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制度管理规范
管 理 制 度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市局网站)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流程,建立网站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网站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税收信息化领导小组制定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局网站包括市局主网站及基层单位子网站,是天津市国税局建立在互联网上面,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综合涉税服务的官方的网站群。
第三条 市局网站以“网上国税局”为建设目标,以纳税人和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是天津市国税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提供办税服务的重要窗口、开展税收宣传的重要载体、展示国税形象的重要渠道。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天津市国税局成立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协调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网站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一)市局办公室是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市局网站建设、日常管理维护及资源整合。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牵头制定市局网站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协调、督促网站各项制度的落实。
2.根据市局网站的发展要求适时提出网站业务发展规划,对涉及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指导网站栏目规划、版面设计和功能设置;指导基层单位子网站规划建设。
4.负责网站信息的日常维护和监控,协调、组织和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做好信息收集和更新发布;检查网站各信息公开栏目更新维护情况。
5.负责与网站相关的考评工作。
(二)市局各处室根据职责划分管理相应栏目,负责向栏目主管处室提供涉及本处室的信息,负责回复纳税咨询等互动栏目涉及本处室业务的问题,提出相关栏目设置和修改需求。重点责任分工如下:
1.纳税服务处负责纳税咨询栏目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办税指南、12366知识库、纳税人学校”等栏目内容;根据纳税服务业务发展变化,提出涉及纳税服务相关栏目设置、建设和维护的意见及建议。
2.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网上办税功能总体规划和相关管理维护工作。
3.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的技术设计和安全保障,包括网站硬件和软件的技术运维、网站数据备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演练方案等工作。
第五条 市局网站下设各基层单位子网站,子网站的界面和栏目按照市局规定规范统一。各单位如需增减栏目须报市局网站管理办公室审批。
各单位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及时更新维护本单位网站各栏目信息。
(二)及时答复市局或总局网站分办的纳税咨询及其它互动类栏目分办问题。
(三)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相关栏目设置的意见和改进建议。
第六条 实行网站管理员制度
(一)网站管理员承担与网站主管部门、业务支持部门间的日常联络工作,具体负责相关栏目的更新维护、信息提供和业务需求编写等工作。
(二)系统各单位办公室和市局机关各处室要指定至少一名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较强的责任心和创新意识的人员作为网站管理员。
(三)网站管理员实行备案制,因换岗、调动等原因调整网站管理员时,须在 15个工作日内向市局网站管理办公室报告备案,并及时、妥善移交相关档案资料。
(四)市局办公室要采取一定形式,对网站管理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和技术培训。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七条 市局网站遵循以下域名规范:
(一)市局网站主站地址为。
(二)各子网站按照市局域名管理规定,确定网址为: 其中“***”为税务机关代码。
第八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管理有关规定,市局网站按照省级集中方式建设。
各单位、各处室不得自行开发或者以其它方式开设网站。不得与其它商业网站合作发布涉及国税机关职能的功能应用或信息,确有需要的,必须向市局网站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备案。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九条 市局网站的信息发布由办公室负责,各处室负责提供本部门主管业务的相关信息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子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
第十条 信息发布的内容
市局网站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办税服务、公众参与、税收宣传几类信息。具体内容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网站栏目设置情况进行划分,参见《市局门户网站栏目维护任务分解表》。
网站信息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互动类信息应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到及时受理和回复。
第十一条 网站内容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未经审批的内容一律不准上网发布。要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关,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不利于税收工作开展和有损国税机关形象的信息。
第十二条 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参照《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运行办法》规定流程执行。
第十三条 各单位、各处室对市局网站、子网站如有新的业务需求或需调整现有栏目,应填制《市局门户网站业务需求单》,提出栏目设置的详细业务需求,按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签批同意后提交网站管理办公室。涉及网上办税业务的,由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牵头提交。
第十四条 市局办公室应加强网站信息采集、发布的管理工作,定期对各单位子网站信息更新情况和信息被市局网站采用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第五章 网络和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 各级网站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领导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和入侵防范措施。市局办公室要协调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建立网站系统备份及故障快速恢复机制,确保突发情况发生后网站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 发布信息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的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凡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一律不得公开。
第十七条 各级网站要注意做好网站注册用户的隐私保密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网站管理维护人员不得对外透露任何个人资料。
第十八条 网站管理员和维护人员必须保管好用户密码,严禁擅自将本人账号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每三个月至少更改一次密码。
第十九条 网站在转载各种信息资料时,要严格遵守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免责声明,严禁出现侵害他人版权的法律纠纷事件。同时,各单位要增强自身版权的保护意识。
第六章 考核评估
第二十条 市局网站管理办公室对各子网站按年度进行考评。考评以日常监测与集中评估相结合,综合运用公众评价、专家评审和第三方机构评测等方式进行。考评成绩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第二十一条 网站日常维护主要包括网站信息更新情况;纳税咨询答复情况;局长信箱、投诉举报的受理情况。
网站年度集中评估主要是市局根据网站年度工作重点,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评估指标体系,年终组织对各网站的管理维护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的重点是:网站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网站内容维护情况;纳税咨询、局长信箱、投诉举报等互动服务的受理答复情况;依托网站开展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意见征集以及其它扩大网站影响力的活动情况;向纳税人提供的特色服务情况;配合市局网站开展工作情况。
第二十二条 对在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采取适当措施表彰奖励;对出现重大错误、造成不良影响且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比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网站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津国税办〔2005〕28号)同时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市国税局门户网站的安全管理,确保网站群的整体安全,根据《税务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有关规定和《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站安全,是指与网站相关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信息资源以及人员管理的安全。硬件资源是指承载网站运行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软件资源是指各操作系统、应用程序以及数据库;信息资源是指各级网站发布的各类政务信息;人员管理是指对网站运维人员和信息维护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 市局网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管理整体规划;办公室负责市局主网站的信息和人员的安全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群的硬件、软件安全管理;系统各单位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子网站的信息和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硬件资源安全实行定期巡检制度,对各种设备(包括主机和网络的在用设备和备份、冗余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对服务器、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要随时监控,做好设备的健康检查工作,保证网站正常运转。
第五条 软件资源安全按操作权限进行管理,包括对操作系统、数据库进行安全机制配置、安全运行控制、软件升级、漏洞修补等。对系统漏洞进行持续监控,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漏洞扫描,对发现的漏洞,在应对措施经过充分论证后方可进行修补。漏洞修补前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充分准备,并做好数据备份和回退方案。漏洞修补后应进行验证测试,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 信息资源安全按照《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办公室联合信息中心定期(至少每半年一次)或根据需要组织对市局门户网站的安全进行审核和检查,包括系统日常运行安全、系统漏洞、备份与恢复、应急响应等情况;定期(至少每半年一次)或根据需要对现有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安全配置与安全策略的一致性,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等进行审核和检查。
第八条 网站部署的应用程序、数据库及重要文件,按照本机备份和异机备份相结合的方式每日做好备份。定期检查自动备份策略的执行情况,做好备份的监控工作。
第九条 对网站所有的操作系统、应用系统以及数据库系统的口令做好保密和存档工作。禁止将个人登录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第十条 网站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和信息采编人员所用计算机必须加强病毒、黑客入侵的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有安全软件实施保护,确保计算机内的资料、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 系统开发人员、系统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岗位分离。对关键岗位的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有备岗人员。
对离岗人员,终止其对门户网站系统的所有访问权限,回收各种岗位证件、徽章、标识、钥匙及其他相关物件及与门户网站安全工作相关的软硬件设备,并经办公室批准,办理完离岗手续,方可离开原工作岗位。
第十二条 加强网站管理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信息中心要针对各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响应和演练预案,并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方案的落实。
第十四条 按照《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指南》的要求,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工作。发生安全事件时,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启动执行应急响应预案,按预案规定的处理流程、系统恢复流程、事后教育培训等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并从人力、设备、技术和财力等方面,确保应急响应预案的执行。至少半年进行一次应急响应预案的演练,提高参演人员的预案执行能力,至少每年进行一次门户网站专项应急响应预案的全面演练。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门户网站安全事件报告机制。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按《税务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级分类指南》的规定进行分级和分类。除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外,要及时向市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网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网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对发生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安全、保密等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零用金管理制度规范
1.有关零用金之设置划分如下:
(1)公司本部由财务部负责各单位之零星支付。
(2)工地总务组负责设置零用金管理人员,尽可能由原有办理总务人员兼办,必要时再行研讨设置专人办理。
2.零用金额暂定,工地每月经常保持5万元,将来视实际状况或减或增,再行研办。
3.零用金借支程序如下:
(1)各单位零星费用开支,如需预备现金,应填具零用金借(还)款通知单,交零用金管理人员,即凭单支给现金。
(2)零用金之暂支,不得超过1 000元,特别事故者应由企业部经理核准。
(3)零用金之借支,经手人应予一星期内取得正式发票或收据加盖经手人与主管之费用章后,交零用金管理人冲转借支,如超过一星期尚未办理冲转手续时得将该款转入经手人私人借支户,并于当月发薪时一次扣还。
4.零用金保管及作业程序如下:
(1)零用金之收支应设立零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呈经理核阅。
(2)零用金每星期应将收到之发票或收据,编制零用支出传票结报一次,送交财务部。
(3)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出传票后,应于当天即行付款,以期保持零用金总额与周转。
(4)财务部收到零用金支付传票,补足零用金后,如发现所附单据有疑问,可直接通知各部经手人办理补正手续,如经手人延搁不办得照有关规定办理。
(5)零用金账户应逐月结清。
5.零用金应由保管人出具保管收据,存财务部,如有短少概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6.本细则经批准后实施。
第3篇 关于规范干渣、锅底铁的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干渣、锅底铁等固废安全有序运输,杜绝进厂装车、运输过程中的各种漏洞和损失,特做以下规定:
一、规定:
1、高炉干渣:高炉车间指定一名炉长及当班专人回收渣铁并管理拉运,炉前班长监装签字。在处理大壕、撇渣器渣沟、铁沟过程中,必须将高炉干渣、渣铁分别存放。并有专用容器,标识清楚。高炉干渣中不准混有渣铁块,回收的渣铁中不准有干渣,符合回收要求。
2、锅底铁:铸铁车间指定当班工段长及当班专人回收锅底铁并分类存放和管理拉运,工段长负责监装签字。
3、高炉沟铁:由高炉车间回收利用。
二、具体拉运程序:
1、高炉干渣:要求干渣直径小于500mm,拉运单位进厂后必须在调度开具小票,拉运单位司机持小票到高炉车间找指定炉长,白班正副炉长在证明上签字,中班当班工长签字后交炉前班长监装签字,由当班炉前班长指挥天车工进行装车,装车后,由司机及时将证明交到调度室方可将高炉干渣拉走。
2、锅底铁:①由监装人和司机到调度开据非销售出门证(第二联入门证),并由监装人和司机签字,把入门证交到门卫,到磅房回皮过磅。②拉运单位和铸铁监装人到指定地点装车,装车全过程由监装人监督,并工段长参与管理、签字确认,方可过磅。③过磅后将磅单交到调度室,当班调度根据磅单开据非销售出门证(第三联出门证),并标明拉运吨数,然后由调度值班长签字确认,方可拉走。
3、调度主任和调度值班长随时可对拉运货物进行抽查,必要时倒下重装,发现问题根据本规定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搞好物料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奖罚办法:
1、若发现高炉干渣中混有渣铁,根据情节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生铁成本比例罚款,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2、各相关车间严格执行本规定,若发现不按规定执行的根据情节处以100---1000元罚款。
3、为提高高炉和铸铁车间回收渣铁的积极性,厂部对高炉车间回收渣铁每吨奖励50元,铸铁车间回收渣铁每吨奖励25元。(回收直径小于800mm)
第4篇 西餐厅管理制度规范
(一)、欧尙西餐咖啡馆管理的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公司各个部门均须服从公司最高管理层的统一领导,公司实行垂直管理制度,统一执行公司最高管理层的决策原则。
2、层次管理服从命令原则 各级员工在日常工作及日常事务中直接归隶属上司管理,绝对服从隶属上司的命令,各级管理人员只对直接下属拥有指挥管理体权。
3、目标管理原则 各部门员工均须以完成例行工作和既定工作为基本工作准则。各个部门与部门之间紧密合作,互相协助、良好协调、沟通,以最快、最有效的速度与方式来完成所制定的短期,长期目标。
4、有章必循、违规必究原则 各部门员工均须严格遵守“欧尙咖啡管理”所制定的行政管理手册及规章制度,工作职责等。如有违反必将根据条款或规定给予当事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5、量力而用、竞争上岗原则 “欧尙餐饮管理”将根据每位员工的德、绩、能、勤选拔相应优秀并努力工作的人才。公司将永远坚持以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管理人员的基础原则。
6、奖、惩原则 奖:以事实绩效为依据,以最终效果、效率为准绳,力求公正合理。 惩:任何部门或员工,无论何种职级,均须为臫的工作失误或做错的事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7、时效制原则 各项工作或由最高管理层拟定的目标任务同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发扬公司提倡的团队精神,讲究时效。
8、饱和工作量原则 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均以饱和工作量为原则,从而精简机构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
(二)、欧尙餐饮管理员工基本守则
1、学习《员工手册》条例和欧尙西餐咖啡馆的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职员,合格的职员。
2、树立与欧尙西餐咖啡馆荣辱与共的思想,关心公司伯经营管理和效益,学习管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团队、协助、责任”的欧尙西餐咖啡馆精神。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在高效优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上司交办的一切任务。
4、严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工作时间不窜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吸烟,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公司形象,声誉之事。
5、重仪表 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员工不留长发、胡须,女员工淡妆上岗,打扮适度。
6、讲礼貌 时时刻刻记住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请稍等”“谢谢,请”等礼貌用语。与客人相遇,要主动相让,与客人同行时应问候、致意。
第5篇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制度规范
1、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单位应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提交给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2、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单位应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档案。
3、单位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报批程序,并按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由有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5、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发现不足项及时完善改进。
6、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台账。
7、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整改。
9、按照规定在投入生产或使用的30日内如实向区安监局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第6篇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规范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防尘防毒工作,保证公司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防尘防毒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应在公司领导下,由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管,职业健康安全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公司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应同时计、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作。
三、每年在安排生产时,应完成防尘防毒规划和采取技术措施所需的经费、设备、器材等同生产计划一同安排,把防尘防毒措施计划列入技术措施计划和财务、物资计划中去,切实予以保证。
四、公司应对上岗前的员工进行防尘防毒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有关防尘防毒知识,督促员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在改建、新建、扩建可能产生有毒有害作业的项目时,防尘防毒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建设项目开工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中毒防护设施设计,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时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都应采取降低尘毒危害的有效措施,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设备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或采用隔离操作等措施。
七、各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的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
八、各单位对于散发有毒气体的工艺设备,应当密闭生产设备,改革工艺和原料路线,缩短工艺流程,减少工艺设备。
九、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应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应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十、 各单位应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对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备设施,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应的泄险区。
十一、各单位应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高毒物品场所应设置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十二、对有粉尘和毒物的车间应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车间地面应平整,易于冲洗,经常有液体的地面应不透水,并有适当的坡度和地面排水口或排水沟,对有剧毒的物质及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废水,应经过水处理系统处理合格后在进行排放。
十三、各单位在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容器、受限空间、密闭空间时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进行毒物浓度(强度)检测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保持通风良好,配备防护用品,设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十四、各单位对具有有毒有害性物质的原料、产品、应做到严密的包装,包装的用具、容器、器材应坚固应符合运输安全的应求,防止破损外漏和扩散。公司检验部门应严格监管,不合格的包装品不准出厂。
十五、各单位对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员工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处理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员工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员工在结束作业时,其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必须存放在高毒作业区域内,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业的区域。
十六、职业健康安全部对从事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控制效果评价。
十七、各单位对高毒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应求时,须立即停止高毒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经治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时方可重新作业。
十八、职业健康安全部应配备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人员,定期进行岗位的监测和化验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生产单位同时报送主管生产的厂长,如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相关单位及时报告职业健康安全部气体防护站抢救,并通知120共同抢救,共同配合消除事故隐患。
十九、各单位对应加强对剧毒物品的保管,使用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应放置在专用橱柜内设双人保管。使用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负责专管的人员应登记建帐,认真做好收发手续,严禁乱发乱用或私自送人。
二十、严禁有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从事有毒有害岗位工作,对接触毒物、粉尘的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部应安排定期体检,对毒物严重的岗位实行6小时工作或采用定期轮换制,对患有职业中毒病者,应给予治疗和妥善安排,不使用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有毒有害物品的作业。
二十一、各单位须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应当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备案。
二十二、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中毒防护设施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二十三、凡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长期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严重危害员工健康、严重污染环境的应限期整改,否则停止作业。
二十四、各单位应建立防尘防毒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包括:员工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测尘资料档案、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十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二十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防尘防毒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第7篇 规范化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降低办公用品消耗,减少损失和浪费,使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办公用品范围
2.1文具、纸张等文案用品;
2.1.1文案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笔、笔芯、笔记本、胶棒等。部门领用系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剪刀等。
2.2办公桌、椅、档案柜等用品;
2.3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以及公司集团手机卡。
三、办公用品的申购及发放
3.1各部门每月25日向行政部提出采购申请,经行政部核对并申报同意后由行政部统一采购、管理及发放。
3.2购入的办公用品须按类别,品种清点,验收,统一入库管理。
3.3办公常备用品每月10日、20日两天进行发放,领用时秉承以旧换新原则,由领用人签字,说明物品名称、数量等,以控制文具消耗。
3.4办公设备及桌椅等由财务部负责核实,行政部根据需要采买发放。
四、办公用品的管理
4.1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4.2任何人未经过允许不得擅自领取办公用品,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
4.3电脑、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公司集团手机卡均由专人管理,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由管理人全权负责。
4.3.1电脑管理
4.3.1.1保证机器的正常开关机;
4.3.1.2严禁使用过程中冷关机,对硬盘造成损伤、缩短固件的使用寿命;
4.3.1.3严禁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
4.3.1.4严禁登陆不良网站及非法网站。
4.3.1.5定期对电脑进行杀毒;
4.3.1.6使用完毕后请按照正常关机顺序关闭主机及显示器。
4.3.2打印机、复印机:
4.3.2.1保证机器的正常开关机;
4.3.2.2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
4.3.2.3复印机连续工作正反面20张时,请待机8分钟;
4.3.2.4各部门应保证机器所需耗材、纸张充足,及时向行政部领用;
4.3.3投影仪
4.3.3.1保证机器正常开关机;
4.3.3.2关机后静待风扇停止后方可切断电源;
4.3.3.3使用过程中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不要堵塞通风口;
4.3.3.4禁止倾斜90°角以上播放文件;
4.3.3.5使用时间超过两小时需断电休息10分钟。
4.3.4集团手机卡
4.3.4.1公司凡试用期满的员工,必须统一使用公司的集团手机卡,否则不享受公司的话费补贴(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后除外)。
4.3.4.2集团手机卡领用者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制度,如有损坏、丢失,及时报行政部予以补办、处理。
4.3.4.3集团手机卡仅供领用者在公司任职期间使用,离职时必须到行政部办理相关退还手续。
4.4办公设备管理者具有保管与维护责任,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收回时,需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5办公设备要注意维护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当设备出现损坏时,须报直属上级领导决定后方可修理。
4.6经检查确认破损办公器具、设备已没有修理必要时,办公用品管理员向直属上级领导请示,予以报废处理。
4.7严禁把办公用品带回家私用。
4.8凡纯属人为原因致使办公器具、设备损坏或有意破坏者,追究其责任并照价赔偿。
第8篇 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制度
初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班班风和学风,培养同学们的班级荣誉感,提高班级凝聚力,促进全班学生思想、行为、纪律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础分
每个学生的基础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之上加减分。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周结果班干部在班会进行通报,每月结果与文明学生评选挂钩,记录学生档案并于家长会时通报家长。学期末考核总成绩为每星期考核成绩总和。
二、积分规定
(一)学习及活动
1、出勤
迟到: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由班长负责统计迟到情况)
旷课:每旷课一节扣2分,不按学校要求参加学校或年级组织的会议、劳动一律按旷课处理。(由班长负责旷课情况)
请假:学生请假正课扣1分,自习扣0.5分;学生请假必须经班主任和年级主任批准签字,私自外出一次扣6分;如查出外出上网一次扣8分;如查出不经批准夜不归宿一次扣10分,并同时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分。(由班长负责统计)
一周之内没有迟到、旷课和请假现象的加5分
2、学习
课前准备:预备铃响要抓紧就座,准备好课本和文具,安静等待老师上课,否则扣2分每次。(由学习委员、课代表负责,进行统计)
课上: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做好笔记,特别是自习纪律,严禁喧哗、打闹、传纸条、看小说、听音乐等不良行为,否则扣5分每次。(由学习委员负责,进行统计)上课时不能认真听讲,坐姿不端正,(老师点名批评) -2分/次,上课发言积极,认真听讲,坐姿端正(被老师当堂表扬者)+1分/次
作业: (由课代表、学习委员负责,若作假-5分)); 迟交、不交及交了没写作业的,或者写错作业页数的 -1分,抄作业的-2分,让别人抄作业-3分。作业字迹潦草,极不认真的(被老师点名批评者)-1分/次。周末或假日作业或走读生作业,丢在家里的-2分/次
被老师评为作业优秀的2分/次(课代表负责统计)
走读生作业经家长审核并批阅的,加5分。
考试:考试作弊者-2分,协同作弊者-4分。月考、期中、期末考试,与上一次成绩相比较,每下降一个名次扣2分。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期间,因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经包级领导批准,并按规定参加补考,凡不能参加补考或无故缺考,每缺考一科次扣除10分(由学习委员负责)。考试期间,不认真检查,玩耍 -2分。单科测验不及格的-1分考试中,被老师发现抄袭者,每发现一次扣5分。考试进步明显(上升一个名次)+2分/次,各单科测验满分+5分,第一名的+3分,第二名的 +2分,第三名的+1分
课下:说脏话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由纪律委员负责登记。对班干部执行任务或授课教师有意见而进行谩骂、侮辱、挖苦、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由班长负责登记,并进行全班通报批评。不接受老师批评及其它不尊重老师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1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由老师处理)在教室内打架斗殴或追逐打闹者,扣5分。
自习课:大声讲话,下位,换位,吵闹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一星期累计超过3次者,罚上加罚(扣15分),由班长和纪律委员负责登记。自习课未能先认真完成作业,再看课外书的。写作业时三心二意的,被点名批评的-3分/1次
晨诵:写作业或讲话(未认真读书)的-2分/1次
竞赛:参加学校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竞赛+1分,获奖者+3分
帮扶:在班级“一对一”互帮活动中,帮助同学进步明显,+2分(以老师评价为主)
一周之内在学习中无扣分现象的加10分。
3、三操:
早操:要按时按量跑操,缺操者扣2分每次。早操一学期旷操达10次者,或迟到15次,体育达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课间操:按时到达指定位置,动作统一,队伍整齐,否则该生扣2分每次,不做操或讲话者、无故缺勤扣3分每次。
眼睛保健操:秩序井然、动作到位,否则扣该生1分每次。(由体育委员负责检查统计)
一周之内在三操中无扣分现象的加5分。
(二)卫生
教室卫生:
1.值日生忘记值日或不值日-1分
2.教室和包干区值日马虎、不合格,值日生-1分,组长-2分,劳卫委员-2分,垃圾未倒-0.5分/次。
3.放学后教室窗户、电扇、门窗等未关造成的不合格,相关负责人-1分,劳卫委员-1分
4.桌面整洁:未做到的-1分/次
5.桌洞整理不及时,乱脏差的,-1分/次
6.桌子下面的地面有垃圾的,-1分/次
7.桌椅摆放不齐,-0.5分/次,负责组长-1分/次
8.直接往卫生角中倒水或垃圾者,每次扣5分
9.不服从组长安排,扣2分
一周之内教室卫生良好,没有出现扣分现象的加5分
宿舍卫生:
1.宿舍内地面、墙壁、门窗干净,不乱倒垃圾,否则扣该班值日生3分每次。
2.宿舍公共区域卫生应及时、彻底打扫,经常保持干净卫生状态,楼梯楼道地面无脏渍。每发现一处打扫不及时、不彻底者扣该班值日生3分。
3.不得向窗外倒水、扔果皮垃圾等,否则扣该生2分每次。凡找不出责任人的,扣相近区域上下楼层宿舍学生每人2分。
4.被褥整洁整齐,鞋、盆、毛巾等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否则扣该生3分每次。
5.严禁室内乱贴乱挂,否则扣该生1分每次。
6.文明入厕,手纸入篓,及时冲净大小便,每发现一例不按要求文明如厕者扣5分,并处罚值日一周。
一周之内宿舍卫生良好,没有出现扣分现象的加5分
(三)宿舍纪律
1.按时晚休和起床。熄灯前5分钟,还没到宿舍的学生每次扣5分;熄灯后宿舍内大声喧哗者扣8分每次,宿舍长找不出责任人的,扣宿舍内所有学生8分,宿舍长再连带加罚扣2分。不按时起床,早上跑操还在楼内的学生每次扣5分。
2.破坏公物照价赔偿并扣该生5分每次(宿舍长连带扣2分)。
3.不乱拿或偷盗别人的东西,不能留宿其他班级生或校外人员,严禁男生进女生宿舍,否则扣该生10分每次。
4.按时熄灯,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私拉电线,插座用电。否则扣该生5分每次。
5.不能随意挪动床铺,否则扣该生2分每次。
6.有意损坏学校公共设施者,除责令其赔偿外,视损坏程度扣5-10分,由舍长负责登记。
一周之内纪律良好,没有出现扣分现象的加5分。
(四)餐厅纪律
(由桌长负责检查记录,舍长、劳卫委员每周进行统计汇总)
1.排队。每发现一例不排队者扣该生3分。
2.节约用餐。每发现一例浪费者扣该生3分。
3.文明用餐。应在指定餐位就餐,不得抢、夺,不得将食品带出餐厅,在校园内走动用餐。每发现一例不文明用餐者扣该生4分。
4.保持餐位卫生。(包括桌面和地面)。每发现一例桌面或地面不卫生者扣 2分 。
5.安全用餐。不得购买校外食品。每发现一例购买校外食品者扣该生5分。
一周之内餐厅就餐文明礼仪,没有扣分现象的加5分。
三 、加减分项目:
1.在年级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由班主任提出加分方案,由包年级领导审查并作出决定,最高可加10分。
2.班级获得文明班级的教室+3分/人,所有班干部+5分。
3.值日生打扫卫生认真、积极主动。班级环境卫生在校检查中未被扣分的,值日生+1分/人
4.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班级临时劳动+1分/次。
5.参加学校运动会+1,获得名次的+3
6.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娱活动(如元旦联欢、艺术节等)+1分,获得荣誉的+3分。
7.自觉维护班级荣誉,主动检举班级同学恶劣行为的+1分/次
8.在校内或集体户外活动时主动捡拾垃圾+1分
9.在校拾金不昧的,主动将捡到物品送到老师的+1分/次
10.在社会上做好人好事并产生影响为我校争光的+3分
11.一周内学校、年级班级检查,没有出现扣分者,每人加五分。
12.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成绩(与上次相比)班内进步5个名次者加5分,进步十名者加10分。
13.收到学校通报表扬者,加5分,由班长负责登记。
14.在校期间凡有下列违规现象者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一律清零。
a.学生吸烟、喝酒。
b.校内外打架斗殴,携带凶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学生上网,打扑克,赌博等。
d.学生携带手机。
e.学生无故外出(白天和晚上),或翻墙或爬楼外出,并给予该学生停课、留校察看等处分。(由包级领导根据日常检查情况予以评价)
四、 罚则
1.凡出现积分为零外情况的,该生必须写《思过书》,并在班内作说明。
2.随意吃零食、随意扔垃圾者,除扣5分每次外,并负责室内外所有垃圾的捡拾。
五、 与积分挂钩的有关处分规定
1.积分低于90分的同学,期末不得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
2.积分低于80分的同学,月末不得被评为文明学生称号,已经取得文明学生称号的予以取消。
3.积分低于70分的同学,通知该生家长,共同教育,并处以记大过处分,处分决定年级组存档备案。
4.积分低于60分的同学,通知该生家长,共同教育,同时对该生处以留校察看处分,处分决定存档备案。
5.积分低于50分的同学,通知该生家长,对该生作劝退处理;如该生确有改过的诚意,家长同时能够积极配合共同教育,对该生可处以降为试读生处分,处分决定存档备案。
6.积分低于40分,通知其家长,对该生给予劝其退学处理。
7.对学生处分以后,学生的积分在原来基础上继续执行。
六、小组考核
1.小组分为5组,各组总积分最高为“文明优秀小组”,每人加5分。
2.期中、期末考试各组成绩总分之和、及格率、优秀率第一为“学习优秀小组”,每人加5分。
3.积分登记由班委会成员轮流登记并接受全班同学监督,登记时告知当事人。每周星期一交班主任审核。
4.登分过程中若登分者弄虚作假扣登分者当月积分10分,若其他同学无理干扰登分人行使权力,经班主任和班委会调查属实者扣干扰者当月积分10分。
5.每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班主任和登分人及班委成员汇报除本人意外的其他同学的情况,经调查情况属实者加3分。
6.希望每位同学都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共同营造和谐进步充满活力的班集体。
备注
1.各种违纪行为被学校处分者,扣分50分,取消评优资格,写出相应的书面检讨(不低于800字)。
2.凡违反本规定者(或违纪严重者),一律交由班主任进行处理,严重者进行家教或勒令退学。
3.凡是违反学校和班级纪律者,除扣分外,还要报班主任处,由班主任进行相关教育。
4.值周班委持值班记录并详细记录班内发生的上述各种情况。
5.《班级监护记录》只能由值班人员或班主任保存,其他同学不得翻看。
6.最终解释权归班主任。
7.本条例由班主任签字后生效、执行。
班主任盖章:
2013年9月
第9篇 管理制度与规范(一)
文件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文件分类、编号、拟定、审批、用印、收发处理、整理存档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正龙物业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中心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工作。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对外发文审批。
2.2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审批。物业部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号的管理工作。
2.3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拟制与审核,及负责本部门对公司内部发文的审批,并负责定期将已处理完毕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文件格式、文号及内容的审核,用印管理、归档管理工作。
3.文件种类
3.1上行文: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3.2下行文:批复,决定,通知,通告,通报,制度,规定;
3.3平行文:信函,会议纪要。
4.文件格式
4.1发文统一使用以上文件类别之一。
4.2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用来确定文件发送方式及办理速度,统一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加注。
4.3收文单位。是指用来处理或答复文件中有关问题和有关事项的单位。
4.4正文。是文件的主体部分。文件制发的目的和根据,讲述什么事情,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办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阐述清楚:
4.5标题统一使用二号或三号黑体字,放在居中位置;
4.6正文统一使用四号或小四宋体字,与主送单位等保持一致。每段开头空两个字;要合理地划分段落、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行间距为1.5倍,以清晰、美观为原则;
4.7附件。通常指随正文发出的补充说明材料:如果该文件有附件的,应在正文之下、发文单位落款的左上侧,专行空两格注明'附件:***'字样;如果附件较多,还须编上序号;文件无附件的,无须注明;
4.8落款。指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以总经理的名义发出的,要用负责人姓名(前面冠以职务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标记)的右下角,相关于书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占满全页,落款必须放在另页空白纸上时,并在其上面加注一行'(此页无正文)'字样;落款字体与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应写发文日期;
4.9.2制度或会议通过的文件应写通过的日期;
4.9.3重要的文件写签发的日期;
5.文号
5.1根据文件类别、发文日期、发文单位及发文顺序对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具体文号编制规则见附件。
5.2公司文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管理中心文号由物业部统一管理;
5.3发文部门需到以上部门登记领取文号后,方可发文。
6.用印
6.1用印是发文单位对文件负责的标志,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标志,对外发文或内部重要文件都应加盖印章。
6.2文件打印校对完之后,由管理印章的人员用印并进行登记;
6.3印章应盖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间,即'骑年盖月'位置。
7.文件管理
7.1包括撰写、审核、签发、盖印、发放、归档、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规文件应尽量打印,并由拟文人仔细校对审核。
7.3签发。签发人对签发的文件负有完全责任,应本着负责精神,仔细阅读文稿,实事求是地拟写批语。同意签发的,注明'同意发文'字样后按正常手续办理;不同意的写出具体意见返还拟文人重新撰写;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依据规定加印,并作好登记。对一页以上的重要文件还须加盖骑缝印。
7.5发放。由发文部门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并做好发文签收登记工作。需要回复办理的文件,还要填写《文件处理单》,夹在文件前面,一并送有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7.6收文。文件管理人员(一般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人员)将所收到的文件登记在《收文登记表》内,内容包括:流水号、收文日期、发文单位、收文标题、文件编号、发文日期、份数、处理情况、备注等。
7.7传阅。传阅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办理。阅读人在阅读后应签署姓名、日期。
7.8保存。文件办理完毕后,由最后处理部门人员进行保管。
7.9归档。各部门定期将本部门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汇兑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整理存档工作。
8.相关文档
8.1文号编码规则
8.2《文件编号使用登记表》
8.3《对外发文登记表》
8.4《对内发文登记表》
8.5《收文登记表》
8.6《文件处理单》
8.7《传阅单》
8.8《用印登记表》
8.9对外发文格式
8.10对内发文格式
8.11报告总结格式
8.12会议纪要格式
8.13会议记录格式
9.修订及实施
9.1本规定由全公司各部门实施,行政人事部进行监督。
9.2本规定修订权在公司。
9.3本规定从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实行。
第10篇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内容与要求
3.1.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范围:
1. 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市政府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规定;
3. 国内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
3.2.收集途径
1. 公司各部门可通过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通过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2. 公司各部门可通过政府机构、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渠道获取国家、地方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 运营部也可以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
3.3 程序
1. 公司各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将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等专业技术规范、规定等名单上报运营部汇总。
2. 运营部按汇总明细将收集到的最新版本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并上交至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相关部门执行。
3. 各职能部门负责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传达和培训员工,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 运营部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使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3.4.更新
1. 运营部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及相关方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1)是否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消防有关。
(2)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2. 各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 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四、附件
《适用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记录表》
第11篇 书屋规范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要热情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建立健全图书账册。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账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
3、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工作;室内应保持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4、借阅图书要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2本,按时归还。借阅者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或撕下。
5、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6、爱护图书,损坏赔偿。读者要爱护借阅的图书,如有遗失损坏应视其情节照价赔偿。乒乓球室管理制度
7、爱护活动室公物,不乱涂乱画。
8、爱护球桌、球拍、乒乓球,使用完毕放置妥当。
9、不准高声喧哗、保持良好秩序。
10、不准随地吐痰、果皮、纸屑等废物要放入垃圾袋内,保持室内清洁。
11、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
12、活动时请大家文明活动,注意安全。春泥计划辅导员职责
13、做好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本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行为习惯等问题与现状,有针对性备好课。
14、认真上课,积极参与活动,在活动中引导教育孩子。
15、加强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16、处理活动中的偶发事项,有情况及时向村领导沟通汇报。
17、做好学生学习的考核评价工作,努力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18、搞好阶段性的成果展示活动。
19、做好其他有关工作。“春泥计划”学员守则
20、每次按时到活动点,路上注意安全,不准带危险物品,如有发现责令退出。
21、认真上课,仔细听讲,做好笔记,完成辅导员布置的各项活动、课业任务。
22、爱护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保持公共场地的清洁卫生。
23、因事因病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请假,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责令退出.
第12篇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定公司在生产经营或服务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控制。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保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总经办负责及时宣传、遵守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四、内容与要求
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2)、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章、规程;
(3)、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报、公报等其它要求。
2、获取方法
(1)、上级发文、转文;
(2)、报刊、杂志登载;
(3)、会议获取;
(4)、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行处获取;
(5)、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6)、网络查询;
(7)、其它渠道。
3、识别和确认
(1)、安保部、总经办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在熟读部门、单位收集到的信息,编制清单,作为酒店各部门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2)、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目录、内容。编制清单。
4、贯彻执行
(1)、安保部、总经办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2)、各部门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采取会议、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落实到相应的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3)、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核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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