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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消防及放射源安全管理(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9 热度:61

瓦斯、消防及放射源安全管理

第1篇 瓦斯、消防及放射源安全管理

第一节 瓦斯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条:瓦斯检查人员责任考核制度

1、瓦斯检查员不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或交接班,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2、瓦斯检查人员脱岗、瞒报、虚报瓦斯检查结果、监控工修改瓦斯数据、调度人员隐瞒瓦斯实际情况、故意损坏瓦斯监控设施的,经认定后报请矿上给予留察或开除的处分。

3、对于随意安排瓦斯检查人员进行其它工作而造成粉煤仓检查人员不足或影响正常瓦斯检查工作的,一次处罚队长及安排人各100元。

4、瓦斯检查人员不执行班中汇报制度,少汇报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5、对瓦斯检查员技术比武中考试成绩优良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人员处罚100元。

6、对多次经过技术培训而不会进行瓦斯检查的人员,报请矿上予以清退。

7、不及时报送有关报表,一次处罚责任人员100元。

第二条:责任单位瓦斯安全考核制度

1、对于瓦斯检查管理设施不全,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不及时移动瓦斯检查牌板以缺少设施论处。

2、对于储煤仓防治瓦斯工程没有经通风部门审查造成设计不合理或施工中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

3、对瓦斯方面的隐患不予及时整改的,如果经瓦斯检查发现每一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4、新分配员工到岗后,所在车间不按规定及时对瓦斯检查员进行技术培训,处罚责任单位200元,班组长100元。

5、对不优先保障瓦斯防治方面的材料、设备、资金,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

6、对临时停风地点不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跟班队干200元;安全员、瓦斯检查员不监督执行,处罚100元;不听从指挥,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500元。

第三条:瓦斯安全治理考核制度

1、凡在瓦斯管理中表现突出,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经查证属实的,报请矿上给予重奖。

2、在瓦斯治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进行发明创造的,实施效果明显的,每一条或每一项奖励500-1000元。

3、车间对长和班组长没有按上级部门的计划对瓦斯检查员的培训作出安排的,一人次处罚队长200元,班组长100元。

4、在瓦斯管理方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按程序报请建管处按事故性质进行处理。

5、对没有按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按违章论处。

第二节 监测监控管理

第一条:传感器监测监控管理

1、传感器无有效校验标签,罚当班班长100-300元,悬挂责任人100-300元。

2、甲烷传感器未指定专人悬挂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3、监控设备无计划停用者,每次罚款2000-10000元。

4、故意堵塞传感器测试孔的,以责任事故查处,罚责任单位10000-20000元,罚责任者2000元,责令责任队组停工整改,不准责任人再在xx矿工作,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处罚200-1000元。

5、故意不按规定要求移动和悬挂传感器的,或用其它方式造成传感器监控传输数据失真和断传的,在同一地点的单位,罚责任人,第一次罚2000元,第二次罚4000元,三次以上的将责任队组停工整改,罚责任单位10000元,罚相关责任人200-1000元,不准责任人再在xx矿工作。

第二条:监测监控设备安全管理

1、监控传输线接线盒未按规定正确悬挂,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2、监控传输电缆在有电缆钩可正确悬挂情况下,未能正确悬挂,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未正确填写记录或记录有涂改者,每次罚款100元。

4、对于监控数据漏报、谎报者,每次处罚500元。

5、监控值班人员不坚守工作岗位,发现一次罚款100-300元。

6、未按规定期限调试、校正监控仪器设备,每台次罚款1000元。

7、监控主机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不符合规定者,罚款5000元。

8、监控主机未实现双机备份者,罚款5000元。

第三条:外委施工单位监测监控管理

1、无三证(防爆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煤安标志的监控设备在选煤厂基础建设及生产中使用的按失爆论处,缺一项罚款1000元,并责令施工单位更换合格有效的监控设备。

2、监控系统操作人员未持有有效证件上岗者,责令施工单位当即更换人员,并罚责任单位1000元。

3、未按规定进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的,每台次罚款施工单位200-1000元。

4、施工单位监控主机的历史记录必须保存完整无缺,无历史记录的,罚10000--30000元,缺1个月记录的,罚10000元,缺3个月记录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产整改,更换新的监控主机,重新组建新的监控机构和合格负责的人员,经xx建管处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5、由于移动传感器或传输线造成的超限报警,由选煤部上报建管处,协同通风部、安全部、监控部和施工单位要共同分析查明故障原因,属传感器质量或老化问题的,责令施工单位将同批号和同年限的传感器返厂检修或报废;属移动不当造成超限报警的,罚责任人2000元,由施工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培训学习,考试合格方可工作。

6、对同一工作面,重复出现的问题和事故超限报警的要加倍处罚,连续3次出现事故超限报警的,查明原因按10000-20000元处罚。

7、施工单位的监测监控系统包括传输电缆、分站、主机房、图牌版、报表等,未能达到《潞安集团监测监控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在限期整改的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的,每项罚款1000元。

第三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各单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挪用的罚款100-200元。发现人为的损坏,照价赔偿,并罚款100-500元。

3、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保卫部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部门领导或兼职消防负责人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建单位补发由所需单位书面申请报保卫部由保卫部根据实际情况,消防法规予以配置,领用单位签字后方可领取。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水溶剂灭火器必须申报,由保卫部统一管理。

第二条: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部门、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动火作业时,需经部门主任审批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上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

对于违反以上要求的视情节严重处于100-500元罚款,扣分10-50分,对于造成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部门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各个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对于违反以上要求的视情节严重处于100-500元罚款,扣分10-50分,对于造成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节 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制定放射源安全管理目的

为了按照xx煤矿建设管理处要求,加强选煤部对使用、存储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放射源安全管理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选煤部主厂房、浮选、浓缩池等各处放射源的存储、使用、转移、运输。

第三条:职工操作规范

1、全体人员必须充分重视并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放射源所在岗位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放射源的日常检查和监护。

2、所有进行与放射源工作有关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工作人员要预先戴好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计专人专用,不得损毁、拆卸、转借他人。

第四条:放射源的存储

1、放射源存放地点要有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牌,以及危害性和防护措施标识牌。

2、严禁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存放在放射源附近。

3、放射源资料健全,认真填写放射源记录本,不允许撕毁和缺页。

第五条:放射源日常管理

1、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提交自查结果。

2、放射源周围要保持卫生清洁。

3、严禁在放射源附近休息、饮食、吸烟。

4、定期检查灭火器、个人剂量计等设备工况,确保这些设备能正常工作。

5、每天交接班认真检查安全锁是否处于锁好状态。

第六条:紧急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放射安全异常情况(发生放射源损坏、脱落等),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采取妥善措施,撤离人员、保护现场,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2、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必须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且保护好现场,密切配合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工作,以便迅速查找、侦破。

3、发生火灾时,火势较小时,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火源,如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应迅速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上级部门负责人,以便及时处理火灾后具有放射性的现场。

第2篇 抽排瓦斯、抽排瓦斯风机管理安全措施

为了保证744区在回采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不出现瓦斯超限、瓦斯积聚等现象,特制定744区抽排瓦斯、抽排瓦斯风机管理安全措施。

一、任何人不准随意停、开抽排瓦斯风机,如果必须要停抽排瓦斯风机,必须在生产平衡会上提出,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并且通风段必须采取号相关措施。

二、同整段每天有专人检查风机接设质量,风机达到高压部位不漏风,风筒无破口、接头反边压好、吊挂平直。

三、排放瓦斯导风筒必须吊挂距巷道顶板不得大于0.2米,排放瓦斯风筒出口要设在回风三岔口处。

四、排放瓦斯时风机风筒出口处瓦斯浓度不得大于1.0%。

五、排放瓦斯风机风筒出风口以上不得有失爆的电气设备和不合格的电缆接头。如有失爆的电气设备和不合格的电缆接头应及时处理。

六、机电段每天设专人检查排放瓦斯风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抽排瓦斯风机存在问题,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在排放风机风筒出风口5~10米处设置ch4传感器一台。如风机风筒出风口处瓦斯浓度达到1.0%,立即切断抽排瓦斯风机电源。

八、抽排瓦斯风机风筒出风口10米范围内不得有人员作业。

九、通整段安排专人检查抽排风机风筒出口处各气体浓度(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风)。

十、抽排瓦斯风机风筒出风口检测时,如一氧化碳超限或长时间显示有燃烧发火迹象时,应由通整段查明原因,采区措施进行处理。

第3篇 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矿各科室、部门:

为加强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的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现针对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生产部门认真组织采煤员工认真学习,按此执行,并请各科室部门认真督促,安全通风部门认真监管。

一、采煤工作面管理

1、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口必须畅通,严禁机械设备横放风口,阻塞通风。

2、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口宽度不得小于2.4m,不得超过3.2m,高度不得低于0.65m,且工作面上、下风口20m范围内遇顶板破碎,柱距不得大于0.9m。

3、采煤工作面严格执行π梁支护,严禁“和尚”顶子,π梁两端头一端指向煤壁,一端指向采空区,严禁指向两川口。

4、工作面必须做到“三直”、“一宽”、“一净”、“两畅通”。

三直:煤壁直、溜子直、支柱直。

一宽:工作面最大宽度3.20m,最小宽度2.40m。

一净:工作面,风巷内流砂,流炭收净。

两畅通:工作面上、下风口畅通。

5、工作面两风口遇放顶时,放顶段必须使用铰接梁或工钢支护,严禁铁木混掺。

6、机窝放炮,除严格执行放炮管理规定外,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60m,每孔装药不能大于1/2筒炸药,炮泥必须装满填实,严禁放巴炮、糊炮,凡因放炮崩倒,崩斜的支柱、风障,导风管必须及时恢复。

7、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8、回风巷内的超前支护必须随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及时回撤,未及时回撤导致尾巷不能及时封闭,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丢失支柱必须经矿带班领导或现场安全员确认。

9、工作面上、下风口的工作面内必须砌筑宽度不小于1.50m的砂墙,且封棚塞紧、砂块不够时,可用砂袋、碹块,确保进风不进入采空区,不进入回风尾巷。

10、对拉工作面两机头错距不大于5m。

11、机头、机尾压机支柱严禁使用液压支柱掺设。

二、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管理

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是指对拉采面后一机头与运输巷溜子尾轮不超6m的巷道。

1、进风巷尾巷超6m,必须及时回撤运输巷溜子设备以及此巷道内的支护材料,并按以下办法对尾巷进行处理。

(1)有风进入尾巷:用砂块、碹块、砖块或砂袋对尾巷进行全面封闭确保进风不进入尾巷。

(2)无风进入尾巷:尾巷密闭前瓦斯浓度不超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1.5%,可设置移动栅栏,在移动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设风障,将尾巷封闭,并随每次设备回撤辗动。

2、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每班进行三次瓦斯检查。

3、采煤小组作业时,在运输巷溜子尾轮上方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邦不小于200mm处吊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4、进风尾巷段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限时,上、下工作面和运输巷溜子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三、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报废风巷》的管理

报废风巷:是指随采随丢,不为下一步开采服务的巷道。

1、报废风巷必须随工作面推进,以采煤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为界,对风巷进行全断面封闭,严禁采空区瓦斯进入采煤回风巷。

2、封闭材料为砂块、砂块不足时可采用砖块,碹块或砂袋砌筑,对回风巷进行全断面封闭,且封棚塞紧,密闭墙沿回风巷倾斜砌筑,避免隅角瓦斯积聚。

3、密闭内无瓦斯进入回风巷,密闭前0.5m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可在密闭前设置活动栅栏,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风障将尾巷封闭,并随工作面推进辗动。瓦斯超限采用风障,导风管不能处理时,必须对巷道全断面封闭一次,以此类推。

4、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进行每班三次的瓦斯检查。

5、栅栏或密闭处瓦斯超限达到1%时,工作面溜子停止运行,20m范围内停止打眼放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四、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共用风巷》的管理

采煤工作面共用风巷:是指随采随护,为下一步开采继续服务的巷道。

1、采煤工作面下风口工作面内砌砂墙或碹块,必须砌进工作面大于0.3m处,避免采空区垮落时顶板压力堆垮共用风巷,为下一步护巷增大投入。

2、采煤工作面下风口采用碹块支护时,碹块间距不大于1.2m,碹块间必须用砂块封堵严密,且封棚塞紧,避免采空区瓦斯进入回风巷。

3、共用风巷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回风巷内瓦斯不超限,以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在风巷内设置活动栅栏,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风障将巷道全面封闭,并随工作面推进辗动。

②风巷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可在回风巷中设置永久挡风帘,必要时砌筑砂墙或砖墙将巷道全断面封闭。

4、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每班进行三次瓦斯检查。

五、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

1、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2、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流,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及其进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流,进行处理。

4、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6、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规定

①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

采煤工作机头:进风尾巷,工作面,隅角,回风

②检查次数:瓦斯每班3次,二氧化碳2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煤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由矿安全部门决定。

7、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生产现场手上交按班,严禁“漏检”、“假检”。

六、采煤工作面安全监控设备安装设置管理

1、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应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2、采煤工作面隅角,工作面,回风应该设置甲烷传感器。

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

4、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按规定。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工作面煤壁5-10m处理,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隅角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隅角内,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回风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0.0024%,温度传感器报警浓度30c。

七、隅角瓦斯处理方法

1、风障引导风流法:在采煤工作面内沿煤壁或出口斜牵一风障至隅角,把风流引向隅角将瓦斯冲淡。

2、风筒(管)导风法:在采煤工作面内沿煤壁设置风筒(管)至隅角,把风流引向隅角将瓦斯冲淡。

3、将硬质风筒设置在密闭或栅栏内,将瓦斯引入采区回风巷。

八、责任划分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尾巷的密闭、栅栏、风障由采煤队负责砌筑设置,安全员、瓦斯员共同协助管理。安监科、通风科全面监管。

2、采煤工作面监测监控各类传感器由机电科负责安设,并按规定调效、现场安全员、瓦斯员监管。

3、对瓦斯超限区域内的风障、栅栏等设施损坏的恢复,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严禁违章作业。

四川弘鑫矿业有限公司荣县新胜煤矿总工办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抄报:矿长、副矿长

第4篇 瓦斯隧道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范

⑴爆破工、焊工、电工和特种设备司机等特业人员和安全员、瓦斯检测员、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懂得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保证100%持证上岗。

⑵所有参与瓦斯隧道施工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门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⑶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并均要求携带个人自救器。

⑷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含有瓦斯的工区。

⑸钻工必须穿棉质服装、雨衣和胶鞋,佩戴防尘口罩。

⑹瓦斯隧道各道工序、各种作业施工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5篇 高瓦斯矿井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引言

煤矿机电设备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战线长,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随着采掘开的深入,生产能力的提高,机电设备系统的战线逐渐加长,在高瓦斯矿井中,瓦斯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的存在和堆积,一旦矿井机电设备系统发生安全事故,不仅影响煤矿生产,而且会严重威胁矿井及人员的生命安全。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煤矿的固定资产总额当中,有55%-65%是机电设备和设施,所花费的工资、能耗、油脂、配件、维修费用等的总和要占煤炭生产成本的40%以上。传统的机电设备管理方法已不能够适应当前现代矿井形势的发展 <>,因此,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化,提高机电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行机电设备的技术改造,建立质量监控与检修体系,加快机电本质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一、人作为矿山的主体,在矿山机电设备管理中占据主导位置

1、首先加强机电岗位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化管理。煤矿机电工种的专业技术性较强,动手实践更强的队伍。其各岗位工种都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不能以照顾的身份人员出现来充当。并且要多引进高知识,高学历的年轻人充实机电队伍,全面提高机电职工文化水平,同时加强新老工人间的“师徒协议”制定管理,让新工人逐步熟悉和掌握技能,胜任岗位,并通过考核,方可上岗。对机电各工种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管理工作。尤其在高瓦斯矿井,工人的安全意识高低,决定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安全,通过合理配备人员,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人数成比例,达到合理高效配置,先前的矿山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现代矿井管理要求,要根据建设现代化矿山、数字化矿山采取新的对策:一是要求员工全面认识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区别,高瓦斯矿井使用的机电设备安全性指标更高,要求员工安全意识更强;二是加强区队班前会学习,合理运用班前会,善于利用班前会,将班前会作为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桥头堡,在每天工人工作前的安全再教育,传达矿上、科里的安全精神和理念,并每天针对不同班组开展针对岗位性的安全学习,使工人操作设备安全性进一步提高;三是每隔一定时期开展安全大讨论活动,让工人从自己身边发现机电设备安全隐患,举一反三,达到机电设备安全就是人身安全思想灌输,矿上对建议收纳规整,整改落实;四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即专业培训和全面培训相结合,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实现工人的“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3、加强职工的技术技能培训管理工作。以技术,思想为工作之前提,合理配备人员,挑选优秀员工,组建强干班组,并经竞争考核机制运用在班组中,一是建立岗位技能竞争机制,对所有员工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员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进奖励和考核机制,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技术技能业务知识;二是每隔一定时间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并发现技术新苗子,对以针对学习和培养,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三是采用请进来与走出去现结合培训方式、使工人接触和掌握更多新技术新设备;运用课堂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施工人对新设备能更快消化吸收,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技术技能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4、加强岗位责任制执行管理工作。机电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都属于特殊工种岗位,要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首先要提高设备维修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的责任心。同样的设备、同样的使用环境,有责任心和没有责任心的人员操作设备,其效果大不一样。有责任心的人员操作设备时,能够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发现隐患能及时消灭,不将隐患形成事故。责任心强的工人能时刻保持设备清洁卫生,能观察到设备运行前、运行中、运行后的设备状态,一旦发现有异常现象能及时停机,叫维护人员到现场检查维修,及时排除故障隐患。严格执行设备维修人员及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杜绝维护工人抱着“什么时候坏,就什么时候修”的思想。提高员工对设备检修的重要性认识和重视,使机电设备定期维护与检修工作落到实处,使机电设备出现异常或者故障前,就开始实施维修,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不影响正常的生产,提高设备的运行周期。

二、机电设备作为矿山生产的支柱,必须有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建立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的台帐管理,并能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妥善保管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档案。作为高瓦斯矿井机电设备必须使用有ma标示的矿山设备,并且井下电气设备使用逐步达到本质安全型。

2、认真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修相接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并建立定点维护、定是维护、定人维护的“三定”原则。对机电设备实行负责安全生产直接责任制,并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定人、定机、凭上岗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执行设备现场交接班制度,大型设备均有运行记录,对设备的各项制度的填写必须清楚规范,并留存两年以备检查。

3、建立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管理工作,成立相关的设备管理部门,对大型设备建立完善的档案。强化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工程的设计、选型、设备购置、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强化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部门的管理职能,防止大型机电设备恶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在井下安装的机电设备时,要制定详细的设备安装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学习,并上报矿机电、通风、调度和安监等部门领导审核把关,施工时要机电领导跟班作业,确保施工安全顺利。

4、在检修方面,在每次停产检修前,都要制订严格、细致的停产检修计划,编写每个项目的检修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经机电、安全、通风等部门的主管领导和矿级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并将措施让参加施工的员工组织学习,学习后签字。在施工时安排相关队组、职能部门领导进行项目现场跟班作业,重点项目坚持分管矿领导、机电副总进行现场指导作业,检修结束后跟班人员要现场盯着进行试运转,不合格的要进行整改,整改后达到合格要求,才能进行验收、签字,保证了每一项目的检修质量;同时为了确保检修质量,增强检修人员的责任心,完善了设备检修质量时限责任制,保证了每一台设备的检修质量,促进了机电设备完好、安全运转,降低了机电事故率。

三、机电设备在煤矿中使用,其生产环境对其影响很大

1、机电设备管理要以本本质安全管理为规范。以神华本质安全管理手册逐条、逐步执行,已达到机电设备管理的规范性,制度性,长久性。针对高瓦斯矿井本质安全管理要求更加深入,更加细分,达到以点到线,以线扩面的形式,机电设备作为是煤矿安全的基础。机电设备管理的到位,足以带动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践证明,在高瓦斯矿井中机电设备的本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益产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煤矿要把这项工作形成制度化,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并且要深入化,动态化转变,并且重结果更要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安全、质量全达标过程。

2、高瓦斯矿井机电设备的运行环境要求更高,井下各个机电设备运行场所必须保持有清洁的卫生环境,良好的通风环境,设备运行环境,防止煤尘飘落,必须每班做到设备的清洁工作。对煤尘、粉尘大的设备安装地点,安装喷雾洒水装置,环境要做到降尘管理。

3、对矿井机电设备要定期联系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对机电设备进行全方位,无遗落的进行相关检验和校验,检验合格方可投运。检验出有问题的设备,要做到定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无法整改的设备要及时更换。

四、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最终一点要做好人员和设备管理工作

作为矿山机电设备管理,配备了优秀的人员,选用了合格的设备,创造好了好的生产环境,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先前的一切工作相当于白做。

1、首先煤矿领导要重视井下机电设备,把机电设备视为现代化煤矿安全生产的保证放到一个关键的位置,从机电设备管理先前一个辅助生产工作提升到主要生产工作,领导重视了,区队才重视,工人才能重视,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才能实实际际落实到位。

2、作为机电设备的管理者,必须要精通机电设备,对设备的性能,使用、维护要有全面的知识掌握,对各类机电设备选配、人员配备都要做到心知肚明,坚决避免外行领导内行的情况,避免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又存在在不可预料的安全隐患。所以,有好技术并且懂管理者才能担当机电设备管理者,才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加强机电设备操作者和维护者的管理工作,作为管理工作者,不可能事事躬亲,许多事情需要一线工人的反映和汇报,所以对操作工人和维护工人管理工作到位的话,机电设备安全就有了一半的安全。机电设备维护者和操作者与经济利益挂钩,把各种管理措施进行量化管理,每个月由矿机电管理职能部门对维修人员及操作人员所管辖的设备责任范围进行检查验收,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予奖励,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处罚。

4、对设备的维修与使用执行动态管理,机电管理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监督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一旦检查出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不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而引起设备损坏的,追究使用单位和操作者的责任。

5、加强安全工作力度,向管理要安全。实践证明,要抓好安全工作,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失去了监督作用,必然助长麻痹侥幸、违章蛮干的现象。监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现场安监人员的作用;同时,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另外,采取安全资金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杠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从而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机电设备管理工作要想上一个台阶,必须牢牢抓住:杜绝电气设备事故设备更新换代要跟上;要尽快把职工工作责任心提高。

四、结语

随着煤炭工业的飞速发展,煤矿机电设备的运用得到全面推广,机电设备在矿井安全生产环节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尤其在高瓦斯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性指标更高,随着采掘的深入,煤矿机电设备遍布矿井的每个角落,地质条件经一步恶化,对煤矿的机电设备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机电事故也是困扰矿井发展的因素之一,本文通过对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相关联的人机环管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同时我们不难看出,煤矿对机电的重视工作也不容忽视,一个方面的重视度越高,他的安全性越好。

随着社会的发展,煤矿机电设备的自动化、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而机电设备管理也越来越必要了,建立良好的机电设备管理体系和制度是煤矿安全而高效率生产的必要条件。机电设备的投入和强化管理,不但带来效率还大大减轻了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和改善了煤矿生产的新环境,创建一个美好和谐的煤矿。

第6篇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瓦斯防治岗位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矿长(公司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负责锅炉、压力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负责组织瓦斯防治岗位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瓦斯防治岗位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瓦斯防治岗位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第7篇 x庄煤业回风立井瓦斯抽放管路安装期间矿井通风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邓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扇工作方式为抽出式,矿井总回风量为6520m3∕min,回风井安装两台同等能力的fbcdz-no26防爆对旋轴流式通风机功率2×185kw,2023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确定为高瓦斯矿井,需安装瓦斯抽采系统。现井下瓦斯抽采管路已安装完毕,需从风井延接抽采管路至抽放泵站,施工期间需将主扇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为了保证施工期间通风安全管理,制定本措施:

一、成立临时指挥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部门负责人: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兼办公室主任。

二、主扇风机调整ⅰ级电机运行状态

矿井目前回风立井风速为8.6m/s,为确保瓦斯抽采管路施工安全,需降低回风立井风速,经矿研究决定将主扇定为ⅰ级电机运行。

三、主扇风机ⅰ级电机运行状态时间

施工日期,从施工之日起延续6天。

四、更换防爆盖需停主扇风机程序如下

(一)、更换前准备工作

1、用厚度2.5mm的刚板、型号为h-200长度4.5米的工字钢及10号槽钢,焊接成两个半圆形临时防爆盖,封闭回风井上口。

2、停风时间按照调度室通知执行。

3、主扇停止前1小时瓦检人员、通风员检查井下有害气体情况及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好各处设施减少漏风, 并汇报调度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调度。

4、瓦检员从掘进工作面撤离前必须将掘进工作面迎头终端压风管路阀门打开。

5、主扇停止前1小时,调度室通知井下各作业场所由各单位跟班干部带领班组人员统一上井,上井后并汇报调度室,由安监部在井上口清点人数。

6、在主扇停止前机运队检查井下供电系统,检查完毕汇报调度室后确定除停送电人员在现场其它人员全部上井后由机电矿长下达命令逐级开始停电,停电先后顺序为:采掘工作面→采区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停电完成后机运队人员必须全部上井并汇报矿调度室。

7、调度室核查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后汇报临时小组组长,由组长下达停止风机运转指令。

(二)更换期间

1、风机停止运转后,主扇司机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作好停风记录,同时要求机运队与通风队立即把风硐风门打开,确保矿井有自然风。停机后必须将主风机开关打停止位置。具体由机运部和通风部分管负责人现场监管,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2、机运队及通风队协助施工队迅速更换防爆盖,新的临时防爆盖四周要盖严密,更换后立即汇报调度室。

3、由安监部指派安全管理人员在副立井及主斜井上口把关,防止人员误入。

4、瓦检员必须对主井、副井风流中气体连续监测,如发现有害气体浓度有升高趋势,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果瓦斯浓度接近0.8%时立即停止回风井上口作业,恢复负压通风。

5、必须加强副立井、主斜井区域内巡逻工作,严禁一切烟火及火源进入副立井、主斜井口20米范围内。

6、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蓄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供电。

五、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

(一)调整前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之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对主扇及其配套设备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主扇方可进行启动。

2、机运工区要在调整前详细检查主扇供电系统,确保主扇供电安全、可靠;并保证通讯线路完好、电话畅通。

(二)调整期间

1、调整期间,值班矿领导、机电部、通风部、安监部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导,确保安全施工。

2、调整期间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加强调度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3、调度室负责通知机运部、通风部安排人员检查风井口临时封闭、风硐风门关闭,关闭后立即汇报调度室。由机电矿长通知主扇司机进行启动主扇ⅰ级电机恢复井下通风,主扇正常运转3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矿救护队及瓦检员下井检查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和通风设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调度室。

4、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检查机电峒室及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只有当工作面、各机电峒室、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0.5%,方可恢复送电,送电命令由机电矿长下达,并严格按送电程序送电。各送电地点在恢复送电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

5、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确认局扇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且巷口6米内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方可局扇运行送风,未经瓦斯员同意不得送电。

6、在瓦斯超过3% 时按照3级瓦斯排放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调整为ⅰ级电机运行后,测风人员要全程对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进行测定,如发现出现微风区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尤其保证综采面用风量不小于900m3/min。

8、井下所有用风地点保证通风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风井安装工程。

9、回风井管路安装期间,保持风机ⅰ级电机运行。

六、抽放管路安装完毕后恢复原有的防爆盖

1、回风立井内抽放管路安装完成后,防爆盖恢复原来工作状态时,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井下撤人→全井下停止供电→停主扇风机→更换防爆盖→恢复通风→检查矿井巷道内的瓦斯情况→恢复井下供电→开启局部通风机→井下用风地点全面测风。

七、保障措施

1、主扇调整ⅰ级电机运行前主扇风机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烟火及火源的存在。

2、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要负责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和管理制度,要详细汇报沿途通风设施状况,局扇运行状况,并随时向通风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气体、风流等情况。

3、调整ⅰ级电机期间瓦检员在井下巡检时,随时关注巷道内风量变化,一旦出现无风或风速明显减少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人员和通风值班室汇报,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各单位将井下留守人员撤至主要进风大巷。

4、通风队在主扇风机调为ⅰ级电机启动状态期间要确保监控系统灵敏、可靠,数据准确传输。

5、监测监控巡检人员,对监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6、调度监控值班人员,时刻观察井下各个地点瓦斯监测情况,发现有异常时,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值班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确保瓦斯不超限。

7、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在施工时要保持风道口干净不得留有任何杂物,以免影响主扇运转。

8、在施工期间,瓦斯抽放管路安装人员要盖好临时防爆盖。

9、在施工期间,通风队每班安排一名瓦检员,在回风立井下口要用便携仪连续的检测瓦斯,用光学仪器半小时检查一次瓦斯,发现瓦斯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停止回风立井内一切工作,待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0、施工完成后,瓦斯管路安装人员清理现场恢复好设施安全撤离后,通知调度室及通风工区值班室。

11、恢复正常后,测风员对矿井进行全面测风,并将测风数据报指挥组,如各测点风量均符合规定,则由指挥组、调度室组织恢复正常生产,否则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如主扇ⅰ级电机启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2023年邓家庄煤业应急救援预案》各项要求执行落实。

13、本措施未尽事宜均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8篇 瓦斯检测管理安全检查要点

(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管理检查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管理组织和队伍,配备足够的管理检查人员,并且严格管理,把瓦斯管理和监测作为矿井管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管好,保证矿井安全,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2)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放炮员)、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3)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检查范围。

(4)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即:

①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

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

③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有瓦斯喷出的采掘煤矿安全检查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5)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汇报)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7)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的变化情况。

(8)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9)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报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报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9篇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根据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的特点,规范安全施工及安全管理和职工安全行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董家山隧道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2.1成立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周安胜

副组长:王 伟  周 灿  范嗣民  张昌勇

组  员:林 安  廖 波  杜永伦  杨永治  石建忠  王文斌 何瑞金  田树华  蒋 强  周 杰  董文章 陈洪君           赵洪锦 王 旭  杨松林  方忠义  赵桂平 朱永贵

2.2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组长对隧道施工安全负组织领导责任

副组长对隧道施工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

组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对隧道施工安全负岗位、检查、执行,并监督作业人员责任。

2.3瓦斯隧道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

副经理                                   总 工

办公室               安质部             工程部

安全员、领工员

施工队队长、安检员、瓦检员

操作人员自检、互检、交接检

第三章    认识瓦斯

3.1 瓦斯:是英文gas不规则发音,又叫沼气,它的主要成份是甲烷,是一种无毒、无味、无色、可燃烧的气体。

3.2 瓦斯的形成:煤的形成过程中氢、氧的分解溢出不完全,一部份没有散失到大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形成以甲烷为主的各种可燃气体--瓦斯。

3.3  瓦斯爆炸的四个必要条件:

a 存在瓦斯气体聚集;

b有空气和足够的氧气;

c火源-金属碰撞出火花、灯炮玻璃破裂灯丝燃烧、电焊、运输设备鸣号、消声器尾气;

d时间,当时间太短也不可能爆炸。

3.4 瓦斯突出:指在地应力和瓦斯压力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层与大量瓦斯从煤体内突然喷向开挖空间的现象。隧道施工中钻眼过程、爆破都有可能产生瓦斯突出现象。

3.5 瓦斯隧道安全生产的根本措施:就是降低瓦斯浓度、防止聚集。掌子面浓度不超过0.3%,其它作业空间瓦斯浓度不超过0.3%通风始终不低于3级,人能感觉到刮风,不管是瓦斯突出、喷出都会被不断更换的新鲜空气所稀释排到洞外。瓦斯作业环境是安全的(如果停风,事故隐患就会增大,危险就会降临)。

第四章  安全操作规程

4.1 开挖工作面附近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3%,必须采用湿式钻孔,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米。

4.2 爆破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3%。

4.3 炮眼内岩粉应清除干净,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应进行爆破。

4.4 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矿用炸药;采用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4.5 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在岩层内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1/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应用炮泥封堵。

4.6 爆破网络和连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爆破连线必须采用串联方式,线路所有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绝缘层并悬空。

b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隧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间距;

c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并随用随挂,其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

d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

4.7 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4.8 爆破15min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0.3%,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

4.9 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爆破制”。

4.10 瓦斯浓度检测地点及范围

a开挖面及其附近20m范围内;

b断面变化交界处上部,导坑上部,衬砌与未衬砌交界处上部以及衬砌台车内部等容易积聚瓦斯的地方;

c局扇20m范围内的风流中;

d总回风流中;

e各洞室和通道;

f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开关附近20m范围内;

g岩石裂隙、溶洞和采空区瓦斯溢出口;

h局部通风不良地段;

i技术负责人指定的检测地点。

4.11 瓦斯隧道通风设施应保持完好。通风机应有两条独立的供电线路。

4.12 瓦斯隧道施工中,对瓦斯易于集聚的空间和衬砌模板台车附近区域,可采用空气引射器、气动风机设备,实施局部通风的办法以消除瓦斯聚集。

4.13 瓦斯照明:

a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110v;

b输电线路必须使用密闭电缆,严禁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4.14 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缆悬挂点间的距离,在正洞内不得大于3m。

b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若受条件限制,当电缆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m。

c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其间距应大于0.lm。高压与高压、低压与低压电缆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05m

4.15 隧道开挖要做到“少扰动、早喷锚、勤测量、紧封闭”

4.16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第五章  瓦斯防治

5.1 隧道施工期间,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组织系统,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监测人员配备光感式瓦检仪和便携式瓦检仪,洞内必须设置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按要求悬挂在规定的位置。

5.2 瓦斯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照明灯。

5.3 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供电应配置两路电源,工区内采用双电源电路,其电源线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负荷。

5.4灯头、开关、灯泡等照明器材必须采用防爆型,开关必须设置在送风道或洞口。固定电缆应采用铠装铅包绝缘电缆、铠装聚氯乙烯电缆或不延燃橡套电缆;移动式或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缆,应采用专用的不延燃橡套电缆;开挖面的电缆必须采用铜芯。

5.5 每个洞口常备的完好矿灯数,应大于总人数的10%;矿灯均需编号;常用矿灯的人员应固定灯号;矿灯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足、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松动、玻璃和胶壳破裂等情况,不得发放,发出的矿灯应保证能连续正常使用11h 。

第10篇 通风及瓦斯安全管理措施

1、必须按掘进装备系统化一类标准,安设“三专两闭锁”,安设瓦斯断电仪,设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实现不间断供风,。

2、风筒应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严禁超过5m,风筒出风口风量不得低于计算风量。工作面要存有4m、6m、的风筒短节,以保证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不超限。

3、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挂牌管理,任何人不准随意停开风机。

4、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5、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6、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co2浓度不超过1.5%时且符合以上开启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7、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co2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或co2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严格落实以下几项安全措施:

1)、排放瓦斯由班组长组织瓦斯检查员、机电检修工、通风工共同完成,班组长负领导责任,机电检修工负责局扇运行和停送电的管理,通风工负责完成控制风流的任务。

2)、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不超过0.8%和co2浓度都不得超过1.5%。

3)、工作面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

4)、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co2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定排瓦斯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5)、因瓦斯浓度超限而切断电源的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经瓦检员检查核准,方可人工复电。

8、风筒应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5m,风筒出风口风量不得低于计算风量。

9、风筒必须逢环必挂,有破必补,而且吊挂时要做到靠帮靠顶平直,不得挤压和破坏风筒。风筒接头要顺接,使用双反边,并且用铁丝在中间捆紧,做到牢固可靠,防止脱节。要有专人经常检查风筒吊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发现矿车擦风筒要及时处理,必要时进行落道或串棚。

11、禁止任何人进入无风或打有栏杆挂有警示标志的巷道内,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严禁使用风镐落煤。

12、1109车场的两道正反向风门必须经常关闭,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在行人和过车时必须过一道风门关闭后再打开另一道风门。反向风门应常闭,掘进工作面放炮或发现异常情况需要撤人时,最后一个撤出的人必须将反向风门关闭(由班组长和瓦检员负责落实),两道正向风门装闭锁设施。

第11篇 机电科瓦斯电厂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网络

二、岗位责任制

本标准规定了徐州市夹河煤矿机电科低浓度瓦斯发电厂各级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1.科长的岗位职责

(1) 科长协调生产、经营、行政等各方面的关系,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实现电厂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

(2)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每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一次。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亲自过问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

(3)主持安全情况分析会议,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布置并组织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重视安全技术培训,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违章活动。

(5)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不断改善职工物质和文化生活,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使职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安全生产工作。

(6) 定期组织领导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部门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解决。

(7)对自己所发布的命令负责。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指示等因贯彻不力而酿成设备和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应负直接领导责任。

(8) 领导物资供应部按计划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安全用具,并做好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管理和运输、保管、发放等工作。

2.电厂厂长岗位职责

在分管科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电厂的生产运行、设备维护保养、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等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电厂安全生产。

(2)负责组织电厂的生产运行,安排电厂运行工的倒班。

(3)负责完成电厂的经济指标,包括收入(发电量)、成本(修理用配件、油料、运费)等。

(4)按照电厂运行工岗位职责,负责电厂运行工的管理和考核。

(5)组织运行工认真贯彻执行“电厂操作规程”。按照设备巡检项点,组织好设备巡检工作。

(6)组织贯彻执行“电厂机组维护保养规范”,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7)负责电厂运行工的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

(8)负责组织电厂的文明生产,确保设备、环境的卫生规格化。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技术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在电厂厂长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各自分管的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对本专业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本专业的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和现场规程的制定和审查工作,对其正确性负责,并督促实施和执行。

(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本专业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4)参加电厂及安全监察部门组织的有关不安全情况调查分析会,对技术方面的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及有关技术管理方面原因,提出对策,并组织落实。

(5)负责机组大、中、小检修的质量验收、试验,并给予正确评价。

(6)负责编制设备大修(施工)、非标准检修、更新改造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编制设备大修后、技术改造、新技术、新设备等运行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向现场运行人员交待,组织学习,并认真履行设备检修、试运投运的验收工作。

(7)做好科技管理、节能管理、可靠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8)认真做好生产工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工作,杜绝工程事故。

(9)组织编制事故备品备件储备计划,负责备品备件的鉴定。

4.电厂运行工岗位职责

(1)电厂运行工在电厂厂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电厂的运行、设备维护等工作。

(2)认真执行“安全运行守则”,确保电厂安全生产。

(3)按照“电厂操作规程”,具体负责设备的操作和运行。

(4)按照巡检项点,搞好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汇报和记录工作。

(5)搞好电厂的文明生产,负责设备和环境的卫生工作。

(6)按照“电厂机组维护保养规范”负责电厂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7)努力学习专业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8)完成厂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5.检修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并有责任制止其他人员违章作业,对自己的行为负安全责任。

(2) 参加班组召开的班前、班后会,主动汇报自己管辖设备的安全生产情况,听取领导布置的生产任务和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认真贯彻执行。

(3) 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手持电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对自己所做工作的安全负责。

(4)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巡查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报告厂长,以便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发生不安全情况,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厂长,不得隐瞒不报。

(5)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任务不清和停、带电范围不清的项目以及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6)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管好所维护的设备,对设备安全运行负责。

三、操作规程

1、电厂机组运行人员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每天召开班前会。

2、机组人员每天交接班,必须对设备进行巡查。

3、操作电器时要穿绝缘胶鞋,控制柜前要垫胶皮。

4、岗位操作时,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变电所刀闸操作时,要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严格执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

5、开机前,机组运行人员必须检查供气管线及连接部位的密封是否可靠,不准有渗漏,如出现渗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其次检查所有的启动开关是否灵活可靠,确定可靠后方可开机。

6、机组启动前,必须关闭所有气阀进行排空,以防阀门关闭不严造成漏气,排空完毕后方可开机。

7、启动机组时,必须有两人在场,机组启动5分钟后方可离开操作间,并检查机组所有的油路、水路、气路是否正常,如有问题迅速停机,立即排除。

8、机组在运行期间,每间隔15分钟检查一遍机组的运行情况(包括发电机组和控制屏指示)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出现问题立即解决。

9、机组正常运行期间如遇到突然情况,需要突然停机,必须迅速采取措施,使机组运行起来,如不能立即排除故障,必须马上盘车、泵油,待油温下降到60℃以下时方可停止盘车、泵油,以防出现重大事故。

10、每天必须定时检查油尺油面、水泵,确保油面正常,水泵工作正常,水面高度保持正常位置,并及时进行补充冷却水。

11、冬季机组停机时要特别注意放水,包括机组、油冷器、高温水管系、低温水管系、换热器等,预防冻坏机器。

12、擦洗设备时要特别注意,棉纱距运转件要有一定的距离。

13、电厂运行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窜岗、溜岗,严禁酒后上岗和睡岗现象。

14、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杜绝一切不安全的操作,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

四、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1、每天要对电厂所有设备擦一遍,包括机组、电机、底盘、水管系、气管系、水泵、控制室及控制屏等。每旬保养设备时,要对设备的运转件、死角进行擦洗,必须保证所有设备无油污、无灰尘。

2、每天要对电厂工作场地进行清扫、冲洗,保证电厂工作地面无灰尘、垃圾、油污,保证电厂内无杂草、垃圾。

3、电厂休息室及值班室要及时进行打扫清理,做到地面清洁,无灰尘。值班室、休息室墙壁和房顶无灰尘;门窗玻璃擦洗干净。

4、电厂运行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不得穿高跟鞋、睡衣裤、裙子等。

5、电厂配备的各种零部件摆放要整齐,并有正确的名称标志及数量,便于查找核对零部件,配件领用或使用要记录清楚,备件加工表面不得有锈蚀,零部件不能就地堆放。

6、工具应齐全完整,使用完后应擦拭干净放到规定的位置,不得有丢失。

7、拆装零部件时严禁乱扔,严禁野蛮操作。

8、棉纱要清洗回用,将棉纱放到规定的位置,不得随地乱扔。

9、生活垃圾要适当处理,不得随地乱扔。

10、机组运行的各项记录必须填写认真正确,事件记录必须完整正确,并存档备查。

11、电厂内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按照要求搞好电厂内一切日常工作。

五、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要害场所的所有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要害场所必须设有“要害场所登记簿”、“事故记录簿”、“维修记录簿”,管理人员应认真详细记录,妥善保管,以备考核。

3、要害场所发生事故时,检修人员必须根据事故性质,及时检查处理,及时消缺。

4、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和擅自带入非工作人员。

5、要害场所不得带入放置与设备安全运行无关的物品。

6、进入要害场所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进入厂区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厂区内严禁吸烟、携带火种。

7、要害场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厂区进行巡查。

8、下列人员进入场所必须进行登记:矿领导、机电科领导和技术人员以及固定的检修维护人员。其它人员需要进入要害场所的,得有矿或机电科领导陪同,并进行登记。

9、凡外来人员必须凭保卫科发的要害证进入并登记。对没有要害证而进入的人有权劝阻,对无理取闹者,应及时汇报保卫科。

10、维修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必须登记,其它人员一律不能入内。

11、要害场所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品,消防设施不准随便乱用,油类 棉丝要妥善保管,严禁烟火,确保安全运转。

六、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1、机电设备严格执行包机(修)制,实行包岗制。

2、包机(修)组由司机和维护人员组成,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三班要做到包运转、包完好、包卫生。

3、包机(修)人员必须做好设备的备品备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包机人员必须熟悉了解设备性能,对设备懂原理、懂结构、懂设备的性能,会维修、会操作、会排除故障。

5、包机人员必须执行“三定四检”制度。认真做好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消缺,保持设备完好,认真做好日常各项检修记录。

6、包机(修)人员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的设备进行集中大修工作。

7、包机人员配合岗位司机做好厂区内环境、设备的卫生及备品备件的摆放。

8、包机(修)组长必须定期对所有岗位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组织岗位司机、维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

七、缺陷管理制度

1、岗位值班人员应加强岗位巡查,发现设备隐患必须及时汇报科值班室,严禁隐瞒不报。

2、岗位维护人员应加强岗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三定四检”工作,对岗位司机汇报的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岗位值班人员严禁对带有隐患的设备进行强行操作。在维护人员消除隐患后,方可进行操作。

4、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岗位消防知识的学习并会使用消防器具。

5、岗位场所必须配备足够合格的消防用具,放置位置方便,便于使用。

八、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1、安全思想教育:

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法制教育、劳动纪律及安全知识教育。及向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及保证措施。

2、安全规程制度教育:

安全规程制度是安全生产的经验总结,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包括一般性生产技术、安全技术知识及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等。

(1)一般性安全技术知识是所有员工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包括发电厂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及规律性、可防性、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尘毒防治综合措施、消防规则、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不安全情况的报告程序、发生事故后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等。

(2)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内容包括危险区域(包括设备)及安全防范知识;有关电气设备、压力容器、热力机械设备的专业安全知识;各类起重机械及工具的保养和使用时的安全知识;有毒、有害、易燃及易爆危险品等物质的安全防护知识;各专业及工种劳动环境、设备及工艺操作的安全等方面安全知识;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等。

4、班组安全教育:

本岗位生产工作性质特点、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及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方法以及检修工艺、质量要求及运行值班的要求;本班曾发生过的事故剖析及教训;本班工作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部位和注意事项;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九、防火责任制度

1、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学习使用消防用具及岗位消防知识的学习。

2、岗位值班对本岗位的消防知识应熟练掌握,在突发事故中,能正确利用本岗位上的消防器材。

3、岗位场所的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测。对不合格必须及时更换,严禁使用过期的消防器材。

4、岗位场所必须配备足够合格的消防用具。放置位置方便,便于使用。

5、岗位配备的消防器材,严禁挪做他用。

夹 河 矿

第12篇 高瓦斯煤矿安全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从屯兰矿难探索高瓦斯煤矿安全管理之路

山西在“十一五”期间布局了很多大的发展思路,但是发展进程屡次被爆发的严重矿难打断,痼疾难除的矿难已经成为山西发展一个重要的牵制因素。纵观每一起矿难前后,各级政府采取的措施和制定的制度,不可谓不严,不可谓不细,不可谓不实。特别是在2008年底又专门制订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山西省安全生产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山西省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8项制度以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两节两会期间各级人民政府也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作为高瓦斯矿井,屯兰矿在安全措施,尤其是瓦斯治理上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在屯兰矿,井下原煤全部封闭输送,不露天、不落地,百分之百入洗,煤泥、煤矸石等选煤的副产品也被输送到古交发电厂循环利用。在世界上首家将“大断面支护”用于煤矿开采,这一技术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让屯兰矿最引以为荣的,是自2004年以来一直保持百万吨死亡率为零的纪录,不少兄弟矿井都曾前来“取经”。下井矿工每天都要接受安全培训,每次下井都要进行安全检查。该矿还安装了全套瓦斯监测系统,爆炸发生前,瓦斯监测系统显示完全正常,爆炸发生后,每名下井矿工都配备的自救器帮助许多矿工走过长长的井下巷道,逃出死神的魔爪。这次事故充分告诉我们,高投入不等于绝对安全,设备、人员、管理一步不到位,就可能酿成大祸!获救矿工宋海俊对记者说:“想不到大矿也会出事。”不仅改变了许多人“大矿安全、小矿危险”的看法。而且也为我们搞好高瓦斯矿井安全管理找到了主攻的方向。赵铁锤说,山西省委、省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这次屯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反映出国有大矿安全生产存在重大漏洞。“虽然近年来大矿的管理水平、生产水平大大提升,但不等于百分之百安全,特别是生产周期较长的大矿,容易出现思想麻痹。”这才是高瓦斯矿井事故不断的主要原因。与兄弟省相比,我省煤矿企业,特别是高瓦斯煤矿的安全基础相对薄弱。因此,省政府决定从3月1日起对省内国有、集体矿进行为期一年的安全专项治理。当前,我们主要工作应该是:进一步转变思想、苦练内功,狠抓关键、打牢基础,把上级各项政策、文件规定逐条落实到现场,落实到每一个职工。

一、打牢高瓦斯矿井安全管理的基础

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资源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总体水平,切实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绝不能让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真正从思想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两个方面逐步提高职工的总体素质水平。从屯兰瓦斯爆炸事故反映出存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治理不彻底,现场管理不严格,安全措施不落实等4个问题中,以及历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分析,最本质的问题应该是干部职工的总体素质不高,在现场的安全管理上,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意识和环境氛围,才导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惨剧发生。只有让广大煤矿干部职工端正思想、转变观念,确实掌握发生事故的原因、规律,吸取事故教训,杜绝“三违”现象,才能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煤矿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终落实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必须要以矿工的生命为本。才是真正树立“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和体现。有的地市为了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对所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企业全部责令停产整顿。停产是停了,可是,整顿工作却只是落在文件和报告上。有不少单位,把这一段时间白白浪费。他们不是通过停产整顿,来进一步整顿思想、整顿作风、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而是打小算盘,算经济账,将职工一放(假)了之。虽然,也有部分单位组织职工进行全员脱产培训,但是,其教育、培训方法之简单、培训形式之枯燥,是很难取得应有的效果,充其量就是完成了全员培训的过程,为应付上级检查完善了一项资料而已。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主管部门不妨将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列为一项长期考核的内容,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使企业不仅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更要对教育培训的效果负责,彻底避免流于形式的全员脱产培训,根本转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观念,有效提高整个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步一个脚印,打好“两型三化”矿井建设的基础。

二、安全管理也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在安全投入中,不仅要抓住硬件投入,更要抓好软件建设。“一流设备难奏效,瓦斯防治功在外。”人们一味强调瓦斯监测系统的重要性,而忽视了最基本的安全设施建设。在不少地方,一个开采技术很落后、安全基础设施很薄弱的小煤矿,只要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到安全检查组检查时,安全生产这个分数就加上了。“就像一个摇摇欲坠的茅草屋,基础就很不牢靠,但人们只关心屋子里有电视没有,有空调没有,装修了没有。人们只注意形式的东西,却忽视了最基础的东西。”国有煤矿系统资深安全救援专家、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丁大同曾如是说。监测系统只有报警作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瓦斯问题,关键还是要依靠通风系统来稀释瓦斯。丁大同分析了同煤集团过去发生的瓦斯事故,发现这些事故都与通风系统有关。通风系统不合理、不稳定,引起工作区域微风或无风,煤体释放的瓦斯得不到有效、及时的稀释,待瓦斯积聚到一定浓度,事故就不可避免。瓦斯事故的共性原因就是通风系统出了问题。而通风系统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从硬件上讲,许多发生事故的煤矿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到位的,也是有效的,但是由于缺少 “安全文化”这一软件对策和措施,才导致重大事故屡屡发生。国内外的事故控制实践证明,软对策往往比硬技术更为有效,而“安全文化”正是软对策的一种。联合国倡导安全减灾的文化思考,就是要在全球开展以“预防文化为主”的防灾减灾工作。这说明,“安全文化”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最持久因素。

在全国先后涌现出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的安全先进典型。比如:山东新汶矿业集团鄂庄矿实现安全生产13周年,枣庄矿业集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准南矿业集团的瓦斯治理,特别是“瓦斯不治、决无宁日”的口号,使他们一举甩掉瓦斯治理工作的落后帽子。神华集团百万吨死亡率,已列入世界先进行列。宁煤集团灵新煤矿,实现了安全生产10周年。安全文化的理念作用在这些矿井中得到充分显现,煤矿的安全形势逐步好转,安全形象逐步得到改观,“煤矿可以做到不死人、瓦斯超限就是事故”体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决心。这些单位安全工作成功之处在于他们都有一套与众不同、富有特色、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模式。归纳起来其核心就是安全文化。大量违章行为都不是职工故意,而是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不高造成的。过去认为人的安全素质仅仅是意识,知识和技能,没有正视人的文化和素养。从上到下,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去推动安全生产,缺少文化思考。安全管理缺少灵魂性,使得在安全管理上总是停留在贯彻规程、落实制度循环上。没有上升到“人本管理”理念管理的境界,没有建立为员工认识、认知、认同并接受的安全文化核心价值,来激发出安全文化的强韧生命力与持久动力。要保证人的行为的安全,更好地预防事故发生,达到安全文化生产的目的。就需要提升人的基本素质出发,建立以“人”为核心内容的安全文化新对策和手段。进行系统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进而提升到“我会安全”、“我能安全”高层境界。

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通力合作、时时处处常抓不懈和点点滴滴的日积月累。要从四个方面持续不断开展工作。第一,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必须紧紧围绕安全管理这个中心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事后补救型向超前预防型转变。二是由被动防守型向主动出击型转变。三是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通过责任、权利、利益对称型管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管理,互动性管理,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考核力度。四是由他律性向自律性转变。依靠竞争上岗和奖惩激励等机制的建设推动职工自控行为的完善和安全自控型的班组建设。第二,突出刚性管理、解决好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难题。煤矿井下作业环境的特殊性,地质条件的多变性和不可预见性。决定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同时、煤矿员工队伍构成复杂、整体水平和素质相对较低,决定了煤矿安全管理中必须坚持刚性制度管理为主。在严的方式方法上,要严之有据、严之有度、严之有情、严之有续。在严的对象上要抓点、抓线、抓面。一是严在班子上。二是严在制度执行。三是严在全面质量管理上。把好工程质量关、抓好质量标准化建设,严在工程质量标准,坚持从制度上、机制上强化职工标准化作业意识和管理人员责任心。第三,抓好安全技术业务培训、解决好“干不好、不会干”的难题。抓好安全工作,练好基本功,员工队伍的素质是关键,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第四,安全文化建设要不断创新。  首先要与时俱进,创新理念,对安全工作进行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从而使我们在考虑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同时,以更深刻的安全理念,以更科学的工作方法,以更严谨的工作作风来抓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一要牢固确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安全关系到人的生命与家庭幸福,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安全文化是保护人的身心健康、珍爱生命、实现人生价值的文化,要突破就安全抓安全的传统思维,从人本思想入手实施管理,真正确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价值观,始终把员工的人身安全、切身利益作为头等大事来认识、来对待,使员工时时刻刻感受到企业的呵护、组织的关爱。有了这种理念和和谐氛围,才能更有效地激发广大员工的创业热情和铸造昂扬向上的团队精神。二要牢固树立“安全即效益”的理念。安全是经济效益的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企业以追求最大经济利益为目标,但不以忽略或轻视安全生产为代价。只有施工生产安全了,才能减少事故带来的经济、信誉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才能让员工在人身安全有保障的最佳状态下发挥最佳工作效率,企业才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要牢固树立有诺必践的理念。世界大型跨国公司的创业历程,无不是依靠一流的产品质量、可靠的安全保障、良好的社会信誉、先进的管理理念实现跨越的。作为我们施工企业,在安全理念上要借鉴德国人对待安全规范循规蹈矩,执行制度毫不含糊的人文态度,凡对社会、对业主做出的安全承诺,都要不折不扣、毫不含糊地去践行、去兑现。   其次,要机制创新。柔性的文化力需要刚性的机制来承载和释放,要大力实施安全目标、责任、奖惩等机制创新。一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并完善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机制和规章制度体系,包括建立一套科学客观的安全目标管理机制,不断完善配套的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机制、安全健康环境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等,为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障。二要明晰安全责任。人是生产关系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各项管理中最具决定性的因素,企业管理最根本的是人的管理,人的管理最根本的是责任管理,没有责任管理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管理。切实构建起了行政领导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目标同一、同频共振以及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并通过逐级签定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对总体目标实行层层分解,明晰各级责任,广泛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等,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局面,从而确保了企业安全责任目标的实现,三要强化激励约束。完善责任机制的关键环节,就是强化有利于责任执行的激励约束。奖罚分明能够规范人的行为、遏止不良习惯。在安全生产中,对工作出色、成效突出的实施大力激励,开展“安全杯”评比表彰,以激发各级管理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而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履行职责不认真,规章制度不落实,造成严重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则进行了严格问责、认真追究,从而确保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  三是手段创新。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全面进步,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的高、精、尖项目越来越多,技术标准科技含量越来越高,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必须实施手段创新。一要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特别是通过开发、吸收和利用实用技术、先进工艺工法以及精心编制和改进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来确保施工安全。二要进行装备更新。在做好安全工作基础防护的同时,有针对性地配置先进的仪器设备和技术装备为安全工作保驾护航。三要拓展活动载体。搭建党员干部带头、全员参与、重在现场的安全文化平台,突出广大职工群众在安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使安全管理实现了从事后被动应对到遵循安全规律进行超前预防的转变,实现了从专业管理到全员管理、自上而下管理到自下而上管理的转变,实现了由单纯依靠刚性制度约束到重视人的安全素质的转变,实现了安全管理由物化管理向安全文化管理的转变。四是实践创新。培育安全文化,关键在于实践。一要规范管理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看重责任,带头倡导、引领和践行安全文化理念,养成科学组织,法治管理,凡事都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事的习惯,逐步实现安全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坚决杜绝想当然、瞎指挥的事情发生。二要规范操作行为。实践证明,凡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除自然灾害外,基本上都是违反规程人为造成的。因此,要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环境等实际,制定科学严谨的安全岗位标准,全面实行标准化管理,做到事事有标准、工作按标准、检查依标准,奖惩照标准,坚决杜绝违规操作、违章作业的现象发生。三要营造良好氛围。安全文化既是管理者文化,也是一种群体文化,它离不开管理者的身体力行,更离不开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配合与坚决贯彻落实。要在全体职工中唱响安全歌,开展“我的身边无事故”活动,实施安全培训,选树典型引路等有效形式,在全体员工中坚持不懈地进行安全文化理念引导和塑造,使保安全成为广大员工的共同追求与岗位的自觉实践,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形成了人人替安全着想,人人对安全负责、人人为安全努力的局面。不断提高职工岗位作业技能和应急处理问题的能力,为实现安全生产的稳定、有序、发展提供基本保证。

三、煤矿监管体制也要变

要从“大矿安全、小矿危险”、 “想不到大矿也会出事”等揪心的总结中进一步分析真正的原因。“大矿安全、小矿危险”,是煤矿职工从无数次工亡事故中总结出来的朴素的实践经验。说明“大矿”已经在安全生产中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而且,在安全装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可以为职工的生命健康提供一定的保障。而“想不到大矿也会出事”则说明了仍有不少的煤矿企业在摆空架子、唱“空城计”,以应付来自各级人民政府、各个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而对真正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却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才导致矿难事件不断发生。一群被称为“安全意识差、综合素质低”的煤矿工人尚且能够在经历一番生死考验后,认识到“想不到大矿也会出事”,作为专职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各级政府部门,部分厅级官员“欲哭无泪,欲言无语”还要持续多久呢?为什么迟迟没有见其具体行动呢?痛定思痛,在山西有许多地方煤矿企业在“两节两会”期间是要被强令停产整顿的,这样的做法虽然也能够收到一定的管理效果,但是,无论从安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那一个方面来看,都是不科学、不合理。这种“开开停停”的工作模式,恰恰是煤矿安全的大忌。在能源需求的推动下,就会有大量的煤矿在复产后要开足马力生产,以保证煤炭供应。全年四个季度的计划目标任务,要在三个季度内完成,如何能够做到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这种情况延续下去危害比较大,甚至会导致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损失。”国家安监总局前任局长李毅中一语直指要害。因此,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否也要反思一下,从监管的方法方式上进一步拓展“全面实施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战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本质安全的理念,发展经济是政绩、抓好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从思想观念、规章制度到日常监管各个方面都能够做到追根求源、标本兼顾,真正做到整顿思想、整改隐患、整顿企业、整顿秩序,以达到彻底治理的目的。

“前车之鉴”,不应该只是矿难事故报告的最后总结,而应该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起点,让我们大家一起深刻地吸取教训,真正地转变思想观念,跟上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全面贯彻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针对煤矿各大系统存在的问题,从管理制度到应急预案,从矿井停产整顿到对职工的违章帮教,方方面面,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提高煤矿预防灾害、抵御灾害的能力。未雨绸缪,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搞好安全生产、推进安全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第13篇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强化管理,预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标段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各工区及架子队务必遵照执行。

一、 安全管理机构及领导包保

1.1安全管理小组

为确实抓好武桥项目部隧道施工的安全质量工作,落实铁道部、业主、监理及局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要求,我部成立武桥项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小组。小组全面负责我项目部隧道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长由项目常务副经理汪汉波担任,副组长由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担任,组员由工管部、安质部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架子队负责人担任,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汪汉波

副组长:徐小宏、张铁松、周朝启、洪志明

组  员:、陈勇祥、石立来、张  震、陈润和、徐来喜、曹家昌、张良平、张  刚、黄光东、李  彬、张  耀、钱其龙、游克玉、刘龙刚

安全质量管理小组负责项目部范围内瓦斯隧道安全质量控制的组织工作,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控现场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监控,确保我部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

1.2瓦斯隧道领导包保

瓦斯隧道包保领导所属工区工区负责人架子队负责人
小密隧道徐小宏小密工区曹家昌钱其龙
西江隧道进口张铁松小密工区曹家昌张耀
沙洲坝隧道洪志明瑞金工区刘龙刚游克玉

二、 安全管理制度

2.1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 电工、电焊工、起重工、信号工、爆破工、架子工、场内车辆驾驶人员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项目部使用或聘用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前,其劳务分包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审查持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性情况,复印证书作为安全管理资料备案,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应建立特种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并保存证书复印件。

3. 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对须持证人员应及时组织参加有关培训取证。每年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列入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4. 项目部综合管理部应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管理,及时报告公司特种作业操作证管理部门或通知持证人员本人,按期参加国家规定的复审,并将复审结果记入作业人员名册、归入档案,并通知同级安全质量部。

2.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安全技术交底是是施工技术交底的组成部分,在施工技术交底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分三级进行,直至交底到工班和作业人员。

2. 前期全标段总交底,由指挥部总工程师向指挥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项目部总工程师及工程部、机械部、安质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全标段主要危险源、重大技术安全措施、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

3.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部总工程师对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工程、机械、安质主管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安全施工具体措施及标准、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内容。

4.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涉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和紧急逃生措施等内容。

5.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进行,任何工程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都不准施工作业。

6. 班组作业前安全注意事项交底,即班前安全讲话。每天开始工作前,班组长应向作业人员强调当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7. 各级安全部门、专(兼)职安全人员应监督交底安全技术执行情况,发现未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应立即予以制止,责令整改。

2.3瓦斯隧道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 瓦斯隧道防火防爆设备、设施由项目分部部物资设备部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标准统一采购,并建档管理。

2. 检查验收制度。隧道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由项目部分管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日常检查制度。项目部、项目分部每月组织一次对防火防爆设备的定期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防火防爆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洞内火源管理制度。

建立门岗检查制度,严格控制火源进入洞内。隧道内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均使用防爆型,其他行走机械严禁驶入;在隧道洞口外设一处进洞工作人员更衣室,配备全套进洞施工人员所需的纯棉工作衣物,在储物柜内放置全部物品交出钥匙后方可领取进洞衣物,出洞下班时先交还工作服才能领取储物柜钥匙,杜绝私自夹带物品进洞。

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隧道内车辆限速10km/h。

洞内电气设备的选用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防爆电器在进洞前由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防止静电火花,洞内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胶、树脂)制品,其表面电阻应低于其安全限定值。

在摩擦发热的装置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在摩擦部件金属表面附着活性低的金属,或在合金表面涂苯乙烯醇酸,以防止摩擦火花的产生;如工作面遇坚硬夹石或硫化铁夹层时,不能强行截割,应放炮处理。为防止产生撞击火花,装碴前必须将石碴洒水湿润;拆卸钢模板和架子时,均使用木锤,拆卸前应使其保持良好润滑状态。

原则上不允许洞内电焊、气焊作业;特殊的、不可避免的焊接,按照 “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执行。

各类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按照‘特殊工序审批制度‘执行。洞内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放或抛在隧道内并及时清运出洞。

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规定频率对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隧道洞口、通风机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隧道洞口附近设置避雷系统。

5、特殊工序管理制度。

瓦斯隧道内动火应严格执行“隧道特殊工序审批制度”。

首先由工班长根据施工计划提前一天提出动火计划,报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架子队长审批后方可施行,由工区区长监督计划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

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20m范围内,必须有瓦斯检测人员现场检测,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3%。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由专人检查,对焊接部位进行降温,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结束作业。

施工时,瓦检员必须全过程监测瓦斯浓度,同时作业地点采用局部通风措施,保证该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标。

动火施工现场无专职瓦检员监控不得实施作业。

上一页123下一页2.4隧道通风管理制度

1、设立隧道通风班组,在架子队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部安质部、物设部的指导,具体负责按照经批准的通风方案进行通风系统的安装、使用、维修、维护工作。

2、风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风机的操作规程,熟悉通风系统性能。

3、隧道通风系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及维护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各项性能、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4、保证隧道24小时连续不间断通风,风量、风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停风。

风机设置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

确保正在使用的通风机出现故障后能在15分钟内启动备用通风机,保证隧道通风和正常作业不受影响。

对易形成瓦斯聚积的部位必须采取局部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并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5、通风系统的定期检查制度。

项目部组织每周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通风系统必须作例行检查,通风工必须做好日常巡查。

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后,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掌子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需要随时测风,做好记录。

每7天在风管进出口测量一次风速、风压,并计算漏风率,风管百米漏风率不应大于2%,对风筒的漏风情况必须及时修补。

6、建立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档案。档案包括各种检查记录、调试记录、测量记录、维护记录、运行记录等。

值班人员每天按班组对通风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工区区长每天、架子队负责人每周分别对运行记录予以审核、签认。

7、交接班制度。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隐患、需注意事项、仪器设备状态等必须交接清楚,交接班记录由架子队长每天定时予以审核签字。

8、实行停风报批制度。因通风系统检修及其他原因需要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必须提前提出申请,逐级上报,根据停风时间长短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停风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由当班人员报分部主管副经理审核后,监理组专业工程师同意,总监批准后实施;

停风前必须确保洞内所有人员已经撤离,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后,必须检测瓦斯浓度,经当班瓦检员检测,瓦斯浓度在规定限值以内时,方可恢复正常作业。

9、信息沟通制度。瓦检班组、通风班组、施工作业班组应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确保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2.5瓦斯隧道进洞管理制度

1、进入隧道必须接受门岗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及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入内。

经批准的动火作业,必须有专职瓦检员随行方可将相应材料、设备带入隧道。

2、进洞施工作业人员实行挂牌制度,所有进洞施工人员分工序挂牌上岗、下班摘牌离岗。

上级领导及其它相关人员进洞检查实行登记制度,门岗建立登记台帐,并应注明进出洞时间。

严禁与隧道施工无关人员进入隧道。

3、洞口设置更衣室。任何人进洞前必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香烟、打火机等火种和电子设备、物品等保存到专用衣柜,严禁穿着化纤类衣服进入隧道。

4、门岗对进入隧道的人员有告知义务,任何拒绝履行防火、防爆检查的人员可以拒绝其进入隧道。

5、进入隧道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否则禁止进入隧道。经过防爆改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由物设部门负责发给专用进洞许可证,并将进洞许可证挂在醒目位置,凭证进入隧道作业。

进入隧道的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上述机械设备进入洞内,门岗必须对车辆驾驶室进行检查,防止将火种带入洞内。

车辆驾驶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必须履行进洞登记手续。

车辆驾驶员进洞必须戴安全帽,其他施工人员如需搭车进洞必须先接受门岗检查登记。

6、进入隧道的物资(炸药、雷管等)必须有物设部门出具的材料清单,由物设部人员随同,门岗核查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运入洞内。

7、未通风及瓦斯浓度超标情况下,瓦检员进入隧道必须携带自救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设备,且必须经架子队负责人批准,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2.6瓦斯隧道钻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器材

使用人工手风钻钻眼,并采用湿式打眼;电力起爆,并使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

2、爆破设计

人工风钻钻眼,ⅱ类围岩采用短台阶预留核心土法开挖,台阶长度3~5m;ⅲ、ⅳ类围岩采用台阶法开挖,光面爆破,台阶长度不超过8m。爆破电闸安装在新鲜风流中,与掌子面保持200m距离。

洞内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三人连锁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瓦斯工区装药与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爆破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0.5%。

2).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矿车,碎石,煤碴等物体阻塞开挖断面不得大于1/3。

3).通风应风量足,风向稳,局扇无循环风。

4).炮眼内煤,岩粉应清除干净。

5).炮眼封泥不足或不严不得进行爆破。

6).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且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都必须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

7).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 (爆破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1)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取得爆破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3)在含瓦斯工区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采用正向连续装药结构时,雷管以外不得装药卷。

在岩层爆破内爆破,炮眼深度为0.9m以下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为0.9m以上时,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层内爆破,装药长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均应用炮泥堵塞。

(4)炮泥应用水炮泥或粘土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填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泥。

(5)电力起爆连线前,母线与起爆器的连接端必须扭结成短路,并检查开挖工作面及母线沿经地段的杂散电流,若大于30ma,应查明原因,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网路连接。

(6)爆破15分钟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支护,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在瓦斯浓度小于0.5%,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

三、瓦斯灾害及防范措施

3.1瓦斯灾害

洞内易引起瓦斯爆炸的危险地点主要是:

3.1.1煤层附近的掌子面

瓦斯是由煤层中散发出来的,由于接近煤层的岩石存在裂隙,所以煤层前后50 m范围的岩石巷道,都可能有瓦斯涌出,特别是掌子面新暴露的煤面和岩石,瓦斯压力大,涌出量也大。

3.1.2 拱顶坍穴

一旦发生坍方,地层裂隙中的瓦斯大量逸出,由于瓦斯的空气轻,拱顶以上的坍穴中往往积累大量瓦斯,而且坍穴是通风死角,所以瓦斯浓度大,而且不容易发现(一般不上去检测)。

3.1.3 拱顶以下30~40 cm范围

据有关资料,当隧道内风速较低时,较轻的瓦斯往往贴在拱顶下部形成断断续续的滞留层,每个滞留层层厚20 cm左右,宽度为2~3 m,长度为10~15 m,滞留层瓦斯浓度在底部2%,顶部可达到10%。

3.1.4巷道转角

由于巷道转角处风速较低,容易积累高浓度瓦斯。

3.1.5避人洞、避车洞、横通道

这些地方是独头巷道,或者虽不是独头巷道但风速很低,也易积累瓦斯。

3.1.6停留的大型设备背风处

长时间停留的装碴机、模板台车背后往往有通风死角,瓦斯浓度也会比较高。

上述危险地点应加强瓦斯检测,一旦发现浓度超标,应采取局部通风方式,冲淡瓦斯。

3.2瓦斯灾害征兆

一、瓦斯浓度忽大忽小,工作面温度降低,闷人,有刺鼻的气味。

二、开挖工作面地层压力增大,鼓壁,深部岩层或煤层的破裂声明显、掉碴、支护严重变形。

三、煤层结构变化明显,层理紊乱,由硬变软,厚度与倾角发生变化,煤由湿变干,光泽暗淡,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波状起伏等。

四、钻孔时有顶钻、夹钻、顶水、喷孔等动力现象。

五、监测仪显示瓦斯浓度超标或报警。

3.3 低瓦斯隧道灾害预防措施

3.3.1、瓦斯浓度管理标准

低瓦斯隧道中的瓦斯量虽然不多,通风不良仍可引起爆炸。由于隧道采用非防爆施工机具,所以低瓦斯隧道对瓦斯浓度的管理非常严格,要求:

1.工区内任何地点、任何时刻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3%;

2.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达到0.4%时,应即刻报警,找出原因,及时处理;

3.任何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5%,应在前后20 m范围内立即停工,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查找原因并加强通风,观测浓度变化;

4.开挖面瓦斯涌出,且浓度超过0.5%时,掌子面至二次模筑衬砌起点之间立即断电、停工撤人,如加强通风后浓度仍降不下来,则全工区停电撤人立即研究处理办法。

3.3.2隧道内过煤层前的超前探测

20 m范围内瓦斯涌出强度大于0.5 m3/min的地段为高瓦斯区。为防止隧道掘进时误穿高瓦斯区,在距煤层设计位置20 m(垂距)时,打超前钻孔三个,并取岩芯,钻孔直径不小于ф76。通过开挖面的超前钻孔,可以了解:煤层位置、煤样的吨煤含瓦斯量、瓦斯溢出速度、瓦斯压力,瓦斯动力现象(顶钻、夹钻、喷孔等),判断将要揭露的煤层是否与设计资料一致。如一致,可正常掘进;如不一致,应向设计、监理、业主方提出研究处理办法。

3.3.3过煤层钻爆作业

按照规范,低瓦斯工区有以下特殊要求:

1.全工区采用煤矿许用炸药;

2.全工区采用煤矿许用瞬发或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时不大于130 ms。

四、灯具及电缆

1.靠近掌子面的未成洞地段,是洞内瓦斯浓度最高段落,应采用exdi型矿用防爆照明灯,防止掌子面掘进时突然涌出大量瓦斯,发生事故。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采用一段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模板台车前方),应设置瓦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3.洞内高压和低压电缆规格,应按规范办理,电缆芯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必须使用齿形压板或线鼻子;

4.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3.3.4施工通风

低瓦斯工区可以用独头巷道风管压入式通风,也可以用巷道式通风。当采用巷道式通风时,开挖面附近还应布置局扇(压入式)。目前射流风机常常作为隧道通风的辅助风机,比如:布置在掌子面附近防止瓦斯停留(因压入式通风管端部常常距开挖面太远),布置在横通道内作为主风机形成巷道全风压风流。洞内风机及开关应使用防爆型。

3.3.5电源

低瓦斯工区不要求设置两套互为独立的供电系统,但主通风机应有二路电源,直接由变电所馈出并来自不同变压器,当一路停电时,另一路在15 min内接通供电。

3.3.6支护施工

巷道开挖暴露煤层后,应尽快施作锚喷初期支护,用掺气密剂的喷砼覆盖煤层和有瓦斯涌出的岩面、喷砼厚度不小于15 cm。当巷道变形喷砼表面出现开裂,还应进行补喷、补喷厚度至少5 cm。

当洞壁喷砼不能有效减小瓦斯溢出时,可采用:

1.对洞壁径向注浆,封堵瓦斯渗漏通道(用c-s浆,注浆厚度3 m)。

2.提前施做瓦斯隔离层和二次衬砌(气密性砼),厚度不小于40 cm,衬砌接缝应进行气密处理。

四、 瓦斯灾害处理措施

发生瓦斯事故后,应尽快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事故地点所在的位置,以及洞内瓦斯及通风情况,并立即制定抢救方案。

4.1瓦斯工区处理坍方、冒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塌方体上方聚集的瓦斯应设置局部通风排出。

2.对塌方地段的岩隙应加强监测工作,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发出险情报告。

3.塌方地段应尽快衬砌,封闭瓦斯。

4.2火灾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瓦斯爆炸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风向、风量。

2. 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3. 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设置防火墙封闭火区。

中铁大桥局六公司武桥项目部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第14篇 瓦斯超限采取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防治工作方针,达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把瓦斯治理工作当作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为进一步加强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防止因工作面瓦斯超限所采取的处理方法不当而造成通风瓦斯事故,制定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一、瓦斯管理

1、矿井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时,必须制定通风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2、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机电科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和通风调度。

3、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4、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当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制定利用主要通风机进行瓦斯排放的安全措施。

5、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8、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9、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10、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1、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第100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2、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三、局部通风管理

1、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措施执行。

4、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四、现场管理

1、当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矿调度和通风调度。

2、监测机房值班人员,发现井下瓦斯传感器超限报警,要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和队值班干部。

3、矿调度接到瓦斯超限的汇报后,必须立即下令,要求该作业地点的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4、通风调度接到瓦斯超限的汇报后,要立即汇报科值班干部、通风科长、安全副总和矿总工程师。通知通风二队和通风四队值班人员。

5、通风科值班干部、通风科长、安全副总和矿总工程师要分析瓦斯超限的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组织处理。

6、通风二队值班人员负责,联系井下现场的瓦检员,与安全员配合,要求该作业地点的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负责设置警戒,禁止人员进入。

7、瓦斯超限后,值班干部必须及时安排测风员下井测风,测定瓦斯超限地点及附近巷道的风量变化情况。如果风量发生变化,要及时查找原因,检查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8、瓦斯超限后,值班干部必须立即安排科、队干部入井到现场,检查瓦斯超限的原因,检查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随时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9、瓦斯超限处理后,经检查证实作业地点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五、恢复作业的程序

1、每次瓦斯超限经采取措施处理后,必须经现场瓦检员或通风科队干部现场检查,证实瓦斯超限地点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由现场向矿调度汇报(或先汇报通风调度,再由通风调度向矿调度汇报)。

2、矿调度接到现场瓦检员(或通风科队干部)或通风调度允许恢复送电和恢复生产作业的汇报后,方可由值班矿领导下达恢复送电或恢复作业的命令。

3、现场作业队组,接到矿调度下达的恢复送电或恢复作业的命令后, 方可恢复送电和恢复生产作业。

4、没有矿调度下达的恢复送电或恢复作业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恢复送电或恢复作业。

六、瓦斯超限追查处理

各级部门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瓦斯为天”和“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对瓦斯超限要认真追查处理。

1、每次瓦斯超限采取措施处理后,通风科调度都要认真、详细记录超限原因及经过。

2、每次瓦斯超限后,必须及时组织追查超限原因并按照《“一通三防”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处罚,要求责任到人。

3、每次瓦斯超限后,均要认真分析造成超限的原因,并针对超限原因提出具体的、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4、每次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矿长助理或安全副总牵头,组织矿调度、安监处、通风科、作业队组区队干部及现场人员参加。

5、参加单位及人员:

(1) 矿调度:调度主任或副主任、当班调度员;

(2) 通风科:当班值班干部、调度员、现场瓦检员和调度组长(做记录);(3) 安监处:监察科长和当班现场安全员;

(4) 采工区及作业队组:采工区值班干部、当班跟班副队长、班长及现场职工。

6、通过瓦斯超限追查,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预防瓦斯超限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杜绝瓦斯超限事故发生。

第15篇 瓦斯检测和管理的安全检查

(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管理检查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管理组织和队伍,配备足够的管理检查人员,并且严格管理,把瓦斯管理和监测作为矿井管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管好,保证矿井安全,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2)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放炮员)、采掘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3)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检查范围。

(4)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即:

①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

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

③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有瓦斯喷出的采掘煤矿安全检查员

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5)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汇报)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7)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的变化情况。

(8)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9)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报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报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瓦斯、消防及放射源安全管理(15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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