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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海小学教学仪器管理制度(七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36

仁海小学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第1篇 仁海小学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仁海小学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教具在教学中的作用,使教具和仪器设备真正服务于教学,特制订教学仪器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指定的教学仪器保管人员要对学校的仪器、教具、挂图全面负责,对损坏仪器、挂图的行为有批评教育的权利,严重的可责令其赔偿。

(二)管理人员对学校所有仪器、教具要登记造册,分类存放,便于使用。教师必须按要求登记,用后及时交还,以免损坏,不按时交还损坏者要按价赔偿。

(三)管理人员对教学中所缺少的仪器、挂图以及配套的仪器做到胸中有数,订出购买计划,使教具不断配套。管理人员对新购买的教具和仪器设备要及时登记,妥善保管。

(四)管理人员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管理素质,摸清仪器的安装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指导和帮助教师正确使用,充分发挥教具和仪器在教学中的作用。

(五)由于工作失职所造成的仪器损失,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2篇 中学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一、各种教学仪器都要按要求统一编号,分别计入不同帐目,使帐目、实物和标签三统一,做到帐物相符。

二、已配发或购制的精密、贵重仪器,应由有关的教研组长和实验员共同开箱检查验收,判定仪器良好后缴管理员登记、上帐、贴标签、入柜,定位存放。如拆箱清点时发现单据与实物不符或有损坏现象,要向主管领导汇报,及时处理。

三、管理员必须按“仪器保管维护制度”做好仪器的管理维护工作,保证仪器的完好。

四、任课教师必须在实验前填写好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通知单于三日前交给实验员;学生分组实验通知单必须在一周前交给实验员,以便于统筹安排。实验员若因故准备不妥,应及时向教师说明情况,并协商做好安排。

五、教学仪器不得借给外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交回,不得影响本校教学。

六、主管领导必须每月检查一次仪器和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管理员有变动或调离实验室工作时,必须认真做好仪器移交工作。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在场监督,按帐点物,逐件移交。遇有帐务不符时,应说时情况,落实责任。移交清册应由三方签字。

第3篇 教学仪器市场营销管理制度

d低成本:不提倡高投入低回报式的广告宣传方式,尽量口碑相传。

e灵活性:不定期的配合阶段性的促销活动,进行适时投放。

3、具体行动方案:

星火战役

预期三个月,分前期准备动员启动,中期开展主攻调整,后期收获总结延伸(详情略)

4、重点工作方向:

主抓第四季度销售业绩;次重点打造激情创富团队。

六、费用预算

1、广告费

2、公关开支

3、活动行政人事杂费

4、隐性开支

七、营销方案的调整:

届时将根据总部对桃源居分校的预期设想以及支持力度,适时进行方案的调整;前提在总部战略规划的指导下。

八、附表

1、《星火战役》活动方案

2、总策划预算费用表

3、产品调整及定价方案

4、师资培训活动方案

5、家校活动安排表

6、.........................

第4篇 学校教学仪器管理制度2

学校教学仪器管理制度(二)

一、仪器要分类编号、入帐。帐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帐物要相符。

二、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分科、分类定位存放,贴好标签,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四、存放贵重精密仪器的房间或专柜要有可靠安全的防范措施。

五、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旅行登记手续,并认真验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教学仪器只供教学使用,不准个人借用。

六、实验市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帐点物,逐件移交。帐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需制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七、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国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

八、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九、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第5篇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工作程序,防止学校固定资产的流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经办理报废手续之前不得私自处理学校的仪器设备。

第二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审批、回收、处置学校的报废设备。

第二章 报废仪器设备审核的指标范围

第三条 从使用年限上划分:

(一)计算机及通用测试仪器设备,使用年限5--10年,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

(二)机械设备,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

(三)机、电、光等一体化设备,使用年限10年以上,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

第四条 从仪器设备使用效能上划分:

(一)经技术鉴定,仪器设备虽完好,但各项指标无法满足教学科研最低标准和要求,且不能改装利用,属淘汰的仪器设备。

(二)经技术鉴定,仪器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原仪器设备价值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继续使用可能发生危险,引起事故的仪器设备。

(四)属国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必须报废的仪器设备。

第三章 报废仪器设备报废程序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 仪器设备报废一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意后,填写《鲁东大学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并写明报废理由。

第六条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审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立仪器设备报废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进行逐台鉴定,并出示鉴定意见。

第七条 经报废鉴定小组鉴定确定报废的仪器设备,原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八条 由仪器设备资产管理部门协同财务处办理报废仪器设备的注销手续,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在报废仪器设备回收过程中,积极予以配合,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回收到废品仓库管理。

第四章 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

第十条 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全部上交学校仪器设备管理部门,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 上交的报废仪器设备须保持其完整性,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拆除报废仪器设备部件,如发现擅自拆卸者,要按照《鲁东大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赔偿办法》进行赔偿,对于确需从报废仪器设备中拆卸部件使用的,需由使用单位出具证明,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拆卸。

第十二条 对可转作它用的仪器设备,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剂,并办理转帐手续;对于教学科研中需要的报废仪器设备,可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的仪器设备不再作为固定资产重新入帐,按低值设备由各单位入帐管理;对于需要捐赠或调拨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需办理销帐手续。

第十三条 经检查确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外竞价拍卖,以获取最佳的经济收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收入,全部上交学校财务处,并按有关规定分配使用。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有鲁东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第6篇 汉东小学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汉东小学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属国家财产。学校必须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工作的领导,要有一名副校长和教导主任分管这项工作。

二、教学仪器、药品要有专室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各类仪器按顺序,根据仪器的性能和学科特点存放。对贵重仪器必须重点保管;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严加管理,专柜存放,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实验室教学仪器要建立完善的帐册。设总帐、分类帐,并内外记帐,做到帐物相符。每学年核对1-2次。资料档案及各种说明书按分类即时归档,妥善保管。

四、教学仪器的借用、领取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教师上实验课所需仪器、物品必须提前填好实验通知单,用后即时归还。教学仪器一般不得借给个人使用。教师确因教学需要较长时间借用仪器,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好借用手续,限期归还,方能借用。贵重物品和易损耗物品、危险药品不得外借、挪用,以杜绝事故发生。学期结束时,外借仪器应一律收回。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和报废,应按规定处置。危险药品丢失,应立即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五、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双方和学校领导三方签字的移交手续。对于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成绩显著人员。给予表扬、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要予以追究。

第7篇 太阳能电力与控制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重要物质保证。应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仪器设备的教育,树立爱护公共财物的美德。

第二条 实验室对新购进的设备在到货三天之内要进行数量和质量(包括附件及资料)的检验,如遇不合格者,要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联系换、退、赔等工作。

第三条 设备管理要经常保持“账、物”相符,定室存放、定人保管、定期检查、摆放有序、整齐清洁。

第四条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即时进行维修。若需送校外修理的需在实验室管理科办理手续,落实维修费用。

第五条 实验室应培养师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文明整洁的良好习惯,经常保持实验室良好的工作秩序。实验前后均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工作结束应整理摆放好所用仪器设备,保持环境整洁。

第六条 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学生初次进行实验操作,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指导,讲清仪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加强基本操作训练。

第七条 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认真执行。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第八条 凡借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五章执行。

第九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应慎重,由实验中心(室)主任组织检查,由保管人填写报废单,写清报废理由,经主管领导签字,报实验室管理科。按学校制订的管理办法统一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十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实验中心(室)主任安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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