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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般要求(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6 热度:67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般要求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般要求

1、严禁穿短裤、短袖、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须穿工作服。吊篮上严禁坐卧、说笑、打闹。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2 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挂钩,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3、高处作业不得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杂物等,施工区域内要有专人看护。

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抽烟、大小便,不得酒后上班操作,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5、特殊工种如焊工等一定要持证上岗,操作前要配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护眼镜等,焊工作业时要设置接火斗,三组以上焊工同时作业时要设专职看火人一名,并配备灭火器在现场。

6、现场任何施工人员均不得私自接改用电线路,使用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一定要经过有关人员的批准。

7、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及可靠的安全接地装置方可使用。

8、电、气焊工在作业时,必须查验操作区周围是否有易燃易暴物品,如有隐患应提前处理或上报,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9、临时搭设脚手架上施工前必须经过专职安全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10、焊工在立面墙上施工或高处作业时,必须挂好接火斗,如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下雨天气不得施工。

11、焊机接线在指定的闸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天上班前先检查焊线是否破损,前后保护盖,焊枪完好,一次线不超过3 米,焊把线双线到位。

12、电气焊开工前必须报数量,工作面,开动火证。

13、配电系统按规范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系统,电力机具做可靠接地或接零。

14、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煤炉子,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压电。

15、值班电工个人防护用品齐全,无乱拉、扯、压、砸现象;

16、库房内存放材料分类码放整齐,与加工区隔离,加工机具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好消防措施,在方便显眼处设置灭火器备用;

17、施工现场余料、废料应及时处理出场,防止火灾的发生;

18、氧气、乙炔应分类集中码放,两瓶的间距不低于5 米,与明火处不低于10 米,不能满足要求时采取隔离措施,乙炔瓶不应平放,存放温度不超过40℃。

19、施工队定期对工人召开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会,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现场无安全、消防事故发生。

20、施工队坚持做班前安全、消防交底。

21、强化安全、消防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施工队人员配合,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的作用。

22、施工队进场进行此交底,并学习相关具体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者将进行二次教育或清除施工现场。

第2篇 机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说明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说明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经理

总 监

安 全 员

说 明

在现代化的建筑施工中,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为了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 科学化,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水平,以期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其中施工现场的内业资料管理是重要内容之一。

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内业资料是直接指导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现场全面管理的具体体现, 同时也是企业、上级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检查工地的主要内容之一。

新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 ( 以下简称《台帐》 ) 是结合近几年颁布的新法规、 新规范、 新标准,并根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我市建设系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 的基础上, 形成的一份内容基本齐全、 排序规范、深度适当的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 本《台帐》主要包括 工程概况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安全检查、 文明施工、 消防、 现场防护、 建筑施工用电、 施工机械 等十一项内容,它对于帮助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台帐》 是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始记录, 真实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工作质量。因此,工程竣工后,项目 部应将《台帐》上交企业安全部门统一归档, 作为今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审的核查资料。

第3篇 施工现场安全用火管理措施

1.总则

1.1目的

为保证中美新能源工程项目在生产厂区内的施工现场安装工作顺利进行,预防火灾与中毒发生,保护操作者及他人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美新能源工程项目部在生产厂区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预防措施

2.1 生产厂区内要设置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平时不用再

向生产单位办理动火手续。

2.2 固定动火区的划定,在施工开始前,由施工单位的安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

生产单位的消防、安全部门批准。申请文件应附上平面图,其上注明固定动火区的位置、面积、周围环境、使用单位、使用时间和安全负责人。

2.3固定动火区不得设在生产正常放空时可燃气体能扩散到的区域,距可燃易爆厂房、设备、管道的距离不应小于30米,距可燃液体、气体储罐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距液化烃类储罐的距离不应小于60米。

2.4室内动火区应与险源隔绝,门窗应向外开。

2.5各施工队在固定动火区内施工,一般情况下可不用办理动火证,但遇到下列各情况时,应办理动火手续,由项目部的安全部门审批,且动火手续的有效期为七个固定作业班次。

2.5.1在集中堆放和大量可燃物品场所的上方或水平距离10米范围内进行明火或有火花的作业时。

2.5.2在采用可燃材料制作的包装箱上方或附近10米范围内进行明火或产生火花的作业时。

2.5.3在已安装好的电气、仪表控制室内或已敷设电缆的槽架上方及水平距离1米范围内,从事明火或有火花的作业时。

2.5.4在用木材、塑料等易燃材料做成的屋面、顶棚、天花板及棚布上方或放置、铺设可燃材料的室内,进行明火或有火花的作业时。

2.5.5使用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电加热器、喷灯等作业时。

2.6在生产厂内非固定动火区内进行明火或有火花的作业时,施工队(组)的安全员应遵照生产厂的有关规定,及时去厂里的消防、安全部门办理动火证,按照动火证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明火作业。

3.安全监控措施

项目部的质量、安全部门负责安全动火的管理监督工作,若有违反安全动火规定,不办动火手续私自动火行为,安全员有权制止,停止其施工。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规范化管理与危害控制

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业行业形象的窗口,也是施工企业实力展示和管理水平体现的集中点。随着城乡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承接的任务量有所增加,尤其是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的广泛应用,以及大跨度结构、深基础施工的增多,给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如何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关键是要找准工作切入点。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途径。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标化”活动,目的就是通过达标方式发现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控制危害,以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规范化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每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道工艺,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一定的危害因素和潜在危险。需要把施工过程按规范化安全管理要求,细分为若干个分部分项,预测施工可能产生的危害,识别施工重大危险源,进行充分的方案论证,落实事前预防措施,为安全施工打好基础,变无序为有序。

规范化安全管理,目的是进行危害的有效控制,实现平安施工。关键要把握好五个施工阶段,编制好八个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履行好依法施工和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好各类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措施,执行好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的规定。

二、执行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企业“三类人员”任职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备案制度、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制度。

三、建立好安全生产创新管理制度

制度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四、履行好业主安全管理职责

1、在工程概算中应当确定并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

2、不得要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有义务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的有关资料,有责任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有责任将安全施工措施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5、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有施工资质的单位;

6、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五、履行好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工程监理是受建单位(业主)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业主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和安全、建设工期、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4项安全责任: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隐患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需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六、履行好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

1、依法履行工程报监、施工许可、登记备案等有关政府安全管理的规定;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实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

9、设立好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施工企业应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职能部门。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专职人员配备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以及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足额配备,人数至少为:

(3)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人。

(4)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5)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6)劳务公司——1人/50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2人。200人以上的,应当增配,不少于总人数的千分之五。

10、配备好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其专职安全人员配置为: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按照总造价:

5000万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人员。

11、把握好五个施工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

(2)基础施工阶段

(3)主体施工阶段

(4)装饰施工阶段

(5)竣工扫尾阶段

12、编制好八个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 施工用电

(6) 塔机及施工升降机

(7) 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工程

(9)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3、六大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论证

(1)深基础(开挖浓度超过5米(含5米);

(2)地下暗挖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²,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的大爆破。

14、完善好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5)安全检查制度;

(6)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9)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0)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其他若干安全管理制度。如应急救援预案制度,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

15、制定好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电工(含水电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机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塔机(含施工升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其他若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6、控制好施工阶段的防范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

a、勘察现场,熟悉地形,充分了解工程周边环境,预测施工产生的社会影响;

b、编制施工流程,进行安全策划,制定安全保证计划;

c、按业主提供的资料对施工区域及其受影响的区域地下障碍物清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d、现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的制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编制;(封闭施工图)

e、按安全、文明、卫生、健康的要求设置围墙、宿舍、食堂、厕所及其它临时设施;(整洁整齐)

f、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进场计划的落实;

g、组建项目班子,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施工作业人员。

(2)基础施工阶段

a、平整场地,清除障碍物(空间与地下)。

b、桩机进场、安全作业。

c、土方开挖,注意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对毗邻建筑物和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察。

d、基坑临边防护,槽边控制荷载,防止运土车辆倾翻。

e、基坑内注意垂直作业,人员设置上下通道。基坑作业防止触漏电(含电焊直流电)。

f、深基础施工须加强模板支撑,塔机基础,井底排水等设备和设施的规范化管理。

g、基坑施工小型机具的安全管理。

(3)主体施工阶段

a、落实专项方案编制的安全防护措施;

b、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有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清楚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c、对施工过程中的洞口、临边,高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规定专业负责搭设与检查,以保证安全可*;(定型化防护门1、2)

d、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现场废水、尘毒、噪声、振动、坠落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职业危害,建立良好的作业环境;

e、对施工中动用明火采取审批措施,现场的消防器材配置及危险物品运输、贮存、使用严格管理;

f、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g、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的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h、对危险性较大的深基础施工、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含支模架)的搭设等作业,须实施重点监控。(深基础防护1、2)

(4)装饰施工阶段

a、装饰施工应纳入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变分散为整合。

b、进入施工现场装饰作业,须检查施工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可*性。

c、协调使用施工机电设备和设施,统一维护保养。

d、遇施工需要,有控制地拆除设施(如电梯井口、预留洞口等)。

e、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f、落实室内室外高处作业措施。

g、规范各类施工临时用电,严控电源卷线器的使用。

h、严格按规范和专项方案拆除各类施工设施和设备。

(5)竣工扫尾实施各类施工设施和设备的拆除;

a、严格按方案实施各类施工设施和设备的拆除。

b、规范使用建筑物电梯搬运杂物和废料。

c、建筑物地面管线、道路施工安全作业。

d、设备安装调试人员防护措施。

e、周转材料、设备、工具用具的入库保养。

f、整理好各类台帐资料,归档。

第5篇 试论监理如何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要求“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同时规定了违反《条例》后的法律责任。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详细规定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违反《条例》后应受到的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条例》的公布施行,给监理行业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思想观念,从思维方法、监理组织、工作策略、工作协调等各方面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空间和承担全新的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到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重大责任,和一旦工作失职将承担的严重后果。不能再以过去的传统方式或习惯做法去工作,否则就会铸成大错。本文力图从监理地工作角度出发,就如何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何规避风险,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

电能是工程建设的最主要能源,是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重要保证。但若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不到位,又容易发生电击(触电)事故。施工现场的电击伤亡事故,多发生在单个人员身上,但个别情况下,也会造成群死群伤。电能使用方便,它可很容易地转换为其他型式的能量。但它是一种看不见、听不见、闻不着又不能摸的能源,因此触电事故具有抽象性、广泛性、综合性和严重性。根据国家统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触电事故已上升到“五大伤害”中的第二位,占到16.6%;而全国因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已占20%以上。因此搞好安全用电极为重要。业主、监理、施工方在内的各参建单位,在建设工程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减少触电伤死亡事故,特别要做到杜绝触电死亡事故。通过对一些典型触电事故的剖析发现,所有事故都是因安全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松懈麻痹)造成的,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例如,2004年3月7日,呈贡县某建筑工地,一工人在搅拌机内被搅死。又例如,2005年9月下旬,昭通某县一电力施工工地,5名工人同时触电死亡。上述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而这些事故都是因管理制度、停送电制度不健全、不到位所致;或者有制度,但疏于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只要工作扎实、制度切实可行,上述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减少和杜绝电气火灾事故。在建筑物装修阶段,极易引发电气火灾。

减少和杜绝设备事故。2006年4月下旬,昆明某建筑工地为庆贺断水,将鞭炮吊在塔吊的挂钩上燃放,因塔吊旋转,燃放的鞭炮造成10kv高压线短路,线路被迫停电,造成间接损失。这样的事故难道不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吗?

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点及现状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具有如下特点:

1、建筑工地环境恶劣、各工地具体情况千差万别,错综复杂。

2、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多、工种多、交叉作业多、施工人员众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

3、维护电工素质参差不齐。例如将pe线和n线错接、混用,不认真做重复接地,不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配电箱不按规范要求设置pe线和n线端子牌,用电设备不接pe线等情况时有发生等。种种违规、违章事例还可以列举很多。

4、建筑物装修阶段,可燃物质多且乱堆乱放,文明施工差,手持式电动工具多。

5、专业电工和其他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多。例如不按规范要求使用铜芯软电缆作电源线,而采用花线、双绞线作电源线且随地乱拖;单相设备(电动工具)应用3芯电缆但却采用2芯电缆、3相设备(电动工具)应用4芯电缆但却采用3芯电缆;用4芯电缆作380/220v电源线另加1根绝缘线作pe线;电缆不架空、不埋地敷设,随意放在地下,任其车辆碾压;配电箱不按要求设置pe线和n线端子牌;前后级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不匹配,上级小,下级大,或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偏大;典钨灯铁皮外罩不接地;使用木箱作配电箱;配电箱(开关箱)无防护门;pe线与n线错接、混接;pe线与n线连接在一起;保护接零线(pe线)截面过小;配电室门坎洞封堵不严,蛇、猫、老鼠等小动物易进入,引起短路;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无操作证的人员开动建筑机械等……。种种不规范做法(有的甚至是错误的)还可以列举很多。这些违章现象当然不可能集中在某一个施工队伍上,但每个施工队伍都存在程度不同的违章情况。这些隐患都对用电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是酿成触电伤亡、火灾和设备事故的重要原因。

6、因为属临时设施,极少数施工企业往往在思想上重视不够,人们有意无意降低临时用电设施安装标准,配电箱、开关柜等供配电设施陈旧(为节约成本,设施拼拼凑凑,马虎凑合),施工质量难以得到可靠保证,给安全用电留下隐患。领导和管理人员,对违章现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习以为常,不纠正、不制止、不采取措施,听之任之;对安全用电工作,多存在侥幸心理。如此工作作风,终究会自食苦果。

7、供电环境不相同。如有个工地,110kv、35kv、10kv及低压线路纵横交错,对施工安全构成极大威协。

分析建筑工地现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搞得比较好的,而少数施工单位则很差,多数企业处于中游。这也符合一般事物发展规律。这里只剖析较差的情况。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极个别工地工地,连临时用电组织设计都不编制,管理工作更差。综合观察和分析,部分工地存在如下问题:有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无配电系统接线图和配电装置布置图、无设备清单;有的计算资料不完整,缺乏实施依据;有缺乏停送电制度(规定)的;有缺乏防火制度的;有的无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实施要求;有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较粗,可操作性不强;有的不进行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极个别施工企业至今仍在引用已于2005年7月1日废止的jgj46-88规范;有的未按要求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等。个别工地在工程实施时全凭施工人员的经验、指挥者的意志(长官意志),随意性大,极不规范。有的在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完成后不按要求组织有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参加的共同验收就投入使用。

我们曾发现某工地,用4mm2的铜芯导线作pe线主干线(已当即令其整改),就是一个不认真做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由施工人员随意施工,又不按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就就投入使用的典型事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较差的这类工地不一定发生事故,但绝不是他的工作做得好,而纯粹是侥幸。但可以肯定地说,这类工地出事故的机率就会高得多,一旦发生触电伤亡事故,除追究施工单位责任外,监理单位也难辞其咎。工作做得好的企业,因工作一时疏忽,也会发生触电伤亡事故,但它发生事故的机率就要小得多。

监理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也存在做得较好、工作一般和工作较差三种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业监理工程师不注意规范升级,新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尽管已施行一年,但少数专业监理工程师没有认真学习,更淡不上加深理解,因此难以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对《条例》关于监理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的重要性、严肃性缺乏深刻理解,甚至认识模糊;也有少数同志工作深入不下去,对现场的违章、违规现象司空见惯,熟视无睹;没有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发现问题,几经口头通知仍不整改的,不及时发监理通知等。对工作较差的监理人员,可以用工作不到位来概括。

三、监理如何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监理要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我们最根本的依据,主要有:1、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国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标准》gb50194-93;3、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此规范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jgj化46-88同时废止);4、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5、《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005年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1号。

《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上述要求,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好《条例》负赋予的职责,从监理的角度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是代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必须认真地、负责任地审查施工单位所报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⑴审核临时用电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是否按程序办理;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是否按规定组织了有编制、审核、批准和施工单位参加的验收;是否有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验收结论是否合格;验收表和验收结论资料应报监理备查。

⑵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编制质量参差不齐,有好的和比较好的,也有较差的。对编制质量高的,可以推广,向其他项目介绍,组织大家学习。在审核编制质量较差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提出问题、纠正错误,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或者退回要求重做(退回时应办理发文签字手续)。不能简单地履行手续,签上“同意此方案”了事。

⑶检查电工的上岗证(必须持证上岗)。电工身体健康。上岗证报监理备案。

2、工程开工后,第一次对临时施工用电进行检查时,应对整个系统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检查重点:一是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二是违反规范的情况和习惯性违章情况;三是施工现场电气防火情况;四是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出问题,令其整改。

3、在安全检查中,对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先口头通知整改,经多次通知仍不整改者,应发监理通知;凡检查出的问题,应同时在工程例会中提出,并在监理月报中反映。

4、在日常对工程质量进行的巡视检查中,同时检查现场用电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5、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加强责任心,要热爱监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学习,提高技术业务水平,提高对规范内容特别是对强制性条文的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监理水平。

6、临时用电安全工作的管理,应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总监、总监代应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7、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向施工单位发出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要求,请总包、分包单位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上述要求从监理的角度管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工作,提倡六勤,即勤巡视、勤检查、勤沟通、勤动口、勤动笔、勤汇报,把工作做到位,为减少甚至杜绝触电伤亡、火灾、设备事故做出努力和贡献。若因我们的工作不深入、不踏实、不到位,工作失职,该做的工作不做,该发的监理通知不发,一旦发生触电死亡事故,我们就要承担监理责任甚至法律责任。但只要我们潜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真正负起责任来,一步一个脚印,就一定能做好工作,取得好的效果。

第6篇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规定

2.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规范系带),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着装, 根据特殊作业需求配备手套、安全眼镜、防穿刺工作鞋等防护用品。

2.1.2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爆、防煤气中毒。雨季到来之前应对现场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机械进行检查,雨雪过后采取防滑措施。

2.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2.1.4禁止酒后从事生产作业。

2.1.5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2.2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秦皇岛港使用明火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秦皇岛港禁烟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吸烟及私自携带火种。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用火手续。

2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消防用水应充足,灭火器应定期更换药液保证有效。

②消防用水龙头、砂箱、斧、锹等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易取之处,不得任意挪动。并适当遮盖防雨,经常进行检查。

3仓库材料堆放场地,木工场及其他严禁明火的地方应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氧气与乙炔气瓶不得同库存放。

4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汽车、吊车等机动车辆的排烟口必须装有灭火罩或阻火器。

5盛装易燃、可燃气的容器(乙炔气瓶、氢气瓶等)的存放和使用,均应距明火点10米以外,并应防止阳光下爆晒,同时,应设防爆膜,安全阀或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使用时,不得放在架空线、生产设备、工艺管道等垂直下方,以及污水井上或有火花溅落的地方。

6在高处用火(电焊、气焊)等的下方,周围,如有可燃物应予清除,或采取用阻燃物遮盖,并设专人负责监视。

7设备、管道上严禁放置可燃物品,施工完毕试车前,应将与设备、管道等接触的竹木脚手架、跳板、可燃物等拆除。

8严禁使用汽油、丙酮、苯等易燃物擦洗衣服、地面、墙面和清洗设备。

9在禁火区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易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10动火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必要时,要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②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及其周围地区必须清除沉积物,杂物及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③动火部位应备足消防器材或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④五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⑤油类、油漆、沥青、有机溶剂等易燃物及忌水化学药品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

⑥如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应立即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并向消防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派专人接应消防车。同时,现场施工人员应积极配合进行灭火。

第7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项目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正确使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

2、凡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4、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

6、施工人员严禁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7、 施工人员应沿施工便道、爬梯上下通行,禁止为了走捷近沿钢管、模板等攀爬上下。

8、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9、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当乘坐车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车。

10、挖掘机、起重机、吊车等起重设备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其危险半径以内。

11、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12、2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1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15、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16、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风及卫生等安全要求。

17、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通道完整、标识齐全,必要时设专人守护。

18、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19、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第8篇 施工现场龙门架的安全管理

龙门架和井架统称物料提升机,是建筑工地常用的垂直运输机械。特别是龙门架提升机,在我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应用得非常普遍,当时的垂直运输基本上靠它来完成,七十年代以后,由于行走式塔机的出现,龙门架相对使用减少,特别是八、九十年代,由于塔机的普遍使用,龙门架就使用得愈来愈少,但九十年代后期以来,由于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承包制以后工程进行独立核算,项目开始算细帐,一台塔机的台班费比龙门架台班费高出约10余倍,所以各工程在使用中一般都是工程主体一结束就将塔机拆除而重新安装一台龙门架来完成工程中少量的垂直运输问题.因而龙门架的使用又重新普遍兴起。

龙门架和塔机一样是比较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一种设备,根据建设部2001年统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安拆塔机时发生安全事故死亡85人,而在安拆龙门架时发生安全事故死亡93人,龙门架安装拆卸比塔机安拆发生的安全事故死亡还多8人。故龙门架的安拆、使用的安全问题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要搞好龙门架的安全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龙门架购置的安全管理

l.购置龙门架时必须购置具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而且必须是经过检验测试鉴定合格的产品。也就是购置的龙门架应有生产许可证、鉴定证书及合格证。

2.购置的龙门架必须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cj88—92)。(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要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含安拆方法、使用要求、地基图、电气原理图及配件图等)和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产品编号、出厂日期和生产厂家)。

3.购置的龙门架必须要有全部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吊栏安全门、上极限限位器、紧急断电开关、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超载限位器;高层龙门架还必须有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和通讯装置)。装置配套不齐全不得购置。

二、龙门架的安装、拆卸的安全管理

1.龙门架是一种起重机械,所以龙门架的安装拆卸必须要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专级证书》的单位进行,拆装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取得《起重机械设备拆装与使用人员资格证》和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拆装。

2.拆装前应根据现场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龙门架的拆装方案,对拆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定指挥人员作业人员分工,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安全技术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3.安装作业前应对龙门架进行全面检查。

①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和完好性。

②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提升机构是否完整良好。

③电气设备是否齐全可靠。

④基础做法和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⑤地锚的位置、附墙架连接埋件的位置是否正确和埋设是否牢靠。

⑥提升架的架体和缆风结是否靠近和跨越架空输电线路,必须靠近时应保证最小安全距离,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见《规范》表8.l.3)。

4.架体的安装

①安装架体时,应先将地梁与基础连接牢固。每安装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应采取临时支撑或临时缆风绳固定,并进行校正,在确认稳定时,方可继续作业。

②安装龙门架时,两边立柱应交替进行,每安装2节,除将单肢柱进行临时固定外,尚应将两立柱横向连接成一体。

③架体各连接点的螺栓必须紧固,螺栓应符合孔径要求,严禁扩孔或开孔,更不得漏装和以铅丝代替。

④龙门架附墙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⑤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用铅丝绑扎。

⑥当龙门架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层龙门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⑦龙门架的缆风绳应设置在顶部,若中间设置临时缆风绳时,应在此位置将架体两立柱做横向连接.不得分别牵拉立柱的单肢。缆风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ф9.3mm,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不得拴在树木、电杆或堆放物构件等物上。

⑧地锚采用木单桩时,圆木直径不小于ф200mm,埋深不少于1.7m,并在桩前上方和后下方设两根横挡木。采用脚手架钢管(ф48)或角钢 (∟75×75×6)时,不少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人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防滑装置措施。

5.卷扬机的安装

①卷扬机的机座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卷扬机位置应尽量远离危险作业区,应搭设卷扬机操作棚,操作棚顶部应能承受2 5kn/m2的静载荷。

②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与卷筒轴心垂直否则应设置辅助导向滑轮,并用地锚、钢丝绳拴牢。

③提升钢丝绳运行中应架起,使之不拖地面和被水浸泡。必须穿越主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堆放物料,防止磨损钢丝绳和影响机操工的视线。

6.安装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新提升机,架体的垂直度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l.5‰;多次使用过的提升机,其偏差不应超3‰,并不得超过200mm。

②导轨接点截面错位不大于1.5mm。

③吊篮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控制在5~10mm以内。

7.龙门架的拆卸

①必须遵守分段拆除程序:拆除钢丝绳、吊栏及附属设施、增设必要的临时支撑或缆风绳、拆除天梁、拆除架体柱。

②拆除作业中必须作好稳定和防高外坠落事故。

a.拆除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遇雷雨天气或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中断作业时,要临时采取加固措施,保证稳定性。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

b.在拆除缆风绳或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

c.分节拆除龙门架时,在拆除天梁前,首先把下面立柱进行加固稳定。在每拆除上一节前,应先对两立柱加以稳定,防止在拆除后,下面有过大位移。

d.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处向下抛物,应将所需放下物件捆绑后用绳子系下。高处作业人员,不准酒后上架,应按规定佩戴工具袋,必须穿防滑鞋,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带。

三、龙门架使用安全管理

1.龙门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了解龙门架的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的人员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龙门架除出厂时必须的安全装置齐全外,安装验收合格后施工现场必须在龙门架前搭设防物棚和安全门,每层楼也必须设有安全门,必须设置围栏防止有人进入吊篮下方。

3.严禁攀登龙门架立柱,严禁任何人乘吊篮上下或作业。

4.龙门架前必须掛有安全操作规程,龙门架的额定载重量以及操作人员姓名和检验验收合格准用牌。

5.操作人员每天作业前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和润滑及试运行工作,填好日检表和交接班记录。

6.龙门架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7.作业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与他人谈笑聊天。操作人员临时离开,必须将吊篮降至地面,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

8. 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吊篮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并填写好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四、龙门架的安全检查

1.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由操作工每天在班前进行,在确认龙门架提升机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检查内容如下:

①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或附墙架是否牢靠,有无变动。

②对架体的主要联接点、传动系统、制动器、滑轮、钢丝绳、安全装置和电气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及故障应立即排除,严禁带病运行。

③检查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架体上不允许牵拉与龙门架无关的物体,防止架体变形。

④空载提升吊栏,做一次上下运行并碰撞高度限位器和下限位器,确认符合规定要求。

⑤加负荷至额定载重量将吊篮提升离地面2.5m高,停机5分钟,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架体的稳定性,确认正常,方可进行作业。

2.安装完毕后的检查验收。

3.不定期检查,其内容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表3.0.9(略)。

第9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网络

1、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8、在同一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外,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1、对现场的预留孔洞,必须进行封闭覆盖,危险处,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并于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2、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3、结构施工期间,首层支搭达6米宽水平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4、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5、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6、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7、井字架首层进料口处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6米的防护棚,其它三个侧面必须采取封闭措施,各层卸料平台出入口处均应设有安全门,通道两侧必须设有安全防护栏杆。吊笼定位装置必须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准乘坐吊笼上下。

8、结构内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9、井字架口处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5米的上翻式金属防护门,下底高20厘米,门两边各宽于门口10厘米,门栏刷涂红白相间的颜色, 同色间隔20厘米。井字架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井字架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或垃圾通道。

10、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并立挂安全网封闭。

11、建筑物的出入口处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第11篇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 技术交底资料。

⑶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 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 ,铜线≥10mm2 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 ,铜线不少于16mm2 。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

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第12篇 施工现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措施

工地现场设项目部职工食堂和分包队职工食堂两个食堂,均已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已办理《健康证》,为保证现场职工和分包队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食堂卫生管理水平,项目部制定以下规定:

1.分包单位不得私自乱设食堂,必须由项目部集中建立,统一管理;

2.食堂和操作间必须有易于清洗、消毒的条件和不易传染疾病的设施,操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封闭柜厨;

3.饮水器具必须由炊事人员管理,定期清洗,保证卫生;

4.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作到生数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的违禁品;

5.施工用有毒物质必须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食品仓库有隔墙、离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

6.工地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时,必须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及落实消毒、隔离、应急接种疫苗等措施,防止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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