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事业单位引才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
行文逻辑:发布引才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品质强区,奋力推进“二次创业”,围绕市中区“向新起势年”部署要求,现面向国内外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到济南市市中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xxxx年,济南市市中区所属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7名。引进范围是xxxx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xxxx年、xxxx年高校毕业生。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具体岗位详见《济南市市中区xxxx年“泉优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作风踏实,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实践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职位要求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能够服从引才单位工作安排;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截至xxxx年3月,年满18周岁。其中,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7.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xxxx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xxxx年7月31日前;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已被国家和地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引才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谈、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告及相关信息通过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izhong.gov.cn)发布。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设置人才招引大会报名点和市中区引才单位报名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其中一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即可。
(1)中国·济南第三届高层次人才招引大会报名点:
时间:xxxx年3月20日(9:00—17:00)
地点:山东国际会展中心四号馆
地址:济南高铁西站枢纽片区,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1号
(2)市中区引才单位报名点:
时间:xxxx年3月27日—3月28日,工作日9:00—17:00
地点:中共济南市市中区委党校南楼5楼报告厅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杆南东街37号
2.报名程序
现场报名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考的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济南市市中区xxxx年“泉优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书》(附件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并签字后,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有: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济南市市中区xxxx年“泉优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须含近期免冠证件照及本人手写签名;
③《诚信书》,书须本人签名后提交。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才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填报信息时,报考人员应参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xxxx〕1号),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对引才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直接与引才单位联系。引才单位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济南市市中区xxxx年“泉优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进行查询。
(二)资格初审
在现场报名期间,引才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报名结束后,除博士研究生岗位以外,终确定的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取消引进计划。取消引进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取消计划岗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者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引才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1.面谈。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面谈,按照岗位引才数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通过资格审核的博士研究生可进入面试。面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面谈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范围。面谈的时间、地点等事宜于现场报名后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结果与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普通高校xxxx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⑤报名表中所填写的获得科研成果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⑥引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是放弃造成的空缺,可根据面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增加专业能力测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引才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计算面试总成绩。面试设定低合格分数线,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根据引才岗位需求数量,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须进行加试。
4.签订意向协议。面试结束后,引才单位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签订意向协议书。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签订意向协议,未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或出现影响聘用情形的,引才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全区统一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考察、体检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的,取消引进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视情从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单位和引进人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组织考核,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在济南市市中区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五、政策措施
(一)政策待遇
“泉优计划”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正式聘用后,由区委组织部和有关区直部门(单位)共同培养管理。
(二)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引进人才可在毕业一年内申请办理“海右人才交通卡”,3年内在济南免费乘公交地铁。符合条件的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领每月15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高连续发放36个月。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性购房补贴15万元。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才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1:济南市市中区xxxx年“泉优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济南市市中区xxxx年“泉优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书.docx
中共济南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xx年3月14日
适用场景:解决大班额问题、学校建设规划安排
行文逻辑:制定方案→建设规划→时间安排→组织实施
为切实解决我市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大班额问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xxxx〕1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坚持特事特办、综合施策、用好存量、扩大增量的原则,用2年时间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解决的主要途径是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确保教育设施配套,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足额配置师资,扩大普通中小学教育资源总量。
二、建设规划
(一)大班额问题基本情况。我市现有小学总数588所,其中城镇小学300所,班级总数6497班,学生总数302344人,平均班额46.5人,45人以上的班级数为3579个,占城镇小学班级总数的55.1%,班额为79人。
全市初中学校总数170所,其中城镇初中142所,班级总数3469班,学生总数168396人,平均班额48.5人,50人以上的班级数为1357个,占城镇初中班级总数的39.1%,班额为73人。
全市高中学校总数39所,均地处城镇,班级总数xxxx个,学生总数115451人,平均班额57.2人,其中50人以上的班级数为1752个,占班级总数的86.9%,班额为82人。
(二)总体建设规划。为解决大班额问题,全市共规划新建学校74所,其中小学41所,初中1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4所,高中6所;规划改扩建学校66所,其中小学40所,初中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高中10所。按规划建设完成后,全市将新增学位148630个,新增班级3166个,扩大教育用地3872亩,新增校舍182万平方米,增加教师7648人,共投入资金71.7亿元。
(三)具体规划方案。
1.市直学校规划。我市直属普通中小学校共19所,其中小学2所,初中4所,完全中学2所,高中11所。有15所学校需通过新建、改扩建校舍解决大班额问题,其中规划新建3所,改扩建12所,预计将扩大教育用地339亩,增加校舍面积24.8万平方米,增加班级333个,增加学位16340个,增加教师578人(xxxx年需增加227人,xxxx年需增加351人),投资估算11.7亿元。
2.各县(市)区规划。我市10个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共规划新建学校71所,其中小学41所,初中1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高中4所;规划改扩建学校54所,其中小学38所,初中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高中2所。规划新增用地3533亩,增加校舍面积157.2万平米,增加班级2833个,增加学位132290个,增加教师7070人,总投资6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历下区。规划新建中小学10所,其中小学6所,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高中1所;规划改扩建学校1所。新增班数341个,新增学位数16030个,新增校舍面积161726平方米,用地需求390亩,资金投入62000万元,教职工需求929名。
(2)市中区。规划新建中小学14所,其中小学9所,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规划改扩建学校7所,其中小学3所,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新增班数520个,新增学位数24180个,新增校舍面积242816平方米,用地需求591亩,资金投入102250万元,教职工需求1502名。
(3)槐荫区。规划新建中小学3所,其中小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规划改扩建学校5所,其中小学2所,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新增班数102个,新增学位数4805个,新增校舍面积76400平方米,用地需求7亩,资金投入9848万元,教职工需求335名。
(4)天桥区。规划新建中小学7所,其中小学4所,初中3所;规划改扩建学校11所,其中小学9所,初中2所。新增班数324个,新增学位数15120个,新增校舍面积127570平方米,用地需求378亩,资金投入21900万元,教职工需求913名。
(5)历城区。规划新建中小学11所,其中小学7所,初中4所;规划改扩建学校16所,其中小学1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新增班数377个,新增学位数17415个,新增校舍面积174152平方米,用地需求427亩,资金投入71588万元,教职工需求170名。
(6)长清区。规划新建小学2所;规划改扩建学校4所,其中小学3所,初中1所。新增班数116个,新增学位数5280个,新增校舍面积36400平方米,用地需求20亩,资金投入10320万元,教职工需求146名。
(7)济南高新区。规划新建中小学校6所,其中小学4所,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规划改扩建小学1所。新增班数216个,新增学位数9945个,新增校舍面积136966平方米,用地需求208亩,资金投入85500万元,教职工需求524名。
(8)章丘市。规划新建中小学7所,其中小学3所,初中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中1所;规划改扩建学校2所,其中小学1所,高中1所。新增班数262个,新增学位数12470个,新增校舍面积225010平方米,用地需求603亩,资金投入88920万元,教职工需求863名。
(9)平阴县。规划新建小学2所,规划改扩建初中1所。新增班数84个,新增学位数3840个,新增校舍面积34140平方米,用地需求99亩,资金投入12628万元,教职工需求192名。
(10)济阳县。规划新建中小学6所,其中小学3所,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中1所。新增班数252个,新增学位数11940个,新增校舍面积149800平方米,用地需求518亩,资金投入56200万元,教职工需求806名。
(11)商河县。规划新建中小学3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高中1所;规划改扩建学校6所,其中小学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新增班数239个,新增学位数11265个,新增校舍面积206580平方米,用地需求290亩,资金投入78582万元,教职工需求690名。
三、时间安排
xxxx年,全市计划新建学校4所,其中小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改扩建小学4所。需要用地197亩,增加校舍面积90079平方米,增加班级187个,增加学位8715个,增加教职工441人,资金投入29546万元。
xxxx年,全市计划新建学校21所,其中小学11所,初中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高中1所;改扩建学校28所,其中小学1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高中3所。需要用地864亩,增加校舍面积430643平方米,增加班级931个,增加学位43480个,增加教职工2158人,资金投入198895万元。
xxxx年,全市计划新建学校49所,其中小学28所,初中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高中5所;改扩建学校34所,其中小学18所,初中9所,高中7所。需要用地2811亩,增加校舍面积1298882平方米,增加班级2048个,增加学位96435个,增加教职工5049人,资金投入488250万元。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教育、编制、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项工作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绿色通道,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全市城镇普通中小学解决大班额问题。各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下同)和市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积极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合力,保障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大学校规划建设力度。按照上级解决大班额问题有关要求,坚持县(市)区“一县一策”、市直学校“一校一策”原则,明确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学校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按规定享受有关规费减免政策,优先保障学校建设计划立项、规划审批及建设用地,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建设相关手续。
(三)落实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城镇新建居住区要优先保障配建教育设施,优先安排学校建设用地,严格执行配套学校建设教育部门前置审核制度,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实施教育设施“交钥匙”工程,配套学校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代建完成后无偿交付教育部门管理。
(四)足额均衡配置师资。用2年时间,实现有空编的中小学教师补充到位。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满编超编的中小学,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使用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予以补充。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后,使用专户编制补充的专任教师改为占用中小学编制,专户编制相应核减。
(五)保障财政资金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省级专项奖补资金,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建设费用。市财政从教育费附加中2年安排5亿元以上的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支持全市解决大班额问题。
(六)推进办学模式创新和招生管理。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混合股份等办学模式,支持办分校和托管薄弱学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对口入学。完善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政策,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监管,坚决落实义务教育“零择校”政策。
点击下载:
1.济南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学校建设规划汇总表.xlsx
2.xxxx—xxxx年度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学校建设规划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