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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9 热度:11

设备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材

第1篇 设备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材

安全是全社会的基本需要,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题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维护企业的生产和发展。

1、安全生产的定义:生产劳动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人们最基本的需要之一。安全生产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安全生产的方针和任务: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任务是发现、分析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防止发生事故和职业病,避免各种损失,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从而推动企业的顺利发展,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

3、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3.1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教育:a、思想路线的方针政策的教育。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树立牢固的群众观点;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使大家正确全面的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方针政策,严肃认真的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b、劳动记律教育:主要是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生产。

c、法制教育: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遵守法纪教育,使职工懂得法规具有强制性由于违章违法而造成严重事故,触犯刑律的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把党的安全生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转变成广大职的安全自觉行动,才能减少和消除伤亡事故 的发生。

3.2安全科学技术知识教育:a、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所有职工必须具备安全基本知识,通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使职工了解在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等。

b、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或专业的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外,还必须进行实际操作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3.3安全态度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实际生产操作过程中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实行安全操作则完全由个人思想所支配。安全态度教育的目的:就是使操作者尽可能自觉的规范操作搞好安全生产。

4、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4.1厂级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法律和各项规定教育。

4.2车间教育:进行车间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危险部位、尘毒作业情况,以及必需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安全疏散等。

4.3班组教育:岗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环境卫生及尘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线路。

5、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守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总经理负责制→安全生产副总→设备安全科→车间→班组→职工

7、职工的安全职责

7.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严格按生产工艺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加强设备维护保管,经常保持作业场所卫生清洁、搞好安全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养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7.2机械伤害的原因:

⑴违章操作(2)操作规程不健全缺乏基本训练(3)没穿戴或不正确佩带防护用品(4)设备在非状态下运转(5)工作场地环境不好(布局不合理、照明不良)

8、安全法律法规

8.1安全生产法的定义:安全生产法是由国家制订和认可并保证执行的关于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法规。

8.2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8.3安全生产法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8.4安全标志分为:禁止、警告、命令、提示

8.5下列用语的含义

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特种作业: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8.6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按保护的部位分8类

(1)头护具类:安全帽等。

(2)防坠落护具类:安全网、安全带等。

(3)眼、面护具类:面罩、防护眼镜等。

(4)呼吸器官类:口罩、防毒面具等。

(5)听觉器官类:耳塞、耳罩等。

(6)躯干护具类: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等。

(7)手护具类 :帆布手套、焊工手套等。

(8)足护具类 :防护皮鞋、防静电鞋等。

8.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从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8.8制订消防法的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8.9消防工作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8.10消防法从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8.11灭火的常用方法:冷却、隔离、窒息、抑制

8.12报告火警的内容:拨打“119”;说明发生火灾的详细地址;起火物;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8.13一般常用干粉灭火剂分为:普通型(bc类)碳酸氢钠、氮气;多用型(abc类)磷酸铵盐、氮气。

8.14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首先检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应在绿线区,然后将其上下颠倒几次,拔下保险销,距离火源2-3米,一只手握住喷嘴对准水焰根部,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即从喷嘴喷射出来进行灭火。

8.15(1)燃烧:是可燃物质与氧或其它氧化剂进行的氧化还原反应由于其氧化及应的速度不同,当反应剧烈时,放热、发光和发烟称为燃烧。

(2)燃烧的条件:可燃物、氧化剂、温度(引火源)。

(3)火灾: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4)火灾的分类:国标gb4968-85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

a类: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纸张等。

b类: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乙醇、甲醇、沥青、石蜡等。

c类: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氢等引起的火灾。

d类: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铝镁、铁等。

(5)基本灭火措施:

对于a类火灾,一般采用水冷却法,但对于忌水的物质,应尽量减少水渍造成的经济损失,对珍贵的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等灭火剂来灭火。

对于b类火灾,首先应切断可燃液体的来源;同时将燃烧区域容器内的可燃物排至安全地区,并用水冷却燃烧区可燃液体的容器壁、减慢蒸发速度;及时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将液体扑灭。

对于c类火灾,首先应控制可燃气体阀们,防止可燃气体发生爆炸。

对于d类火灾,应采用原位膨胀石墨灭火剂。

(6)燃烧与火灾传播的规率:

a.热传导b.热对流c.热辅射

(7)火灾烟气的危害性,主要有毒害性、减光性、恐惧性。

①毒害性:空气中的含氧量大约21%,当空气中含氧量降低到15%时,人的肌肉活动能力下降,降到10-14%,四肢无力,智力混乱辨不清方向,降到6-10%时,人就会晕到。其次烟气中含有co、co2、so2等有毒气体,co是火灾中致死的主要燃烧产物之一,其对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气高出250倍,因此它能够阻碍人体血液中氧气的输送,引起头痛,神智不清等。第三烟气中的悬浮微粒也是有害的,第四火灾烟雾气具有较高的温度。

②减光性:当烟气迷蔓时可见光因受到烟粒子的遮蔽而大大减弱,能见度大大降低,使人们不能迅速逃离火场。

③恐怖性:发生火灾时,人们产生恐怖感,造成局面混乱,惊慌失措。

(8)烟气扩散线路:在火灾初期为0.1-0.3m/s,火灾中期为0.5-0.8 m/s,垂直方向的扩散流动为1-5 m/s,楼梯间由于烟囱效应流速可达6-8 m/s。

(9)可燃液体的分类:甲、乙、丙、三类

甲类: 闪点<28℃,如汽油、苯、甲醇、乙醚、乙醇

乙类: 闪点大于等于28℃-60℃,如煤油、丁醚

丙类: 闪点大于60℃,如柴油、润滑油、机油、菜籽油,纸张(30-23℃)。

(10)形成火灾的原因:

a.生产生活用火不慎b.违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c.电器设备安装不当;d.自然火灾;e.人为纵火;f.建筑布局不合理。

(11)火灾发生过程分三个阶段:

(1)初起阶段(5-7分钟) 燃烧猛烈阶段(8-15分钟)

衰减熄灭阶段(15-25分钟)

(12)火灾逃生的方法:

①利用救生绳自救。

②用干、湿毛巾或其它织物叠八层,捂住口鼻,用水浇湿被褥披在身上,或将身上衣服打湿,呈卧姿或爬行,扶墙边找到门。

③跳楼自救。

④用湿床单、毛巾、布条塞紧门缝,同时不停向房间门浇水冷却。

⑤利用手电,向外仍东西,呼喊方法向外界求救。

(13)单位、个人的基本消防义务: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

(14)火灾逃生七十二口诀

(1)熟悉环境 出口易找(熟悉环境法)

(2)发现火情 报警要早

(3)保持镇定 有序出逃

(4)简易防护 匍匐弯腰

(5)莫入电梯 改走楼梯(楼道逃生法)

(6)缓降逃生 不等不靠(缓降逃生法)

(7)被困室内 固守为妙(等待救援法)

(8)速离险地 不贪不闹

(15)职工应做到 一明确、四懂、四会

一明确:明确自己的防火责任区。

四懂:懂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懂逃生方法。

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会组织疏散逃生。

8.16“三违作业”: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

8.17电热设备火灾原因

火灾原因:(1)加热温度过高或时间过长。

(2)导线过热。

(3)使用或操作不当。a.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开启式电热器具。b.在电炉周围堆放可燃物。c.电烘箱内杂物、废料没及时清除。d.违章使用小电炉,随意接到宿舍等处的照明电路中,造成照明电路过载。e.电热器具的电源线没有插头,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易引起短路或接触不良而造成火灾。

8.18触电急救

现场急救对抢救触电者是非常重要的,触电后1分钟开始救治者90%有良好的效果,触电后6分钟救治者10%有良好效果,触电后12分钟开始救治者,救治的可能性就很小。

①解脱电源: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尽快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如果电源的开关就在附近应迅速拉开开关,如果开关离触电地点较远,则应迅速用绝缘较好的电工钳或有干燥的木把利器把电线砍断或用干燥的木棒将电线拨离触电者,若现场无任何可利用的绝缘物可利用,而触电人的衣服又是干的,则救护人员可用包有干燥毛巾或衣服的一只手去拉触电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若救护人员未穿鞋或穿湿鞋则不易采用这样的办法抢救。

②对症救治:当触电人脱离了电源以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症救治,同时拨打“120”。如果触电人的伤害不严重,神态还清醒,只是心慌,四肢发麻,浑身无力,使之就地休息1-2小时,不要走动,并仔细观察,如果较严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有跳动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抢救。如果呼吸但心脏已停止跳动,则应采用人工胸处挤压法,如果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则需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处心脏挤压。

8.19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 mpa.l的气体液、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

压力容器的主要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

8.20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有毒、可燃、易爆、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8.21事故的“四不放过”是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不受处理不放过;

3.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9.案例分析:

第2篇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要求

要保证机械设备不发生工伤事故,不仅机械设备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然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因其种类不同而内容各异,但其基本安全守则为:

1.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该穿戴的必须穿戴,不该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例好机械加工时要求女工带护帽,如果不带就可能将头发搅进去,同时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机械的旋转部分就可能将手套搅进去,将手搅伤。

2.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而且要空车运转一下,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3.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也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坚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于振动而松动,以便重新紧固。

4.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千万不能凑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不准将其拆掉不使用。

6.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7.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也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如必须进行时,则应首先关停机械设备。

8.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防发生问题时,无人处置。

9.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打扫好机械设备的卫生。

第3篇 设备管理专责的安全职责

1、负责全公司的设备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搞好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熟悉党和国家,国家电力公司、网、省公司、市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和公司颁规章制度及标准,并严格贯彻执行。

3、负责编制设备“反措”计划,经批准后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完成,参与制定设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参加全公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上级围绕安全生产组织的各项其他活动。经常深入各设备行班组,抽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5、深入大型、特殊施工现场,指导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安全工作规程,提高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6、参与设备事故、障碍分析及调查工作,并负责指出技术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7、执行设备检修专业技术质量管理,量化考核,加强对工程承包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检修质量。

8、根据生产环节,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合理安排计划、资金,经批准后督促检查生产计划,资金的执行情况。

第4篇 设备物资管理岗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中心设备、设施、物资安全管理和设备安全运行工作。

(二)负责编制完善设备物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业务安全管理流程培训,组织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三)负责编制年度、月度设备设施安全维护保养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设备设施安全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设施运行安全。

(四)负责中心设备设施停工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订,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六)参加中心设备设施改造、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七)发生设备和与设备有关事故及时报告,参加设备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

(八)严格遵守集团、分公司及中心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安全活动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5篇 冬季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设备的防冻保温

(一)入冬期间(10月1日前),设备冷却液应全部换用长效防冻液。使用或存放超过一年的防冻液,应检测其冰点、防腐性等主要指标,满足青海油田自然环境条件,方可继续使用。

(二)对因条件限制仍在使用水(软化水)冷却的设备,应采取防冻放水措施。

1.应对使用水冷却的设备进行统计。设备防冻放水工作必须做到有挂牌、有登记、有检查,由各大队设备组负责落实。

2.设备停机或人员离开时,执行防冻放水措施。放水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现场,随时检查放水开关是否冻结或堵塞,确保水流畅通,待冷却水全部放净后方可离开。

3.室外运行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发动机水温在45℃以上,方可使用。

4.夜间停放在车库内的设备也要执行防冻放水制度(有夜间值班定时起动跑温的除外)。

(三)停用设备的防冻放水。

1.停用设备应执行防冻放水制度,在本单位设备动态牌挂牌登记。

2.设备调拨、送修、入库由原单位做好防冻放水工作,由接收单位进行检查;正在维修的设备由承修单位负责放水和检查。

(四)设备的保温预热。

1.存放设备的厂房、库房应有采暖、保温设施,门窗密封。

2.露天停放的活动设备,特别是野外作业的设备,在入冬前应完善预热装置,保证设备能够正常启动。加装有发动机冷却液预热装置的设备,在启动前必须进行预热。

3.设备的各种冬季防冻保温用品,应提前计划采购,入冬前配置齐全。

4.柴油箱、水柜等设施及管线,应采取保温措施,每班检查,确保完好。

5、设备运行记录应真实填写冷却液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设备的合理润滑

1.入冬期间(10月1日前),使用规定的冬季润滑油,并做好换油记录。修井机及压裂设备的发动机使用的润滑油质量等级不低于ci级,粘度等级15w-40;载重车辆发动机使用的润滑油质量等级不低于cf级,粘度等级15w-40;柴油小车发动机使用的润滑油质量等级不低于cf级,粘度等级15w-40;汽油小车发动机使用的润滑油质量等级不低于sg级,粘度等级15w-30;或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选用。

2.设备使用的齿轮油、液压油、润滑脂按说明书选用。

3.更换润滑油前,应对设备的燃料系、润滑系、油箱等进行彻底清洗。

第三条设备冬季安全操作及维护

1.设备在充分预热和必要的盘车后,方可启动。启动后要怠速运转升温,注意机油压力,低速空转不少于10~20分钟。

2.设备启动后,待发动机(特别是柴油机)水温上升到45℃以上(或正常指示范围)、发动机机油压力正常,变矩器油温及压力正常,系统无异响时,方可起步或工作。

3.设备初始运行阶段,升速加载操作应柔和,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才能再次起动。

4.设备气路系统有防冻装置的应加注工业酒精,并每日排放一次气瓶组内的残液。

5.定期对固控系统(除砂器、除泥器、砂泵、离心机、振动筛、泥浆泵、撬装泵、管线流程、离心泵等)进行清理、防冻、防腐,保持设备清洁、完好。

6.扎实推进 “十二字”作业和“跑、冒、滴、漏、脏、松、旷、缺”的治理工作。冬季施工的单位要经常性的开展设备安全运行自查自改活动,行驶类设备要着重检查制动、转向、灯光等,修井机台上部分要着重检查主滚筒、制动系统、大绳、天车、滑车大钩、钻台、绷绳、井架及底座等,施工现场还应对工作灯、电焊机供电线路等进行检查,消除设备运行中的安全隐患。

7.停用设备达到“十二字”作业要求,没有“跑、冒、滴、漏、脏、松、旷、缺”的情况,同时拆除电瓶连接线,取下电瓶,集中保管,定期充电。

第四条设备的交接班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现场交接班制度,设备交接在运行状态下进行,交接时要交清设备的运行状态。

2.交接班时,要按照巡回检查内容认真检查,确认设备的润滑液、冷却液、燃料油等,是否在规定的范围。

3.交接班后,要按规定做好本班中的例行检查、巡回检查确保设备在正常的状态下运行。

第五条设备的处罚规定

1.大队部应加强冬季设备管理及运行情况的巡查、督导,每周不少于1次。

2.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冬季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3.对不认真落实冬季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办法以及造成设备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井下作业公司设备管理部

2023年9月8日

第6篇 起重作业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制定了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等规则。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布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管理职责

(一)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由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

(二)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设备维护部、燃料运行部负责日常的起重机械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日常的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于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于责任人未尽到责任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公司安全监察部或部门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第二章 起重安全技术培训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建立起重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登记、取证等档案,列入职工安全业绩考核内容。

第五条 起重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每二年审验一次。

第六条 起重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起重作业病症人员,经医院鉴定和厂医疗鉴定委员会批准,应调换其工作。

第七条 起重机司机应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识。

(一)力学基本知识;起重机电气、液压和原动机基本知识;起重机的名称、规格、构造、性能和工作原理;起重机主要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易损件的报废标准;起重钢丝绳的安全负荷及使用、保养和报废标准。

(二)起重机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纵系统的构造、工作原理及调整方法。

1、起重机一般维护保养知识;正确判断起重机的常见故障;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常见起重事故及防范措施。

2、了解检修工作范围之内的设备构造及其安全起吊注意事项;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和有关安全标志。

3、掌握《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了解电气、登高、防火等方面的安全常识。

第八条 起重作业人员应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识。

(一)力学基本知识和物体重量的计算方法;起重机械分类、基本构造、性能及其安全装置。

(二)起重吊点的选择和吊装物体的绑扎;了解设备构造及熟知安全起吊注意事项。

(三)常用起重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及常见故障排除;钢丝绳的安全负荷及使用、保养和报废标准。

(四)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常见起重事故及其防范措施;熟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五)具有一般电气、登高、防火及救护等安全常识。

(六)一般起重作业方案的编制。

第九条 起重人员每年应进行起重基本技能和知识、起重机具使用方法、起重机械基本结构、一般故障排除、安全规程等基本技能、知识的培训。

第三章 起重作业的分类和管理

第十条 起重作业的等级分类:

(一)一类起重作业:主要指企业内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工作和比较复杂的起重作业,它具体包括:大型主设备的吊装工作,如发电机、主变压器、汽轮机、除氧器、锅炉汽鼓、汽轮机解体时汽缸、转子的吊装,抽、穿发电机转子,主变吊罩等作业;特殊情况下的设备吊装工作。

(二)二类起重作业包括:主要辅助设备的吊装工作,如10t及以上电动机、风机、水泵吊装,抽、穿重量在5t及以上的风机、电机等转子,高压厂变吊罩和更换,磨煤机的解体吊装等作业;人工搬运物体重量在5t及以上。

(三)三类起重作业包括:人工搬运物体重量在5t以下;重量在1t及以下但起重机械是专业司机操作的吊装作业;临时指定的需专职起重工完成的作业任务。

(四)四类起重作业:主要指重量在1t及以下。

第十一条 一、二类起重作业由具有操作证的起重工进行,工作负责人必须是起重指挥人员;三、四类起重作业可以由具有一般起重知识的中级工及以上检修人员完成。

第十二条 起重作业的管理

(一)公司实行《起重作业联系单》、《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制度。

(二)不配起重人员的部门(班组)凭《起重作业联系单》委托有起重作业人员的部门(班组)完成起重任务。起重班组的主管部门接到《起重作业联系单》后布置起重任务,起重班组根据联系单内容编制《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

(三)《起重作业指导书》主要用于第一类起重作业,内容以记录起重作业技术、安全措施方案为主(被吊设备的数量和重量、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设备的堆放位置、吊装程序、起吊方案(吊装图)、平面布置图等),由部门技术人员会同起重班组的工作负责人编制,起重班组的班组长或技术员负责办理审批手续。《起重作业指导书》必须在起重作业开始前一天编制、审批完毕。

(四)《起重作业任务单》主要用于起重班组长分配工作任务,班组长分配工作任务时应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二类起重作业都必须填写。一类起重作业的内容按已经批准的《起重作业指导书》的相关内容填写,二类起重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班组长或技术员负责编制填写。

(五)一类起重作业必须经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二类起重作业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三类起重作业由部门技术人员批准,四类起重作业由班组长批准。

(六)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起重作业指导书》、《起重作业任务单》的内容完成工作。如果工作过程中要改变作业方案,应重新编制《起重作业指导书》和重新填写《起重作业任务单》。

(七)抢修时的起重作业工作,应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作业负责人,并在抢修任务完成后,补办有关手续。

(八)《起重作业联系单》、《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操作流程如下:

第十三条 起重作业的安全措施:

(一)起重作业前,由工作负责人按《起重作业任务单》的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使每个作业人员都清楚。

(二)工作前,按有关规定程序对起重机具进行检查,起重机具必须符合起重作业的安全要求。

(三)起重作业现场布置合理,各种起重机具安装位置适当,各类起重工器具配置合理,符合起吊吨位及起吊角度的安全要求。

(四)起重机安放平稳,工作前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液压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在高压设备附近的作业机械外壳应可靠接地。

(五)现场作业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统一口令。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人员传递信号。

(六)起重机械的操作者,必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起重机械应按制造说明书和铭牌规定使用,固定式起重机械应随机设安全操作牌。

第十四条 起重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检查和监察:

(一)管理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和检查

1、公司有关领导、设备维护部、燃料运行部、施工作业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应到一类起重作业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二类起重作业,部门负责、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应到现场。

2、起重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起重作业现场是否按制定的作业方案进行逐项落实;作业方法是否同作业方案相一致;各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是否得到良好落实;各项起重作业的安全组织措施和起重机具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二)安监人员现场安全监督

1、公司安全监察部、作业部门安监人员必须到一类起重作业现场;二类起重作业、比较重要和复杂的起重作业时,作业部门安监人员必须到现场。

2、起重现场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有:现场起重作业的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是否落实,一类起重作业、重大和复杂的起重作业是否有经批准的《起重作业指导书》等;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或违章使用起重机具等应立即制止,必要时停止其作业。

第四章 起重设备设施管理

第十五条 起重设备设施管理的管理目标:提高起重机械的安全可靠水平,杜绝起重伤害事故。

第十六条 起重机械包括固定起吊装置及各类行车、移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电梯等。

第十七条 起重设备设施的职责分工

(一)设备维护部负责全厂生产区所有固定安装的电动、手动起重机械(含设备的电气部分、动力电缆、控制回路、一吨以上设备的起吊作业)的归口管理,负责起重机械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全厂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工作。

(三)生产技术部是全厂起重设备设施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起重机械的整改、大修、小修和技术改造的审批和资金落实。联系、配合地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完成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

第十八条 设备维护部对起重设备设施管理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的管理制度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二)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的技术管理台帐和维护记录。

(三)负责起重机械的大、小修和维护工作。应经常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四)配合完成地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完成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

(五)负责起重机械的操作。

第十九条 安全监察部对起重设备设施管理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监督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和台帐,监督和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监督、参加起重设备设施的大、小修后的验收工作。

(三)对承包起重设备设施检修工作的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第二十条 起重设备设施管理的一般要求

(一)新安装的、经过大修的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设备设施,必须由地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取得使用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承包安装、改造和检修起重设备设施的外包队伍,必须持有省、市技术监督部门施工资质。跨省安装、检修起重设备设施的单位,应持其注册所在地区省级技术监督部门的施工资质证书,到地方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三)任何人员对起重设备设施的性能不得任意改变。

(四)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必须正常投入,保护设施必须完好无损。起重设备设施安全保护装置的解除必须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解除。

(五)起重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经常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定期安全检验每两年一次。

(六)在机组检修前,应对所管辖的起重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消除,严禁带病运行。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设备维护部负责日常的检查与考核,安全监察部有权抽查。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条款,可按公司《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条款,在《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中未予明确规定的,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与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200~500元的罚款;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可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考核;造成后果的,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与上级部门规定发生冲突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起草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湘华长发安〔2007〕97号中附件15)予以废止。

第7篇 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安全管理措施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8篇 工艺设备投运前安全审查管理标准

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设备投运前安全审查(pssr)(工艺安全管理的重要要素之一)的实施、职责和管理要求。审查目的是在工艺设备投运之前确定和提出所有影响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因素,并确保:

a) 工艺设备按照设计的要求建设安装;

b) 所有保证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程序准备就绪;

c) 操作与维护工艺设备的人员得到足够的培训;

d) 必要的工艺设备安全信息得到更新;

e) 所有工艺安全分析提出的改进建议得到落实和合理的解决。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

a) 新、改、扩建的工艺设施设备;

b) 重大工艺设备变更项目;

c) 工艺设备的停产检修。

3 定义

3.1 重大工艺变更项目

对工艺设备同时进行多项硬件上的变更、更新与装配,引起工艺安全信息变化的项目。重大工艺变更项目往往是需要部分或全部停产才能进行的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2 投运前解决项目(即:必改项)

在做投运前安全审查时发现的,可能在工艺设备投运过程中或之后引起严重危害、影响操作和维护安全,风险级别属ⅰ级和ⅱ级(参见工艺安全分析管理标准),且必须在投运之前解决的缺陷。

3.3 投运后解决项目(即:遗留项)

在做投运前安全审查时发现的,不影响工艺设备投运安全,风险级别属iii级和iv级并已经采取监控措施,可以在投运后解决的缺陷。

3.4 区域负责人

区域负责人是指由油田公司或各单位指定,对要投运工艺设备的生产安全负责的管理人员。如,作业区经理、事业部生产经理等。

4 职责

4.1 区域负责人

1) 组建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

2) 组织制定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

3) 落实投运前安全审查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和资源;

4) 保证所有员工接受关于投运前安全审查标准的培训;

5) 主持投运前安全审查预审和审议会议;

6) 审查所有必改项的解决方案;

7) 在完成所有必改项后批准工艺设备的投运;

8) 跟踪落实所有遗留项的完成。

4.2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组长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组长由区域负责人指定,一般由作业区生产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其职责是:

1) 组织投运前安全审查的具体实施,对审查质量负责;

2) 安排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成员的任务与进度;

3) 监督检查所有必改项的整改实施;

4) 完成投运前安全审查所需要的文件记录。

4.3 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

根据项目实施的管理权限由事业部或油田公司指定该项目的工艺安全协调员。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通过工艺安全与风险管理培训;

2) 通过工艺安全分析方法培训;

3) 熟悉工艺安全分析方法;

4) 通过工艺设备投运前安全审查培训者培训。

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的职责:

1) 协调与指导生产单位制定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

2) 组织进行投运前安全审查实施方法的培训;

3) 保证投运前安全审查的执行过程符合油田公司相关规定;

4) 整理投运前安全审查的有关文件并归档 。

5 管理要求

5.1 符合本标准适用范围的所有项目必须进行投运前安全审查。

5.2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的成立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组长应当分配各个组员在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过程中所负责的专项审查内容和职责。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至少应当由以下专业人员组成:

1) 工艺技术;

2) 设备管理;

3) hse管理;

4) 工艺设备操作;

5) 工艺设备维修;

6) 电气仪表(必要时)。

如果本区域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专项审查的需求,由区域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专业人员支持。

5.3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应结合工艺设备的特点和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一起制定一个综合的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可在附录的安全审查清单的基础上增加内容)。审查清单至少应包括:

1) 需要完成的工艺安全信息的更新项目;

2) 确认工艺设备的建设与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确认所有保证工艺设备投运与操作安全的程序已经准备就绪,并分发给相关人员,包括投运方案、操作、维修程序及安全规章;

4) 确认已经对员工进行了投运方案、操作、维修程序及安全规章的培训;

5) 确认必要的设备测试与检查项目、检查程序以及检查的频次符合要求;

6) 确认所有其它必要的辅助系统已经就绪;

7) 确认应急预案的符合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4 投运前安全审查的计划

区域负责人和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应召集所有组员举行一个预审会议。预审会议内容包括:

1) 安全审查组长应当向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介绍整个项目的概况;

2) 审查并根据工艺设备的特点适当调整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的内容;

3) 安全审查组长将任务分配给组员;

4) 制定一个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的进度计划;

5) 确定与工程设计、施工等相关方的协调机制。

5.5 投运前安全审查的实施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成员应当根据在预审会上确定的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对工艺设备进行逐项审查评估。

1) 评估应包括必要的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

2) 应当将发现的缺陷形成书面的记录和综合报告;

3) 为确保投运前安全审查的质量,应当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在完成80%设备安装之前就开始准备,确定审查清单,依据审查清单定期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解决,不能等到施工结束才开始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

5.6 审议会议

完成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的所有项目后,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与区域负责人一起审查投运前安全审查的结果。会议上应将提出的缺陷全部列出,逐一进行工艺安全分析,并根据风险级别将其分类为:

a) 投运前解决项目(必改项)

b) 投运后解决项目(遗留项)

5.7 跟踪落实

5.7.1 所有必改项必须落实整改负责人或负责单位,并制定实施整改的进度,确定完成整改期限。审议会议应当定期进行(一般每周一次),对必改项进行跟踪,直至所有必改项得到落实。

5.7.2 所有必改项完成之后,区域负责人应与审查小组一起审查各项的整改结果,必须得到区域负责人对必改项整改结果的认可,方可由区域负责人批准工艺设备的投运。

5.7.3 所有遗留项必须落实解决方案和监控措施,并落实负责人(或单位)和完成期限。所有遗留项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将完成日期补登到安全审查清单和综合审核报告上。

5.8 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分专项或多次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但在正式投运前,需再次召开审议会议,将历次投运前安全审查的结果进行整理、回顾和再次确认,由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填写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格式见附录c),经区域负责人审查确认所有必改项已经整改、所有遗留项已经落实监控措施和整改计划后,方可批准实施投运。

5.9 属于本区域自行组织的项目,在区域负责人批准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后即可投运。属于上级单位组织的项目,区域负责人批准的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作为投产、项目验收的必须和首要条件。

5.10 文件整理

5.10.1 所有必改项,如果涉及变更,必须将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材料表等进行更新存档。

5.10.2 所有遗留项整改完成后,整改负责人书面通知区域负责人,书面通知应与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综合报告及有关此项目的工艺风险分析归档在一起,以备后查。

5.10.3 所有投运前安全审查的文件,包括审查清单、综合报告以及遗留项的解决方案和跟踪落实计划应归档。

6 审核

每次投运前安全审查后应由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对其完整性与内容进行审核评估。

附录a: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范例(适用停产维修且没有变更的投运)

附录b: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范例(适用新改扩建和重大变更项目的投运)

附录c: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

第9篇 加气站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1、加气站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由设备维修岗位人员负责,工作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对影响安全的设备、设施做好维护、操作和维修工作。

2、对于防爆装置、电气设备及静电防护设施等要加强管理,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其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3、设备设施检修工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和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员工不准独立作业。

4、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维修、维护好相关设备设施,不得违章作业,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5、设备设施检修工作人员应负责储存设施以及安全装置、防护装置备品备件和易损坏的合理储备,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防范措施方案,出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严禁带病运行。站安全员负责此项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6、站安全员应每月至少一次对储存设施以及安全装置、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以及过期使用的,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检修或送检。以确保证安全运行,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7、维修工应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下的设备设施,负有检修、维护、保养等质量责任。

8、进行高空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方可进行作业。进入地下废油储油井内和其它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佩戴简易防毒面具并将空气呼吸连接软管的进气口部分拉至新鲜空气处固定后进入现场进行操作作业,并应根据作业性质在工作现场配置相应的应急处置抢救后备措施。

9、维修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对分管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检修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将工作交与他人代管。

10、工作安全电压,一般情况需24v,潮湿地点应用12v电压。

11、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外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开启”等警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12、电气设备检修前,应向有关人员清楚说明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严格执行有关电气操作的安全规程。必须带电作业时,要有严密的组织措施和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人员的监护下,由熟练的电工进行操作。 13、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14、在现场检修时,不使用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具,不使用非防爆型的仪表、灯具等,在作业时使用不产生碰撞火花的专用防静电工具。

15、对于避雷装置设施,除定期检查外,还需要在每年雨季前作检查,特殊情况时,应进行临时性检查。

16、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液体擦洗设备,检修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处置,作业现场发生伤亡或事故是应保护好现场、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17、设备设施检修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每日实验巡检,且每周大检查不少于一次。站长每月应组织进行至少两次设备设施全面检修活动,各班的日常现场安全检查由当班班长实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制度,做好每日自查工作。

18、设备设施检修工作人员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对安全设施、设备必须合理使用,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要坚持“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方针。

(2)对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后应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操作员对自己所使用安全设施、设备的机、泵、罐、管、阀、及其他设备必须达到“四懂三会”:四懂:1.懂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2.懂设备性能;3.懂设备结构;4.懂设备原理。 三会:1.会使用;2.会保养;3.会排除故障。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超压、超温、超速、超负荷运行,机泵运行期间对其温度、压力、声音、电流及冷却系统、润滑系统随时检查。

(5)认真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做到“三级过滤”,润滑气五定(定时、定点、定质、定量、定期)。

(6)检修停运的设备,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并切断电源,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防止误启动,造成事故,

(7)按设备台帐的要求,逐项填写设备内容,做好检修记录。

(8)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设施、设备应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第10篇 安全标志与设备管理

一、安全标志

正确使用安全警示标志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而造成事故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提醒操作人员注意所采用的一种特殊标志。目的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但安全标志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保护措施。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安全标志应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

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红、蓝、黄、绿四种颜色,其含义是:红色表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蓝色表示指令或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警告、主义;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安全标志根据使用目的,可以分为9种:1.防火标志(有发生火为危险的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质及位置,防火、灭火设备位置);2.禁止标志(所禁止的危险行动);3.危险标志(有直接危险性的物体和场所并对危险状态作警告);4.注意标志(由于不安全行为或不注意就有危险的场所);5.救护标志;6.小心标志;7.放射标志;8.方向标志;9.指导标志。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正确使用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相应规定,对使用部位、内容作具体要求,明确相应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企业应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擦痕能够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确定安全警示表示的统一规定。安全保护措施和警示、警告标识应符合安全色与安全标志规定的要求。

企业负责人应对安全标志进行检查。该项检查是对所设安全标志同作业现场条件和状态是否相适应的一种检查。

二、设备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的采购控制、设备的租赁管理和设备档案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及工作程序,确定监督检查、实施考核办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设备(含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设备安装和拆卸、设备验收、设备检测、设备使用、设备保养和维修、设备改造和报废等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的内容包括符合各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管理职责和权限、管理的工作程序、监督检查措施和实施考核的办法,并对管理实施记录提出要求。

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查看企业的设备管理管理制度,如果设备管理管理制度缺项,或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将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扣分,如果缺项很多,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为不合格。

1.设备采购的控制

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所购设备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发现一台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或证书不齐全,将扣分,如果缺的很多,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为不合格。

2.设备租赁管理

施工企业应对设备出租和承担对象所能承担的自治和能力进行确认。

承租设备应对出租商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出租商的设备,并合理使用及时维护。

出租单位设备、机具和配件,应保证性能良好、运行安全可靠并及时进行检修和维修。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出具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和承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机具和配件。

施工企业应与出租企业在租赁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设备租赁管理要求的事项,将在安全评价和审核中扣分,如过缺的很多,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为不合格。

第11篇 电气设备管理安全使用—万一触电要及时抢救4

作业人员万一发生触电事故,应及时抢救,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人触电后不一定会立即死亡,往往会呈“假死”状态,如现场抢救及时、方法得当,呈“假死”状态的人往往是可以救活的。据有关资料记载,触电后1分钟开始救治者,有90%的良好效果;触电后6分钟开始救治者,也有10%的良好效果;触电后12分钟开始救治者,一般救活的可能性较小。这个资料虽不完全准确,但说明了抢救时间的重要。因此,触电急救应分秒必争,不能等医务人员来了再施救。要做到及时抢救,除平时对职工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外,还应进行必要的触电急救训练,以便一旦有人触电时,能迅速及时地得到救治,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触电抢救的基本方法如下:

1.解脱电源。如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电源的闸刀开关或插销就在附近,可迅速拉开闸刀开关或拔掉插销,如是电灯拉线开关,拉掉开关后还应拉开闸刀,因拉线开关只控制单线,而且控制的是相线,拉掉开关后电源是否切断并不保险。如闸刀开关或插销离触电地点较远,则应迅速用绝缘良好的电工钳或干燥的棍棒、利器(如刀、斧、铲等)把电源线拨开或切断,拨开或切断后的电源线应进行安全处理,防止又有人触电。如现场无任何合适的绝缘物可利用,而触电人的衣服又是干燥的,在救护人员穿鞋绝缘的情况下,可用包有干燥衣物的一只手去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若触电人的衣服是湿的,救护人未穿鞋或穿湿鞋,则不宜采用此方法抢救,以上抢救只适用于低压触电情况下的抢救,若遇高压触电则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拉掉高压电开关。

2.对症救治。当触电人脱离电源后,一要迅速根据具体情况对症救治,二要迅速向医务部门呼救。如触电人伤害并不严重,神志尚清醒,只是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虽普一度昏迷但尚未失去知觉,此种情况,只要使触电人就地安静休息1~2小时,并仔细观察即可。如触电人伤害较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有跳动,则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抢救;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人工胸外挤压法抢救。如触电人的伤害情况很严重,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则应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挤压法施救;如现场只有1人抢救时,可交替使用这两种方法;先进行口对口吹气2次,再做心脏挤压15次,如此循环连续操作。注意:挤压时定位要准确,用力要适当,不可用力过猛,以防挤出胃中食物,堵塞气管影响呼吸,或造成肋骨折断、气血胸和内脏损伤等。但也不能用力过小,达不到挤压的效果。

对心跳和呼吸都已经停止的触电人实施抢救时,一般需要很长时间,必须耐心地持续进行,只有当触电人面色好转,口唇潮红,心跳和呼吸逐步恢复正常时,才能暂停数秒钟进行观察。如触电人还不能维护正常心跳和呼吸,则抢救必须继续进行。

触电急救应就地进行,只有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才可把触电人抬到可靠的地方进行抢救。在送往医院途中,抢救工作也要继续进行,不能停止,直到医生宣布可以停止时为止。抢救过程中不要轻易注射强心针(肾上腺素),只有当确定心脏已停止跳动时,才可使用。

章仁根

第12篇 安全标志防护设备管理规定

1.0 公司生产作业场所涉及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工艺设备及管道标识

1.1 安全标志主要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包括一般提示标志和消防设备提示标志)

1.2 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有隔离防护栏杆(包括固定式和可移动式)、人行天桥、挡管架、响铃警告装置、监视装置等。

1.3 设备和管道标识包括公司内部所有工艺设备和管道的位号、材质、容积和主要介质等信息。

2.0 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采办和制作

2.1 生产作业场所或新建项目所需制作的安全标志与安全防护设施,由管理部负责根据相关安全要求提出,并负责组织采购。

2.2 采购的各种安全标志牌应符合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和gb 2893-2008《安全色》中的有关规定。

2.3 固定式防护栏杆的高度、材料、结构和标记应符合gb4053_3-19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移动式防护栏杆和人行天桥的结构、高度、材料等均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4 工艺设备和管道的标识、着色应符合gb7231-200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和gb 2893-2008《安全色》中的有关规定。

3.0 安放与使用要求

3.1 安放并使用安全标志牌时应遵循下述要求:

3.1.1 信息标志应设在有关场所入口处和醒目处。

3.1.2 标志牌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不准设在门、窗、架等移动的物体上,以免人们在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到安全标志。

3.1.3 安全标志牌的位置不得随意挪动。

3.2 安放并使用防护栏杆应遵循下述要求:

3.2.1 固定式防护栏杆应固定安装在设施、平台等场所的敞开边缘,其端部应与建筑物牢固连接。

3.2.2 移动式防护栏杆的使用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用于短期作业(如:现场维修作业)。

3.3 作业完成前不得拆除防护区域周围设置的任何临时性栏杆和安全标志牌,若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拆除,需经安全管理人员同意。

4.0 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

4.4.1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管理部对公司各种危险区域和作业中使用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4.4.2 在进行临时维修或外来承包队伍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作业负责人对临时性作业未安装标志牌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地点作出判断,决定是否需要使用安全标志牌和安全防护设施。

4.4.3 在下列区域应长期安置适当内容的安全标志牌:

4.4.3.1 容易出现人员不安全行为区域(如:禁止触摸)。

4.4.3.2 较危险的区域,应引起人员注意(如:当心触电)。

4.4.3.3 强制人员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特殊防范措施的区域(如:必须戴安全帽、口罩、手套、护耳器、防护眼镜等)。

4.4.3.4 存放和使用有毒、易燃易爆场所。

4.4.3.5 电气间、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场所。

4.4.3.6 其它危险性作业。

4.4.4 进行下列作业时必须使用适合的安全标志牌:

4.4.4.1 动火作业。

4.4.4.2 进入限制空间作业。

4.4.4.3 电气设备、工艺生产系统的维修。

4.4.4.4 带电作业。

4.4.4.5 使用临时性隔离栏杆时。

4.4.4.6 其他需要设置安全标志的作业。

5.0 检查与维护

5.1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每月对所属作业场所安全标志牌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若发现缺失或损坏,应按要求修整或更换,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5.2 安全标志牌出现下述情况时,应修整、更换或补充:

5.2.1 置放的位置不当;

5.2.2 内有误导或不正确的信息;

5.2.3 破损、退色、缺失或已无法读清其内容。

5.3 对安全栏杆和行人天桥的检查应遵循下述要求:

5.3.1 固定式防护栏杆的连接牢固,无松动、表面应光滑,无毛齿,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严重腐蚀。

5.3.2 移动式防护栏杆的检查应视情况而定,但应以不发生危险为准。

5.4 响铃警报器电路连接应完好、声音无变化。

5.5 视频监视器电路连接应完好、图像无变化。

《设备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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