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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发布令(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12-14 热度:83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发布令

第1篇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发布令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发布令

为了我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更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遵守国家、地方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要求,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规范,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经我项目部全体人员共同努力编写了《安全生产管理计划》,该计划已经项目部领导审批通过,是指导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为审核认证提供依据,现予发布,项目部全体员工及本工程项目的协作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计划从2***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项目经理:

日期:20**年月日

第2篇 浅议高速公路沥青路面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管理策划书

工程概况

福永 路面标段合同总造价702188633元人民币,工期12个月 ,起点桩号为k0+000,位于闽侯县南屿镇尧沙村终点桩号yk65+ 752,位于永泰县梧桐镇潼关村附近,即土建部分a1-a12合同段,路线主线全长约 66.31899km。本标段主要工程项目为路面底基层、基层、面层、下封层、透层、粘层、护拦、隔离栅、标志、标线、管道埋设、绿化等。

全线主要结构物有:南屿互通收费站、南屿互通、南屿特大桥、窗厦特大桥、旗山互通、茹连山隧道、双龙大桥、高垄1号大桥、门前山隧道、方广岩中桥、方广岩大桥、方广岩隧道、葛岭互通、葛岭大桥、天马岭隧道、天马岭大桥、岩前大桥、岩前隧道 、康村大桥、太原大桥、洋中隧道、青云山隧道、寨头大桥、寨头隧道、岭兜大桥、丘山隧道、湖台大桥1号大桥、湖台大桥2号大桥、湖台隧道、荷溪1号大桥、荷溪2号大桥、白龙大桥、云岭大桥、玉锡大桥、赤锡1号大桥、赤锡2号大桥、大午仑隧道、王前大桥、钢铁山隧道、凤村大桥、梧桐互通主线桥、梧桐1号大桥、梧桐2号大桥、洋头大桥、梧桐隧道、潼关隧道等。

二、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源

由于本项目施工里程较大,工期紧、任务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做到有保障的加快施工进度,我项目部共购置水稳层拌和设备来为工程施工提供充足水稳层的成品料;购置了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为工程施工提供充足的沥青成品料,以上设备基本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另福永路面合同段与 s203、s202等省、县道相交,沿线村庄多,路况复杂,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通过风险评估,主要存在以下危险源:

(一)搅拌站作业

因吊装故障或操作人员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人员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伤害;高空坠落,造成人员伤亡;在主机里工作,控制房无人看管,无挂“禁止合闸”安全警示牌,易发生机械伤人或触电事故;搅拌站基础承载力不足、基础变形,导致机械损坏;搅拌站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口罩、高温鞋、手套等),易发生碰撞受伤、中毒、烫伤等事故;人员滞留上料作业区域,易发生机械伤人事故;人员携带火种进入严禁烟火区域,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专供沥青搅拌站的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外泄,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场内运输车辆车速过快引发的交通事故。

(二)基层、底基层施工

运料车辆通过乡镇道路引发的交通事故;运料车在倒车时碰伤现场施工人员;夜间作业时,施工现场照明灯光不足,视线不良,易引发机械碰撞、伤人事故;非工作人员冒险进入施工区域引发安全事故。

(三)沥青面层施工

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沥青雾对作业人员皮肤、眼睛及呼吸道造成伤害;沥青摊铺机清洗时不慎引燃柴油,损坏设备;施工现场高温沥青混凝土溅射,伤害作业人员;夜间作业时,施工现场照明灯光不足,视线不良,易引发机械碰撞、伤人事故;

(四)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

边通车边施工作业现场,运输车辆车速过快引发交通事故;边通车边施工时,未设置标志牌或标志牌设置不当,引发交通事故;边通车边施工作业现场,未设夜间警示灯,引发交通事故;边通车边施工作业现场,工人无穿戴反光标志服,引发交通事故;各项目部、料场的出入口,交通标志设置不当,视线不良,引发交通事故。

(五)夏天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未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造成人员中暑事故。

三、项目安全生产的控制目标

年重大伤亡事故为零;年度轻伤事故≤0.3﹪;重大机械事故为零;重大结构坍塌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年度职业病发生率为零;食物中毒率为零。

项目通过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为手段,以保护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本工程施工重伤及死亡率为0,轻伤率小于0.3%,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四、项目安全管理模式

本项目结合业主和总监办要求,整个施工过程采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勤检查严监管,杜绝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项目实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用和意义

通过宣传、教育培训,让广大员工充分认识项目实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用和意义。一是为项目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提供了一个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二是有助于推动项目、公司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制度;三是使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由被动强制行为转变为主动自愿行为,进而提高项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水平; 四是对项目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五是在社会上树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和形象。

(二)项目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点

一是采用建立管理体系的方式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控制。项目进场后,根据公司职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各项安全计划和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公司、总监办、和业主审批。

第3篇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1、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经理负责,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责任管理,保障安全。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宣传科领导班子,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活动。

(2)项目施工的一切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是生产业务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承担,并要持证上岗,并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培训工作。

(3)工程技术人员在下过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下过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施工现场和工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部分项分工种,交底要并有一定的针对性,交底书经双方签字生效。

2、对新进场的工人、外施队工人及来施工现场的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填写安全教育卡报公司安全科备案,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不得安排工作。

3、加强对外来施工队和民工队的管理,双方要签订安全责任书,除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外,还要督促外施工队、民工负责人到公司保卫科办理治安管理方面的有关手续(保卫部门登记、办暂住证等)。

4、自行对外承包的工程项目,要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科备案,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察。

5、根据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在夏季或冬季施工中,发生中暑或中毒等事故。

6、项目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人管理和专门外汉存放仓库,必须动火的地方,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灭。

7、在加强项目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上,要有一定资金投入,确保安全防护到位,“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设置经常检查、维护、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应醒目并有针对性,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8、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上报企业领导,写出发生事故的经过及原因的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不得隐瞒不报。

第4篇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健全安全机构,明确工地及各工种安全责任人,建立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

(1)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认识,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合格证。

(3)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含民工) 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含民工)新进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有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4)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号文执行,必须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的制度。

第5篇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怎么写

一、目的 为提高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内部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开发项目、改造性大修项目(改造性大修是指改造投资占总投资比重≥30%)、大、中维修项目、环保项目及市政建设项目等。

三、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四)公司发[2022]316号《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考核办法》

四、职责

(一)安环处负责投资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督、考核;

负责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的竣工验收。

(二)经管中心是(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改造性大修、环保、市政以及计划外(大、中、维修项目)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负责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审查。

(三)装备处是大、中维修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计划内大、中维修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负责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 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审查。

(四)技改部是(集团)公司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部门,受(集团)公司委托作为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的执行,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格审查和施工安全。

四、内容及要求

(一)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准备工作 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⒉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⒊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现场“三违”行为,应加以制止和劝阻。

⒋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 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⒌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⒍施工单位应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级领导、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技术培训;

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各 项规定;

各级管理人员应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施工要求贯彻在施工的各个环节中。

(二)施工前期安全管理 ⒈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安全资质,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认定, 方可承揽(集团)公司工程。

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及相关内容。

⒉项目开工前,项目责任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预评价,采取专项措施,并到安环处备案。

⒊施工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到安环处备案。

⒋生产区域投资项目施工,项目责任单位应组织安排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施工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 业。

⒌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针对工程施工方法、现场实际等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凡没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律不准开工。

⒍施工现场如遇与生产单位交叉作业时,由施工单位草拟安全措施,经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双方协商确认后实施,由生产单位负责落实、监督、检查及考核。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⒈项目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开工前三通(水通、电通、路通)一平(场地平整)的规定,保证供电、供水设施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施工道路畅通。

⒉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具和防护服装。

⒊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开挖深度和土质情况,确定边坡度或采用支撑以防土方坍塌。

⒋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

⒌进入施工现场的大机具,大宗材料、构件、工房等应按施工总平面的设计合理堆放,毒品和危险品要妥善保管;

现场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设备包装拆下后应将钉子拔掉或打弯。

⒍施工现场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临边(阳台、楼板、层面、基坑、挑平台、雨篷、水塔马道两侧)应设有 效防护或盖板;

竖向洞口采用钢制工具式栅栏开启门,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标准。

⒎变配电源危险处应设置不低于2022mm的隔离栅栏;

电闸箱、砼搅拌机、卷扬机、钢木作业区等应按规定搭设防雨棚。

⒏施工现场所装设的各种缆风绳不准绑在树木、电杆、临时墙体、轨道或机具上;

并按规定设置地锚固定,各种缆风绳不得与电源线交叉,特殊情况下应采用有效隔离措施。

⒐垂直立体交叉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隔离层并严格控制作业层荷 载;

高层施工作业,应有严格防止物件坠落的安全设施。

⒑对需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⒒拆除复杂和危险性的设施,应按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规定进行,并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同时要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⒓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性要求。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⒔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⒕脚手架安全管理 ⑴木质脚手架应按规定使用剥皮杉木杆,立杆稍头直径不得小于70mm,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80mm;

禁止使用杨、柳、椴、油松等料;

钢制脚手架应使用直径 48--51mm,壁厚3-3.5钢管,弯曲、压扁, 有裂缝的不得使用,严禁钢、木混用。

⑵架子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搭设脚手架时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平整场地夯实基础,排好立杆间距,与墙连接点和结构固定部分应安全可靠。

⑶(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

1.2米,大横杆间距不能小于

1.2米)脚手架作业层应铺满架板,并且要铺平、铺严、铺实、两端要固定,不得有探头板,外侧应有安全网防护。

⑷脚手架应以施工负责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⑸脚手架在使用中严禁超载,砌筑用的承重架不得超过2700n/m2, 装修架不得超过2022n/m2,并应经常检查其可靠性和稳定性,严禁乱拆乱改。

⑹脚手架拆除时,应由原搭设架子的本工种人员进行,坚持“谁搭设、谁拆除”和“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一步一清”的原则,严禁上下同时拆除作业,严禁乱抛掷。

⑺拆下的架料应由作业人员逐次向下传递或用绳、升降机送下,按规定分类堆放整齐。

⒖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⑴工程开工前,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单位所需相匹配的施工电源;

施工单位应按gb50194--9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执行。

⑵电工应按规定持证上岗;

无证及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⑶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变配电箱、开关箱、高压线路区等均应按电业管理规定挂置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⑷施工现场用电原则上采用三相五线制(即tn--s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由于条件限制,也可采用tt系统(即电气设备外壳直接与大地连接),其接地电阻值也应符合有关规定。

⑸所有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按规定做好接零或接地,严禁串联;

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

⑹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

1.5mm;

配电箱、开关箱进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电源的 引出线应穿管设防水弯头。

⑺移动式电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保证线路绝缘良好,并装有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

⑻实行“一机一闸”制,逐步实现“一机一闸一保护(漏电保护器)”,严禁一机多闸。

⑼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型,导线应采用防爆橡胶绝缘线;

在潮湿、狭小、低矮、杂乱、设备内部和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等易导电场所施工作业,应使用相应的安全电压 。

⒗起重吊装安全管理 ⑴起重吊装作业和吊装指挥人员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⑵各种起重吊装设备(含龙门架)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应齐全可靠。

如:行程限位、高度限位、变幅限位、起重警报器、吊钩保险、卷扬保险、上料口的防护等,龙门架、井字架的使用应按jgj88--92规范标准进行。

严禁吊运的装置上载人及吊挂通有能源的电力、动力管线。

⑶各种设备、构件吊装应按设计规定的吊点进行,无规定吊点,应按方案进行试吊,无问题后再行起吊。

起重吊装的全过程严格执行 起重吊运作业“十不吊”的规定。

⑷较大构件吊装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可行的吊装方案,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⑸吊装设备的拆除要制定方案,确定指挥人员。

拆除前应划定危险区域,要有安全交底,有监护,分工负责,职责明确。

⒘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⑴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申请报废。

⑵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⑶对准备投入运行的各种大修、改装革新机具,必须应事先经调试运转并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⑷各种机械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运转台(座)的稳固装置、限位、保险装置,应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⑸电动机具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正式运转的各种机械应有防雨、防晒措施。

⑹严格执行“十字作业法”(作业时,操作人员要站在转动部位旋转离心力的垂直方向上)及机械作业“三不准”(作业时,操作者不得戴围巾或手套;

不得伸手或伸头查看转动部位;

不得擅自离岗)。

⑺各种机械操作人员都应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⑻加强对操作人员管理,严格机组负责制,责任到人。

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⒙五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雷电、防倒塌)安全管理 ⑴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⑵厂房、办公室、工房、民工住地严禁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

⑶厂房、办公室、工房、汽车房、机械车间等重点要害部位,配漆、刷(喷)漆、衬胶等易燃挥发性气体作业现场,要视情况在划定适当范围内严禁烟火。

⑷施工单位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员,开展日常巡检、监督工作。

⑸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电炉和用电褥子取暖。

⑹新进厂(现场)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锅炉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应有技术资料,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安装。

⑺对使用的锅炉,每年应进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⑻司炉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遇有锅 炉超压、缺水、漏水、仪表失灵、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防止意外。

⑼对运行的锅炉,设备部门应建立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及运行记录。

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⑽土石方工程爆破、旧建筑物等爆破,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爆破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向持证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⑾施工单位应加强雷管、炸药、导火索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专人负责。

⑿施工单位应使用合格的氧气瓶、乙炔瓶等受压容器。

使用时应检查其安全 是否齐全有效。

⒀搬运气瓶时不准碰撞,使用时应安放在安全距离之外,禁止空砸、爆晒、油脂污染。

⒁大型起重吊装设备、龙门架、井字架、烟囱、水塔、铁塔等应按规定设避雷装置。

⒂电气线路应按电业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接地。

⒃雷雨天不得露天高空作业,人体不得接触防雷装置。

⒄所有外脚手架、作业平台、梯子、屋面、钢结构架、管道应定期检查,雪后应及时清扫。

坡道、马路应有防滑措施(钉防滑条、撒炉渣、锯末等)。

⒅冬季施工水源应常检查维护,一旦发生冻胀、裂水管及水龙头现象,应及时修复。

⒆冬季生火取暖工房、民工住地要安排专人看火,炉盖应盖严、烟道要畅通、设置防风罩、留有通气孔、防止煤气中毒发生。

⒇因工程需要改动生产单位原有的能源介质管道时,应经有关部门 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21)在阴沟内防腐作业区或煤气生产作业区作业,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对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测定。

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按规定戴防毒面(罩)具或停止作业。

带气作业时,应随时注意风向变化,施工人员应站在风向的上方操作。

(22)冬季使用的亚硝酸钠等防冻剂,施工单位建立保管、发放、领用、管理剩余料等管理制度。

(五)外用工安全管理 ⒈对外用工的管理应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⒉施工单位在使用本单位以外的临时雇工(民工)之前,应与其法定代理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并注明有效期限、有效范围以及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

⒊施工单位的外用工应经安全培训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外用工冒名顶替,严禁施工单位私招乱用。

(六)安全检查 ⒈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⒉检查内容和标准应按jgj59-88《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

⒊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坚持以班组、工号、工地、本单位自查自纠为主,检查人员应及时制止违章消除隐患。

⒋各级安全专(兼)人员有安全检查监督权,对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违章和隐患有停工权。

⒌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和隐患,施工单位应及时解决,暂无条件解决的应制定临时措施和整改期限。

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 不及时导致伤亡事故的责任者,应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⒈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⒉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按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 事故现场。

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⒌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⒍主要伤害事故的防范 ⑴防物体打击

①立体交叉作业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②严格落实防落物的安全措施,搭设的保护棚应可靠、牢固。

③高处各层平台应严密,梯子牢固,栏杆下部应设踢脚板。

④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切割下来的碎块等应有防坠落的措施,做到人走场地清,以防落物伤人。

⑤吊运设备或物件须捆扎牢固,所用吊具合乎标准,吊前检查确认无误,棱角部应加垫。

⑵防高空坠落

①高空作业者应佩戴合格安全带。

②爬高或在高处作业应佩戴垂直或水平安全绳。

③高处作业使用的踏板应绑扎牢固,不准设探头板,平台板沿及孔洞要设围栏和明显标志。

⑶防触电

①施工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要完好,带电部分不准裸露,电焊机二次线接头要按标准绞接并包扎。

③露天设置的临时用电设施,应有防雨设施、有接零接地保护。

④手持照明灯、在金属窗口内部、地下室、潮湿区域设置的临时照 明采用安全电压。

⑤工程指挥部指定产权单位应设停送电负责人,专人联系。

停送 电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停电执行挂牌制度。

⑷防有害气体伤害

①)施工区域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管线、阀门处应设明显标志。

②施工区域的易燃易爆区的明火作业,应先办理审批动火手续,经 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火。

③在易中毒区域作业前,应检测作业环境有害气体的浓度,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⑸防起重伤害

①起重设备不能带隐患作业,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②起重作业应由专人指挥、信号要明显准确、标准。

③起重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⑹防车辆伤害

①不准沿铁路道轨外侧

1.5米以内行走,停靠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横跨铁路应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

②施工区域内铁路线和道口应设专人监护。

③机车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应提前减速鸣笛。

④汽车、汽车吊等设备需在道轨外

1.5米以内作业,应由指挥部报请总调批准,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近邻线路应设专人监护。

(八)验收 ⒈劳动安全、消防等设施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⒉项目中涉及到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应经地市或地市以上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证或安全合格标志后,方可验收通过。

⒊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并限期整改。

⒋项目通过验收后,验收组应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负责。

(九)考核 ⒈施工单位资质不全或无相应资质开工的,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否 决项目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的0.1%--1%。

⒉投资项目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未到安环处备案,私自开工的, 处以施工单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否决项目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的0.1%。

⒊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处以施工单位未培训人员每人100元的罚款,处以项目责任单位同等金额的罚款。

⒋项目责任单位未组织有关部门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预评价,采取专项措施,未到安环处备案,处以项目责任单位1000元的罚款。

⒌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⑴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⑵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⑶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⑷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⑸未按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 料的。

⑺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⑻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⑼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的;

⒍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⒎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⑴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⑵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 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⑶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⑷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⑸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⑹未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⒏施工单位从事特种设备的大修、改造、安装活动应经有关部门同 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依据(集团)公司作业文件《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监察办法》进行处罚。

⒐施工单位对安全检查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处以施工单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6篇 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对生产因素具体的状态控制,使生产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避免事故的发生,尤其是避免引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在施工管理中安全工作要有针对性,要把安全技术与具体施工环境相结合,要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安全,促进生产。

根据自己十多年的施工管理,现就建设项目安全施工谈几点看法: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新观念

1.1坚持“以人为本”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避免事故的发生,就必须管好“人”,这个主要因素是一切行为的主体。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用制度来约束人,用知识来武装人,用爱心来帮助人。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有的物的不安全状态,都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的操作管理失误有关),减少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本着“抓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承担起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明确各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经济奖罚制度。

1.2 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结合工程几点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要做到适时和因人施教,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档案登记工作。由于班组施工人员多为打工的农民工,相应的个人文化素质不高,所以在教育与培训中,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述,并进行事例讲解,讲解操作过程中那些是易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那些是危害因素,以及如何去防范,在施工现场要用警示牌明示,务必做到实效,切不可走过场。

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一定要符合实际情况。

坚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3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时,要求各施工队必须有安全协管员,由项目部安全员统一管理。要实行分块包干,责任落实到人,要定时进行安全考核,不定时安全检查,安全考核和监督采取网格式巡查,定期公布巡查情况,奖优罚劣,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按照“三定”原则,务必落实整改,决不姑息。决不能把安全工作仅停留在文字和口头上,重要是落实和执行。

2 要有特色地进行安全管理

2.1 编写实际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计划

先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根据安全计划编写:安全费用计划,安全教育计划,安全技术方案计划。

按照计划去贯彻落实,认真执行,并在施工变化中进行调整和补充,使安全工作有序的进行。

2.2 把握重点,攻克难点

施工工作中的每个细节都涉及到安全,根据有关资料统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等是常见的安全事故。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施工现场明确安全工作的重点。同时遵照建设部1999年颁布实行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6-99)的内容逐项检查落实。

把安全生产管理与施工进度的矛盾,做为工作的难点。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围绕施工生产这个中心,不拘于形式,做好后勤保障。在实际施工生产中,由于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安全管理也要进行动态管理。

3 与时俱进,追求创新的观点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杜绝任何麻痹思想,即使有一点成绩也不能沾沾自喜。要善于学习不断总结,借鉴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要有不耻下问的精神。同时经常保持与当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的联系,了解行业动态,使我们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始终保持先进性。

以上只是个人的粗浅认识,通过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第7篇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的扣带,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外部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

3、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设备,应做到存放场地安全可靠,材料、设备存放整齐,有便利的通道,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护。

4、施工现场地面上有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有安全防护拦杆设施,并悬挂明显标志。如现场临时施工打开的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安全警戒带,并派专人看护,施工完毕应立即加上盖板或装上防护栏。

5、起重机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荷载试车试验,试车前应注意检查大钩、钢丝绳、行走机构和电气部分等。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的上面,或者在吊运物品的下面停留、行走,在货物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6、凡坠落高度在二米和二米以上,且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施工站人的工作面应铺设、固定木板或马道板,并搭设1m高的护身栏杆。

7、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在厂房顶、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网必须随着工作面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9、在单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确认单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或踩板上杆作业;按标准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结构架、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10、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座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或安全网内部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体。

11、遇到五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时,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处作业。

12、常用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劳动人事部允许生产的正规厂家去购买,且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的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3、现场施工使用的氧气和乙炔瓶之间的间距要有10米远,气瓶上应装有防震胶圈,气瓶不得放在太阳下暴晒,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氧气瓶不得接触易燃、易爆和热源辐射加温。

14、禁止把氧气瓶和其它气瓶混放在同一仓库内,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气瓶一起运输和存放。

15、氧气瓶阀冬季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钢铁一类的器具猛击,更不能猛拧减压表或高压调节螺丝,以防氧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98~196kpa的余压力。

16、从事电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从事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露天作业遇雨时,必须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业。

17、在容器内焊接,其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0c。否则,应轮换作业,并采取通风保护措施(如安装抽风机等)。

18、现场施工用电应按照《****项目部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的规定执行。临时或永久用110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并在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井坑、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20、驾驶员在出车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刹车和方向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1、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遵章守纪,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确保行车安全。

22、违反本规定的现象,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被处罚人员三天内自行将罚款上交公司财务,每超过二天罚款额加罚一倍。

第8篇 建设项目施工改造安全管理办法

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施工改造作业项目,特对施工改造安全作业文件及现场安全管理做如下规范和要求。

一、安全作业文件要求:

1、施工改造前必须与板材炼钢厂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在办理施工安全协议时,施工单位必须携带施工改造方案、企业的安全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负责人资质证、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准入证。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及证件复印件、危险源辨识材料及风险评价报告、安全标准化作业指导卡、特种设备检验证明。

2、施工改造过程中,涉及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动火票》。

3、涉及危险介质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介质停送(或设备启停机)作业许可证》、《危险介质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危险介质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

二、现场6s管理要求:

1、施工区域要与生产区域有明显界限;

2、施工用的工器具要实现定置摆放,且有明显标识;

3、生活垃圾要定

点存放,设有标识和负责人,不准随意堆放或乱扔。

4、施工产生的垃圾、废弃物要定点存放,日产日清。

三、施工组织管理要求:

1、每日召开施工改造平衡会,改造办、施工单位排定第二天的施工计划,并以书面方式报相关科室和在线车间,便于车间、相关科室掌握、了解施工情况。

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汇报当天安全管理情况,下步存在的危险及防范措施。

2、到各区域施工前必须与所在车间取得联系,未经在线车间许可,施工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施工或生产现场。车间要建立登记手续。

3、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要佩戴明显标识。

4、安全科、改造办每天组成检查组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对性质严重、威胁较大的,有权停止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专门召开施工改造动员会,对所有参与施工改造工程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6、施工改造单位严禁将工程分包、转包。

7、在建车间要明确施工改造现场负责人,便于与施工单位协调沟通施工改造存在的问题。

四、施工过程管理要求:

1、高空作业地面要设置警戒带,并委派专人进行监护,防止人员误入。

2、所有施工动火,现场要设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清理可燃物及余火,且采取钢花飞溅措施。电焊机使用要规范,特别是二次线不准超过2个接头,接头要采取绝缘包扎,接地线不准接在生产设备框架上。上层水、电焊作业要对下方设备及易燃处(电缆、皮带等)做好防护。电焊机使用后要切断电源,防止留有隐患。

3、每天进入现场前,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列队安全喊话,告知存在的危险及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联系确认制、监护制;执行“谁施工、谁挂牌;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执行能源介质停送挂牌制;不得擅自停送电或开动设备及介质阀门;设备试车运行时,必须做好联系和确认,防止误操作。(严格按炼钢厂停电挂牌管理要求执行)

5、区域内的坑、井、孔洞、临边四口必须设置硬护栏,护栏标准规范,跳板铺满跳。

6、吊装作业时,必须对钢丝绳、卡具、吊点和吊运部位进行确认,楞刃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吊物下方严禁站人。

7、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携带煤气检测仪,保证二人以上。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禁止接、打电话,如必需接听,需停止作业,在确定的安全地点接听。

10、严格执行炼钢厂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严禁违反集团公司二十条禁令要求。

五、现场安全管理总体要求

现场安全管理要做到“四个严禁”。

安全条件不具备,严禁作业。

安全装置不可靠,严禁作业。

联系确认不落实,严禁作业。

交叉施工不沟通,严禁作业。

六、未尽事宜按集团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第9篇 某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的扣带,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外部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

3、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设备,应做到存放场地安全可靠,材料、设备存放整齐,有便利的通道,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护。

4、施工现场地面上有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有安全防护拦杆设施,并悬挂明显标志。如现场临时施工打开的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安全警戒带,并派专人看护,施工完毕应立即加上盖板或装上防护栏。

5、起重机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荷载试车试验,试车前应注意检查大钩、钢丝绳、行走机构和电气部分等。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的上面,或者在吊运物品的下面停留、行走,在货物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6、凡坠落高度在二米和二米以上,且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施工站人的工作面应铺设、固定木板或马道板,并搭设1m高的护身栏杆。

7、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在厂房顶、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网必须随着工作面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9、在单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确认单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或踩板上杆作业;按标准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结构架、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10、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座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或安全网内部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体。

11、遇到五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时,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处作业。

12、常用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劳动人事部允许生产的正规厂家去购买,且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的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3、现场施工使用的氧气和乙炔瓶之间的间距要有10米远,气瓶上应装有防震胶圈,气瓶不得放在太阳下暴晒,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氧气瓶不得接触易燃、易爆和热源辐射加温。

14、禁止把氧气瓶和其它气瓶混放在同一仓库内,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气瓶一起运输和存放。

15、氧气瓶阀冬季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钢铁一类的器具猛击,更不能猛拧减压表或高压调节螺丝,以防氧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98~196kpa的余压力。

16、从事电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从事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露天作业遇雨时,必须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业。

17、在容器内焊接,其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0c。否则,应轮换作业,并采取通风保护措施(如安装抽风机等)。

18、现场施工用电应按照《****项目部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的规定执行。临时或永久用110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并在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井坑、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20、驾驶员在出车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刹车和方向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1、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遵章守纪,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确保行车安全。

22、违反本规定的现象,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被处罚人员三天内自行将罚款上交公司财务,每超过二天罚款额加罚一倍。

第10篇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及措施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安全生产,更好的提高我标段经济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发展,为此,安全措施必须进一步规范管理。 工程建设的关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与“质量第一”是并存的,安全是为了质量服务,质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证,安全也是质量的特点之一,抓住质量与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施工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自觉地重视安全生产,树立良好市场信誉和公司对外形象。

一、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组织和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对本标段工程项目安全负责。在其领导下,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操作工人,逐级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管理人员坚持安全生产“五到位”原则,即:健全机构到位、批阅文件到位、深入现场到位、检查到位、处理问题到位;并实施“四全”管理制度,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顺利实施,由项目经理领导各工区的安全工作。加强对起重机械、电器、配电设施悬臂施工挂篮等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等有关安全规则及环卫要求。火工民爆、仓库、油库的设置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投入必须的安全设施,为参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施工环境。施工技术难点工序、新技术、新工艺和高空、起重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人组织实施。做好安全用电工作。工地的电力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统一架设及管理,闸箱、开关应防雨且安全牢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锁”,做到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状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设施及电力线路不得使用。非专业电工严禁随意接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项目处每星期一次,工班一日一次。检查时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填入检查记录表中。重大问题,要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采取相应对策,限期整改落实,并进行复查。

(二)公路施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1.公路工程发生事故的诱因分析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是诱发事故的主要成因,因此安全教育既要从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也要从增强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方面着手。考虑到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安全生产教育应在施工企业内部和施工工程项目上同时抓,同时管。前者的重点是抓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后者是抓行为、技术、管理措施的应用和自我与群体保护能力的提高。应特别注重民工教育。现在许多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的一线施工人员大部分是民工,这些人如果不经过正规培训,往往事故会增多。本着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加强对民工的教育。实行安全培训考核上岗制,建立健全民工安全培训档案制度。

2.公路施工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操作现场安全规章制度;(3)特殊工种的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意识;(4)新工艺、新技术实施中特定的安全技术规定;(5)特定环境中的安全注意事项;(6)工人改变工种时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7)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要求;(8)事故发生后的安全再教育。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安全生产教育中,应以项目经理为主,实行多样化的安全教育形式。如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对经常性的教育采用“安全活动日”、“安全交流会”、“事故现场会”等方式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教育包括项目施工流程、特点,诱发安全事故的人、物、环境等因素分析。专业安全知识教育是指公路施工各专业工种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知识教育,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如特种机械操作人员,还需进行专门的训练及获得专业操作上岗证。

(三)公路施工的安全设施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常见的安全设施有:脚手架、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临时用电防护等。

1.脚手架是桥梁、公路护坡、隧道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临时设施。对脚手架的基本要求是:①坚固稳定。②装拆简便和能多次周转使用。③其宽度应满足施工作业人员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要求。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脚手架的设计不但要满足使用的要求,而且首先要考虑安全问题。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栏、挡脚板、安全网、通道扶梯、斜道防滑、多层立体作业的防护,悬吊架的安全销和雨季防电、避雷设施等。

2.对安全帽的要求是:① 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②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③ 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3.对安全带的要求是:① 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②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一次,对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③ 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碱或尖锐的坚硬物体。④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4.对安全网的要求:① 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网纲支杆用钢管为宜。② 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立支撑,角度为45°。③ 立网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1m以上。网下口与墙生根牢靠,离墙不大于15cm,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cm。桥梁、隧道、护坡地面的周围均应设置防护栏杆,并随工程结构的进度而立挂安全网封闭。

5.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支线架设

a、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量电箱上进线加设滴水弯。

b、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c、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用绝缘胶固定。

d、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

e、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进行绝缘处理,架设净空满足相应要求,施工现场架线规划进行,满足走线清楚,接线方便,节约用线,使用安全。

(2)现场照明

a、现场一般均采用220v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照明导线应有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钢管脚手支架上。

c、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线

a、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并加设绝缘胶。

c、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四)公路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①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详细分析与核查各项技术资料(如实测地形图、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原有地下管道、电缆和地下构筑物资料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图等),进行现场调查并根据现有施工条件,制订合理的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如需边坡支护则应根据相应规范进行设计。② 挖土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设支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基坑(槽)边沿设立两道防护栏,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③ 开挖的基坑(槽)应与临近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临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并报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在施工中要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④ 挖基坑时,施工人员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机械挖土时,挖掘机间距应在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⑤ 挖土时,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或有土粒连续滚落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⑥ 必须在雨季进行基坑施工时,应在距基坑边一定距离(如1m)处挖排水沟或筑挡水提,防止雨水灌入基坑。坑底四周设置集水坑和引水沟,并将积水及时排出。当基坑开挖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适当的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⑦爆炸安全管理措施:

a、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简明的炮眼布置说明书,以及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每个爆破工点指定人员负责炮位选择,进行药量计算和安全警戒工作。

b、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本工程项目严禁使用新爆破人员担任爆破工作。

c、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建立台帐,严格审批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

d、进行爆破作业要严格控制用药量,禁止无证人员参加爆破作业,并按规定的警戒距离、时间,设置安全警戒人员。爆破在施工前要制定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全过程施工作业。

f、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gb13349-92),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采用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建立爆破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布置实施各项爆破工作。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检查实施,做到安全制度化。定期召开安全评议会,抓事故苗头,杜绝事故发生。建立爆破器材库管岗位责任制: 负责指定仓库建立完善管理细则:督促检查爆破的器材保管员(发放员)的工作;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爆破器材;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爆破器材保管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作业资质的人员予以拒绝;爆破器材库选点远离居民点,炸药与雷管分开存放,并设危险标志,非有关人员勿进;警戒与信号;爆破工作开始前,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装药时无关人员全部撤离至炸区范围以外。使用木质棍装药,装药后保证堵塞质量。对大型爆破作业,施爆前两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防护工作会议,请有关单位参加,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爆破后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⑧ 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15~30c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2.路基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 在使用场拌设备拌和时,一定要按稳定混凝土拌和设备的操作规程作业。拌和场设位适中,车辆装运、出入有序,有专人指挥调度。② 混合料的配合比、含水量达到设计标准,混合料的粒径要符合稳定土拌和摊铺设备的拌和、摊铺要求。③ 在路基摊铺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摊铺机的操作规程作业。在自卸车与摊铺机配合卸料时,要有专人指挥,以免自卸车与摊铺机发生碰撞。④ 按照摊铺机的要求配置不同能力的碾压设备,确保压实度达到设计标准。⑤ 摊铺机摊铺作业时,应与路基边沟或路缘石至少留100mm的间距,以确保摊铺机的安全距离。⑥ 压路机作业时,在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碾压,并注意与摊铺机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⑦ 在边施工边通车的路段作业时,施工路段两端应设置专业保通人员,并做到24小时值班。⑧ 摊铺路段具有防雨雪的装备。⑨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五)高空、运输、机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安全限位装置必须安全有效,操限吊装设备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满载工作时,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禁止横吊,以免倾翻。

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按程序操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2-5m为一级管理,由专业工长负责;5-15m为二级管理,由施工负责人负责;处长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负责。安全防护措施应由负责人组织验收,因工作把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操作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力撑安设要按规定执行,立杆底设垫块,在适当位置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设置安全网和拦杆挡板,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并按照后支先拆、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六)施工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爆破施工时,控制爆破规模及爆破方向,防止对周围的民房破坏,以及危及不地居民的生命安全。

(2)支架的搭设应对基础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承载力能够满足支架受力要求,并随时对支架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挂篮的安装、行走、使用、拆除必须按照制定的挂篮操作规程进行实施,随时对挂篮的节点、构件、焊缝进行安全检查。

(4)箱梁的悬臂浇筑对称进行,偏载大小应不大于设计规定要求。

(5)机械使用、用电等遵守相应安全操作规范进行。

(七)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工程开工前参加本工程的全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殊途同归=规定。

(2)制定分项更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讲解,并结合本项目各阶段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重点进行教育和宣传。

(3)各项目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讲课活动;作业班组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操作讲话。

(4)对特殊工种,如:爆破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各种机械操作司机等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二、夏冬季节安全管理

由于夏冬季节天气对作业人员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必须进行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夏季施工必须做好防洪、防泥石流、防雷电的准备工作,备用物资、防护措施、防护人员等工作,建立、建全防汛抢险机构图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且必须做到时时检查,有备无患。冬季施工必须做好防雪、防冻工作。时时检查防冻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是否配戴好。

第11篇 工程项目施工员安全管理职责权限

工程项目施工员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施工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的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经理汇报;

(4)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向各班组长交签,并进行检查、督促各班组长向施工人员交底;

(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必须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消除隐患,并报安全员进行复检;

(7)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搭设外脚手架、拆除外墙脚手架,临时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机械的变动移位。拆除模板,动用明火等。按规定程序向主管人员申报。

(8)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维修。

第12篇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健全安全机构,明确工地及各工种安全责任人,建立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

(1)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认识,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合格证。

(3)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含民工) 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含民工)新进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有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4)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号文执行,必须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的制度。

第13篇 项目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使进入内蒙古满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项目建设场区的所有机具设备满足安全、环保的要求,并对其使用过程进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内蒙古满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项目建设现场的所有机具设备的管理。

3 定义

本规定中的机具设备泛指进入内蒙古满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项目建设现场的各类客运车辆、运输车辆、工程车辆、工程设备以及其它设备等。其中:

3.1 客运车辆

包括轿车、皮卡车、面包车、越野车、客车等;

3.2 运输车辆

包括货车、半挂车、拖车、自卸车、翻斗车、洒水车、抽粪车、垃圾车等。

3.3 工程车辆

包括汽车吊、履带吊、轮胎吊、叉车、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拖拉机、摊铺机、砼泵车、砼罐车等。

3.4 工程设备

包括卷扬机、升降机、桩机、龙门吊、塔吊、施工升降电梯、物料提升机、电动葫芦、电焊机、卷板机、剪板机、内燃发动机、空压机、钢筋加工机械、圆盘切割机、木工加工机械等。

3.5 其它设备

包括除上述机具设备以外的原值超过2000元且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设备(含办公设备)以及集装箱工具房等。

3.6 临时车辆

凡是一次性向厂内送货或向外运货的运输车辆。

4 职责

项目hse管理部门是项目建设期各类机具设备使用与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和监督各类机具设备办理进厂证前的检查,并办理进厂证,负责车辆的定期(一般每半年)检查和临时车辆进厂的临时检查;负责对承包商定期及日常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项目组负责监督、配合监理单位检查承包商施工机具设备的定期检查及日常管理和使用情况,批准工程设备及其他设备的进出场。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承包商施工机具设备的定期检查及日常管理和使用情况。

承包商确保所用机具设备满足安全、环保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对机具设备进厂前的自查以及定期检查,并保存自查结果以备项目hse管理部门核查;负责机具设备落实专人管理;负责机具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管理。

5 管理要求

5.1 机具设备进厂前的要求:

5.1.1施工设备和工程车辆只有经过检验合格,并粘贴本项目的设备检验合格标签,才能使用。

5.1.2 监理单位和承包商应对设备检验标签实行专人管理,指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设备的检查、检验,签发设备检验标签。

5.1.3 施工机具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安全操作证,当进入新的工作环境时,施工管理人员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1.4 对于现场使用的特种设备,还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必须确保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检验的有效期内。

5. 1. 5 施工设备入场前,承包商应备全相关证件和资料。特种设备应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或《检测报告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操作上岗证》。

5.2 机具设备现场使用的总要求:

5.2.1在用机具设备应达到完好的标准:

(1) 设备零部件、附属装置完整、齐全;

(2) 清洁、润滑、防腐状况良好;

(3) 各部传动系统间隙调整合理;

(4) 各部联结紧固;

(5) 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6) 设备的机械性能稳定可靠。

5.2.2设备标识必须齐全、明显、有效,现场在用设备应当有明显的标识,即“完好标识牌”、“设备待修标识牌”等。

5.2.3室外设备(如电焊机、空压机、卷扬机、砼搅拌机等)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做到防雨、防砸,摆放整齐,防止意外损坏。

5.2.4机具设备的定期检查

所有工程设备在投入使用之前,必须经各承包商的hse人员检验合格后并粘贴相应色标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每季度由承包商组织一次复查,经监理单位复核后,对检查合格的设备按季度用不同的颜色标签予以标识,并建立检查台帐:

1月1日~3月31日红色

4月1日~6月30日蓝色

7月1日~9月30日黄色

10月1日~12月31日绿色

在指定的颜色代码更换日期的前后7天应更换所有设备的颜色代码;在这段时间内,两种相近时间段的颜色代码都是有效的;在这段时间之后,所有未经检查的设备视为不良设备,必须停止使用;

项目hse管理部门和项目组将不定期对设备状况进行抽查,当发现不合格设备时予以标识,将向监理单位和承包商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该设备将禁止使用,经过维修后合格的设备,在使用前承包商必须书面通知项目hse管理部门或项目组验收,经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项目hse管理部门一般每半年的对已办证的客运车辆、运输车辆、工程车辆进行一次复查,并予以标识。

5.3 设备安全使用

5.3.1客运车辆、运输车辆、工程车辆必须保证其安全制动设施可靠。

5.3.2工程设备应布局合理,基础坚固,做到场地平整,排水良好,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上墙张贴。

5.3.3电动设备应有绝缘防护措施,严防漏电。

5.3.4设备不允许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凡由于设备带病运转、超保失修及超负荷作业造成设备事故,应追究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5.3.5设备的噪声、排污、耗能等方面应达到环保要求,避免滴油、漏油现象发生。

5.3.6设备的旋转部分应有安全防护罩等防止意外伤人或损坏设施。

5.3.7新型设备在试运和使用前,必须由设备管理人员将有关技术文件的内容、机械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向操作人员和相关人员交底,操作人员经过必要的培训并掌握操作技术后,方准上机操作。

5.4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4.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定岗,实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大型机械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

(1) 机长的职责是:

a) 指导、检查机组人员对设备正确使用、保养和维修并建立设备检查台帐;

b) 有权禁止非机组人员操作设备;

c) 有权拒绝违反操作规程的指令,并可越级反映情况。

(2) 设备操作人员的职责是:

a)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保证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

b) 对于严重超保失修或有不安全因素的设备,有权拒绝操作;

c) 负责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d) 应达到“四懂”(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5.4.2凡是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主要包括: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

5.4.3承包商应建立设备操作人员登记台帐,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年龄、考核成绩及取证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5.4.4检查管理

承包商检查、复查应形成“运输车辆检查表”、“工程机械设备检查表”和“起重机械检查表”。

6.记录要求

6.1记录控制

实施本规定项目hse管理部门发生、接收的记录控制,执行《文件与记录控制程序》及本规定的要求。

6.2记录编号

执行本规定发生的记录不要求编号。

6.3记录保存

执行本规定项目hse管理部门发生、接收的记录保存至项目结束时自行处置。

7.附表

“运输车辆检查表”;

“工程机械检查表”;

“起重机械检查表”。

第14篇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安全生产,更好的提高我标段经济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发展,为此,安全措施必须进一步规范管理。 工程建设的关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与“质量第一”是并存的,安全是为了质量服务,质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证,安全也是质量的特点之一,抓住质量与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施工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自觉地重视安全生产,树立良好市场信誉和公司对外形象。

一、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组织和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对本标段工程项目安全负责。在其领导下,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操作工人,逐级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管理人员坚持安全生产“五到位”原则,即:健全机构到位、批阅文件到位、深入现场到位、检查到位、处理问题到位;并实施“四全”管理制度,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顺利实施,由项目经理领导各工区的安全工作。加强对起重机械、电器、配电设施悬臂施工挂篮等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等有关安全规则及环卫要求。火工民爆、仓库、油库的设置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投入必须的安全设施,为参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施工环境。施工技术难点工序、新技术、新工艺和高空、起重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人组织实施。做好安全用电工作。工地的电力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统一架设及管理,闸箱、开关应防雨且安全牢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锁”,做到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状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设施及电力线路不得使用。非专业电工严禁随意接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项目处每星期一次,工班一日一次。检查时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填入检查记录表中。重大问题,要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采取相应对策,限期整改落实,并进行复查。

(二)公路施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1.公路工程发生事故的诱因分析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是诱发事故的主要成因,因此安全教育既要从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也要从增强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方面着手。考虑到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安全生产教育应在施工企业内部和施工工程项目上同时抓,同时管。前者的重点是抓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后者是抓行为、技术、管理措施的应用和自我与群体保护能力的提高。应特别注重民工教育。现在许多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的一线施工人员大部分是民工,这些人如果不经过正规培训,往往事故会增多。本着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加强对民工的教育。实行安全培训考核上岗制,建立健全民工安全培训档案制度。

2.公路施工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操作现场安全规章制度;(3)特殊工种的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意识;(4)新工艺、新技术实施中特定的安全技术规定;(5)特定环境中的安全注意事项;(6)工人改变工种时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7)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要求;(8)事故发生后的安全再教育。在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安全生产教育中,应以项目经理为主,实行多样化的安全教育形式。如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对经常性的教育采用“安全活动日”、“安全交流会”、“事故现场会”等方式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教育包括项目施工流程、特点,诱发安全事故的人、物、环境等因素分析。专业安全知识教育是指公路施工各专业工种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知识教育,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如特种机械操作人员,还需进行专门的训练及获得专业操作上岗证。

(三)公路施工的安全设施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常见的安全设施有:脚手架、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临时用电防护等。

1.脚手架是桥梁、公路护坡、隧道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临时设施。对脚手架的基本要求是:①坚固稳定。②装拆简便和能多次周转使用。③其宽度应满足施工作业人员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要求。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脚手架的设计不但要满足使用的要求,而且首先要考虑安全问题。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栏、挡脚板、安全网、通道扶梯、斜道防滑、多层立体作业的防护,悬吊架的安全销和雨季防电、避雷设施等。

2.对安全帽的要求是:① 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②正确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③ 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3.对安全带的要求是:① 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②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一次,对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③ 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碱或尖锐的坚硬物体。④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4.对安全网的要求:① 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网纲支杆用钢管为宜。② 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立支撑,角度为45°。③ 立网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1m以上。网下口与墙生根牢靠,离墙不大于15cm,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cm。桥梁、隧道、护坡地面的周围均应设置防护栏杆,并随工程结构的进度而立挂安全网封闭。

5.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支线架设

a、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量电箱上进线加设滴水弯。

b、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c、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用绝缘胶固定。

d、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

e、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进行绝缘处理,架设净空满足相应要求,施工现场架线规划进行,满足走线清楚,接线方便,节约用线,使用安全。

(2)现场照明

a、现场一般均采用220v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照明导线应有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钢管脚手支架上。

c、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线

a、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并加设绝缘胶。

c、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四)公路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①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详细分析与核查各项技术资料(如实测地形图、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原有地下管道、电缆和地下构筑物资料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图等),进行现场调查并根据现有施工条件,制订合理的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如需边坡支护则应根据相应规范进行设计。② 挖土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设支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基坑(槽)边沿设立两道防护栏,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③ 开挖的基坑(槽)应与临近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临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并报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在施工中要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④ 挖基坑时,施工人员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机械挖土时,挖掘机间距应在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⑤ 挖土时,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或有土粒连续滚落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⑥ 必须在雨季进行基坑施工时,应在距基坑边一定距离(如1m)处挖排水沟或筑挡水提,防止雨水灌入基坑。坑底四周设置集水坑和引水沟,并将积水及时排出。当基坑开挖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适当的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⑦爆炸安全管理措施:

a、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简明的炮眼布置说明书,以及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每个爆破工点指定人员负责炮位选择,进行药量计算和安全警戒工作。

b、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本工程项目严禁使用新爆破人员担任爆破工作。

c、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建立台帐,严格审批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

d、进行爆破作业要严格控制用药量,禁止无证人员参加爆破作业,并按规定的警戒距离、时间,设置安全警戒人员。爆破在施工前要制定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全过程施工作业。

f、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gb13349-92),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采用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建立爆破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布置实施各项爆破工作。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检查实施,做到安全制度化。定期召开安全评议会,抓事故苗头,杜绝事故发生。建立爆破器材库管岗位责任制: 负责指定仓库建立完善管理细则:督促检查爆破的器材保管员(发放员)的工作;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爆破器材;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爆破器材保管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作业资质的人员予以拒绝;爆破器材库选点远离居民点,炸药与雷管分开存放,并设危险标志,非有关人员勿进;警戒与信号;爆破工作开始前,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装药时无关人员全部撤离至炸区范围以外。使用木质棍装药,装药后保证堵塞质量。对大型爆破作业,施爆前两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防护工作会议,请有关单位参加,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爆破后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⑧ 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15~30c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2.路基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 在使用场拌设备拌和时,一定要按稳定混凝土拌和设备的操作规程作业。拌和场设位适中,车辆装运、出入有序,有专人指挥调度。② 混合料的配合比、含水量达到设计标准,混合料的粒径要符合稳定土拌和摊铺设备的拌和、摊铺要求。③ 在路基摊铺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摊铺机的操作规程作业。在自卸车与摊铺机配合卸料时,要有专人指挥,以免自卸车与摊铺机发生碰撞。④ 按照摊铺机的要求配置不同能力的碾压设备,确保压实度达到设计标准。⑤ 摊铺机摊铺作业时,应与路基边沟或路缘石至少留100mm的间距,以确保摊铺机的安全距离。⑥ 压路机作业时,在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碾压,并注意与摊铺机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⑦ 在边施工边通车的路段作业时,施工路段两端应设置专业保通人员,并做到24小时值班。⑧ 摊铺路段具有防雨雪的装备。⑨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五)高空、运输、机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安全限位装置必须安全有效,操限吊装设备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满载工作时,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禁止横吊,以免倾翻。

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按程序操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2-5m为一级管理,由专业工长负责;5-15m为二级管理,由施工负责人负责;处长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负责。安全防护措施应由负责人组织验收,因工作把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操作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力撑安设要按规定执行,立杆底设垫块,在适当位置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设置安全网和拦杆挡板,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并按照后支先拆、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六)施工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爆破施工时,控制爆破规模及爆破方向,防止对周围的民房破坏,以及危及不地居民的生命安全。

(2)支架的搭设应对基础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承载力能够满足支架受力要求,并随时对支架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挂篮的安装、行走、使用、拆除必须按照制定的挂篮操作规程进行实施,随时对挂篮的节点、构件、焊缝进行安全检查。

(4)箱梁的悬臂浇筑对称进行,偏载大小应不大于设计规定要求。

(5)机械使用、用电等遵守相应安全操作规范进行。

(七)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工程开工前参加本工程的全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殊途同归=规定。

(2)制定分项更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讲解,并结合本项目各阶段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重点进行教育和宣传。

(3)各项目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讲课活动;作业班组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操作讲话。

(4)对特殊工种,如:爆破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各种机械操作司机等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二、夏冬季节安全管理

由于夏冬季节天气对作业人员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必须进行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夏季施工必须做好防洪、防泥石流、防雷电的准备工作,备用物资、防护措施、防护人员等工作,建立、建全防汛抢险机构图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且必须做到时时检查,有备无患。冬季施工必须做好防雪、防冻工作。时时检查防冻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是否配戴好。

第15篇 技改项目施工改造安全管理规定

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施工改造作业项目,特对施工改造安全作业文件及现场安全管理做如下规范和要求。

一、安全作业文件要求:

1、施工改造前必须与二炼钢厂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在办理施工安全协议时,施工单位必须携带施工改造方案、企业的安全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负责人资质证、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准入证。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及证件复印件、危险源辨识材料及风险评价报告、安全标准化作业指导卡、特种设备检验证明。

2、施工改造过程中,涉及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动火票》。

3、涉及危险介质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介质停送(或设备启停机)作业许可证》、《危险介质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危险介质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

4、临时用电必须与本单位仪电部门签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二、现场6s管理要求:

1、施工区域要与生产区域有明显界限;

2、施工用的工器具要实现定置摆放,且有明显标识;

3、生活垃圾要定 点存放,设有标识和负责人,不准随意堆放或乱扔。

4、施工产生的垃圾、废弃物要定点存放,日产日清。

三、施工组织管理要求:

1、每日召开施工改造交流,设备科、施工单位排定第二天的施工计划,并以书面方式报相关科室和所在车间,便于车间、相关科室掌握、了解施工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汇报当天安全管理情况,下步存在的危险及防范措施。

2、到各区域施工前必须与所在车间取得联系,未经所在车间许可,施工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施工或生产现场。车间要建立登记手续。

3、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要佩戴明显标识。

4、安全科、设备科每天组成检查组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对性质严重、威胁较大的,有权停止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专门召开施工改造动员会,对所有参与施工改造工程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6、施工改造单位严禁将工程分包、转包。

7、所在车间要明确施工改造现场负责人,便于与施工单位协调沟通施工改造存在的问题。

四、施工过程管理要求:

1、高空作业地面要设置警戒带,并委派专人进行监护,防止人员误入。

2、所有施工动火,现场要设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清理可燃物及余火,且采取钢花飞溅措施。电焊机使用要规范,特别是二次线不准超过2个接头,接头要采取绝缘包扎,接地线不准接在生产设备框架上。上层水、电焊作业要对下方设备及易燃处(电缆、皮带等)做好防护。电焊机使用后要切断电源,防止留有隐患。

3、每天进入现场前,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列队安全喊话,告知存在的危险及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确认制、监护制;执行“谁施工、谁挂牌;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执行能源介质停送挂牌制;不得擅自停送电或开动设备及介质阀门;设备试车运行时,必须做好联系和确认,防止误操作。(严格按炼钢厂停电挂牌管理要求执行)

5、区域内的坑、井、孔洞、临边四口必须设置硬护栏,护栏标准规范,跳板铺满跳。

6、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安全作业“十不吊”原则。必须对钢丝绳、卡具、吊点和吊运部位进行确认。

7、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携带煤气检测仪,保证二人以上。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禁止接、打电话,如必需接听,需停止作业,在确定的安全地点接听。

10、严格执行炼钢厂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严禁违反集团公司各类规定。

五、现场安全管理总体要求

现场安全管理要做到“四个严禁”。

安全条件不具备,严禁作业。

安全装置不可靠,严禁作业。

联系确认不落实,严禁作业。

交叉施工不沟通,严禁作业。

六、未尽事宜按本集团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七、本管理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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