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路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行业公路、桥、涵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集团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好同煤集团辖属公路、道路、桥、涵的维修和施工,确保公路、桥安全和畅通。
2、负责集团公司辖属公路、道路、桥、涵及公路道路配套的市政设施(包括排水、防洪设施、坝墙、各类管网、管线、路灯、广告设施、交通标志、路面标线及各类公路防护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辖属公路、道路、桥、涵及配套的市政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大修改造和新建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工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公路、桥、涵建设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进行整改,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验收。
4、负责对全处的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运行、维护、修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集团公司辖属公路、道路、桥、涵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采取四定(定时、定责任人、定标准要求、定资金)措施,及时排除和解决,对短期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
6、负责全处员工各工种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实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参加生产和施工全体员工做到人人懂本岗位的安全知识、懂工程安全施工措施,会自救、互救、自保、互保安全手段和会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
7、负责全处的业务保安和五管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道路的安全畅通,全面做好本处的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对有关危害、损害、集团公司辖属公路、道路、桥、涵及公路路政设施安全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9、负责集团公司辖属公路及主次干道路及公路道路用地范围内的预防地质灾害、防汛工程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编制、参与审定。
第2篇 地方公路管理站长岗位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公路建养施工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单位和农村公路建养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建养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公路部门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5、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建养施工安全大检查,督导施工单位按期完成本单位、局机关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问题的整改。
6、负责汇总、统计全市农村公路建养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7、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8、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建立信息同步共享制度,包括修建养护公路、桥梁等基本信息;二是建立联动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电话、局域网等方式告知相关单位,并要求协助方应第一时间响应,立即予以协助,对一般性、较复杂的协作、协办件,应在一周内或是一定时限内给予办理并回应,对影响大、情况严重的协作、协办件,应第一时间报局机关,由局机关统一组织处置。
9、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公路建养事故,按 “局应急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第3篇 xxx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x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国家规划建设的上海至成都国道主干线中湖北段的最后一段,由于地形复杂,山高谷深,其工程建设任务艰巨,施工难度大。为确保该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保障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安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xxx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业主”)是对整个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凡在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包括各合同段的施工、附属工程施工、进场便道施工、水上施工作业、货物器材储运和装卸、勘测作业、监理作业等)的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是整个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全体建设者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服从安全管理,严守安全规章,做到安全生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第四条 本工程征地红线内施工现场实行安全联防治理,对于施工的特殊环节,重要部位以及隧道、大桥等施工区域实行管理。凡与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无合同关系的单位和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负责进出场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的登记管理。
第二章 安全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 业主设立工程建设安全领导小组,设立常设机构安全管理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业主指挥长、承包单位项目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业主和承包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单位所属的处、科、室为第三责任人,从事具体工作的作业者为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 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订安全措施,健全劳动方案,加强安全教育,布置、检查、督促安全措施和制度的落实,负责重大事故的处理,并对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 安全第二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其职责是全面负责所分管部门、区域的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安全会议,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八条 安全第三责任人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或区域内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本部门安全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搞好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指导,协助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对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程、规范,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任何人不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批示或强迫现场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如因以上原因发生事故,指挥人或强迫人应负主要责任。
第十条 安全保障体系。各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要设立专职、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第三章 安全工作目标和内容
第十一条 为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安全目标的具体要求是:
1、杜绝重在伤害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无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施工单位职工、民工);
5、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6、无刑事案件发生。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内容:
1、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用电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认真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同时应根据各工序施工特点,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制订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并加强各项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
2、强化“安全第一”的全员教育,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绝对不允许因生产而忽视安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应追究指示人或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各单位要将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纳入议事日程,努力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搞好文明施工。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在检查工作(生产)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范措施。
4、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机制,做好原始记录归档工作,各施工单位都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确保结构的安全和施工方案安全可靠,要有安全方面的数据和设计计算书,同时,应附上有关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在实施过程中,要查生产班组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查施工操作是否规范,高空作业、隧道施工应确保措施安全可靠,严禁违章作业。
5、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设施和住地应有防雷、防风等措施,工地排水系统应安全有效,要加强各种器材物品的管理。水上作业和交通所租用的船舶必须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船舶租用单位是船舶的安全责任人,应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搞好安全管理。
6、各单位要健全安全教育机制,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大会,总结经验,分析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对造成事故者和隐患不整改者进行批评教育和惩处,要表彰先进,举一反三,达到教育的目的。
第十三条 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及时整改,施工作业班组要有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对有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或发生案件者,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行政处理,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经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性掌握气温、雨雪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第十七条 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 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如用)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爆破施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认真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规程》(jtj076-95)的有关规定,凡爆破施工均应严格规范报批程序,把好安全关。
第二十条 爆破器材的运输、存放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施工单位领用爆破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工程内容和公安机关审批的项目范围内使用,并指定专人看护,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用电、照明线路的电源线不准随意乱装、乱接,值班电工要经常进行工地现场巡查。施工单位自备的发电机房要制定专职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用电。
第二十二条 凡设置在工地的油库、仓库、财务室等是重点防火、防盗部门,必须确定责任人,指派专人值守,并配置安全消防器材和防盗设备,若因失职引起火灾和被盗,应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一切责任。
第二十三条 实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事故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施救,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监理单位和业主。
第五章 施工区的治安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xxx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制定措施,营造文明工区氛围,要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促进警民区创安全文明工区活动。
第二十五条 由业主所属安全处和地方协调处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警民创建日常工作,组织有周边相关单位和村组及施工单位参与的治安联防组织,共同搞好创建安全文明工区和治安保卫协调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设置专门的保卫机构,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要健全并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并明确指定一定行政领导分管,日常工作由保卫机构或保卫人员负责,做到“看好门、管住人、守住财”。
第二十七条 治安联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或治安联防会议,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工程建设者和周边村民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治安秩序的意识,不断总结经验、促进创建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施行中的问题由业主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要点分析
目前, 我国高速公路发展形势良好, 但由于高速交通的快速增长, 交通事故频发,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变得更加复杂。
车速、人为因素和恶劣天气因素都会埋下公路养护的安全隐患, 增加了公路养护的难度。
因此, 为了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能力, 特别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维护的重视, 必须设置一些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公路养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
1、外部因素
(1) 人为因素。
公路, 顾名思义, 对车辆要求更高的速度, 所以如果驾驶员的注意力不集中或驾驶技术不熟练, 就会发生交通事故。
更严重的是, 有些人无视交通法规, 轻微或严重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或故意超车会威胁到公路养护人员的健康。
生命安全会带来人员伤亡。
(2) 车辆状况及不利天气因素。
如果车辆状况不好, 在公路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大型车辆也很容易受到交通事故的影响, 因为它们笨重且不灵活。
其次, 由于天气因素对车辆的行驶影响很大, 一旦遇到高温天气, 就会导致轮胎爆裂。
如果雨雾天气条件影响驾驶员的正常驾驶, 视力差, 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此外, 如果地面上发生冰雪, 摩擦会减小, 造成较大的交通事故概率。
2、内部因素
首先, 在进行公路养护工作之前, 要检查所需的安全标志是否到位, 现场是否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标志;在养护某段公路之前, 是否要提醒过往驾驶员, 他们是否需要注意维修施工现场的工人工作到位, 是否肩负起应承担的责任。
维修工作所需的机械设备是否完好, 材料摆放是否正确, 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 施工工艺是否规范、符合标准等, 都将影响维修工作能否顺利进行。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
为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进行安全培训是必不可少的,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约束和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
并且依据职责的不同, 分别采取培训方式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对管理人员来说, 培训的重点在于告知养护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 以及管理人员的职责所在;对于施工人员来说, 培训的重点内容是影响养护施工的因素以施工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应注意的事项等等。
2、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首先,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管理制度之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它也已经成为了行业内每一项安全规则制度可以真正落实的最基本前提;其次, 可以全面建立以及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也是其他相关安全维护制度的基础, 以及已经成为保证企业内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安全性的重要条件。
就以翼侯高速为例, 其以生活中实际的运营情况, 并且和实际的工作活结合, 认真仔细的明确了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 每个部门以及每个阶层工作者的任务, 以国家相关的规定准则来通过制度, 全面完善的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最大程度的发挥安全管理工作的作用, 最大程度的保证工作人员在实际生产生活中的人身安全, 把一些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降到最低, 必须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 既要规范化, 同时也要精准仔细化。
3、增大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力度
据有关数据表明, 如果在工作期间有些工作需要封闭道路, 那么必须按照规定, 及时封闭, 但是必须以相关规定为标准保留最小的过渡区间。
另外, 对于图例也有相关规定设计并且也有相应的摆放规定, 对于位置不正确, 或者因为一些原因倾倒的安全图例也需要在发展时及时的摆正, 对于一些破损的安全标志需要及时更换。
在养护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派遣专门的安全人员进行指挥, 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的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为了保证路面施工可以顺利进行, 在必须对路面进行分流或者管制时, 需要在开展工作前就和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交流, 并且相互配合来完成施工, 把对社会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 一旦工作完成后。
首先必须保证施工的质量, 之后买把施工速率加到最大, 工作完成后及时的整理道路和施工现场, 回复原貌后立即回复交通秩序。
4、加大对养护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力度
对于保证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来说, 不仅仅需要保证施工必备机械设备的正确率, 还要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中加大对其的安全维护以及保养的力度, 减小日常损耗, 防止在进行工作时发生机械故障, 影响工程进度。
这些翼侯高速方面首先对养护工程涉及的每一位工作人员提出了高度熟悉施工机械日常操作的要求, 并且要求其严格作业, 时刻以相关的机械操作规范为基础:其次, 还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在岗状态和在岗态度, 生病不可上岗, 工作期间不可以随意的逆行或者掉头。
对于一些危险系数较高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5、提高施工现场交通管制的工作效率
在养护工程施工现场中, 安全管理工作的最主要部分就是交通管制的有效性。
所以, 因此, 翼侯高速方面就以相关规定来设计了一个交通管制方案, 在这个方案中, 其不仅仅明确了诸如限速标志等一类的安全标志, 还有效的保证了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不管是养护的方位或者是一些临时性的外包的养护单位, 他们都可以正确的科学的合理的进行施工现场交通管制工作。
6、养护工程施工现场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
(1) 养护工程施工现场每一位工作人员均必须认真仔细佩戴橘黄色反光工作服。
(2) 工作期间, 不论谁均不允许做工作以外的事情。休息期间, 必须在指定的地方休息。
(3) 施工现场的施工车辆需要把施工标志安装在指定位置, 并且不允许任何违章操作。
(4) 施工现场必须派遣一个专职的安全负责者, 其他人必须听其指令, 并且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不允许随意的走出施工封闭区。
(5) 对于施工相关的机械设备等需要停放到指定位置, 不得影响交通, 最大程度的保护安全。
(6) 一切存放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物资必须排列整齐, 不得堆放太高, 或者占用了施工封闭区以外的空间, 甚至对周围交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第5篇 公路局安全管理科工作职责
公路管理局安全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关标准。
二、负责局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及各类安全信息、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督促局属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督促落实局及安委会有关安全方面的各项决议,做好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参与拟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参与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活动。
五、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定期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
六、检查指导应急保障队伍的建设情况,应急装备和应急材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七、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八、负责应急值班的安排和检查工作。
九、公路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收集辖区内的应急情况,掌握应急信息动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6篇 浅议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管理策划书
工程概况
福永 路面标段合同总造价702188633元人民币,工期12个月 ,起点桩号为k0+000,位于闽侯县南屿镇尧沙村终点桩号yk65+ 752,位于永泰县梧桐镇潼关村附近,即土建部分a1-a12合同段,路线主线全长约 66.31899km。本标段主要工程项目为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下封层、透层、粘层、护拦、隔离栅、标志、标线、管道埋设、绿化等。
全线主要结构物有:南屿互通收费站、南屿互通、南屿特大桥、窗厦特大桥、旗山互通、茹连山隧道、双龙大桥、高垄1号大桥、门前山隧道、方广岩中桥、方广岩大桥、方广岩隧道、葛岭互通、葛岭大桥、天马岭隧道、天马岭大桥、岩前大桥、岩前隧道 、康村大桥、太原大桥、洋中隧道、青云山隧道、寨头大桥、寨头隧道、岭兜大桥、丘山隧道、湖台大桥1号大桥、湖台大桥2号大桥、湖台隧道、荷溪1号大桥、荷溪2号大桥、白龙大桥、云岭大桥、玉锡大桥、赤锡1号大桥、赤锡2号大桥、大午仑隧道、王前大桥、钢铁山隧道、凤村大桥、梧桐互通主线桥、梧桐1号大桥、梧桐2号大桥、洋头大桥、梧桐隧道、潼关隧道等。
二、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源
由于本项目施工里程较大,工期紧、任务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做到有保障的加快施工进度,我项目部共购置水稳层拌和设备来为工程施工提供充足水稳层的成品料;购置了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为工程施工提供充足的沥青成品料,以上设备基本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另福永路面合同段与 s203、s202等省、县道相交,沿线村庄多,路况复杂,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通过风险评估,主要存在以下危险源:
(一)搅拌站作业
因吊装故障或操作人员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人员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伤害;高空坠落,造成人员伤亡;在主机里工作,控制房无人看管,无挂“禁止合闸”安全警示牌,易发生机械伤人或触电事故;搅拌站基础承载力不足、基础变形,导致机械损坏;搅拌站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口罩、高温鞋、手套等),易发生碰撞受伤、中毒、烫伤等事故;人员滞留上料作业区域,易发生机械伤人事故;人员携带火种进入严禁烟火区域,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专供沥青搅拌站的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外泄,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场内运输车辆车速过快引发的交通事故。
(二)基层、底基层施工
运料车辆通过乡镇道路引发的交通事故;运料车在倒车时碰伤现场施工人员;夜间作业时,施工现场照明灯光不足,视线不良,易引发机械碰撞、伤人事故;非工作人员冒险进入施工区域引发安全事故。
(三)沥青面层施工
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沥青雾对作业人员皮肤、眼睛及呼吸道造成伤害;沥青摊铺机清洗时不慎引燃柴油,损坏设备;施工现场高温沥青混凝土溅射,伤害作业人员;夜间作业时,施工现场照明灯光不足,视线不良,易引发机械碰撞、伤人事故;
(四)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
边通车边施工作业现场,运输车辆车速过快引发交通事故;边通车边施工时,未设置标志牌或标志牌设置不当,引发交通事故;边通车边施工作业现场,未设夜间警示灯,引发交通事故;边通车边施工作业现场,工人无穿戴反光标志服,引发交通事故;各项目部、料场的出入口,交通标志设置不当,视线不良,引发交通事故。
(五)夏天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未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造成人员中暑事故。
三、项目安全生产的控制目标
年重大伤亡事故为零;年度轻伤事故≤0.3﹪;重大机械事故为零;重大结构坍塌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年度职业病发生率为零;食物中毒率为零。
项目通过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为手段,以保护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本工程施工重伤及死亡率为0,轻伤率小于0.3%,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四、项目安全管理模式
本项目结合业主和总监办要求,整个施工过程采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勤检查严监管,杜绝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项目实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用和意义
通过宣传、教育培训,让广大员工充分认识项目实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用和意义。一是为项目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提供了一个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二是有助于推动项目、公司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制度;三是使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由被动强制行为转变为主动自愿行为,进而提高项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水平; 四是对项目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五是在社会上树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和形象。
(二)项目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点
一是采用建立管理体系的方式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控制。项目进场后,根据公司职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各项安全计划和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公司、总监办、和业主审批。
第7篇 公路工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 总则
为加强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基础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项目部、各个劳务协作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
3 交通安全工作难点
因本工程复建性质,故施工干扰较多,安全管理难度加大,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3.1 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由于黄码公路在溪洛渡电站蓄水后已成为连接黄华镇和码口镇的唯一通道,施工的特点为一边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交通,一边是紧张作业的道路施工。因而容易形成相互干扰的现象,稍不小心,则会引发安全事故。
3.2施工本身安全管理。由于道路施工不能将交通完全封闭,施工场地狭小,施工机械移动困难,容易自身产生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需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4 组织管理
4.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副经理、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4.2 人员落实情况:
4.3 管理职责
4.3.1 项目部经理职责
4.3.1.1 项目部经理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
4.3.1.2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会议精神及要求,并保证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符合各项规定和要求,负责内部重大交通管理方面问题的决策。
4.3.1.3掌握本单位的交通安全情况,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交通安全工作。
4.3.1.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本单位权限范围内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3.2 安质环部职责
4.3.2.1 负责对《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4.3.2.2 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4.3.2.3 组织参与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整改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4.3.2.4 掌握驾驶员安全行车动态及车辆运行情况,对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并对危及安全的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和各类处罚的处理。
4.3.2.5 对相关人员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相关部门及人员履行交通安全职责,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任务完成。
4.3.2.6 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对驾驶员的考核聘用进行监督、检查。
4.3.2.7 组织或协助本项目的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意见。
4.3.3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专(兼)职交通安全监督员职责
4.3.3.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制度,协助项目部做好司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4.3.3.2 依据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标准,有关部署及要求,采取相应落实措施,并监督实施。
4.3.3.3负责每周一次的驾驶员安全学习,并严格做好学习内容记录和考勤;
4.3.3.4 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和严重违章人员,有权采取停驶和停驾等强制措施,并报项目部处理。
4.3.4 驾驶员职责
4.3.4.1 驾驶员应当遵守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3.4.2 树立“违规即违法”的意识,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和活动,增强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4.3.4.3 驾驶机动车应系好安全带,起步、停车前,应查明情况,确认安全。
4.3.4.4作好本人驾驶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对机动车要坚持“三检”“四勤”的安全检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驶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勤紧固、勤润滑、勤检查、勤清洁,保证所驾车辆车况完好,严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4.3.4.5 严禁公车私用或将车辆交由他人代开等行为。
4.3.4.6 驾驶员每月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对所驾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好记录存档。对查处的问题及时报车管部门。
4.3.4.7 驾驶员必须按派车单所指定的路线行驶,所有的车辆必须持有派车单。驾驶任务完成,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车辆。
4.3.4.8 施工便道有问题及时向施工队长、项目经理汇报。
4.3.4.9 拒绝违章指挥和疲劳驾车。在高速路上行车,驾驶员连续驾驶两小时必须在合法的停车点休息10-15分钟,按车辆行驶中的检查项目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5 现场施工管理
由于本工程施工不能将交通完全封闭,施工场地狭小。施工人员的作业面小,施工机械例如载重汽车、摊铺机、压路机等移动困难,容易产生碰撞事故或者施工无法开展的事故。因此需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使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等三个方面的要求都能良好的达到。
5.1 人员安全管理
机械操作者在使用机械之前做到有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机械进行施工作业;通过安全教育,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并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施工前对机械进行检查,排除故障;施工指挥人员对机械驾驶员预先做好作业内容和注意事项的技术交底。
5.2 机械安全管理
道路施工作业车辆和机械应提前检修,确保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在路上经常发生维修,确保工作质量和工程进度。单独流动作业的车辆,须挂设道路施工标志,配置作业标志灯于车辆明显可见外,作业时必须开启;车辆停靠应限制在作业区域内或施工方案明确规定的允许停放处。封闭区域内作业的大设备,如吊车等,在实施作业时,安排施工人员进行看护,保证吊臂等悬出部分不能进入通车的车道,避免作业失误对自己及另一侧正常运行车辆造成伤害;道路施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要做好固定、标识工作,应尽可能减小对通车的影响。
5.3 技术文件指导
由于施工场地狭小,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多,在施工之前还应做好安全作业的施工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如压实机械、施工材料运输车辆等的在工地上的布置和行进方向安排;施工材料的场地;施工机械和作业人员的施工面安排;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施工机械的施工顺序和工序时间的搭接设计等等。
6 车辆安全管理
6.1 凡项目部下属的机动车辆,必须证件号牌齐全,车容、车貌整洁。执行公务的车辆,要明确行车路线,否则按跑私车处理。
6.2 质安部对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6.3 车辆所属部门负责人应经常督促驾驶员履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路途中、回厂后的检查),搞好日常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安全技术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
6.4所有车辆必须配备故障警告牌,出车途中发生故障和途中检查机动车辆时应正确使用故障警告牌,确保安全。
6.5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6 外租的车辆原则上纳入项目部车辆管理,并签订租车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6.6.1 车辆来历是否合法有效;
6.6.2 车辆的各种手续是否齐全有效(驾驶证、行车证、身份证、保险卡等);
6.6.3 车辆是否按有关规定投保;
6.6.4 车辆性能是否良好;
6.6.5 车辆是否年检合格。
6.6.6 签定租用协议或租车合同时,必须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投保单等交租车方保存。
6.7 车库和停车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车库内和停车场严禁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品。
6.8 车速控制管理。根据我们大队的工作性质,对车辆行驶速度做全面管理控制。
6.8.1 所有施工车辆在工区道路行驶最高速度为 60公里/小时,便道行驶最高速度为 20公里/小时
6.8.2 遇到沙尘、冰雹、雨雪、雾天气及泥泞、冰雪路面车速最高限速为20公里/小时。
6.8.3 所有车辆在道路通畅、视线良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高速公路行车车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通过乡村、集镇、简易道路车速为30公里/小时。
7 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7.1 驾驶员的基本要求:机动车驾驶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所驾驶车辆的构造、性能、保养和操作规程。
7.2 录用驾驶员上岗要求
7.2.1 遵守劳动纪律,没有旷工、长期不上班的行为,有正式的驾驶证,在分公司内管理的非职业驾驶员。
7.2.2 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规行为,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的岗位员工。
7.2.3 驾驶员的录用,原则上是在生产前线熟悉和了解施工特点的岗位员工。
7.2.4 身体健康,能自愿从事野外施工并服从再次分配岗位的,对各种考核和管理规定认可并执行的。
7.2.5 熟练掌握交通法规和机械常识,在原工作岗位上没有事故的,在道路行车中能够处理各种复杂情况的。
7.3 驾驶员只能驾驶与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限定的驾驶资格相符的机动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私自教练他人学习驾驶。
7.4 对已聘用的驾驶员,发现有影响安全行车疾病,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辆。
7.5 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赌气车及带病出车,不准相互追逐,不准疲劳驾驶,不准客货混装。
7.6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保养规程对所负责机动车辆进行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7.7 特种车驾驶员除需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过硬的驾驶技术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7.7.1 遵章守纪,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7.2 团结互助,协作配合好,精心保养和操作设备并能独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7.3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本岗位工作的驾驶员,驾龄必须满5年以上,在3年内无任何交通、机械事故。
7.7.4 安心本职工作,能够熟练掌握车台柴油机和大泵设备的操作技能,定岗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调换岗位。
8 宣传教育
8.1 项目部每周定期召开交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项目部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8.2 各单位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8.3 各单位应定期对专(兼)职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开展对驾驶行为的观察,纠正违章。针对违章驾驶员,应加大培训力度,并根据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对其开展的下岗或待岗培训。
8.4 各单位要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黑板报、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
8.5 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应充分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按照具体的要求落实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到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组织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8.6 机动车驾驶员学习的规定:所有司机要遵守规定,每周应保持不低于3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含业余时间)。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必要由项目部统一安排。
8.7 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8.7.1国家、地方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8.7.2企业有关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
8.7.3职业道德培训。
8.7.4交通运输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理常识。
8.7.5安全驾驶技术。
8.7.6车辆机械常识。
8.7.7常见故障及异常的检查与处理。
8.7.8交通事故案例。
8.7.9其它交通安全相关内容。
9 奖励与责任处罚
9.1 项目部设立安全奖,对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项目部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交通违章处罚的准驾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9.2 项目部以及施工队全体员工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应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9.3 当出现非司机开车、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现或接到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书后,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或有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因上述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或责任人承担。
9.4 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一般性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属驾驶人员责任的,对当事人的处罚按交管部门裁决的事故损失的同等数额予以罚款。
9.5 当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时,应由当事人或当事人所在单位在24小时内向公司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过和现场情况。
9.6 未达上路标准的车辆应及时修理,逾期未修理的,对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罚款。
10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0.1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10.2 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10.3 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10.4 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11 附则
11.1 执行本办法同时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如与上级规定发生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11.2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更新;
11.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公路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生命权是最大的人权,关爱生命,消除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隐患,是每个工程项目参与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公路工程施工中用电安全管理
1.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用电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客观上,发现、分析和控制施工中用电的危险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制订相应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防火措施。主观上,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对各类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避免发生事故。通过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使施工临时用电作业行为得到规范,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人身安全、设备安全。
2.公路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的特点。“临时”是公路工程施工用电的最大特点。临时的施工环境,工程一旦竣工就拆移;临时的施工器械,公路施工设计的器械根据不同的分布而有所不同,使用完毕就转移;临时的施工供电装备,公路建设的不断前进伴随着供电装备的不断移位拆装;甚至施工人员也是临时的,公路施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活动,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工种,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由于受临时观念的影响,施工单位往往对有关用电的安全防护措施重视不足,错误一犯再犯,导致施工现场发生一些安全用电事故。
3.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二、公路施工用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控制措施
1.用电管理方面
存在问题:工地没有配备专业电工,而是让略懂些用电知识的人员去从事电工作业。作业过程中不按规范设置用电线路和保护措施,穿拖鞋操作,甚至带电接线的现象时有出现,造成事故隐患。临时用电由电工凭经验自行布设,没有编制工程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无全盘计划,随意性强,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有的工地编制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负荷计算,无线路图,和施工现场实际脱节,根本起不到指导施工用电的作用。
控制措施: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操作属于特种作业,特种作业由于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因此需经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方准其独立作业。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有: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图纸,用电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
2.三级配电系统
存在问题:配电系统没有按“总配电箱(或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形成三级配电。一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共用一个开关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之间距离超标,用电设备与其控制的开关箱距离过远。
控制措施:施工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即在总配电箱或配电柜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箱,最后从开关箱接线到用电设备。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施工现场应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每个开关箱里必须设置有一个闸刀开关和一个漏电保护器。
3.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存在问题:用电系统设置少于二级的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动作失灵。漏电保护器安装于靠近电源一侧。
控制措施: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指用电系统至少应设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和开关箱漏电保护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二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形成分级分段保护;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即用电线路先经过闸刀电源开关,再到漏电保护器,不能反装;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以下要求: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使用于潮湿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漏电保护器应动作灵敏,不得出现不动作或者误动作的现象。
4.保护接零
存在问题:保护零线引出不符合规范,重复接地点不足。没有采用专门色标的电线作保护零线,线径过小。保护零线没有随所有线路自始至终,没有与用电设备外壳相连,起不到保护作用。
控制措施: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单独敷设,不作他用;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保护零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三相四线制架空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用电线路中的保护零线最小截面为5mm2,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应从线路始端开始设置,随线路至末端,与电气设备(包括电箱)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相连。
第9篇 浅谈高速公路营运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当前,随着我国高速公路事业得到蓬勃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网的形成,其安全管理的广度、深度、难度都在日渐增大。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池州管理处管辖g50沪渝高速池州段、s27安东高速和g35济广高速池州段,总里程162公里。路段内高边坡、特大桥、长大隧道众多,管养难度大,安全管理的任务也因此更重。管理处自2006年11月份组建运行以来,始络将安全管理工作视为头等大事,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安全态势持续健康平稳;自2007年始,连续5年被池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23年度成为安徽省首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命名单位。回顾多年来取得的安全绩效,值得总结和探讨的地方很多,笔者深有感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加强:
1.建设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本质水平
安全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文化建设也是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结合营运安全管理实际,将企业发展愿景和安全管理的理念、取向渗透到营运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员工为本、以发展为基、以安全为重,通过培育理念文化、完善制度文化、打造视听文化、创新管理文化、丰富载体文化,使职工在耳濡目染中受到安全教育。通过多方位、多角度的系列活动,面向社会、面向员工、面向司乘、面向沿线群众,大力传播安全文化知识、安全法律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安全理念、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的深植、固化,强夯本质安全。
2.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提高安全管理绩效
为保障车辆安全行驶,加强对高速公路护栏、桥梁护栏、隔离设施、防眩设施、视线诱导设施、照明设施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附属设施的管理及维护,确保完好率;在长大隧道、长大纵坡、转弯路段、事故多发点增设减速震荡标线、安全行车标志牌、太阳能爆闪灯,隧道入口反光标牌,以警示驾驶人员安全行车。此外,还修建方便冬季司乘防滑自救的储料池,改造桥头跳车和桥面伸缩缝,完善隧道照明系统、扩建隧道消防蓄水池,新增隧道区上下行互通线,不断完善道路硬件设施建设,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在冰雪等恶劣天气发生时,不计成本,利用科技力量、机械力量,快速进行道路抗雪除冰工作,全力改善不利路况,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管理率。
3.重视特殊天气、特别路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大雨、大雾、大风、大雪、雷电、冰冻等恶劣气候对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影响巨大,极易发生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因此,一要信息互通、报告及时。相邻经营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防范;一旦出现恶劣天气,科学安排警力提供第一手资料。二要强化管控、多措并举。通过就近分流以及发布路况实时信息等方式及时疏散因雾雪等恶劣天气造成的大量车辆滞留;对恶劣天气下重点路段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三要根据天气对道路影响程度,适时采取间断放行、控制车速、分流车辆和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严管大型客车、“三超”车、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车辆。四要强化协作、配合到位。通过各负其职,层层联动,做到调度有序、快速救援、及时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4.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首先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都有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要有相关的专家参与,提高科学性和合理性;其次,落实应急预案演练。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以演带练,做到快速响应、快速救援、快速处置;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三是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并视需要购置相应的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加强人员应急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最后,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对雾、冰、雪等自然灾害或安全事故,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一体化的优越性,共同应对、共同防范。
5.做好事前防范工作,杜绝安全隐患
安全预防是管理上的最大效益。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预防在先的意识,由注重事后查处向注重事前防范转变,由事后的被动经验管理向事前主动预防管理转变,由被动整改向主动抓管理、抓基层、抓基础转变,切实推动安全管理工作重点下移、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防范,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首先,抓源头防范,从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入手,严把源头关,切实做好各项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其次,抓过程管控,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融入到日常营运管理工作当中,把握安全生产的进度,针对出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开展全面的评估,并使其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和能控”;最后,抓重大危险源控制,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及重大危险源等专项排查及整改工作,杜绝安全事故隐患。
6.积极探索实践,构建安全共管体系
针对高速公路营运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要不断探索高速公路安全管理模式。建立路警、路地、路养安全共管和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了交警、路政、消防、医疗、养护、施救、地方政府等各方合力,促进安全共管体系不断在探索中完善;聘请沿线乡镇分管负责人为路段长,建立“路地共管”安全网络,延伸高速公路安全监管网络,及时化解了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和沿线群众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拓展跨区域性管理协作渠道,与相邻高速经营单位签订了涉及运营管理、安全管控等合作协议,全面提高道路运营管控能力,确保相邻路段的安全有序;深化与高速交警、高速路政、路段养护、清障施救的“五方联动”应急工作机制,坚持信息资源共享,长期开展勤务联动,增强预警演练和培训,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打造“平安高速”。
7.运用信息技术,提升高速公路安全管理体系的信息化水平
安全管理的硬件设施落后和信息化水平低是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重要因素。在养护上,对桥梁定期检测,及时维修保养;在安全上,及时了解各基层单位安全状况,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在收费上,运用通讯、监控系统为基础建立远程安全指挥系统,通过黑名单车牌自动识别拦截系统时刻把握各收费道口车辆安全动态,保证道口畅通;在事故处置上,以高速公路通讯、监控系统为基础,建立信息采集、交通量控制、安全救护指挥调度中心,做到道路状况、气象信息、交通安全信息共享,按照“先人后车、先通后清、先易后难”的原则快速开展施救,确保救援的及时性、快捷性。
总之,高速公路迅猛发展是机遇也是挑战,在改善了我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同时,安全管理问题日益凸现。因此,涉路各方要发扬团结协作、务实求真的精神,努力探索安全管理新方法,创新安全管理新模式,转变安全管理新思路,不断学习、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掌握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内在变化规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是根本。
第10篇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与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要求整改的措施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第三条 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为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是确保安全生产拟投入的最低费用;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必要时适当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督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费用支出。
第五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 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七条 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九条 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
第十条 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隐患。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到位,防护措施有效。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施行按实签证支付。
第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要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和投入安全保护设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结合危险源清单,列出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工程量清单,作为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基本依据。
第十五条 报批开工报告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和安全费用支付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已经到位后报请业主予以支付。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安全质量部对工程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列支须专项记账,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须认真核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发票和实物等。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及时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工程交、竣工验收,业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作出评价。
第二十二条 用于安全生产的物资设施,要建立入库、出库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出库、使用记录台账一一对应,保证安全生产物资、设施真正用于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第11篇 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安全管理措施
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东段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3纵11横11环”中第五横(平定-太原-佳县)的组成部分。路线全长94.6公里,起点位于太原北环城高速公路向阳店互通以东6.7公里处,经尖草坪区、阳曲县、静乐县、娄烦县,终点位于娄烦县赤土华村,与太佳高速公路西段起点相接。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隧道总长16.28公里/7座,其中特长隧道2座,分别是西凌井隧道6555米,老龙山隧道4961.5米;长隧道2座,分别是西庄一号隧道2095米,静游1#隧道1407.5米;中隧道1座井儿沟隧道937.5米;短隧道2座,分别是西庄二号隧道195米,静游2#隧道130米。除西庄二号隧道为连拱隧道外,其他均为分离式隧道。全线隧道工程由8个合同段参与建设,五个监理合同段承担监理工作。
为切实保障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现将在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地质超前预报对隧道掘进施工的指导作用,为隧道施工提供科学合理的掘进方案,有效预防地质灾害诱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通过招标,由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长安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分别承担全线6座隧道的地质超前预报工作。为确保地质超前预报工作质量,建管处下发文件,要求预报单位加强与监理、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及时进行地质超前预报和质量检测;进场人员、设备要符合合同约定,严格按规定的检测频率、范围开展工作;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报告应在现场施测后48小时内送达业主4份,监理、施工单位各1份,便于随时掌握和了解隧道地质情况以及支护质量;严格按照约定的工作内容积极提供技术指导,提高地质超前预报成果的可靠性、准确性,确保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监理工程师要将预报成果与实际揭示情况进行对比,作为业主对各单位工作质量的主要考核依据;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报告应由事先约定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对出具的工作报告负责;地质超前预报和质量检测工作纳入相应合同段总监办的总体管理,服从总监办的工作部署和安排。
二、加强施工监控量测,特别是认真做好拱顶下沉、净空水平收敛的监控量测工作,各施工单位自检自测外,要求监理单位在3-6小时内独立进行检测。为确保量测数据真实反映围岩变化,监控量测点在围岩级别变化处适当加密,在各类围岩起始段增设拱顶下沉测点1-2个,水平收敛1-2对。
三、隧道洞口设置值班室,设专职值班人员负责进出洞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进出洞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试行)隧道逃生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征求意见并参照国内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太佳东段项目实际,对逃生及救生管道设置做了具体要求:逃生通道长度不小于50m,管节长度宜为6~8m,壁厚不小于10mm,管节间采用直径大于逃生管道10cm的套管连接,每端连接1m,采用橡胶圈或木楔临时固定,管口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12m。风水管作为紧急救生管道,末端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20m,且在管口附近配备醒目的工具箱,箱内存放应急电筒、活动扳手、钢锯、锤子、钢钎等应急工具,便于紧急情况时打开风水管法兰盘,开通救生管道,及时输送水和食物。掌子面另同时放置应急食物箱及救护箱 。应急食物箱须存放10人左右一天所需的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食物;救护箱内备包扎纱布、消毒药水、常见外伤用药等。
五、根据地质勘查资料全线隧道均为无瓦斯隧道,为确保安全,建管处要求各隧道施工单位配备瓦斯检测仪等有害气体监测仪器,定时不定时进行有害气体检测,并做好记录。
六、为强化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逃生救生和自我保护意识,各隧道单位制订了事故应急演练计划,截至目前,各单位已分别进行了隧道坍塌、瓦斯爆炸等演练,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了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七、由于隧道施工的特殊性,为客观真实的对围岩情况作出判断,科学合理地确定支护参数,指导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有效控制施工安全,对全线隧道围岩施行动态确认分级管理。由建管处组织专家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确认围岩级别,及时调整支护参数,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八、组织国内隧道工程专家,对隧道施工方案特别是西凌井隧道、老龙山隧道斜井工程进行多次专项论证及安全风险评估,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各单位施工安全系数。
九、设置远程监控设备,在隧道洞口及洞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以便各单位项目部及建管处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展和安全生产情况。
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建管处制订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办法》,将合同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细化为安全生产费清单,并经施工、监理、业主三方签字确认,在期中计量支付中按照签认后的清单给予支付,有效地保证了安全设施设备投入。
全线各隧道参建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交通运输厅各项办法和建管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相关控制性文件要求,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试行)为基点,提高标准、严格要求,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安全事故隐患要查得出、防得住、能控制,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确保太佳高速公路东段隧道工程建设优质安全推进。
太佳高速公路东段(太原段)建设管理处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第12篇 某公路工程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步骤
公路工程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步骤
人工挖孔桩在桥梁施工中属于高度危险的工种,它存在着较多的无可预知性。那么,如何对人工挖孔桩施工进行安全管理。这是每个施工管理者必须认真面对的课题。针对我部以往人工挖孔桩基施工,现在对管理过程做个阶段性的小结。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步骤总体做到以下五个到位:
(一)开工前准备工作到位:
(1)研究本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并掌握第一手资料
(2)编制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
(3)有预知性地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4)其它部门通力合作,如机电设备,材料等。
(二)新工人进场时,三级安全教育到位:
(1)由项目经理主持,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对本工种具有针对性的三级安全教育,让每个工人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使工人明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基本原则。
(2)发安全知识测试考卷进行考核,确认安全教育效果,另外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别培训,要求全部持证上岗。
(三)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
(1)除了班组自行组织的班前安全活动外,负责该工种的工长(施工员)还用书面形式对班组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项目专职安全员总结教育和交底内容,再次详细讲解给班组的每个组员,要求做到人人会操作,人人都必须遵守安全纪律、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四)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再教育、考核工作到位:
(1)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员、工长起到监督作用,发现那里出现事故苗子,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并强调杜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2)在施工期间,除要求施工班组例行每天的班前自检外(主要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摇架架体与绳索、保险钩、制动开关是否破损或失控,潜水泵电机和电缆是否正常或破皮、断裂等)。安全员还进行不定期复查并仔细观察井下作业情况,工长对作业小组的每米进深情况作好原始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勒令班组进行定人、定期限、定措施整改,并落实其整改内容。
(3)对有些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化的工人进行再教育。
(4)在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小组进行每天一考核,并实施奖罚制度,主要考核内容为:(1)预防高处坠落(2)预防物体打击(3)潜水泵抽水安全用电(4)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保险钩的正确使用(8)施工机具的检查验收情况等。
(五)班后总结和改进工作到位:
(1)通过每周的项目部安全例会对整体所做工作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明确责任目标,将事故隐患消除于无形。
(2)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加大预防力度。
(3)集思广益,接纳各方面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并采取实际行动。综上所述,我部所有人员全力以赴,制定安全适用安全管理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对桩基安全事故坚决控制在0。
第13篇 浅谈公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摘 要: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和行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有企业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公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是公路建设一线管理,也是最重要的。它不仅能反映一个企业的管理效能、企业安全文化,最主要的是它反映一线施工安全生产状况,不断反馈一线施工安全管理信息,让企业逐层持续改进。
关键词:公路 安全 管理
安全管理“细节”决定成败
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一系列细微不安全因素的积累和相互作用导致的。就像多米诺骨牌原理所描述的那样,我们只需要控制或中断这一系列不安全因素中的某个环节,事故即被终止。
安全帽的佩戴
就拿安全帽来说吧,我们常把佩戴安全帽的问题“挂在嘴上”,但大多项目管理只强调佩戴而没有要求正确佩戴,要求正确佩戴也没有讲佩戴的方法,讲了方法却没有督促落实。施工现场看到的大多是“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的标志牌,却没有看到正确佩戴的方法和安全帽的用途等等。安全帽正确佩戴的方法是帽壳与帽衬有一定间隙而能紧贴,帽带必须系于下颚处,帽沿与眉保持平行位于头的正前方。佩戴安全帽主要防止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发生。但有的项目把安全帽视为可有可无的“摆设”,有些工人觉得不戴安全帽“轻轻松松”,大部分工人未系下颚带或将下颚带置于脑后,即便系了也是松松垮垮。
领导开会“千篇一律”
有些领导开安全会时永远就只说那几句话。就说“安全第一哦,要预防啊”,到底安全第一体现在哪里?怎样要求怎样去做到这个安全第一?预防措施在哪里?结合实际没有?有没有针对性?可不可操作?措施具体实施了没有?效果怎样有没有进行跟踪验证?有没有持续改进?等等。以上一系列的问号反应出项目安全管理最重要的两个弊端:一是管理人员总喜欢高谈阔论,不解决实际问题,不去系统的分析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导致事前不能有效预防,出现问题不能及时治理,治理了又缺乏总结和改进,使项目安全管理不能处于良性循环模式。二是管理者不能站在一个宏观的高度去看清隐患的所在,没有对危险源进行系统的辨识,没有把项目部各部门和人员有效安排、分工、协调。项目安全要搞好,领导是关键,所有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都是在领导的决策和指导下进行安全工作,就像一支打仗的军队,没有一个精心的布局和得力的指挥官,其他干将和小兵就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甚至像一盘散沙,每天就是漫无目的工作,到时候问题出在哪儿都不知道。
“细节”管理的重要性
我在厦蓉高速安全管理过程中曾经历了一个孔桩开挖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事故但给我很大的启示:挖孔桩一般是三个人配合作业,即:两个人在孔下作业,包括掘进和装渣,一个人负责操作卷扬机。它的施工工序和原理很简单,就是通过卷扬机及配套设施钢丝绳、定滑轮、渣桶等进行施工,其中,钢丝绳与渣桶是主要载重体,定滑轮改变方向,在运转过程中除了设备本身的安全性能以外,最主要的就是卷扬机操作手的熟练度和灵敏度。这次事件中卷扬机在吊渣过程中,载满渣石的渣桶发生抖动,使钢丝绳突然跳槽,钢丝绳跳槽后被卡在滑轮的缝隙里,但卷扬机仍然继续运转,结果钢丝绳承载渣桶的一边被滑轮缝隙卡住几圈,连接卷扬机的一边被卡断,渣桶没有坠落,否则孔桩内作业人员将无法幸免于难。这个事件中钢丝绳发生折断的主要原因是钢丝绳跳槽和卷扬机继续运转。钢丝绳跳槽是因为没有防跳槽装置,而继续运转则是卷扬机手没有及时停止卷扬机。防跳槽装置那么简单却被我们所忽视,只需要封住滑轮口钢丝绳就不会跳槽,跳槽后卷扬机手一时却不知道处理,没有及时停止运转,需要加强教育和培训。这些都是管理中的细节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安全管理中类似问题的其他细节层出不穷,都存在潜在的弊端和安全隐患,这里给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安全管理的“六项隐患”和“六项措施”,希望在安全管理过程中能给大家一点点启发。
安全管理“六项隐患”“六项措施”
隐患一:大部分项目安全管理只注重抓违章,没有思考违章的源头。
措施一:违章和意识淡薄是一些部门或管理人员常给别人扣的帽子。他为什么会违章?你告诉他怎样才不是违章了吗?你的规章制度中明为规定了吗?规章制度向他交底没有?“违章”是先有“章”才存在“违”,而违章是因为源头没有治理好。项目安全管理最重要也是最先要做的工作是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是安全方针中“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是安全施工中的源头。但往往很多项目并没有做好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工作,只注重抓违章,甚至只抓安全帽、安全带佩戴之类表面问题,没有整体、系统的去辨识潜在的和存在的危险源。其实安全管理中的隐患排查和治理都是属于一种补救措施,或者说只是危险源辨识的一种滞后的控制手段,而且很多隐患是给施工组织设计“搽屁股”,设计中对安全方面的思考不够。但“擦屁股”也要擦干净。我们只有从根源辨识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安全因素、管理的缺陷,辨识出危险源后,对危险源进行管理和控制,直到将危险源中所固有的风险降低到大家可接受的状态,才是最好的预防,才是最有效的安全管理,要做的是事前的工作,抓源头最重要。
隐患二:“工人素质低”成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不能管好安全的一个“借口”
措施二:工人的素质相对来说是比较低,这是目前中国任何一个生产领域都面临的实际问题,干活的都是没文化或文化比较低的。要这样说的话我们管理人员素质同样低下,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对国家所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理论都能熟悉,但并不能说安全就不能搞好。我们可以想办法,比如:通过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方式将我们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等告知他们,什么怎么做、什么存在危险,而不是直接给他们宣读大政方针、法律法规、技术理论等,要控制他们的不安全行为就要设身处地的和他们交流,不要看不起他们,不要高高在上。还可以通过规范而熟练操作来弥补他们低下的素质,就是让他们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包括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反复的让他们以“我要安全”的思维支配自己的行为,反复的让他们以规范的动作进行岗位操作,直到养成习惯为止,包括日常的教育、交底、告知、培训、岗位操作等。
隐患三:“一层不变”的管理模式。
措施三:有些项目一套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要用很多年,用在很多项目,很难有变化。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每个项目的施工人员、施工环境、施工工艺、物质设备、项目种类都不完全相同,怎么都能用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操作规程?其实所对应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也是不一样的,不是千篇一律的,必须要跟项目管理体系中持续改进环节相衔接。对工人的交底很简单,只需要针对工种、岗位操作特点,有针对性的直接告诉他们怎么做是安全的,怎样做是不安全的就行,并不是所有岗位都用同样的交底内容。有些甚至张冠李戴,更可笑的是用上个项目的资料连项目名称都没改过来。还有些项目是凭经验来管理安全,有经验的人本来也有缺陷,没有经验的人更有缺陷,有经验的人调走后就更有缺陷。我们只有通过现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安全管理体系等在项目安全管理中总结不同的安全管理方法,不断累积、不断改进、不断创新,安全工作才会越来越好。
隐患四:“承包制”的管理模式。
措施四:管理人员总是对违章和相似违章进行检查。大部分项目对安全的管理都做了很多重复的工作,把他们的整改通知书或隐患登记表拿出来看,不难发现绝大部分都是相似违章记录。为什么不考虑从源头治理,所谓源头在安全工作中就是危险源的辨识,把危险源识别出来,对危险源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理出控制或管理措施,现场督促落实,跟踪验证。将治理过程中的所有信息(符合和不符合)反馈到安全管理计划和目标中,然后不断持续改进,形成一个闭合的管理模式。
隐患五:传统的安全认识。
措施五:许多项目都只把“重大危险源或重大隐患”进行重点控制和治理,而疏忽了“小隐患”,“安全无小事,事事重于泰山”,事故的发生绝大部分都是一些很小的细节,不起眼的东西,没有得到重视造成的。并不是说重大的会发生事故或易发生事故,而小的就不会发生事故或不易发生事故,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我们应该将危险源识别出来,分类管理,管理的任务是将事故发生的这一系列因素或系统链破坏,将风险降低,将隐患排除,杜绝事故。安全管理是个动态的循环模式,不能简单的把它分为年、月、周作为隐患排查频次,它不是证件的年审,一年一次或几年一次,我们必须天天抓时时管,也许你每月检查的那几天不出事,没检查的某一天出事了。检查必须基于施工实际,按照施工工艺、组织设计和操作过程进行动态管理。
隐患六:安全管理没有上升到一种文化
措施六:安全文化是大安全观,属广义安全的范畴。往往安全管理中忽视或不重视安全文化的建设。传统企业认为,工人加班工作、带病坚持工作、疲劳工作、冒险抢救国家财产等等行为是应该鼓励的该奖励的对象,有这种管理态度早晚会出事。必须要记住“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有这个企业安全价值观为前提,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不知不觉的减少了事故发生的概率。部分领导认为安全工作就是安全科的事,把工程和安全简单划分,其实是一个整体,安全为了生产,但生产必须安全,没有安全,生产也就失去意义,况且安全科没有能力或精力把安全“包干”,各部门和全体参见人员都要管安全,都要懂安全,要形成安全工作靠大家,人人都是安全员,安全齐抓共管的管理氛围,这也是一种安全文化。很多地方管安全,把目光只放在工人身上,没有考虑其他相关方的安全,比如业主检查工地、供方、地方政府、地方老百姓、参观者等,他们对工地安全状况不了解,什么地方会有危险他们不知道,所以在其他相关方进入施工现场时是否应该对他们进行风险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告知、现场应遵守什么规定等等,在编制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时就应该考虑进去。
第14篇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io一2006),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树立“安全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效益、生产服从安全”的思想,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武易晋指挥部安全保通处负责全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辖标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管控及有关工作的具体督促落实,并对所辖标段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设计单位承担主体工程所需安全措施要同步设计的有关责任;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与合同的要求承担所辖标段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施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并负责其标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具体落实。
第四条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度。各单位应按照分级职责明确责任义务,落实相关管理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问责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对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落实安全制度不力,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以及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所有参建单位和个人。
第二节 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
第六条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与职责
项目办成立由项目办主任为组长,项目办副主任、总工程师、现场办副主任为副组长,项目办各科室、现场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设计代表组长、驻地高监和项目经理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项目办质量安全监督科和现场办安全科,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项目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2、负责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督查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指导各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5、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建设项目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组织制定并与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目标责任书》。
7、向上级各主管部门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办质量安全科职责:
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落实项目办的各项决定。
2、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
4、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5、组织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6、负责“平安工地”创建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7、参与工程安全评估及工程事故责任的调查。
8、负责施工安全专项经费的计量支付审核。
9、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
现场办安全科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并予以落实。
2、监督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建立安全管理基础档案资料,及时督促有关单位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并汇总上报。
4、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查和监督,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纠正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缺陷和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
5、督促落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适合本项目的应急救援体系、储备应急物资及应急力量,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6、督查本项目参建单位安全设施投入,对安全经费进行核实计量。
7、监督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 各监理单位应成立相应安全监理部门,驻地监理工程师作为其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合同段监理组长及主管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编制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工作。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核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进场检查验收和记录。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旁站监理。
4、加强安全巡视检查监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项目办报告。
5、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中应有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事故)记录,以及规模较大或危险性大工程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等内容。
6、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证。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监理单位应按规定上报。
第八条 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其勘察成果负责。在勘察过程中发现工程所在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或者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应为工程实施提供准确资料并提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建议。
2、勘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对所设计项目的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3、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以及结构特殊和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设计单位应提供详细专门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设计,并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4、对工程所在区域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勘查设计单位应详细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5、勘查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在技术交底时阐述清楚;
6、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设计不能满足施工作业安全条件的,勘查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设计及时予以修改,并出具修改方案或变更设计图纸。
第九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施工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
2、施工单位派驻的项目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建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技术支持和现场管理;
3、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施工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施工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施工单位要按规范要求保证对劳动保障、生产安全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6、施工单位要保养、维修好现场施工机具及相关器材,并按规定对施工机具及关联材料进行检测和更换,确保施工机具和器材的完好;
7、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给施工人员备齐安全防护用品,所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8、施工单位要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9、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其它工作;
10、较大安全风险施工中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必须按程序报监理单位和项目办审批;
1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交底至现场作业人员;
12、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支付。
13、施工单位要按时向现场办和监理单位填报安全月报表。
14、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1人/5000万元配备。
第十条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标段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办与所在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项目经理必须持有b级《证书》。
3、组织编制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配套的安全防护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4、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和生活条件。
5、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改,落实各种安全保障措施。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启动预案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8、组织编制实施本标段的“安全生产月”及相关安全活动方案等。
第十一条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的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协调本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执行情况。
2、协助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可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时及时停止作业,指挥人员撤离现场,并报告现场负责人。
3、组织协调有关生产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
4、参加对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参与安全技术交底,负责检查班前会开展情况并做好记录,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设备验收、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督促本合同段个人安全与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节 项目安全管理与施工安全控制主要程序
第十二条 本项目各单位要按照“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实现现场有效控制”总体工作思路切实做好各自层面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第二节有关职责规定,通过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工作条件、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及合理使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通过内部监督与层级间监督保证其有效运行和发挥作用。
第十三条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的施工环节,并进行有效的责任问责,项目办与各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内部要按照分工分解安全责任,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十四条 本项目安全管理实行安全责任卡制度,由现场办组织审核,要求按照与工程质量卡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按实际入场的施工、监理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责任分工,并签订安全责任卡。
第十五条 各监理、施工单位按照《甘肃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指南》及《十天高速公路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的要求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及办法。
第十六条 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与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施工单位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一般性工程要编制针对性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得用简单笼统的一般性条目应付。
特殊与危险性大工程(范围为: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大型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 6.爆破工程:7.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8、边通车边施工的工程;9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预案,必须附有安全监测、计算分析结果;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施工安全控制需要审批施工风险评估报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预案。
施工单位须编制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现场办、监理审核后由监理批复实施。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必须到位自检合格,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签批后方可开工,并作为批准分项开工报告的主要内容之一。
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分步骤对其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及验收。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两项达标”。
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符合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四项严禁”与“五项制度”要求
“四项严禁”为:
1、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2、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3、严禁隧道无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
4、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
“五项制度”为:
1、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
2、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
5、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遵照国家、省与地方有关要求落实对特种设备(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委托地方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审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使用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工前检查与交接班验收交接制度,并做好使用记录。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满足技术等级要求的上岗资格证,作业前须进行安全作业流程交底并做好日常设备使用记录。
租赁与临时租用特种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必须做到审验手续完备合规,操作人员持证满足要求;并应在租用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保障的风险责任条款。
特种设备的审验材料与操作人员证件经监理核实后装订成册报备现场办。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员进行查验,并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资料档案,对影响安全使用的及时报废。
第二十二条 民爆物品采购、运输、储存、爆破作业时应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6令)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应严格服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认真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炸器材工厂安全设计规范》(gb50089-2007)等规定落实责任人,做好民爆物品储存保管的安全、防火、防雷、防盗工作,以及领用、登记、使用、清退、销毁等环节的监控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有关行业施工操作安全规程、《十天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细则》中相关要求、附件一《十天高速现场施工安全控制主要技术措施指导要点》、《监理规范》等要求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
第二十四条 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识别风险因素、确定重大危险源清单,通过经常性的全面检查,查违整改,展开施工过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按照时限及确定的要求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有序可控。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项目办(现场办)和监理单位对其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于项目办(现场办)下达的整改要求,要按时限予以整改,经监理验收后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办(现场办)。对于因施工单位严重违规、违章操作,被有关单位责令停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在未经有关单位复检和下发复工通知前,施工单位不得自行复工。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可靠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结合生产需要进行演练。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的动态控制与安全生产管理专报制度
各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动态控制。现场办每月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要求监理单位高监与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查,工点监理工程必须每日有检查及纠正安全隐患的记录;施工单位每日有检查记录。同时,安全整改指令闭合。
本项目中实行安全生产专报制度。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每月的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状况及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交安全生产专题月报。在每月25日前报现场办,现场办汇总分析后报项目办。该内容及有关整改措施要求同时纳入每月调度会的汇报材料中。另外,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根据安全生产的动态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八条 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项目办安排展开“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平安工地创建”等活动。要求将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其中,围绕主题及结合自身安全方面的共性问题与薄弱环节开展活动,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四节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上阶段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要及时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杜绝违章作业。
4、各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教育,一是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基础教育”;二是专项工艺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三是班前班后的“日常教育”。
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培训规定
1、驻地高监与副高监、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三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由项目办及有关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2、施工单位要对进场工人及调换工种后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特殊工种(电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和起重机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爆破作业等)工人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进行特种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4、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监理单位要对各合同段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节 安全专项费用使用与台帐管理
第三十一条 安全专项费用指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的费用,确保安全专项费用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不得以安全专项费用为额度限制施工实际所需安全费用的投入,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增加。
第三十二条 安全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前提必须以施工方案中经监理批准的安全措施与要求为依据。具体费用按完成这些措施所需的人机工料投入计算并建立台账,经监理验收、现场办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计量。
计量必须附相应措施设计图、说明、人机工料投入清单、外购材料发票、照片与影像资料等。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合理,未经验收审批的,一律不予计量。
第三十三条 安全专项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内容按照《甘肃省交通厅工程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执行。每月与工程计量同步办理。
第六节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有关力量进行自救,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及时上报。施工单位还应保护事故现场,需要改变事故现场原始状态的,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事故报告要求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即发生单位概况、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上报。
项目办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同时,按照预案及上级部署展开救援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令)规定执行。各相关单位应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其它后续工作。
第七节 安全生产的奖惩与施工、监理单位履约动态信用评价
第三十六条 为了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在现场得到有效落实,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即按《十天水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检查内容及评分处罚标准表》(附表九)进行现场检查奖惩。对于施工单位表中大项不达标或存在重大隐患,罚款5万-10万;表中小项违规以一般性违规处理,每次按1万-2万元罚款,由项目办(现场办)做出处罚的事项,对于监理单位要按1/5的比例进行连带处罚。
上述一般性违规处罚由项目办(现场办)有关管理人员现场做出。其它重大安全违规由项目办集体研究后作出处罚。同时,对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安全形势平稳的单位按照同等的标准进行奖励。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的将视为不履约扣除相应监理费用,并按照违约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十七条 现场办在对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中将安全生产管理以30%的权重纳入其履约的动态信用评价中。监理单位按此权重向现场办提交对施工的动态信用评价,现场办在将此部分评价纳入总的动态信用评价中,并经综合后将有关单位的动态信用评价报项目办,项目办在综合评价后上报厅质监站。
第15篇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分析
一、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轻视安全管理,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
在目前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下,施工主体大多追求的是直接经济利益,不注重施工安全管理,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松懈麻痹现象。
2、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管理、现场安全措施、安全检查和评估。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检查、监督不力,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二是公路施工企业虽然都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项目部和各作业队也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但有些施工单位的安全制度仅是锁在文件柜中的制度;有的只是挂在墙上、说在嘴上,但就是没有落在实际行动上。三是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保证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往往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而东拼西凑,缺乏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性,使其无法得到具体落实。四是项目部不设专职安全员,没有专门人员来做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有的安全岗位由其它管理人员来兼任;有的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起不到安全监督和管理的作用。五是在劳务工管理、施工机械检测、持证上岗等方面的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
3、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素质低、自我防护意识差
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对施工主体行为的安全管理。要建立一种人人讲安全的文化氛围,关键是要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最终才能真正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由于公路施工行业的特点,施工人员的流动性很大,绝大部分施工人员都是来自于农村的劳务工,施工安全知识相对缺乏,即使采取了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还是达不到预期的目标。有的现场管理人员自身都不了解安全知识,不懂安全制度,现场违章指挥,工人违章操作,“三不伤害”无法得到保证。
4、安全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多数施工单位安全投入远不适应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欠账太多。一些基层施工队伍和个体承包者,怀着一种侥幸的心里认为安全投入不值得,一些必需的施工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施工安全防护及其简陋,特别是连高空、水上、深基坑和高边坡下以及隧道开挖道坑内等高危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措施也得不到有效保障。有的施工设备陈旧落后(甚至锈蚀不堪),施工支架变形严重仍强行使用,为了眼前经济利益,而置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5. 发生事故不进行认真处理,不认真查找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工地上一旦出现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有的施工队伍往往采取私下赔偿的办法进行处理,以致对责任者无法进行处罚和教育,不能吸取教训,造成事故再次发生。
二、导致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
公路工程施工中的“人、设备、环境和安全管理”4个因素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缺陷、安全管理出现问题,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1. 人的安全意识是起主导作用的
如果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就会存在不安全的行为,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形成“我要安全”的局面,施工人员就会自觉地抵制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工作。
2. 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是工地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很多安全事故都是由于施工机械和设备存在的隐患及违章操作引起的。设备在使用中出现各种故障是在所难免的,还有一些设备是因保养不善引发故障的,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就会带来安全隐患。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安全管理,对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拼设备。所以,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提高设备完好率和按章操作。
3. 公路施工环境差,自然条件恶劣,工作条件艰苦
山区公路的施工穿越崇山峻岭,施工场地大多处在山高坡陡的地方,无法找到较好的施工场地和作业面。工程施工一方面受雷电、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另一方面还会受到当地群众的干扰,甚至无理滋事。
4. 项目施工主体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工程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一个质量和安全意识淡薄的施工主体是难以干出优质工程的,施工安全也是无法保障的。如果项目部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工地安全事故将不可避免。
5. 工地安全管理普遍存在的工程分包问题
工地安全管理必须正视普遍存在的工程分包问题(甚至有些工程层层分包),总承建商与分包商的关系及互相配合对工地安全极为重要,那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做法是工地安全管理上的最大缺陷。光依靠分包合同中的安全责任条款来约束分包商是远远不够的,不能指望管理水平不高、安全意识低下的现场作业队伍自身能够管理好施工安全。
6. 大多安全事故都是来自于违规作业的情况
一些施工条件差的队伍不能配备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往往因陋就简、土法施工,违规作业。也有一些是由于受到了来自于外界的压力,如赶工期,急于求成,不按程序施工造成的。如结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就急于拆卸模板和支架,桥梁结构物施工时不按对称加载的要求或卸载的顺序进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公路工程施工建设涉及面广,具有点多、线长,建设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施工作业在野外,工程施工又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综合过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好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评价未来的风险,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针对重大危险源,通过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和预防措施来消除或降低风险。识别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制定应急计划(或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伤害和疾病。
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zjlb4-h驻地办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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