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 物品验收
(1) 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 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科按实际验收;
③ 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 对购进的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 入库存放
⑴ 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⑵ 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⑶ 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⑷ 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 保管与抽查
⑴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底限度。
⑵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 领发物资
1. 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 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必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 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 发货与领货
① 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 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凭单发货;
③ 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帐;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帐;
④ 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 货物计价
① 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 需调出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家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
5、 盘点
5.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5.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5.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6、记帐
6.1设立帐薄和登记帐,帐薄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6.2帐薄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帐户;
6.3记帐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入帐,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帐;
6.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帐,否则要退回仓官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帐;
6.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平均发计价,月终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帐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帐;
6.7调出本企业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6.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帐,发出时按加权平均发计价;
6.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在按实入帐,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帐;
6.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6.11与仓管员校对事物帐,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帐,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7、建立档案制度
7.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帐薄;
7.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帐和材料会计报表
第2篇 仓库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必须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存卡、套帐、实时在存卡上登记每笔业务交易物资的进出数量,确保数据连续、准确。做到帐(包括电脑帐及帐本)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第二条 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 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务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第四条 对原辅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第五条 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不得大声呼叫、跳跃。
第六条 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
第七条 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生产部反映。
第八条 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第九条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的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三)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四)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五)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六)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七)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八)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九)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提出出处理意见。
第3篇 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进出库制度
一、民爆器材经营流通企业应根据经营规模和环境设置仓库保管员2-4名,保卫警卫人员2-3名,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核定容量,仓库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三、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和废品。
四、进入仓库的各类炸药,应将其条形码和雷管编码号数输入手持机。
五、验收、发放各类民爆器材的原始记录应保存两年备查。
六、按照公安部和国防科工委颁发的《工业雷管编码基本规则及技术条件》的规定,出售或发放工业雷管编码、信息登记,记录应保存伍年备查。
七、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米, 与墙之间应设置不宜小于0.3米宽安全通道,堆垛入堆垛之间留有0.1米,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八、围墙内杂草和易燃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九、仓库保管员、保卫警卫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十一、民爆器材进库时,保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度,并及时办理产品交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定签字,当天入库完毕。
十二、民爆器材出库时,应先核对《购买许可证》,提货票据是否真实,有效,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运输要求,是否有专职押送员随车押运,然后按提货票据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发货,由押运员当场检查核对是否有误。
十三、做好进出库登记,登记进出库日期、时间、车辆车号、品名、规格、数量、编码等,并要求押运员在发货登记簿上签名。
十四、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进出库凭证有差错或非专用运输车或无押运员随车押运的应拒绝收发货,并报告单位领导。
十五、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土堤外进行。
十六、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十七、仓库内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运输工具。
十八、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十九、库房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二十、库房的温度应小于35℃,相对湿度应大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通风良好。
二十一、民爆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水、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气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米范围内无种叶树和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应设置温度、湿度表。
二十二、认真填写好民爆器材的收、发、存台帐或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现民爆器材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4篇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为了加强xx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避免仓库及人身受火灾危害,保护仓库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节,结合本仓库的特点制定以下措施:
一、吸烟管理规定
凡在仓库内(非吸烟区)吸烟的所有人员(包括承租人、运输人员、保安人员、装修施工等外来人员)罚款2000元,被处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仓库。以上违规行为若造成损失,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施工管理规定
1、 仓库使用人是不得改变其使用单元本来的建筑结构,未经批准搭建的设施一律要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拆除,并对承租人和当事人各处以1000元罚款,拒不拆除的公司将按合同违约办法立即和承租人解除相关合约。
2、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持相关有效的上岗证或工作资格证作业。仓库使用人需要施工作业前,必须填写《cc仓库内施工申请单》,由承租人签名确认,经现场主管签名同意后才能施工,如果工程项目较大或可能导致出现安全隐患的还须反馈公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工程完工后由现场主管检查,确认不违反消防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没有检查或检查不合符要求的及擅自施工的工程一律视为违规项目责令拆除,并对承租人和当事人各处以10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车辆管理规定
1、所有进入仓库的车辆必须按照指示标志行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在场内进行修车,洗车等仓库无关的事宜,如有违反处以500元的罚款。
2、电动车原则上不允许进入仓库内,确实有需要进入,须经当班保安同意,并应小心缓慢进出电梯和各通道,避免发生碰撞而损坏现场设施,如有损坏现场设施须照价赔偿;车辆不能长时间停放在仓库内,装货后应立即驶出仓库,擅自将电动车停放在仓库内的罚款2000元;如有在仓库内对电动车或电池进行充电的罚款2000元并责令承租方与其使用人立即解除相关合约,禁止当事人进入仓库。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全额赔偿外并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用电管理规定
1、仓库电路只提供照明用电,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吹风、电烫斗、电炉子、电热杯、电水壶、电暖气、电饭锅等)除没收电器设备外并罚款1000元。
2、离开仓库后未按规定关闭照明者罚款200元。
3、不能在仓库内对任何用电器进行充电(如手机充电等),违者处500-1000元的罚款。
4、对有下列用电不规范情形之一,且未造成损失的处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1). 未经审批擅自安装灯具、插座、私拉乱接线路者。
(2). 插座没有固定安装,乱摆乱放者;
(3). 线路未做防火护 套,走地线路未使用地槽保护者。
(4). 易发热电器部位直接安装在易燃材料上者;
(5). 接线头未绝缘,且未安装金属线盒封闭者;
五、货物摆放规定
1、顶距:指堆货的顶面与仓库屋顶面之间的距离。一般的平顶楼房,顶距为50厘米以上。
2、灯距:指仓库内固定的照明灯与商品之间的距离。灯距不应小于50厘米,以防止照明灯过于接近商品,灯光产生热量导致火灾。
3、墙距:指墙壁与堆货之间的距离。墙距又分外墙距与内墙距。一般外墙距在50厘米以上,内墙距在50厘米以上。以便通风散潮和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可供消防人员出入。
4、柱距:指货堆与屋柱的距离一般为50厘米。柱距的作用是防止柱散发的潮气使商品受潮,并保护柱脚,以免损坏建筑物。
5、垛距:指货堆与货堆之间的距离,通常为50厘米,垛距的作用是使货堆与货堆之间间隔清楚,防止混淆,也便于通风检查,一旦发生火灾,还便于抢救,疏散物资。
严格执行货物摆放的“五距”规定,违反以上规定的,先警告,拒不整改的对当事人和承租人分别处以每月500至1000元的罚款,直到改正为止。
六、走火通道管理规定
1、 禁止将货物、杂物堆放在过道、楼梯等走火通道。违者对当事人和承租人各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清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保证走火通道照明系统正常使用,应急照明系统应处于良好状态。
七、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1、遮挡消防设备设施(如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 灭火器、警铃等),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2、非紧急情况下擅自使用消防设备、设施,罚款300元。若造成设施损坏,除全额赔偿外,并报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非紧急情况下挪动分布在仓库内的灭火器,擅自打开消防栓使用消防水的,罚款500元。
对违规行为实施重罚不是本公司的目的,而是一种管理手段。希望各方能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各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5篇 易燃易爆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易燃易爆仓库应通风良好。
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2.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
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等带入库内。
3.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仓库中,不得随意乱放。
存放电石应注意防潮。
4.库内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5.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处理。
6. 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
收发物品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
7. 必须配备充分、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的地方。
8. 仓库内的电机、电气设备,必须按设计规范采用密闭防爆型设备。
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仓库人员不得拆卸。
9.报警系统必须良好,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10.运送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
运送人员禁止吸烟,沿途须距离火种5米以外。
运送电石时,先要把桶盖松开放出气体,中途注意防潮,雨天不准装运电石。
11.压力气瓶的存放、使用和运输,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第6篇 某酒楼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酒楼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酒楼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人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仓库内将电线私拉乱接。
7、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8、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仓库内保证货架与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9、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应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有标签并标明品名、规格、性能、进价。
10、仓库的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11、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第7篇 溶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文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本公司生产时所需要使用的生产原料及化学试剂、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在仓库中安全存贮,保证生产的正常供应及公司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及人身的安全。
2范围及职责:
2.1仓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2.2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2.3严格危险化学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2.4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2.5经常巡视危险化学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消除事故隐患。
2.6对寄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2.7严格遵守安全制度,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细则:
3.1存放管理
3.1.1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分类、分隔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
3.1.2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3.1.3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3.1.4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3.1.5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3.1.6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3.1.7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1.8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3.1.9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3.1.10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3.1.11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3.1.12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3.1.13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3.2进出库管理
3.2.1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3.2.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凭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3.2.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3.3消防安全管理
3.3.1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并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灭火、降温、防潮等安全设施,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
3.3.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品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使用明火和进行其它活动。
3.3.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3.3.4在仓库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3.5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3.4运输装卸搬运管理
3.4.1运输装卸危险物品时,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在搬运时应当采取适当隔热防潮措施。
3.4.2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3.4.3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4.4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3.5发生紧急事故处理方法
3.5.1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时应做到:
3.5.1.1先控制,后消灭。
3.5.1.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5.1.3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3.5.1.4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
蔓延的主要途径。
3.5.1.5正确选择最适应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
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3.5.1.6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
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3.5.2如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及时送医院急救。若不能立即到达医院,可采取现场急救处理:
3.5.2.1吸入中毒者,应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并注意保暖。
3.5.2.2化学毒物沾染皮肤时,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30分钟,头面部受污染时,首先注意眼睛的冲洗。
3.5.2.3口服中毒者,如为非腐蚀性物质,应立即用催吐方法,使毒物吐出。催吐时尽量低头、身体向前弯曲,呕吐物不会呛入肺部。若误服强酸、强碱,催吐后反而使食道、咽喉再次受到严重损伤,可服牛奶、蛋清等。
3.5.2.4参加救护者,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应想方设法阻断毒物泄漏处,阻止蔓延扩散。
3.5.3危险化学品烧伤的处理方法:
3.5.3.1化学性皮肤烧伤
3.5.3.1.1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沾污的衣裤、鞋袜等。
3.5.3.1.2无论酸、碱或其它化学物烧伤,立即用大量流动自来水或清水冲洗创
面15-30分钟。
3.5.3.1.3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上油膏或红药水,不用脏布包裹。
3.5.3.1.4烧伤病人应及时送医院。
3.5.3.2化学性眼烧伤。
3.5.3.2.1迅速在现场用流动清水冲洗,千万不要未经冲洗处理而急于送医院。
3.5.3.2.2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
3.5.3.2.3如无冲洗设备,也可把头部埋入清洁盆水中,把眼皮掰开,眼球来回转动洗涤。
3.5.3.2.4电石,生石灰(氧化钙)颗粒溅入眼内,应先用蘸石蜡或植物油的棉签去除颗粒后,再用水冲洗。
3.6废弃物处理
3.6.1按危险化学品特性,用规定的技术标准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3.6.2属于废弃的化学品应独立存放于废弃物处理区域,不得与其它可用的化学品存放于同一处以免混淆。
3.6.3可燃性废弃物禁止堆积在危险化学品区域内。
3.7日常管理
3.7.1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3.7.2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3.7.3每月不定期进行温湿度测量,特别在气候异常时期如高温、台风、低温等,更要经常进行测量,并正确填写“温湿度测量记录表”。
3.7.4做好每日安全检查,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表。
3.7.5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7.6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3.7.7危险品仓库区域,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事先请示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附件:
4.1欣泰格溶剂安全检查表
文件编号/dc code:st*08-506-saf-01-f1
共一页/total of 1 page
4.2仓库温度测量记录表
文件编号/dc code:st*08-506-saf-01-f2
共一页/total of 1 page
正文完
end
第8篇 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2
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加强对库存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强对危险品装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包括仓库及储灌。
三、职责
仓库主管对仓库安全生产负责,罐区主管对罐区安全生产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
四、内容
仓库:
1.危险品从入库、领料、搬运、使用、处理残余杂质都应指定专人负责。
2.部门领用时需先预算当天用量按单领用,当天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应送回危险品仓库。
3.禁止使用无盖容器。在启用危险化学品后应马上将盖拧紧,发料时必需使用专用抽吸工具,溢出的危险化学品须立即清理干净。
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必须标明正确的标志及危险警告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5.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生产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措施。
6.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下班时必须将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退还给危险品仓库的管理员保管。
7.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应放于金属废物箱内,并盖好盖子及附上标志,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定期进行安全处理。
8.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
第9篇 a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个企业的仓库,企业为保证仓库内财产物资的安全,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都会制定一些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通则
第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条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条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四条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五条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第六条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
第七条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第八条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第九条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第十一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
第十四条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二节油类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第十七条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第十八条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第二十一条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第二十二条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第二十三条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第二十四条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第二十五条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二十六条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油类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三节药品试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第二十八条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第二十九条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第三十条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第三十一条库必须备用足够,合适的消防设备。
第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第三十二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第三十三条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捐损的应立即处理。
第三十四条库内严禁烟火及携带引火物。
第三十五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三十六条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药品试剂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10篇 黑火药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库存限量:1000公斤。
二、黑火药仓库严禁超量储存,不合格的黑火药一律不准寄存库内。
三、库内要求堆码整洁,分类挂牌管理,以防错乱。
四、凭车间主任领料单发货,出货时只限1人进入库内。
五、黑火药入库、出库时严禁拖拉、摩擦、超量。
六、经常打扫库内清洁卫生,保持地面干净,注意防止硝袋破烈漏硝。
七、任何人不准穿化纤衣服、拖鞋、高跟鞋、硬底鞋、钉鞋进入库内。
八、严禁车辆进入库内或停放仓库门口。
第11篇 仓库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库区温湿度计是否适宜货物储藏温度、库区内产品摆放是否规范、打包工具是否齐全、辅料是否在规定区域!有任何意见或者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二条 必须保持库房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在通道、出口、 放置或周围堆放物品!
第三条 在明显的地方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仓库作业操作电、气焊应严格隔离;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吸烟、使用电炉等,初犯者行政部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三次以上重犯者实施开除,如由此引起火灾事故,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 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非库区工作人员如因业务工作需要入库,必须先做好出入库登记,在仓库负责人或仓库管理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
第五条 进入仓库的任何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管理员有责任提醒进入库区的其他人员遵守其安全规定。
第六条 应根据库区以及货物情况对装卸搬运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防止出现事故。行政部负责人员支持,库房负责人负责指导流程及操作标准。
第七条 在物资管理过程中,必须做好货物信息的保密工作,没有客户方的允许,不得将货物的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八条 仓库负责人及仓库管理员必须保管好仓库钥匙,不得私自将钥匙交他人使用。
第九条 下班前,仓库管理员必须关好库区门窗、关闭电源。
第十条 对已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严肃认真的进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使大家受到教育,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第12篇 仓库消防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必须懂得储存物品的性能,危险性和灭火方法,做到分类储存,堆放整齐,留有通道,符合五距要求,不得超过储存量;
2、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擅自动用明火;
3、库内保持干燥、通风防潮、保持整洁;
4、配备消防器材,人人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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