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守则
验室是学校开展正常教学的重要场所,为此,实验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管好实验室.
1、实验员要做好仪器的登记造册工作、分类编号、定后定位安放,对消耗、损坏的仪器耍及时记载,注明原因和处理办法.
2、实验员要参加有关教研活动,学习教学大纲和教材,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工作。
3、要严格按照实验通知单准备好议验,并协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和辅导学生实验。
4、要认真做好仪器的验收、须发、回收及保养和维修常见故障,加强安检定的安全保卫工作。
5、实验员要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情况的记载,对各种资料要装订成册,归类保管。每学期结束,将实验室食品设备清点核对.
(二)实验室守则
1、实验室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2、学生在实验前,要预先作好课前准备,进入实验室时要有秩序,按指定的座位就座。
3、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实验内穿、目的要求和实验步骤。
4、实验开始时,学生应先查点仪器、药品是否齐全,不得随意调换。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实验必须按步骤进行,并仔细观素,做好记录,课后及时写好 实验报告.
6、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节省药品,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丢失的仪器,必须赔偿。
7、实验结束,耍将仪器整理成洗净,保持桌面、室内的整洁、由老师宣布后才能离开.
8、本守则在每学期第一次实验前,向学生宣讲。
(三)损坏赔偿制度
1、教师在实验室领取实验仪器、模型、工具时,要填写好实验通知单或登记册,归还时作好验收工作,如有损坏.办好帐册的注销、签名手续,对价格在5o元以上的要呈报校长空,由分管校长审批后,再办理手续.
2、如有教师徽作不规或因旁人玩弄损坏,要按价、按清处理赔偿。
3、学生实验如有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者由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协商按清定价赔偿,对随手把实验器材带出实验室,要追查归还,加倍赔偿,并对该生进行思想教育.
(四)安全防护制度
1、做好电的安全防护工作,电源要有融保器,工作后要切断电源.
2、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风有危险品柜。
3、危险品有实孩定专人保管负责,严格控制药品用量。
4、实验室备有灭火器、砂、棉毯等防火用具。
5、每天工作后门、窗,做好防护工作.
6、做好寒、暑假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实验室仪器借还制度
为加强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管好用好仪器,特制定本条例。
1、除班级制度外,一般仪器流不惜出仪器室,如本校老师需进行教学研究活动、科技活动、中教活动、社会科技咨询服务等,可提借方便,但必须办妥手续。
2、校外人员概不惜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条方可借用,时间一般 不超过三天.
3、价值在五十元以上的仪器均需校长室批条才可惜用.
4、在借用和归还仪器时,均作好仪器的检验工作,如有损坏,照价。
(六)仪器室使用制度
1、任课教师必须预先将所需仪器通知实验员,示教器材在使用前三 日写书面通知单交实验员,学生分组实验材料,使用前一周写书面通知单交实验员。
2、实验员准备好的仪器材料放在提盒式实验台上,教师项事前检查。
3、示教仪器应于当回归还,如需注目使用者可事前声明,不予拆散,如需较长时间使用。可适当延期,归还时须经实验员检查.
4、仪器使用时损坏,归还时应向安格员说明,以便随时登记,并与教研组长研究处理办法.因工作造成损失不予赔偿,由于使用中不接操作规程或粗心大意造成的损失,必须照价赔偿.
(七)危险品保管制度
1、化学仪器室设有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柜。
2、危险品柜备有专用锁,钥匙有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分管校长共同保管.
3、凡任课教师需取危险品时,有实验室二位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开启,并填写记录单,用后有多余的在半天内归还.
4、平时半月开锁检查一次。核对所存危险品数据。
5、备有危险品专用帐单,以使查考。
第2篇 实验室管理使用制度(一)
实验室管理使用制度
实验室管理使用制度【1】
1、实验室要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进行学生分组实验,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并创造条件开展课外实验和科技活动。
2、实验室应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教学仪器研制,并培训有关教师,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3、实验室要维持科学、文明、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4、对于非正常操作、丢失或造成积压浪费的物资、设备,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实验室内要干净整洁,不许在教室内乱扔杂物,要爱护各项设施。
实验室管理使用制度【2】
一、中小学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实验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的专用场所,不得用于与开展实验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实验室内必须保持肃静、整洁。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杂物。
三、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药品未经实验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
四、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拆卸或改装。严防火灾、触电、中毒、锈蚀、盗窃等事故发生。
五、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仪器设备,断开电(气、水)源,确保安全。
六、实验室要适当进行布置,增加科学文化氛围,如:悬挂实验室管理制度、科学家画像、名人名言、实验挂图等。
七、实验教师必须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和执行实验室工作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生实验守则。
八、实验教师应熟知教学仪器、药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掌握一定的维修和保养技术,并具有一定的改进实验和设计实验的能力。
九、实验教师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争做学习型、研究型教师,尽职尽责地完成教学、科研等实验任务,搞好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实验记录资料的整理工作。
十、实验教师:应根据实验通知单,及时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协助专任教师完成课堂实验教学任务,努力提高实验开出率;发动老师、学生做好实验登记;积极开展自制教具活动。
十一、严格实验室、仪器药品室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对防水、防潮、防盗、防爆、防尘、防电、防毒、防腐等设施和器材要定期检修、更换,确保其正常、可靠、有效。下班时要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危险品领用要严格办理领还手续。
十二、对上级调拨和自购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验收、入账、上柜。并按仪器装备目录的次序科学、合理存放。每件仪器要张贴标签,注明编号、名称、规格、序列号等(易损易耗品除外)。橱柜要张贴柜标,注明类别、编号、仪器名称、规格、数量等。
十三、每学年进行一次账、物清查工作,切实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清查结果要上报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并根据清查结果制定下学年的采购计划。
十四、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十五、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应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移交手续;经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离开岗位。
实验室管理使用制度【3】
一、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
三、要按时有序地进入实验室。做到“三定”即:定组、定位、定仪器。在教师指下核查实验的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发现缺少或损坏,应立即报告教师给予补齐,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四、实验过程中注意保持桌面整洁,仔细观察实验现象,提倡求实精神,认真记录实验结果,完成实验报告,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五、实验完毕,应整理清点好仪器、药品和器材,放回原处,废液、废渣和废品按要求放入指定位置。
六、实验过程中仪器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教师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实验教学公共场所,要轮流值日清扫,保持室内整洁。
第3篇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于公司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2)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3)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4)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6)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7)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8)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9)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10)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11)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账建档工作。
(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4)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5)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6)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3)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4)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5)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三章、实验室基础管理
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借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该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妆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并督促外来人员遵守。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第二十一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和试剂。
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有毒药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实验完毕后产生的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
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以确保有效。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第二十七条、严格、规范管理实验室的钥匙。
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钥匙。
第二十八条、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
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的开关等,并确保关好。
第二十九条、如有盗窃事故发生,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应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申购,临时购置计划须提前一周提出并报批。
对采购回来的仪器设备做好入库检验,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并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各实验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
大型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
凡因实验需要领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三十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以外人员领用、借用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到实验室负责人处领用、借用。
第三十六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写出事故报告。
所有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维护费用过高而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由操作使用人员书面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废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凡不按制度办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浪费的人员,应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
第三十九条、试剂药品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试剂各类账册,药品试剂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第四十条、药品试剂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对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
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第四十一条、实验室所采购的药品试剂必须要质量合格,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第四十二条、对需要自行配制的药品试剂,应严格按配制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 、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条、药品试剂必须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存放。
所有药品试剂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注明其名称、规格、浓度。
长期不用的药品试剂,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药品试剂的使用、存放应严格遵照以下规定:
(1)一般药品试剂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试剂要远离电源、明火等。
(2)药品试剂存放温度要根据其不同情况,分为常温、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药品试剂时,要登记药品试剂的有效期。
(4)危险性药品试剂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要做好领用、使用等记录。
(5)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6)挥发性药品试剂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强氧化剂不宜受热或与酸类物质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它物质燃烧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药品试剂应存放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
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塞紧瓶塞。
(10)对液体药品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等,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11)取用液体药品试剂时,应将其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药品试剂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药品试剂不能倒回药品试剂瓶内。
(12)倾倒液体药品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蚀标签;
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与其它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
更应注意不能使瓶塞张冠李戴。
(13)取用固体药品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取出的药品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实验室卫生管理
第四十四条、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
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发生喧哗、打闹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第四十五条、实验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
每日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第四十六条、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条、实验用过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清洗、清洁以确保干净,放回指定位置;
药品试剂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滞留实验现场。
第四十八条、实验室内、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
必要时应保证实验室内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第四十九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第八章、实验室一般伤害的处理
第五十条、皮肤受强酸或其它酸性药品试剂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
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一条、皮肤受强碱或其它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
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二条、溴水伤害皮肤则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
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三条、碱性物质溅出伤到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以防止感染。
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四条、强酸溶液溅出伤到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送医院就诊。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第4篇 实验室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各类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美化环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障”的思想,切实重视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工作。
保证实验室、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环境优美,公共场所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负责清扫整理,定期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室定期进行统一大扫除。
二、 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三、 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按章操作,每次实验前必须向学生宣传讲解有关安全及劳动保障和操作事项。
四、 认真落实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
五、 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
六、 节假日前,实验室人员会同实验室主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关窗、封门,并做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七、 每个实验工作者必须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被盗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八、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
九、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废物。仪器设备安置合理,摆放整齐。
十、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一、以上各项由科室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
第5篇 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学生实验操作的场所,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2.学生在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上课时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3.实验前应对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进行认真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各组仪器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公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
4.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细心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做好实验记录,积极思考,认真分析实验结果,按要求写好实验报告。
5.严格遵循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和实验材料。学生在实验中出现意外事故或损坏仪器应及时向教师报告。凡因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而造成仪器损坏和药品浪费,均应照价赔偿。
6.增强环保意识,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杂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随地乱抛,应分别倒入指定的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保持实验场所的清洁卫生。
7、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玻璃器皿清洗后放回原位。填写好《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并经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6篇 中学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4
中学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4
(一)各种仪器都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标签、实物统一,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年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新添仪器及时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仪器设备、试剂应分类存放,定位入橱,陈列有序。按仪器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避光等工作。
(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专室专柜保管,专人专锁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
(四)仪器外借、报损、报废要办理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时收回。
(五)教师演示实验需用仪器,先填写实验通知单,管理员按单做好准备,实验后,管理员及时验收,如有损坏,合理处理。
(六)学生实验准备好后,实验员应试做一遍,确保实验现象明显、实验成功。
(七)经常做好实验室卫生、保管工作,每学期对仪器、试剂清理一次,并将情况向领导汇报。
第7篇 k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科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一、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仪器室。
二、仪器应及时请购(或领取)、验收、登帐。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仪器室、学校,二级账册相符和账册实物相符。
三、仪器按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四、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应进行清理并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或个人借用一律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五、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登记。学生实验因违章操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坏,除做出检讨外,并酌情赔偿。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如有损坏的照价赔偿
六、仪器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同时做好防锈、防腐、防尘、防霉等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报损报废仪器要严格按审批手续办理。
七、仪管员应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教导处、总务处派人监督,既要点清数量,也要检查质量。
八、完善保存好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实验记载表等有关档案资料。
九、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安全。
科学实验室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 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4、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第8篇 实验室检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和有效地搞好我站各个实验室检验检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局有关规定,结合我站各个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实验室安全是保证实我站检验检测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从思想上认真重视实验室安全。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环境污染和防盗窃工作,以防各种不测事故的发生,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其职责是宣传、监督和落实本实验室的各种安全措施。每间实验室用房应指定专人负责室内的安全、卫生及仪器设备和物资管理工作,并负责管好本室的钥匙,每天下班前负责对水、电、火、气、门窗及橱柜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初次进实验室操作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本实验室的安全员及有关领导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了解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才能上岗,动手操作,否则发生事故有关领导应负主要责任。
四、放有易燃及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各种电热器和能引起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室外门上应挂钉“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室内应放置消防器材,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是否完好可用,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
五、剧毒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领用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领回后应办理登记手续,专柜分类贮存,严禁乱丢乱放,使用应作登记,严格执行“五双制”(双人管理、双锁、双人运输、双人领发、双人使用),不得私自存放或携带出室外。
六、钢瓶等压力容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钢瓶应安放在铁架上以防倾倒,切实做好防爆、防火和防毒工作,使用和生产有毒气的实验室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实验应在通风橱柜内进行,室内应备有防毒面具。
七、每日检验检测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水和煤气等,断开电源闸刀。捡查水池和下水管道有否堵塞。严防漏水、漏气和电气设备处于长时间通电、通水而无人照管的状态。
八、实验室贵重金属(如白金、黄金、银等)及其他贵重制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离开实验室应随手关好门窗、橱柜和保险箱,门窗、气窗应安装防盗设施,防止发生事故。
九、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上班。禁止赤膊或穿背心、平脚裤、拖鞋(室内为打腊地面及无菌室除外)上岗操作。
十、重要实验室和实验室集中的大楼,晚间及节假日期间应安排人员值班。晚间进行实验应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得到允许,安排好值班人员。
十一、各实验室应根据本制度的精神和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实验室安全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人员职责,进行合理分工。安全职能部门定时进安全检查,要求各实验室自查,重点检查事故隐患、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对上一次检查中所发现间题的整改情况要重点进行检查。
十二、事故不论大小,一经发生必须立即报告实验室有关负责人,同时报告事故处理有关部门。由安全职能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迅速查清事故原因、性质、损失情况和事故责任等情况,并提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经所务会批准后进行事故责任处理。凡隐瞒不报者,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从严处理。
十三、安全工作将作为我站评估个人工作考核评奖、评先进、提职、提薪的主要内容之一。凡对工作作出贡献者,将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凡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安全制度而造成事故者,将根据事故大小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9篇 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范文
一、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写好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二、遵守上课时间,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有事有病要事先向实验教师请假。严格按照实验分组表进行实验,不得擅自调整分组。。
三、实验前检查、清理好所需的仪器、用具。实验中要注意节约使用实验材料,实验室中任何仪器用具不得带出实验室。如有缺损,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不得自己任意拿用。
四、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严禁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赃物、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五、使用电源时,严禁带电接线或拆线,务必经过教师检查线路后才能接通电源;实验后要切断电源。
六、爱护仪器,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用具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等特别情况,应立即向教师报告。严禁擅自拆卸、搬弄仪器。有损坏仪器,应做出书面检查,等候处理。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七、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如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或发生触电等人身伤害,应保持镇定并立即切断电源,关闭仪器,并向教师报告。
八、做完实验,学生应负责将仪器整理还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齐,经教师审查测量数据和仪器还原情况并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每次实验后,教师应安排值日学生打扫卫生并协助收整仪器。
第10篇 二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实验室管理教师为该实验室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教学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三、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对于不经常使用或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定期通电、保养。
四、实验室内的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本室的教学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有责任监督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实验过程中,不得使用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实验室门钥匙由该实验室的管理教师管理,任课教师需到实验室管理教师处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续。钥匙不得随便交给他人,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教学工作完成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断水,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实验室内没有异常,方可离开。
八、负责当天安全值日的教师,下班前应检查负责区域内各实验室的门窗及电源都关闭且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九、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实验室管理教师和当事人的责任。
湘潭县二中
第11篇 中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3)
中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三)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账。做到账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第12篇 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分子生物实验室主要进行与分子生物学密切相关的实验,其它实验应在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的相关实验室进行。
二、实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使用时间及使用人员等。发现仪器有故障,须立即向管理教师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仪器用后切断电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
三、实验区域按实验内容相对固定,严禁随意更换实验区域。实验室公用物品用完之后按原样放回,不得擅自借出或带出到其它实验室。不得私自配制实验室各房门、抽屉、柜子钥匙,不得私自在实验室内安装其它设备。
四、实验人员在整个实验过程中必须穿着实验服,无特殊原因不允许穿着凉鞋,短裤或短裙。
五、如无特殊实验要求,除接触有毒、有害的试剂、样品以外,勿佩带实验手套,以防交叉污染。禁止用接触过有毒有害试剂或样品的手套触摸实验室内公共区域的一切物品。
六、分子生物学实验中使用的试剂有些对人体有较大危害的,应特别注意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避免污染环境。所有物品再利用或丢弃前均须确保其对人体和环境的无毒害性。
七、实验后请自觉整理好实验物品,清洁台面,随时保持实验区域的整洁卫生,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洗手,并脱下实验服。离室前检查电源、水源是否关好,严防差错事故。
八、实验室内严禁吸烟,进食,听音乐等可能对实验研究及仪器性能造成影响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活动。
九、所有实验人员须遵守实验室卫生值日的安排,定期值日,保证实验室卫生,发现任何安全隐患请及时联系管理教师。
十、实验室、仪器及药品的其他使用规定请参照相关规定。
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13篇 贵阳一中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1、教师使用实验室应提前一周向实验教师提出要求并登记。
2、教师使用实验室前必须熟悉实验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规范操作,若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和后果,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3、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有老师带领,不能擅自进入实验室,若有违犯,一切责任全部自负。
4、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服从老师的安排和指导,若不听从指导所造成的事故和人身伤害等,全部后果自负并严肃追究责任。
5、爱护实验室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搬动实验室固定设施如实验桌椅、实验柜等;严禁在实验桌上写字、涂画。
6、使用显微镜时务必在教师统一安排指导下按规范进行,严禁私自随意旋动、搬拧、拆卸,使用结束时需先降低灯泡亮度,后切断电源,避免灯泡再次点亮时,受到大电流的冲击而缩短寿命,实验结束后必须将显微镜载物台上的水用小方巾擦干。
7、 做生化实验时要特别注意安全,避免将酒精灯打翻起火,取热水时注意不要装得太满,要留有余地,不要用手去拿烧热的三脚架,以免发生烫伤、烧伤事故。
8、实验中所涉及的药品、制剂和实验材料,必须在实验教师的统一管理下按规范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随意取用。
9、实验室内严禁打闹、嬉戏、推撞,进出过道要礼让、慢行,避免拥挤造成伤害事故。
10、严禁携带任何食品、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实验室,避免中毒、伤害等事故发生。
11、实验室中若发生特殊危急情况,不要慌张要保持镇定,在老师的统一指挥下依次从前、后门疏散至安全地带。
12、实验室使用完毕,务必关闭好门窗、电源、水阀,避免失窃、火灾、水灾等事故发生。
第14篇 科学实验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由科学教师任管理员,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使用实验室,应提前一天通知管理员,以便做好准备。
三、进入实验室,应有良好的秩序,防止碰撞,应保持安静,严禁打闹喧哗。
四、实验前,检查本组仪器,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如有问题,由实验组长提出,经核实后,给予调换或补发。
五、听到信号方可开始实验,严格按科学程序和方法操作,严禁擅自操作,实验时不影响他人操作,及时做好实验记录。
六、实验结束,学生必须整理桌面和仪器,经验收后方可离开。
七、自觉爱护设备、仪器,如有损坏,视情节按规定处理。
八、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扔物品和垃圾,及时打扫。
九、节约用电用水,注意操作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教师。
十、管理员做好防火、防电、防尘、防盗等安全工作。
第15篇 s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的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
二、每个实验室(研究室、贵重精密仪器室)设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条例,并悬挂在明显的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五、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时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其它气体。
六、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应立即拆除。
七、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除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外,都需保卫部门批准才能使用明火,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制止。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损,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本单位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做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一、新建和扩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害气体处理工作列入计划一起施工。
十二、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第16篇 护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基础护理学实验室是学员学习护理基本技能、培养护士基本素质的场所,其设备和用物为学习所必需,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用心爱护和管理,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实验室负责教员为第一负责人,负责督导学员的教学工作及其他相关事宜。
2.学员进入实验室应视为进入病室,着护士鞋,衣帽整洁,每次上课应做好课前准备。
3.上课期间专心听讲,操作练习态度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进出教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非练习需要不得坐、卧示教床、椅。
4.小组同学相互之间,要积极配合完成各项操作练习,爱护同学的同时要不怕疼不怕累,尽快掌握各项专业操作。
5.尊重和爱护模拟人及其他模具,不得随意拍打嬉戏。若需搬移,需按要求轻抬轻放。
6.本实验室为开放性质,由学员自主管理。课余时间练习,应按要求登记,由实验小组组长负责监督。
7.实验室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带出教室;不得随意翻动讲台内物品。使用教学用物须申请签字,履行相关手续。损坏消耗性物品示情节予以赔偿。
8.操作练习完毕后,及时整理、归位使用过的物品,保证实验室的统一规范管理。
9.严禁将食品带入实验室内,保持实验室内环境卫生。最后离开实验室人员请注意关好水电及门窗。
第17篇 ⅱ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 目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二、 适用范围:全体人员。
三、 内容:
(一) 有的操作均应按照ⅱ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手册进行。
(二) 保持工作室整洁物品放置有序。
(三) 保持实验室空气流通清新,定时清扫,卫生用具专室专用。
(四) 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处理病原体前要经过专门培训,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五) 发生明显或可能与传染物接触的溅溢及事故时,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以作出相应的 医学评价,进行监测和治疗。
(六) 在使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和各种化学消毒剂消毒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止消毒剂对实验室人员和实验室仪器、物品的损害。
(七) 标本尽量集中专用区域内由专人进行检测,以便于标本、仪器、环境集中消毒和处理。尽量避免标本分散到多个实验室。
(八) ⅱ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专用的仪器设备及试剂由专人专管,并做好使用记录。仪器能够检测的项目不得使用手工检测,以减少大范围的范围。
(九) 免疫学与分子生物学诊断应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的试剂盒,注意作阴阳性对照,并对同一份样品进行重
复试验。报告的发放采用网络信息报告,由病区终端打印报告单。
(十) 如不能网络报告,应确保报告单消毒完全后再发放。
第18篇 研究生实验室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工作时间为春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下午14:30――17:30,晚上19:30――21:30;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晚上19:00-21:00,周末两天需有一天在实验室学习或试验,可根据实验调休。无特殊情况,每月需正常考勤25天以上。因故缺勤半天以上必须经导师同意方可离开,二天以上必须向导师递交书面申请。
2、每月最后三天做好下一月的试验计划,每周末做好下一周的试验计划。因试验需要购买仪器和材料,需将试剂名称、规格、厂家、数量等具体指标按时报备至管理员处汇总,经导师允许,方可购买;未及时制定计划耽误试验进展的,后果自负。
3、未经导师允许,不得向外透露本实验室的任何试验方案、试验进展、试验数据;不得外传本实验室保密论文;不得私下外借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资料。
4、未经导师允许,不允许利用本实验室资源,从事任何与本实验室研究无关的实验。
5、在导师指导下,专心从事科学前沿研究,论文课题纳入导师的科研计划,科研成果归属学校和导师。
6、在读研究生期间,至少在cscd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或录用论文1篇,并完成1篇外文论文的投稿。论文必须经导师同意,方能投稿发表,作者署名顺序由导师根据对本论文贡献大小而定。论文发表奖励情况另文通知。
8、参加导师其他横向课题科研计划,导师根据课题收入和对课题贡献大小给予劳务费。
9、积极参加院内、校内学术活动,每年至少作两次学术报告。
10、必须爱护实验室的公共财物、仪器和办公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打扫本实验室卫生,参加实验室公益活动。
第19篇 混凝土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应配备能满足施工现场试验检测需要且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人员,并制定培训计划,对试验人员进行试验检测培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现场。
二、实验室应配备能满足施工现场试验检测需要的仪器设备,且相关仪器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定期计量检定,强制检定的委托具有相关计量资质的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按照相关的自检规范由实验室具有相关计量资质的人员进行自检。
三、实验室附近不得有振动源、噪声、强光、强磁场、化学腐蚀、放射线等等对试验工作有影响的不利环境因素,实验室应配备有满足要求的水泥混凝土标准养护箱和水泥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标养面积和温湿度的可控范围满足相关的规范要求。
四、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随地吐痰,乱丢赃物,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打扫清洁,制定相关的环境卫生制度。
五、实验室应加强安全、环保管理,要有防火防盗意识,加强化学物品及电源导线开关等的检查,避免因火灾而造成财务和资料的重大损失,配备灭火器和消防用砂,相关人员要了解相关灭火器的使用,具备一定的防火防盗知识,实验室应根据具体的环境要求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盗制度。
六、试验的废水、废液应沉淀后再排放;化学废液自己无法处理的应送当地专门机构进行处理;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七、实验室应严格执行计量法,按规定周期对仪器设备进行计量检定,确保数据准确,仪器设备由保管人保管,试验仪器保管人应对保管的仪器负责,按时或者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在使用前检查是否正常和计量是否准确,并定期及时地对试验仪器进行计量检定,贴好相关的计量检定标志,填好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八、实验室应加强样品的管理,制定样品管理制度。
九、实验室技术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分类保存,建立各种细致完备的台帐,便于使用查看和管理,实验室应建立资料管理制度。
十、实验室应对检测事故进行分析和及时报告,建立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十一、实验室应检查和督促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取样和抽检工作,负责工程用原材料,路基填料,半成品,产品的委托检验与试验,混凝土与砂浆配合比,混凝土与砂浆试件等试验。
十二、实验室应提供公正、科学、准确的数据和优质的服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检测标准和规程以及检测工作程序,不受任何利益驱动而偏离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检测活动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务、财务及其它不良干预,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判断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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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一、 实验室内实验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学物品总量不超过5公斤,由专人保管;超过5公斤时,不得在实验室存放。
二、 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现场存放。
三、 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有窗帘,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怕光或遇热能分解燃烧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热易蒸发的物品。
四、 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与易燃烧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无遮蔽的灯具。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垫的电热仪器。
五、 往容器内灌装较大数量的易燃、可燃液体时(醇、酸等电解质除外),要有防静电措施。
六、 实验室性质不明或未知的物料,应先从小量开始,同时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设备。
七、 在进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气产生的作业时,都应在通风橱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以防对人的伤害。
八、 在实验中对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的药品,需视性质、数量情况,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九、 禁止将汞、酸、碱、硫化物、易燃液体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体、擦布、废纸等杂物倒入水槽。
十、 任何化学药品一经放置于容器后,必须立即贴上标签,如发现异常,应检验证明或询问保管人员,不得随意乱丢乱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处理。
十一、 不能继续使用和保管的药品,应按规定及时处理或销毁。
十二、 在实验台的范围内,不应放置任何与实验无关的化学药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三、 要建立健全各种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的保管使用制度,并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防止因急于求成或思想麻痹而不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以及违反化学物品保管使用制度,而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
十四、 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工作台上吃东西和利用实验器皿做食用工具。
十五、 实验室内的用电量不许超过额定负荷,严禁使用普通金属代替保险丝。水、电用后应立即关闭。
十六、 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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