目要在维修区域内牵安全警示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7.1.4大型维修活动前要制定安全文明维修的方案计划;提前做好场地清洁、维修工具、拆卸件存放器具、清洗剂盒清洗容器、润滑油、编号扉子、记号笔、擦布、管口扎布等准备工作。
5.7.1.5维修中拆卸部件必须按规定有序摆放,大型项目必须对拆卸部件做好编号和安装记号。
5.7.1.6维修前必须掌握拆卸部位的结构,当拆装碰到干涉和困难时,不得强行拆装,通过复查图纸或讨论等方式确认结构原理后再执行。
5.7.1.7油管拆卸后必须做好管口防尘包扎,防止杂物进入。
5.7.1.8精密零件清洗要按有关标准采用高标号煤油(或按特别要求),清洗后要用干净绸布擦拭,清洗容器要保证清洁。使用汽油、酒精,丙酮清洗或擦试零件时应远离火源和热源,严禁吸烟和用火。
5.7.1.9 维修工作进行前、进行中和完成后要认真及时清理干净现场,保证维修现场清洁有序,作好5s管理工作,维修工作没有完成,下班前也要作好5s管理,保管好工具及贵重物品。
5.7.2设备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7.2.1在拆装部件时,使用的工具应符合要求,锤击部位不得有毛剌或飞边。所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不准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应严格遵守常用的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5.7.2.2工作时要注意周围人员和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铁屑飞溅造成事故。多人合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5.7.2.3设备上的电气路线、器件、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确保完好,不能自己拆卸,应有专业电工处理,不准擅自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5.7.2.4起吊和搬运重物时,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应与行车工密切配合。应确保钢丝绳完好,决不允许超负荷使用或斜吊歪吊。严禁在起吊物上、下工作。
5.7.2.5高空作业前须检查梯子、脚手架,确保安全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安全带要扎好,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乱扔东西。
5.7.2.6使用梯子登高时要有防护措施,梯子斜60℃为宜,必须要有人保护,人字梯要有绳子拉紧。
5.7.2.7登高作业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台面上应有绝缘垫以防触电,平台上应设立防护栏杆。
5.7.2.8清除铁屑必须有专用工具,不准用手拿嘴吹。
5.7.2.9在拆除环氧树脂及类似该物质封装的电器产品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5.7.2.10在使用沥青胶封装的产品时,必须戴手套;
5.7.2.11使用电炉加热时,首先应检查电炉的绝缘情况,放好被加热物体后,方可送电。整个加热过程应有人照看。
5.7.2.12使用喷灯应按喷灯使用的安全操作规则进行;
5.7.2.13修理过程中用电自检时,应使用自检试验台。必须有人监护。试验过程中须临时处理故障或进行开关挡位转换时,必须断开试验台电源。禁止带电操作。
5.7.2.14润滑、液压油箱要按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理和过滤,要符合“五定”、“三过滤”的要求,老化或损坏的过滤装置要及时更换。
5.7.2.15工作完毕离岗时,必须将设备的水、电、气、油源断开、清理场地,收好工具,零件摆放整齐。
5.7.3 维修班组内管理
5.7.3.1维修班组内要作好清理、整理、整顿、清扫、素养方面的5s管理,确保班组环境优雅,不能乱放各种杂务。
5.7.3.2班组内技术资料要整理好摆放整齐。
5.7.3.3维修班组内的备件,工具要摆放合理整齐。
5.7.3.4班组内的各种设备,桌椅要及时修理,摆放整齐,每天下班前做好打扫工作。
5.7.3.5班组管理目示板要认真管理,按要求填写。
5.7.3.6按要求填写的各种记录和表格,要做好保管和存档工作。
附加说明:
本规定制定部门:装备部
本规定归口部门:设备能源科
本规定起草人:
本规定审核人:
本规定审定人:
本规定批准人:
本规定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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