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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74

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1篇 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定期开展危险源普查。采油厂、井区、班站每月开展一次危险源辨识工作,并按照危险源级别划分,积极组织风险削减。

1、一、二级危险源,及时上报hse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2、三级危险源,由井区负责人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四级危险源,班站长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

第二条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周围民众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重大以上危险源的应急预案要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并实行领导干部承包制度。

第四条 采油厂、井区建立《危险源立案销案台帐》,班组建立《危险源辨识台帐》,记录班组、井区辨识出的各类危险源及削减情况,并每月向hse办公室上报一次。

第五条 基层骨干和全体员工都有参与危险源管理、辨识、评价、削减的责任和义务。井区负责人、班站长负责组织制定纠正措施实施风险削减;基层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危险源辨识、事故隐患查找及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岗位员工负责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或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判断,对能力所及的应进行削减或控制。

第六条 由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应及时组织全区员工的hse 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人为风险。

第七条 对暂时不具备削减条件的危险源,应向hse办公室提出临时性防范措施意见,经hse办公室同意后,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落实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待条件成熟后,进行风险削减。

第八条 削减措施完成后,将完成情况上报hse办公室,由hse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

第九条

1、对上级有关部门辨识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纳入井区月度hse考核,与奖金挂勾。

2、整改完毕而不及时上报的,可认为未及时整改,也将纳入井区的月度hse考核。

教工之家管理制度

乘务员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2篇 选矿厂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进一步加强对危险源点的管理,落实防范措施,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选矿厂危险源点安全管理制度:

1. 生产现场有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语,有安全防范措施。

2. 生产现场的净化塔、抽风机、鼓风机保持每个班生产时正常运转,发现故障,工段必须立即组织抢修。

3. 生产现场通风、照明良好,设备和卫生保持每班整洁干净。

4. 进入硫给泵房生产现场作业检查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做好安全互保工作,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 厂安全员和工段经常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巡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工段必须及时整改。

6. 对有毒有害气体的岗位、场所,厂安环科每周1~2次进行气体监测,特殊气候每天监测二次,并作好记录。

7.精矿工段负责对尾矿坝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每年暴雨季节,重点地巡视,厂安环科每月抽查1-2次安全情况。

8.非管理或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危险源点生产现场。

9.加强对危险物品的使用、保管、审批、管理制度,做到使用登记清楚,万无一失。

10.加强对危险源点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教育,以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杜绝违章事故的发生。

第3篇 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制度

1、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危险因素进行辨识。

2、危险源辨识应根据施工作业活动、施工作业流程和施工工艺,确定采用科学合理的辨识方法,分析辨识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列出危险源清单。

3、对已辨识出来的危险源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确定风险等级。

4、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5、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实施跟踪查验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6、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报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7、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立“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存在部位、作业时间、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

8、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应随施工情况及时更新。

9、补充内容:

第4篇 化工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我公司的液氯仓库,乙醇储罐区,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等三处均已达到重大危险源界限,属重大危险源,经武汉绿世纪职业安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评估,液氯仓库、乙基氯化物车间(使用液氯场所)属一级重大危险源,乙醇储罐区属三级重大危险源。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确保公司员工及周围居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应挂牌公告,张贴于醒目易于观看的位置,让公司员工和进入公司生产区的外来人员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处所。

二、重大危险源公告牌应注明该危险源物质的理化性质,防护措施、,发生事故时的施救程序、施救方法,应急撒离时的通知方法。

三、重大危险源应明确承包责任人和日常管理责任人,承包责任人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活动,日常管理责任人负责该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和巡回检查工作,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二次。

四、安保部每周不少于一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重大危险源液氯仓库和氯气平台应配置气体泄漏自动报警仪,安全管理部门每周定期检查其性能,确保其正常有效工作,无水乙醇罐区应设有防泄漏围堰。

六、重大危险源内的安全设施、监控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应急器材和消防器材未经安全部门许可,一律不准挪用。

七、重大危险源区域属安全要地,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重大危险源应定期监测,对液氯仓库和氯气平台每日进行二次氯气浓度监测,对无水乙醇罐区每日进行二次可燃气体监测。

九、重大危险源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十、安保部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期源知识的培训。

第5篇 烧结厂危险源点分级控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全厂各类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烧结厂各部门。

3. 术语

危险源(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潜伏着较大的危险性设备、岗位与场所。这些设备、岗位与场所引起的事故会导致人身伤害,设备、设施损坏,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控制管理部位。这种部位有静态和动态两种形态,是预测、控制事故的关键环节。

4. 管理职能

4.1 安监科是危险源(点)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烧结厂各级危险源(点)等级划分进行审批,督促各车间及有关部门制定危险源(点)防范措施,负责对烧结厂各级危险源(点)进行督查。

4.2 机动科、技术科等职能部门是危险源(点)分口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自分管范围内危险源(点)进行等级划分审核,组织制定危险源(点)防范措施,负责对烧结厂各级危险源(点)进行专业性检查。

4.3 各车间和工序(或班组)对本车间和工序(或班组)级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并组织本级别的日常检查。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安全管理组织原则

5.1.1 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5.1.2 根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专业管理部门严格控制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5.1.3 健全危险源(点)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5.2 危险源(点)等级划分原则

不能把所有设备、设施及场所不论危险性大小都列为确立危险严重度等级因素,也不可把所有的物品不论储存量多少和危险严重程度大小都列为确定危险严重度等级因素。一般应根据以下原则:

5.2.1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大的列入决定因素;

5.2.2 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可能性大小和严重程度,可能性大且造成死亡和重伤的列入决定因素;

5.2.3 发生设备、设施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可能发生重大或特大事故的列入决定因素;

5.2.4 发生事故的经济损失大小,大的列入决定因素;

5.2.5 危险源(点)等级划分不要分得过细或过粗。过细,不便于分类指导;过粗,就可能混淆差别,也不利于分类指导;

5.2.6 以危险严重度为重点,以危险概率、危险频率为参考值进行分级;

5.2.7 突出体现各部门生产特点及作业环境。

5.3 划定危险源(点)的具体依据

5.3.1 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

5.3.2 有提升系统危险的场所;

5.3.3 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

5.3.4 有高处坠落的危险场所;

5.3.5 有触电伤害的场所;

5.3.6 有烧伤、烫伤的场所;

5.3.7 有腐蚀、放射、辐射、中毒和窒息的场所;

5.3.8 有落物、飞溅、坍塌、淹溺伤害场所;

5.3.9 有被物体碾、绞、挂、夹、刺、压和撞击的场所;

5.3.10 有被绊倒及其它致人伤害的场所;

5.3.11 曾发生过事故的岗位、场所。

5.4 危险源(点)等级划分

5.4.1 影响危险源(点)等级划分的因素

5.4.1.1 设备、设施和物品拥有量的多少和大小。一般讲,拥有量多,设备、设施庞大,危险严重程度高;

5.4.1.2 危险性设备、设施及场所工种的多少。一般讲,拥有工种数多的危险严重度高;

5.4.1.3 生产质量要求高低和产量大小。一般讲,质量要求高、产量大,危险严重程

5.4.1.4 生产的季节性要求也影响危险源(点)的危险严重度。一般讲,有季节性要求的危险严重度高。

5.4.2 全厂将危险源(点)分为一、二、三、四、五(五级)

5.4.2.1 一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多人死亡且危险概率较高的地方,即危险性指数大于或等于320(d≥320)。

5.4.2.2 二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一人死亡或多人重伤且危险概率较高的地方,即危险性指数大于或等于161-320(d;161-320)。

5.4.2.3 三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重伤事故的地方,即危险性指数大于或等于71-160(d;71-160)。

5.4.2.4 四级危险源(点):具有一定危险性,有可能造成一般伤害事故的地方,即安全指数小于20-70(d;20-70)。

5.4.2.5 五级危险源(点):具有一般风险,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地方,即安全指数小于20(d<20)。

危险指数评价表

序号 d值 评价 分数级

1 ≥320 极高风险 一

2 161-320 高度险 二

3 71-160 显著风险 三

4 20-70 一般风险 四

5 <20 稍有风险 五

d=l.e.c

d:危险性指数

l:发生危险的可能

e:职工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

c:危险严重度

事故危险概率分级(l)

等级 程度 发生概率的情况 分值

l 往常 几乎经常出现 4

l 容易 多次出现 3

l 偶尔 有时出现 2

l 很少 出现的可能性很少 1

职工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e)

类别 连续在危险中工作的时间 分值

e 每天连续8小时 4

e 每天连续4小时 3

e 每天1小时 2

e 每周或每月1次 1

危险严重度定性划分等级(c)

类别 等级 严重程度 分值

c 致命 可造成多人死亡 20

c 严重 可造成一人死亡 6

c 临界 可造成重伤 4

c 一般 可造成轻伤 2

5.5 危险源(点)的辨识方法

5.5.1 查出所在岗位、机台、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要特别注意潜在危险因素的查找。

5.5.2 全面掌握危险因素的性质、特点,危险因素从相对稳定状态向危险状态,进而向事故发展的激发条件。

5.5.3 预想本岗位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影响和波及的范围。

5.5.4 收集、了解、分析本岗位和同类岗位过去处理意外事故的经验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的原因等情况。

5.6 安全管理程序

5.6.1 危险源(点)的管理和控制坚持“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危险源(点)管理网络,各部门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部门危险源(点)的可控性负总责,建立以部门一把手为核心的逐级负责的危险源(点)的管理网络,实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

5.6.2 危险源(点)的责任人必须明确。绘制危险源(点)流程图,危险源(点)警示牌上墙,建立危险源(点)档案和事故应急预案。

5.6.3 对查出的危险源(点)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二级危险源(点)隐患限期当天内完成整改。

6. 检查与考核

6.1 一、二级危险源(点)在公司、厂严格控制和管理基础上,由岗位接班次进行检查,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车间按周负责组织工艺技术、设备、安全等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测定、鉴定和评价,做好检查记录。烧结厂按月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定期检查测定、鉴定和评价,并做好检查记录。

6.2 三级危险源(点)在车间严格控制和管理基础上,岗位按班次进行定期检查,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车间按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日常工作由部门一把负责,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

6.3 四、五级危险源(点)由班组长具体负责定期检查和评价,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同时报部门备案。

第6篇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aq 3013 - 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5.2.5 重大危险源

5.2.5.1  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5.2.5.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5.2.5.3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5.2.5.4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5.2.5.5  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5.2.5.6  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5.7  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二、其他标准

aq 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案例)

1目的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测监控全面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2安环部

3.2.1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档案;

3.2.2组织制订并完善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公司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3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相关工厂(部门)

3.3.1负责所辖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

3.3.2建立工厂(部门)重大危险源的档案;

3.3.3制定并完善工厂(部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3.4其他部门

生产部、设备部、电仪厂等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按各自的管理职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

4控制程序

4.1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公司现有重大危险源   处,详见附表。

4.2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辨识后,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进行风险评价,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e.风险控制,将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否则需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4.3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和管理。

4.3.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订和落实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

4.3.2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并保留记录。

4.3.3重大危险源场所应当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包括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主要危害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4.3.4设备部及有关工厂(部门)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及其仪器、仪表、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并在台帐中记录。

4.3.5相关工厂(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7篇 液氯储罐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

3 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

4 职责

5 内容

5.1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为液氯储罐区。

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见附表

5.2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5.2.1 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台账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 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应急措施等内容。

5.2.2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每一类管理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

5.3 重大危险源管理

5.3.1安环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3.2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5.3.3 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5.3.4 严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时值班,夜间由生产调度负责,白天由车间当班人员负责,遇有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5.3.5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5.3.6 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5.3.6.1 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网络;

5.3.6.2 安全设施定期检验;

5.3.6.3 设置液氯泄漏监测报警仪,并定期检验;设置安装监控系统,对液氯系统随时进行监控;

5.3.6.4 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液氯的贮存量,并设置备用应急储罐(槽);

5.3.6.5 液氯储槽区封闭管理。

5.3.6.6 严格执行液氯生产工艺规程、设备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6.7 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自然因素对重大危险源无毁灭性的破坏。

5.3.6.8 生产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设备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5.3.6.9 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测。

5.3.6.10劳动防护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应进行定期检查。

5.3.7 根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单位版),编制××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对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进行评审。

6 重大危险源备案

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7 变更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8篇 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辨识、评价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危险源,评价其危险程度,依此实现对职业安全卫生、环境危险源进行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并提供培训等相关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个(简称公司)。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各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对所承担建设、运营项目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及危险源控制工作,负责填写本单位的《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表》、《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表》和《危险控制计划清单》、《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

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及危险源控制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填写本项目《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表》、《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表》,组织制订《危险控制计划清单》、《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公司技术部负责对危险源辨识、评价及危险源控制的指导工作,并负责各部门危险源辨识、评价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及整理工作,编制出公司《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表》、《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表》和《危险控制计划清单》、《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并监察项目部危险源控制计划的执行。

第三章 工作程序

每年年初,技术部、各部门应针对本单位危险源辨识、评价及危险源控制计划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单位生产活动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实施方案》、《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实施方案》,并发布给相关项目。

项目部按公司《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实施方案》、《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实施方案》,对本项目所有作业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以及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填写《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表》、《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表》。

技术部将各项目部上报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结果汇总为本单位的《危害辨识、危险评价表》、《环境因素辨识、环境评价表》,分析、评价出不可接受的重大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重大环境因素,编制《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报告》、《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报告》,制定并发布公司《危险控制计划清单》、《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督促各部门落实危险有害因素控制措施。

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并发布公司直管工程《危险源控制计划清单》、《环境因素控制计划清单》。并对各项目部的危险源控制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按照上述描述重新进行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的辨识与评价工作:

(一)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运用;

(二)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三)生产活动发生重大变化;

(四)方针、目标发生重大调整;

(五)与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有关的其他情况发生变化。

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或运营项目开机前,应依据当时的内外条件,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总体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以指导有效的危险源控制。

项目部在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均应对该项工程,依据当时的内、外条件,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上报项目管理部门审定。

第四章 危险源的辨识内容方法

危险源辨识内容

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

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

运输路线: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

生产工艺工序:物资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

机具、设备: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机械设备的运动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电气设备的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

危险性较大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如提升、起重设备等;

特殊装置、设备:锅炉房、危险品库房等;

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

各种设施: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

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和人机工程学因素等。

危险源辨识方法

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分类。

为了便于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分析,首先应对危险因素与危害因素按照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共分为20类:

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砸伤和造成的伤害,不包括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引发的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是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具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削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具缠压住等。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起重伤害,是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

触电:指电流流经人身,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隧道、洞室透水淹溺;

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火灾:指造成人员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包括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

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包括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和坠落,也包括由地面坠入坑、洞、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坍塌:是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塌方等情况;

冒顶片帮:指隧道洞室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拱部、顶板垮落为冒顶;

透水:指地下开挖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放炮;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瓦斯爆炸: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火药爆炸:是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汽瓶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

其他爆炸: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

中毒和窒息:指人体接触有毒物质,如在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到,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

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危险源辨识方法

调查法:按上述内容在现场进行调查、辨识;

全检查表辨识法:辨识按辩识内容编制安全检查表,进行辨识;

经验法:辨识人员结合以往经验进行辨识。

危险源的确定要点

危险险源一般出现在:基础开挖、起吊作业、多人高处作业、高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油料、爆破物品贮运、受限空间作业、动火动焊等场所或环节。

危险源的确定要防止遗漏,不仅要分析正常施工、操作时的危险因素,更重要的是要充分考虑组织活动的3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和3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下潜在的各种危险,分析支撑系统垮塌、支护失效,设备、装置破坏及操作失误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危险因素。

重大危险源是指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具有伤亡人数众多、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的特征。

风险评价办法

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人员,在熟悉作业现场、相关法规、标准、评价方法后采用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进行风险评价。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之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其赋分标准见下表: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序号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备注

1

10

完全可以预料

2

6

相当可能

3

3

可能,但不经常

4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5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6

0.2

极不可能

7

0.1

实际不可能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

序号

分数值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备注

1

10

连续暴露

2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4

2

每月一次暴露

5

1

每年几次暴露

6

0.5

非常罕见的暴露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

序号

分数值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备注

1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

40

灾难,数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财产损失

3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4

7

严重,重伤,或造成较小的财产损失

5

3

重大,致残,或很小的财产损失

6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2.由评价小组成员共同确定每一危险源的lec各项分值,然后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

d=l*e*c

3.将d值与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中的分值相比较,进行风险等级划分,若d值大于120分,则应定为重大危险源。危险源评价情况填入《危险源评价表》内。

根据风险值d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序号

分值

级别

危险程度

1

大于320

一级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制定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

2

120-320

二级

高度危险,要立即停工整改(制定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

3

70-120

三级

显著危险,需要立即整改(编制专项方案)

4

20-70

四级

一般危险,需要加强过程控制

5

小于20

五级

稍有危险,通过管理可以消除

第五章 监控管理

控制措施:a-运行控制;b-培训;c-定期检测;d-健全管理制度、作业规程;e-制定管理方案。

相关单位应建立并保持危险源辨识、评价和及危险源控制活动的记录。

第六章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中国建材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四条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第五条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见附件一)和申报登记范围(见附件二)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见附件三),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档案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实现自身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初次评估。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七条单位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第八条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九条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十条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第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第十四条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八条 各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销项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危险辩识与评价;

(四)应急设备与设施;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两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焦化厂危险源(危险点)管理制度

1目的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地控制作业场所和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物和环境发生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依据评价标准,选定合适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正常生产活动及非正常生产活动的危险源(点)管理。

3术语与定义

3.1危险、有害因素

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3.3风险

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4风险评价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过程。

4职责

4.1安环科负责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并对全厂正常生产活动及非正常生产活动的风险评价监督检查。

4.2车间、班组(工段)负责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的风险评价工作。

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评价目的

通过风险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生产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指导危险源(点)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发生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5.2评价依据

5.2.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2.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5.2.3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技术标准。

5.2.4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5.3评价范围

5.3.1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5.3.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5.3.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5.3.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3.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5.3.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5.3.7丢弃、废气、拆除与处置。

5.3.8企业周围环境。

5.3.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5.4评价方法

5.4.1lec风险评价的方法

适用于作业条件进行危险性评价,由三种与系统危险有关的因素指标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这三种因素是:

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e---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

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

5.4.1.1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如下表:

l分数值
完全会被意料到10
相当可能6
不经常,但可能3
完全意外,很少可能1
可以设想,很不可能0.5
极不可能0.2
实际上不可能0.1
5.4.1.2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e)如下表:

e分数值
连续暴露于潜在的危险环境10
每日工作时间内暴露6
每周一次或偶尔暴露3
每月暴露一次1
每年几次暴露0.5
非常罕见的暴露0.2
5.4.1.3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c)如下表:

现象可能后果(c)分数值
大灾难多人死亡(10人以上)100
灾难数人死亡40
非常严重1人死亡15
严重严重伤残7
重大有伤残3
轻伤需救护1
5.4.1.4危险性等级划分(d)如下表:

危险性指数(d)危险程度等级
>320极度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高度危险,需要整改
70—160显著危险,但现行措施能确保其安全
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使用《风险评价表》确定三种因素不同等级的分值,用各个分值之积d来评价风险性的大小,即:d=l*e*c,d值越大,说明系统风险性越大,风险评价分值d>70的风险为重大风险。

5.4.2安全检查表(scl)

是系统安全工程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用于查找系统中各种潜在的事故隐患。事先对分析对象进行详尽分析和充分讨论,依据同类企业、行业事故统计资料案例,按本项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标准,编制安全检查表,以发现本项目实际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提出改进安全操作技术及措施建议。其特点是简便易行。根据法规、标准制定检查表,并对类比装置进行现场(或设计文件)的检查,可预测建设项目在运行期间可能存在的缺陷、疏漏、隐患,并原则性的提出装置在运行期间(或工程设计、建设)应注意的问题。

5.5危险源(点)编号和标志

5.5.1编号

危险源(点)由厂部统一编号。

5.5.2标志

设立标志牌,悬挂在危险源(点)附近醒目的地方。

5.5.3标志内容

标志牌上定好名称、编号、范围、危害及责任者,并写清注意事项(提示)如下表:

名称:危害部位称谓

编号:危险源(点)汉语拼音缩写代号

范围:危险涉及范围

危害:可能引起的事故危害

责任者:危险部位单位负责人

注意(提示):注意事项或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

5.5.4标志牌的要求

形状:左上角绘有一个警钟的长方板

尺寸:根据危险源(点)特点而定

颜色:不同级别的危险源(点)用不同的颜色,如下表:

等级背景色对比色
红色白色
绿色白色
黄色白色
白色黑色
5.6风险评价频次

各单位每年定期对作业活动、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做出风险评价,对非常规活动和评价范围内的其他活动随时进行风险评价。

5.7风险评价

5.7.1各单位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每年定期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

5.7.2所有从业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厂级评价组织应有厂领导参加;车间及评价组织应有车间负责人参加。

5.7.3各部门将识别出的危险按照lec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初步评价,建立风险评价记录,将评价结果填入《风险评价表》,并上报安环科。

5.7.4安环科将各部门的《风险评价表》进行整理,采用现场观察、综合分析、交谈等方式补充完善,形成全厂的《风险清单》,评价为重大风险的列入《重大风险清单》。

5.7.5风险评价应及时更新,变化情况经确认后补充到台账中,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

5.8、风险控制

5.8.1各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风险控制。

5.8.2重大风险由厂、公司组织各相关部门通过管理方案来降低其风险或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11篇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评估

安全评估工作由具有注册安全评价资质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从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

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

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对所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应急救援设备与设施;

4、应急救援能力评价与资源;

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与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9、培训与演练。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

1、安全评估的内容

⑴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⑵重大危险的基本情况

⑶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⑷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⑸重大危险源等级

⑹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⑺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⑻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2、危险源安全验收评估程序

危险源安全评估的程序为: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估单元、评估方法选择;现场检查;定性评估;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作出安全评估结论;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评审等。

3、工作要求

⑴危险源评估工作必须由具有注册安全评价资质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支持进行。

⑵危险源评估小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规程以及规范等评价依据。

⑶评估过程中参加评估人员必须明确评估危险源的对象、范围和评估的目的,熟知现场实际情况。

⑷安全评估内容和工作程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建议。

⑸必须在对评估结果分析归纳和整合的基础上,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估结果,指出现场应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明确重要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做出安全评估结论,编写危险源评估报告。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职责

1、生产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以及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事故抢险、抢修;负责重大危险源岗位生产工艺的应急处理。

2、重大危险源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并根据《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应急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管理要求

1、重大危险源所属各单位必须登记建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人。

2、各专业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所属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并对监控措施进行审查,对监控效果进行评价。

3、生产部要按规定的监测周期进行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检查应做好记录。

4、生产部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力度,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对重大危险源的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专业技术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5、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场所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对从事重大危险源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7、重大危险源岗位职工要严格操作规程,严格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立即汇报。

8、登记完善重大危险源内容,内容包括危险源的名称、地点(用图示表明具体位置)、性质、潜在危险、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对措施等。

第12篇 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全厂(公司)各级必须加强对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和生产(经营)中能造成事故的能量即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二、各班组、分厂(车间、工段、队)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应立即向本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必要时应报请有关机构对事故隐患或危险源进行评估或分级。

三、对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本厂(公司)各级都要成立事故隐患整改小组或危险源整改管理小组,由本级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整改与现场管理;

2、制定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责任到人,并组织实施;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应急处置预演;

4、随时掌握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的完好有效。

四、对被确定为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地点、部位和设备,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对难于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并逐级上报。

五、接至本厂(公司)、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时,应立即停产停业,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六、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能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分厂(车间、工段)、班组或个人,本厂(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或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源隐瞒不报的或整改不力的,要给予批评或经济制裁。

《危险源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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