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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文件管理工作制度(七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49

工程文件管理工作制度

第1篇 工程文件管理工作制度

1.总则

1.1本工作制度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国家和行业行政规章制度以及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有关规定制订。

1.2.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单位、监理单位(监理机构)及承包商之间所有工程文件的传递与管理。

1.3.工程文件分类及其组成。

1.3.1设计文件。指由设计单位通过建设单位提供,或由建设单位提供,或按承建合同规定由承包商提供可用于工程实施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技术要求、技术标准以及其相应的设计修改通知,或按合同规定可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批示等文件。

1.3.2施工文件。指承包商根据工程承建合同规定或根据监理文件要求必须报送监理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工程项目开工申请、工程检测试验报告、合同支付报表、合同索赔与合同商务文件、各种工程施工问题请示以及与工程实施、竣工、维护等一切工程承建活动有关的各种图纸、报告、图片和原始记录、报表、材料与资料等。所有反映工程承建合同过程与工程承建活动的文件。

其中由分包施工承包商盖章并由承包商授权签发的施工文件属于二级施工文件。

1.3.3监理文件。指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单位授权和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开展监理工作所编制发布的文件,以及有关工程建设活动的批复、简报、通报、通知、规定、签证以及协调会议纪要等,所有反映工程承包与建设监理合同履行过程和建设监理过程的文件。

1.3.4建设单位指示。指经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依照工程承建合同和建设监理文件规定签发、下达、批转的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的纪要、简报、通报、通知、规定、批复、批转、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文图、函件等。

1.4.具有合同效力的一切工程文件,均以书面文件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在二日内补发书面文件。

1.5.除非建设单位另有指示或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不符合文件传递程序的文件,可能被视为非正式文件或无效文件而不具有合同所赋于的效力。由此所造成的工程延误与合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设计文件管理

2.1建设单位提供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均为一式十八份,监理审核备查及监理工作留存二份,其中四份依照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批转承包商执行。

2.2设计文件应根据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的供图计划,按时提供给建设单位。监理公司于收到建设单位设计文件后七天内组织完成审核工作。对于需要修改的设计文件,提出修改意见,通过建设单位转达回设计单位研究处理;审核合格图纸,交承包商执行。

2.3承包商对收到的设计文件应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包括核对所有的尺寸、高程和数量),对发现的或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中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应在3天内以书面通知监理单位,供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或该项作业实施前作出修改和补充,避免由此引起返工和造成损失。

2.4正式施工前设计文件必须经过会审。

2.5施工过程中,若地形、地质或其他自然条件发生了与设计文件不符的重大变化,承包商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并提出处理或变更建议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6施工期间,监理公司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建设单位授权所签发的施工变更指示,承包商应予执行。

2.7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或监理文件另有要求,否则经监理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监理公司签发的施工变更指示),在送达承包商6小时后生效。

2.8承包商可根据施工需要自行复制所需数量的设计文件,也可通过监理公司向建设单位申请追加提供图纸份数,并为此支付其费用。

2.9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所提供的设计文件,承包商不得用于本合同项目范围以外或转给第三方。

3.施工文件管理

3.1承包商应依照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和监理文件要求,报送或递交工程活动全过程的施工文件。施工文件的报送期限、内容、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的要求。

3.2对于已经批准的施工文件,若因自然条件或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必须对施工文件作实质性的变更,承包商仍应按上述要求及时提出书面文件重新报请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审批。

3.3合同文件规定由承包商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承包商必须于开工十四天以前,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4承包商(含二级单位)编制的施工文件均应一式四份递交监理公司,并由监理公司资料员负责签收。经建设单位审批的施工文件或其审签意见单也由承包商指定的资料员向监理公司资料员领取。

3.5对于应报送审批并业已送达的施工文件,监理公司将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审批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或“已审阅”四种。返回承包商的施工文件审签或批复意见若为“修改后重新报送”。承包商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并承担由此所造成施工延误及经济损失等的合同责任。

3.6施工文件的报送期限以监理公司或指定签收人的签收日期为准。该报送期限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若合同文件未明确规定时,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作规程的要求执行。

3.7监理公司超过审批期限仍未完成对施工文件的审批,可认为该报审文件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事后,监理仍有权对该报审文件提出异议和批复,承包商应予执行。

4.建设单位指示或向建设单位单位报送的文件

4.1除非建设单位中有指示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承包商向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文件都必须主送监理公司,并经监理公司审核和转达。

4.2除非建设单位另有指示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都将通过监理公司向承包商下达实施。

5.监理文件管理

5.1监理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承包商授权部门与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签收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5.2承包商对收到的监理文件有异议,可于接到该监理文件的3天内或合同规定时限内,向监理公司提出确认或要求变更的申请。监理公司在7天内或合同规定时限内对承建单位提出的确认或变更要求作出书面回复,逾期未予回复表示监理公司对原指令予以确认。

5.3承包商如对监理文件或监理公司的确认意见有异议,可于该文件或确认意见送达后的3天内向建设单位单位申请复议,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与损失。

5.4若承包商对监理文件(包括监理的确认意见)或建设单位的指示(包括其复议意见)有异议,应首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下,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全面解决。

若经协商仍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任何一方均可依据合同规定进行仲裁或提交法律程序,但应事先将此意向通报监理单位

5.5除非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复议指示或合同争议评审组或通过仲裁程序对监理文件已作出撤消、变更或修改,否则在复议、评审或仲裁期间,原已送达的监理文件继续有效。

6.工程文件传递与受理

6.1工程文件传递流程图:

设计文件

设计单位

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指示

监理单位

监理文件

承包商

施工文件

主导流向

反馈流向

6.2属紧急工程文件,必须在其左上角一个明显位置加盖“急件”章,受理方应在一个合理的短时间内作出处理。在非常情况下,还可以先通过电话或口头传递文件内容要点,并在随后的8小时内补送书面正式文件。

6.3为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和工程建设合同的切实履行,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应在14天(对于急件,应在一个更短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建设单位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期限监理方未收到建设单位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建设单位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建设单位的决定。

第2篇 工程施工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项目部文件资料(含甲方、建立及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甲方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专业工程师资料留做备份。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项目经理审查上报甲方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⑤外购件发至工地由项目副经理和施工员签收,单据交由资料员复印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工施工员保管,原件及时送回公司存档。

从单位发过来设备由施工员签收,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一份返回公司一份施工员管,复印一份资料员存档。

采购拉来的配件由施工员签收打单据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带回公司,一份施工员保管,另一份资料员存档。

第3篇 输变电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输变电工程公司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写、审批、修改、出版、发布、管理和实施。

2 目的

规定施工技术文件产生、发布、使用、修改、保管的控制要求,旨在规范技术文件的产生及实施过程。

3 技术文件分类

3.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总的指导性文件。应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纲要(公司投标文件)编定。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开工的必备条件。

3.2施工措施,是指导工程某一个分部或某-个工序施工的文件,必要时进行编制。其内容应突出施工重点,更具有操作性。

3.3施工作业指导书

是以可操作性为主要特征的技术性文件。

3.4工艺手册

是某些施工技术经过一定时间的应用、验证后,总结形成的典型施工/加工方法的技术文件。

4 职责和权限

4.1工程管理部

负责对公司施工技术文件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并保证其适用性和正确性。

4.2实施单位

4.2.1工程项目部/生产单位、队及施工人员,必须依据批准/指定的施工技术文件

进行施工管理和施工操作。

4.2.2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按相应的分工职责,负责进行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全面、正确的贯彻和落实技术文件的内容。

4.3相关部门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以批准/指定的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及服务。

5施工技术文件的产生与实施管理

5.1施工技术文件流程。(详见图1)

5.2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审、批

5.2.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编制、机关主要生产职能部门会签、工程管理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2.2施工措施由施工队专责技术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5.2.3施工作业指导书根据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资料清单、设备和材料供应要求组织编制。

一般作业指导书由技术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批准。重要和特殊的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总工编写,工程管理部审核,总工或者各专业副总批准。涉及有重大安全风险的作业指导书应有安全责任人员审查会签。

带电跨越施工作业指导书必须有项目总工和带电跨越架搭设单位共同编写,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2.4工艺手册的编制与选用

工艺手册中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属成熟的工艺方法,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制,供工程中选用。选用者应对所选用的工艺手册进行确认签字,并报批准,确保其选用的符合性。

5.3出版、颁发及使用

5.3.1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技术文件的出版、颁发和使用管理,并对出版文件备份及归挡。

5.3.2各施工单位批准的技术文件,由批准单位负责出版及报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5.3.3项目工程技术文件必须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5.4.验证

5.4.1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应充分发扬技术民主,充分吸取有关专业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应召集有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5.4.2施工作业指导书开始使用时,应进行可行性验证,确认可行后正式使用。

5.5修改

施工技术文件一经批准出版后,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若有重大设计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报告,由原编审批人员修改文件。

5.6保管

5.6.1 施工作业指导书/工艺手册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领用单位和个人应在控制范围内登记、领用并负责保管。

5.6.2领用人责任

a)遵守公司有关技术保密规定,除在指定工程中使用外,不得私自向外部提供本企业出版的施工技术资料。

b)工艺手册是典型施工技术标准,可以长期和反复使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需要重新印制或再版发行时,应按重新领用手续登记。

6标识

6.1文件编号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号由项目部资料员依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要求和档案管理的规定确认。

6.1责任署名

施工技术文件应有审批页,由批准、审核、编写者签名以示责任标识。

6.2单位署名及出版日期

按公司文件统一规定格式在封面正下方标识。

7 记录及其管理

《技术文件审批表》由编制单位(部门)负责保管,保存期与技术文件同步。

施工技术文件审批表

工程名称

文件名称

编制单位编写人

送审时间报审签发人

批准批准意见:

批准人: 时间:

审核审核意见:

审核人: 时间:

签会签部门会签代表会 签 意 见

(注明:意见栏书写不够时,请附上文稿与该表一并归档。)

第4篇 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包括公司发文、项目对外收发文、418#文件所覆盖的技术资料、其他质量记录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项目资料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项目各专业工程师及资料员必须具有资料员上岗证。

管理目标是技术资料真实同步,达到长城杯的资料要求;非技术资料编目清晰,便于查阅。

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制度

一、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做到分类保存、编目清晰、标识明确、装订整齐。资料的填写应做到字迹工整、签字齐全,符合《北京市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各专业工程师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检查资料员的资料归档工作,不定期进行内业工作评比、奖优罚劣。

三、418#文件涵盖的技术资料要求:

1、项目总工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和资料员学习418#文件。

2、各专业技术资料由本专业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每月月底将本月技术资料移交项目资料员。

3、项目资料员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资料归档时应按《北京市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标准来做。::如果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资料员做以详细记录交给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应及时补齐。

四、为了加强项目管理,除了418#文件的规定之外,其它质量记录由资料员统一管理。

五、各业务口收集、整理本专业质量记录,定期报送资料员处。资料员进行分类归档。

公司发文管理制度

一、对公司发文进行分类收存,类别为党群类和行政类,行政类分为质量体系文件和非质量体系文件两类。

二、公司发文由项目资料员统一接收,留下分类收文登记。

三、项目资料员在接到文件后,根据文件归属类别是行政文件还是党群文件,附上文件和资料传阅学习单后分别送项目经理或项目书记。项目经理或项目书记学习之后,在文件就资料传阅学习单上签署意见,并决定该文件的学习或传阅的科室及人员范围,由资料员送各相关业务人员学习。各相关业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并在文件和资料传阅学习单上签名。

四、所要求的人员进行传阅或学习后,项目的文件资料由资料员统一进行归档管理。党群类和行政类文件分别存放,资料盒内应编制文件目录,以便于查阅。

五、作废文件必须进行标识,并单独存放,同时在原收文记录上标明作废存放处或销毁日期。

六、质量体系投入运行后设立的项目经理部,要及时到企管部申请领用《质量手册》、《质量体系文件汇编》和《现行有效的受控的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目录清单》,并按该目录清单中所列出的文件和资料找有关部室补发。

七、项目经理部调出人员不允许带走文件和资料,到新的岗位后,需要时再要求配发。《质量手册》、《质量体系文件汇编》的持有人变更后,继任人应及时安排到企管部办理文件执有变更手续。

项目对外收发文管理制度

一、项目对外发文应由室主任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签发。对业主发文应该用微机打印,发文格式执行《北京中铁建筑工程公司ci手册vi分册工程项目部分(试行)》的要求。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项目的发文,属于技术文件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统一保存。属于合同类文件的,由成本经理统一保存,并根据文件内容组织责任人员进行学习。

公司发文管理制度

一、对公司发文进行分类收存。类别为党群类和行政类,行政类分为质量体系文件和非质量体系文件两类。

二、公司发文由项目资料员统一接收,留下分类收文登记。

三、项目资料员在接到文件后,根据文件归属类别是行政文件还是党群文件,附上文件和资料传阅学习单后分别送项目经理或项目书记。项目经理或项目书记学习之后,在文件就资料传阅学习单上签署意见,并决定该文件的学习或传阅的科室及人员范围,由资料员送各相关业务人员学习。各相关业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并在文件和资料传阅学习单上签名。

四、所要求的人员进行传阅或学习后,项目的文件资料由资料员统一进行归档管理。党群类和行政类文件分别存放,资料盒内应编制文件目录,以便于查阅。

五、作废文件必须进行标识,并单独存放,同时在原收文记录上标明作废存放处或销毁日期。

六、质量体系投::入运行后设立的项目经理部,要及时到企管部申请领用《质量手册》、《质量体系文件汇编》和《现行有效的受控的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目录清单》,并按该目录清单中所列出的文件和资料找有关部室补发。

七、项目经理部调出人员不允许带走文件和资料,到新的岗位后,需要时再要求配发。《质量手册》、《质量体系文件汇编》的持有人变更后,继任人应及时安排到企管部办理文件执有变更手续。

项目对外收发文管理制度

一、项目对外发文应由室主任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签发。对业主发文应该用微机打印,发文格式执行《北京中铁建筑工程公司ci手册vi分册工程项目部分(试行)》的要求。

第5篇 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制度4

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二)

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做到分类保存、编目清晰、标识明确、装订整齐。资料的填写应做到字迹工整、签字齐全、规范,内容正确。

1、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对外发文应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发,做好收发文记录,接收人签字。

2)文件包括公司外发文件、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两部分。

3)外发文件的具体要求

公司外发文件在发放记录上注明原件存放处,办公司室统一标识发放文件编号。

4)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的具体要求

(1)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在收发、传阅记录上签字,注明原件存放处。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公司的发文,由办公室统一接收,并及时上报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签署意见。

(3)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项目部的发文,由项目部接收,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上报公司。

(4)项目发放施工队的文件规定:

发放施工队的文件、通知(不含技术交底),均在项目备案,同时由发放责任人保存原件和发放记录。

2、竣工资料

1)项目经理部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2)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它应交资料。

3)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4)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时,检查验证手续必须完备。

3、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1)公司全体员工要树立爱护公司资料,保守公司秘密的观念。

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拷备或复印资料,转借他人使用酌情给予处罚。

3)归档的公司文件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不得外借;

第6篇 房产公司工程文件管理制度

房产开发公司工程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

在工程部日常行政管理及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妥善处理和保管工程文件,以便于归档、收发、查阅、结算及移交。

2.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所有项目。

3.文件编号体系

工程部文件统一编号方法:公司英文缩写+文件类索引码+文件号

4.工程部文件目录

4.1公司管理规范:

工程管理规范一套

项目经理部职责及人员架构表

4.2各种指导书

4.3政府文件

4.4公司来文:

4.4.1报公司各部门文件

4.4.2报公司报告

4.4.3发工程部文

4.4.4发设计部文

4.4.5发成本管理部文

4.5会议纪要:

4.5.1公司每月/每周工程例会纪要

4.5.2公司现场工作协调会纪要

4.5.3专题会议纪要

4.5.4内部会议纪要

4.5.5图纸会审变更纪要

4.6部门费用情况

4.7工作简报

4.8各种表单

4.9工程文件(按工程部档案管理程序中的目录整理、归档)

4.10其他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文件不合格文件,

5.1没有及时注销的旧版本图纸。

5.2编号不连续。

5.3文件为传真件。

5.4模糊不清。

5.5文件资料不全、缺页。

5.6签字、盖章不全、无授权负责人批准。

6.往来文件需要在文件管理员(工程部项目秘书)处进行登记。文件用章需要先有部门经理签字。文件分机密、秘密、公开三级,机密级只有经办人和所涉及的部门经理、分管老总才可查询,其他人员需查阅要部门经理书面文件;秘密级只有经办人,涉及的部门人员和分管老总才可查询,公开级即全公司共享。

7.公司所有正式文件对外均由项目秘书负责,行政方面不论邮件还是文本均要从项目秘书处对外接口或抄送给项目秘书,技术方面的文件可以不通过项目秘书直接对外。

8.工程部每周每人均写工作周报,周报格式要求如下:1、分项目写,如基地情况、项目情况、内部管理、其他。2、写明办事的期限、内容。

9.工程部每天工作日记按工程部工作日记管理制度执行,由工程部经理进行不定时的抽查。

第7篇 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文件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文件、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1、技术文件、施工资料管理的目的

工程技术资料是反映工程质量、工作量、进度的依据,是施工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安装维修、改造的重要档案。

2、技术资料的内容

2.1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

2.2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2.3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原因分析及其补救措施的原始记录;

2.4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5隐蔽工程、试气试压、电气测试等各项记录验收单;

2.6技术核定单;

2.7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2.8自检、互检记录;

2.9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

2.10竣工验收单;

2.11竣工图;

2.12材料质保书

3、技术资料归档时间:

3.1当月上报竣工的单位工程的技术资料,一般在当月的25日前交质量股,待工程检查完毕,质量股上交资料室装订归档。

3.2技术资料一经归档后,按上级规定严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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