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经济政策及上级机关的指令、决定。
二、在总经理的指挥下,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所分管工作的年度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
三、负责组织协调分管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干部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本系统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五、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及时有效地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问题,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对工作既有科学态度,又有实干精神,勇于开拓进取。
七、收集安全方面的信息,并制定预防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订纠正措施。
八、全面掌握营运客车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情况,接受相关客运业务及合同内容的咨询,做好解释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2篇 调运、安全、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公司总经理搞好集团公司的煤炭调运、装车运输工作、商品煤质量、计量和仓储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完成和超额完成煤炭装车外运计划,以及煤炭装车有关技术指标等。
2、负责组织与铁路系统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合理组织调车、装车作业,保证煤炭运输计划的兑现。会同铁路部门组织编制每月、旬、日的运输计划,运输工作无安全事故。
3、负责组织领导调运部、驻太原铁路局调动站、口泉调运站、经营管理部及各矿运销站的业务保安工作。按照《煤炭送货办法》的要求,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制定的“关、拉、清、扫、堵、量、装、平、洒、交”十字装车作业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装车质量,杜绝杂物、危险品、自燃煤装入外运煤炭中,保证煤炭运销安全。
4、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煤炭资源、储装运安全情况,了解生产情况,组织资源调拨,实现产、运平衡以及储装运安全。
5、负责组织搞好存煤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会同计划、生产、调度部门定期核实存煤,督促矿(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亏吨和存煤自燃现象的发生。
6、负责组织掌握市场信息,经常研究市场需求,加强市场研究,根据市场信息安排调运计划。
7、负责组织运输系统业务劳动竞赛,组织推广运销工作的先进经验。
8、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3篇 主管副总经理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落实公司各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特殊时期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划、目标及计划,组织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3、领导组织公司的工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工程安全生产考核指 标。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及安检员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4、领导组织本公司月检、季检、半年检、年终检或不定期的工程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及时解决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存的问题和隐患。
5、坚决支持公司各级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确保本公司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具体工作。
第4篇 调运安全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公司总经理搞好集团公司的煤炭调运、装车运输工作、商品煤质量、计量和仓储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完成和超额完成煤炭装车外运计划,以及煤炭装车有关技术指标等。
2、负责组织与铁路系统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合理组织调车、装车作业,保证煤炭运输计划的兑现。会同铁路部门组织编制每月、旬、日的运输计划,运输工作无安全事故。
3、负责组织领导调运部、驻太原铁路局调动站、口泉调运站、经营管理部及各矿运销站的业务保安工作。按照《煤炭送货办法》的要求,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制定的“关、拉、清、扫、堵、量、装、平、洒、交”十字装车作业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装车质量,杜绝杂物、危险品、自燃煤装入外运煤炭中,保证煤炭运销安全。
4、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煤炭资源、储装运安全情况,了解生产情况,组织资源调拨,实现产、运平�以及储装运安全。
5、负责组织搞好存煤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会同计划、生产、调度部门定期核实存煤,督促矿(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亏吨和存煤自燃现象的发生。
6、负责组织掌握市场信息,经常研究市场需求,加强市场研究,根据市场信息安排调运计划。
7、负责组织运输系统业务劳动竞赛,组织推广运销工作的先进经验。
8、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5篇 销售副总经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负责;
1.1.2 组织和落实分管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加以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1.1.3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4 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监察,落实分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1.1.5 定期召开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1.6 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教育与考核工作;
1.1.7 组织或参加分管部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
第6篇 生产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生产管理副总经理是公司采区、选厂、变电站的生产部门及主要辅助生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涉危涉爆工作负全责。
2、执行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听取管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4、健全和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
5、组织制定本辖区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7、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7篇 总经理、分管消防工作副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第8篇 副总经理负责设备管理安全职责
1、对公司机动、设备系统和工程、基建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机械完整性程序、计划、修订和审批机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在组织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其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负责监督落实承包商管理六个步骤,检查检修、施工的安全管理和对外施工队伍资质认证及外来施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6、组织机动、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7、负责组织机动、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设备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8、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组织机动、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参与hse年度审核、审阅审核报告,监督跟踪整改措施。
第9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主管副总经理
1、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落实公司各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特殊时期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划、目标及计划,组织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3、领导组织公司的工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工程安全生产考核指 标。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及安检员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4、领导组织本公司月检、季检、半年检、年终检或不定期的工程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及时解决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存的问题和隐患。
5、坚决支持公司各级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确保本公司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具体工作。
第10篇 生产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生产管理副总经理是公司采区、选厂、变电站的生产部门及主要辅助生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涉危涉爆工作负全责。
2、执行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听取管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4、健全和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
5、组织制定本辖区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7、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11篇 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经济政策及上级机关的指令、决定。
二、在总经理的指挥下,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所分管工作的年度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
三、负责组织协调分管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干部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本系统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五、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及时有效地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问题,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对工作既有科学态度,又有实干精神,勇于开拓进取。
七、收集安全方面的信息,并制定预防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订纠正措施。
八、全面掌握营运客车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情况,接受相关客运业务及合同内容的咨询,做好解释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12篇 销售副总经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负责;
1.1.2 组织和落实分管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加以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1.1.3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4 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监察,落实分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1.1.5 定期召开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1.6 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教育与考核工作;
1.1.7 组织或参加分管部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
第13篇 行政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行政管理副总经理是后勤辅助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涉危涉爆工作负全责。
2、执行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后勤各部门工作汇报,协调生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4、做好后勤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编制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做好各区域伙房卫生管理及监督工作;
5、组织制定本辖区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7、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14篇 总经理分管消防工作副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第15篇 行政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行政管理副总经理是后勤辅助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涉危涉爆工作负全责。
2、执行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后勤各部门工作汇报,协调生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4、做好后勤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编制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做好各区域伙房卫生管理及监督工作;
5、组织制定本辖区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7、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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