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现场安全、消防及保卫管理
1、对员工进行安全消防培训教育
(1)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消防意识、安全消防操作规程、安全消防常识方面的教育,讲授人身保护设施使用方法,同时进行安全消防设施的培训,安全消防设施包括正确使用方法,以增加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全体员工自觉、认真、严格地按规程施工。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做好培训内容、地点、时间、人数、次数方面的记录。
(2)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消防规章制度方面的学习,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使全员自觉遵守项目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消防规章制度。
(3)专业技术人员在班组作业前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及专业特点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相对应的安全消防技术交底,使每位作业人员心中警钟常鸣,确保在安全消防技术指导下施工。
(4)开展特殊季节施工安全教育。雨季变化等特殊季节,对每位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消防交底,搞好特殊季节的安全施工生产。
2、有效实施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通过对进场员工的培训与教育,使员工产生安全意识,并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为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变被动管安全为人人主动遵守安全,我们将有效实施安全消防的各项管理制度。
(1)对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消防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许可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安全消防检查制度
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每日进行检查,安全员每日进行巡检。区域施工段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接受业主、现场监理、总包、上级有关部门及广州市安检站以及消防大队对本工程安全消防生产定期或不定期指导、监督和检查。
(3)安全消防例会制度
区域施工段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项目部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听取安全消防汇报,通报安全消防情况,分析近期的安全消防状况,布置下期的安全工作,针对出现的安全消防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施工班组每天进行安全消防活动,时间不少于15分钟。班组长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学习、日常安全教育,检查个人劳保用品的穿戴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查找安全消防隐患,进行规范、规程的学习等。
(5)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
调查处理伤亡事故,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配置各种安全消防设施
安全工作做到首位,就必须把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工作做的前面,所有安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危险作业区,均应挂有安全生产宣传画,大型标语和安全色标,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生产。
(2)现场施工人员一律配发安全帽、劳保鞋、防护眼镜。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配备齐安全防护用品,一旦发现防护用品破损应及时更换。
(3)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设立防护栏杆,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必须符合标准。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4)尽量减少夜间施工,避免工人过度疲劳。在夜间作业时应保证充足的照明度。
(5)根据季节特点,制定相应的防雷、防电、防潮湿、防塌方、防冻、防暑等措施,增加自我保护能力。
(6)配电箱、开关箱处悬挂安全用电警示牌及安全危险标志,禁止他人随意开、合闸和动用带电设施。所有用电施工设备传动部位应设防护罩,配电箱内装漏电保护器,并做保护接地,保证用电设备一机一闸等。机械设备、配电箱等采用雨棚等遮盖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7)施工中,在楼梯口、电梯井口、机电井口设置临时护身栏、工具防护门或挂立网;在预留洞口设固定盖板。建立洞口防护的管理办法。
(8)防腐作业应在通风和光线良好的区域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好胶皮手套、胶鞋和口罩
(9)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仓库、木材、油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加工场地,包括需动火作业上下周围,悬挂安全标志牌,设置消防设备,配备兼职消防人员,以防止或控制火灾。
(10)施工现场设消防栓,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栓周围五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形象组织管理
项目部对外树立良好企业的形象,对内体现出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当在胸前佩戴个人身份标卡,标卡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制作,标卡上应有个人照片、姓名、职务、所属单位等以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达到切实有效的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项目施工班组的工人,一律实行挂牌作业,进出工地必须出示项目的工作牌,树立班组工人在该工程施工中的良好形象。
二、 安全组织管理
2.1、建立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2、项目部和施工管理办公室必须按统一的规格标准,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各自的安全责任,责任的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2.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三、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6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岳阳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四、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4.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2、对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技术技能,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年度安全考核记录,制定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4.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起重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4.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4.6、严格“三宝“的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临空和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4.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
4.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4.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4.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4.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4.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4.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4.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4.15、各类易爆易燃的化学物品、建材、油料必须入库存放,不得露天堆积。乙炔和氧气使用时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米以上,存放时必须封闭隔离。动用明火必须由项目经理和安全责任人在现场核验签字后方可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16、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4.17、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4.18、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当设立危险警示标志。
五、安全档案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资料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资料主要有:
5.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5.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5.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5.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5.6、班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5.7、奖罚资料;
5.8、伤亡事故档案;
5.9、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六、安全检查
6.1、班组每天进行班前活动,由班长或安全员传达工长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时检查当日记录。
6.2、项目经理带队每星期组织一次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问题,落实责任人,发整改通知,落实整改时间,定期复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人和事,严格按公司安全奖惩条例执行。
6.3、公司对项目进行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必须执行jgj59-99标准)。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单,由项目经理签收,并布置落实整改人、措施、时间。如经复查未完成整改,项目经理将受到纪律和经济处罚。
七、场地、设施和环境管理
7.1封闭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四周除留必要的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设置好连续封闭的围墙和围板,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m。
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围档外墙抹灰刷白,在围墙外部上书标语“******工程由湖南省汉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在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大门,其高度与围墙相适应,宽度在5米以上,要求牢固、美观、整洁、稳定。出入口处应有专职门卫人员及门卫管理制度。
工地大门上方做成拱形灯箱,上设“湖南汉昌建筑工程公司”标志,给人的视觉效果要典雅、美观、大方。
施工外架采用双排外脚手架,采用2000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作业,将钢管刷成红白相间的醒目标记,用于“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搭设符合规范,检查符合要求,围护要处于正常的安全状态。
7.2、施工标牌管理
在大门右侧的外围墙上设立标准的“五牌一图”,将项目管理人员的名单、照片做成标准的像框贴在墙上,其它标牌按规定要求制作。
五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 一图: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在进入工地的主要通道及施工区域上悬挂红,黄,蓝,绿的安全警示标牌,用心区分施工场地的安全环境,在现场脚手架上悬挂安全标语,在配电设施处设置禁入标识等等。
7.3、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划分并派专人进行清扫,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在建工程内不得兼作宿舍。
设专职的文明施工管理员,按“门前三包”要求,责成值班人员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
7.4、施工场地管理
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防止泥浆、污水、废水乱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无积水现象,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公路。
建筑物的四周设文明施工管理员,负责建筑垃圾,散落的余灰,工人丢弃的用品每天进行清扫,保持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卫生。
挖排水沟有组织排放施工用水,设沉沙井沉淀,不让污染道路、环境,临近坡、岩、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
建筑材料钢筋、模板、层板、钢管、扣件分类堆放,钢筋上悬挂标牌,写明规格、型号。砌砖和抹灰用的砂石堆放,采用砖墙进行打围,使用时散落在周围的砂石一律铲入墙内。下班之前机操工必须将机械和周边清理干净,随时保持机械和场地的整洁。
7.5、作好施工现场灭鼠蚊蝇工作。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
7.6、家属来访,不准在作业现场交谈,特别是老人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7.7、将进入大门右侧的围墙全部抹灰,做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栏,对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行为给予暴光,提出批评、警告和处罚;表彰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好人好事,遵章守纪的班组和个人,并给予经济上的奖励。
7.8、现场防火卫生须知
加强现场防火教育,落实消防措施,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如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类不导电的灭火器材;对于设置的泡沫灭火器应有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灭火器材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库房及民工住房、厨房应有防火宣传标语,应设置防火灭火和其他消防装置。
易燃易爆品应有专人管理,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库房设施。
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等器具,施工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内应设触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加锁。
7.9、生活设施
设置开水供应房,在夏季高温季节施工,由专人负责茶水到施工现场,准备常用的外伤用药、十滴水、仁丹等用于应急使用。
施工现场厕所,地面和墙面全部贴地砖和墙砖,用2个2号自动冲水箱,随时进行冲洗,保证厕所内的通风、干净、整洁无臭味。
施工现场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派专人打扫厕所。
7.10、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责任分解到人,无失盗事件发生。
7.11、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
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施工现场作业规程
8.1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8.1.1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8.1.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8.1.3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8.1.4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8.1.5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1.6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8.1.7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的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8.1.8 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8.1.9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8.1.10 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提升架、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
8.1.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
8.1.12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8.1.3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8.1.14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8.1.15有六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8.1.16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8.2、脚手架工程
8.2.1、基本要求
8.2.1.1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8.2.1.2坚固、稳定,能满足施工中的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变形、倾斜、摇晃。
8.2.1.3搭拆简单,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
8.2.1.4安全系数一般均采用容许应力计算,取值要大于3。
8.2..2、外维护脚手架:
8.2.2.1立杆:采用φ48㎜的钢管,壁厚为3~3.5㎜,,立杆间距最大不超过1.5m。
8.2.2.2大模杆采用φ48㎜的钢管,壁厚为3~3.5㎜,选用合格的“一字型”对头长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铺开和断开,上下间距最大不超过1.2m。
8.2.2.3脚手板:铺设要严密、牢固,搭搓板端压过大横杆1.5m,距墙体距离不大于15㎝,严禁有跳头板。
8.2.2.4护身栏及挡脚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绑两通栏杆,挡脚板立挡(18㎝)严密牢固或加挂立封安全网,且网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8.2.2.5剪力撑:设在脚手架外侧立叉成十字的双支斜撑,与地面成60度为宜的夹角。剪力撑斜撑宽度以不超过7根立杆为宜,剪力撑交叉点绑了立杆与横杆的交叉点上。
8.2.2.6与结构拉接:用钢管与结构里外分别抱牢固,拉、顶点满足架子的稳定要求,水平距离宜不大于6米一个拉顶点,拉结点必须设在立杆与大要横杆的结点上。
8.2.3、混凝土浇筑架子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并加绑扫地杆。大横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7m。架子宽度超过2m时,要在跨中加吊一根大横杆,并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绑一根托杆,使与两旁大模杆相互连接。杠杆中部八字斜撑。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脚手板要铺对头板,板端底下绑双排木,板子要铺严、铺牢。铺搭连板时,端头必须压过排木15cm。禁止铺设探头板。
8.2.4、脚手架拆除
8.2.4.1架子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8.2.4.2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8.2.4.3拆除前必须拆除照明线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即先拆栏杆、脚手架、剪力撑、斜撑;后拆小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8.2.4.4拆除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要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8.2.4.5拆下的材料,严禁抛掷,应运到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8.2.4.6在拆架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要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8.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8.3.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8.3.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jgj4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8.3.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8.3.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8.3.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8.3.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线或电缆。
8.3.7、不能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8.3.8、用电档案内容齐全由专人管理,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8.4、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8.4.1、基本要求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8.4.2、临边作业
8.4.2.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杆的阳台、斜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8.4.2.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8.4.2.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要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8.4.3、洞口作业
8.4.3.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8.4.3.2桩孔、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要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8.4.3.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红灯警示。
8.4.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8.4.4.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走道。
8.4.4.2绑扎框架、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要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8.4.4.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8.4.5、砼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8.4.5.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要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8.4.5.2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8.5、塔吊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
塔吊起重机的行走限位是否齐全、灵敏,止档离端头一般为2~3m;吊钩的高度限位器要灵敏可靠;吊臂的变幅限位要灵敏有效;起重机的超载限位装置也要灵敏、可靠;使用力矩限制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要灵敏、准确、灵活、有效,力矩限制器要有技术人员调试验收单;塔吊吊钩的保险装置要齐全、灵活。
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要齐全有效。
路基要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钉或夹板必须钉牢或拧紧,不须有松脱现象;轨道的纵横方向的平度应均在1‰以下,钢轨接头处不得悬空使用,且间隙应为3~6㎜之间,错开1.5m以上。两个轨道顶部的高度不得大于2㎜。
塔吊起重机的电缆线无破损和严重扭结现象,压点压接牢固,卷线器必须运围正常。所有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轨道每隔20m应设一组单独的接地,并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小于4ω,接地线不得使用铝导线。
塔身、塔臂的各标准节的连接螺栓应坚固无松动,塔的结构件应无变形和严重腐蚀现象且各个部位的焊缝及主角钢不得有开焊、裂纹等现象。
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需经考核、持证上岗。信号指挥人员应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兼任其它的工作。要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1)被吊我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主(特别是小钢横板)不装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时不准吊。
塔机工作后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并且吊钩上严禁勾挂重物。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柜总闸。一定要将夹轨钳锁紧,保证塔机的稳定,切断现场塔机电源。
九、 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9.1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
9.2一切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带,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9.3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做到人身安全。
9.4塔机人员,一切操作必须按规范执行。
9.5一切工种和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将工具和物品放在安全可靠之处,保证安全。
9.6现场所有人员,严禁站入灰盘和砖架内操作或玩耍。
9.7现场一切人员,均不准在室内向室外、在高空向楼下乱倒乱丢渣子和物品,违者罚款,如造成人生伤亡事故和材料损失者,由肇事者负责赔偿。
9.8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架空设置,不准落地、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
9.9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通、安全。
9.10凡在高空作业,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
9.11工人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组),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
十、 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10.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保卫规则。
10.2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讲求职业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时,同时强调安全教育,自身带关,人人遵守。
10.3无条件地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10.4带头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严禁强行违章指挥。
10.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共同协助事故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10.6不准带小孩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7作好班前教育、讲话记录,经常检查工地,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1.1各施工班组作业前,应明确当天的工作任务,必须针对性安全交底。
11.2工作前,必须对操作者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施工作业。
11.3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机具、设备、工用具、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排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11.4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身体不适、有病者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11.5对安全作业点应特别提出,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1.6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赌博,违者罚款。
11.7认真作好安全活动记录和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第3篇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典型经验
一、大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流程图。(见附表一)
二、大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流程说明。
工程管理领导小组:根据计划安排或项目批复方案,领导小组组织对工程设计图纸、资料进行分析审查,认为却有必要性和图纸资料无误后向工程管理组、安检质检组下达安全作业任务。
工程管理组:根据工程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提出施工方案上报工程管理小组审查通过后,下发现场施工管理组。
工程管理组应审签施工设计图、材料供应单、旧材料回收单(现场抽查),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材料供应单、旧料回收单共一式三份,一份存查(盖存查章),一份交财务供应组发、收料(盖发、收料章),一份交施工单位领、缴料(盖领、缴料章);施工设计图共一式六份,一份存查,一份转验收组,四份交施工单位施工(其中一份交安检质检组)。
安检质检组:根据工程领导小组下达的安全任务组织对施工现场勘察提出“三措一案”上报工程领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后下发专(兼)职安全员执行。
安全施工实行分层控制、分级负责制。局工程管理组、施工单位、各施工队共同构成三级安全管理网,各级负责人为本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
施工现场管理组:根据工程管理组下达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计划、作业指导书、提交材料计划,经工程管理组审查同意后,分批签定工程施工责任书,施工单位不得再行转包。
涉及停送电的施工作业项目必须提前一周向调度所上报停送电计划,待局周生产调度例会批准后安排进行。需从10kv出线口停电的施工作业项目和10kv分段开关以下停电的施工作业项目,由施工作业负责人填写第一种工作票,施工单位负责人(或副职)审查签发,相关供电所所长(或副职)受理,由该区域维护管理人员(或班长)向调度员直接办理停电工作票、得到停电许可后,再由该区域维护管理人员(或班长)向施工作业负责人实施二级许可,施工作业负责人同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
规划设计人员在进行规划设计时,必须遵循国家电网公司输配电工程典型设计10kv配电工程分册及《庆阳地区农电系统配网建设与改造实施技术方案》和《镇原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对不遵循设计原则、资料不实、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不能按期完成规划设计等规划设计人员,一经查出,要进行严肃处理。施工项目下达后,施工现场管理组向各施工队合理分配施工任务。
召开讨论分析会议:完成以上工作任务后,召开作业现场管理组成员会议讨论分析施工任务的难点、重点、危险点,确定正确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进行人员现状分析并分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班组:根据现场施工管理组分解下达的施工任务召开班前会,明确工作任务及分工,结合当天作业环境、作业内容、工器具配备、人员精神状态等讨论制定当天各分项作业组危险点预控措施。全体作业人员(包括专业电工和临时民工)应列队,由工作负责人宣讲当天作业任务及其危险点控制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全体作业人员确认无误签字后,方可开始施工。完成标准化作业中的质量控制流程(见附件一),向验收组提交验收报告。召开班后会,对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标准作业指导书提出改进意见。
施工作业项目涉及停送电工作时,必须办理书面的“第一种工作票” ,不涉及停送电的施工作业项目办理“安全措施票 ” ,并制定相应的“危险点预控措施卡”作为工作票(或安全措施票)的附件,与工作票(或安全措施票)一并执行。
施工单位对参加施工的临时技、普工,在安全管理上应与专业电工同等对待。临时聘用的技工原则上发放安全帽、保安带、脚扣(或踩板)及随身工具等(开工前与其签定安全施工责任书,见附件三),普工发放安全帽等(开工前与普工代表签定安全施工合同书,见附件二);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器具发放时,必须造册登记,工程结束时交回,丢失照价赔偿。
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安检质检组下达的“三措一案”在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工作人员遵守安规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组织完成标准化作业指导书中危险点控制流程(见附件一)。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向工程验收组提交质检安检记录。
现场安检质检员必须全过程跟班在施工现场,全方位跟踪检查,认真填写质检记录。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及时填写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每道工序未经现场质检员许可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结束,进行质检资料移交。
财务供应与物资管理组: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材料采购、组织供应、财务结算等管理与运作。工程规划设计完成后,工程管理组应进行材料分类汇总,提出直供、自购材料计划,审查用户费用缴纳情况,分批下达施工项目,财务供应组分批按期组织入库、备料。财务供应组应建立工程材料帐卡,对直供、自购的材料均要验收、清点(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出厂资料),与直供、自购计划单所列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核对无异后,填制材料入库单,经购(运)料员及保管双方签字,方可入库。
施工单位在领料前一日,应向库房保管员申请备料,向局办公室申请派车。供应材料时,库房保管按手续齐全的材料供应单所列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发料,施工人领料(包括出厂资料),双方核对无异后,在供料单上签字,作为记帐凭据。
库房保管员要定期对库存材料清查盘点,按月上报库存数量,做到帐、卡、物相符。并按规格型号分类存放,做到堆放整齐,查找方便,领用方便。施工单位领回材料后,要制定相应的现场管理措施,责任到人,严加管理,发生材料丢失事件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网改材料价格赔偿。严禁使用用户自购的劣质材料。对和用户串通一起,违犯规定使用了用户私自购买的材料者,一经发现,按局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旧材料拆除后,拆除单位按回收清单及时交财务供应组回收入库。财务供应组按回收清单清点核对无异后,双方在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上签字,一份由拆除单位留存,一份作为材料入库单由保管员保存,一份上报工程管理组。各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结束二日内,与库房结清该工程废旧回收材料、工程变更长余材料。
库房保管向工程管理组提交实收单,并与回收清单核对填写扣款单(废旧回收材料按网改材料价格70%、剩余材料按网改材料价格100%)。财务供应组要对回收的旧材料及工程变更长余材料填写入库单进行入库,并建立帐卡,做到帐、卡、物相符。施工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因施工问题在运行中出现质量责任事故的,施工人员应承担施工责任,现场质检员应承担质检不到位责任, 进行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质检职责、质检不认真、资料填写不详实、弄虚作假的质检人员,一经发现,扣除该工程质检费的5-20%,并进行严肃处理。
工程验收管理组:施工单位、安监质检组在施工结束二日内,必须将施工资料、质检资料及验收申请表报工程管理组申请验收。工程验收组必须在接到申请三日内,安排验收小组、施工单位、供电单位联合验收,履行接、交手续。
验收人员必须遵循国家电网公司输配电工程典型设计10kv配电工程分册及“庆阳地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细则”,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把验收关。重点对工程量、施工质量、技术资料、材料使用、设计的合理性等进行验收。验收时,验收组应按实际施工标准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填写网改工程验收单。质量等级评定分为10kv线路、配电台区、低压线路、进户工程四部分,各分项工程得分累加后的平均得分为该项工程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为优良工程,60 - 85分为合格工程,60分以下为不合格工程。
验收结束后三日内,验收组应将验收综合资料(包括施工资料、出厂资料、质检资料、验收资料、竣工图等)转工程管理组进行施工结算和资料归档。并将施工长余材料计划入库单转财务供应组入库,竣工图一份转供电单位存档。验收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填写缺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发现存在不安全隐患的重大缺陷,立即停运,并填写缺陷整改通知书(使用附表六),限期整改。对重大质量责任事件或规划设计失误的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书三日内,必须整改结束,并向工程验收组申请复查,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验收组不得将验收资料转工程管理组结算。
三、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组织机构
1、 机构设置:局成立农网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管理组、安全监督检查组、现场施工管理组、专(兼)职安全员、财务供应及物资管理组、施工班组和工程验收组。(见附表三)
2、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2.1 各职能组内根据职责分工、业务内容设立组长及相应专责岗位。
2.2 各职能组及各岗位必须按照业务分工和业务流程,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各职能组、各岗位之间必须密切协作,保证工程项目有序、高效地运转。(业务流程见附表一)
3、工程管理组岗位设置及职责
3.1工程管理组下设组长、安全管理专责、预算决算专责、资料管理专责、规划设计专责、验收专责等六个岗位,部门设立在网改办。
3.2 工程管理组职能:负责可研报告的编制上报;提出农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计划;组织规划设计;编制上报预算;整体计划工程材料;施工管理;组织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验收、竣工图绘制、核对工程量及废旧材料回收情况,验收工程的移交;结算施工费用;竣工结算;资料整理归档等。
3.3 组长岗位职责
3.3.1负责工程管理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3.2审查可研报告;
3.3.3拟订工程项目计划;
3.3.4工程项目规划设计管理;
3.3.5审查工程预算及材料计划;
3.3.6审查设计图及施工材料单、旧材料回收单;
3.3.7下达施工任务并审批工程变更设计;
3.3.8负责电杆运输及运费结算;
3.3.9工程决算。
3.4 安全管理专责
3.4.1协助组长做好网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4.2办理签定《施工责任书》业务;
3.4.3办理签定《施工安全责任书》业务;
3.4.4审查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三措报审表、危险点分析预控卡;
第4篇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起点桩号k126+735,终点桩号k134+600,起点在油车后附近接lqa2合同段,终点在查田镇下芋村附近下芋大桥后接lqa4合同段,全长7.865km,行政区属龙泉市查田镇管辖。本合同段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批复意见执行,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26m。工程主要爆破工作内容为路基石方爆破10万m3,隧道爆破1912m。本工程沿线出露的地层主要为元古界八都群和龙泉群地层、中生界侏罗纪地层、侵入岩体及第四纪地层。
二、现场爆破流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申报审批
1、项目部下属各作业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每月申报炸药计划用量、毫秒雷管段数等。项目部安全科汇总统计后,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审批。
2、实际作业时提前一天填报好爆破物品使用申请单,并将申请单送至项目部安全科。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通知爆破物品配送公司。
(二)、保管
1、项目部根据配送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配爆破物品保管员。安平公司配送到现场后,由现场保管员负责保管。现场保管设铁皮箱,两把锁,爆破员保管员各一把,当天没有用完的器材通知安平公司及 时退库。
2、入库后保管员应签注物品到达的情况、数量,并将运输证回执联交回发证机关。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三)、使用及检查
1、使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通过专门培训,经公安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爆破作业证》,方可作业,无证不得作业。
2、对爆破员要进行定期考察,发现不能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作业证》,停止从事爆破作业的权利。
3、从业人员在使用爆炸物品前,必须认真填写爆破器材领用报告单,经主管签字审批后方可领用。
4、从业人员领取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履行领取、清退手续,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不得在作业地收藏。
5、使用爆炸物品的作业组,除上述应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外,必须实行爆炸物品领、耗、退登记及台帐管理。
6、严禁任何人将爆炸物品带回家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给他人。
7、从业人员在放炮前不得喝酒、作业中不得吸烟,必须坚持“双人双锁制”,不得违章作业。
8、放炮员携带爆炸物品入井时,必须将炸药、雷管分开携带,不得用一包混装。
9、作业前,爆炸物品必须避开电源和危险地段存放,以防引爆或压爆事故的发生。
10、使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接受项目部安全管理科和其他领导的检查和监督。
11、任何部门的职工,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偷、被盗、私拿、私藏、私借、转让、转卖、转借时,必须向安全科报告,拾到爆炸物品者(无论好坏)一律上缴安全科。
(四)、警戒
装药前在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用三角旗设置警戒范围;作业区用警绳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警戒前应做好与警戒范围内村民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以尽量得到其理解和协助。
为确保安全,清场小组于爆破前1小时对警戒范围内进行清场工作,撤离警戒范围内的闲杂人员,特别是警戒范围内房屋里的村民,准备爆破前对清查区域进行检查。在确保警戒区内无闲杂人员的情况下向爆破组汇报,听从爆破组的命令,协助警戒小组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起爆5分钟后,经爆破专职人员对爆破现场安全检查,确认无拒爆、盲炮现象时,方可解除警戒。
(五)盲炮、哑炮的处理
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爆区有无盲炮。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盲炮,应在附近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处理盲炮时,应做好安全警戒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如有残余的爆破器材应收集销毁。具体处理的情况,应由处理人员填写登记卡片。
处理钻孔爆破盲炮时,可选用下列方法:
a、因爆破网路而引起的盲炮,经检查和处理后,重新联线起爆;
b、在盲炮孔附近投放裸露药包诱爆。
c、经测量定位,在盲炮周围钻孔、埋药起爆,消除盲炮浅点。
(六)、退库
当班爆破作业后,必须对火工品做退库处理,严禁存放在现场留到下一班使用或者过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退回火工品作分类登记,并经签字确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石方开挖爆破,按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管理条例》、《省民用爆破物品管理实施细则》及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立爆破安全小组,负责爆破作业安全工作;
2、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布置;
3、火工品由专人现场保管,专人负责领取,当天没有用完的火工品必须登记入库;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没有戴安全帽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对在坡度较陡或危险的工作面进行钻孔装药或危岩的处理等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6、爆破作业不准在夜间、暴雨天、大雾天进行,同一爆区爆破作业不准边钻孔、边装药联网络作业;
7、爆破时,在爆破安全区外设置警戒人员,以防飞石击伤过往行人和车辆;
8、爆破前,必须由爆破专职技术人员对使用引爆器材进行检查,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9、爆破前,必须对危险位置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爆破范围周边有关设施和建筑物的安全;
10、起爆5分钟后,经爆破专职人员对爆破现场安全检查,确认无拒爆、盲炮现象时,方可解除警戒。
第5篇 试论监理如何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要求“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同时规定了违反《条例》后的法律责任。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详细规定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违反《条例》后应受到的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条例》的公布施行,给监理行业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思想观念,从思维方法、监理组织、工作策略、工作协调等各方面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空间和承担全新的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到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重大责任,和一旦工作失职将承担的严重后果。不能再以过去的传统方式或习惯做法去工作,否则就会铸成大错。本文力图从监理地工作角度出发,就如何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何规避风险,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
电能是工程建设的最主要能源,是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重要保证。但若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不到位,又容易发生电击(触电)事故。施工现场的电击伤亡事故,多发生在单个人员身上,但个别情况下,也会造成群死群伤。电能使用方便,它可很容易地转换为其他型式的能量。但它是一种看不见、听不见、闻不着又不能摸的能源,因此触电事故具有抽象性、广泛性、综合性和严重性。根据国家统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触电事故已上升到“五大伤害”中的第二位,占到16.6%;而全国因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已占20%以上。因此搞好安全用电极为重要。业主、监理、施工方在内的各参建单位,在建设工程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减少触电伤死亡事故,特别要做到杜绝触电死亡事故。通过对一些典型触电事故的剖析发现,所有事故都是因安全制度不健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松懈麻痹)造成的,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例如,2004年3月7日,呈贡县某建筑工地,一工人在搅拌机内被搅死。又例如,2005年9月下旬,昭通某县一电力施工工地,5名工人同时触电死亡。上述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而这些事故都是因管理制度、停送电制度不健全、不到位所致;或者有制度,但疏于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只要工作扎实、制度切实可行,上述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减少和杜绝电气火灾事故。在建筑物装修阶段,极易引发电气火灾。
减少和杜绝设备事故。2006年4月下旬,昆明某建筑工地为庆贺断水,将鞭炮吊在塔吊的挂钩上燃放,因塔吊旋转,燃放的鞭炮造成10kv高压线短路,线路被迫停电,造成间接损失。这样的事故难道不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吗?
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点及现状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具有如下特点:
1、建筑工地环境恶劣、各工地具体情况千差万别,错综复杂。
2、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多、工种多、交叉作业多、施工人员众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大。
3、维护电工素质参差不齐。例如将pe线和n线错接、混用,不认真做重复接地,不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配电箱不按规范要求设置pe线和n线端子牌,用电设备不接pe线等情况时有发生等。种种违规、违章事例还可以列举很多。
4、建筑物装修阶段,可燃物质多且乱堆乱放,文明施工差,手持式电动工具多。
5、专业电工和其他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多。例如不按规范要求使用铜芯软电缆作电源线,而采用花线、双绞线作电源线且随地乱拖;单相设备(电动工具)应用3芯电缆但却采用2芯电缆、3相设备(电动工具)应用4芯电缆但却采用3芯电缆;用4芯电缆作380/220v电源线另加1根绝缘线作pe线;电缆不架空、不埋地敷设,随意放在地下,任其车辆碾压;配电箱不按要求设置pe线和n线端子牌;前后级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不匹配,上级小,下级大,或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偏大;典钨灯铁皮外罩不接地;使用木箱作配电箱;配电箱(开关箱)无防护门;pe线与n线错接、混接;pe线与n线连接在一起;保护接零线(pe线)截面过小;配电室门坎洞封堵不严,蛇、猫、老鼠等小动物易进入,引起短路;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无操作证的人员开动建筑机械等……。种种不规范做法(有的甚至是错误的)还可以列举很多。这些违章现象当然不可能集中在某一个施工队伍上,但每个施工队伍都存在程度不同的违章情况。这些隐患都对用电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是酿成触电伤亡、火灾和设备事故的重要原因。
6、因为属临时设施,极少数施工企业往往在思想上重视不够,人们有意无意降低临时用电设施安装标准,配电箱、开关柜等供配电设施陈旧(为节约成本,设施拼拼凑凑,马虎凑合),施工质量难以得到可靠保证,给安全用电留下隐患。领导和管理人员,对违章现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习以为常,不纠正、不制止、不采取措施,听之任之;对安全用电工作,多存在侥幸心理。如此工作作风,终究会自食苦果。
7、供电环境不相同。如有个工地,110kv、35kv、10kv及低压线路纵横交错,对施工安全构成极大威协。
分析建筑工地现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搞得比较好的,而少数施工单位则很差,多数企业处于中游。这也符合一般事物发展规律。这里只剖析较差的情况。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极个别工地工地,连临时用电组织设计都不编制,管理工作更差。综合观察和分析,部分工地存在如下问题:有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无配电系统接线图和配电装置布置图、无设备清单;有的计算资料不完整,缺乏实施依据;有缺乏停送电制度(规定)的;有缺乏防火制度的;有的无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实施要求;有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较粗,可操作性不强;有的不进行技术交底或交底不清;极个别施工企业至今仍在引用已于2005年7月1日废止的jgj46-88规范;有的未按要求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等。个别工地在工程实施时全凭施工人员的经验、指挥者的意志(长官意志),随意性大,极不规范。有的在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完成后不按要求组织有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参加的共同验收就投入使用。
我们曾发现某工地,用4mm2的铜芯导线作pe线主干线(已当即令其整改),就是一个不认真做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由施工人员随意施工,又不按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就就投入使用的典型事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较差的这类工地不一定发生事故,但绝不是他的工作做得好,而纯粹是侥幸。但可以肯定地说,这类工地出事故的机率就会高得多,一旦发生触电伤亡事故,除追究施工单位责任外,监理单位也难辞其咎。工作做得好的企业,因工作一时疏忽,也会发生触电伤亡事故,但它发生事故的机率就要小得多。
监理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也存在做得较好、工作一般和工作较差三种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业监理工程师不注意规范升级,新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尽管已施行一年,但少数专业监理工程师没有认真学习,更淡不上加深理解,因此难以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对《条例》关于监理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的重要性、严肃性缺乏深刻理解,甚至认识模糊;也有少数同志工作深入不下去,对现场的违章、违规现象司空见惯,熟视无睹;没有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发现问题,几经口头通知仍不整改的,不及时发监理通知等。对工作较差的监理人员,可以用工作不到位来概括。
三、监理如何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监理要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我们最根本的依据,主要有:1、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国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标准》gb50194-93;3、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此规范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jgj化46-88同时废止);4、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5、《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005年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1号。
《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上述要求,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好《条例》负赋予的职责,从监理的角度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是代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必须认真地、负责任地审查施工单位所报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⑴审核临时用电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是否按程序办理;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是否按规定组织了有编制、审核、批准和施工单位参加的验收;是否有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验收结论是否合格;验收表和验收结论资料应报监理备查。
⑵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编制质量参差不齐,有好的和比较好的,也有较差的。对编制质量高的,可以推广,向其他项目介绍,组织大家学习。在审核编制质量较差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提出问题、纠正错误,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或者退回要求重做(退回时应办理发文签字手续)。不能简单地履行手续,签上“同意此方案”了事。
⑶检查电工的上岗证(必须持证上岗)。电工身体健康。上岗证报监理备案。
2、工程开工后,第一次对临时施工用电进行检查时,应对整个系统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检查重点:一是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二是违反规范的情况和习惯性违章情况;三是施工现场电气防火情况;四是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出问题,令其整改。
3、在安全检查中,对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先口头通知整改,经多次通知仍不整改者,应发监理通知;凡检查出的问题,应同时在工程例会中提出,并在监理月报中反映。
4、在日常对工程质量进行的巡视检查中,同时检查现场用电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5、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加强责任心,要热爱监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学习,提高技术业务水平,提高对规范内容特别是对强制性条文的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监理水平。
6、临时用电安全工作的管理,应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总监、总监代应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
7、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向施工单位发出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要求,请总包、分包单位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上述要求从监理的角度管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工作,提倡六勤,即勤巡视、勤检查、勤沟通、勤动口、勤动笔、勤汇报,把工作做到位,为减少甚至杜绝触电伤亡、火灾、设备事故做出努力和贡献。若因我们的工作不深入、不踏实、不到位,工作失职,该做的工作不做,该发的监理通知不发,一旦发生触电死亡事故,我们就要承担监理责任甚至法律责任。但只要我们潜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真正负起责任来,一步一个脚印,就一定能做好工作,取得好的效果。
第6篇 收发货现场管理员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与调度员随时随地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收货发货信息。收发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自觉遵守厂纪厂规。
2.每日接到车间完工成品的送货单要及时进行认真核对并通知质检进行检测,检查并标明产品级别、规格、型号,对不合格产品要标出记号,及时安排出釜人员出釜,督促出釜人员分清废次品,及规格、型号,并记录车间出釜的成品、废次品数量、规格、型号,将车间送检单一式四联签字留存一联,车间回一联,质检处送存一联,送一联调度员。并逐釜经车间和出釜人签字确认后入库。
3.出釜时要到现场检查,实地考核出釜产品破损状况,产品要整齐码放在木架上,木架按规矩摆放到位,不得有零碎产品放在上面做到码架方正,出釜人员在出釜过程中要确保,产品完好,不得人为损坏,收发员要做好管理和详细记录。
4.出釜产品在整齐摆放到位的情况下,要及时按排叉车分清级别、规格型号、废次品将产品堆放到指定场地,堆放要紧凑、整齐。
5.在装车过程中收发员督促叉车保质、保量、保规格无误的情况下送到运输车并对装车过程中破损的情况进行记录,分清是叉车损还是装卸工损,要做到不错发、示多发、不漏发与送货人当面点清,手续齐全交给送货人,并对送货车进行实发与实收以及在运送过程中的破损状况,了解清楚具体状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6.及时通知清理工清理场地零碎杂物,保持场地清洁、畅通。各环节的安全措施随时随地检查督促。
7.收发员每天要做好自己经手的收发及各环节考核日报,及时送交调度员,不得延误。
8.所有台帐要健全,登记要清楚,帐实要相符。
9.不得接受与本单位有协作关系的请客、送礼等贿赂事宜,如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调离岗位、开除出厂、移交公安处理的处分。
10.库存物资,不经负责人批准,不得私自借出,对本公司领用物资凭负责人签发的凭据或财务部开出的收据,方可发出。
11.确保车间及时领用物资,不得影响生产和机械维修。
12.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制度,做好仓库消防工作,禁止闲人进入仓库,更不允许将火种带入仓库,确保公司不受任何损失。
第7篇 工程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要点
1.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对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控制,切实解决目前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行业以及**公司有关现场安全施工的标准、规程、规定、制度等制定本管理要点。
1.2.本管理要点只是反映了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工作,并不代替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国家和**公司现有的安全管理标准、规程、规定和办法还应严格遵守。
2.现场安全管理通则
2.1.施工单位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坑池、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2.2.施工单位应该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2.3.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2.4.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2.5.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2.6.行人、车辆等交通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2.7.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标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2.8.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2.9.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
2.10.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2.11.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工程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2.12.各种气瓶应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它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机、1211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机、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2.13.工程应该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4.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傍山的施工现场做好防滑坡、塌方的工作和做好临时设施及脚手架等的防强风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2.15.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3.土石方施工
3.1.基坑工程应贯彻先设计后施工,先支撑后开挖,边施工边监测,边施工边治理的原则。严禁坑边超载,严禁相邻基坑施工不防范相互干扰等做法。
3.2.土方挖掘方法、挖掘顺序应根据支护方案和降排水要求以及土质情况进行,当采用局部或全部放坡开挖时,放坡坡度应满足其稳定性要求,严禁任意改变放坡坡度或不放坡;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不得停放机械;雨季施工或长时间施工的边坡和坡顶应有防水设施和挡水设施,防止雨水渗向基坑。
3.3.当基坑施工深度超过2米时,坑边应设置临边防护,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梯道。当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布置人员、材料、土方运输通道,并设置防止落物伤害的防护设施。
3.4.当基坑深度超过6米,又不能按照标准放坡时,可选用单支点和多支点的支护结构。支护结构的选型应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基坑特点,选择有利支护的结构型式。
3.5.支撑安装必须按设计位置、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严禁随意变更。支撑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必须与设计工况相符合,并与土方开挖和主体工程的施工顺序相配合。分层开挖时,应先支撑后开挖;同层开挖时,应边开挖边支撑。支撑拆除前,应采取换撑措施,防止边坡卸载过快。
3.6.从事石方爆破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按照批准的允许经营范围并严格遵照爆破作业的相关规定进行。
4.高处作业
4.1.凡超过高度2米的作业一律被称作高空作业。凡高空作业,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网,安全网的张挂形式根据具体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在安全设施不完善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4.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在高处危险区域施工时,提前完善工作区域的安全设施,提前布置安全水平绳、安全网、速差防坠器、攀登自锁器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装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坝顶、屋顶等临空边沿,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4.3.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首先对霜雪清理,采取在爬梯口加草包或麻袋片的防滑措施。
5.临边和洞口防护
5.1.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毫米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如: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拦板的阳台及楼梯段,框架结构各层楼板尚未砌筑维护墙的周边,坡形屋顶周边以及施工升降机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归结为一句话叫做“有边必有栏”
5.2.在现场所有平面上的孔与洞口上必须设有临时或永久的孔洞盖板,盖板的强度必须经过计算,满足安全要求;对较大的孔洞周边或不宜设置盖板的孔洞可用栏杆封闭,但要用可靠措施防止孔洞坠物。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米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应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归结为一句话叫“有孔必有盖、或有孔必有栏”。
6.攀登作业
6.1.用于登高和攀登的设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攀登用具必须牢固可靠。
6.2.大量人员上下的垂直交通,除采用电梯外,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马道,人员从马道上下,不得攀登脚手架以及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
7.交叉作业
7.1.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物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用双层脚手板搭设可靠的安全隔离层,竖向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7.2.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
7.3.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当建筑外侧面临街道时,除建筑立面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外,尚应在临街段搭设防护棚并设置安全通道。
8.脚手架
8.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脚手架使用管理制度。各种脚手架应根据建筑施工的要求选择合理的构架形式,并制定搭设、拆除作业的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当搭设高度超过免计算要求的搭设高度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中必须遵守搭设规定,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和使用安全交底,使用中加强监督检查。
8.2.对脚手板的使用要求:
a.木脚手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板宽宜为200~300mm,两端应用镀锌钢丝扎紧。材质不得低于国家ⅱ等材标准的杉木和松木,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
b.各种形式金属脚手板,单块重量不宜超过0.3kn,性能应符合设计使用要求,表面应有防滑构造。
c.脚手板必须按脚手架宽度铺满、铺稳,脚手板与墙面的间隙不应大于200mm,作业层脚手板的下方必须设置防护层。脚手板的两端必须同支撑杆进行牢固绑扎,防止出现探头板。
8.3.脚手架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结构用脚手架禁止用木脚手架或竹脚手架作为支撑;砌筑用脚手架、安装用脚手架、装修用脚手架可以用木脚手架或竹脚手架,但脚手架材料钢木杆件不得混用。
b.不论是采用那种脚手架形式,脚手架必须是双排以上,单排脚手架禁止使用。
c.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立杆、水平杆、斜撑或剪刀撑材质、直径、间距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一般情况下,最大间距不得大于2米。
d.结构、砌筑、装修、安装用脚手架的外皮架应沿全高设置纵向和横向剪刀撑,纵向剪刀撑于水平面夹角不得大于60度。
e.结构、砌筑、装修、安装用双排或多排脚手架,必须及时与混凝土框架或墙体进行可靠拉结,不能进行可靠拉结时应用杆件支撑,或用钢丝绳与地面固定点拉结,防止脚手架倾倒。特别注意砌筑、装修、安装用脚手架上的堆载不得超过规定要求。
f.在通道上的砌筑、装修、安装脚手架,首层水平杆的高度一般情况为2米,以方便行走。通道外可适当加强。通道上方有人作业处应采取隔离措施。
g.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架体结构和附着支撑结构应进行设计计算。荷载标准值应分别按使用、升降、坠落三种状况确定。
h.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按要求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严密,脚手板底部应用安全平网及密目网双层网兜底,脚手板与建筑物的间隙不得大于200mm。单跨或多跨提升的脚手架,其两端断开处必须加设栏杆并用密目网封严。
i.附着升降脚手架组装完毕后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作业。且每次升降到位,架体固定后,必须进行交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j.附着脚手架在升降、使用时,附着体结构强度必须达到要求,禁止在结构体强度未达到使用强度前强行进行升降和使用。
9.施工用电
9.1.施工用电设备数量在5台及以上,或用电设备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9.2.施工现场应定期对电工和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上岗操作人员必须有上岗证。电器设备必须经常进行检测。:
9.3.在建工程不得在高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和堆放构件、材料等。
9.4.低压线路不得采用裸导线架设,宜用电缆架设。采用其他绝缘导线架设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规定要求。架空线路应经横担和绝缘子架设在专用电杆上,或其他支撑杆件上。禁止导线直接与金属物相连;
9.5.在架空线路一侧施工时,在建工程应与架空线路边线之间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规定数值;施工现场不能满足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按现行行业规范规定搭设防护设施并设置警告标志。
9.6.所有配电和用电设施必须设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要求。
9.7.配电箱及开关箱要求:
a.施工用电应实行三级配电,即设置总配电箱或室内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装置。开关箱以下应为用电设备。
b.施工用电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宜分箱设置,当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动力与照明配电应分路设置。
c.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厚度为1.2-2.0mm)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质配电箱、开关箱及木质电器安装板。
d.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无外来物体撞击的地方,其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e.施工用电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严禁于地面上拖拉。
f.施工用电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不得设置分路开关。
g.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中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短路保护器、过载保护器,其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负荷相适应。总配电箱、开关柜中还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9.8.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并定期进行绝缘检查。在使用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
9.9.室内和夜间施工场所,应有充足的照明,一般场所,照明电压应为220v;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粉尘和狭窄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36v,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 潮湿和易触及照明线路场所,照明电压不应大于24v。现场禁用碘钨灯照明和取暖。
9.10.施工变压器安装:在地面台上安装时,在变压器周围应设有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和带锁的门,并有警告标志;采用柱式安装,地步距地面不应小于2.5m。
10.焊接作业
10.1.电焊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焊机露天放置应有防雨设施。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开关箱,使用断路器控制,一次侧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二次侧应装设空载降压装置。焊机外壳应与pe线相连接。
b.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5米,且不应拖地,与焊机接线柱连接牢固,接线柱上部应有防护罩。
c.焊接电缆应使用防水橡皮护套多股铜芯软电缆,且无接头,电缆经过通道和易受损伤场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钢筋等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
d.焊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操作,并按规定穿工作服、绝缘鞋、戴手套及面罩。
e.大型电焊作业宜进行隔离,设置电焊防护屏,屏高不低于1.8米。
f.焊接现场配备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有害烟尘浓度应符合规定。
g.高处焊割作业点的周围及下方地面上火星所及的范围内,应彻底清除可燃、易爆物品并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10.2.气焊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氧气瓶和其它可燃气瓶(如乙炔、液化石油等)同车运输和在一起存放。
b.氧气瓶距明火应大于10米,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应留有0.1mpa以上的余压。
c.夏季应防止爆晒。
d.气焊作业应使用乙炔瓶,不得使用浮筒式乙炔罐。乙炔瓶存放和使用必须立放,严禁卧放。乙炔瓶的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夏季应防止爆晒。
11.垂直运输机械
11.1.各类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及拆卸,应由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其工作程序应严格按照原机械图纸及说明书规定,并根据现场环境条件制定安全作业方案。
11.2.转移工地重新安装的垂直运输机械,在交付使用前,应按有关标准进行试验、检验并对各安全装置的可靠度及灵敏度进行测试,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试验资料应纳入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1.3.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的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起重机稳定性的要求。
11.4.除按规定允许载人的施工升降机外,其它起重机严禁在提升和降落过程中载人。
11.5.司机及信号指挥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11.6.必须按照垂直运输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使用条件正确操作,严禁超载作业或扩大使用范围。
11.7.作业中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交给非本机的司机操作。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断开主电源,锁好电箱。
11.8.维修更换零部件应与原垂直运输机械零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外购件应有材质、性能说明;材料代用不得降低原设计规定的要求;维修后,应按相关标准要求试验合格;机械维修资料应纳入该机设备档案。
11.9.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卸应符合下列规定:
a.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及轨道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路基及轨道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b.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已审批同意的作业方案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顶升作业必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
c.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d.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e.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行走限位开关及夹轨器等安全装置。
11.10.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及清理障碍物;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b.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c.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d.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e.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米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f.轨道式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g.作业完毕,塔式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11.11.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11.12.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11.13.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额定荷载、静载、动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1.14.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11.15.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11.16.起重吊装钢丝绳应符合规定要求,钢丝绳的连接强度不得小于其破断拉力的80%;当采用绳卡连接时,应按照钢丝绳直径选用绳卡规格及数量,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应小于300mm。钢丝绳出现磨损断丝时,应减载使用,当磨损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合格钢丝绳。
12.爆破作业
12.1.爆破作业必须向尼日利亚矿业部门申请领取《爆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活动,未经许可,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12.2.爆破从业人员均应持相应证件上岗,并且通过尼日利亚矿业部门培训、考核,获得从事爆破工作的资格。
12.3.炸药库的建造要符合尼日利亚矿业部门的相关规定;炸药库要设围栏,并派专人昼夜值班。
12.4.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22)的规定要求,并要符合尼日利亚国家的相关规定。
12.5.爆破作业在爆破前,要确认安全区域,拉好警戒线,并设专人监护。
12.6.爆破作业的通讯设备要完好,确保通讯畅通。
12.7.爆破作业要配备好警报器。
13.试运
13.1.启动试运前,组织参加试运的人员进行学习。
13.2.试运工作要有统一指挥,做好试运、消缺工作的安全危险点分析,按照规定制定包括爆炸、火灾、机械伤害及介质泄漏等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执行。
13.3.试运阶段的操作、消缺等工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动火作业严格执行一、二级动火工作票,三制(交接班、巡回检查,操作监护)四项监督(金属、绝缘、化学、仪表),特别是试运期间的消缺及故障排除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操作设备时严格执行试运措施,按操作卡、检查卡的规定进行操作。试运指挥部统一发放试运通行证。已送电的屏(盘)柜、电气设备应设置“已送电”标示牌或围栏。在防火重点部位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
13.4.消缺工作必须有完善的安全设施。设备消缺必须服从试运指挥部统一安排,办理工作票;消缺工作不得以口头方式部署,应办理书面的消缺单,并实行闭环管理。
13.5.施工单位在消缺工作开始前,设备主管人和消缺负责人必须察看现场,必须对压力、温度、介质性质、是否带电等进行再确认,明确工作范围,落实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开始工作。工作中要加强联络、协调。
13.6.在高压带电区域工作和对带电设备消缺时必须到生产单位办理电气工作票,工作区域与运行区域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安排专人监护,谨防走错间隔,使用绝缘合格的工器具,电动工器具必须经漏电保护器。
13.7.严禁随意进入电气设备安全警戒线内或试验区域内。严禁乱动配电柜、控制屏上的开关、按钮和停送电标示牌,不得用湿布擦拭已带电的盘柜、设备。操作电气开关和用测电笔验电时,操作者应站在带电体的侧面,防止电弧伤害。
13.8.设备移交代保管前或整套启动试运前,设备试转必须填写送、停电单,送、停电时间要填写准确。施工单位电气、热工人员接到设备送、停电单后,应认真检查核实设备盘号、名称、开关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送、停电时连络信号应明确。设备移交代管后或整套启动试运期间,设备试运转必须到生产单位办理工作票,并按工作票要求执行。
13.9.严禁在安全阀、防爆门、看火孔及高温高压管道、容器的法兰、阀门、水位计附近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介质泄漏伤人的措施。操作带压阀门时,站位应最大限度避开介质可能喷出伤人的方向,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
13.10.严肃试运安全纪律和交接班制度。试运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熟悉试运场所的环境、安全通道和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明确各自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
13.11.试运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全体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对滴落在地坪、设备和电缆上的油渍及其周围的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严禁在有油、氢等易燃易爆介质管道和设备上动用电火焊和用铁器敲打。
13.12.试运检查、消缺中注意保护设备、地坪、保温、油漆、墙面等,防止损坏和二次污染,严禁踩踏仪表、开关柜、阀门、保温层等易损物件。
第8篇 现场综合安全管理
(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
(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
(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第9篇 某供电分公司生产现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系统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把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能控”,杜绝各类人身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公司系统修试中心、调度中心等生产单位,以及下属各县公司生产现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人员包括:市、县公司领导班子相关成员,市、县公司计划基建、生产技术、安全监察、市场营销、修试中心、调度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主任工程师和专责人,各基层站(所)、班组技术员(技安员)等。
第四条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布置、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修施工现场和倒闸操作现场),及时了解和掌握、并协助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市、县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级领导、人员生产现场到岗到位监督检查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和奖罚。
第二章 管理人员现场到位职责
第六条参加班组或生产单位的班前会或协调会,检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完善,并提出自己的要求意见。重点检查组织分工、材料准备、施工资料、工程“三措”及“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是否切合实际。
第七条监督各作业班组按照整体工作形象进度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异常。现场协调各专业间、各班组间、各部门间的关系,解决现场实际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检查现场作业人员的精神状态是否良好、人员数量是否充足、工作任务是否清楚、开工前两交底是否完备。检查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第九条检查现场工作人员是否按照标准化作业流程要求进行标准化作业。对作业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严肃查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各作业班组施工检修质量符合上级及市公司有关规程、标准、制度规定。
第十条参加班组或生产单位的班后会或总结会,总结现场作业人员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严重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和考核。
第三章 作业现场类型划分标准
第十一条按照运行维护及检修责任分工,根据作业现场工作量、工作人员数量和工作复杂难易程度及危险程度,市、县公司检修施工现场分别划分为大、中、小型三类作业现场。其中:
(一)市公司大、中、小型作业现场划分标准如下:
1.大型检修施工作业现场:两个及以上单位(修试、调度、外来单位等)共同参加或现场电气作业人员数量超过50人、工作面较多,涉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风险度大,现场工作协调量较大的作业现场。
(1)、35kv及以上主要变电站全站停电的综合检修作业现场。
(2)、35kv主变大修,涉及主变附件拆除、吊罩检查、试验、验收等作业现场。
(3)、35kv线路涉及更换(加)3基及以上杆塔的线路改迁或更换瓷瓶40基及以上的、且对电网安全运行影响大的作业现场。
(4)、35kv线路涉及更换5基以上杆塔的线路迁改的作业现场。
(5)、10kv带电作业新项目和35kv多个设备单元事故抢修的作业现场。
2.中型检修作业现场:3个及以上班组共同参加、现场电气作业人员在15人以上的,涉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风险度较大,现场工作有一定协调量的工作现场。
(1)、35kv及以上变电站设备技术改造(刀闸、开关、pt、ct、保护改造等)检修作业现场。
(2)、35kv线路涉及更换(加)1基及以上杆塔的线路改迁或更换瓷瓶20基及以上的、且对电网安全运行影响大的作业现场。
(3)、10kv常规带电作业。
3.小型工作指单班组或班组部分人员参加,涉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风险度一般,工作内容比较单一,工作面、工作量较小、工作人员较少的项目。
(1)、 单班组进行的35kv以上单条线路保护校验的作业现场。
(2)、 单班组进行的35kv以上的变电设备消缺作业现场。
(3)、单班组进行的35kv线路、设备抢修工作。
(二)县公司大、中、小型作业现场划分标准:
1.大型检修施工作业现场:35kv变电站全站停电、主设备检修,以及县公司多个班组共同参加的或现场电气作业人员数量超过15人、工作面较多,涉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风险度大,现场工作协调量较大的作业现场。
(1)、35kv及以上变电站全站停电的综合检修作业现场。
(2)、35kv及以上变电站主设备大修、试验、验收;35kv输变电设备、线路抢修。
(3)、35kv线路零值检测、更换等。
(4)、10kv线路涉及更换20基及以上杆塔的线路迁改的作业现场。
(5)、10kv带电作业、10kv重要线路、设备抢修工作。
2.中型检修作业现场是指:10kv新建,10kv馈路改造、检修等工作。
(1)10kv新建项目施工现场;
(2)10kv线路馈路检修、改造;
(3)10kv抢修作业。
3.小型工作指单班组或班组部分人员参加,涉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风险度一般,工作内容比较单一,工作面、工作量较小、工作人员较少的项目。
(1)、0.2/0.4kv、10kv装表接电工作;
(2)、0.4kv线路、配变台区施工作业。
(3)、10kv单一支线工作。
第四章 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方式
第十二条市公司对各种类型的生产现场采取到岗到位监督检查和巡回监督检查两种方式。
(一)到岗到位监督检查,是按照生产现场类型和周控、日控工作安排,相关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实施到岗到位监督检查,履行职责。
(二)巡回监督检查,是指相关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对各类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性巡查、抽查。
第五章 监督人员到位标准
第十三条大型工作现场,按市、县级大型作业划分标准,市、县公司分管领导、生技、安监或基建部门、修试、调度中心负责人分别到位,分管领导和管理职能部门对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并填写《到位人员安全监督卡》。
第十四条中型工作现场,按市、县中型作业划分标准,市、县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承担检修作业的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专责人到位,对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并填写《到位人员安全监督卡》。
第十五条小型作业由承担工作的单位(修试、调度中心、班组、工程公司)班组长、站(所)长,站(所)技术员到位,并填写《到位人员安全监督卡》。
第10篇 现场安全消防及保卫管理规范
1、对员工进行安全消防培训教育
(1)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消防意识、安全消防操作规程、安全消防常识方面的教育,讲授人身保护设施使用方法,同时进行安全消防设施的培训,安全消防设施包括正确使用方法,以增加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全体员工自觉、认真、严格地按规程施工。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做好培训内容、地点、时间、人数、次数方面的记录。
(2)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消防规章制度方面的学习,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使全员自觉遵守项目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消防规章制度。
(3)专业技术人员在班组作业前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及专业特点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相对应的安全消防技术交底,使每位作业人员心中警钟常鸣,确保在安全消防技术指导下施工。
(4)开展特殊季节施工安全教育。雨季变化等特殊季节,对每位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消防交底,搞好特殊季节的安全施工生产。
2、有效实施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通过对进场员工的培训与教育,使员工产生安全意识,并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为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变被动管安全为人人主动遵守安全,我们将有效实施安全消防的各项管理制度。
(1)对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消防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操作许可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安全消防检查制度
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每日进行检查,安全员每日进行巡检。区域施工段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接受业主、现场监理、总包、上级有关部门及广州市安检站以及消防大队对本工程安全消防生产定期或不定期指导、监督和检查。
(3)安全消防例会制度
区域施工段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项目部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听取安全消防汇报,通报安全消防情况,分析近期的安全消防状况,布置下期的安全工作,针对出现的安全消防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施工班组每天进行安全消防活动,时间不少于15分钟。班组长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学习、日常安全教育,检查个人劳保用品的穿戴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查找安全消防隐患,进行规范、规程的学习等。
(5)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
调查处理伤亡事故,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配置各种安全消防设施
安全工作做到首位,就必须把安全消防设施配置工作做的前面,所有安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危险作业区,均应挂有安全生产宣传画,大型标语和安全色标,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生产。
(2)现场施工人员一律配发安全帽、劳保鞋、防护眼镜。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配备齐安全防护用品,一旦发现防护用品破损应及时更换。
(3)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设立防护栏杆,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必须符合标准。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4)尽量减少夜间施工,避免工人过度疲劳。在夜间作业时应保证充足的照明度。
(5)根据季节特点,制定相应的防雷、防电、防潮湿、防塌方、防冻、防暑等措施,增加自我保护能力。
(6)配电箱、开关箱处悬挂安全用电警示牌及安全危险标志,禁止他人随意开、合闸和动用带电设施。所有用电施工设备传动部位应设防护罩,配电箱内装漏电保护器,并做保护接地,保证用电设备一机一闸等。机械设备、配电箱等采用雨棚等遮盖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7)施工中,在楼梯口、电梯井口、机电井口设置临时护身栏、工具防护门或挂立网;在预留洞口设固定盖板。建立洞口防护的管理办法。
(8)防腐作业应在通风和光线良好的区域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好胶皮手套、胶鞋和口罩
(9)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仓库、木材、油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加工场地,包括需动火作业上下周围,悬挂安全标志牌,设置消防设备,配备兼职消防人员,以防止或控制火灾。
(10)施工现场设消防栓,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栓周围五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
第11篇 建筑安全之现场管理
1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
1.1充分认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同志关于“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等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不仅指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源——消除隐患;还表明了抓安全生产的科学方法——预防为主;更指出了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强化责任。消除隐患是根本,加强防范是重点,落实责任是关键。安全生产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保证这一系统的每一环节、每一部位、每个工种、每个操作都达到本质安全,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生产。对建筑专业来说,只有从主要负责人(包括合作队伍的负责人)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三大规程”的要求,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好每一项工作,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障。
1.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现象的重要措施。
据统计,70%左右的事故是“三违”造成的。“严不起来”包括了专业内部管理、外部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落实不下去”也包括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隐患监控和整改措施等方面。通过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来对专业负责人、生产调度、生产操作人的行为提供动力和约束力,强制建立健全上至负责人,下至班组长、普通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上下互保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事故连带,从而解决“三违”的问题。
2各级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合作队伍的负责人,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以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要以身作则,自觉依法办事,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明确责任。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监管有章可循
国家已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走上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之路。我们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为基础的体系文件,确保安全监管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3.1确保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部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注册安全科长,工程处配置专业安全员,加强安全督导,培养建设一支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懂安全知识和规范,掌握安全技能,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作战能力的骨干队伍,从而能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
3.2建立完善宣传教育体系,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要将安全生产教育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严格遵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各项规定,在坚持三级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并形成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合作队伍责任人,要通过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安全责任教育;各级管理人员和合作队伍责任人不仅要自己具备安全生产意识,还必须懂得且主动采用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培养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使广大职工知其任、明其责、尽其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3.3加强安全检查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实效
安全检查要有针对性,要求实效,要着重于事故的防范,系统的、有效的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控制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建筑专业在落实公司和项目部规定的安全检查内容和频次等要求的基础上,要积极创新安全检查形式和检查的内容,不但要查一些明显存在的隐患,还要查各工段、各小区及各合作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缺陷等潜在的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三定”,即: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把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部整改。
3.4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发生各类事故时,要认真组织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机制中。
第12篇 建筑现场施工安全防护管理措施
1.安全防护管理
除了要建立健全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广泛进行安全意识及纪律的教育外,要针对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深基础及大孔径桩、扩底桩的安全防护:
1)挖土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设支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设立两道护身栏,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
2)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放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建(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报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3)挖土时,如发现边坡裂缝或连续滚落土粒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井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4)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槽、坑,在雨后、解冻或复工前,应仔细观察土壤情况,如发现有裂缝、鼓包、滑动等现象,应及时排除险情后方能施工。
5)必须在雨期施工的深基础,应在距坑边1m远处挖排水沟或筑挡水堤,防止雨水灌入。坑底四周应设集水坑和引水沟,以便用抽水机将积水抽出。当基坑底部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基坑开挖应采取降低地下水位措施。
6)深基开挖应尽量不放坡。当采取挡土桩、地下连续墙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当超过—定深度,应根据土质情况,采取拉桩、支撑或锚杆支护等措施。
7)人工挖大直径孔桩,要防止土块下坠及孔下窒息。可先挖至1.5m处安放钢套筒,筒外缘填土夯实或做混凝土护壁。然后由上向下逐层挖土,每层不超过900mm,支钢模,浇筑混凝土护壁。当挖到3~5m深时,孔内应放置钢网板,并配置小型电动抽风机。在洞内操作时娶经常通风。
8)大直径钻孔扩底桩采用人工扩孔时,为了防止孔壁塌方,在机械成孔后要及时放安全钢筋笼。在人工下孔前,应先用气泵向孔下输气或用提土桶在孔内上下提放,使孔内空气流通,换出有害气体。必要时可先用小动物或仪器放人孔内做试验,如无反应,人才可下孔作业。下孔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并备有联系信号,以防一旦发生问题立即能联系,将人提出孔外。
9)各种灌注桩在成孔后,浇筑混凝土前,必须保护好洞口,并加盖或设护栏,防止有人坠入孔内。
(2)脚手架等使用安全防护:
1)使用的脚手架及搭设方案须经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搭设。—般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lm.一般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
2)采用支撑于地面上的外脚手时,必须以15~18m高度为一段,采取挑、撑、吊等方法,分段将荷载分卸到建筑物上,同时每层应与建筑物拉接,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大于4m,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5m.拉接所用材料的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铅丝,应以钢管为主。
3)脚手架使用的钢管,其外径、壁厚应符合设计或有关要求。并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4)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的稳定和不变形。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十字盖,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夹角应为45.~60……
5)结构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6kn/m2;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kn/m2.
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高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要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
7)外脚手架外侧边缘与架空电气线路的边线之间,应按有关规范要求,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8)插口、吊篮、桥式脚手架及外挂架等工具式脚手架,应按有关规定支搭使用:脚手架板必须坚实并固定铺严。脚手架与建筑物应拉接牢固,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应兜过脚手板下方后封严。外挂架必须用有防脱钩装置的穿墙螺栓,里侧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桥式架必须有灵敏、有效的防脱钩自锁装置,其立柱必须随层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
9)插口架别杠应用10cm×10cm木方,别杠每端应长于所别实墙体20cm,其上端的钢管应用双扣件锁牢,在别杠未别好或松动时,严禁上人。吊篮靠建筑物一侧应设1.2m高护身栏杆,使用时应与建筑物拉牢。
10)工具式脚手架升降时,必须用保险绳随升降调整。吊篮保险绳应兜底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吊钩必须有防脱钩装置。
11)桥式脚手架只适用外装修和结构外防护,且高度在20m以下的建筑,桥架的跨度不得大于12m.外装修使用时,应保证施工活荷载不超过1.2kn/m2;外防护使用时,应保证防护高度超出操作面1.2m,超出部分应绑护身栏杆和立挂安全网。
12)井字架支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高度在10~15m应设一组缆风绳,每增高10m加设一组,每组四根。临近建筑物或脚手架一侧应采取拉接措施。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并按规定埋设地锚,严禁绑捆在树木、电线杆等物体上,严禁用别杠调节其长度。
井字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m的防护棚,另外三个侧面应封闭。每层卸料平台应有防护门,两侧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
井字架吊笼出人口应有安全门,两侧应有安全防护设施。吊笼定位托杠必须采用定型装置,吊笼运行中不准乘人。
井字架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不得捆绑在脚手架上。导向滑轮至卷扬机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应于遮护。
井字架天轮与最高—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m,并须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垂直距离不小于2m.
{3)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凡患有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一律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区域必须划出禁区,并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度大于通道两侧各l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小于5cm厚的脚手板。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亦应支搭防护棚。
3)无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施工的高层建筑,首层四周必须支设固定6m宽双层水平安全网,并每隔四层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连接严密,与建筑物间隙不大于10cm,并且其外沿明显高于内沿。无法支搭水平安全网时,必须逐层立封安全网。水平安全网直到确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禁止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挑梁、支撑、起重臂。运行吊篮等处攀登或行走。
5)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设施。
6)高处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 等,必须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禁止超负荷。楼层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倾倒时应有防护设施并设专门区域,由专人看管。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等悬挑结构处,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7)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浓雾,禁止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的料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八工具袋内,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物件。
9)楼层安全防护:
①1.5m×1.5m以下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m×1.5m以上孔洞,四周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其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②电梯井口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应设—道安全网,安全网宜封闭严密。未经批准,电梯井内不得作垂直运输或垃圾通道。
③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护身杆或用安全网立挂防护。回转式楼梯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并每隔四层增设一道。
④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时,应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4)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临时用电应按有关规定编好施工组织设汁,并建立对现场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2)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明敷设。
3)室内、外线路均应与施工机具、车辆及行人保持最小安全距离,否则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5)独立的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的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屯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7)采用220v电源照明时,应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污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使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
8)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回路地线。焊把线应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1)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
2)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其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卷扬机、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卷扬机机身固定应设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搅拌机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
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卷扬机吊笼应降至地面,搅拌机料斗应升起并挂好保险链。
5)机动翻斗车行驶时速不超过5km,行车中严禁带人。
6)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有绝缘措施。停用或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7)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金属防爆膜,严禁用胶皮薄膜代替。回火防止器应保持一定水量,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使,禁上沾油。氧气和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l0cm.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8)圆锯、平面刨(手压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凡长度小于50cra,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裁割: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并应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9)钢丝绳使用应石是够的安全储备,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有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应有防止脱钩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10)对于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在制定操作规程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消防保卫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领导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领导和监督检查。
(2)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重要工程、重点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注意维修、保养。
(6)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l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在周围3m内干;替存改任何物品。
(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的灭火需要。高压水泵及高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8)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用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
(9)在施工程内不准作库房使用,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应按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0)冬施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应采取专职人员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施工高峰阶段和冬、雨期阶段要组织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应围绕高处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曲人等事故。另外,应针对施工特点,如深基、高空吊装、架子平台、防火、防塌、防爆、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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