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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95

a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a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第一,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事情。那有关安全的管理是如何呢下文我们就以学校安全管理为例,推出这篇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以供大家参考!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公安部、教育部、市、区、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全校每名员工、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3、宣传燃气电气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识。

4、培训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员及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按受上级消防安全部门专门培训。

6、加强新工作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确保一方安全。

7、安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例会制度、学习制度、登记统计制度履行职责。

8、结合实际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座谈、提问题、找差距、订措施,预防和制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巡回路线,依次检查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2、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时,遇有暴风雨雪天气变化时,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检查。

4、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或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5、加强夜间对重点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严禁安全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7、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3、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严禁在生产经营、教育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5、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异情存在,有无异常情况。

2、各类设施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

3、值班期间24小时不缺人。

4、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干燥处,严禁曝晒或遮挡,严禁堆放物品,确保消防道路畅通。

3、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4、化学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馆、多功能厅、多媒体教室等重要场所的楼梯走廊、严禁堆放物品,确保畅通。

5、每月检查一次各类灭火器表压,在压力表的指针降至红线时应送专业部门补充灭火药剂或及时更换。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损坏和失效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或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响灭火的,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7、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应齐全。

六、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对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有关管理职能部门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人或者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安全隐患未消防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及时整改。

6、安全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责任人或者安全管理人签字,经确认后存档备查。

7、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场所或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2、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用电分开设置。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3、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4、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5、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私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严禁在消防重点部位等禁火区域吸烟、燃烧废纸信件。

6、配电房、汽车库箱等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吸烟,明火不准闲杂人员进入,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思想品德优良、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技术熟练。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从事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2、危险物品采用双人、双锁、双本帐方式保管,危险物品的使用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实验室的主任同意后方可领取配置,做到帐物相等。

3、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必须由专人负责,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从物品领取到实验结果整个过程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物品领取到实验结果的操作过程必须有操作情况记载。

4、实验物品管理员对危险物品的质量、数量、标记进行日常检查,并注意维护保养。库房应通风透气,易燃、易爆、剧毒、强酸强碱等危险品应分类分级专柜存放,实验室内应有明显警示标语,严禁混淆,标签要明显。

5、危险品储存室必须设置明显标志,严禁烟火。消防器材健全,不得堆放其它杂物,由专人负责、闲杂人员不得进入。

6、严禁私存炸药、雷管、易燃易爆物品,强酸强碱。

九、义务消防员的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由各部门报送职能部门,并由职能部门确认报请消防管理人或者责任人批准。

2、义务消防员必须按受上级公安消防机构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义务消防人员必须接受单位职能部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业务熟练方能上岗。

3、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培训一次,对消防人员因工作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替补。

4、年终进行消防工作总结,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制定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机构健全,应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3、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正确。

4、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得当。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到位。

6、按照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学期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7、安全疏散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燃气及电气设备应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燃气和电气设备要设置平时检查维护、定期大修大查、预检修制度。

3、燃气和电气设备重地闲人莫入,要严格管理,加强防范。

4、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5、做好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十二、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1、学校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为校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一位校级领导为学校安全管理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对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2、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学校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员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制,一级负责一级,采取垂直管理。

4、对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每学期有小结,年终总结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在安全工作中,对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安全组织制度健全,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或在安全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6、在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应予表彰、奖励;

(1)热爱安全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安全隐患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安全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7、违反消防法规,造成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各部门(企业)每周或半月进行一次自查,职能部门每月组织一次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2、定期组织义务防火人员和重点工种人员,重点检查火源、电源及其它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设备。

3、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立即进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安全法的规定进行整改。

4、安全检查结果,以及需要整改的内容要及时向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并由他签发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毕后交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认可。

5、对能够整改而不认真进行整改的,拒绝或拖延整改的,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安全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1、积极主动地查处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落实防范措施,从而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2、事故查处,应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细致谨慎,实事求是。

3、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进行事故调查访问,切实掌握起事故前的情况,弄清起事故原因;分析和确定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逐级上报。

十五、安全领导小组活动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应每学期召开一次,在四月、十月中旬召开,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

2、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内容包括: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研究讨论本单位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建议等。

3、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可采取专题研究、分析交流会等形式进行。

4、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应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上有议题、有布置;会后有检查,并有详细记录。

(二)学习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学期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义务消防员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两个学习日,并有详细记录。

2、学习内容主要有: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条例和消防法规以及消防业务知识

3、学习方法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参观学习外单位消防工人的经验,观看消防展览、电视录像,组织开展消防演习会等。

(三)请示汇报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主任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地向支部和校长室以及有关指导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安全员、义务消防员要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3、每年年末,安全领导小组应向校党支部和校长室及教育署、局安全办汇报当年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四)登记统计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学习、会议、安全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处理安全事故等进行逐项登记,建立台帐。

2、每年年末,安全领导小组应将安全工作台帐整理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3、安全领导小组档案的文书材料,字迹工整规范,使用统计的卷宗封面,有一定的排列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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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学校新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标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由施工单位拟定,并交由学校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标牌上必须正确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筑面积及结构类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监督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建设单位派驻现场代表人的姓名、开工日期、施工平面布置图等,还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护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等。

2、施工现场必须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并设置在恰当位置。

3、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当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此证卡内容及形式由施工单位拟定,并交由学校审定批准后,方能实施。

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范围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5、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后排入学校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6、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搬运,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7、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8、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9、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0、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

1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严禁高空坠物。施工单位工人不得从柱子钢箍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2、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13、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挂贴,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学校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而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的监管。

14、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或安检核定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

1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随时有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无施工负责人的现象,如施工负责人有事不在现场,应指定临时负责人。

16、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17、为便于衔接,学校实行现场例会制度,时间、地点由学校届时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学校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次例会时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同时检查以前计划完成情况。

18、在施工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学校现场代表的督查。

19、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及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在新工人入场时,应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三级教育。

20、为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绿化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21、临时用电必须统一布置,所有电器一律设置漏电开关,实施中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用电安全隐患。

2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工作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2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4、施工单位应根据学校现场代表要求召开安全教育大会。

25、对于违反管理制度中任一条者,将酌情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

xx县xx学校

第3篇 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坝北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舍安全的力度,预防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校舍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在开学时必须对校舍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三、总务处负责组织每月定期对所有校舍进行一次大检查。

四、凡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滑坡、地震等)造成校舍出现异常情况或造成灾害的,应采取安全应急措施,及时转移师生,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主体、楼面出现异常情况,应由学校主管领导作跟踪记录。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六、每一位教师,学生都有义务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如发现总是应及时汇报,防止不必要情况发生。将隐患消灭在萌芽。

七、因失职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4篇 a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在每一所培训学校,学校会确保老师和学生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及生命安全,都会制度出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整理的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可供参考。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区主任、副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校区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区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教育

20**年10月26日

第5篇 某学校待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待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1、建筑工地工程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并于保卫处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接受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教育,坚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用火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1、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2、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瓦,不得昼夜亮灯;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施工车辆必须按要求规范操作,校园区域内要减速慢行,以免发生校园交通事故;

23、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非施工现场及其他场所逗留徘徊。

保卫处

20**年7月

第6篇 z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7、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安全监督管理台帐制度

1、各学校保卫(科)要建立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2、台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值班记录;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帐;

(3)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4)重点部位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5)安全防范设施、器材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6)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

(7)安全工作例会台帐;

(8)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台帐。

第7篇 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8篇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安泰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舍设施是学校教学工作物质条件,必须加强管理,将管理使用责任包干到处室、班级和个人,提高使用效益。

二、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三、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处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四、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五、学校领导和总务人员要经常对学校围墙、室内天棚门窗、火源、电源进行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定期做好记录。

六、校园校舍要经常进行维修,学校防盗设施要不断加强,做到有备无患,要时时刻刻把学校安全放在第一位。

第9篇 雅成小学学校集体安全管理制度

雅成小学学校集体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是人口聚集的场所,学生在校园中学习活动,建设规范化的集体生活制度,是学校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保证,而加强学校集体安全的管理,则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前提,因而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和落实学校集体安全管理。结合我校实际,对集体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一、学生上下学安全。

按学校作息时间,学生早上8:00进校,下午4:30分班集合放学。

学生不得早于7:55到校,不得在学校周围滯留和打闹,违者按违纪处理。8:00在值周师生指挥下,有序进入校。

下午4:30,分班集合放学,设立路队制安全管理指导教师,把学生护送出校门。学生全部参加集合放学,不准私自留下,路上遵守交通安全法,靠右行,不打玩,安全过路口。加强学生进出校门管理,中途不允许任何学生私自离校,任何教师不得允许学生单独离校。因急事急病的必须家长接或教师送。

二、建立班级晨检制度

每天早上班级进行晨检,对学生精神状况,生病情况进行询问、了解、登记,对不明原因未到校学生,采取电话联系或家访形式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准确把握学生信息和情况。

三、对校内集体活动,坚持管理责任制。

1、升旗仪式

每周升旗仪式,由体育教师负责场地安全检查,由各班正副班主任组织学生安全、安静到达活动场地,落实各路管理指导教师活动后,安全有序以班为单位带离活动场地。

2、两操活动

由任课教师下课后,按要求整队,安全、安静有序地组织和带领学生到达操场,落实各路管理教师,实行全过程管理,课间操完后,分班、安静有序离开运动场。

3、课前、教学安全管理

任课教师于课前2分钟到达,对学生课间活动,课前准备进行管理和指导,体育课或在其它功能室上课班级,采取任课教师先对设备设施安全性检查,再组织学生集合整队到达,课后安全有序地集合整队离开。上课期间前后门应处于开启状况,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组织疏散。

4、学生劳动

参加校园卫生扫除,是培养学生自我服务劳动,学会做人的实践活动,在劳动时要责任明确,分工协作,教师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严禁劳动过程中追逐打闹,严禁学生接触电源插座及用电器,严禁站在桌子、窗台等较为危险的地方,学生行为不能脱离教师视线。设班级安全监督巡视员。

5、严禁私自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活动。凡组织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活动负责人对活动路线场所进行安全性论证,实地考查后,在安全措施和人员得以保证的前提下进行,同时需要组织现场救护组,确保学生安全。

6、校内举行集队*,必须远离危险源和危险地,且活动负责人,提前对活动场地器材,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举行,且坚持活动以班为单位,有序进退场制度。

7、课间安全管理

在学校教学楼各层,设立安全管理教师,负责学校集体活动学生上下楼的指挥,安全管理与监督,课间进行学生安全休息与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学生违反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安全护导教师是第一责任人。

第10篇 学校电工安全管理制度2

学校电工安全管理制度(二)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第11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教师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5、因工作需要教师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的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门卫消防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上班时间不准在门卫室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6、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 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 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 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 校业余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校业余消防队员应在消防工作日常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3、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的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章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障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他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按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于处罚。

第12篇 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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