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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45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1篇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一)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二)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6、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8、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

9、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三)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长职责:

1、每间宿舍设立舍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宿舍长有义务向学校及时汇报宿舍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宿舍长进行过失处理。

二、日常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早锻炼、晚自习不得迟到、缺习,按时回宿舍,按时就寝;上课及晚自习时间一律不准回宿舍;平时不准擅自回家,特殊情况须经管理人员批准。

2、保持宿舍卫生,值日生必须认真负责,对舍长分配的任务要认真完成,每天一小扫,两天一大扫。日常生活用品必须放在规定的位置,讲究个人卫生。

3、晚上9点灭灯关门,严禁在校舍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不谈笑、不点蜡烛、不进行体育和其它娱乐活动。

4、宿舍钥匙每人一把,总务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5、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动宿舍或床位,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室内设备。

6、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宿舍人员均摊。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8、平时不准擅自回家或在校外住宿,特殊情况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同时严禁留宿外人在本宿舍住宿。

9、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没人时要锁好门。

10、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三、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6、不准随地吐痰、倒垃圾、赃物,不准在宿舍内寄放自行车、杂物等。

**年三月

第2篇 某大学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给学生创造舒适、安全、整洁的优良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职责和范围

1、学生宿舍维修由学管中心负责。

2、主要负责学生楼内水、电网络和设施家具的维修和保养。

二、维修管理

1、学生宿舍值班室和维修管理办公室,设有维修登记本,学管中心办公室楼外墙上设有维修登记黑板,如需维修可及时登记报修。

2、学生宿舍电线网络和设施家具损坏时,学生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维修人员进行鉴定,属人为损坏按赔偿标准交费后维修,属自然损耗免费进行维修。

3、公共区域设施家具由楼长负责检查报修,维修后楼长进行检查验收。

4、学生毕业时,宿舍的电路、设施和家具由楼长负责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在离校手续上盖章或签字。最后一名离开宿舍学生需要负责本舍设施和家具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5、维修人员未来维修之前,严禁任何人私自进行维修,乱拉乱拉电线、更换电器设施,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学管中心每学期应将维修计划和维修改造工程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及时落实计划和经费。

7、维修要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天',维修完后应在维修登记本上签字,因特殊原因不能维修时必须在登记本上说明原因。节假日、下班后维修组都应留有维修人员。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报随修,方便学生。

8、维修人员每天上班后,应主动到各自负责的工作岗位检查巡视,随时维修出现问题。

三、检查与考核

1、学管中心设立有检查考核小组,负责对维修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2、学管中心每月对维修组工作汇总检查考核一次,维修管理员每天应到学生楼检查、监督、指导维修工作,每周检查考核一次。

3、维修工程由学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附件1:

学生宿舍维修登记表

第3篇 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用电安全的管理

1、宿舍内可使用的电器主要是:照明灯具,电风扇、手机充电器及电脑等,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发热性电器。

2、认真遵守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劣质电器及接线板,严格遵守各类电器的使用规范,禁止违规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设施;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和发生火灾等事故。

3、违规使用电器的处理。宿舍智能电力控制系统能自动识别各类大功率电器(发热性电器),并自动切断宿舍的电力供应。学生因违规用电造成停电的,须由该宿舍寝室长向班主任交出违规使用的电器,凭班主任的书面通知(加盖系办公室公章或系书记签字)到食堂一楼“注卡处”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恢复供电。

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两次发生违规用电事故的,按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电器故障的维修

1、当宿舍内的公用电器设施发生故障时,应按程序报修,学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自备电器也应由专业人员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维修。

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公用电器设施的维修工作。(www.)按照“先维修、后追究”的原则,及时做好故障处理与责任认定;各系及班主任有义务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电量定额的管理

1、学生用电实行“指标管理、定量供应、超量收费、节约留用”的管理办法。每人每月免费用电定量为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学生自行支付。

2、后勤管理部门根据智能控制系统的提示,对单位宿舍剩余电量不足5度的,提前进行书面通知一次(通知贴在学苑餐厅一楼南门的宣传栏内),核定电量用完后,系统将自动停止供电。

3、超额电量实行先预购后消费,电费由同一宿舍学生共同分担,购电地点在食堂一楼注卡处,现金购买。购电及恢复供电时间与注卡时间一致。

4、各宿舍当月结余的电量,在该学年内将自动滚存至下月;学生因故提前离校或毕业,在后勤服务中心办理离校手续后,对离校的学生停止定量供电。

四、供电时间的管理

对学生宿舍实行定时供电。供电时间执行学院作息时间的相关规定,高温天气由后勤管理部门提前公示,实行全天供电。

五、本规定由学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4篇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规章制度

大学(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学生宿舍生活秩序细则

1、学生宿舍只供本校学生住宿,不准留宿外人;学生及来访者原则上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如确有需要,须说明事由,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2、学生之间要团结互助,相互尊重,以礼相待,遵守纪律;不粗言恶语,不吵架斗殴,不酗酒闹事。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学校试行学生宿舍24小时供电,学生必须安全用电,并按规定:星期天至星期四每天晚上11时,星期五、星期六及节假日晚上12时30分统一关照明灯、并按时就寝;学生必须在关灯之前回宿舍,熄灯后回宿舍者视为晚归,晚归者一律进行登记,说明原因,无充分理由者按违纪论处。

4、关灯后禁止使用台灯和电脑,对于第一次不按时关台灯和电脑的宿舍,进行口头警告,并张榜公布;对于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不按时关台灯和电脑的宿舍,进行断电处理,宿舍有关同学必须写出书面检讨,作出改正错误保证方可继续通电,并取消其评选文明宿舍的资格;对于一个月内累计三次不按时关台灯和电脑的宿舍,对该宿舍的有关同学进行通报批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年度综合测评中扣分。

5、学生应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不准在室内、走廊或其他公共场所生炉煮东西、烧杂物、放鞭炮、点蜡烛;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宿舍;不准传播淫秽书画。违者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试行条例》和《治安管理条例》严肃处理。

6、休息时间在学生宿舍内或附近吹、拉、弹唱、喧哗打闹、玩电脑、打电话或早起、晚归等影响他人休息,经教育不改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7、注意保持宿舍卫生及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倒剩饭、剩菜和污水;不准在宿舍饲养宠物;不得在走廊上乱扔或放置鞋、鞋架、水桶、热水瓶等其它杂物。

8、走廊、楼梯、过道不得停放单车,单车一律放在单车棚内,并自觉摆放整齐。

9、严禁在学生宿舍打麻将、赌博。违者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试行条例》严肃处理。

10、不准在学生宿舍张贴推销广告、从事经商活动。违者没收所售物品,并报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1、对于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劝阻,无理取闹,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同学,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宿舍房产管理细则

1、学生应爱护学校公共财物,养成良好的公德意识。学生使用家具应交押金50元,毕业时经验收无缺损者,退回押金;有损缺则酌情扣除。有意损坏家具、门窗、玻璃、栏杆等,按2-10倍的价格处罚。

2、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私自更换床位。如确需更换床位,须征得辅导员和宿管服务部同意;不得转让床位和擅自留宿校外人员。如因转让床位、留宿校外人员或带校外人员进入宿舍造成不良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保持宿舍整洁、美观,不准在墙、门、窗、桌椅等公共设备上乱图、乱画、乱写、乱张贴。经教育不改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坏的,需赔偿材料维修费。

4、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移动、私拆、改装风扇,严禁攀拉挂风扇的铁管;不得固定风扇的吹风方向;不得在风扇叶及周围挂蚊帐、晾衣服等。违者批评教育;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责任。

三、学生宿舍水电管理细则

1、学生宿舍每人每月免费用电量为:本(专)科生、双学位生和港澳生4度,硕士生7度,教委生8度,博士生9度;每人每月免费用水量为:有独立卫生间的5吨,公共卫生间的9吨(注:上述用水量、用电量寒暑假期不免,超出部分按规定水电价收费)。

2、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热杯、电饭煲、电茶壶、电烫斗、电热棒、电炉等高功率电器,违者没收,并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追究事故责任。

3、不得私自改装电路、私接电源。违者没收违章用品,赔偿相应损失,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查处;对屡教不改、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责任。

4、学生应节约用水,爱护消防安全设施;不得私自使用消防用水;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违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严禁用风扇电源拉接电脑、音响、台灯、插座等。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责任。

以上条例解释权归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

第5篇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防火岗位责任制度,各班班长、各寝室长为防火安全员。全体学生都应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

二、学生集体宿舍实行“防火十不准”:

1、不准生火、玩火、燃放花炮爆竹;(煎药可在水室进行)

2、不准使用电炉、煤油(酒精)炉及电热毯、热得快、电取暖器及其他电热器具;

3、不准在床上吸烟;

4、不准在床上、床下燃点蜡烛;

5、不准将带火的烟头、火柴杆等物乱扔;

6、不准在室内、走廊焚烧字纸等物;

7、不准私扯电线、私装电灯及其他电气设备;

8、不准用电灯烘烤什物;

9、不准在电线上搭挂衣物;

10、不准私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三、院宿管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冬防期间每月两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加强消防器材管理,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五、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各班、各寝室要切实做好宣传、预防工作,有明令而违反者,从重处分。

第6篇 x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

3、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禁止在宿舍内生火做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4、凡本校人员出入学生宿舍一律凭校徽、有效证件出入,非本校人员必须验证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不得在楼内留宿,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经所在院系和保卫处同意后方可留宿。

5、宿舍按时开关大门,宿舍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门卫出示证件或证明,经门卫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进出。

6、学生各种情况离校期间,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学生看守;学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准侵占和借居毕业生离校后闲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应相互配合。

7、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允许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搞任何经商活动;门卫应禁止小商贩进入宿舍区。

8、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房内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携带贵重物品出门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和登记。

9、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并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0、门卫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本规定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和执行。

12、本规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7篇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3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三)

学生宿舍是同学们的生活、休息场所。宿舍卫生的状况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反映出同学们的精神面貌和文明修养程度。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寝室卫生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值日生要按时值日,保证宿舍门窗干净,玻璃明亮,墙壁干净无灰尘、无蛛网、无泥土、无脚印,地面干净无污水、无垃圾。

2、个人床铺、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划一,被子折叠成正方形,衣服折叠整齐放在枕头下面,枕头和衣服放在被子内侧;脸盆和水桶内不存脏水,牙膏、牙刷、毛巾整齐地摆放到阳台上,鞋子放在床下靠里30公分处,鞋跟朝外,室内不允许扯绳挂衣物。

3、宿舍要坚持每天开窗通风透气,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4、周五下午为大扫除时间,各寝室要认真对待,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平时要保持卫生清洁。

5、宿管员和党团组织要不定时间不定形式的对各寝室内外围卫生进行检查和突击检查,发现有乱泼水、乱倒饭菜、乱抛垃圾等破坏卫生环境的不良行为,立即制止,并作好说服教育工作。

6、坚持每日清房时,检查各寝室的卫生、内务工作,并及时评分公布。对脏、乱、差的寝室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7、严禁在寝室门口张贴广告、标语等。

8、坚持每日上午、下午和傍晚督促检查清洁工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包干区的清扫擦洗任务,并做好考勤工作。

第8篇 学生宿舍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楼层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值班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学生科。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楼房总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宿舍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第9篇 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确保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以往学生公寓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近期宿舍发生几起电起火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违章用电器的界定

这里所指的违章用电器是指在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用电器,比如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磁炉等。

二、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的相关依据

公安部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一条:违反学校规定,私拉乱接或违章使用非西城后勤公司或学院所配置的电器,及使用电炉、液化气、煤油炉等危险物品者,给予警告处分;经批评教育不改,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款规定规定:严禁使用各种违章用电器(电暖气、电褥子、电炉、电饭锅、电饭煲、电火锅、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等);严禁使用液化气、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离开宿舍时要随手拔掉插头,防止漏电引发火灾。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本办法中有关规定,违者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处理。

三、加强检查、杜绝违章电器

1.检查方式:物业管理部门日常检查、院(系)定期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抽查等。

2.检查注意事项:

(1)学生宿舍内若出现违章用电器,无论何种原因,一律清出宿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违章用电器清出宿舍的同时,应在该宿舍留有检查部门印制编号并加盖检查部门公章的《违章用电器清出宿舍通知单》。

(3)高校学生公寓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主阵地,学校与学生之间并不是单纯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学校相关部门有权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在宿舍无人的情况下,两人以上可以开门检查。

(4)检查人员在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应佩戴证件,如遇宿舍内有人,应及时出示证件,向学生说明检查的内容和目的。对学校相关检查,学生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拒绝检查。

3.检查结果处理:

院(系)自行检查其结果由院(系)妥善保管;物业部门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其结果按以下方式处理:

(1)将检查结果明细进行登记,并将各个违章用电器贴上标签后按院(系)分类。

(2)通知院(系),将违章用电器交由院(系)保管并签订收据。

(3)将检查的结果登记造册,并定期通报。

四、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用电

1、使用安全合格的电线、插线板、电器,定期检查,严禁将伪劣用电产品带进宿舍,以防为宿舍安全埋下隐患。

2、用电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着火等现象,及时处置,并和公寓值班室沟通协调处理,配合物业部门做好工作。

五、完善公寓值班室功能,为大家提供便利

第10篇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宿舍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五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二、四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三、值日制:

学生宿舍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四、检查制: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第11篇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7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七)

为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抓好学生公寓楼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住宿管理要求

1.严格遵守宿舍开关门管理制度,按时起床、就寝,早上起床铃响之前、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楼道上拍球、聚众逗留,不得在宿舍内谈笑喧哗、唱歌弹琴或做其他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各宿舍必须在门上粘贴好床位安排表,住宿生必须在对应床位住宿,不得随便进入别的宿舍;男生女生禁止进入对方宿舍区。

3.住宿生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得随便外出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家或外出住宿者,应该事先向班主任书面请假,经同意签字并通报宿舍管理员后,方可离校。晚上临时有事外出,须事先经班主任同意,并在晚熄灯前返校进入宿舍。

4.保持宿舍内外整齐清洁,不乱扔果壳、纸屑和食品袋,不随地大小便,每天早晚由值日生打扫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勤换衣服被褥,勤洗、勤洒,保持床内整洁,物品按规定放置整齐,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墙壁洁白,保持地面干燥。

5.住宿生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每个宿舍除上交一把钥匙给宿舍管理员备用外,只留一把钥匙,专人专管,做到人离关窗关门。

6. 学生宿舍禁止留客住宿,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宿舍,否则,将承担全部责任。

7. 宿舍内严禁点蜡烛及使用明火。

8. 不得在过道上追逐打闹、拍打篮球和踢足球。

9.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提倡健康的宿舍文化,宿舍内按学校统一规定布置,不得随意张贴、涂抹;宿舍内不讲污言秽语,不看黄色书籍,不听黄色音乐,不讲低级趣味的事,不吵闹起哄。

10.在正常上课期间,任何人不得进入或留在宿舍内。学生因生病需休息和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进入宿舍的,须事先向班主任书面请假,获批准并签字后,凭请假条经值班管理员核实方可进入宿舍。

11.爱护公共财物和安全消防设施。宿舍内的配套设施不得丢失损坏,也不得擅自搬迁或占用,丢损公物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安全消防设施的,除赔偿外,将给以严重违纪处理。涉嫌触犯《消防法》的,交由执法部门处理。

12.严禁使用家用电器,严禁拉接电线充电、擅自调换灯泡,严禁使用电热杯和热得快,一旦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

13.各宿舍由舍长负责安全、卫生工作,舍长要认真安排每天的值日,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努力建设文明宿舍。

(二)宿舍内务管理要求

1.住宿生按规定携带所需生活用品。

2.保持床单、枕巾、被套清洁。

3.被子叠放端正、放置于床一头的靠床沿处,同一宿舍的各床、被子的放置应同一方向,枕头放置于被子相对的另一头,蚊帐使用统一悬挂方式。

4.鞋子均放在床下,鞋头向外,鞋前成一线。

5.热水瓶、水桶、杯子、毛巾、牙刷、牙膏、护肤用品放置规定的位置,整齐划一。

6.衣服晾挂于洗漱间,雨伞平时收起,雨后放在水桶上。

7.扫帚、拖把挂放在洗漱间,垃圾篓放在洗漱间内。

8.室内、室门不得附挂图片,不放置猫狗等玩具,应该在宿舍管理员、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布置,美化生活环境。

9.行李箱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上锁锁好。

10、宿舍每日打扫,包干的室内、走廊每日要保持清洁。

11、不得将脏水、污水从楼上倒往楼下,文明使用公厕,便后冲水,不损害卫生设施。

(三)学生宿舍评比细则

1.宿舍内务评分细则:

(1)走廊、阳台:各宿舍走廊、阳台的范围是宿舍内同宽距离并向宿舍外延伸的门前门后地面;各项中如有卫生问题有一项扣一项。

(2)门窗:门面无脚印、球印或严重的污垢;窗户包括窗台及玻璃的基本清洁;如有卫生问题有一项扣一项。

(3)毛巾、杯子、牙刷:毛巾必须挂在毛巾架上,开口要统一,并且毛巾要竖对折上架;杯子排放要统一,杯把统一向右;牙刷牙膏头统一朝上,并向右统一倾斜;如有问题有一项扣一项。

(4)床铺、蚊帐:床铺干净整洁,宿舍内所有床铺上的被子和枕头放置的模式必须统一,禁止摆放玩具

蚊帐:起挂必须统一、整齐,如有问题则扣分。

(5)地面:地面必须干净,无瓜皮果屑或杂物,垃圾要清倒,每周必须在周末彻底清理地面一次。

(6)衣服、鞋子:衣服必须统一折挂,禁止乱挂乱晾衣服;鞋子必须统一摆放整齐,鞋头向外。

(7)物品:物品必须妥善放好,禁止乱放乱扔。

(8)桌子、椅子:保持清洁,无脚印,无污痕,无损坏,放置整洁大方。

(9)墙壁墙面:必须无脚印、污物、顶面无蛛网,墙壁无招贴画或乱涂乱画现象,并定期清理墙壁的污渍

2.宿舍纪律秩序扣分项目

(1)未按指定床铺就寝或不按时就寝

(2)乱窜宿舍或夜间溜出宿舍

(3)未按时进出宿舍或宿舍大门

(4)宿舍内点明火、私接电线、使用电器

(5)从楼上向下倒脏水、扔垃圾和食品袋

(6)宿舍无值日表或床位表

(7)在宿舍内起哄,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8)宿舍内有抽烟、喝酒、赌博或其他违纪情况

注:以上各项均可扣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文明宿舍”评比要求和办法

1. 舍员们思想健康,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和睦共处,无违纪现象。

2. 宿舍内务整齐干净,清洁卫生,气氛良好。

3. 宿舍值日认真负责,服从管理。

4无公共财产的故意或人为损坏。

5. 宿舍整体各方面表现突出。

注:“文明宿舍”在期中和期末按细则进行评比,由宿舍管理员根据平时观察及综合每周各项常规管理考查评分后提出推荐名单,再由德育处根据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结果的高低综合选出,学校对文明宿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z中学

第12篇 某学校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宿舍的财产由宿管员全面负责保管,有损坏由宿管员追查责任人赔偿。

2、学期开学初,宿管员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检查登记,由寝室长过目签名。

3、各寝室的公用财产,包括床板、床架、门窗、玻璃、上下水道设施、照明设施、四周墙壁等,由住入的学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该寝室集体负责赔偿。

4、每日清房或查房时,检查各寝室的公用财产的使用、爱护情况,发现有丢失或损坏的,立即通知寝室长,责令该寝室集体负责修复或赔偿。

5、每个月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账与物相符。对损坏和丢失的公用财产,列表报送宿管处,并责其赔偿。

6、对故意损坏宿舍公用财产和宿舍走廊、楼道、卫生间、洗刷间的公物的学生,报送有关系、部和宿管处从严处罚。

7、学生毕业离校时,做好寝室财产的验收工作。

8、学院组织学生住房调整时,宿管员要到各寝室巡回检查,发现有损坏公物的行为,立即查处。

9、学生放假离舍时,督促检查各寝室的水、电、门、窗要关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到位,检查和办理学生离校行李的手续。

10、宿管员每天都要检查宿舍四周、走廊,楼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乱抛、乱丢、乱摆物品(包括拖把扫把),如有,要进行清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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