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1、土建、安装、外协、内勤主管为本组人员的安全管理员;
2、各员工进入公司后由总工负责安全培训后再有工程部经理做培训后,由各主管现场教育;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允许穿露脚尖鞋;
4、酒后严禁进入工地;
5、严禁在工地脚手架附近逗留嬉戏;
6、高空无护栏处严禁靠近;
7、悬高部位严格要求做护栏;
8、各施工队进入督促签订安全协议;
9、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督促整顿;
10、各检查单位进入工地准备好安全防护用具。
第2篇 z酒店工程部水管员管理制度
酒店工程部水管员管理制度
1、负责保管好水池、水箱检查孔盖的钥匙,保证酒店正常供水。
2、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程部总监汇报并提出节约用水的合理化建议。
3、按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监督水质卫生,保管水质资料,按季节(夏季每月二次,冬季每月一次)向水池(箱)加漂粉消毒,确保向用户供应干净卫生的生活用水。
4、发现管道阀门跑、冒、滴、漏情况立即通知维修班修理,修理后要进行实际复查。
5、积极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楼宇每月用水总量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工程部总监,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用水。
6、 经常与自来水公司、收费所联系,取得指导,执行市政府供水、节约用水决定。
政策制定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
第3篇 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十五
工程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十五)
1、认真贯彻执行xx市城建档案归档制度,建立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2、配备专职工程档案资料员,负责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的编制、填写、收集、整理、装订与保管和竣工资料的复印装订与移交工作。
3、工程施工档案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与整理,并做到及时齐全与完善,按类别装订存放保管。
4、原始资料的记录做到准确齐全,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工程档案资料和弄虚作假。
5、所有投入使用的材料或半成品、成品的构件均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并存入工程档案备查。
6、所有资料的交接、借出均办理手续和进行登记签证。
7、竣工图严格按档案馆有关规定绘制。
8、工程档案资料在保管过程中将做好防潮和防腐工作,以免纸张变色和发霉。
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重点部位、难点工艺,要用摄像机和照相机拍摄施工过程,留下摄影资料。
10、所有技术资料采用符合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会签盖章及时齐全。
第4篇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范文2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范文(二)
1. 工程维修人员值班制度
1.1 发扬敬业精神, 敢于负责, 积极主动工作。
1.2 努力学习技术, 熟练掌握本工种的维修技能, 提高专业维修水平, 做到一专多能, 为业户提供优质服务。
1.3 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及反应, 对业户提出的问题要虚心听取, 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4 加强时间观念, 严格遵守约定的入户服务时间。
1.5 对于各种原因暂时无法修复的设备, 要与客户讲明原因, 并及时项领导汇报。
1.6 入室服务要避免由于粗心大意, 而损坏业户家的各种物品及建筑装饰, 如有损坏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1.7工作完成后, 要及时返回办公室, 不得串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8 要保持办公室的清洁, 办公桌上不得堆放杂物, 自行车不得放在室内。
1.9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拒绝领导分配的工作。
1.10 参加退房验收工作的员工, 应掌握本工种设备, 配件的赔偿标准, 认真完成本工种的验收工作。
1.11 要积极配合物业助理的工作,入室服务的员工遇到问题要主动与物业助理联系。
1.12 工遵守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2. 工程维修人员管理制度
2.1 发扬爱岗敬业精神,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勇于承担责任,积极主动工作。
2.2 努力学习新技术, 熟练掌握各工种的维修技能, 提高各专业技术维修水平, 做到一专多能, 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3 尊重客户,认真听取业户意见和建议, 本着一切为业户负责的原则,对业户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虚心听取,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并积极进行落实。
2.4 严格遵守约定的入户服务时间。在接到工作单后,没有具体入户时间的,要在15分钟内到达维修现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达的要及时通知管业部或业户以达到业户的谅解,但不允许第二次拖延其约定的入室维修时间。
2.5 入室服务必须在征得业户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入室。
2.6 如遇有业户室内无人的情况,应填写通知单,写明到达时间与离开的时间,并及时通知管业部发单人。
2.7 遇有下列情况时,任何维修人员有责任在发现、听说或接到通知后5分钟之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如:'跑水'、'漏电'、'漏气'及其他急需工程维修人员紧急处理的事故。
2.8 入室服务要穿戴工服、仪表整洁,不得光脚穿鞋。入室前要穿好鞋套(鞋套要保证完整、干净)。
2.9 对业户要讲究礼仪礼貌,要依照《维修人员日常工作中的礼貌用语》做好对客服务,做到不亢不卑。
2.10 对于各种原因暂时无法修复的设备, 要与业户讲明原因, 并及时通知管业部及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将解决的办法反馈给客户。
2.11 入室服务要避免由于粗心大意, 而损坏业户室内、外的各种物品及建筑装饰。如在维修时遇有需移动的家具和物品时,必须事先征得业户的同意。 如因意外损坏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2.12 维修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清洁干净工作场地。
2.13 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维修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2.14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拒绝领导分配的工作。
2.15 参加交、退屋检查验收工作的员工, 应熟知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并掌握各种配件的赔偿标准, 认真填写交、退屋检查记录及水、电、气读数的抄读工作。
2.16 要认真填写工作单,做到字体工整,简单明了。其主要内容有:⑴.完成工作的部位及内容⑵.所消耗的材料⑶.维修费用⑷.入室工作的时间段⑸.工作人签字等。并礼貌的请业户在工作单上的'费用''验收'栏签字。
2.17 维修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在工作单上按要求将应填写的内容全部填写清楚后,才能让业户在工作单上签字验收。
2.18 要积极配合物业助理及其他部门员工的工作, 在入室服务的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与物业助理及发单人联系。
2.19 工程维修在节假日、晚间值班遇有自己不能单独处理的维修工作时,应及时请示值班经理。在请其他单位协助进行维修时工程值班人员也应同时到达维修现场。
2.20 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和自觉维护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维修人员行为准则
3.1 认真遵守、执行和维护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3.2 工程维修人员应做到: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相互配合、团结友爱、尊重服务对象、尊重领导、关爱同事、讲文明懂礼貌、钻研工作技能、一专多能,以积极热情、饱满、严谨向上的态度进行工作。
3.3 与其他部门积极主动做好工作上的协调和配合。
3.4 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提前15分钟做好上班前准备工作。 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
3.5 工程维修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都应保持正确的走、坐、站姿及言谈举止。在公司任何地方不得大声喧哗、嬉戏。
3.6 工作期间需穿带公司配发的工装,并穿带整齐,注意仪表仪容,正确佩带胸卡。
3.7 爱护公共卫生及设施,并主动打扫并保持室内卫生。
3.8 接到4区、办公楼以外的维修工作单时应骑自行车前往。不得践踏绿地,损毁绿化设施。
3.9 有责任维护园区内所有设备及公共设施的安全。
3.10 禁止在园区内,办公室以外及贴有禁烟标志的部位吸烟。
3.11 无故不得在室外逗留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12 遇到业户时要主动打招呼(问好)、礼貌让路。
3.13 在园区内小路骑车遇有业户时要主动下车,推车让过业户、宾客后方可继续骑行。
3.14 在遇到业户和上级领导及其他部门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问好)、礼貌让路。
3.15 在执行入室维修工作时要尊重业户的风俗习惯和信仰。
3.16 在任何场合不得对公司、业户等工作以外的事情进行妄加评论。
3.17 在无维修工作时,不得随意外出、串岗,有事外出时需请假。
3.18 办公室电话为工作之用,私人不得长时间占用。
3.19 节假日维修值班时,服从公司值班经理领导。外出维修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值班室时,要向值班经理说明去向和原因,并带好对讲机。
3.20 有责任和义务在遇有突发事件时或按照值班经理的要求协助其他部门完成特殊工作。
第5篇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1.总则
( l )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公司成立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公司、项目经理部均应设专职测量人员,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搞好工程测量工作。
( 2 )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管理。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 3 )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
( 4 )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 5 )总承包施工的测量管理纳人公司正常管理。承包队伍的测量人员必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的考评,如上岗证、操作能力等,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承包队伍的测量工纳人公司测量系统,统一管理。
( 6 )建立测量日志制度。工程测量是先导,测量工作必须有序,坚持填写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测量专业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测量人员的测量日志。
2 .机构及人员设置
( l )公司设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对公司在编测量人员建立测量人才库。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隶属于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
( 2 )公司技术管理部设测量主管1 名,全面负责测量系统的管理工作。
( 3 )项目经理部设测量主管1 名,并根据工程大小、复杂程度配备测量人员(详见附件2 :现场测量人员、设备资源配置表)。
3 .工程测量的岗位职责
( l )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
负责本专业培训、学术交流、项目人员考核评定及公司重大测量课题的研究、重大工程的测量定位、验线等事宜。项目选定的测量人员,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考核同意,或者由测量委员会向项目推荐,测量专业委员会对选定的测量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 2 )公司测量主管
l )总体职责
a .制订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量工作法令、规程及上级规定
b .参加公司承建的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组织的交接桩工作,并负责组织复测、加密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校核。
c .负责审核大型复杂、重大建筑工程的测量施工方案。
d .负责重要建筑物测量放样和重要建筑物重要部位的复测工作。
e .负责组织市政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工作。
f .总结和推广测量方面的先进技术、经验,组织测量人员的技术培训。9 .组织对测量事故的分析研究及处理。
h .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部工程测量的业务及管理工作,建立测量人员档案。
i .建立测量仪器台账。
2 )分项职责
a .市政工程
① 接桩后对道路、桥梁、主干道以及河道等工程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工作。
② 加密中线、水准点和基线桩的测设工作,改移、恢复、新建重要主干线的测设与复测工作。
③ 组织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b .建筑工程
① 接桩后对主要建筑物的轴线、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进行复测并向项目部作定位交桩。
② 对项目部定位施测后的复测工作。
③ 参加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编绘工作。
( 3 )项目总工程师
对工程的测量放线工作负技术责任,审核或审批测量方案,组织工程各部位的验线工作,并在施工测量记录表格上签字认证,组织测量方案的交底工作。
( 4 )项目部测量主管
1 )总体职责
a .负责编制施工测量方案(流程图附件1 ) ,填写测量工作日志。
b .接桩后对控制点的点位复测及桩位保护工作。
c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测量放线工作。
d .组织或参加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e .负责所属范围内测量仪器定期检查和保管工作。
f .负责工程测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 )分项职责
a .房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① 主持接桩后的复测工作,熟悉、校核设计图纸,制订工程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工程测量施工方案。
② 负责建筑工程定位测量工作,做好现场楼层及垂直度测量放线等,填写工程定位测量等记录表。
③ 负责工程测量资料积累保管、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
④ 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⑤ 负责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变形测量工作。
h .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① 主持接桩后的水准点、中线桩的复测工作,熟悉、校核设计图纸,制订工程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市政工程测量施工方案。
② 负责市政工程的放样工作。
③ 整理隐蔽测量竣工资料,参加由公司组织的竣工测量工作。
④ 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⑤ 负责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变形测量工作。
4 .交接桩及护桩制度
( l )交接桩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公司测量主管及项目测量主管参加,在现场由勘测设计单位直接进行交接桩工作。
( 2 )交接桩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附标桩示意图,标明各种标桩平面位置和标高,必要时附文字说明。依照资料进行现场核对,检查清点标桩。
( 3 )交接桩时,各主要标桩应确属完整、稳固。交桩后,公司测量班立即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提交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 4 )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履行手续,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交接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交接桩记录表存人工程档案。
( 5 )为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和方便施工,各级测量人员必须对标桩妥善保护。要设置明显标志,以防损坏,在繁忙地段应设三角架保护,必要时加设护
桩。
( 6 )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注意保护测量标桩,测量人员应经常定期巡视标桩保护情况。所有测量标桩未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破坏。
( 7 )在施工范围内标桩附近,需搭设临时建筑物或堆放材料时必须事先与现场测量人员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实施,以免损坏测量标桩或影响测量视线。
5 .施工测量方案与技术交底
( 1 )建筑小区工程、大型复杂建筑物、特殊工程的施工均应按《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 (dbj01-21-95 )中有关'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的要求编制施工测量方案。
( 2 )施工测量方案由测量专业人员会同技术部门共同编写,但应保证在各阶段施工前完成。
( 3 )施工测量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会签,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审批。
( 4 )施工测量方案审批后,由编制者进行施工测量交底。
6 .施工测量放线的实施
( l )施工测量各项内容的实施应按照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遇到问题应及时会同有关技术部门进行方案调整,补充或修改方案。
( 2 )施工测量中必须遵守先整体后局部的工作程序。即先测设精度较高的场地整体控制网,再以控制网为依据进行局部建筑物的定位、放线。
( 3 )施工测量前必须严格审核测量起始依据(设计图纸、文件、测量起点位、数据)的正确性,坚持测量作业与计算工作步步有校核的工作方法。
( 4 )实测时应做好原始记录。施工测量工作的各种记录应真实、完整、正确、工整,并妥善保存,对于需要归档的各种资料应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整理及存档。
( 5 )每次施工测量放线完成后,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要求,测量人员应及时填写各项施工测量记录,并提请质量检查员进行复测。
7 .工程定位及测量复核
( l )在工程测量前项目测量人员必须对有关设计图纸的测量定位依据进行核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主管部门或公司测量主管汇报核实以便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协商。
( 2 )为避免测量差错,所有测量内业和计算资料必须两人复核,测量内容、成果等要详细填人测量手簿内,并签好姓名及日期,并记好工作日志。
( 3 )标桩要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果经过机械振动、雨雪后应及时复测、调整。
( 4 )质量检查员应对施工测量记录的内容进行复测检查,并与测量人员办理自检记录。
( 5 )施工测量放线自检完成后,由质量检查员报请监理验收。
( 6 )施工测量放线验收通过后,由测量人员向下一工序的班组进行交接,并办理交接检查记录。
( 7 )项目定位(复核)由公司组织测量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并规定擦底线(含槽底标高)、士0.000平面轴线(含标高)、工程竣工测量,由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把关,不合格者不能进人下一步工序。
8 .施工中的变形观测
( l )规范或设计要求进行新建筑物变形观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施测单位应按变形观测方案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观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设计及土建施工单位反馈观测结果。
( 2 )施工现场邻近建(构)筑物的安全监测、邻近地面沉降监测范围与要求由设计单位确定,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施测单位应按变形观测方案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观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及土建施工单位反馈观测记录。
( 3 )护坡的变形观测及重要施工设施的安全监测由专业施工单位确定校核完成,并应编写变形观测方案,及时整理观测结果,保证施工中的安全。
9 .工程竣工测量
施工测量必须保证建筑物或构筑物位置正确、其精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安排竣工测量工作。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竣工资料。
10 .测量仪器管理
( l )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全部仪器(全站仪、铅垂仪、经纬仪、水准仪等)全部由公司统一采购、统一年检、统一调配,费用列人公司管理费用。项目经理部使用上述仪器时,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测量人员写报告,向公司租赁仪器,并签订租赁协议(各种仪器租赁费用见附件3 ) ,租赁收人冲销管理费用。项目租赁使用仪器时,负责仪器的安全和保养,否则损坏的仪器,使用单位应按仪器当时价值赔偿。其他如塔尺、钢尺等小型测设工具,由经理部自行购置、年检。
( 2 )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操作规程。
( 3 )所用测量仪器必须定期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或超出检测时间的仪器不得使用。新购置的测量仪器必须进行检测,在充分了解测量仪器性能后方可使用。
( 4 )对于精密测量仪器必须由测量负责人或在其指导下,才能使用。测量人员在使用测量仪器实测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测量仪器。雨天、烈日下测量应打伞。
( 5 )测量仪器必须由专人保管,随时清点仪器附件,并经常擦拭,定期上油。在平房中,仪器不得放在地上,以免受潮。
11 .测量成果整理与积累
( l )测量成果的计算资料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字迹清楚、计算正确,格式统一,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 2 )原始记录必须做到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后补,每一单位工程完毕后必须及时整理测量资料。凡纳人工程技术档案内的,应按规定整理好方可交技术部门人档,不人档者应保留到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方可处理。
12 .附则
第6篇 某岩土工程研究中心印章管理制度
岩土工程研究中心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印章是单位的象征,必须妥善保管和监印。印章监管单位为综合办。
第二条 中心印章视管辖范围专人保管,一般不得携带外出。
第三条 凡以xx岩土工程研究中心、zz岩土工程中心、zz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发文,均按公文处理办法,经主任或主任委托审查合格后,方可用印。
第四条 凡以武汉中科岩土工程中心、武汉中力岩土工程公司的名义出具的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报告,应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用印。
第五条 出具公函、委托书、证明、签印合同、协议等需盖法人印章的,必须经法人签字或同意后用印。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或在空白纸上盖章。
第七条 建立用印登记制度,详细登记用印时间、事由、批准人及承办人。
第八条 切实加强印章管理、印章保管人一方面要提供优质服务,一方面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按规定办事。
第九条 根据企业管理与成本核算要求,根据惯例每个项目提交正式报告6份,需增加报告(包括修改报告)份数,增加部分另收取工本费与管理费。
第十条 外来单位因工程验收等原因需出具公章的,应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责任负责制,并收取管理费10元/单项。委托单位或合同说明有此服务项目的免收管理费。
第十一条 我所科技人员因承揽工程需借用'相关资质的',
每次收取资质押金100元/本;湖北省内3日内还回,其它地区不超过1个星期。逾期交还者,押金不退。若索取彩色打印资质的,每次收成本费10元/张。
第十二条 如违反上述规定,给中心造成损失或带来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此规定从20**年11月1日执行。
xx岩土工程研究中心
第7篇 市政工程现场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施工现场,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市政雨污水管道及道路、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河南开心一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现场委托一名(或若干名)驻工地代表;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25个工作日。
第七条: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批认可,再上报建设单位,然后组织施工。
第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需要配有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同意。
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办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害基坑安全等。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施工警示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标牌的制作和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胸卡,以表明身份。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第十六条: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向甲方及监理履行报验程序,经验证合格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交底,每日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保护措施。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第四章 安全施工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三条:特殊工种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要向甲方和监理报审,不合格、不称职人员监理有权清退出场。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二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报甲方、监理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查清事故责任人不放过;不使有关人员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六条: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1、立杆地面要夯实,并要底部放置底座或垫木;
2、脚手架要按规定与建筑物拉结牢靠,并设防护栏杆和挂安全网;
3、脚手架必须满铺并固定牢靠,不得有探头板;
4、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均要有安全措施,并报甲方、监理审核,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要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七条:做好沟槽开挖、化粪池开挖基坑的安全围护工作及安全巡查工作,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员。
第二十八条:施工用电要求:
1、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2、临时线路必须采用四线五相制架空或地埋敷设,并要求简捷;
3、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并要求刀闸器件完备无缺损;
4、总配电箱位置要适当,分配电箱的位置宜靠近用电机器及设施,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并设箱门,由专人负责;
5、不准乱接乱拉线路,更不准使用电炉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电器。
第二十九条: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必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的规定,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并悬挂操作规程牌,电动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锯、钢筋机械要有防护罩。
第三十条:施工中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一条:质量罚则: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按以下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1、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开工报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其他必须报批的技术资料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的,责令补报并经济处罚100~500元。
2、对于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其编制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如更改需重新上报批准后方准执行,否则每更改一项罚500~1000元。
3、对于已批准的施工单位项目部组织机构,其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改,并保证其工作时间每月25个工作日以上,否则缺一天罚200元。
4、使用的砂浆、混凝土、外加剂等无试验配合比即进行施工的,责令返工并每次罚款200元。
7、所有进场材料及设备未随带质量证明、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或不全、内容不符,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不准进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8、凡以欺瞒手段进入现场的进场材料及设备,一经查实将给予重罚。
9、使用的原材料未按规定见证取样、复试,未经报验即投入使用的,责令改正并每次罚款200~1000元。对于未按设计图纸和建设方提出的使用要求采购,购进并使用假冒伪劣材料、设备的,应责令马上拆除并清理出场地且返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5000元。(详见:材料进场验收流程)
10、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完好或未报验的,责令退场或补报,每次罚款500元。
11、施工中发现明显的偷工减料时,责令改正每次罚款1000~10000元。
13、施工现场发现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违反监理正常的工作程序,通知整改并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通知停工整改罚款1000~2000元。
14、主要工序作业和隐蔽工程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验,未经交叉验收确认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所进行施工内容不予认可,所需检查鉴定或返工作业发生费用由施工方负责,并罚款2000元。(详见:主要工序、隐蔽验收流程图)
15、施工中各道工序未经交叉验收认可,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责令改正并每次罚款50~200元。(详见: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图)
16、白天及晚上加班施工时,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有断岗,脱岗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7、施工方未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职检验的三级检验制度,在报验后发现施工方未进行预检,工程存在明显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情况,应责令施工方重新进行预检,每次罚款200~1000元。
18、施工中出现其他不规范施工和质量问题,可参考上述条款执行200~1000元罚款处理。
19、对于钢筋工程,每发现一处未按照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施工处罚500元。处罚较重
20、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产品未能进行有效保护,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应责令进行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
21、要求返工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彻底的工程不予计价。
22、施工中其他不按照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规范、进度计划等要求施工的,视情况每次罚款2000~10000元。
第三十二条:进度罚则
1、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上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或内容不全、前后计划不符、与实际完成情况不符的,处罚200元。(项目开工前上报总进度计划、每周六例会上报周计划、每月25日前上报月计划要求注明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对比)
2、施工单位未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工期明显滞后的,无有效整改措施和方案,视情况罚款500~1000元。
3、工程延误时,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修改计划,总工期拖后时,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4、无特殊原因造成周计划延误的,每延误工期一天罚款100元,并采取措施挽回工期;无特殊原因造成月施工进度计划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
5、协调好与各种配套施工单位人员的关系,因施工进度缓慢、滞后,造成其他配套施工单位无法施工,除承担经济赔偿外,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
6、若月进度赶上当月周计划延误造成的罚款归还,总进度按时完成所有进度罚款归还,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罚款除外。
7、确保工程高峰期间与农忙期间,施工人员数量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如造成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进度的,处以每天1000元处罚。
第三十三条:成本控制
工程量变更签证
当出现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变更时,施工方必须在事发后48小时内报请监理部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签证,否则工程部将不再办理相关签证。
资金计划
各项目部必须在每月25日前上报下月资金使用计划,要求计划准确,未按时上报的视为放弃由此造成的工程款延付后果自负,我方将严格按照上报资金计划进行控制,对资金计划上报后未按时完成节点的由项目部承担该笔资金利息。
第三十四条:合同管理
1、设计变更、洽商
所有工程变更必须征得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同意后,办理设计变更、洽商手续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签认生效后方可实施。否则相应工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返修或返工费用由施工方负责,并处经济罚款2000元。
2、索赔管理
当出现合同约定的索赔事件时,施工方必须在事后48小时内报请监理部办理相关签证,否则监理部将不再办理相关签证。
3、延期管理
当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情况需要申请工期顺延时,施工方必须在事发后48小时内报请监理部、建设单位办理相关签证,否则监理部、建设单位将不再办理相关签证。
第三十五条:安全施工罚则
1、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不按照安全方案施工者,视情况罚款500~1000元。
2、特殊工种要执证上岗,无证上岗操作者,没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3、开挖的沟槽和化粪池开挖的基坑未进行安全围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罚款200~500元。
4、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若发现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当日整改并处以200~1000元罚款。
5、认真执行主管部门颁发的现场文明施工规定,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于施工人员习惯性违规(如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施工现场穿拖鞋、随地大小便等),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
7、施工单位对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教育,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处罚100~500元。
8、各种机械设备未及时报验,视情况处罚500~2000元。
9、其他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者,视情况处罚100~2000元。
第三十六条:制度与其他罚则:
1、 不服从工程部、监理部管理的,视情况处罚500~5000元;威胁、打击、报复工程部人员、监理人员的视情况处罚500~10000元,并保留向司法机关的申述权。
2、工程部、监理部下发的其他指令,施工单位不执行或执行不力者,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
3、检查整改通知不按时回复者,处罚100元;整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者以及弄虚作假者,处罚500~2000元。
4、各项资料须及时上报,逾期不上报者,视情况处罚50~500元。
5、所有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每发生一次联系不上者罚款100元。
6、通知的各种会议和例会,各方应按时派人参加,会议指定参加人员不提前请假,无故不到会,每人次罚款200元;参加会议人员无正当理由迟到(5分钟)或早退(5分钟)者,每人次罚款50元,超出5分钟每人次罚款100元。会议期间手机响铃者,每人次罚款50元。
7、故意刁难、不配合分包单位施工的,视情况处罚500~1000元。
8、凡是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质量批评处罚的工程,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处以不低于10000元罚金。
9、对施工单位开出的处罚(考核)单,施工单位须上缴现金。如有疑义可提出申诉但不得拒领罚单。拒领罚单或不交现金者,处罚单将转财务部双倍扣除。
第六章 附则
1、以上条款与建设单位的其他相关规定相矛盾者,以建设单位的规定为准。
2、此管理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建设单位:
河南开心一方置地集团公司工程部(签章)
监理机构:
开封建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章)
第8篇 绿景物业工程维修部工具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维修部工具管理制度
一.维修电工、强弱电维修电工、电梯维修电工每人领用一套个人常用工具并填写工具卡。
二.各班组专用和公用工具,由主管统一领出集中保管。
三.属贵重而又不常用的仪器、仪表及特殊工具,由工程部门统一保管并保证完好,用时填写借用证明,由经理签署后才可使用。
四.工具一律不准带出大厦(大楼),特殊情况由工程部门经理批准办理出入手续,若因私造成损坏者,全额赔偿。
五.个人工具若在正常工作过程中损坏,原则以旧换新,填写报废单后才能申领,因保管不善遗失者,按折旧率赔偿。
六.调离工程部门,工具如数归还,不归还者从工资中扣除。
七.工程部门不定期对各班组的专用、公用工具及个人工具进行抽查、核对,如有缺损,由专业主管酌情处理。
第9篇 工程项目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5
工程项目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五)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 24 小时内报告工程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由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在 90 天内结案。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 12 小时内上报工程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由工程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或者由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工程局派人参加,协助事故调查组,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在 90 天内结案。
三、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时,按照有关规定,因工伤亡人员的“用工形式”分以下四类填写:
1、属于总包本企业的职工在用工形式一栏中填入“本企业职工”;
2、属于签订总分包合同的分包企业职工,在用工形式一栏中填入“分包企业职工”;
3、属于业主直接发包的企业职工(与我方无任何合同关系),在用工形式一栏中注明“业主直接分包企业职工”;
4、非因工伤亡,但由于本企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在用工形式一栏中注明“其他”。
第10篇 工程施工及工期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科学规范的组织施工,降低工程成本,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开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办理“工程开工报告表”并到施工技术科备案,列入公司的生产管理;未经办理“工程开工报告表”手续就开工的工程,责其限期补办手续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不补办手续的,按黑包工程论处。
工程竣工后30日内必须协调办理验收手续,并将验收资料报施工技术科备案,未办理验收手续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违者罚款3000元。
二、 各分公司、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工程开工一十五日内报施工技术科及有关科室审核,逾期未报审的罚项目部200.元。科室必须在三日内审核完毕并写出审核意见。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要求由项目部负责编制,施工技术科指导。编制时,应就工期计划安排、施工方法及组织形式等问题,做好沟通。如需外调,项目部应积极配合。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程序:先由各专业科室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签字通过,技术负责人批准,建设(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后方可实施。
三、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公司后勤科室实行月检与巡检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书面反馈,要求有记录,有措施、有落实并严格按奖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施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淘汰钢筋的电弧焊连接,推广采用钢筋的闪光对焊和电渣压力焊及机械连接等新工艺、新技术。
五、搞好工程工期管理,加快工程进度。施工期间要按合同要求排出小段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调整,无正当理由,超合同工期20天以上者,罚款200.--1000.元;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建设单位资金不足,甲方决定停建缓建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有签证认可手续的,暂不执行此规定。
凡施工合同中有工期奖罚的,奖罚由项目负责。
六、各工程施工必须服从公司管理,根据工程实际确定创建目标,对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应及时落实,落实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罚项目责任人200~500元。
七、施工技术科职责
公司设施工技术科,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施工管理制度、细则、计划的落实,其职责如下:
1、做到上传下达,协助分公司、项目部搞好施工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经常深入工地,参与各项目的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规范管理。
3、搞好工期管理,协助项目搞好工序穿插和工种配合,确保工程按期竣工。工程竣工前,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工程协调会,然后根据协调会的内容及落实情况,确定奖罚。
4、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参与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督促、参与竣工工程的交工验收。
5、开展qc攻关活动,搞好qc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专项技术措施,编制企业施工工法、工艺标准、技术标准,协同质检处开展消除质量通病活动。
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参与编制重(特)大工程和公司项目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技术资料应及时、准确、完整、真实,与施工同步,各级检查得分率必须达到92%以上。
7、负责竣工工程的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8、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每年组织1~2次职工技术培训。各科室的培训资料由本科室整理。收集、整理、统计工程部年度培训情况。
9、做好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第11篇 施工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目录
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目录
01、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02、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03、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04、关于发放每月生活费及工资的规定
05、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06、施工现场落手清制度
07、泥工操作班落手清检查制度
08、钢筋班落手清检查制度
09、木工班落手清检查内容
10、水电班落手清检查制度
11、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12、项目财会管理制度
13、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14、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5、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6、机械使用保养管理制度
17、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8、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9、项目经理岗位制
20、项目主管岗位责任制
21、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22、质量员岗位责任制
23、资料员岗位责任制
24、预算员岗位责任制
25、安保人员岗位责任制
26、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27、材料员岗位责任制
28、防火检查制度
29、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
30、仓库保管制度
31、材料入库制度
32、器材领取制度
33、集体宿舍制度
34、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35、各工种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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