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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47

人员管理制度

第1篇 人员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 办公室人员要按时上班,遵守公司的打卡制度。有事须填写请假条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二、 外出人员必须实行登记制度,便于公司有关事务的沟通与商议。

三、 每天下班后,所有管理人员进行日结会议,对当天的工作事务进行集中总结及处理,并商讨制定次日的工作计划。

四、 办公室人员每星期确保一天以上到车间基层参加工作,以熟悉了解产品的生产流程、物料。根据生产的需要,车间内的具体工作项目由车间负责人统一安排。

五、 公司人员报销费用,必须填写报销单,经领导批准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六、 办公室公共卫生采用轮班制度,个人区域卫生个人整理。 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各位知照并自觉执行。

第二篇: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为确保项目部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发挥每个管理人员的积极因素,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希各位自觉遵守执行:

一、 处处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的行动及议论。

二、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无故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 上班时间不得洗衣服,洗澡,打扫房间干私事等,不得到宿舍看报

或其它活动。严禁在办公时间下棋,打牌等活动。违者罚款50元。

四、 有事外出需事先请假,未事先请假,无特殊原因擅自外出作旷工处

理,并罚款100元。

五、 办公时间除业务联系外不得串门聊天,不准大声喧哗。

六、 现场管理人员大部分时间应在施工现场。加班值班人员必须要在施

工现场。

七、 讲文明礼貌,接待来客做到热情、和气、礼貌。

八、 着装整洁,注意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烟蒂。

九、 主动维护办公场所及案头的卫生清洁,平时要勤于打扫卫生,注意

保持环境卫生。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降低办公用品损耗。

十、 管理人员之间团结协作、容忍谦让、相互理解、相互尊重、顾全大

局,不应发生吵架甚至打架等有损同志友谊的事情。

十一、 提高办事效率,今天能办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各项工作都要做到认

真负责、保质保量。

陕西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陕安司丰登住宅小区3#楼项目部

第三篇: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桓台县人民医院放射科

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⒈凡进修实习学员,须具有一定x线诊断和技术操作基础知识者。

⒉来科前应经过考试,合格者,方可来科进修实习学习。⒊进修实习学员必须遵守医院及本科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科室安排和要求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

⒋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日常投照及诊断工作,在取得负责医师及技师的同意后,方可独立进行投照和书写诊断报告。

⒌应认真填写投照条件,书写诊断报告,应交上级医师审阅,签字方可发出。

⒍认真自学,参加读片会讨论,应积极发言。⒎结业前应作自我鉴定,并接受结业考核。

桓台县人民医院放射科

第四篇:统计人员管理制度

统计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认真贯彻统计法,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制度,严肃公司统计工作纪律,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统计人员管理、监督、检查约束机制,依据《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统计工作管理标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统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

2、统计人员管理的组织机构

2.1在财务经理分管下,管理部负责公司统计工作的日常管理。

2.2各部门专兼职统计人员为在公司管理部备案的从事统计管理工作的人员。

3、统计人员的职业资格及岗位要求

3.1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公司在册正式员工,并经培训取得了职业资格上岗证书。

3.2坚持原则、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熟悉国家的各项经济法律法规和行业行规,熟悉公司统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事业心和责任心。

3.3熟悉本职工作、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

4、工作职责与权限

4.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统计规章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2及时提供、准确分析本部门统计指标。

4.3统计资料(原始单据、凭证等)要妥善保管、按月存档,未超出保存时限的,不得私自销毁。

4.4及时完成公司和本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5、岗位变动人员交接内容及程序

5.1离职人员应将本岗位主要职责,包括:工作范围、工作方法、业务工作流程等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按程序移交接交人。

5.2离职人员应将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工作全部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一并交予接交人,经逐项清点无误后,双方在移交单上签字确认。

5.3为了明确责任,办理交接时应有监交人在场,同时监交人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5.4临时请假人员,应将请假期间工作任务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内容要完整清楚并提请本部门负责人安排临时接替人员,不得影响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6、考核

6.1统计资料管理及报表质量的考核按专业管理考核标准与办法执行

6.2对因离职或临时离职对公司工作造成影响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酌情对相关责任人考核。

7、附则

7.1本管理办法由管理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7.2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五篇:猪场人员管理制度

猪场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猪群的健康发展和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猪场的声誉,特制定如下人员管理措施:

1、凡进入猪场的人员,无论是进入生产区或生活区,一律先经过猪场大门口进行脚踏消毒池(垫)、消毒液洗手、紫外线照射5分钟后方可入内。

2、所有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坚持“三踩一更”的消毒制度。即:场区门前踏3%的火碱池、更衣室更衣、消毒液冼手、生产区门前消毒池及各猪舍门前消毒(盆)消毒后方可入内。条件具备时要先沐浴再更衣再消毒才能入内。

3、外来人员禁止入内,并谢绝参观。若生产或业务必需,经消毒后在接待室等候,可以借助录像了解情况。若系生产需要(如专家指导)也必须参照生产人员入场时的消毒程序消毒后入场。

4、饲养人员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区窜舍,工具不得互相借用。

5、任何人不准带饭入场,更不能将生肉及含肉制品的食物带入场内。场内职工和食堂均不得从市场购肉,吃肉问题由场内宰杀健康猪只供给。

6、本场送猪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经过全面消毒后方可回场。

7、严禁场内养猫养狗,职工不得将宠物带入场内。

8、饲养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养猪工作。

9、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请继续关注好 范文网:www.haoword.com)诊疗猪及其他动物的疾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10、每天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经常检查饮水设备,观察猪群健康状态。

11猪场工作人员应按时完成每日的资料记录

11.1 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引种、配种、产仔、哺乳、断奶、转群、饲料消耗等。

11.2 种猪要有来源、特征、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11.3 做好饲料来源、配方及各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记录。

11.4 兽医人员应做好免疫、用药、发病和治疗情况记录。

11.5 每批出场的猪应有出场猪号、销售地记录,以备查询。

11.6 资料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最少保留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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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第2篇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酒店餐厅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3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为规范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鉴定与诊断、职业病人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职责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1、负责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其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2、负责职业病人的诊断与职业病鉴定工作的组织协调。

3、负责制定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

4、负责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和人数的核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的制定。

5、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结果,确定员工的作业工种。

6、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二)人事主管部门

配合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开展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二上岗前体检的管理

(一)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为: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人员、转岗到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人员和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临时工。

(二)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第三职业禁忌证的管理

(一)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

(二)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接触噪声和有机溶剂的作业;

(三)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第四在岗期间体检的管理

(一)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为:

1、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

2、虽不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但由于作业场所未隔开,防护设施未到位,导致与直接接触员工同样的或几乎同样的接触的员工。

(二)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三)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如实告知员工。

(四)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员工,应当妥善安置;

(五)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第五离岗时管理

(一)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为:准备退休、调离或脱离原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

(二)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本公司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准备调离或脱离原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岗位时,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离岗后仍有可能产生慢性迟发性健康损害的员工,要安排离岗后的医学随访。

第六应急体检的管理

生产过程中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可能导致劳动者急性健康损害时,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及时组织进行应急健康检查。

第七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的管理

(一)公司承担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医学观察、医学随访的费用。

(二)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第八职业健康检查的准备

必须委托取得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浓度或强度资料;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及原辅材料、产品名称等情况;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

(一)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的基本内容包括

1、职业危害申报材料;

2、公司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的委托书;

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结果、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4、、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计划;

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评价报告书”;

6、对职业病(疑似)患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救治诊疗资料;

7、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者处理和安置的记录;

8、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从业人员体检结果告知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的相关资料;

9、其他相关资料。

(二)公司建立接触职业危害员工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第4篇 工贸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司炉工、机动叉车驾驶员、危化品使用操作押运员等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三.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监管和组织培训、取证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申请、日常安全操作生产管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

4.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公司办公室和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对无证人员、复审不合格人员、逾期未经复审人员均不得安排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

.2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工具和设备,认真维护保养;

.3 作业工具、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人员;

.4 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5 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 工作范围必须与所持作业证相适应。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满18周岁,切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1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参加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3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业十年以上,经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同意,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6年1次。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外来施工人员及外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本公司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证件自动失效:

1)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3)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

4) 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5) 调离本工种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从事作业的。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检查。

第5篇 工业贸易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只适用本公司。

三、术语与定义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协调解决安全管理部门因权限无法解决的事项。

3.2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3.3 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管理事务的独立机构。

四、机构职责与管理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对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其安全生产工作。

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4.1.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由企业一把手担任;

4.1.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副组长1名或多名;

4.1.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和主管组成;

4.1.5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 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了安全生产工作;

4.1.6 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协调;

4.1.7 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则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落实情况在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4.1.8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2 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4.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4.2.2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指标。

4.2.3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4.2.4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5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学习劳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4.2.6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公司经常性开展安全活动。

4.2.7发生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4.2.8负责公司安全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4.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3.1 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2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3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4 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总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3.5 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总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3.6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6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第7篇 管理、技术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法、不违章、不违规。

(三)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

(四)对在工作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五)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服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六)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应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第8篇 工程项目标志制度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标志制度和人员管理制度

1、流动人员管理

对进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各分包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及时上报总承包单位,进行汇总并统一管理。流动人口必须持有'三证';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流动的,必须及时更改登记记录,并将更改记录及时上报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报知监理单位和业主。

各施工单位必须对进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劳动保险,并将有关资料报总承包单位,并向进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建筑施丁安全检查标准》,《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广州市现行安全管理办法(如广州市建筑工程安伞生产文明施工量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食宿,生活和施工环境及条件。

各施工单位必须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全天候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未经本单位,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批准擅自进入本项目现场。

2、标志制度

身份识别管理:为人员的管理,正确识别其所属单位和身份,特制订如:

*集团识别制度:

图6.1集团识别标识

*安全帽识别制度: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佩带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一般施工人员为浅黄色,机电工及特殊作业人员为蓝色,施工管理人员为红色,监理人员及业主为白色。安全帽正面粘贴其所属单位的标志,侧面粘贴代表其身份的工号。分包单位进场后在2天内向总承包单位提交有关人员资料,内容包括公司标志的样本,所有人员的名单及初始工号,总承包单位根据各分包单位人员的初始工号进行统一编号。总承包单位对自身人员及分包单位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图6.2安全帽识别标识

*工作牌制度:总承包单位建立工作牌制度。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内容包括姓名,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所属单位,所属班组,职务,工号,工种等,工作牌的工号与安全帽的工号必须一致。工作牌的制作和编号由总承包单位按业主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负责本单位进入现场人员工作牌的具体制作和费用。总承包单位通过佩带工作牌制度对全体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对违反佩带工作牌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的人员立即作出登记,并定期汇总上报监理单位及业主。

*各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着装统一,整齐,还应当在胸前佩带标有个人彩照,姓名,工种或职务,所属单位的标卡(尺寸为90×60mm)。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应当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人员应当系好安全带;各类洞口和脚手架应当设置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各类建筑工程高出+0.00线2m以上的立面所设的安全网应采用100c

第9篇 人员调整管理制度模版

人员调整管理制度

第一条调出人员,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写明调出理由,经本部经理签署意见,上报人事部。

第二条经人事部批准后,本人填写“调出申请表”,办理调出手续。

第三条人员调出后,人事部及时更改人员统计表,并将“调出申请表”、“工资停发单”等归档。

第四条凡要求调入公司的人员,首先要填写“调入申请表”,按公司用人需要和用人标准,由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对其进行面试,了解其情况。

第五条人事部到申请调入人原所在单位阅档,具体了解其全部情况。

第六条调入人员须进行体格检查,查检结果符合要求,由人事部开具调令。

第七条办理调入手续包括:核定工资,填写员工登记表、工资转移单,更换工作证等内容。

第八条人事部和接收部门应及时填写人员调入记录,建立有关档案。

第10篇 工地管理人员规章制度专业版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本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同时为保障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施工、监理合同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单位必须与进入_______生产楼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班组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对分包施工区域(段)及居住的生活区的安全全面负责。

二、施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分管区域的安全情况,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施工单位应负责本工程的安全保安工作,非本工程作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四、施工单位必须统一着装,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必须佩带项目部特制的“施工作业卡”。

五、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操作、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按事故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六、进入施工区域必需配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的或虽戴安全帽,但不系帽带或戴帽的颜色不符应进行罚款。

七、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将由执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在本项目施工的工作人员严禁打架斗殴、酗酒及酒后上班。

九、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妥善保护好上道工序的成品及与其它工种作好密切配合。

十、本工程严禁任何偷工减料行为。严禁扣减水泥、钢筋等材料,以劣充优;钢筋焊接焊渣不清除;模板加固不当造成爆模;模板缝封闭不严,造成砼漏浆而起砂;砼出现峰窝、露筋,砼表面起砂或不平整;柱、墙施工缝不按规定处理;砼浇筑过程中未经同意,而拆除模板支撑;砼浇筑完毕不按规定养护等行为,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暂停工程进度款支付;构成犯罪的,由执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施工、监理合同规定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十二、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第11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第12篇 x门店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为提供员工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顾客提供服务。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药品经营销售管理全过程

4、责任人:门店负责人

5、内容:

5.1对营业员要进行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gsp 和企业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与培训活动,保证药店的规章制度能有效的贯彻实施,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5.2建立职工继续教育档案。结合岗位要求,开展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等岗位知识培训,对己在岗的所有人员,采取分阶段、分批轮训的办法,进行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活动。

5.3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岗位都必须是持证人员。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和中途换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4从事特殊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冷藏药品销售人员一律由总部集中培训和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5.5对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列入药店目标管理,并配合公司制定职工年度教育计划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每次学习会议要专人做好记录。

5.6为检查学习效果和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本店统一组织检查,原则上每季不少于一次。具体内容分解、考核到人,明确责任,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员,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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