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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05 热度:74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1篇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现场临建办公室仓库、宿舍及生活设施要远离建筑物(30米)应坚固、美观、保温、通风、防火,要符合(标准)要求。

2、在现场周围用硬质材料按“标准”设置围档,市内主干道不低于2.5米高,在大门两侧设七牌二图,门头书写承建企业名称,门柱书写企业管理,创优保信誉等宣传标语、装设霓虹灯;大门有警卫室,并有警卫人员和门卫制度。

3、施工现场一切材料、设施、机电、设备的进场,要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区域堆放和设置,堆放要整齐、稳固。做到两头齐、一般高,挂定型化的标准牌,包括:名称、规格、品种、产地、进厂时间等。

4、机电、设备(电锯、龙门架等)场地必须用砼硬化,并设地角螺栓固定。各种机电、设备、钢筋制作,电气焊加工要搭设防雨、防砸、坚固、专用防护棚,悬挂统一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5、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范围,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保管存放,建立消防组织、制定消防措施、划分责任区、配备必要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高层建筑要有专用消防管道和器具,对乙炔瓶、氧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规定操作。

6、施工现场应制定防尘、防噪音、防污染措施,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品,并制定不扰民措施,夜间(22时以后)施工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7、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或废料应按《标准》以材料的种类和规格分类,堆放整齐、设置标牌,并及时清理,专人负责。高层建筑垃圾禁止向下抛撒,应由提升机械运下,集中堆放。

8、施工现场按标准设“四室”(卫生室、文化活动室、淋浴更衣室、吸烟室),厕所必须符合“标准”规定(水冲式),由专人管理,保持卫生清洁,做到文明施工。

9、食堂、宿舍的设置符合“标准”规定要求。宿舍前要有职工晒衣区,使用单人床,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食堂有饮食卫生证,炊事员必须经检查有个人健康证。生活区有治安、值班制度,并责任到人。

10、食堂用火要符合标准,宿舍不准使用电炉、电褥子取暖必须有通风换气口,应由主管部门验收批准(保卫处)方可使用,严防电器伤人。

11、施工现场要设醒目的安全标语,有符合标准的安全标志和安全色标。

第2篇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措施

1. 文明生产工作制度

为规范检修现场,实现文明施工,将机组检修工作打造成精品检修工程,体现管理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本着精、细、严、实的工作思路,锻炼造就一支精干、高效、规范的检修队伍,针对机组维护工作,要求在执行检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同时,特做如下规定:

1.1 各专业专工负责编制划分检修场地分布图,对维护施工区域及设备零部件,检修机(器)具进行定置管理,场地内检修负责人就是该区域的文明生产、环境整洁的责任者,以便检查、考核或落实责任。

1.2文明检修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摆放整齐,检修机具整齐,材料备品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件不乱放,杂物不乱丢), “三不落地”(即检修工器具不落地;检修工作介质不落地;检修用材料及零部件不落地),每天收工前场地清扫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3 施工单位对施工场所杂物必须及时清理,确保通道畅通,做好保洁工作。保洁单位应对主要通道实行正常的保洁制度。机房内的扶梯口、门窗口、消防设施的入口以及运行设备的有关操作点等一切通道严禁堆放物件,确保现场检修、运行及消防通道畅通。

1.4检修现场安全设施齐全,照明光线适中,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的安全性。

1.5更换下来的旧机件、保温材料以及工业垃圾等及时搬运走,放在指定地点。

1.6检修施工采用的警戒绳、围栏等隔离措施应保证到位齐全,不应因设施不全发生装置性违章。检修施工过程中应及时采取或恢复各项临时性的施工措施。检修专用机(器)具,工具箱(柜)、器材等应清离现场或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围栏内。

1.7地面无积水、无积油、无积灰、无垃圾杂物,设备清洁无污迹。检修部必须在现场设置一名专职卫生保洁员,随时清理拆卸杂物,打扫卫生。

1.8检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若在检修施工区域内查有烟头,将对责任人严格考核。

1.9 违反以上规定条款的将处以50~500元/项的考核。其他违章行为,将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1.10 对施工现场临时电源的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10.1所有的施工电源线不得敷设在地面上;

1.10.2所有的电源搭接必由具备资质的人员进行搭接,在电源搭接之前应对电源线的敷设是否规范进行检查,否则不得进行电源搭接;

1.10.3所有搭接的临时电源线必须实行挂牌制度;

1.10.4其他事项应严格按照公司下发的《临时电源搭接管理规定》进行。

第3篇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运营、建设施工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落实设备设施定置管理、扬尘治理等安健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结合公司及厂站、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章

行业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办法规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门

对公司直属或受委托管理项目、各厂站、项目及其所辖工程建设类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五条 运营管理部门

对公司直属或受委托管理项目、各厂站、项目及其所辖运营类项目、厂站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六条 其他项目管理部门

对管辖范围厂站、项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七条 安全监察部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业主、主管部门、股份公司要求以及本制度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策划并报领导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对各部门及其所管辖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行使监督监察、检查指导职能。

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及所辖厂站、项目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 各项目管理机构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负责。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十条 各部门、各厂站、项目应加强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十一条 各项目管理机构应明确本项目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责任,并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相关单位(如:建设项目的监理、工程分包商等)文明施工责任,切实加强文明施工(生产)管理。

(一)作为建设单位的项目,应按规定健全监督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文明施工记录。有监理的项目,应要求监理单位制定扬尘治理监理细则,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文明施工违规行为,并进行复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做好文明施工记录。

(二)作为施工单位的项目。应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严格落实好各项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人加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进行土石方开挖作业时,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员,负责监督建筑垃圾外运时,运渣车辆是否密闭运输、冲洗除尘和号牌清晰,做到运渣车辆不带泥出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员应在文明施工工作日志上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 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制度规定。文明施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各项目管理部门、各厂站、项目和可根据当地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相关要求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细则或要求,对相关内容及要求予以调整或删减

第十三条 有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或作业环节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行业标准要求,现场配备职业危害检测监测、报警等设备设施,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职业健康保护警示标志等。作业人员穿戴符合标准规范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耳塞、面罩、防护服等。

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等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进行职业病筛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应急处置措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并妥善存档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 推行“8s管理

有条件的部门或厂站、项目,应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逐步有序推进“8s“管理,创造优雅的生产和办公环境,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严明的工作纪律,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生产高质量、精密化产品,减少浪费、节约物料成本和时间成本。通过推行”8s“建设。

1、改善和提高企业形象。

2、提高生产效率。

3、改善零件在库周转率。

4、减少故障,保障品质。

5、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6、降低生产成本。

7、改善员工精神面貌,使组织具有活力。

8、缩短作业周期,确保交货期。

第十五条 “8s“推进计划

鼓励逐步推进,有序推进,达到条件的优先实施,从3s逐步推进到8s。

1、 先推进“3s“,即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

2、 3s达到要求后,推进“4s”、4s达到要求后,推进5s,以此类推,有序推进到6s、7s、8s。

第十六条 “8s“管理内容

8s,即在生产现场对人员、机器、材料、方法、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管理。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 安全(safety)、节约(save)、学习(study)”

整理:增加作业面积;物流畅通、防止误用等。

整顿:工作场所整洁明了,一目了然,减少取放物品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井井有条的工作秩序区。

清扫:清除现场内的脏污、清除作业区域的物料垃圾。

清洁:使整理、整顿和清扫工作成为一种惯例和制度,是标准化的基础,也是一个企业形成企业文化的开始。

素养:通过素养让员工成为一个遵守规章制度,并具有一个良好工作素养习惯的人

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的连续安全正常的进行,同时减少因安全事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节约:就是对时间、空间、能源等方面合理利用,以发挥它们的最大效能,从而创造一个高效率的,物尽其用的工作场所。

第十七条 冲洗设施

施工现场大门内侧应设置高压立体冲洗设施(出水量应不低于50m3/小时,冲洗设施宽度略大于大型车辆宽度,每侧可设置上、中、下三层喷头,上层喷头高度为2.0米,中层喷头高度为1.2米,下层喷头高度为0.5米,每侧每层喷头不少于8个,喷头水平间距不大于0.5米,总喷头数量不少于48个,喷头须固定牢固),冲洗区外侧应铺设经串联成片且长度大于8米的麻袋。确无条件设置立体冲洗设施的市政项目,1公里施工区间内设置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采用移动冲洗设备、铺设麻袋等设施,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

第十八条 裸土覆盖

施工现场内堆放超过8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使用不低于800目的密目网进行覆盖,堆放超过三个月以上不使用的堆土应进行绿化,弃土应及时清运。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以外作业时,裸土应进行绿化或采用人工草坪进行覆盖。

第十九条 围墙或围挡

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装配式彩钢围挡,围档高度从地面到上横梁外沿不低于2米。进行绿化迁移、人行道铺装等占道作业施工的,应采用移动围挡或者高度不低于1米的矮围档打围。

第二十条 喷淋装置

房屋建筑工程场内主要道路两侧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施工现场安装有塔吊的,应在塔臂上设置雾状喷淋装置;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主体、装饰施工时,应在楼层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下建筑物,设置不少于1道雾状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应设置不少于2道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顶部应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施工现场每500m施工路段一般应设置一个移动式雾炮。

第二十一条 土石方开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基坑土石方开挖作业时,基坑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设置于临边防护架体上。对于基坑周边固定喷淋装置无法覆盖的中心区域,应增设移动式雾炮。

第二十二条 道路硬化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场内主要施工道路应进行硬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区域与社会通行道路有交叉的通道和出场车辆固定冲洗点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临时硬化。进行基坑开挖作业时,使用期超过3个月的马道,应进行硬化。

第二十三条 封闭运渣

楼层建筑垃圾应装袋运输或设置密闭垂直清运通道,不得高空抛撒建渣,做到工完场清,确保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第二十四条 在线监测

主管部门有在线监测要求的项目,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未达到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条件的建设工地,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文明施工及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⑴项目部在开工准备阶段就要创造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开端,在施工期间和启动运行前要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从而达到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⑵项目经理对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负全责,主管施工的副经理必须抓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工程技术部门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负责部门。安全环保监察部门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的监督部门。

⑶项目部要建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保证体系,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生产部备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执行。

⑷项目部每次施工生产例会中,必须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列为会议主要内容之一。

⑸工程驻地的施工临建设施必须完备,在显著的位置设置企业标识、工程公告及平面布置图。施工驻地的每个办公房间要有门牌标识,有关组织机构图、职责、制度、施工形象进度表及施工平面布置图要上墙。办公桌上要摆放桌立,办公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办公室、起居室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

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工程相应的规程、规范、措施应完整、齐全。否则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⑺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⑻施工作业区要设置围栏表示其区域范围,并设有施工公告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做到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⑼项目要按工序列出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明细表。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要清洁完好,要有设备铭牌,有操作规程,现场机械设备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⑽施工现场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防火标准。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堆放整齐,严禁野蛮装卸,各种工程所用材料要用铺垫材料与地面隔离。各种物资要标识清楚。

⑾材料站院内要有防火警示牌和防火设施。院内要地势平坦、整洁,无积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标识清楚,并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⑿在安全标识管理上,要根据工程内容不同,施工作业区要挂放相应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规格尺寸必须统一。

⒀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和安全帽,对上级领导及其他外部相关人员去现场者,要提供安全帽。安全帽颜色分为红、黄、蓝三色,领导层为红色;管理层为黄色;作业层为蓝色,胸卡颜色同上。

⒁劳务队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纳入项目部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范围,并在劳务分包合同中体现文明施工要求和环境保护的条款。其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要实行进场许可制度,需经所在项目部验收同意。

⒂材料堆放区和施工作业区范围内做到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施工作业区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环境管理。

⒃施工机械要进行定期维修保养,认真填写记录,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对大修设备,经修理厂家发质量修竣报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业和运行。

⒄施工现场的驻地应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⒅在施工过程中,要大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⒆各种安装设备到达现场后,必须按设备类型,确定放置场地,并整齐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⒇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去做。不得随意扩大占地面积,肆意践踏、毁坏农田和绿地。

(21)进行土石方施工时,基础坑位应设置围栏、警告牌、警示灯等,防止行人坠入。

(22)使用锅炉时,其烟尘排放应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作要点

尽管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2000)对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作出任何要求与规定,但是,广东省、广州市等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条例。对本地区监理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所负有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作出了明文规定。在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日常工作中,监理企业也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是一项持续的、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系统工作。如何从监理的角度比较系统、全面地实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项工作以及应采取哪些有效的方法、措施进行监控就必须首先熟悉国家、行业以及本地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范和条例等依据文件资料,结合专业工作特点,掌握专业工作的内容范围和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手段,才能使监理工作的开展有序有效。笔者在学习领会有关文件、条例及规范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从事施工监理工作的经验体会,对此进行一个粗浅的总结与探讨。错漏之处,敬请各位同行、专家指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职责范围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应承担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审查项目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

二、审批(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资料

三、组织或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四、配合监督小组工作

1.监督检查配合;

2、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3、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

4、协助安全事故调查。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要求、方法及措施

一、审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一)主要内容要求

(1)办理工程监督登记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监督站申请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申请时应向监督站提供的资料有:

①承建、监理、设计、勘测方的资质证书及与建设方签定的合同;

②地质资料;

③建筑物平面图(含总平面图、转换层和标准层平面图);

④余泥渣土排放许可证;

⑤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方案);

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分解和考核办法;

⑦项目经理证和安全员证。

(2)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人施工单位于开工前15天填表申报《检查表》是申办《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停工半年后复工的工程项目,复工前也必须进行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3)接受监督站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和《监督计划及原则上监督小组应在现场组织有建设、施工。监理等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监督交底会议,并将《监督计划交付监理。承建单位。

(4)按照经济合同内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监督登记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认真检查各方面安全生产条件到位情况。达不到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落实,否则,拒绝在《检查表》上签字盖章。

(2)当发现建设单位或承包商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而强行开工的,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方式提醒有关各方。

(3)监理工程师应熟悉施工合同中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条款,对合同中未明确或未提及的项目,应组织建设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明确,以保证各项措施能落实到位。对未能取得一致的事宜,应书面向建设单位阐明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

二、审批或审查承包商安全管理资料

(一)主要内容要求

(1)开工前或机具使用前审查施工单位。建筑机具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企业及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部各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安全生产的专项条款,必须有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后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

(2)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①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安全生产专篇。

②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项目有:施工防火,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人工挖孔桩,高支撑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卸,泵送桂玻璃幕墙及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等。

③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书、详图及文字说明。应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批准和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更改的措施,必须经原批准部门同意方为有效。

(3)审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①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和日头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确认。

②交底内容包括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与施工场所、环境伯高压线、地下管线、用电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等相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上岗证)

承包商要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应附有操作证书复印件。

(5)审查承包商落实定期生产安全检查情况

①承包商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包括企业自检、工程项目部自检和大中型机械设备的经常性检查。

②对每次检查应有文字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应有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验证。

(6)审查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①新进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记录人卡。

②变换工种时,要进行从事新工种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人卡。

③在节假日前后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

④应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学习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作好记录。

③定期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7)检查班前安全活动落实情况

①班前须进行安全生产交底。

②班前应对安全生产用品及设施进行检查。

③班组每周应进行安全教育活动。

④班前活动记录应以日记方式备查。

(8)审查有关许可证。准用证

①工程施工前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及《余泥渣土排放证》等。

②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须取得安全监督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井架加高后应由企业安技部门检查验收。

③塔吊沙用电梯须取得安全检测专门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在顶升及加高后应由企业机电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④落地式(及其他形式)的外用脚手架搭设及每阶段加高后,应由施工企业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⑤施工现场的安全立网。平同必须取得安全监督机构签发的《准用证》方可使用。

⑤临时用电设施须经施工企业机电管理部门检查验收方可使用。

①模板工程经由施工企业安技部门办理安全验收手续后方能浇筑硂.

(9)审批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①承包商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审批意见。

②涉及增加费用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详尽地向建设单位作出解释,并组织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协商讨论以取得一致。

(10)严格现场防火管理

①检查“三级”动火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②承包商应绘制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图。

(二)采用的方法、措施

(1)工程开工前,施工机械或机具完成安装后正式启用前或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或安装单位报送有关证书复印件存档备查。应报送的资料包括: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管理人员名单。有关许可证、准用证、上岗证等。

(2)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3)需由施工企业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的重点项目或重点部位,事前应对施工单位明确监理要求。建议采用‘挂牌“制,即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同意后,由验收人员及部门签字盖章,悬挂”已验收合格“等字样的牌子。适用于如提升机、升降机加高验收,塔吊、外用电梯提升、加高后的验收,重点部位模板及支撑体系的验收等。

(4)采用定时或不定时抽检的方式,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班前活动记录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作好整改。必要时,可将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通报建设单位甚至监督站。

(5)对重要施工机械(机具)如提升机、升降机、塔吊、发电机、抽水机等的运行维护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定期报送运行及维护记录供审查。对施工机械(机具)的完好状况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若机械(机具)的完好状况无法保证施工安全时,应责令施工单位作出妥善维修或更换。

(6)监理工程师应该将有关要求及规定向施工单位进行明确交底,并知会建设单位。有关做法应在监理细则中有详细阐述。审查审批的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等以会议纪要、工作报告等形式予以体现。

三、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一)检查方式包括:例行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

(1)例行检查:指项目经理组织的日常检查或施工企业组织的定期抽查,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此类自检活动并对活动记录审查签认,督促整改。

(2)专项检查:按市建委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文件对诸如余泥渣土挖运、卫生防疫。管理资料、宣传教育等进行的检查,以及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开展的专项检查或对重点项目和部位所进行的检查。

(3)联合检查:指监督小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的检查(即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前三个阶段)。评分结果由项目经理或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签名,作为该工程竣工评定施工安全等级的主要依据。

(二)检查频率

(1)例行检查:安全检查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文明施工检查企业定期抽查每季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

(2)专项检查:根据工程实际灵活确定。

(3)联合检查:每阶段不少于一次。

(三)检查的依据及内容

(1)安全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进行。

(2)文明施工检查依据《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进行。

(3)现场防火检查

①施工现场的各种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②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③施工现场要有消防器材分布平面图,挂在现场明显地方。

(四)采用的方法、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依据、标准和实施办法,并取得统一意见。

(2)按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合理确定检查频率,做好时间安排。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将情况通报有关各方,以确保措施的落实做到及时、有效。

(4)对长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的施工单位,除了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方面外,应敢于运用监理否决权,客观公正地在有关档案资料中签署记录意见。

四、届合监督小组工作

(一)参与监督检查:监督小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有阶段性检查(联检)、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检三种方式。在检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

(二)督促事故隐患问题的整改:监理工程师应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督促整改,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

(三)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工作:工程竣工后,监督站要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定出等级,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填报的《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评价申报表》中签署意见。

(四)协助安全事故调查: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工程师在安全事故的调查过程中应协助的工作包括: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向上级及有关方面报告;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或资料;跟踪督促针对事故产生原因所提出的整改措施的落实及协助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收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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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部经理为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工程项目部应针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对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活设施问题,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3.项目安全控制宜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2)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根据评价出的危险源制定控制计划、编制项目安康目标及管理方案。

3)项目安全计划实施;

4)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定期对目标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5)持续改进;

6)兑现合同承诺。

4.施工现场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评价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安全动态管理。

5.在进行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第二节 封闭管理

1.执行集团公司《vi形象手册》的有关要求.

2.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材料采用硬质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并设置灯箱或霓虹灯,夜间要保证亮起来。

4.施工现场应制定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口设置警卫室,由专职门卫人员值班。

5.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口处应设置“七牌两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和安全标语。

七牌:

1)工程概况牌;

2)安全生产纪律牌;

3)三清六好牌;

4)文明施工管理牌;

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

6)工地消防管理牌;

7)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提示牌。

两图:

1)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上岗时应整齐佩戴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7.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在危险部位规范、整齐地悬挂统一内容和式样的安全标志牌。

第三节 施工场地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污染物控制程序》,对施工扬尘、废水、废弃物、运输遗洒、光污染等进行有效控制。

2.城区主要路段建筑面积在8000㎡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钢筋加工场地、木加工场地、混凝土搅拌场地、砂石料堆放场地,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其它工程的施工现场可采用其它方式进行地面硬化,保证平整坚实,无浮土,不积水。

3.施工现场宜有循环干道。道路上不得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施工现场门口处,应设运输车辆冲洗设施,保证不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脚手架和塔吊等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形成排水网络,保证排水畅通。并设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过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第四节 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分类、分规格、整齐、稳固放置。材料堆置高度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料堆置高度表4.4.1

材料名称

堆高限度(m)

说明

钢筋(直筋)

1.2

露天堆置

钢筋(盘筋)

1

铸铁管

1.2

露天堆置。在两排管中间应加垫,侧边设立柱,以防滚落。

原木

2

露天堆置

成材

3

露天堆置。每0.5m高度加横木。

水呢

1.5

库存。堆放在高0.3m以上的垫空板架上。

砌块

1.5

露天堆置

耐火砖

1.8

棚内堆置

器材箱、筒

横卧3层、立放2层

横卧

袋装材料

1.5

堆卸时应搭设可靠的踏板

2.施工现场堆放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挂定型化的标牌,标牌上注明其名称、品种、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

3.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建筑材料、构件、工具及时清捡规整:建筑垃圾及时清扫集中运走,做到工完场清,因故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分类型集中堆放整齐,并标明名称、品种。

4.施工现场拆除下来的模板、支撑、脚手架料、垂直提升设备等杆件和施工余料,应及时分类运往规定地点堆放,不能马上运走的应堆放整齐。

5.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专人管理,由专门仓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五节 临时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生产性临时设施、物资储存设施、办公和生活临时建筑。生活区、办公区应与施工区有明显的分界,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均应进行设计,竣工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4.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表5.5.1

在建工程高度

4m以下

5-15m

15-30m

30m以上

最小安全距离

2m

3m

4m

5m

因场地狭窄,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施工现场的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

各类仓库应保持良好通风,符合用电和防火规定。

6.施工现场的员工宿舍禁止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或地下室。

7.施工现场的宿舍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室内高度不低于2.6m,墙面应刷白,室内和门前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或不低于水泥砂浆标准的其它材料硬化。

2)应坚固、美观、通风、保温、干燥,符合防火的有关规定。

3)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超过15人。应设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人床铺面积不少于2m2,生活用具放置整齐。

4)宿舍内应有卫生、防火、治安制度,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保持宿舍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5)宿舍用电必须安全。灯具高度不低于2.4m,低于2.4m时采用安全电压。

8.施工现场食堂应符合以下要求:

1)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2)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m,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镶贴瓷砖。市区内工程大灶必须使用燃气、燃油灶具。设置隔油池及设污水排放设施,并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

3)生、熟食必须分开放置;严禁食用无证、无照商贩的食品;每天应对餐具进行消毒。

4)食堂距厕所、垃圾场所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场所不少于30m,或设置有效隔离措施。

5)食堂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责任到人。

9.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应抹水泥砂浆,便池镶贴瓷砖。

2)设纱窗、纱门,门口醒目标明“男厕所”、“女厕所”字样。

3)高层建筑应隔层设置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

10.有人员住宿的施工现场宜设立满足职工洗浴的淋浴室。

11.施工现场应设饮水处,保证职工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

12.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严禁随地吸烟。

13.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袋装或盛放在带盖的容器内,不得与施工垃圾混放,并及时清运。

第六节 现场防火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消防管理工作程序》及《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2.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设立消防领导小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在集团公司各级编制的应急预案中体现有关消防方面的内容。

3.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设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器具和专用水源,并随层设置消防阀门。立管直径不小于50mm,设加压泵和泵房。

4.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第七节 保健急救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编制《应急预案》。

2.大型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由专职医生值班。一般施工现场应配备保健药箱和一般常用药品,并由医生巡回医疗。施工现场均应配备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

3.施工现场应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来源地、健康状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进行登记造册,并每天进行人员清点。

4.施工现场应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增加职工的卫生防病知识。

第八节 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建立职工活动室,并加强管理,保证职工的学习和娱乐。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将责任分解到人,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不扰民的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

4.施工现场应针对施工工艺采取防尘和防噪音措施,并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填写记录.在允许的施工时间之外必须施工时,应由当地市环保部门批准。

5.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和随意抛撒建筑垃圾。

第7篇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1、未经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安全教育的施工人员,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一经发现每人处罚50---1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未戴安全帽、酒后作业、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未系安全带的每人处罚100--200元。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无证上岗作业、未经许可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警告不听强行施工作业的每人处罚200--1000元。

4、在施工现场内赤背、穿拖鞋、吸烟、酒后作业、楼内大小便、从高处抛洒垃圾、高出落物的、每人处罚100--500元。

5、各种脚手架搭设、与结构拉结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与方案相符,按规范规定设置剪刀撑到顶、水平安全网和密目网。否则处罚500---2000元。

6、脚手架材质、扣件、安全网等要有相应的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未经检测复试合格的不得使用,否则处罚500---2000元,如果使用后果自负。

7、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防护高度不到1.5米、与结构封闭不严或无防护、无安全措施、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每处处罚200--500元。

8、脚手架挂设密目网应绑在人员活动的一面必须绑扎牢固、封严,不得使用火烧丝绑扎、必须用18#镀锌铁丝绑扎。不合格的水平网、密目网不得使用,破损的安全网应及时更换。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1000元。

9、水平网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网内不得有杂物专人清理。否则每项处罚100-元。

10、单、双排脚手架搭设基础必须平整夯实、垫5厘米厚的通常脚手板,所有主节点必须绑扎小横杆,离墙距离不得大于200厘米。作业面必须绑两道护身栏,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80厘米。按规定与墙进行拉结水平距离6米一道,垂直距离4米一道固定牢固。否则每项每处、处罚100---1000元。

11、剪刀撑必须按要求设置、所有立杆节点必须绑扎牢固,设置到作业面,剪刀撑搭接1米三个卡扣。否则不合格的每处、处罚100元。

12、主体结构脚手架四周必须有排水沟,主要施工道路中间必须高于两侧15厘米两边必须有500*200厘米的排水沟,和排水用的集水坑1米*1米*1.5米。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1000元。

13、首层必须按要求搭设防护棚,或安全通道其他地方必须封严。否则每项每处、处罚100---500元。

14、施工机械必须固定牢固、按规定搭设防砸防雨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限,缆线不得拖地明敷设,漏电开关定期检查如果失灵请专业电工立即更换。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1000元。

15、生活区、宿舍、库房、施工现场、木工加工处、木料存放处、电气焊加工处等必须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1000元。

16、使用不合格的小型机具、手持电动工具、机械设备等无安全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固定不牢固,未作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线路无防护措施、电缆线拖地的;配电箱损坏、无门、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7、塔吊施工作业期间、未按规定检测、无运行记录、雨季施工塔吊基础积水、无排水措施、吊运散料困扎不牢、散落下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碰撞物体、脚手架等未造成后果的处罚200---500元。

18、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出现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害的、寻衅滋事辱骂他人等根据情节轻重处罚2000--5000元/人处罚(情节严重的或逐出工地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19、施工道路平整无积水、生活区卫生整洁干净、环境卫生无污染、材料分规格码放整齐、砂石成方。现场渣土、垃圾等时清理的、专人负责、洒水降尘的;保持卫生。施工作到活完、料净、场地清未达到上述要求文明施工的的每项处罚200--1000元。

20、明火作业、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无动火证或防火措施不到位、无证上岗作业;施工现场固定消防器材非火灾发生动用、挪用的处罚100--200元。

21、项目部例会迟到者、或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班组没有班前安全讲话记录的每次、每天处罚50--100元。

22、使用裸露插座、塑料线、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使用电褥子、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卫生、脏乱差等每项处罚200--500元。

23、脚手架基础未夯实、未垫通板、不坚固、不平整、雨季下沉悬空、有积水、无排水沟措施,处罚500--1000元/处。

24、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搭设与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不符、防护不到位、无限重标识、机械设备等进场未经有关单位验收,投入使用的处罚500-1000元/天

25、脚手架、楼层、屋面等不得集中存放超出安全规定的物料和零散材料一经发现每处处罚200--5000元。

26、施工队无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没有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500--1000元/天。

27、施工队没有安全教育台帐、特殊工种登记台帐、及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等处罚200元。

28、施工现场各种材料码放不整齐、不符合文明施工安全要求的每处处罚100--500元。

29、违反安全、质量、消防、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监理、甲方、项目部发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造成严重后果停工的由施工方承担主要责任。项目部处罚5000---20000元。

30恶意损坏公共财产、不合理使用原材料、有浪费现象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200-5000元。

31、施工现场施工时施工队没有专职安全员巡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不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的,处罚100---500元或清除出工地。

32、如存在以上问题被处罚的分包单位在48小时内将罚款交到项目部,否则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劳务费中双倍扣除。

第8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条例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细则和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岗位责任制,并检查执行情况。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的教育,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文明施工,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直接责任。

定期召开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当生产和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支持和配合治安队员搞好各项安全工作。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3> 项目质安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作业层、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作业班组或落实整改处理,遇有特别险情,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命令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段,并迅速报告领导,妥善处理。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记录工作,如质安日记、检查评分表、隐患整改通知单、模板与脚手架验收等,并督促各作业班组做好班前活动与记录工作,并有关的安全记录资料定期归资料员整理归档。

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针、政策、规定和制度。掌握安全动态,并经常向工程项目部与质安科领导汇报工作。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配合施工员与班组长,做好对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培训、教育工作。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组织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4> 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分管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在班组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支持并协助质安员的工作,对本工程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负责,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领导班组搞好安全活动,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检查执行情况。

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迅速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5> 班组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本班组及相应施工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法规、法令。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班组工人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交主管质安员审核,交资料员存档。

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同时办好安全教育交底卡的签证工作。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对重要问题及时与主管施工员和质安员研究解决。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迅速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6> 作业工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盲干乱干,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在施工现场玩耍、儿戏、追逐和打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到工作区域外的地方去。

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搞好安全生产,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时思想要集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正确使用“三宝”爱护各种安全设施及标语牌,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在施工现场要注重安全,不得攀蹬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笼上落。

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凡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作业。

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向班组长汇报,并迅速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

二、安全生产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规定,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加强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宝”、“四口”、“临边”等防护措施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三宝”使用率100%,“四口”防护率100%。

该工程施工全过程做到: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无伤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中毒、无重大设备事故),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9篇 文明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改善公司劳动条件,保护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

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根据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卫生管理制度。

1、人行道和连道应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如有挖坑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护栏。

2、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或池应有护栏和盖板。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卸时候的便利和安全。

4,厂院应保持清洁,沟渠和排水道应定期疏通,垃圾应放在指定的位置,并且定期清除。

5、高低压配电应有护栏、护网和明显安全警告标志。

6、车间及工作区应保持整齐清洁。

7、机械设备的布置,应便于工人安全操作,信道的宽度不能小于1米。

8、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应定点整齐不准妨碍操作通行,废料应及时清理。

9、在易使脚部潮温,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木头站板。

10、在施工现场的要塞部位或场所,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其常用的安全标志如下:

(1)指令标志

(2)提示标志

(3)警告标志

(4)禁止标志

(5)高空作业标志

11、施工现场一律佩戴安全帽。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12、不准擅自拆除现场安全警告标志。

第10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条例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细则和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岗位责任制,并检查执行情况。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的教育,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文明施工,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直接责任。

定期召开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当生产和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支持和配合治安队员搞好各项安全工作。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3>; 项目质安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作业层、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作业班组或落实整改处理,遇有特别险情,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命令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段,并迅速报告领导,妥善处理。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记录工作,如质安日记、检查评分表、隐患整改通知单、模板与脚手架验收等,并督促各作业班组做好班前活动与记录工作,并有关的安全记录资料定期归资料员整理归档。

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针、政策、规定和制度。掌握安全动态,并经常向工程项目部与质安科领导汇报工作。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配合施工员与班组长,做好对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培训、教育工作。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迅速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组织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4>; 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分管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在班组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11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费用专项科目,专门用于安全使用,不准挪作他用。

2、项目经理部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要建立使用计划和台账。

3、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监督检查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4、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和设施;

(2)安全宣传、教育;

(3)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4)安全检查与评价;

(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

(6)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7)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12篇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 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预算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1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现场检查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现行定额规定的计费基础计算,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一、基本费注: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单独安装工程标准。 2二、现场评价费

现场检查评价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定现场评价及评分办法。

现场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度和监管需要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阶段进行检查评价。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评价结果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

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评价得分-80)×3%。

2、评价结果为合格者,得分为70~80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

3、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应进行整改,以整改后的评价结果作为测定和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整改后评价仍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四、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

五、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在编制概 3算、预算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第七条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费未按第六条规定费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第八条 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三项措施费实行费率测定制度。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附件2)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

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的测定机构由县(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依据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文明措施评价结果,测定评价费率并确定承包人应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结算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

未经现场评价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4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4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

第十二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理单位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

第十四条 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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