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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版(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32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版

第1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版

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二条 家电总公司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为:

(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主要设备、房屋、建筑物及运输工具等。

(二)非物产用固定资产:是指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主要设备。

未划入固定资产范围的劳动资料,原则上列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条 家电总公司固定资产按如下标准分类。

(一)按固定资产性质和折旧年限分为:

1、通用设备部分

2、专用设备部分

3、房屋、建筑物部分--经营用房、非经营用房、建筑物。

(二)按使用性质和经济用途分为:生产经营用、非生产经营用、租出、未使用、不需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及土地。

第四条 固定资产按下列方式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五条 家电总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如需变动,由财务部门提出方案,经办公会同意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后施行。

第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是: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前已经单独入帐的土地。

第八条 家电总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按月计提,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

第九条 家电总公司要按建立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各部门承担对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管理,企划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综合管理,全面核算和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分析固定资产利用情况,督促固定资产的维修护理工作,并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清查工作。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有偿转让、清理、报废、变价销售等事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家电总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一律列入成本费用。其中:中小修理费用一次计入成本;大修理费用按月预提,实际发生时,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成本和费用;对数额较大的修理支出经批准可列待摊费用。

第十二条 企划部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确保固定资产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二条 家电总公司的货币资金要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及核算制度》和《结算中心管理及核算制度》,加强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家电总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货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财务部门要根据《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发生的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及时登记、对帐和清理,使货款尽快转化为货币资金,加速应收帐款周转次数,对个人借款要严格执行《职工借款管理制度》。

对发生的应收票据要按银行汇票的帐面价值逐笔登记,加强保管。

待摊费用要严格按照受益对象和受益期限进行摊销。有关事项参照核算办法。

第四条 年度终了,应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及财政部门批准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对坏帐损失处理的规定,确属坏帐不能收回的,应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作坏帐损失处理。

第五条 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商品进销差价。商品削价损失,各部门要严格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如实反映商品的收发、结存情况,切实做到帐实、帐证、帐帐相符。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存货进行清查,清查结果必须经分管经理签字批准后,据以调整存货的帐目。对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存货要弄清原因,明确经济责任。有关制度参照《商品进销存管理及核算制度》。

第2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例一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例a)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

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

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

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二)机械

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

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第五条编号固定资产取得

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

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移交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

办理移交。

第七条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

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

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

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

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

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

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

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

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

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

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

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

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

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

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

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第十四条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

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

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送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

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

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

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

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

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

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

存查,第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

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第十五条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固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

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

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四、五、六联交承运商

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

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第十六条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

并应

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

、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

依第十五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

用部

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

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三联依

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

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

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

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

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

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

规定办理:

(一)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

比价

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

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一、二联呈(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

二联送会计部门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

,经

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

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

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于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

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第十九条抵押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经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

押编

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械办理标的

物增减变更手续。

□工具、附属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第二十条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门应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单”加盖“附属设备管理”

(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规定外,仍应按本规定办理),第一联

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

联使用部门自存。

(二)移转时通知管理部门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内应填写

“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就比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五)每年必须全面盘点一次,其闲置部分应比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六)各公司得自订管理对象的标准(如冷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

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减损单位应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需全部经由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帐。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分。

(三)本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共同使用者以科别设立,科长为当然保管人,

得指

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门(仓

库),一份留存于各科集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科留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

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项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领料单须经厂(处)长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

科长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厂(处)长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

退回品得例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由物料帐处理,于验收后直接以设备或费用列帐。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

会管理部门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门转送管理部门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余均以科别设立“

财产保管卡”,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期限,超过保

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五)移交时有关本资产的移交清册须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于“财产保管卡”。于不用

或报废时,得编制保管清册经呈厂(处)长核准(得视情况转呈)后,送交管理部门点收(报废

部分免办点收)及转记于“财产保管卡”。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经呈决策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3篇 商场商厦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商场(厦)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目的:充分发挥公司固定资产的效能,避免公司固定资产的减值和流失。

适用范围:百货事业部所属各门店,。

第1条固定资产的定义

1、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长期使用过程中,仍然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及使用效能,而不改变其外部形态及属性的实物。

2、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七类

2.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2.2商用固定资产

2.3专用固定资产

2.4电器等通讯固定资

2.5交通运输工具

2.6办公固定资产、家具用具

2.7其它

第2条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

1、固定资产由财务部、物管部、技术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财务部和物管部负责对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监督、检查。

2、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资金形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使用单位财务账,做到账账相符。

3、物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管理,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使用卡片,做到账卡相符、卡物相符,并收集、整理、保管固定资产技术资料和有关证件。

4、技术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质量验收和安装调试,做好检修和日常维护工作。

5、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建立本部门固定资产使用卡片,落实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和检修工作。

第3条固定资产购置管理

各单位按月编制本单位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填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于每月20日前报总公司审批。特殊情况确需计划外购置的,要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并办理追报审批手续,追报手续与报批手续相同。

第4条固定资产的验收

1、新开店在开业前,物管部要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逐项验收登记,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建立固定资产账卡。

2、设备到达单位,物管部门会同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必要时请有关技术部门)到场共同开箱,对设备的外观、附件、备件、工具、技术资料进行核查、清点,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3、使用部门办理出库手续,领出设备,进行试运转(必要时请有关技术部门参与安装、调试),并在《固定资产验收单》上做记录。运转正常后,物管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合格验收,填写齐全《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二份,一份物管部门存档,一份交财务部门。

4、附件、工具交使用部门使用保管、重要部件交库房保管、技术资料由物管部归档,使用部门可留用复印件。

5、固定资产购置部门、物管部及技术部门在《固定资产验收单》上签字,凭《入库单》、《固定资产验收单》、《正式发票》到财务部门报账,缺少任一单据,财务部门不予报账。

第5条固定资产的建账、建卡

1、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设备,物管部按固定资产规定分类、编号,并将编号牌(标签)钉(贴)在设备明显处,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物管部门各执一份入账。

2、在账卡记载已调出、售出、报废的设备,在销账后,为避免今后出现编号重复引起管理混乱,设备的编号不再重复使用。

第6条固定资产的维修

固定资产维修应填写编制固定资产报修申请表,超预算必须履行追报审批手续,追报手续与审批手续相同。

第7条固定资产的停用

固定资产停用,使用部门要做好停用前的准备工作,报物管部和财务部,并在《固定资产卡片》上做记录,可移动的设备退库房保管,没有做好停用准备工作的设备,库房不予接受。

第8条固定资产的调拨

固定资产的调拨需书面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一式四份,调入部门、调出部门、财务部门、物管部门各留存一份,做为部门入账和销账的凭据,并在《固定资产卡片》上做变更记录,对未经批准擅自调动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9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售出

1、无法达到工作,影响安全、污染严重、修理不好更新的设备报废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财产报废申请单》,经物管部门核实(必要时请有关技术部门鉴定)财务部门复核,报公司审批。各部门按审批意见办理,核销账卡。

2、报废设备零部件可拆卸使用的也可在国家规定允许范围内转让、出售。

第10条固定资产的检查

1、每年年末物管部门、财务部门牵头,统一安排年终盘点,使用部门配合对固定资产校对账、卡、物,并将盘点结果进行汇总,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公司审批。

2、财务部门、物管部门和使用部门根据公司审批意见各自进行账、卡等事物处理,处理后的账、卡、物要保证一致相符。

第11条其它

凡接收馈赠的固定资产均属公司财产,按购置固定资产处理。各单位的设备固定资产只有使用管理权,不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移、投资和充做抵押。

第二十九条相关记录表

1、固定资产台帐

2、固定资产盘点汇总表

3、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4、闲置资产报告单

5、固定资产验收单

6、固定资产转移单

7、固定资产调拨单

8固定资产卡片

9、固定资产报废(售出)申请单

第4篇 温州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

1、各部门分管使用的固定资产。

2、学校财产部门负责管理全部固定资产。

3、校产的分级管理

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具体兼管员--→总务主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校分管领导、校财务。

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对该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负直接责任。

2、各部门的负责人、财产保管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报损、维护有直接责任。

3、总务主任、会计室、校产管理员负责学校全部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固定资产台帐

1、总务处校产管理部门、各处室兼管员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会计室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计算机台帐和书面台帐并存。统一学校固定资产台帐的格式,规范记帐,做到帐帐、帐实相符。逐步实行固定资产计算机台帐联网。

2、书面台帐是计算机固定资产台帐的拷贝,主要用于固定资产台帐存档,转移交接。拷贝帐页可做登帐的依据,定期输入计算机。

3、台帐责任人变动:编制固定资产移交清册,实地盘存财产后由责任人签字交接。

四、固定资产台帐的建立及日常处理

1、台帐的建立:现有固定资产分二类:a、由新校基建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b、迁入新校后由总务处购置及老校带来的固定资产,分别编制固定资产清册,由使用人、责任人、保管人签字确认后输入计算机,建立全部固定资产的总帐、明细帐。

2、增加:固定资产到位验收交付使用,有关人员在发票、调拨单签字后登记入帐。部门分管的固定资产必须有部门责任人签字。

3、减少 :固定资产因调出、报废等原因减少时,应由具体使用部门填制变更、报废清单,责任人签字后报有关部门审批,批准后输入计算机。

4、财产外借,应由借用单位出具借据,经总务处、校领导同意后办理出借手续,同时变动该项财产的存放地点,但不减少该财产。

5、归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明确个人保管使用的责任后,个人签字,一式二份(部门、校产各一份)归档并输入计算机。

五、固定资产卡片的格式及需粘帖卡片的资产类别等,由总务处按需确定,并做好存档记录。

六、固定资产每年盘存一次,具体由总务处安排。

七、校、部门处室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管理人名单见表。

第5篇 物业公司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等;不属于经营活动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在用、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购置、转让和报损应按规定程序报批。综合服务部和财务部应分别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和明细帐登记,妥善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计价:

1、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2、购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交纳的税金等计价。

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价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利息支出等计价。

4、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5、扩建、改建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扩建、改建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扩建、改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发票或验收清单所列金额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价。

8、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9、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先按估价记帐,并计提折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予以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四条 固定资产修理改良支出是指能增加固定资产效用或延长其使用寿命的修理、改装和改建支出等。

1、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固定资产经常性修理支出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且数额较大的,可以采取分期摊销或者预提的办法,但须报经相关部门同意。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列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成本;

3、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受益期限内摊销,如受益年限大于租赁期限,则应在租赁年限内摊销。

第四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以下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率为3%,一般情况下折旧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

2、本月转入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本月转出的固定资产本月照提折旧。

3、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照工程的预算或协议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第五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妥善使用财产,使用不当或无故损坏者应予以赔偿,对爱护财产、避免重大损失者应给予奖励。

第6篇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固定资产使用者的责任的义务,保证资产的完整和不受侵犯,减少财务支出,现将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制度规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和使用分配,并做好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保管、使用盘点等工作。

二、固定资产的购建入库,必须做到手续完整,购建后财务部门应凭相应的手续记入总帐,明细帐,并填制固定财产卡,一式两份,一份由财务部门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存查。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对所保管的财产负责维护,若发现丢失,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借出,同时并订立借据。对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损失者,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调动或财产转移时,应向管理小组说明,经专管员验收核对,同卡片填写相符后,方可办理其有关手续。

五、发生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时,必须申报主管部门和固定资产部门审查批准。

六、此项制度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监督执行,日常事务由专管员负责处理。

第7篇 初中学校财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财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馆图书、课桌椅、学生宿舍床、柜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七类: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价不足500元、专用设备单价不足8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等物品。

3.消耗物品是指维修、修缮材料及小工具,劳技、实验材料及玻璃器皿,办公用品等物品。

二、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财产管理职责

1.校长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校长对其依法管理的国有资产负全责,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责。

(2)财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应当任用德才兼备、细致认真、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总务部门负责人和财产管理人员。

(3)组织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识的实施。

(4)协调、处理财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产管理工作,也可以授权副校长或总务部门负责人代理行使该项管理职责,但校长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2.分管副校长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财产的计划、购建、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拟订有关制度、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有关制度及规程。

(3)建议任用细心、认真、负责并有一定专业基础的财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4)经常检查学校财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对学校财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任。

(5)校长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3.总务部门负责人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总务部门负责人对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的建立、填写、登记和编制资产报表负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2)协助进行年终财产清查、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清查报废等工作,对学校拟定的有关财产管理制度初稿有参与修改、提出建议的责任。

(3)监督并检查会计(报账员)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等账务的报销、记账、结账等工作。

(4)校长授权的其他管理和监督职责。

4.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的建立、填写和登记,编制有关资产报表,做好财产的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

(2)妥善保管库存财产,堆放有序,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财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

(3)提供物品采购计划,保证供应。执行分发制度,坚持原则。对部门和个人领用的财物,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定期清查盘点,定期与会计对账,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总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5.会计员(报账员)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的报账工作,对入账的财产验收、领用、调拨、盘点单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纠正。

(2)指导或要求政府财务管理(记账)中心,对固定资产要按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提供准确详细的财务账面资料,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3)在定期财产清查中负责与财产管理人员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

(4)总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6.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财产管理责任:

(1)指定部门财产管理责任人,领用、保管和维护本部门财产。

(2)领用财物时办理有关手续,保管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爱护公物,做好财物的保管和日常维护。

(3)协助清查盘点,损坏或报废时报告财产管理部门,调离岗位前通知财产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或交回手续。

三、财产管理工作规程

1.建账建制

(1)委任财产管理员,配备专用电脑,统一使用“深圳市学校财产管理软件”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管理。不得聘用校外临时人员担任财产管理员。

(2)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账,固定资产会计账和实物账应同时核算数量、单价和金额。

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实物账(卡)可以只登记数量不核算单价、金额,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实物管理。

(3)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调拨单、盘盈盘亏报告单、报废单、设备标签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2.购建和验收

(1)政府基本建设投资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后,根据有关部门提交的资料,作为无偿调入固定资产处理,会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表列数额及相关资料入账。

(2)接收其他部门或开发单位配套建设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经有关部门验收并办妥交接手续后,根据有关部门的资料,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会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表列数额及相关资料入账。

(3)单位有偿调入、购入、无偿调入、自制、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由财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其中,技术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工程,除根据合同、发票进行实物数量验收外,还应会同技术部门、使用部门对照使用说明检验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如发现技术性能、产品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资料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设备验收后,必须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必须在索赔期内抓紧办理。

(4)财产管理员验收固定资产时应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会计记账部门、管理员各留存一份。

> 自制完成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按照自制成本入账,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市场价值或重置价值估价入账。

(5)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管理员应及时记实物账,制作“设备标签”粘贴于每件设备的醒目位置。

3.领用、调拨和移交

(1)领用一般、常用的固定资产按照使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审――学校财产管理员调查――总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的程序由本部门财产管理员统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贵重固定资产还需经过校长审批。

领用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一式二份,会计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各留存一份。《固定资产领用单》必须按照内容填写完整,以便管理。

(2)固定资产发出后,管理员应将各个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领用的固定资产打印清单保管。设备在学校内部调剂使用时,管理员应填制调拨单,并相应更改使用部门记录,不更改实物分类记录和会计记录。

(3)教职工在学校内部改变工作岗位时,学校人事部门应通知管理员变更其使用记录。教职工离校时将个人使用的财产交管理员收回并证明后,学校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4)财产管理员离岗时应在学校总务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办理交接。财产管理员离校时需由总务部门出具证明后,学校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5)学校财产(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依时收回外借财物,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4.保管、清查和报废

(1)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保养和保管,执行技术操作和维护规程,确保所使用财产的安全完好。

(2)每年十一月学校应进行年终清查,根据各部门(个人)使用清单进行清点,清点结果必须与会计账和实物分类账核对。漏记、错记的项目应及时调整,无偿调出、报废、盘盈、盘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申报批准后及时调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学校不得处置和转让固定资产。

因基本建设需要经批准而拆除的原有房屋或建筑物,要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拆建文件(批示)等资料办理核减校舍、建筑物面积以及固定资产的手续。

(3)学校各部门闲置的财产应及时通知校产管理员调剂使用,使用部门无权自行处置本部门的财产。

5.管理和监督

学校理财小组、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1)是否建立健全了财产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监督制度。

(2)校长、总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

(3)是否依财产管理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工作。

(4)会计资产账、财产实物账的建立与核算是否合规,原始单据的填制、保管是否合乎规定。

(5)财产的保管、维护和使用情况。

(6)财产是否定期清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7)财产管理人员的任用是否合乎规定。

学校总务负责人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账与财产实物账核算不合规,账账、账实不相符,财产管理工作违反程序,财产管理人员任用不合规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6.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或者调换岗位,情节比较严重的可给予行政处分。因失职、管理不善造成财产丢失、短缺、损坏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进行监督、检举,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得打击报复。

校长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依规履行职责、制止、纠正、抵制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会计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实行打击报复的,由学校或上级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附则

1.本制度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8篇 海头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海头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4、学校财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2)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

(3)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等手续;

(4)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5)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6)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7)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8)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第9篇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区各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

3.职责

3.1 高级副总裁对公司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买和报废行使审批权;

3.2 子公司总经理行使对所属公司5万元以下固定资产购买和报废的审批权和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审核权;

3.3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建档、编号、登记管理,并行使财务监督和盘点工作;

3.4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3.5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实物台帐的记录、实物盘点、实物的调拨、协调等工作。

4. 定义

4.1 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等。

4.2 固定资产是指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上,单价达到2000元金额的称为固定资产;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下,林场树木以及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不列入固定资产账目。

5.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

6. 移交

人员离职或离任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有关规定办理移交。

7. 增减报告

财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送管理部门核对,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

8. 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固定资产盘点清单》”注明盈亏原因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财务部门,一份送管理部门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9.采购

固定资产采购,应在集中招投标指定公司购买,未有指定公司的,应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求价格低廉。

10. 增置及登记

10.1 增置手续

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置表》由管理部门签章后,送财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财务部门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财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

正。

10.2 登记

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新购入的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并设置资产管理台帐和按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

10.3 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财产保险。

11.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11.1 资产移转处理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交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交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第二联送财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公司应另填《物资放行条》,由总经理签发后方可放行。

11.2 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须送厂商维修时,应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设备管理或使用部门提出,管理部门审核备案,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开具《物资放行条》办理出门手续。

11.3 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财务部门,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

11.4 减损处理

固定资产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核准。

11.5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六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12. 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由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财务部组织),每年对各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查明是否帐、物、卡相符合,对短缺和报废资产列出清单,由财务部做销卡登记和财务处理。由财务部、行政部会同写出固定资产利用率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副总裁/总经理,为批准下年购置计划提供依据。

13.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制定和解释。

第10篇 g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计提年限 净残值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20 10%

2、 机器设备 10 10%

3、 运输工具 10 10%

4、 计算机设备 5 10%

5、 办公家具及设备 5 10%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 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 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 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 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 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 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 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 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 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6)

2、 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 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

4、 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 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 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 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编号

1、编号原则:按大类、所在部门的成本中心号、顺序号、取得年月编制。

1、 房屋及建筑物 代码为01

2、 机器设备 代码为02

3、 运输工具 代码为03

4、 计算机设备 代码为04

5、 办公家具 代码为05

如:财务部2006年7月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

jintak 04 7536 007 200607

资产大类 成本中心 顺序号 购置年月

十、固定资产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7),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第11篇 某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第12篇 餐饮业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餐饮业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酒店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增加与减少要经过总经理批准,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增加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严格控制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增加,每年新增固定资产不超过当年应提固定资产折旧额。

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购置时,应先提报购置计划,报酒店总经理审批后,进行购置。固定资产报废时,要按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原则上是哪个部门使用哪个部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归各使用部门负责。各部门要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建固定资产明细帐,专人负责管理。

4、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按照主管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进行计提。

5、每半年对酒店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殊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丢失、损坏、报废等现象要查明原因,报告酒店总经理酌情进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实行“五五”摊子销法,对1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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