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
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运转。
二、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负制或包机制,做到每台设备有人负责。
三、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四、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照操作堆积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门,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
五、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六、维修工(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量完成维修任务。
七、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设备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检修。
九、需要有关专业职能单位定期检测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必须按规定送检并作好记录。
第2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
1、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并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4、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车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6、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维护台账,按月进行存档。
第3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局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程局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局内工程施工生产中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和特种作业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生产设备,主要包括:
l、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1t,且提升高度≥2m的门机、塔机、缆机、龙门吊、吊车、卷扬机、固定扒杆等;
2、升降设备(装置):额定起重量≥0.5t的电梯、吊栏、滑模;
3、压力容器:气瓶、制冷设备、空压设备及压力管道;
4、运输索道;
5、锅炉:容积≥30l的承压锅炉;
6、其他有关设备;
不包括各种机动车辆、铁路机车、船舶和移动施工设备。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建筑安装施工作业。主要包括:
1、电工作业:电气安装、维修、值班。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气割、气焊。
3、起重机械作业:门式、塔式、桥式、缆索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安装维修;施工升降机、电梯司机、安装维修;卷扬机司机;铁道专用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信号、司索等。
4、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场内运输汽车、轨道机车、铲车、叉车、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电机车、翻斗车、农用车等。
5、登高架设及高空悬挂作业:各种排架、平台、栈桥的架设拆除;外墙、坝面清理、装修;悬挂设备安装维修。
6、制冷作业:制冷设备操作、维修。
7、锅炉作业:司炉、维修、水质化验。
8、压力容器操作:空压设备,氧气、乙炔站设备操作维修等。
9、爆破作业:爆破器材运输、储存、加工、使用、销毁等。
10、金属探伤检测作业:射线、超声波探伤。
1l、建筑防水作业。
12、其它有关作业。
不包括国家道路交通机动车辆、铁路机车、船舶驾驶。
第五条 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二章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作业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 从事特种设备及其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4、取得政府主管部门许可。其中制造、安装、改造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维修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
第七条 特种设备的制作、安装、改造、维修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结束完工后,施工生产单位应按照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拟将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情况,用书面方式告知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作业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经批准即可施工。
第九条 特种设备在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持有以下产品的安全技术资料:
1、生产单位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
2、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
3、产品监督检验证明;
4、设计文件;
5、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文件)。
第十条 特种设备在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遵守工程项目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生产规定,服从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履行相应安全文明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在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和结束后,应经专业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经监督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才能交付使用单位使用。
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许可的单位。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验收后30日内,施工队伍应当将生产、安装、改造、维修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第三章 特种设备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特种设备的施工生产单位(下称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生产实际,协同局设备管理处制定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定,组织实施,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的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如下:
1、制造单位、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测证明、使用维护说明、技术资料等产品文件。
2、安装技术资料和监督检测合格文件。
3、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
4、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特种设备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及定期检验的登记文件。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当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使特种设备在使用运行中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当至少每月运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使用情况,应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有关附属仪器、指示仪表等进行定期校验,及时维修、更换,并作好记录,保证各种附件、装置、仪表齐全、灵敏、准确、可靠。
第4篇 空压机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机械设备(器具)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内部空压机设备。
三、管理规定:
1、设备管理部门:
本设备由技术研发部进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员为设备工装组设备维修员;
2、管理职责及要求:
2.1﹑设备维修员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2.2、空压机设备维修员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
2.3﹑非机房操作人员, 不得入机房, 因为工作需要, 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2.5、空压机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2.6、技术研发部设备工装组,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2.7、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2.8、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设备管理操作规程:
3.1运转前请检查下列各事项:
3.1.1 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1.2 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1.3 管路是否正常。
3.1.4 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1.5 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1.6 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1.7 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1.8 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1.9 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1.10 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1.11 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2开绐运转的注意事项:
3.2.1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2.2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进行维修。
第5篇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各类机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正常使用,维护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装置。
3职责
3.1设备科负责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调研、安装、调试及维修,运营部负责购置。
3.2各使用部门、车间负责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管理、维护。
3.3生产部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控制内容
4.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避免或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工伤事故的技术措施或装备,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要认真管理、使用和保养。
4.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4.3生产部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对有特殊要求的防护设施,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
4.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备品、备件等,供应必须及时,并保证质量。
4.5单机或与设备配套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大修或更新,必须列入生产计划,由工程部门提出并组织实施。
4.6各部门、各车间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7各部门、各车间和职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或处理。
4.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拆迁或停止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4.9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需要报废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报经动力处鉴定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五、控制记录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购置申请表》管理部长期保存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维修记录》管理部长保存5年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报废申报表》管理部长期保存
第6篇 维修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11、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第7篇 煤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梨园河煤矿生产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海石湾煤矿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梨园河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矿长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岗位职责:
矿长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忻州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矿长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海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梨园河矿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管理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向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具体要素和范例可参考《应急预案要素》),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本单位负责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1日
第8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
(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运转。
(二)企业应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前后台设备有人负责。
(三)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训练,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四)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机。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自查工作。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该注油部位,按规定注油,不能违漏。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
(五)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并及时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机,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在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六)维修工(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保证维修质量的责任,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七)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设备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设备的检修。
第9篇 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建立健全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按规定时间进行维护和保养。
二、 操作人员应对设施设备做到“三会”,即会操作使用、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 操作人员应对设施设备做到“四懂”,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且能熟练操作使用。
四、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时,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五、保证设施、设备上的各种仪表、液位计、安全阀等器具的准确完好,损坏的器具禁止使用,并应及时更换,保证车辆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
六、定期检查设备配备的辅助器材,使之达到完好状态,以备急用。
第10篇 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安全有效的使用各种电气设备,使各种电气设备、设施达到安全可靠,减少用电设备的事故隐患。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
2.职责
2.1. 维修部负责对全厂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管理。
2.2.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全厂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3. 内容
4.1 配电室的管理
4.1.1维修部电工负责对底压配电室的低压电柜按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填入《电气设备检查记录表》。
4.1.2电工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部主管,尽快组织维修。
4.1.3电工对变低压柜的检修清扫,应每周进行一次检修、清扫,确保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4.1.4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
4.1.5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
4.1.6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动力房。
4.1.7电工应对外包高压电房的维修、检查和管理进行监督。
4.2生产性用电设施的管理
4.2.1维修部人员对电气设施及时巡查,排除隐患。
4.3其它用电设施的管理。
4.3.1各部门、岗位的空调、风扇及其它用电办公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下班前要检查是否断电。
4.3.2如发现有故障隐患,应立即断电再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填写《制作维修单》。
4.3.3对维修好的设施,维修人员应向负责人及部门主管交接验收,在《制作维修单》上签字。
5相关记录
5.1电气设备检查记录表
5.2制作维修单
第11篇 吊装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吊装施工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装设备应良好,严禁使用不安全的吊装设备。
二、 起吊前必须对所有安全装置进行认真细致检查,确认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三、 吊装现场周围应设围拦,并挂上“禁止通行”标志,不许超负荷起吊。
四、 严禁任何人站在起吊重物上和垂直下方停留或通行。
五、 吊运物料设备时注意周围环境,勿碰坏设备、管线和电线等。
六、 吊装时应做到缓起、缓放,不得野蛮作业。
第12篇 信息化软硬件设备 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安全管理。
3职责
3.1 综合科是公司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及网络的维护管理,负责各类软件安装程序的保管及公共数据的备份与维护,负责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3.2 各部门是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4 管理内容
4.1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管理
1)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申请
按照工作需要,各部门提出配备所需办公设备的申请,由综合科提出设备的型号及相关配置,根据所提出的要求统一向公司领《办公设备申请计划表》。
2)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配备
设备落实后,由综合科做好硬件及软件全面测试后,统一配备给相应部门,讲解操作方法,并附带一份《办公设备基本资料及使用人登记表》交与使用人,综合科做好存档记录工作。
3)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转移
因工作岗位在分公司内部调动,原则上计算机跟使用人同步调动。在调动期间综合科需做好网络地址配置更新的准备,若新的工作岗位不需要使用计算机,须将计算机送交综合科并填写《办公设备上交表》。
4.2计算机使用与维护
1)计算机使用管理
使用公司信息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个人的计算机操作和对外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a. 计算机日常使用
每天下班后或长时间不使用计算机时要自觉关闭计算机。禁止擅自移动、拆卸、改变计算机内部配件及其连接线路;
b. 软件使用管理
① 各部门在综合科的授权下安装软件。
② 已安装到计算机上的软件,任何人和部门不得自行卸载或更改。如需要卸载或更改须经综合科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c. 不得在办公用计算机上安装、使用p2p视频播放、及带有p2p下载功能等严重占用带宽的软件。
2) 计算机维护管理
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时,报综合科统一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禁止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开启机箱自行维修。如无法及时修复计算机,且使用人急需继续进行网络化办公时,可由综合科安排调配一台临时计算机,供使用人正常办公。
4.3 网络安全管理
网络安全实行统一管理、使用人负责。综合科负责对全网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个人的计算机,禁止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及企业秘密或危害信息专网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不得做任何有损于企业形象的事。计算机使用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1) 公司电脑的ip地址由综合科统一分配,不得擅自更改其ip地址,更不得恶意占用他人的地址。如有违反并拒不接受管理,综合科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断开其与局域网的连接。
2) 需要接入因特网的部门及个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因特网接入。对未经批准擅自接入因特网的部门及个人综合科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断开其与局域网的连接。
3) 使用部门及个人禁止私接、改动计算机网络基础设备设施,网络的调试、升级由综合科组织实施。
4) 使用人对所保管和使用的信息负有安全责任,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保存、保密、销毁工作。
5) 未经许可员工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设备,也无权将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借予他人使用。如工作需要,在他人使用过程中所有人应全程监控,并对使用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负责。
6) 遵守分公司相关的保密制度,对所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7) 外来人员所携带的计算机设备未经综合科同意,不得私自接入分公司办公网络。
8) 不得利用任何黑客软件以任何形式攻击分公司的其它电脑或服务器
9) 不得利用分公司的网络资源进行入侵、破解、篡改因特网其他工作站或者服务器等网络犯罪行为。
4.4 信息系统口令管理
1) 使用人需对其所属口令负责。对于使用其所属帐号及口令登陆信息系统所进行的一切操作负全部责任。
2) 帐号、口令等用于身份认证的工具仅限于其所属者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告知、转借他人。如工作需要必须告知他人,则在此次工作结束后尽快更改口令。
3) 员工有责任管理好用于各种身份认证的帐号、口令等工具,一旦遗失应及时上报其主管部门负责人。
4) 在获得新系统账号与初始口令后,应立刻登陆更改口令。口令建议由字母、数字及符号组成,且不低于六位。避免使用与个人信息有关的数据(如生日、电话号码等)作为口令。并在有条件的时候,定期更改口令。
4.5 数据安全管理
1) 员工所使用的计算机中的数据由员工本人负责备份,重要资料不得放在系统默认盘下(例如:c:)。
2) 数据备份每月一次,重要数据每周备份一次。备份保存时间不应低于三个备份周期。年度终了,对全年重要数据集中备份,各部门自行保管。
3) 备份应保存在专用备份硬盘等存储介质上并与原始数据载体分开存放。
4) 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原始性,备份数据禁止修改。
5) 因保密需要,公司涉密部门或人员的usb接口全部被屏蔽,计算机使用人不得擅自解除屏蔽。
6) 公司某些列入保密范围数据资料,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复制。
7) 计算机使用人对自己的本机保密信息严加管理,不得私自传播给非相关人员。
4.6 防病毒管理
1) 综合科在下发计算机时,统一安装公司所配置的防病毒软件,配合公司统一防病毒工作。
2) 确保及时获取并安装系统漏洞补丁。
3) 综合科随时监测公司内部的网络流量,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及时进行处理。
4) 当网络病毒爆发或接到防病毒服务提供商的病毒预警通知时,及时通知相关系统的管理人员。
5) 定期与上级公司和其他分公司联系,交流防病毒的经验,协商解决网络中病毒对网络中其他应用系统的影响。
6) 综合科负责防病毒系统文档的维护整理和存档工作。
7) 各部门应在技术人员的提示和帮助下,确保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进行了最新的安全更新。
8) 通过因特网下载文件和应用程序、在共享网络上传输下载的数据和应用程序、拷贝软盘、光盘及其他移动设备上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应通过防病毒软件扫描,确认安全后才可以使用。
9) 一旦发现可能由病毒导致的异常的系统行为,必须立即通知综合科负责防病毒的技术人员。并由综合科汇总通知上级公司相关系统网络管理人员。
4.7 突发情况管理
1) 如电业部门、通讯部门向分公司发出任何形式的停电通知、例行网络设备检修等影响到日常业务工作时,应立即向东北公司信息处发书面报告,并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了解线路恢复状况。
2) 发生特殊情况,如机房停电、发生事故、设备出现故障等,综合科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传真《南京分公司网络故障汇报》,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应报请上一级相关部门协助处理,并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了解线路恢复状况。
89位用户关注
19位用户关注
16位用户关注
11位用户关注
73位用户关注
80位用户关注
91位用户关注
54位用户关注
24位用户关注
6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