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章程制度
东南印象城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章程
徐州澳东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
目录
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安全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4、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教育
6、文明施工教育
二、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三、奖励制度
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1.1工程概况
项目较大、施工单位多。(待施工队伍落实后在具体划分施工幢号、建筑面积、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1.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2.1安全生产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
严格控制月轻伤率在1.2‰以内,项目确保实现“五无”目标,即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伤人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中毒事故。创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达标工地标准。
1.2.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为搞好本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我工程部成立专门安全领导小组,工地设立安全监督小组,班组设安全员,形成一个健全的三级安全保证体系。负责工地日常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本工程中的安全责任。
3、强化安全教育。坚持“三级安全教育”,规范“三级安全交底”制度,施工中坚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4、改善施工劳动条件。积极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改善劳动环境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危险因素。
5、实行人身安全保险。所有施工人员均参与人身安全保险。
6、加强施工安全监控。及时反馈监测信息,进行科学的信息化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包括地面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安全、气象信息等)。
项目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面的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开展安全教育,贯彻宣传各类法规、通知和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制订各类管理条例,每周对各项目工程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评比,处理有关较大的安全问题。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进行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贯彻上级精神,每天检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每周召开工程安全会议一次。制订具体的安全规程和违章处理措施,并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各作业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带领各班组认真操作,对每个工人耐心指导,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并及时向工地安全管理小组汇报工作。
1.2.3安全检查制度
日常性检查:主部门对施工队(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工程部、监理定期检查、抽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人员工作服要穿着整齐,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嬉闹、不准醺酒。
专业性检查:针对特殊工种、特殊设备、特殊场所,如大风要着重检查防火、防爆,高温及下雨天气要防雷电、防暑、防洪、防触电,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冻。
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遵章守纪的检查。
安全检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安全管理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
查隐患、查整改,主要检查现场要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和考核,落实奖罚制度。
1.2.4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进行摸底测试,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各专业班组认真钻研设计图纸进行技术交底,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安全规范。经过培训交底达到合格的职工才允许上岗操作,为安全工作顺利圆满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主持。同时在每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施工员做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
1.2.5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项目部应该制定日查及月查制定和细则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①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②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
③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各种防护装置、设施,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④负责抓好新进场的工人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工人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
⑤组织安全检查,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检查,整改事故隐患。
⑥听取安全员汇报安全工作动态,共同研究、分析,采取安全措施。
⑦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在24小时之内上报公司,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参加和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轻伤事故由本项目部调查处理。
2、项目部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②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③及时做好对班组工人的安全技术教育、交底。
④及时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⑤参加对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并针对事故的原因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3、施工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①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检查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②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中的要求,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材料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①负责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物品的堆放、挂牌、标识等管理工作。
②负责及时供应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并对材料的采购供应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的产品进入现场。
③负责做好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存放保管工作。
④参加安全检查。参加工伤事故的抢救伤员,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①宣传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规程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②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编制,并按规定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③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作业。
④负责做好新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进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培训、考核和证件复审工作。
⑤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报告公司工程部,组织抢救伤员,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⑥负责组织项目部每半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按“三定”进行整改,对整改进行复查。
⑦负责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各种防护装置,设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组织相关责任人员在验收表上签字。
⑧及时收集、整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按时上交工伤事故月报表。参加公司安全员例和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
6、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符合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对新入场工人开展本班组(岗位)安全教育。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制止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的,应限其改正后才准上岗作业。
②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接受安全交底,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有权要求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③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采取安全措施,经改进后方可继续作业。
③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做好班组“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一讲评”(每周一次讲评)安全活动记录,做到“三不伤害”。
④要了解本班组的思想状况和病症情况,对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等患者不安排高处作业,以防事故发生蔓延扩大。
7、生产工人本岗位的安全职责:
①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②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或警告标志,不乱搭接施工用电线路,不使用不懂或无操作证的机械设备。
③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好“三不伤害”。
④发生工伤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工作,保护现场并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1.3安全技术措施
1.3.1重点防护措施
安全管理控制重点
临边防护
1.主体结构采用落地架,外用密目网进行防护,防止物体坠落伤人,同时建筑物外墙周边外墙设置安全网进行安全防护,保证施工安全。
2.建筑物进出口搭设安全通道,保证过往人员的安全。
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3.门架必须安装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楼层停靠栏杆和安全门,超高限位装置。
高空作业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疾病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3.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脚手架管理
1.外墙脚手架要有牢固的连墙点,脚手架外侧应满挂密目阻燃安全网,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底层要设置一层安全底网。
2.脚手架拆除时要有专人指挥,划分作业区,竖立警戒标志,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扎绑腿,穿软底鞋,而且要遵循先上后下、先搭后拆的原则。
三宝四口管理
1.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称为“三宝”,在施工中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0《安全带》的安全带,并且要有牢靠的挂钩设施。安全网的搭设要符合操作规程,要使用合格的安全网,防止坠物穿过安全网伤人,搭设时不得有任何遗漏,拆除时要在施工完成后,经工程负责人同意,方可施工。
2.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称为“四口”,在施工中要设置牢固的防护门、防护栏杆、防护盖板和防护棚等设施,避免人员坠落和物体坠落伤人。
施工用电
1.要进行详细的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施工,规范使用的原则来实施。
2.加大安全用电设施的投入,漏电保护装置、电缆、闸箱等要做到数量、质量均符合规定要求。
3.要做到安全用电六个一,既“一机一闸一箱一锁一接地一保护”。
1.3.2施工机械安全
对现场所有的机械进行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并每月不小于两次的定期检查。项目部必须对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分别制订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搅拌机搭防砸、防雨、防尘操作棚,使用前固定牢固,不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时,料斗升起时,挂好上料斗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切断电源,均设专人监护。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的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作业中如发现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砼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然后方可进入。
圆锯的锯盘及转动部分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混用、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灵活,齐全有效。
钢丝绳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断股、油芯外露不得使用。要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卷扬机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物体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任何人严禁乘从吊蓝上下。
电焊机上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应设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用防止触电、高空坠落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建筑物金属构架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度、B级80度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施焊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3.3施工用电措施
一、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本工程临时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
2、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处保护零线设重复接地,接地母线采用6平方的专用接地线,接地体利用桩基础。
3、总配电箱到开关箱设置三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三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功能。设备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
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安装要端正、牢固,箱体下皮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
5、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人员,做到持证上岗。配电箱、开关箱应第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6、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7、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8、总、分配电箱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电作业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头箱上锁。
9、现志中所有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线,导线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
10、室内导线的敷设及照明装置均应按规范安装。
11、电气设备操作人员负责保护所使用的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电工。
12、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二、电气防火措施
1、要严格按规定,选用与电气设备的用电负荷匹配的开关、电器,线路的设计与导线的规格也要符合规定,以保护装置的完好。
2、照明灯具及发热、产生电火花的电气设备,从安装上、
使用过程中都不允许与易燃物靠近,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3、电气设备要严格按其性能运行,不准超载运行,须知好经常性的检修保养使设备能正常运行,并保持通风良好。
4、对避雷装置要注意检修保养,保持接地良好。
5、配电箱要选用非木质的绝缘材料制作。
6、开展定期的电气防火专项检查或同平时防火检查结合起来开展工作。
1.3.4防风、防雨、防雷措施
外架必须有避雷措施。防雷接地可与工程的避雷预埋件临时焊接连通,接地电阻达到规定要求,每月检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设专人掌握气象信息,及时作出大风,大雨预报,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事故。禁止在暴雨等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施工。
1.3.5脚手架安全
1、架子的验收、使用及管理
(1)把好验收关。搭设过程中的架子,每搭设一个施工层高度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与搭设班组、工长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人使用。架子未经检查、验收,除架子工外,严禁其他人员攀登。验收合格的架子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局部拆改时,要经设计负责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
(2)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按架子方案的要求,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基础、卸荷措施和架子分段完成后,应分层由制定架子方案及安全、技术、施工、使用等有关人员,按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使用。
(4)使用按3kN/m2考虑,因此架子上不准堆放成批材料,零星材料可适当堆放。
(5)外架第一步(1.8m高)开始拉设兜网和立网,以后每隔4步架子拉设一道兜网,施工层脚手板和施工层临边必须设兜网和立网,以保证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6)架子搭好后要派专人管理,未经安全科同意,不得改动,不得任意解掉架子与柱连接的拉杆和扣件。
(7)架子上不准有任何活动材料,如扣件、活动钢管、钢筋,一旦发现应及时清除。
(8)雨后要检查架子的下沉情况,发现地基沉降或立杆悬空要马上用木板将立杆楔紧。
(9)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和大雨天气下不得进行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前要防滑措施。
(10)外架实行外挂立网全封闭。外挂安全网要与架子拉平,网边系牢,两网接头严密,不准随风飘。
(1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等支撑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2、架子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凡是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等不适合做高处作业的人员,均不得从事架子作业。要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凡从事架子工种的人员,必须定期(每年)进行体检。
(2)脚手架支搭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于高大异形的架子并应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向所有参加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3)操作小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特点和交底要求进行认真讨论,确定支搭方法,明确分工。在开始操作前,组长和安全员应对施工环境及所需防护用具做一次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操作。
(4)架子工在高处(距地高度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所用的杆子应栓2m长的杆子绳。安全带必须与已绑好的立、横杆挂牢,不得挂在铅丝扣或其他不牢固的地方,不得“走过档”(即在一根顺水杆上不扶任何支点行走),也不得跳跃架子。在架子上操作应精力集中,禁止打闹和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严禁酒后作业。
(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五级以上,高温、雨天气等)影响安全施工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6)大横杆应绑在立杆里边,绑第一步大横杆时,必须检查立杆是否立正,绑至四步时必须绑临时小横杆和临时十字盖。绑大横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由中间一人结杆、放平,按顺序绑扎。
(7)递杆、拉杆时,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拉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已绑好的杆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接住杆子后方可松手,并躲离其垂直操作距离3m以外。
(8)未搭完的一切脚手架,非架子工一律架子搭完后由施工人会同架子组长以及使用工种、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认为合格,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使用中的架子必须保持完整,禁止随意拆、改脚手架或挪用脚手板;必须拆改时,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由架子工负责操作。
(9)所有的架子,经过大风、大雨后,要进行检查,如发现倾斜下沉及松扣、崩扣要及时修理。
3、架子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外架拆除前,工长要向拆架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工作。交底有接受人签字。
(2)拆除前,班组要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必须对拆架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要有记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拆架子的注意事项必须讲清楚。
(3)拆架前在地上用绳子或铁丝先拉好围栏,没有监护人,没有安全员工长在场,外架不准拆除。
(4)架子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拆除。先清理架上杂物,如脚手板上的混凝土、砂浆块、U型卡、活动杆子及材料。按拆架原则先拆后搭的杆子。剪刀撑、拉杆不准一次性全部拆除,要求杆拆到哪一层,剪刀撑、拉杆拆到哪一层。
(5)拆除工艺流程:拆护栏→拆脚手板→拆小横杆→拆大横杆→拆剪刀撑→拆立杆→拉杆传递至地面→清除扣件→按规格堆码。
(6)拆杆和放杆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大横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将杆顺下传递,下方人员接到杆拿稳拿牢后,上方人员才准松手,严禁往下乱扔脚手料具。
(7)拆架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拆除过程中,应指派一个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工人担任指挥,负责拆除工作的全部安全作业。
(8)拆架时有管线阻碍不得任意割移,同时要注意扣件崩扣,避免踩在滑动的杆件上操作。
(9)拆架时螺丝扣必须从钢管上拆除,不准螺丝扣在被拆下的钢管上。
(10)拆架人员应配备工具套,手上拿钢管时,不准同时拿板手,工具用后必须放在工具套内。
(11)拆架休息时不准坐在架子上或不安全的地方,严禁在拆架时嘻戏打闹。
(12)拆架人员要穿戴好个人劳保用品,不准穿胶底易滑鞋上架作业,衣服要轻便。
(13)拆除中途不得换人,如更换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4)拆下来的脚手杆要随拆、随清、随运,分类、分堆、分规格码放整齐,要有防水措施,以防雨后生锈。扣件要分型号装箱保管。
(15)拆下来的钢管要定期重新外刷一道防锈漆,刷一道调合漆。弯管要调直,扣件要上油润滑。
(16)严禁架子工在夜间进行架子搭拆工作。未尽事宜工长在安全技术交底中做详细的交底,施工中存在问题的地方应及时与技术部门联系,以便及时纠正。
1.3.6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
1、安全标志:划分安全区域,充分和正确使用安全标志,布置适当的安全标语和标志牌,各种施工机械均需挂设操作规程。
2、安全防护:
①安全防护棚:
在建筑四周及人员通道、机械设备、临近道路上方都应采用钢管搭设安全防护棚,安全防护棚要满铺一层模板和一层安全网,侧面用钢筋网做防护栏板。高压电线线路侧面和上方采用竹杆和模板搭设隔离墙和防护棚。
②“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现场人员坚持使用“三宝”。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紧帽带,穿胶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工地按要求设置安全网。
“四口”的防护工作。井架每个出入口、投料口上方均用钢管、竹笆搭设防护棚,每边挑出宽度2.5m,非出入口加设围栏,井架出入口设置防护门。现场搅拌区按规定搭设防护棚,配电箱进行编号分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较小的预留洞口采用木盖板或钢筋网片进行遮盖。
管道口采用钢筋网加设密目式安全网围护,或用胶合板将洞口全部封死。
“五临边”的防护工作。设置1.0M以上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屋面等临边,均用脚手架作临边防护,楼梯加设1.2m高的临时扶手。
1.3.7夜间施工
为保证工程的质量以及能按时完成本工程项目,一些工序将安排在夜间施工。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夜间施工的工程质量及人员安全并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同时必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夜间施工许可证。
1、夜间施工时采用探照灯作为施工照明,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亮度。
2、噪音比较大的机械设备尽量安排在日间操作。
3、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监督,避免因光线不足或疲劳困倦等因素而出现意外。
4、加强对“四口、五临”的安全防范工作。
1.3.8整体防护措施
沿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搭建封闭式围墙,严格门卫制度。
1.3.9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㈠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夜间挖土时要保证足够的照明。
㈡楼地面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操作时必须穿胶鞋,以免水泥烧脚。
2、晚上收光地面要有足够的照明。不得随便移动临时照明线,不准把衣物等挂在电线上。
3、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挤手。人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4、清理楼地面时,清理出的垃圾杂物等,不得由窗口、井道随意向下抛掷。
5、门架吊篮提升或下降时,必须关好门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门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㈢电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2、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级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材、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米。
5、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轧头固定。
6、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7、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8、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9、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10、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㈣钢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钢筋加工:
(1)、机械必须设置防护装置,每台机械必须一机一闸并设漏电保护开关。
(2)、工作场所保持道路畅通,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标志。
(3)、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识机械性能和操作规程。
2、钢筋安装:
(1)、搬运钢筋时,要注意前后方向有无碰撞危险或被钩挂料物,特别是避免碰挂周围和上下方向的电线。人工抬运钢筋,卸料要注意安全。
(2)、起吊或安装钢筋时,应和附近高压线路或电源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在钢筋林立的场所,雷雨时不准操作和站人。
(3)、在高空安装钢筋应选好位置站稳,系好安全带。
3、钢筋焊接:
(1)、焊机必须接地良好,不准在雨水的环境下工作。
(2)、焊接施工场所不能使用易燃材料搭设,现场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按规定配戴防护用品。
㈤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开关保护,按一机一开关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㈥落地扣件双排脚手架搭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搭设落地扣件双排脚手架,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外理。
5、钢管脚手架座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1M。
10、脚手架的拉杆,不宜采用铅丝攀拉,必须使用埋件形式的钢性材料。
㈦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
2、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4、安装与拆除2米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5、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6、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7、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
第2篇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对建设管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目标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根据我建设工程实际,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作为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制定红线范围,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3条 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4条 各工程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红线管理措施,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施工安全隐患。
第5条 对违反红线范围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违反建设管理红线的,由路局建设处根据本办法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予以责任追究;对违反施工管理红线的,由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予以责任追究。
二、红线范围
第6条 本办法所列安全红线是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应立即予以整改或要求停止施工的条款。对施工管理红线,分a类红线和b类红线,a类红线指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b类红线指一般安全隐患。
第7条 建设管理红线
1.未按照相关要求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未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投入和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满足投标承诺和有关规定。
2.未制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安全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未组织施工图审查、技术交底和审批开工报告。
4.未组织对重大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5.在建设过程中未认真执行“五定、三统一、一负责”等日常检查制度。
6.未对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违反红线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8条 施工管理红线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结合我局相关管理制度,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安全红线范围如下。
(一)营业线施工
1.a类红线
(1)未与运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2)无路局施工计划或超计划施工。
(3)施工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到现场把关。
(4)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5)大型机械邻近既有线施工未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未提前停止作业。
(6)自轮运转设备上道未做到 “三项设备”性能良好。
(7)靠近既有线的材料、机具未按规定堆放造成侵限。
(8)达不到开通条件,冒险放行列车。
2.b类红线
(1)有关施工人员未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的。
(2)施工组织方案没有专项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内容。
(3)施工准备不充分或准备过头。
(4)防护员未带齐防护备品,靠近既有线施工未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
(5)作业人员未穿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6)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下道。
(7)劳务工没有正式职工带领单独上道作业。
(8)自轮运转设备装载料具未按规定装载加固。
(9)既有线进行基坑、土方、管道、电缆沟开挖没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无防护措施。
(二)隧道施工
1.a类红线
(1)未规范编制应急预案和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未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
(2)没有制定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配备超前地质预报设备和认真实施超前地质预报。
(3)没有制定监控量测实施细则、安排专业测量人员和认真实施监控量测。
(4)擅自变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或变更审批手续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不当。
(5)隧道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地质突然变差而不及时提请设计变更继续进行施工。
(6)未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控制:仰拱未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ⅲ级围岩超过90m,ⅳ级超过50m,ⅴ级及以上围岩超过40m;二衬未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ⅰ、ⅱ围岩超过200m,ⅲ级围岩超过120m,ⅳ级及以上围岩超过90m;ⅳ级、ⅴ级围岩初期支护未紧跟掌子面。
(7)未对进(出)洞施工、不良地质、可能突泥涌水、瓦斯和初支侵限、二衬厚度不足等地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审查和审批。
(8)隧道洞门工程不及时施做,洞门边坡存在安全隐患。
(9)火工品存储、运输及使用等环节存在严重漏洞。
2.b类红线
(1)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上岗。
(2)临时设施未避开不良地质处所,不符合防洪、防火、防雷、防风及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
(3)开工报告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开工;施工前未向施工人员交底。
(4)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5)用电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6)隧道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恶劣,通风和照明条件不足。
(7)洞内堆放易燃物品。
(三)移动模架施工
1.a类红线
(1)移动模架横移、纵移过程中,未设专人监视系统的平衡状态,千斤顶工作不平稳,系统打开后左、右不对称,行走速度不均匀,未防止对前支腿墩柱产生过大力矩。
(2)张拉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时,预应力张拉区无明显标志,构件两端站人。预应力孔道压浆时,压浆设备不良,可能造成喷浆伤人。
2.b类红线
(1)对液压系统运行情况,未设专人看护,发现异常情况未立即停机检查。
(2)每套移动模架,未按照高空作业要求,设置高度不低于1.0米永久性栏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3)特殊工种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做到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4)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
(5)夜间作业未设置充足的照明。
(6)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自动报答、信号装置未做到完好齐全。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
(7)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未安排电工,无人监护。施工临时用电现场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和三级保护。
(8)当风力达到6级时,未停止露天起吊、装卸、高处作业、泵送混凝土等作业。
(9)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防护栏杆未绑扎牢固;未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10)高空作业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四)运架梁施工
1.a类红线
(1)各型架桥机及配套设备如运梁车、架桥机、导梁、吊具等在出厂前、进场后未办理施工许可,取得许可证。
(2)运梁过程中提梁、移梁、喂梁、落梁过程中,项目部(工区)安质部长或以上管理人员未在施工现场进行把关。
(3)架桥机架梁作业时,抗倾覆稳定系数小于1.3。过孔时,起重小车应处于不稳定位置,抗倾覆系数小于1.5。
2.b类红线
(1)运梁车驮运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运行时或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架桥作业时,高压输电线路距架桥机的最小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
(2)运梁车走行经过的桥涵和路基、便道等其他工况,不满足运架梁荷载的要求。
(3)运架梁施工超速作业、夜间施工、五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天气作业。
三、责任追究
第9条 对项目管理机构违反第7条建设管理红线之一的,予以全局通报,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季度考核不能评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10条 对施工单位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a类红线1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施工单位累计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a类红线2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施工单位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2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施工单位连续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4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施工单位连续违反第8条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6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11条 对出现施工管理a类红线1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出现施工管理a类红线累计2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出现施工管理a类红线累计3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出现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2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出现施工管理b类红线累计5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四、附 则
第15条 本暂行办法由路局(建设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16条 各建设管理机构应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细化经济考核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3篇 装饰工程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规范
本文将详细的描述在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北片区08号地块住宅项目的实习经历及查阅资料所学习、总结的关于装饰项目的成本控制、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的心得体会。
1虹桥项目工程概况
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北片区08号地块住宅项目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淮虹路以南、申虹路以东,润虹路以北,申贵路以西。公司参与的装饰项目为1#楼、7#楼、9#楼,每栋楼公共区域约200m2,分为a1、b1户型,每个户型面积约75m2。
虹桥商务区将被打造成为上海世界会展之都的核心功能承载区、世界知名的会展功能集聚区和会展产业发展示范区,将被建设成为集总部、会展、商务、贸易、保税、旅游、购物等复合功能于一体的“大商务”功能平台。
住宅项目无疑是虹桥商务区核心区的稀缺项目,而本工程除办公功能外、还有高端居住功能,将打造高端商务休闲生活社区。因此,将本项目做好做大做优对于提升公司在高端住宅项目的品牌影响力有着重大作用,同时,本项目的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的经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项目管理制度,有助于促进公司的成长与发展。
2装饰工程的特点
建筑装饰工程是指在建筑工程主体完成后,对建筑工程内、外部进行装饰装修的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地面工程、内外墙抹灰工程、饰面砖工程、门窗玻璃工程、保温工程、内外墙涂料工程、厨卫屋面防水工程等保护主体结构、完善主体性能、美化建筑的工程。
大部分的装饰工程都是在建筑的室内进行,因此会受到很大的环境与空间的限制,所以在进行装饰工程的工序安排时必须合理考虑到施工场地的安排,通过工序的平行、交叉、搭接等方式,来实现合理的装饰施工。正是由于建筑装饰施工的工序搭接以及现场材料、人员 众多,使得建筑装饰施工的现场管理更加复杂。往往建筑施工周期比较短,质量要求高且施工精细化程度高。其特点主要为:
(1)装饰工程工艺多。装饰工程施工工艺较多,仅石质块料镶贴工程就分为干挂、粘贴、挂贴等,从外观来看无任何区别,但由于施工工艺的不同,造价就相差很多。
(2)装饰工程的结构断面小,层次多。在装饰工程中,虽然结构断面小,但结构层次很多,仅吊顶工程就有吊筋、线管桥架、保温隔声层、防潮层、龙骨层、基层和面层等7个层次组成。
(3)装饰工程的结构层次变化多。装饰工程的结构层次变化是很多的,可以多一层也可以少一层,例如在吊顶工程中可以由7层次组成,也可以由4个或者5个层次构成,又可以在不同的层次中使用不同的材料,这样一来预算就有了很大的可调性。
(4)装饰工程的材料品种多、差价大。据不完全统计,装饰材料品种已达一万余种之多。仅木装饰工程中的木线就有上百种,价格也从几角/m到几十元/m不等。由此可见可以认真研究装饰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是合理设计、施工、准确使用定额进行造价控制的关键。由装饰工程的特点可知,受以上各种可变因素的影响,造成装饰工程定额的使用具有灵活性和可调性。
3装饰工程成本控制
成本与控制是企业经营的一个主要环节,特别是装饰行业,施工内容变化万千,且随机性较大,所以成本控制显得更为重要。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逐步建立并且日趋成熟,市场竞争机制不断完善,建筑装饰企业间的竞争不再只是产品质量竞争,而是逐步过渡到价格竞争,即成本控制,通过有效控制建筑装饰工程成本,打开利润空间,方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重视建筑装饰企业成本分析与控制,对于促进装饰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只有最大限度降低成本支出又做好装修效果设计才是企业长远发展之道。
3.1装饰工程成本
装饰工程也是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前面两项称为装饰工程成本。
3.1.1直接费
直接费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一般小型家装工程的人工费约占整个装修成本的30%,中型公共写字楼装修工程的人工费约占整个装修成本的25%,且随市场价格波动而不断变化。可见,人工费是装饰工程成本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必须对其进行合理的管理,才能更好地实现项目成本控制的目标。
(2)材料费,是指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及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等。材料成本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等构成。材料费一般占装修总成本的55%,是成本控制的又一重点。
(3)机械使用费,是指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所投入的机械设备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包括机械设备或仪器、工具的折旧费、修理费、运输费,或租入设备所发生的设备租赁费等。一般来说,机械使用费约占装修总成本的5%。
(4)措施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夜间施工费、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费、场地清理费、冬雨季施工费、已完工程保护费、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等。
3.1.2间接费
间接费是指项目部为施工准备、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包括企业管理费和规费。
(1)企业管理费,是指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奖金、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职工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险费、业务招待费等。
(2)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
3.2装饰项目费用控制方法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指对建筑装饰工程项目中所发生的耗费进行有组织、有系统地预测、计划、实施、核算、分析、考核、整理成本资料和编制成本报告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其目的是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同建筑工程相比,装饰工程涉及面广、工序多,施工方法不一,工期短、变更多,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多,材料规格品种多、价格差异大,故装饰工程的成本控制更加困难。装饰工程的成本控制可以从装饰工程成本的构成上寻找突破口。直接费在项目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在90%以上,所以直接费是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主要对象。而在直接费的构成中,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占95%以上,所以加强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的控制,对降低工程总成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人工费的控制
加强劳动力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劳动组织,优化劳动力的配置,合理使用劳动力,减少窝工浪费;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工人的劳动技能和劳动熟练程度;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压缩非生产用工和辅助用工。
(2)材料费的控制
加强材料管理,节约材料费用。根据施工需要合理储备材料以减少资金占用;加强工地材料保管、防止材料丢失,合理堆放,减少搬运,减少仓储和损耗;控制材料的釆购成本,针对材料选择合理的材料供应者,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保证材料链的正常有序,在材料采购过程中,要保证材料质量,比质、比价、比运距,尽量大限度地降低材料买价和运输费用;严格材料进场检验和限额领料制度,严格执行材料消耗定额,严格按定额发料,凡超出定额用料,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低于定额用料,则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大力做好材料的修旧利废工作,坚持余料回收,正确核算消耗水平;合理使用材料,扩大材料代用范围;推广使用新材料。
(3)机械使用费的控制
加强机具管理,提髙机具利用率。结合施工方案的制订,从机具性能、操作运行和台班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项目施工特点的施工机具;做好工序、工种机具施工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机具效能;合理确定机械台班定额,尽量减少施工中所消耗的机械台班量;加强租赁设备的管理,充分利用社会闲置机械资源,这样可以减少折旧、维修保养费在工程成本中的开支;正确选配和合理利用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平时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提高设备完好率、利用率和使用效果,从而加快施工进度、增加产量,减少大修、经常性修理等各项费用的支出。
3.3装饰工程成本的其他影响因素
(1)工程进度
工程进度太慢,工人磨洋工或窝工,等待材料、设备进场,成本增加;进度太快,需投入更多的资源,成本也增加;只有进度适中,才能达到成本最低点。工程进度对公司工程项目成本有很大影响,其发生变化的概率中等。会使工程进度变慢的因素有天气影响(冬雨季)、业主配合不够(如资金不到位、设计方案不合理等)、材料商配合不够(如材料供应不及时、材料质量不合格等),工程进度变慢直接导致装修总成本增加。
(2)工程质量
质量成本由质量故障成本和质量保证成本组成。工程质量越低,引起质量不合格需返修返工的损失越大,即故障成本越大。质量保证成本是指为保证和提高质量而耗用的开支,这类 支越大,质量保证程度越可靠,质量就越高。因此,工程质量高低对公司工程项目成本有较大影响,其发生变化的概率较大。而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因素如施工队的素质。
(3)工程安全
工程安全包括人身安全、机械设备安全和己完工程安全。如人员摔伤、遭受电击、瓷砖掉落等安全事故,不但材料损失,而且影响员工上班,开支医疗费,使员工的体质和技能下降,劳动能力降低,影响员工情绪,降低劳动效率。因此,工程安全对公司工程项目成本有很大影响,但其发生事故的概率小。
(4)流动资金
在我国现阶段的建筑装饰市场上,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因此,合理安排项目流动资金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不能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必将造成供应商不愿提供材料或提高材料价格;工人工资被拖欠,施工积极性不高,生产效率降低,消极怠工;设备不能正常维修或不能储备备用件,进而造成工程停工,项目工期拖延、成本增加。流动资金对公司工程项目成本的影响程度中等,发生资金不足的概率中等。
(5)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排)、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三部分。施工活动的关键是技术性的活动,因此,施工技术是三个因素的核心。施工工艺是顺利完工的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是项目进展的核心和灵魂,它既是全面安排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也是指导施工的重要依据,对于加强施工的计划性和管理的科学性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其编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成本的高低。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如果不能合理地配置人力、材料、设备等资源,造成资源闲置,就会使工程成本增加。因此,确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是十分必要的。施工方案对公司工程项目成本的影响程度中等,其发生变化的概率中等。
(6)管理水平
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有着较强的号召力,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处事灵活,对合同理解透彻,能抓住每一个细节做好变更签证及索赔工作;有丰富的工程经验,能及时调配工程资源,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和敏锐的判断力;具备风险控制能力,能很好地降低风险。项目经理管理得好,能给项目创造更多的利润;管理得不好,就无法创造利润甚至亏本。因此,项目经理的管理水平对公司工程项目成本的影响程度很大,其发生变化的概率也很大。
3.4装饰工程成本控制过程
3.4.1事前成本控制
事前成本控制,又称前馈控制,是成本控制的第一阶段。首先必须对控制对象有个基本 了解和预测,提出控制目标,这是成本控制的基础。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成本往往在成本发生之前就由生产经营决策本身所基本决定了。因此,从对产品、工艺、设备、工程等的设计选择、材料选用 始就应对未来成本进行控制,使将来成本不发生决策性失误。
事前成本控制包括成本预测、成本决策和成本计划等内容。成本预测是成本控制的首要步骤。进行成本预测要考虑的影响因素有很多,主要有资源条件(包括人、财、物等各种要素资源)、技术装备、工艺等直接或间接影响成本的各种因素。还要特别注意市场变化对各种因素的影响。在成本预测的基础上要根据掌握到的各种信息资料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成本功能分析、量本利分析,进行多方案比较,作出成本决策,选出成本低、效益好的最佳成本方案,提出成本控制的目标。在确定了最优成本方案后,还应进一步编制成本计划,把成本目标及与之相关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费用预算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及个人。
事前成本控制对于成本形成具有导向作用,这要求以预算成本作为实际成本的控制点,预算成本不能被实际成本所突破,它决定了工程能否盈利。
3.4.2事中成本控制
事中成本控制,也称日常成本控制,是指在成本形成过程中,根据事先制定的成本目标,按照一定的原则,对企业各个责任中心日常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的实际数进行严格的计量、监督,以保证原定目标得以实现的管理活动。
事中成本控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日常由各个对成本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遵照成本控制的原则,对成本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计量、限制、指导和监督。
(2)各个成本责任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按月、按旬、按周或按天)编制实绩报告,将各自目标成本的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成本进行对比,并计算出“成本差异”。
(3)各个成本责任单位结合具体情况,针对实绩报告中产生的成本差异,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来指导、限制、调节当前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据以修订原来的目标成本。
3.4.3事后成本控制
事后成本控制包括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等内容。成本核算,是指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和形成工程成本的核算。成本核算完后,就要进行成本分析,即将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进行比较,对发生的差异进行认真地分析,查明差异发生的原因和责任的归属。根据成本分析的结果来评价、考核各责任部门和个人的工作业绩,并给以相应的奖励和处罚。通过成本考核,做到有奖有惩、赏罚分明,有效地调动公司每一位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努力完成目标。
因此,在建筑装修工作结束后,综合开展专项竣工审计,选择目标合同中的各项指标作为参考与指导,针对具体项目进行详细核实,在进行竣工评价时要时刻保证客观与公正,最大限度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针对建筑装修中既存的项目遗留,开启竣工、处理、考核及奖惩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及时处理,避免遗留问题对建筑装修成本所造成的亏空。在做好审计的同时要学会反思,对于每次的建筑装修对进行反思归纳,为下次的建筑施工提供成本控制指导,以此提升企业的竞争实力。
公司还应及时向业主收回拖欠款,加强资金周转。
3.5其他方面的装饰工程成本控制
(1)明确装修成本控制理念,积极做好管理体系的构建
对于建筑装修成本控制来说,首先要明确成本控制的理念,传统的成本管理基于原有模式与观念,在新时代发展中管理混乱,无法适应急速变化的建筑装修市场。因此树立新型的建筑装修成本控制理念,彻底告别原有的糊涂账状态,对于成本管理的特点、方法及意义进行系统学习,在明确成本管理重要性的基础上做好对装修成本控制管理体系的构建,在严谨、完善的管理体系内进行成本的控制。一方面可以保障装修成本的质量,避免单纯追求成本缩减而引发的质量问题,另一方面也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流程,做到流程清晰,成本控制步骤分明。无论是成本控制理念的转变还是管理体系的构建都需要发挥企业员工的积极主动性,定期开展业务考核与培训,辅助一定的奖惩措施对于成本控制优秀标兵进行表彰及物质奖励,在企业内部树立起 成本管理的榜样形象,也带动企业内部的成本控制管理积极性。
(2)做好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在此基础上落实施工作业
建筑装修成本的控制需要贯彻在投标及施工的全过程,目前建筑装修企业采用国家或地区性的定额基础,在进行招标阶段应综合考虑自身实际,在保证自我发展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招标价格,将成本细化缩减在装修材料、辅助机械上。在进行招标时要做好成本控制必须紧密关注市场动态,对于自己的竞争对手做好前期调查与分析,杜绝盲目投标,自不量力。对于建筑装修投标来说主要是信息收集与风险分析,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参与投标。
4装饰工程质量管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控制必须明确相关的质量控制要点,并从工序的质量控制、人员与机械的管理等各个方面着手,加强对装饰施 工质量的管理。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1加强施工事前准备工作
在进行施工之前,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安排相关的人材机等,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首先应组织各施工与管理人员对设计施工图纸进行会审,在充分的学习基础上让各层人员明确施工的具体要求。现场所需要的人材机的数量需要通过对照施工组织设计来决定,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对其进场的时间进行合理的安排。在进行图纸的会审时,若发现图纸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则必须会同监理单位将情况报告给设计单位,并根据设计单位的修改意见对装饰施工计划进行合理的修改。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应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制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此指导各操作人员的调配以及施工。在进行装饰施工之前,还需要对现场的主体结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合理的考察,明确已建结构的情况。
4.2施工过程中对各工序的控制
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时,需要通过对工序质量的检查等方式,严格控制装饰工程施工的质量。首先在进行材料的选择时,应尽量选择那些环保型,无毒害的装饰材料,从而提高装饰工程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要根据实际的装饰工程要点,设置相关的检查重点工序,也即是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重点。这一检查控制点的选择需要根据不同装饰工程的情况进行选择,如各层墙体的基层与抹灰质量以及各吊顶龙骨的安装等会影响到总体装修质量的工序,必须派专人对其进行检查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作业。若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则应严格采取措施对质量问题进行修复。在进行关键部位的装饰施工时,还应对可能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避免,通过合理的措施防止相关问题的发生,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工序质量合格。
4.3加强装饰工程材质量的控制
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好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使用的材料质量所决定的,尤其对于装饰工程这一复杂工程而言,其所用到的材料比较繁杂,因此更应该加强对于施工材料质量的控制。因此,在进行装饰材料的采购之前,必须根据施工图纸制定合理的材料采购计划,要通过招标的方式对材料供应商进行选择,防止市场上良莠不齐的装饰材料鱼目混珠。同时在材料的选择时,尽量选择那些优质环保无污染的材料,响应国家对于节能环保的要求。在材料进场时需对其出厂合格证进行检查,有必要时对材料进行质量检测。材料在现场堆放过程中也应加强对其质量的管理,通过合理的方式防止其发生变质的现象。在材料的领用时,应制定合理的领用计划,保证材料能够满足施工的要求,又能够有一定的节约。同时也要对材料进行一定的检查,保证施工时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每个工序施工完成之后,都要采取措施对成品进行保护。如墙面的装饰施工完成之后,在进行地面的装饰时,需要合理的界定施工范围,尽量对已完工程的质量进行保护。
4.4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
现场操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实地操作能力对于装饰工程的质量而言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合理的培训。尤其在装饰行业,由于施工工序比较复杂,而装饰施工人员的素质普遍都比较低下,因此更应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一方面在员工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就应该对其基本操作能力进行培训,在达标合格后才能上岗进行作业。在装饰装修施工作业进行过程中,也应对各操作人员的水平进行检查,并通过表彰的方式鼓励那些操作水平较高的员工,在整个人员队伍中营造出一种积极的互相学习的氛围。定期通过考核的方式对人员的水平进行再检查,提高操作人员的学习积极性,通过相互之间的激励与互相学习,从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操作水平。
4.5采取相关的信息化手段对装饰施工过程进行跟踪
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往往人员众多,施工工序也比较复杂,因此可以通过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对施工过程进行模拟以及跟踪控制。在进行装饰施工开始之前,可以通过相关的三维模拟软件对装饰过程进行模拟,以此来考虑施工工序的合理性,并对各重点工序进行设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以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控制与检查,通过相关的重点工序的控制来保证施工的质量。同时,各施工操 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之间也可以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实时的沟通,从而能够更加有效地对施工任务进行下达,同时也更加方便施工操作人员 对相关的问题与任务进行反馈。信息化手段的采用,对于装饰装修工程的总体质量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5装饰工程安全管理
与土木建筑工程相比,通常装饰工程工期短暂,分工细致,人员、机具和施工工序集中,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道德高低不齐,现场情况较为复杂,流动性和临时性较强。由于这些特点,在很多装饰 工程中,墙体坍塌坠落、升降机坠落、吊篮坠落、触电坠落、饰材高空坠落、沟槽坍塌、脚手架坍塌、车辆撞击、物体打击和火灾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建筑装饰装修过程中的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措施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5.1严格执行装饰工程的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以及要点》的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规定的施工企业,一律挂牌警告及停工整改,直到达标之后方可继续施工。同时,施工现场应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应包括:责任制、抽查制、安全用电、防火管理,并交由专业的安全员进行监督。
5.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工程施工之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企业的相关责任人与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订立 “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事故中分别应承担的经济、行政以及法律责任。另外,建立一支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赋予其现场处罚等权力。
5.3提高整体队伍人员素质,提高施工水平和安全意识
鉴于大多数装饰企业中职工安全素质偏低,施工主管单位应该选择有熟练技术,经验丰富的工人作为施工队伍的主体力量,同时要对特殊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做到无证坚决不能上岗。在施工之前,还要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使全体人员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提高其安全意识。
5.4严格按照施工流程进行施工
在施工时,要时刻以施工流程图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方案,合理安排进场时间,避免造成施工现场混乱等问题。在有些特殊的工序需要交替时,要有必要的安全交接,防止因不明情况造成安全隐患。
5.5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
任何施工现场都会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在施工时,要采用封闭管理,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护时,不仅要求施工人员拥有安全防护用品,还要在事故的多发易发地布设安全防护设施。同时,施工现场 要设立临时消防通道,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合理布局。
5.6加快对阻燃、防火和低毒装饰材料的研发以及新技术的推广
目前,在市场上装饰材料存在燃烧性与装饰性的矛盾,因此,迫切需要一些新兴的能够兼顾到两者的技术和材料。另外,要注重开发可在现场和及时处理的高效清洁阻燃和防火技术。
第4篇 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发展,保障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 本工作指引所称装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厂预制生产的构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预制构件”包括混凝土构件和钢结构构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 装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尚无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依据,对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项技术论证;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经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开展技术论证,并制定相应团体标准。相关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编制时充分考虑论证结果的意见,审图、方案审批时应严格审查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或epc总承包单位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特点,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应承担装配式建筑设计、预制构件生产、施工等各方之间的综合管理协调责任,促进各方之间的紧密协作。
第六条 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及建筑部品生产等与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第七条 装配式建筑中现浇混凝土施工管理应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 质量安全责任
第八条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将装配式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和要求,对相应单位的资质、能力、经验进行审查。
(二)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图纸审查制度,保证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认定规则》(下简称《规则》)和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
1.工程设计阶段,应按照《规则》编制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并进行认定。
2.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抗震超限审查文件、装配式建筑认定意见、实施方案等作为审查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规则》要求。
3、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涉及装配式建筑认定、结构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变更时,必须送审图机构重新审查确认。
(四)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工程造价中按规定确保足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装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缺乏定额等计价依据时,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合同清单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合理的费用。
(五)当工程实体结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时,检测单位须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上报质监机构。建设单位须组织相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的规定处理。
(六)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验收制度并参与首次验收。
1.对每种类型的样板预制构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生产。
首批预制构件验收内容包括:
(1)预制构件外观、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2)预留钢筋定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规范要求;
(4)各种预埋件、预埋套管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5)预埋管线、线盒符合设计要求;
(6)预埋窗框或钢附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7)预制构件、预埋窗框成品保护措施完善;
2.建设单位应协调监理、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出厂检验和进场验收制度。
预制构件出厂、进场验收,应按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执行,监理和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职责。
(七)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模板验收制度
铝模板等装配式模板在工厂生产完成后,须进行整层试拼装,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运到现场安装。
(八)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制度。
1.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下部结构的预留、预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标准层结构施工。
2.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浇筑混凝土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重点检查预制构件安装和连接节点、工具式模板安装等。
3.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拆模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结构验收,对工程设计、施工进行阶段性总结和改进,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装配式结构、装配式内墙板、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应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建立样板先行制度。
5.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首层结构验收、样板先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及时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
6.装配式建筑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九条 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设计单位在装配式建筑设计时应遵循“结构安全、设计合理、生产施工可行”的原则,完善本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的结构类型、预制率和装配率、预制构件种类、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等关键内容,并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对构件图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提出专项设计要求,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应安全可靠并满足建筑相关性能要求,前期设计应充分考虑构件生产、运输、安装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设计单位应加强协调建筑、结构、电气、设备、装饰装修等各专业之间的沟通协作,装配式建筑设计应考虑预制构件的模具制作、生产、运输、吊装以及安装施工等相关要求。
(三)设计单位应就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向监理、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参与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方案提供专业意见,确保设计原则准确落实。
设计单位应核实预制构件深化图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符合性,确保满足结构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经核实通过严禁进行预制构件生产加工。
(四)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预制构件、装配式结构、施工样板质量验收,对构件生产和装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设计单位需特别关注首批预制构件验收、首层装配式构件安装、装配式模板验收等关键节点的质量验收工作。
(五)设计单位应提出对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节点如起重吊运、安装就位等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预制构件布置、节点连接设计、保温隔热设计、防水设计、防雷设计、构件深化要求、预制率、装配率等装配式建筑涉及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查,并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后期设计修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预制率、装配率等重要变更的内容必须重新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预制构件深化图应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经审批后实施。
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流程、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要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三)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预制构件的生产制作全过程进行监理:
1.实施预制构件生产制作全过程的驻厂监理,预制构件生产前,对预制构件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查、见证送检,对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对需要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见证送检。
2.当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工艺时,监理单位应根据灌浆套筒厂家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审查所使用的灌浆料与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预制构件制作前和现场灌浆操作前,监督操作人员进行接头强度工艺性检验。
3.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
(四)监理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施工安装过程进行监理:
1.组织施工单位、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进行质量验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员及安装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3.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五)监理单位必须逐层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要求进行施工时,监理单位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责令其限时整改,拒不整改则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六)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监理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的特点,建立健全本单位和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合理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二)施工单位应充分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及时提供塔吊和施工机械布置方案、脚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预制构件安装方案、机电施工方案、装配式内墙板施工方案、装修深化图等,以保证装配式建筑设计与施工协调一致。
(三)对于采用装配式模板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装配式模板深化设计,提前完成模拟安装,并编制装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模板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并在现场设工具式模板拼装样板。
(四)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生产、运输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并配合监理单位实施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驻厂监理。
施工单位在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视检查,对构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随机抽检。
(五)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场内运输、存放、安装,以及外围护接缝处密封防水、机电管线安装、装配式内墙板安装、集成式卫生间安装、装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关键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请监理审批,并严格按照施工图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装配式专项施工方案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构件进场检查、吊装、定位校准、节点连接、防水、混凝土现浇、机具设备配置、首件样板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应包括预制构件堆放、吊装、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作业辅助设施的搭设、构件安装的临时支撑体系的搭设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质量负主要监督责任,建立健全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制度:
1.会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监理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包含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外观质量等,未经进场验收或进场验收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严禁使用。
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批预制构件全数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构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等的预留预埋,同时还须复核预制构件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包括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检验报告、灌浆套筒型式检验报告、连接接头抗拉强度检验报告、预制构件性能检验报告、吊点的隐蔽验收记录等相关内容。
2.对预制构件钢筋连接灌浆作业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保证灌浆质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档记录资料及影像记录资料。
施工单位应安排质检员对灌浆作业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管,确保按施工方案实施,并在记录资料上签字确认。
3.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自检、评定,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和检验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装配式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及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标准、规定,司机、指挥、司索均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预制构件安装、灌浆、预埋等作业人员须经施工单位培训上岗。
施工单位应对构件吊装进行施工验算,每次吊装前安全员均应检查吊装钢丝绳、吊具、吊装预埋件,发现问题立即更换。非吊装作业人员应撤离吊装区域,并配备足够的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在项目经理签发吊装令后方可吊装。正式吊装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作业。
(八)装配式建筑工程实施前,应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及与其配套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技术论证,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 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与施工、监理单位一起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质量。
(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方案,明确技术质量保障措施,包括生产计划、材料要求、生产工艺、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运输方案及成品保护措施等内容,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审批后实施,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预制构件吊装施工方案。
(三)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堆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并根据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四)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对检查合格的预制构件进行标识,标识不全的预制构件不得出厂,出厂的预制构件应提供相应的、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五)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配合驻厂监理和施工监理的各项工作。
(六)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材料检验报告、生产过程验收资料、预制构件合格证明等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七)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的专项安全保证措施。生产吊运设备应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定期复检,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倾覆措施。同时,预制构件存放和吊运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并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三章 工程验收
第十四条 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验收可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分段分层进行,分段分层内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可进行机电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
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前,需对灌浆料的强度、微膨胀性、流动度等指标进行检测。钢筋连接套筒灌浆实施过程中,同一规格每1000个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且不超过3个自然层,应采用预制构件厂提供的灌浆端未进行连接的3个套筒,按照现场所采用的灌浆工艺流程,在施工现场制作3个钢筋对中连接接头平行试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第3.2.2条的相关规定。施工中检查套筒中连接钢筋的位置和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加强全过程质量监控,灌浆施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预制构件尺寸偏差检验数量:同一类型的构件,不超过100个为一批,每批应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个。
装配式结构施工后,预制构件位置、尺寸偏差检测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层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第十五条 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dbj 15-107)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当预制构件生产单位与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在不同地区时,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材料送检和预制构件性能试验。
第十八条 装配式内墙板工程验收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执行。
第十九条 整体卫浴按工程产品进行验收,由生产厂家出具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对产品质量和防水负责。整体卫浴必须采用整体防水底盘和配套的给排水系统,卫生间地面、墙面可不进行附加防水层设计和施工。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第二十条 当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处理。
第四章 执法监督
第二十一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应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监督检查结果,对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实施执法监督,将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情况应当形成书面监督记录,并在项目验收阶段对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情况出具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于装配式建筑工程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和构件实体质量应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重点是涉及工程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以及实体结构检验。
对于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浆料、套筒、外墙密封胶、连接件等,每个项目监督抽检应不少于一次;对于装配式构件实体结构质量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结构焊缝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质监机构应对检测报告进行核查。
第二十三条 对于装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响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停止装配式安装施工,将相关建筑材料配件进行补缺或更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安装施工。
对于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施工安全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分析原因,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一步扩大检查检测范围;对于经确认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理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
第5篇 输变电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
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必须履行好安全管理的归口工作。纵观近年来基建工程的安全情况,仍存在一些问题时刻冲击着施工现场安全局面的稳定。因此,本人对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希望能够给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施工现场主要安全问题的成因
在当前电网建设的形势下,一些施工单位自有的施工管理人员和装备严重不足,仍存在临时雇佣施工人员甚至变相分包的情况,施工现场缺乏管理人员,造成现场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加上未能做到“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的专款专用,安全投入较少,从而增加现场安全管理的难度。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依然存在,个别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里。班前、班后会活动流于形式,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预控工作千篇一律,缺乏针对性,班组的安全建设有待提高。
安全管理“层层衰减”的状况没有彻底清除,存在“文件传达文件、会议传达会议”的形式主义现象,对整改问题仍存在马虎应付的情况。
由于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工程进度经常受阻,消耗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甚至占用了施工的合理时间,有时出现赶工期的情况。于是如何真正处理好安全、质量、进度的关系,便成为了实际工作中的难点。
防止问题出现的几种方法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将其中有关联的问题结合起来,本人提出了几条相应的解决方法。
工程招标中增加一个建议一个明确。建议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秀项目经理的投标单位予以优先录用。理由有两点:第一,安全生产三要素是人、设备和管理,而“人”排在第一位,所以要抓好安全生产,就要首先考虑如何抓好“人”的问题。第二,剖析输变电工程施工的事故案例,大部分事故都发生在施工单位的项目部上。因此,挑选好项目经理是确保工程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确保施工单位执行力提高的基本保证。
为防止基建工程出现一些施工单位内部管理能力差的情况,必须明确将“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的具体内容列入到招标文件中,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方可参加投标,确保“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足额有效使用,力争达到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
建设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安全责任传递机制。安全责任传递不是简单的把风险、把压力传递到施工单位,而是要做到有机传递、无缝联接、上下闭环。上级领导多次强调,对落实责任“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安全生产管理“精、简、要”,安全工作作风“严、细、实”,这都是责任传递机制的具体体现。如项目管理人对现场的危险点是否了解,有些工程涉及过海隧道、大截面电缆施工,要是不了解,其危险性更大。对此,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除做好专业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专项施工安全审查,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外,必须密切跟踪施工,做好事故预想,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合同。严格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以及施工安全管理违章罚则,根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合同,杜绝“以包代管”行为,要求对临时工、农民工要加强监督和指导。
严把施工方案审批关。重点检查施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是否经过审查、是否得到有效地落实,要在认真勘察现场、详细制订施工方案、切实落实各项措施上狠下功夫,从根本上保证现场施工的安全。
切实做好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建设单位应针对不同工程,尤其是扩建工程的不同危险点,在开工前必须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性作业区域也要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
严把开工前安全检查关。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南方电网《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并通过标准化工作,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将实施电网建设工程“安、健、环”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特色工作来抓。在工程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安、健、环”的标准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方可开工。
突出加强现场检查和过程监控的力度。不定期进行安全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绝不轻易放过。特别是针对扩建工程的施工特点,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安全有关要求向运行单位提出申请,报送施工方案并办理有关工作票。在施工现场方面,要求有关运行人员会同施工、监理人员对施工区域进行明确后,对其进行围护,防止其他人员误闯施工场地。
对于工程施工过程的不同阶段、不同部位的施工,应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要点。例如变电站工程在主控楼施工中的脚手架搭拆是否符合要求、基坑开挖是否注意防跌落和坍塌的问题、电气的安装是否注意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在机动车道施工时是否有与行人车辆的安全措施、高空组塔是否有防高空坠落措施等方面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在这些具体问题上要逐一落实,决不能马虎放过。
树立文明施工和安全设施标准化样板工程,以点带面,提高各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规范化水平。要求施工单位加大在施工安全设施、资源等硬件上的投入,按《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和“安、健、环”设施标准做好施工现场规范化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营造快乐工作的环境。对于效果取得良好的施工工地给予公开表扬,并组织有关单位参观学习;对于效果不明显或马虎应付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正确处理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与效益的关系,保证全面实现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目标。根据:效益=(质量+进度)×安全,可以得出安全对效益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加减,而是成倍增减的关系。因此,对于工期紧的工程,特别要注意保持清醒的头脑,安全这根弦绝不能放松,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强化安全质量意识,当施工进度与安全、质量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人、物、环境的不安全问题,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来考虑,决不能以牺牲工程安全和质量为代价来换取工程进度,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质量的规章制度和规范,进一步加强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质量控制和监督工作,通过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实现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目标。
千方百计想尽办法提高工作效率。由于工程项目比较多、任务重、工期紧,尤其是输电线路施工现场点多、面广,安全管理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要求项目管理人提供平时现场的工程照片,挑选出管理差的施工现场作为检查重点,对不服从业主或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单位,业主将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施工单位限期退出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理人员担当现场安全的监管作用,力争提高工作效率。
安全管理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作为建设单位,就要突出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通过现场督查、整改、复查,全面总结电力工程建设的工作经验成果,表彰先进,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合同以及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提高事前控制的能力,达到以管理带动整体工作、以管理加强施工安全的稳定局面。
第6篇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全专业管理措施
为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须安置塔式起重机作业。根据各部结构、重量、数量、角度编制塔式起重机作业专项方案和技术保证措施满足《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执行企业、项目工地两级管理体系。
中小型施工机械在进场前进行维修保养做到外观精美,机质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无有关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机具安全使用合格证不使用。现场的机械设备操作满足《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gj33.2002)的要求。执行企业、项目工地两级管理。
1施工现场设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机械设备操作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3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全部由专业队伍进行,起重吊装设专职信号指挥人员。起重吊装作业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4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6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挂钩人员。
7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大风强制停止吊装作业。
8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统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0施工现场的木工棚、钢筋棚、混凝土搅拌棚、卷扬机棚、空气压缩机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2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3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1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15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17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19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时,必须使用卡环。
第7篇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为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和监管缺失等问题,加强各类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 全面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
(一)集中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全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用一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建筑市场的整治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形成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推进上海建筑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包括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必须按照建设程序规定,严格履行项目立项、项目报建、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征地拆迁、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审批和备案程序。各级建设交通、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保、安全监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流程,不得越权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和减少审批环节。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停止项目施工,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停止资金拨付,并严肃查处违反建设程序的有关部门责任人和企业法人代表。
(三)全面排查建筑企业质量安全隐患。建筑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等情况,以及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改正,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对有出借企业资质证书、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从严查处,追究单位法人代表、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 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源头控制
(四)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对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重大问题,要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进行专门分析,并提出方案,预留费用。工程初步设计必须达到规定深度要求,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和费用。建设单位要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重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
(五)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充分评估、论证,科学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在工程招标投标时,要将合理的施工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施工工期;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增加技术措施费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六)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预算中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单独列支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检测费等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施工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三、 严格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
(七)严格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各类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除依法可以不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一律公开招标,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招投标管理部门要从严审核,严格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招投标中有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和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中标一律无效。同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依法从严处罚,并依据情节轻重,取消相关单位一年至三年参加投标的资格,取消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资格,并予以公告。要进一步完善招标评标办法,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不作为评标条件;将施工招标中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关键岗位列为评标条件;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作为合同约定内容。
(八)坚决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的部分再分包的,劳务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分包无效;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责令停业整顿,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法人代表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建立本市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数据库,推行分包合同备案制度,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将相关合同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开展定期检查,发现实际分包单位和合同备案信息不符合的,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按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分包单位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时,需提交经备案的工程业绩;未经备案的分包工程,不得作为资质审批的条件。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违法行为,管理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要将处罚信息记入诚信手册,并在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
四、 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九)加强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当编制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施工方案,并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指导现场施工,根据投标方案和合同确立的人员名单派驻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与本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合同备案时应包括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总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实施现场管理和监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对所承揽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明确的顺序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要求,认真落实设计方案中提出的专项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十)加强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防止因勘察、设计不合理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使用建筑材料的性能等要依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质量安全事故提出建议。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服务,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施工不符合设计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予以纠正。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
(十一)严格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负责,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加强建筑材料检测管理,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单位的检测数据应当自动录入信息系统,检测完成后,通过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确保工程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建筑材料供应商承担建筑材料施工的,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对生产和提供不合格以及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不良名单,禁止其产品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并联合质量技监、工商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十二)落实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责任。工程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对所承担业务对应的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对编制虚假检测报告的、施工图审查意见重大失误和弄虚作假的中介服务机构,暂停其承接新的业务,并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或者吊销资质(对审图机构取消认定或者不予再次认定)。
五、 切实落实监理责任
(十三)完善工程监理招投标制度。依法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招标以监理大纲、人员、设施配备、单位业绩、社会信誉、企业诚信和服务承诺等作为评标的主要内容,投标文件应当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监理人员。工程监理费按国家收费规定,以工程概算中建安工程费等为计费基数,按基准费率上浮20%计费。政府投资项目监理费实行国库直拨。招投标监管部门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核验监理取费标准。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四)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监理单位应当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的监理责任,选派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制,监理日志和监理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委托的监理人员签字。工程监理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现场有施工时,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监理人员到现场实施监理。监理应当对分包企业资质和人员到岗情况实施检查,对于施工现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质量安全隐患,监理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制止无效时,应当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理未履行对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和报告责任的,依法予以处罚。本市建设工程实行监理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定期报告制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通过监理管理信息平台,按照管理部门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施工现场监理情况的报告。
六、 加强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管理
(十五)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和注册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筑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培训,加强对注册执业人员的管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由注册执业人员担任,并实行严格的岗位负责制。注册执业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和专业培训情况,要记入个人执业记录,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注册执业人员不得延期注册。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注册人员出借证章、重复注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注册人员的诚信记录,作为单位参加投标的条件。建设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实现企业、人员信息的共享。
(十六)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管理。规范建筑施工用工行为,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在市、县区两级财政安排的教育费中应当单独列支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经费。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劳务作业和用工情况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人员,应当是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劳务合同关系的人员,并实行实名制登记和发放人员信息卡。中心城区的建设工地实行工人刷卡上下班制度。建设、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尤其要做好新入工地非专业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全面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和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管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的规定持证上岗,一经发现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使用无证人员施工的,要立即责令停工整顿。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多层次培训体系,营造职业技能等级与劳动报酬挂钩的市场环境,逐步实现关键岗位技术工人经培训持证上岗。
七、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加快建设工程基本制度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加快完善本市建设工程法规规章体系的要求,抓紧制定和修订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并加快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监理、检测等方面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认真梳理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所亟需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标准、规范体系。
(十八)加强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调整充实为独立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赋予建筑市场稽查职能。各级政府要根据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工程建设的规模,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并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经费,以及开展建材质量专项抽检的经费。市建设交通委应当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管行为,加强考核,建设一支责权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对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必须加强对建筑活动参与各方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改善检查手段,加强明查暗访,实施有效监督。各专业管理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建筑市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责令停工整顿,直至吊销从业资质证书。依法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实行社会公告的制度,并向本市投资管理部门通报,限定新增项目的审批,向银行金融机构通报,限定其新的项目融资。
(二十) 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建筑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工程招标、企业及注册人员情况、施工许可、合同备案、竣工验收等各类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促进建筑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对建筑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拖欠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在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进一步完善市区(县)共享、部门共享的数据库,各级建设交通、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和质量技监部门要依托信息系统,实现管理协同、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要提高建设工地管理的信息技术水平,强化对建设工程主要环节、现场信息和险情预兆的监控,完善及时发现和应急处置机制。
八、 加强领导,确保建筑市场整治取得实效
(二十一)转变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改革。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严格区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经营的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改革。各区县隶属建设部门的建筑企业要立即清理,限期脱钩。要坚决改变建设工程管理和建筑市场中存在的区域封闭、内部循环、暗箱操作等现象。有关管理部门要着力开展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共同营造统一开放、法制健全、公平竞争和有序运转的建筑市场,为建筑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开展建筑市场整治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筑市场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市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区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起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同时,各区县政府要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地区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小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整治建筑市场的协同配合,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第8篇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对于大中型排涝工程来说,它更是重中之重。因为大中型排涝工程的施工任务是由某一家施工承包单位独立或组成联营体分别承担某一标段的。由于不同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工作习惯不尽相同,不同单位的职工共同组合成联营体在一起进行土建、机电、金属结构等工程施工或业主授予的其它工作内容,必然会存在一些不协调或矛盾,安全工作有可能存在人人都管而又人人都不管的现象。为了给企业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笔者根据多年在梅州大堤北堤防洪排涝项目部工作的经验,认为其安全管理工作必须立足以下方面:
一、安全规章制度必须健全
1、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
从工程开工进场,就应该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以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并尽快完善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工作制度、培训考核工作制度以及安全产品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标志认证和发放制度。凡属重大施工项目,施工措施和安全措施必须报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2、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除加强施工单位队伍自身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外,还要着重加强对有关负责人、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以及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岗前技术培训,并且不定期地在施工现场张贴安全宣传材料供职工学习。
二、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安全活动
通过举办安全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制定整改措施,使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安装进度及施工环境的不同变化,分别进行不同主题的安全月活动。在施工过程中,最好进行如下主题的安全月活动:①消除隐患,遵章守纪。为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而奋斗。②反违章,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加强法制。
其次,要根据具体的施工内容及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习惯性违章、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查高空作业中的违规违纪等。同时,现场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还要每周分别到有关班组参加安全周会制度化。
第9篇 边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确定合理的台阶高度和平台宽度。确定合理高度要考虑矿岩的埋藏条件和力学性质、按爆破作业的要求、采掘工作的要求,一般不超过10米。工作平台宽度取决于所采用的采掘运输设备的要求和爆破的宽度。
2、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松软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所开采矿岩的自然安息角;较稳定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不大于550;坚硬稳固和矿岩,工作台阶坡面不大于600。
3、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坚持“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原则,杜绝“一面墙面”、高陡边坡和伞檐开采。
4、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
5、砖厂必须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当发现边坡上有裂陷可能滑坡或有大块浮石及伞檐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处理。处理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到威胁的作业人员和设备要搞到安全地点。
6、砖厂应选派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专门负责边坡的管理工作,及时清除隐患,发现边坡有塌滑征兆时有权制止采剥作业,并向矿山负责人报告。
第10篇 设备部/工程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 设备工程部是设备(包括各种物料管道)、建构筑物、道路、三废排放设施、工业防尘防毒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公司供用电及照明等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3)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5) 在委外工程施工,安装、改装、拆装和修理设施、设备时,应签定正式的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效的合同,明确相关方在提供服务期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监督落实。
(6) 负责落实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同时”工作。
(7) 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和起重设备(包括吊机、电梯、电葫芦)、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管理和年检、复审工作。
(8) 组织落实日常检修和年度设备大、中修安全措施计划。
(9) 负责设备和工程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
(10) 在进行固定资产、备件、工具的购置时,负责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1) 负责消防设施及其监控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12)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1篇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安全管理规范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题)
1 最早提出质量管理的国家是( )
a.英国 b.日本c.美国d.德国
2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的管理体系”。
a团队b企业 c组织d集体
3地基基础设计、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地基验槽,都以( )为依据。
a 相邻建筑物 b地质勘查资料
c工程附近管线和其他公共设施 d相邻构筑物
4土方开挖时应遵循( )的原则。
a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b支撑开槽,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c开槽支撑,先挖后撑,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d支撑开槽,先挖后撑,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5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检验的主控项目有( )
a钢筋材质检验 b主筋间距和钢筋笼长度
c箍筋间距 d钢筋笼直径
6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做()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a尺寸规格 b表面光洁度c力学性能d局部外观
7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
a初凝 b终凝 c离析d泌水
8 当发现钢筋()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a沾污 b外观质量不合格 c严重锈蚀d焊接性能不良
9 下列不属于隐蔽工程的有( )。
a钢筋工程 b模板工程c桩基工程d预埋管道工程
10 国家规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的安全事故。
a 10人以上 b 20人以上c 30人以上d 5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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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
a70 b80c90 d100
12铺设保温层的基层应()
a润湿 b干燥 c打毛d铺砂垫层
13人造大理石()用于室外装饰。
a应 b宜c不宜 d不得
14 ()是指预知人类在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存在的固有的或潜在的危险,并且为消除这些危险所采取的各种方法、手段和行动的总称。
a建筑 b质量c造价 d安全
15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方向上操作。
a同一垂直 b同一横面c垂直半径外 d不同垂直
得分
阅卷人
二、………………………………………………………………(分)
二 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题)
1 有关质量的内涵,以下说法正确的为( )。
a 对质量的要求是静态的
b 产品的特性分为固有的和赋予的,前者才是质量的内容
c 对特性的要求分为明确要求和隐含要求,满足两者才能评为质量好
d 特性可以是定性的和定量的
2 属于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的是()。
a 以领导为关注焦点 b全员参与c过程方法d间断地改进
3 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a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b以人为核心
c以预防为主d 领导决策
4 现场进行质量检查的方法有()
a目测法 b实测法 c试验法d监测法
5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验收。
a一般项目 b主要项目c次要项目d主控项目
6 不能加入灰土地基的材料有()
a 冻土 b水泥c膨胀土 d石灰
7 涂料防水层应采用( )。
a反应型 b高分子防水卷材 c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d水泥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8 混凝土构件的施工缝的留设位置正确的是()
a、柱应留置在基础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无梁楼盖柱帽的下面
b、和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留置在板底面20~30mm处
c、单向板留置在平行于板的长边任何位置
d、有主次梁的楼板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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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混凝土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搅拌的目的是避免产生()等现象。
a分离 b泌水 c砂浆流失 d终凝
10施工现场作业“三宝”是指()
a安全帽b安全带c防护栏d安全网
三 判断题(每题1分,共15题)
1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经施工单位分析情况后,可继续施工。()
2施工现场只要有设计图纸作为依据就足够。()
3粉煤灰的烧失量越大,有机质含量越多。()
4检验批验收时,要求检验批资料准确完整后,方能对其开展验收。()
5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率不小于90%即可。()
6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7如果使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商应该提供混凝土各类技术指标,按批量出具出厂合格证。()
8现浇混凝土结构待强度达到一定程度拆模后,应及时对混凝土缺陷自行处理。()
9倒置式屋面应采用吸水率大、长期浸水不腐烂的保温材料。()
10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1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作为质量控制的监控主体,对工程质量与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2工程开工前,对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等测量控制点,建设单位应进行复核。()
13钢筋加工机械须经试运转,调试正常后,才能正常使用。()
14安全生产教育的对象不包括工程项目经理。()
15交叉施工作业上部施工单位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得分
阅卷人
四、………………………………………………………………(分)
四 案例(25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施工技术的进步,现代工程建设呈现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复杂程度高等特点。近年来,出现了大量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体工程和具有综合使用功能的综合性建筑物,几万平方米的建筑比比皆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也不少。由于这些工程的建设周期较长,工程建设中可能会出现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工程停缓建、已建成部分提前建成使用等情况,再加之对规模特别火的工程一次验收也不方便等。因此标准规定,可将此类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同时考虑到建筑物内部设施也越来越多样化,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和专业来划分分部工程已不适应当前的要求,因此,为了更加科学地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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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和验收,在分部工程中按相近工作内容和系统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每个子分部工程中包括若干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中包含若干个检验批,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
【问題】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主要通过哪几个层次的验收(5分)
2.各层次的质量验收记录由谁填写由谁组织哪些人员进行验收(10分)
3.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什么规定来确定是否验收(10分)
命题教师夏艳华教研室主任签字
第12篇 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分公司
分公司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1、总则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作为公司下一级管理部门,在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全面接受集团公司工程部的监督与管理。
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集团公司工程部可直接参与关于工程技术、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的管理工作,分公司工程技术科负责配合与协调。
集团公司关于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同样宜用于分公司及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
2、分公司施工技术科职责
各分公司工程技术科负责相应下属各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工作,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分公司管理制度,并监督与执行公司及分公司各项制度的运行。
配合集团公司工程部,做好科技创新、工程验收、安全事故调查、原地面测量、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审批。
3、报表
各类报表(质量、进度、安全、工程量、月总结)应及时,分公司应将报表及时按要求收集并核对后报公司工程部。
4、关于工程量管理
大中型项目大型土石方工程,原则上由集团公司工程部直接派人测量,分公司配合测量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工程量产生变化,
或地质原因出现岩土分界线,分公司应自行组织测量与工程量验收工作,并报集团工程部备案。中小型项目或土石方工程量不大的项目,由分公司在集团公司工程部的授权下,自行组织原地面测量及控制测量工作,并将测量数据与结果报集团工程部备案。
分公司所管辖的项目部工程量,数据准确度由分公司技术科审核与计算,并按集团公司要求上报工程部。
5、过程管理、科技创新、创杯及文明工地
分公司负责各下属各项目部过程管理,并完成集团公司布署的有关施工过程管理、科技创新、工法、创质量奖杯、文明工地等要求,并合理安排布署分公司内部的相关技术、科技、质量、过程管理、创杯及文明工地等工作。
6、工程进度管理
分公司应按依据项目部情况,进行工期控制,并按月跟踪下属各项目部进度,分公司应将工期明显滞后的项目按时上报集团公司,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分公司应按项目部运行情况,自行制定工期奖罚制度。
7、测量仪器管理
为确保测量仪器的统一协调与管理,测量仪器5000元以下,由分公司自行购置,但需向集团公司备案,5000元以上,由集团公司统一采购与发放。凡是发放到分公司或项目部的测量仪器,管理办法与公司管理大纲相同。
9、竣工资料管理
分公司负责对各下属项目部资料进行管理,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
将完整归档资料报集团公司工程部,经验收符合要求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集团公司负责对竣工资料的整理给予指导和日常检查,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由分公司负责。凡交集团公司归档的资料,必须交一份电子档文件。工程资料移交完毕后,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字,方可支付最后的质量保证金。
10、年终总结
各分公司应建立年终总结制,并于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及项目部工作总结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工程部。
11、质量管理
各分公司对下属各项目工程质量负全责,并参照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分公司应积极参与下属各项目部过程质量管理,并将质量管理信息上报工程部。
12、安全工作管理
各分公司应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依制度落实分公司安全管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各分公司年度安全目标为:重伤及以上事故率为零,轻伤率为5‰。
安全风险抵压金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各岗位风险抵压金为:项目经理1万元、书记5000元、项目部总工5000元、安全员3000元;分公司经理为1万元、书记5000元、分公司总工5000元、技术安全科科长3000元。
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调查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人员负责,分公司安全员配合工作,并收集整理相应资料,工伤事件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统
一上报。
13奖罚处理
质量事故处理:对于出现质量事故,10万元以下,由分公司内部自行处理,若出现1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集团公司将按公司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并对分公司负责人处以项目经理30%罚款、分公司总工处以项目部主任工程师30%罚款、施工科长处以分公司总工50%罚款。
其它过程检查及上级各级部门检查中,受到表扬或批评的单位,按集团公司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奖罚。
创质量奖杯、工法、科技立项、文明工地等奖项,由集团公司统一按相关文件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按集团公司管理大纲执行奖罚条例,分公司出现安全事故,其分公司与技术安全科罚款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工工程师、工程部部长罚款额度相同,对集团公司不再处罚。
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部
202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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