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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ⅰ11(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55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ⅰ11

第1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ⅰ11

19、事故管理制度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规定。

19.1事故分类与管理。编写要点如下:

19.1.1明确事故分类:(1)生产(工艺)事故;(2)设备事故;(3)质量事故;(4)交通事故;(5)火灾事故;(6)爆炸事故;(7)医疗事故;(8)破坏事故。(9)伤亡事故;(10)环境污染事故;(11)未遂事故。

19.1.2明确事故管理:(1)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2)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3)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4)交通事故由保卫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5)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6)火灾事故由防火(保卫)部门负责;(7)医疗事故由医疗卫生部门负责;(8)伤亡事故和爆炸事故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9)破坏事故由保卫部门负责;(10)环境污染事故由环保部门负责;(11)未遂事故按事故分类,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

明确各职能部门应按(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它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它伤害)的具体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

19.1.3明确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技术部门,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

19.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编写要点如下:

19.2.1明确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执行。

19.2.2明确火灾事故按《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执行。

19.2.3明确交通事故按《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执行。

19.2.4明确人身伤亡事故按轻伤、重伤、死亡(重大伤亡、特大伤亡)事故分类。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19.2.5明确其它各类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方法,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19.3抢救与救护。编写要点如下:

19.3.1明确发生事故,必须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抢救,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19.3.2明确发生重大事故,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19.3.3明确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19.4事故报告程序。编写要点如下:

19.4.1明确企业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处理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19.4.2明确发生事故的分厂(车间),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

19.4.3明确对于重大伤亡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人民检察院报告,并通报工会组织。

19.4.4明确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

19.5责任划分。编写要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章的条款,结合各个岗位的职能,来编写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划分。

19.5.1明确企业安全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19.5.2明确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工程师和分管厂长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

19.5.3明确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19.5.4明确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转让或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

19.5.5明确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19.5.6明确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追究其违规、擅自作业的责任,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

19.5.7明确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

第2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目录二

目 录

第一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一、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基本原则

2、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1主要负责人

2.2主管安全负责人

2.3分厂(车间、工段)负责人

2.4安全员

2.5班组长

2.6工人

3、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办公室(含人事、劳资、教育等综合部门)

3.2生产部门

3.3基建设备动力部门

3.4技术部门

3.5环保部门

3.6安全(消防)部门

3.7财会部门

3.8供销运输部门

3.9工会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1进入企业安全教育

1.2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1.4安全教育考核

2、安全生产作业证管理制度

2.1发放范围

2.2考核内容和办法

2.3使用与管理

3、交接班管理制度

3.1适用范围

3.2引用标准

3.3交接要求及内容

3.4交接班“五交”、“五不交”的规定

3.5考核

4、防火防爆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生产装置

4.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3消防组织与实施

4.4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5.1通则

5.2生产和使用

5.3危险源辨识、管理和安全评价

5.4报废处理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1范围

6.2规范性文件引用

6.3名词解释

6.4编制内容

7、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8、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8.1基本要求

8.2仓库管理

8.3储罐区管理

8.4气(液)瓶的安全储存管理

9、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9.1电气系统运行

9.2电气系统检修

10、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1通则

10.2特种设备的生产

10.3特种设备的使用

10.4检验、检测

11、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1.1范围

11.2安全装置的维护与管理

11.3防护用品(器具)的选用与保管

11.4防护用品(器具)的管理分工

11.5防护用品(器具)的配备管理

12、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2.1施工组织

12.2施工现场管理

12.3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

12.4拆除工程

12.5爆破工程

12.6检修组织与管理

12.7检修安全通则

12.8检修准备

12.9焊接作业

12.10设备内作业

12.11抽堵盲板作业

12.12检修完毕清场、复原处理

12.13高处作业

12.14吊装作业

12.15断路作业

12.16动土作业

13、防尘防毒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3.1通则

13.2防护与治理

13.3组织与抢救

13.4体检与职业病

14、企业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4.1管理组织

14.2信号与标志

14.3交通道路

14.4车辆

14.5车辆驾驶

14.6车辆装载

14.7非机动车、行人

15、安全技术措施(投入)管理制度

15.1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15.2计划编制及审批

15.3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15.4检查和报告

16、科研与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16.1科研(含新产品小试、中试、大试的管理规定)

16.2工艺变更

16.3工程设计

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7.1法律法规要求

17.2竣工验收

18、安全检查制度及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8.1安全检查的任务与要求

18.2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18.3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8.4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9、事故管理制度

19.1事故分类与管理

19.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19.3抢救与救护

19.4事故报告程序

19.5责任划分

19.6调查和处理

20、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20.1适用范围

20.2职责范围

20.3奖惩内容

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编写要点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规定

(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特殊情况下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1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2开、停车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3紧急停车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4检修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3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ⅰ7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7.1明确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范围。

7.2明确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管理制度,有关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

7.3明确按照国家放射工作许可登记制度办理登记手续,按照规定进行年度审核。

7.4明确新、改、扩建固定放射工作场所按照“三同时”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7.5明确建立台帐。

7.6明确劳动保护规定,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上岗和职业性健康体检规定。

7.7明确购买、运输、使用、储存、处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管理规定。

7.8明确应急处理预案。

8、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石油库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防火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8.1基本要求。编写要点如下:

8.1.1明确法律、法规(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要求)。

8.1.2明确具备的条件:(1)配备消防器材和通讯、报警器材;(2)有防火标志,消防通道畅通;(3)成立义务消防组织;(4)有应急预案。

8.1.3明确建立防火责任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加强管理。

8.1.4按照危险源管理规定,建立电子台帐。重大危险源必须有预案。

8.2仓库管理。编写要点如下:

8.2.1明确企业应制定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发放制度。

8.2.2明确每一危险化学品要有标签、msds表及应急救援措施,符合170国际公约的要求,标签符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范围》的要求。

8.2.3明确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要杜绝火种的规定。

8.2.4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

8.2.5明确剧毒、炸药、放射性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8.2.6明确储存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的动火规定。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的降温、通风规定。

8.2.7明确防雷、防静电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

8.2.8明确乙类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外观检查规定和仓库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的规定。

8.2.9明确保管人员配备必要劳动防护用品,现场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的规定。

8.3储罐区管理。编写要点如下:

8.3.1明确储罐区应设立门卫,建立制度(内容为: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入罐区;禁止住罐区或因私事入罐区;施工人员应教育,同时办证;外来人员办手续,有人陪;携带物品进出需登记;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讯设备)。

8.2.2明确各种储罐符合规定要求,安全附件应完好。

8.2.3明确易燃、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的设施及管线,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无关管线不得穿越,防护(火)堤应设置隔油池,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但不得设置电气开关。

8.2.4明确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宜涂刷防止热辐射材料,无绝热措施,应设喷淋设施。

8.2.5明确防雷、防静电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

8.2.6明确按照危险源管理规定,建立电子台帐。

8.4气(液)瓶的安全储存管理。编写要点如下:

应遵守以下原则:

8.4.1明确设专用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8.4.2明确仓库要求(无地沟、暗道,无明火、热源,无阳光直射,应通风、干燥)。

8.4.3明确气瓶进出库搬运及堆放的安全规定。

8.4.4明确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分解反应或有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应规定期限,并先进先出。

8.4.5明确毒性气体气瓶或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开存放,现场设置防毒面具和消防器材。

9、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化工企业静电检查规程》等标准。

9.1电气系统运行。编写要点如下:

9.1.1明确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9.1.2明确经常检查,消除隐患,配备安全用具、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同时定期进行试验。

9.1.3明确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9.1.4明确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化

第4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ⅰ2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各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本的规定,各生产单位应当在本汇编的基础上,根据各生产、使用单位的特点,制定出具体且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等的规定。

1.1进入企业安全教育。编写要点如下:

1.1.1明确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1.2明确新职工(含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承包商员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企业人员等)均须经过本企业、分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1.2.1一级安全教育(企业)。由劳资人事部门组织,安全技术、职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等;(2)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及典型事故案例;(3)安全、卫生、职业病预防知识和要求。

1.1.2.2二级安全教育(分厂)。由分厂厂长负责。内容包括:(1)分厂生产技术特点、工艺流程、设备性能;(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预防;(3)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1.1.2.3三级安全教育(班组、工段)。由班组(工段)长负责。内容包括:(1)岗位特点、任务、设备性能、操作注意事项和岗位事故案例等;(2)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岗位操作法等有关制度、应急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使用等。

1.1.3明确进入企业参观人员也应进行安全教育。

1.1.4明确安全教育时间,按照《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1.1.5明确转岗、内部调动及离岗半年以上的,应按新职工对待。

1.2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编写要点如下:

1.2.1明确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定期研究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1.2.2明确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教育(包括授课、学习、会议、布置工作等)。

1.2.3明确定期进行班组活动,做好记录。

1.2.4明确在重点项目、特种作业或大修前,应进行安全教育。

1.2.5明确发生各类事故时,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原因、责任,通过“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

1.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编写要点如下:

1.3.1明确凡从事(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高处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操作;(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3.2明确按照规定要复审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1.3.3明确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1.3.4明确安全无小事,发生未遂事故后,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举一反三”,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1.4安全教育考核。编写要点如下:

1.4.1明确法定代表人、经理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同时应进行安全考核。

1.4.2明确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有关职能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同时单位应进行安全考核。

1.4.3明确单位内其它领导(含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由劳资人事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考核内容为:(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2)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单位生产工艺和特点,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处理原则;(4)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分厂(车间)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5)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1.4.4明确单位内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分厂(车间)负责,考核内容为:(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2)本分厂(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本分厂(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应急救援处理原则;(3)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4)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5)

第5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ⅰ9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3、防尘防毒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13.1通则。编写要点如下:

13.1.1明确凡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可能产生职业中毒的,必须严格执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3.1.2明确凡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物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可能产生疾病的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2防护与治理。编写要点如下:

13.2.1明确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13.2.2明确职业病危害种类:根据企业经营和作业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

13.2.3明确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2.4明确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13.2.5明确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13.2.6明确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要列科研计划,进行攻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者,停业整顿。

13.2.7明确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料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生产。

13.2.8明确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13.2.9明确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13.2.10明确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厂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13.2.11明确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13.2.12明确防护措施

13.2.12.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1)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3)作业现场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作业现场进行降尘;(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13.2.12.2个人防护措施:(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2)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带防尘口罩;(3)从事防水作业,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毒口罩;(4)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5)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噪声作业的时间;(6)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量,并佩带好防护用品;(7)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单位应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13.3组织与抢救。编写要点如下:

13.3.1明确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经理(厂长)担任组长。日常工作由安全职防部门负责。

13.3.2明确

第6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ⅱ4

18.3.6明确发生异常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18.3.7明确储存经营涉及到的相关资料、记录管理的要求。

19、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19.1明确适用范围(涉及货物的出入库管理各个环节)。

19.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如验收、保管、发货等人员的职责范围)及资格要求。

19.3出入库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9.3.1明确货物的验收程序、方式、地点等。

19.3.2明确出入库应查验的内容(品种、数量、规格、包装、标志等)。

19.3.3明确记账内容(包括品名、数量、经手人等)、账物必须相符。

19.3.4明确不符合入库规定货物的处理原则。

19.3.5明确出库的顺序原则。

19.3.6明确对进入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的要求。

19.3.7明确对储存库房的消防设施的要求及检查要求。

19.3.8明确对储存保管涉及到的相关资料、记录管理的要求。

20、危险化学品养护管理制度

20.1明确适用范围(自有仓库和租赁仓库的危险化学品的养护管理环节)。

20.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如从事危险化学品养护活动的自有人员、委托单位的人员的职责范围)及资格要求。

20.3危险化学品养护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20.3.1明确入库时的检验内容(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标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

20.3.2明确储存中应检查的内容和周期。

20.3.3明确安全操作要求。

20.3.4明确对检查结果的处理方式或方法。

20.3.5明确对养护管理相关资料、记录管理的要求。

2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1.1明确适用范围。

21.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及资格要求。

21.3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21.3.1明确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的要求(耐火等级、温度、湿度、电气、通风、库房周边、卫生等)。

21.3.2明确储存中的禁忌要求(写明禁配物料名称)和储存方式。

21.3.3明确储存中的堆垛要求。

21.3.4明确运输要求和运输方法。

21.3.5明确安全操作要求。

21.3.6明确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相关资料、记录管理的要求。涉及到爆炸品的要体现“五双”管理要求。

22、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2.1明确适用范围。

22.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及资格要求。

22.3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22.3.1明确各种毒害性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的要求(耐火等级、温度、湿度、电气、通风、库房周边、卫生等)。

22.3.2明确储存中的禁忌要求(写明禁配物料名称)和储存方式。

22.3.3明确储存中的堆垛要求。

22.3.4明确运输要求和运输方法。

22.3.5明确安全操作要求。

22.3.6明确对毒害品相关资料、记录管理的要求。

22.3.7涉及到剧毒化学品的要体现“五双”管理要求。

23、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3.1明确适用范围。

23.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及资格要求。

23.3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23.3.1明确各种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棚)的要求(耐火等级、温度、湿度、电气、通风、库房周边、卫生等)或罐区设备设施要求。

23.3.2明确储存中的禁忌要求(写明禁配物料名称)和储存方式。

23.3.3明确储存中的堆垛要求。

23.3.4明确运输要求和运输方法。

23.3.5明确安全操作要求。

23.3.6明确对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相关资料、记录管理的要求。

24、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24.1明确适用范围(涉及到与运输有关的人员和单位)。

24.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如司机、押运员等的职责范围)及资格要求。

24.3运输管理具体内容:

24.3.1审验运输合同文本或任务单、运输单位资格;明确运输工具、包装物应符合的要求。

24.3.2明确对运输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告知义务及告知内容(禁忌、标志、防护、应急处理等)。

24.3.2明确运输、装卸作业中,应注意的问题。

24.3.3明确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如有的话)运输时的特殊要求和管理规定。

25、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制度

25.1明确适用范围。

25.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及资格要求。

25.3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25.3.1明确对加油站储油罐区环境的要求。

25.3.2明确对加油站储油罐区警示标志的要求。

25.3.3明确对加油站储油罐区消防灭火器材配置的要求。

25.3.4明确加油站储油罐日常维护应注意的问题。

25.3.5明确在加油站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的安全要求。

26、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26.1明确适用范围 (包

第7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目录三

第二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一、安全管理制度的种类

二、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决策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2、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3、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规定

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设备管理制度

6、用电管理制度

7、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8、消防(防火)管理制度

9、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0、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1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4、安全奖惩制度

15、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6、剧毒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18、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制度

19、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20、危险化学品养护管理制度

2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2、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3、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4、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

25、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制度

26、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27、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种类

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部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作业证及安全措施

一、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及安全措施

二、厂区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及安全措施

三、厂区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及安全措施

四、厂区高处安全作业证及安全措施

五、厂区吊装安全作业证及安全措施

六、厂区断路安全作业证及安全措施

七、厂区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及安全措施

八、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及安全措施

九、临时电线用电申请单及安全措施

第四部分: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

一、法律法规

二、部门规章(包括原部委)

三、国家、行业标准

四、其它国际公约

第8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ⅰ6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1范围。编写要点如下:

明确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2规范性文件引用。编写要求如下:

参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6.3名词解释。编写要点如下:

主要有以下几项:(1)危险化学品;(2)危险化学品事故;(3)应急救援;(4)重大危险源;(5)危险目标;(6)预案;(7)分类;(8)分级等。

6.4编制内容。编写要求如下:

(1)分类、分级制定预案内容;(2)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内容。

6.5编制内容。编写要求如下:

6.5.1明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原料、辅料、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情况及主要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等内容。

6.5.2明确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6.5.2.1明确危险目标的确定。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⑴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⑵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⑷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⑸其他。

6.5.2.2根据确定的危险目标,明确其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

6.5.3明确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6.5.4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6.5.4.1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的级别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6.5.4.2明确组成人员:⑴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⑵现场指挥人。

6.5.4.3明确主要职责:⑴组织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⑵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⑶确定现场指挥人员;⑷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⑸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⑹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⑺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⑻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⑽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6.5.5明确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⑴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⑵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员报警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方式、方法。

6.5.6明确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⑴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⑵根据安全运输卡提供的应急措施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后获得的信息而采取的应急措施。

6.5.7明确人员紧急疏散、撤离的要求。

依据对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⑴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⑵非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⑶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⑷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

6.5.8明确危险区的隔离。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确定以下内容:⑴危险区的设定;⑵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⑶事故现场隔离方法;⑷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办法。

6.5.9明确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⑴检测的方式、方法及检测人员防护、监护措施;⑵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⑶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⑷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⑸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⑹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6.5.10明确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依据事故分类、分级,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⑴接触人群检伤分类方案及执行人员;⑵依据检伤结果对患者进行分类现场紧急抢救方案;⑶接触者医学观察方案;⑷患者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⑸患者治疗方案;⑹入院前和医院救治机构确定及处置方案;⑺信息、药物、器材储备信息。

6.5.11明确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6.5.11.1明确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6.5.11.2明确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

6.5.12明确应急救援保障。

6.5.12.1明确内部保障。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⑴确定应急队伍,包括抢修、现场救护、医疗、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讯、供应、运输、后勤等人员;⑵消防设施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现

第9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ⅱ3

9、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9.1明确适用范围。

9.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9.3安全检查应涉及的内容:

9.3.1明确安全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或者一般性、专业性的)及检查周期。

9.3.2明确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安全标志、隐患整改、工艺、检测仪表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9.3.3明确检查内容及记录保存时限。

9.3.4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处理原则。

9.3.5明确对事故隐患下发限期整改要求及复查要求。

10、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办法

10.1明确适用范围(自有仓库和租赁仓库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

10.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如从事危险化学品废弃活动的自有人员、委托单位的人员的职责范围)及资格要求。

10.3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环节管理的具体内容要点:

10.3.1明确与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签定合同。

10.3.2审验合同文本(安全责任界定、废弃危险化学品品名是否明确)或任务来源。

10.3.3搜集与废弃活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明确实施处理地点。

10.3.4明确废弃处理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

10.3.5明确对废弃处理环节相关资料、记录管理的要求。

11、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1.1明确适用范围。

11.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1.3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1.3.1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11.3.2定期进行安全检测、评估、监控。

11.3.3制定应急预案。

11.3.4明确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

11.3.5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11.3.6明确重大危险源上报的内容及要求。

1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1明确适用范围。

12.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2.3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涉及的内容:

12.3.1基本情况介绍(企业的周边环境、原材料的性质与数量、生产工艺、人员情况、现有安全措施、管理制度等)。

12.3.2可能事故及其危险、危害程度(范围)的预测(如火灾、爆炸、泄漏、自然灾害等,事故预测应符合实际情况)。

12.3.3应急救援的组成和职责(明确组织机构、内部分工、各自职责、负责人等内容)。

12.3.4报警与通讯(明确报警方式、救援中的相互联系方式、对外信息发布等)。

12.3.5现场抢救

12.3.5.1针对事故预测,确定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现场监测等方案。

12.3.5.2条件保障。包括: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集、物资及器材的供应保障等。

12.3.5.3培训、演练及其记录。包括:对应急人员的培训、预案的演练、预案的修订有明确的要求。

13、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3.1明确适用范围。

13.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3.3明确事故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3.3.1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单位特点,划分事故等级及类别。

13.3.2按事故种类,明确事故的主管部门或负责人。

13.3.3对正在发生的事故,明确报告程序(如当事人直接或逐级上报主管负责人,发生火灾或人身事故应先报火警或医疗救护)。

13.3.4对正在发生的事故,明确处理原则。

13.3.5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性质,确定是否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如属于上报范围,应按照管理规定立即上报。

13.3.6明确上报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13.3.7明确调查程序(一般事故及重大事故分别由谁组织调查、参加单位)。

13.3.8明确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管理者等的处理原则(“四不放过”原则)。

13.3.9明确对发生过的事故进行登记的内容(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情况或经济损失、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

14、安全奖惩制度

14.1明确适用范围。

14.2明确承担主体(考核部门)的职责范围。

14.3安全奖惩应涉及的内容:

14.3.1明确应当受到奖励或处罚的人员及行为(如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等)。

14.3.2明确具体奖惩办法。

14.3.3明确考核方法(如平时的安全检查、抽查、培训考核等)。

15、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5.1明确适用范围(涉及采购、运输、销售等环节)。

15.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如采购、销售人员职责范围)及资格要求。

15.3购销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5.3.1明确经政府相关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

15.3.2明确采购时查验供货方资格的要求。

15.3.3明确销售时对

第10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ⅳ

第四部分: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号)

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

9、《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

10、《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1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1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1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17、《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二、部门规章(包括原部委)

1、《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原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

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1982]铁安监字第1144号

3、《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原化工部[86]化生字第672号文

4、《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原化工部[86]化生字第1078号文

5、《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1987年,原七部一委规程

6、《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原电子部[1987]8号文

7、《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公安部[87]公交第709号

8、《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89]公发26号令)

9、《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原化工部[89]化生字第43号文

10、《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原化工部、劳动部、公安部[89]化生字第0073号

1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公安部令第6号

12、《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91]化生字第247号

13、《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原劳动部,劳锅字[1993]4号

14、《安全生产禁令》1994年,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0号

15、《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995年,原劳动部[1995]161号

16、《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包括《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1998年,原劳动部令第10号

1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第13号

18、《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公安部令61号

19、《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5号

20、《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

21、《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7号

22、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23、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

2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4年,国家安监局令第10号

25、《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

2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2004年,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2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0号

28、《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8号

29、《江苏省消防条例》(1995年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9年修正

3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7号)

三、国家、行业标准

1、gb4064――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2、gbj74――石油库设计规范

3、gb4962――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4、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5、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6、gb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7、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8、gb644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

第11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ⅱ2

第二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二、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部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在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应根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确定具体内容,要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安全管理的完整制度体系。

对身兼数职的人员,应根据其兼职情况,承担其相应各职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决策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明确决策层包括哪些人员。

1.2明确上述人员的职责范围、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及对其的资格要求。

1.3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1.3.1明确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建立、健全、执行、检查和修订各阶段)。

1.3.2明确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建立、健全、执行、检查和修订各阶段)。

1.3.3明确体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工作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1.3.4明确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必要装备、安全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等)。

1.3.5明确对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处理的要求。

1.3.6明确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制定、实施、完善等)。

1.3.7明确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的要求(调查、处理、上报)。

2、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明确管理层包括哪些人员。

2.2明确上述人员的职责范围、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及资格要求。

2.3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2.3.1明确对各阶段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制定、执行、检查和修订等阶段)。

2.3.2明确对各阶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内容的要求(包括制定、执行、检查和修订等阶段)。

2.3.3明确体现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工作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2.3.4明确对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的要求。

2.3.5明确对安全检查(检查、落实、监督、检查记录等)及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的要求。

2.3.6明确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制订、落实)。

2.3.7明确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的要求。

2.3.8明确对年度经营、安全、事故情况总结的要求(调查、处理、上报)。

2.3.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3、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1明确岗位职责范围。

3.2明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及资格要求。

3.3应涉及的责任制内容:

3.3.1明确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的要求。

3.3.2明确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3.3.3明确有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权力。

3.3.4明确有阻止他人违章作业的权力。

3.3.5明确认真学习和提高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的要求。

3.3.6明确岗位安全检查的要求。

3.3.7明确事故隐患上报的要求。

3.3.8明确本岗位设备设施保养的要求。

3.3.9明确如实做好本岗位记录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各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本的规定。各经营单位应当在本汇编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特点,制定具体且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1明确适用范围。

1.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1.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1.3.1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如负责人、管理人员、一般员工、新进员工、调岗作业、长病假复工(6个月以上)、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1.3.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等】。

1.3.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1.3.4明确安全教育培训方式(脱产学习或日常教育等)。

1.3.5明确培训时间(三级教育、日常教育、“四新”教育等)、考核方式。

1.3.6明确哪些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经营活动;单位其他从业人员(采购员、保管员等)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员、驾驶员、铲叉车驾驶员等)经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2.1明确适用范围。

2.2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

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应涉及的内

第12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ⅱ1

第二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一、安全管理制度的种类

根据本市经营单位的特点,本汇编按经营范围将安全管理制度分为共性、经营、储存和加油站四方面。“共性”是指所有经营单位都必须建立的管理制度;“经营”是指涉及经营环节的管理制度;“储存”是指涉及储存环节的管理制度;“加油站”是指涉及加油站特点的管理制度。各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一览表》(详见下表)列出的涉及本单位所有经营范围的制度进行组合,增加或减少,制定能够满足本单位安全管理需要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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