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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处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22 热度:15

机电管理处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机电管理处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指示与决议,主持制订贯彻执行的措施和方法,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教育培训班,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3、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把安全生产作为党支部和党员“争先创优”活动的主要内容及评议考核标准。

4、抓好全处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合理配置,严格选拔确定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情况,及时查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会议,表扬先进,推进工作。

5、关心群众生活,接待职工来访,作好稳定工作,及时解决职工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6、 抓好本部门各种人事档案和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有关人事和文书档案安全保密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各种文件、档案、材料的传递、归档、保管、销毁等工作,坚决杜绝失密和丢失现象。

7、负责抓好本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的制定、落实,指导基层单位修订完善共产党员安全监督员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努力建设“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负安全责”的长效机制。

第2篇 如何加强煤矿机电安全工作管理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对煤炭工业企业系统的人、财、物和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之发挥最高效益的全部活动。按照现代化煤矿机电技术的发展,科技能力不断提升,加强煤炭企业机电安全工作管理已迫在眉睫。如何加强煤矿机电安全工作管理?必须认真分析当前机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并制定出科学的、具有实效的措施加以实施,就能够确保煤矿机电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一、现代煤矿机电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机电安全工作认识不足。

主要是一部分机电管理人员没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对待机电管理工作,在机电设备安装、管理、检修等重要环节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使施工标准有所下降,给机电安全管理埋下隐患。部分机电维护人员思想跟不上,不注重自身能力的提高,在缺乏必要的监督条件下,工作起来很容易留下安全隐患。

(二)、机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机电安全管理制度设计不够全面,执行力不够。从设备的选型到安装运作,每个环节都有相关的部门去负责,出现问题容易相互推诿,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对机电人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责任不明确,奖罚力度不够。只有人与设备的有机结合,才能确人与设备的安全。

(三)、机电设备隐患较多。

机电设备更新速度较快,但并不能够淘汰掉所有的落后的机电设备。一些老旧设备缺乏足够的安全性,保护系统不够完善。井筒设备在高强度的提升压力下,设备的安全可靠性随之下降。以及新的大型设备的投入运行,给供电设备、线路的安全运行都提出更高的要求。电器设备的失爆现象等隐患依然存在。

(四)、机电队伍素质不过硬,学习的热情不够高。

这个问题是机电安全管理中比较突出一个问题,由于企业的性质决定了机电管理队伍没有高学历,高能力的人才。在他们中很多都是高中毕业,根本没有经过机电方面系统的学习,更没有机电管理与应用的经验,实践性严重不足。对于弄不懂的问题,不能够及时的、虚心的向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学习,缺乏主动性。

(五)、机电培训收效甚微,考核力度不够。

按照每年机电培训计划,机电队伍都应是一个实力过硬的队伍。两年一次的市煤炭中心培训,一年一次的煤矿集中培训,都是不错学习机会。但是,由于实践性不强,通过枯燥的理论学习根本无法调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所有收效甚微。

二、加强煤矿机电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强化人员管理,提高机电管理水平。

突出管理重点,强调以'人'做为管理的重点。首先是矿领导加强机电安全管理,学习先进的机电安全管理方法,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由上向下的加以推行。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让技术过硬的技术人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施行奖罚分明制度。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煤矿之间的技术交流,学习人家的技术经验,取长补短。

(二)、加强机电设备的统一管理。

设备从选型、购置、验收、实验、安装、维护、修理一直到报废施行全过程跟踪,记录,进行设备全过程管理,不留下任何的死角。制定相应的机电设备跟踪管理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谁的问题处理谁。监督检查部门赋予明确的监督检查的内容,给予你相应的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加强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机电队伍。

加强机电设备标准化建设,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加快煤矿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按照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尽快淘汰落后的设备和生产工艺,是实现设备运转的重要保证。一是认真坚持设备检修制度和设备检修标准,认真做好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落实,对重要的设备设施重点监督和防范。二是所有的机电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必须持证上岗。三是加强机电维修队长的学习和考核。要求维修队长对自己管辖的每一名队员进行指导和考核,施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3篇 加强机电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供电措施:

1)掘进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供电和风电、瓦斯电闭锁。

2)电气设备继电保护,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3)过电压保护及短路电流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4)下井及井下电缆的保护,要符合相关规定。

5)各级配电电压及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保护要符合规定要求。

6)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保护要符合要求。

7)局部通风机的风、电、瓦斯闭锁及供电保护。

2、电缆的选择及电缆的敷设的措施:

1)井下动力电缆采用专用矿用电缆。

2)井下各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橡套铜芯电缆。

3)照明电源采用阻燃的矿用橡套电缆。

4)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井下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5)电缆敷设:在水平向导和副斜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

6)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扯驰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

7)悬挂点间距为3m ,电缆如与压风管,供水管,排水管在同一侧应挂在管道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8)电缆连接: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要用与电气设备的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9)电缆线芯使用齿形电压电板(卡抓)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10)不同型电缆之间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11)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侵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3、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和触电事故的措施:

1)防止矿井突然停电的措施,必须使用双回路电源,一路断电立即合上,另一路开关,以保证井下供电的连续性。本矿井已经实现双回路供电,矿井自备的380kw发电机组以备应急之用,并按正常情况检修好。

2)防止电火花事故的措施:

①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鉴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②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因电缆受潮、老化等。

③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要及时检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④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移电气设备。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使用防爆验电笔验检,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都应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 送电”牌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和送电。

⑤建立矿井管理制度,每盏灯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灯必须保持完好,严禁发出失爆矿灯。严禁用等人员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

⑥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⑦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以确保供电安全。

3、防止井下电气着火的措施:

变电所和供电线路设有可靠的避雷装置,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

4、触电事故的措施:

1)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防止碰触发生危险。

2)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3)井下交流36v以上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并构成接地网,127v 线路应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四)井下防雷事故的措施

1、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系统必须具有防雷保护。

2、井上下应装设防雷电装置,已经安装完成。

3、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

4、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5、电器设备和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连接成一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一块。

6、采区变电所和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7、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因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8、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第4篇 某机电运输设备安全准运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做好设备准运证的发放、管理工作,结合我鑫铜公司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

第二章具体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对井下所有在用机电、运输设备及相关安全设施实行安全准运许可制度。机电、运输设备或安全设施未取得安全准运证的,不得使用。

第二条 机运部负责安全准运证的颁发和管理。安监部做好机电、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机电、运输设备、安全设施在运行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设备名称、责任单位和使用地点。机运部收到申请后,牵头组织安监部、使用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共同验收并签字,合格后有机运部发放准运证,并挂设在设备上方可运行。

第四条 设备拆除、停用、搬卸至新地点或更换使用单位,原安全准运证无效,使用单位需重新申请。

第五条 机运部、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安全准运台帐,明确责任人员。

第六条 施工单位取得安全准运证后,不得降低设备或设施安全使用标准,并应当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安监部、机运部必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其达不到安全准运标准,不具备准运条件时,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准运证,严禁运行。

第七条 新安装设备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否则不予颁发准运证。

第八条 运行中的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吊销准运证,进行整改。

(一)有失爆现象的。

(二)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

(三)胶带输送机各种保护不起作用的。

(四)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没有戗杆的或戗杆不合格的。

(五)使用中的绞车未安装声光信号的。

(六)压风机各种保护不起作用的。

(七)煤电钻综保和照明综保保护不起作用的。

以上各条发现后,除立即停运外,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元,支书、队长各罚款200元。

第九条 运行中的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限期进行整改,到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吊销准运证,罚责任区队1000元,罚队长、支书各200元。

(一)整部胶带输送机发现有三个托辊同时不转的。

(二)上下托辊有短缺现象的。

(三)胶带接口开裂超过100mm的。

(四)胶带跑偏严重的。

(五)机头无安装防尘罩的。

(六)各机头洒水喷雾装置不起作用的。

(七)胶带输送机行人跨越处应设过桥而未设的。

(八)刮板输送机达不到平、直、稳的,运行时晃动的。

(九)液力耦合器甩掉易溶塞不用的

(十)绞车钢丝绳磨损严重或断丝超过规定的。

(十一)调度绞车未使用挡绳板的。

(十二)刹车、离合手柄不起作用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十三)绞车根绳达不到规定数量3至4圈的。

(十四)尾绳紧固未按规定紧固或达不到要求的。

(十五)绳卡未达到规定数量4个或个别绳卡不起作用的

(十六)绞车声光电铃信号不齐全的。

(十七)使用中的绞车未制作水泥基础或四压两戗不全的。

(十八)斜坡一坡三档设施不起作用的。

(十九)设备附属部件、五小电器未上板的。

(二十)水泵阀门操作不灵活或有漏水的。

(二十一)水泵压力表不起作用或未安装的。

(二十二)机车刹车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二十三)乳化泵未使用自动配比装置或加油滤网的,压力达不到规定运行值的。

(二十四)变压器超负荷运行的。

(二十五)运行中的刮板输送机电机与减速箱之间联接筒缺少螺丝或螺丝松动的。

(二十六)设备外露转动部分没有防护装置的。

第十条 必须将安全准运证悬挂在显著位置,保证完好,保持表面清洁。

第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取得安全准运证、准运证管理不善丢失或准用证被暂扣、吊销的,不得使用该设备或设施,擅自使用者按三级事故论处,造成事故的要加重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5篇 机电科内务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机电科的档案、文件管理,做到清晰化、系统化、整洁化。

2、制定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及审批上报。

3、保持科室环境卫生,几净窗明,各种资料存放井然有序。

4、建立、健全、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及井下机电设备隐患排查工作和各种图纸资料的绘制存档。

5、负责编制机电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组织编制审核机电设备有关安全措施,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6、参加机电验收、检查和事故分析、追查处理并做好记录,写出报告。

7、负责所有文件收发,并组织学习相关内容。

8、负责组织建立机电设备、供电系统等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存档工作,负责机电事故的统计工作,并做好记录存档。

9、负责各类措施、稿件的编写、打印、发放工作。

第6篇 关于机电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探讨

前言

随着机电建筑工程进度的不断进展,不同阶段和不同时期的工程用电量也会发生明显的变化。机电建筑工程的施工,常常要面对极为复杂的施工现场,而且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在建筑施工中面广、点多,加上施工用电负荷有着不稳定的不确定因素,导致复杂的施工现场用电在施工过程中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机电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须尊重科学,按客观规律办事。机电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须从全面的系统的角度出发,将研究对象放在整个电力系统中去考察、分析、研究。着重从整体与局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来综合考虑,以达到最佳处理效果。只有这样,才可能保障整个机电工程的安全。

1. 机电工程中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1.1 施工人员管理的不规范

在建筑工地上,直接上岗操作的电工并没有具备较多的资质和能力,他们没有取得“上岗证资格”,也没有得到相关部门颁发的电工证。而且在机电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上作业人员管理的不规范,加上他们不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用电意识,所以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安全管理、用电技术的不到位,甚至由于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的薄弱导致电气设备破坏、触电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1.2 机电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全过程脱节

有些设计单位的人员变动比较频繁,新进来的施工人员的经验也有所欠缺,导致整个工程的建设技术水平无法达标。这些问题,贯穿于从工程建设的初步设计到施工图纸的设计。另外,机电工程的可研评审工作不好,造成机电公司代表对一些实际工程项目情况不了解,被人为的夸大了工程建设的必要性,造成一些工程项目盲目建设和扩建,使得这些机电工程建成投产后发挥的作用没有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

1.3 机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未能完全有效运作

某些机电基建工程施工企业的质量事故责任分配不明确,也不到位。如果出现了施工质量问题,相关人员未能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施工单位的人员变动比较频繁,新进人员不熟悉相关工程项目,经验欠缺,施工技术水平达不到施工质量的要求。再加上缺乏所需设备和足够的资金支持,安全工程师对项目的质量管理很难达到应有的质量保证和进行相应的质量控制活动。

1.4 部分机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影响因素未能有效控制

不能有效的控制少数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错误行为,导致一些技术水平不达标的施工和管理人员仍然从事相关的工作,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管理。一些质量管理人员受自身技术水平的制约以及领导因素的影响,对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没有能够按照客观质量标准来进行。此外,对相关工程设备的材料选择和验收工作也没能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未能拟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案和措施等都会对整个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

2 .机电工程安全管理的措施

2.1 做好机电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防范

当今的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和电动工具的普及试用,无处不在,也离不开电的使用,导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会出现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引起的安全事故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五大伤害之一,其增长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因此,做好预防工作是机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重中之重。

2.2 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组织的管理

建设单位和管理人员要注意纠正施工现场电力的“临时”错误思想,要把原来忽视或是遗忘了的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工作,认真、严肃地拿到各项议事日程的安排上来。建立一套完整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组织的管理,并安排专业的电工加强日常的检查、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2.3 加强人身安全的管理

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生命不分贵贱,安全人人需要,生存是人们的第一需求,安全则是生存的第一所需。大家应该树立这样的意识,无论是企业领导,还是每一个职工,凡是参与生产的每一个个体,都是我们大家庭中的一员,他们中任何人在安全上出了问题就等同于伤害到了这个大家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感同身受、检讨自己在安全管理上的失职。人人注意安全,关心安全,人人服从安全管理,人人参与安全管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工作、防范安全隐患这是人身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人身安全的管理中,“所有的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一方面要有团队精神,大家互为看护者、互为保护者;另一方面,互相分享成功经验,既互相帮助、又关爱他人、充分发挥集体荣誉感。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人身的安全管理,使劳动者获得安全和健康,这也是体现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安全、文明的基本标志。

2.4 加强机电建设的质量管理

涉及面广、过程复杂、施工内容多、技术要求高是机电工程项目的特点,再加上自然因素的影响,给机电工程的建设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因此,质量管理是重中之重,而质量管理的核心就是质量管理人员,只有质量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才能保证机电项目的质量。一方面要对各施工人员实行质量岗位责任制,把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其次,要对资料档案进行严格管理,认真收集和归档相关施工记录、相关作业文件、质量保证资料、技术表格等。这样可以保证当质量出现问题时,可以查到工程原始资料和数据,保证了可追溯性。另外,在建设过程中要多进行自检和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针对一些单项工程和一些重要工序,要实行质量技术交底制度,从而保证施工作业人员保持清醒头脑,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2.5 机电工程的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目标

由于机电工程涉及面广,内容纷繁复杂,要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结构、环境、技术含量、施工风险、很资源配置等情况进行分析,最大限度地确保施工的风险控制。这些都需要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来保证,例如施工安全的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技术保证、投入保证以及信息保证。在对所建设的机电工程中的每个项目都要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分析。如果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采取可行性的预防措施和风险处理措施。

在工程建设开工之前,要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各部门首先建立健全安全保证、安全监督体系以及完善各项安全监督保障网络。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目标责任书,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施工单位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认真做好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各级安全教育工作。在明确安全管理目标之后,要对安全目标进行分化和落实,并进行一些针对性的经济、技术、组织和管理措施。按照机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未经安全管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各部门要根据总体策划方案来进行施工作业,监理人员要监督、检查和管理整个工程中的执行和安全情况,并定期审查方案,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正常有效进行。

2.6 设备的安全管理

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项不能间断的管理工作,一方面要对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要进行检验以及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确保质量安全、性能达标。另一方面,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电力公司应该定期安排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这对保持设备的精准度、延长其使用寿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有着极为重要要的意义。还要重视报废工作。对使用年限长、故障率高、安全隐患较多、工作精准度低、维修难度大的设备,采用提前报废的方法,让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由此可见,设备的安全管理不光是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还体现在工程完成以后的验收以及维护等工作中,也是最容易忽视的管理环节。

结语

总之,安全是机电工程一切工作的基础,更是我国电力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工作。质量技术管理工作,需要管理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专业的安全、质量技术水平以及较高的管理素质。安全管理更是一项科学的、有效的预防事故的手段之一。只有通过系统、科学的方法对机电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加以研究、规划和分析,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流程,使之更适应所面临的安全风险的挑战,为国家经济的长足发展提供强大的后盾。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管理办主任副主任

一、是管理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分管矿长和机电副总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办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持召开分管队组安全会议,及时安排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机电安全问题。

三、组织机电办职工学习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四、组织检查矿各队组日常安全生产状况,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五、组织召开班组长会议,定期开展机电管理办的职工安全活动。

六、参与矿机电事故追查分析会,查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七、加强机电管理办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8篇 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及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1、 机电设备使用管理

1、 本采区新面投入的所有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验收及检查合格后,方准许入井安。

2、 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防爆率达到100%,方可入井。

3、 本采区井下变电站必须设在进风流中,巷道要直平、无滴水、新鲜风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变电站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4、 设备列车放在回风巷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 电气设备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

6、 供电线路必须使用检漏继电器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有相应的试验记录。

7、 井下变电站(变电列车)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值班。

8、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经瓦斯员检查瓦斯浓度后,在作业巷道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9、 普通型携带式电气设备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由瓦斯员实时检测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

第9篇 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1、 机电设备使用管理

1、 本采区新面投入的所有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验收及检查合格后,方准许入井安。

2、 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防爆率达到100%,方可入井。

3、 本采区井下变电站必须设在进风流中,巷道要直平、无滴水、新鲜风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变电站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4、 设备列车放在回风巷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 电气设备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

6、 供电线路必须使用检漏继电器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有相应的试验记录。

7、 井下变电站(变电列车)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值班。

8、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经瓦斯员检查瓦斯浓度后,在作业巷道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9、 普通型携带式电气设备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由瓦斯员实时检测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

第10篇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奖罚考核办法

一、 机电设备完好率考核办法:

设备完好率达到考核标准(90%)的区队,标准化降一级,罚该区队全体任职干部每人100元,并降该区队工资总额的5%,直接扣回财务部。

二、 井下防爆电气安全考核办法:

1、查出一处失爆,罚所属区队长200元,机电区队长500元,包机责任者500元,跟班队长300元,当班区干部跟班干部500元。并降该队工资总额2%,直接扣回财务部。

2、在一个月检查中,累计出现2台(处)失爆,罚该区队所有队长每人1000元,包机责任人1000元,并且包机人、跟班队长、跟班干部,待岗培训学习一周(每天8小时),并降该队工资总额4%,直接扣回财务部。

3、在一次检查中,该区队出现了3台(处)以上包括3处失爆,区队长、机电队长就地免职,并按以上2条规定累计处罚。

4、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查出的失爆问题,按上述条款并加倍处罚。

5、井下坚决消灭失爆,在各类检查中,发现有失爆的区队,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勒令该区队停产整顿,直至消灭失爆,并经机电科防爆组复查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6、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发现一处不接地或者接地不合格,罚队长、机电队长各500元,包机责任者500元,每增一处,累计罚款。

7、发现带电检修的,罚检修工500元,待岗培训一周(每天学习8小时)。

8、过流保护整定装置(包括短路整定的选择),每查出一台不合格或无整定值,按照设备管理责任归属,罚所属单位机电区队长50元。包机责任者100元。多者累计罚款。

9、查出一台开关用铜、铝、铅丝代替熔丝,罚包机责任者100元,发现多台,加倍罚款。

10、 井下发现有明火操作现象,给予区队长、机电队长撤职处分,并罚区队长500元,机电队长500元,操作者500元并调离岗位。

11、 电动机综合保护(jdb)必须按规定装设齐全、整定合格,动作灵敏,未装或不起作用的,发现一次,机电队长待岗学习一个月,第二次发现,机电队长免职,其他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12、 坚持使用漏电保护,如发现人为甩掉不用或漏电保护开关失效不能及时排除故障和更换的,罚指挥者100元,包机责任人100元。

13、 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保护不起作用或人为甩掉不用的,每发现一台,罚区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14、 井下各掘进巷道,必须按规定装设“三专两闭锁”及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对未按规定装设配齐或擅自甩掉风电、挖点闭锁、切换装置(包括动作失效)的,罚区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并责令停产整顿,报调度室追究该队领导人责任。

15、 开关整定值和标志牌标志的整定值不一致,或无标志牌,每发现一台罚责任者50元。

16、 井下开关电机等接线有压胶,毛刺、烫发头、防爆面油脏等缺陷,每查出一处,罚包机责任者50元。

17、 再生产过程中将电气设备防爆外壳损伤而导致失爆,罚责任者500元。

18、 井下开关必须上架,五小件必须上板。发现一台不上架或者不上板,罚区队长50元,机电队长50元,包机责任人50元,多台累计罚款。

19、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粘贴“四证”(入井证、防爆合格证、设备完好证、责任标志证),防爆组未粘贴四证的罚包片人20元,防爆组组长20元。防爆组粘贴齐全后,每缺一处罚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20元。

20、 矿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出失爆问题,按照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处罚条例规定执行。

21、 发出的矿灯必须做到完好无失爆,发现一盏失爆,罚区队长、主管区长各500元,灯房小队长5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出现多盏失爆,累计处罚。

22、 局扇专用供电线路,严禁接入其他动力负荷,每查出一处罚指挥者100元,操作者100元。

23、 凡井下高低压供电线路和变电所电气设备施工时,必须持经批准的电气工作票进行,违反者罚负责人和操作者各50元。

24、 井下变电峒室值班人员不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进行试验(按记录考核)和填写,罚责任者50元。

三、 电缆管理考核办法:

1、加强电缆编码管理,每发现一趟电缆未按标准化要求编码或标识不详,罚所属队组区队长100元,机电区队长100元,包机责任人100元;

2、各区队因放炮、挑顶、扩帮、开切眼等造成电缆损伤的罚施工队3000元,队长500元、责任人500元;

3、电缆不按规定吊顶(包括用铅丝吊顶)、或电缆落地,发现一处吊顶不合格或一处落地,罚区队长,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30元,多处不合格或多处落地加倍罚款;

4、电缆不得有破口或“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发现一处罚区队长500元,机电队长500元,包机责任人500元,发现多处累计罚款;

5、新电缆入井前必须登记入账、编码,旧电缆出井后交电缆组修理、销账、销号;

四、 井下皮带机管理考核办法:

1、转动部位无防护装置的缺一处罚责任人50元,罚队长100元;

2、机头侧护网缺一片罚队长50元,有侧护网但不安装的罚队责任人50元;

3、在有人经常跨越的地方不设过桥的罚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集体1000元;

4、皮带机必须按规定装设综合保护,每缺一项或安装不起作用,罚机电队长300元,队长300元;

5、皮带机每缺一串或一个托辊,罚队长、机电队长各50元;

6、拉紧车钢丝绳缠绕圈数少于3圈,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者50元,钢丝绳不完好有断股、死结或绳轮不转者,罚机电队长200元,包机者100元;

7、各类支撑滚筒、托辊每发现一次不转,罚机电队长20元,包机者20元;

8、各转载点洒水装置不装者,罚队长100元,集体300元,不雾化或不装水嘴长流水,罚责任人50元;

9、发现有跑偏现象,造成皮带磨边和托辊挂毛,每发现一处,罚集体500元,队长300元、机电队长200元,包机者100元;

10、 各挡煤装置,发现不牢固或漏煤现象严重,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者50元;

11、 主滚筒胶层磨损严重逾期不处理,罚队长200元,集体500元;

12、 信号钟铃保持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13、 各队组不得使用皮带机运输物料,否则发现一次罚队长300元,跟班队长300元,责任人200元;

14、 对于井下存放物料必须选好存放地点,不得发生损坏,埋没或淋水,否则罚队长100元,按损坏程度,追究集体责任;

15、 凡用纵梁杆抬撬等作其他非皮带用途的,每发现责任人50元,队长100元,集体500元;

16、 发现托辊脱槽或缺皮带肖,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者50元;

17、 因跑偏造成h架磨损严重的发现一处,罚包机者50元,罚机电队长100元,罚队长200元,罚集体500元;

18、 严禁乘坐皮带,如发现一次罚当事人3000元,队长1000元;

19、 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如发现缺一项罚队长100元;

20、 皮带安装清煤器,未安装罚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

21、 皮带卡子必须保持完好,发现卡子损坏超过1/3,罚集体3000元,皮带维修工300元,机电队长300元,队长300元,卡子穿棍不许用铅丝代替,否则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人100元;

22、 回收的胶带必须按规定的原长度回收,严禁私自割断,否则每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23、 发现皮带机头、中、尾的浮煤多,罚队长300元,机电队长200元,包机人100元;

五、 井下运输绞车管理考核办法:

1、对各盘区用绞车必须台台建档,并做好检修记录,否则罚机电队长100元,队长100元,记录不认真罚责任者100元;

2、交车档案内容要求:轿车型号、编号、起始作用时间、使用地点、包机人、检修记录(按检修要求自制表格)对未按检修要求经行检修的罚队长100元,责任者100元;

3、所有绞车绳必须有绳皮,否则罚包机者50元,机电队长100元;

4、绞车的压绳板必须正常使用,否则每缺一块或不起作用者罚包机者100元;

5、各类手把无变形或在限定日期内整改或更换,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50元;

6、各类销子齐全,合乎要求,否则罚责任者50元;

7、各注油部位定期注油,若现场检查无油或无记录,罚责任者100元;

8、各机构连接部位转动灵活不锈死,否则罚包机人50元;

9、闸皮完好不断裂,闸皮磨损不超标,否则罚机电队长、包机人各100元;

10、 护绳板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11、 对轮有护罩、完好,对轮销齐全,正常使用,否则罚包机人50元;

12、 电机风叶、风叶罩完好、牢固,否则罚包机人100元;

13、 滚筒有裂纹时及时更换,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100元;

14、 地脚螺栓牢固不松动,否则罚包机人100元;

15、 牙轮罩紧固,保证正常使用,齿轮润滑良好,否则罚包机人50元;

16、 斜井绞车,必须有保险绳并且长度合乎规定车辆长度,无断股,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50元;

17、 绞车信号声光具备,保持正常使用,否则罚机电队长50元,包机人50元;

18、 所有绞车钢丝绳无断股,无死结,滚筒边缘高出钢丝绳最外层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否则罚包机者100元,机电队长50元;

19、 所有绞车操作按钮必须上牌板,发现一处未上牌板,罚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

20、 所有操作绞车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否则按“三违”论处;

21、 任何人不得强行反拉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22、 提空钩时,必须设专人跟钩以免因扳卡拉坏绳皮或拉坏道等其他设施,否则发现一次按“三违”论处;

23、 在使用绞车时,无论任何原因对损坏绞车部件者,一律按部件原价处罚。

24、 任何人不得超拉超挂(重车不多于6辆,空车不多于8辆),否则按事故组织追查;

25、 盘曲正巷绞车不准起吊,或自设反绳装置,拉其他巷道的物料,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26、 任何队组在使用盘区绞车后,遗留的安全隐患问题,如短绳、滚筒脱绳、断股严重等,必须向矿调度或盘区管理单位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否则经盘管区落实,按事故论处;

27、 松绳时,滚筒上应缠留三圈以上绳不得放脱,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28、 各队组不得使用绞车拉落道车,一经发现给予单位集体300元,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9、 所有绞车安装处必须装挂司机操作规程,如发现一处不装挂,罚集体300元,责任者100元;

30、 发现逼绳架缺一根逼绳滚,罚包机人50元,机电队长50元,队长50元;

六、 液压支架管理考核办法:

1、综采队必须坚持四检制度,否则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2、液压系统要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如检查中发现一处,罚包机责任者50元,发现多处累计罚款;

3、自动配液机如不使用,发现一次罚综采队500元;

4、乳化液配比浓度必须符合要求(3%-5%),配比浓度不够,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5、乳化液箱外,要保持干净,液箱上不能有油垢,液箱盖要盖严,检查中不按上述要求罚开泵工50元;

6、乳化液泵润滑池不能缺油,发现一次罚开泵工50元;

7、工作面遇特殊情况需放震动炮时,必须对液压支架的大立柱采取专门安全保护措施,否则,每损坏一根大柱,罚队组15000元,相关责任人每人500元,损坏多根累计罚款;

8、液箱压力表要做到灵敏可靠,在不开泵时刻度要归到零位,如发现一次不归零位,罚开泵工50元;

9、因没有采取保护措施造成液管损伤的,罚包机者50元;

10、 泵站压力达到28mpa以上,初撑力不低于规定的80%,发现一次不达标,罚拉架工100元。

七、 综采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管理考核办法:

1、刮板机、转载机必须安装使用紧链器,发现未使用紧链器,罚队长200元,机电队长200元,并责令停止工作;

2、刮板必须安装齐全,发现每缺一根刮板,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30元;

3、联接环要按规定上好螺丝,拧紧螺母,发现一处不上螺丝,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20元;

4、联接罩上的螺丝必须配齐拧紧,若发现联接罩缺一条螺丝,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责任者100元;

5、减速器与机头、机尾的联接螺丝必须配齐拧紧,每缺一条或没拧紧,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100元;

6、机头过渡槽、机尾过渡槽与机头机尾的联接螺丝必须配齐拧紧,每缺一条或没拧紧,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100元;

八、 掘进机管理考核办法:

1、检查发现无证上机操作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操作者150元;

2、检查发现掘进机带病运转或截齿不全或附属设施不全,继续运转的,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事故的要按事故经行追查、根据追查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3、不按矿制定的“四检”制经行检修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4、仪表损坏或不全的,每缺一件,罚队长50元,包机人100元;

5、各注油部位不按说明书规定的周期经行注油,罚责任人100元;

6、安装使用急停开关,未安装使用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起作用,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九、 采煤机管理考核办法:

1、采煤机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未安装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2、采煤机必须装设机载断电仪,未装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3、滚筒不能缺齿使用,每缺一个,罚当班司机50元,缺多个,累计罚款;

4、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操作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操作者200元;

5、不按矿制定“四检”制经行检修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6、仪表损坏或不全的,每缺一件,罚队长50元,包机人100元;

7、各注油部位不按说明书规定周期经行注油,罚责任人100元;

十、sgw-40t型刮板输送机管理考核办法:

1、凡使用40t刮板输送机的队组,在供电正常情况下,使用四部以下(含四部)每月允许烧电机一台,使用六部(含六部)每月允许烧电机两台。40t型减速器的使用与电机相同,各队组每月超出规定台数一台,按修理价50%处罚,超出2台以上(含2台),按修理价100%处罚。如是新设备,按原价的50%和100%处罚;

2、刮板必须安装齐全,发现每缺一根刮板,u型环螺丝松,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

3、联接环要规定上好螺丝,拧紧螺母加弹簧垫,发现一处不上螺丝或或弹簧垫,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各20元,开溜工10元,却多处累计罚款;

4、联轴器完好,柱肖及柱肖胶套安装齐全,每缺一个柱肖或柱肖胶套,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超出三个者,加倍处罚;

5、联接罩上的螺丝必须配齐拧紧,间隙均匀,如间隙超出4-5mm,每发现一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发现联接罩缺螺丝,每缺一条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责任者100元;

6、机头的分链器、护轴板要完好,不允许使用皮带代替护轴发现每缺一块板导致拉回煤,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7、盲轴、压链器必须配齐联接螺丝并紧固,发现缺一条螺丝或未拧紧,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未安装压链器,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8、电机风叶、风叶罩,连接螺丝必须安装配齐,每缺一个风叶,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每缺一个风叶罩,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每缺一条螺丝,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缺多个螺丝累计罚款,如发现风叶用铁丝木楔固定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9、机尾轴的轴承损坏后要及时更换,若将尾滚轴磨断,或滚筒严重磨损,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本班跟班队长、包机人各100元,发现滚尾不转,不能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包机人各100元;

10、减速机与机头架联接螺丝必须配齐紧固,每缺一条或没拧紧,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开溜工100元;

11、检查时发现电机联接键用道钉代替的,罚队长500元,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200元;

12、检查时发现刮板机漂链,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100元;

13、机头机尾必须用压杠,发现未安装压杠,罚队长100元;

14、检查时发现减速机漏油,罚机电队长200元,包机人100元;

15、发现输送机负荷过大,要采取相应措施减轻负荷,不得超负荷运行,拉不动时,不得强行多次启动,每发现一次罚开溜工100元;

16、检查时发现刮板机不平直,每发现一次罚机电队长200元;

17、检查时发现减速器、对轮联轴节、电机等机件附近是否清洁,否则罚开溜工100元,机电队长100元;

18、发现用刮板机运输设备和物料的,罚队长500元,机电队长300元,跟班队长300元,开溜工200元;

十一、机电设备及配件丢失或损坏处罚办法:

1、使用区队必须管好用好自己的机电设备,发现有丢失机电设备的区队,新进设备按设备原价经行处罚,旧设备按原价50%经行处罚,罚款从该区队总工资中扣除;

2、设备出井后,必须经机电部设备组、机修队或电气队检查、验收,并会同生产使用队组分析损坏原因,属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视其损坏程度对使用单位进行相应处罚,罚款金额从该队总工资中扣除;属于修理质量问题的,处罚修理单位(若为外委修理设备,必须通知修理单位返修)。

十二、井下责任牌管理考核办法

井下每台设备必须挂包机责任牌,牌上应注明设备型号、安装地点、安装使用时间、包机责任人姓名。(移动小型防爆电器不可挂牌,但应指定人员负责),检查发现缺一块责任牌,罚队长、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20元,缺多块累计处罚。

十三、检查制度:

1、由机电部防爆组、设备组每月经行四次全面大检查,四次累计台数计算每月检查结果。

2、机电防爆组、设备组每次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当天填写《存在问题通知单》通知被查单位并作出三定处理,跟踪反馈处理意见,并留有详细反馈记录。定期处理不了的,必须向机电部长、机电矿长说明情况。

3、按照每月四次检查结果累计台数经行统计,计算设备完好率,失爆率,及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情况等。

4、每月21日准时将考核结果报告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调度主任、机电副总、计考办、标准化办公室各一份,由机电部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5、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大检查,查出机电问题仍按第二条执行。对区队的罚款按照考核办法之规定由机电部进行处罚。

6、具体检查考核内容,以机电部防爆组、设备组、上级检查组检查内容为准。

7、机电部负责人、安检站、标准办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大检查查出失爆问题,按照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对包片的防爆检查员、设备管理员给予200元的罚款。

十四、奖励评比办法:

1、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奖励,对考核区队进行综合评比,从中选出优秀区队两个,对获奖区队区队长、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机电部防爆员、设备管理员包片人员各奖励500元。

2、每半年对所有包机责任单位、个人以及机电设备组、防爆包片人经行考核,考核期内责任区域未出现失爆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标准化动态达标一级的,区队队长、机电队长、包机人各奖励500元,机电部设备组、防爆组各奖励300元。

3、机电部检查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奖励,机电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评比,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和责任心,能够认真检查,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发现问题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从相应罚款中提取30%进行奖励,发现徇私舞弊,取消评比资格。

4、机电部每月将《罚款通知单》通知受罚单位和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部,所有罚款由财务部扣回建立专账,经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5、财务部建立罚款专账,每季度及年终奖励在机电管理中做出贡献的干部、职工,机电部动用该专款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出据获奖单位或个人名单,经矿长、机电矿长审核,方可支付。

6、作为奖励款项来源,由每月罚款中解决。

十五、罚款使用办法:

(一)、个人罚款

1、对于个人罚款,受罚个人接到罚款通知书后,先将罚款交回机电部,机电部每月统一上交财务部,财务部从当月个人罚款总额中按30%的提成比例返还给机电部作为当月机电部防爆组、设备组检查人员的奖励兑现,由机电部统一制表,经分管机电矿长审核签字后方可发放,剩余70%罚款作为机电管理奖励基金由财务部进行专账专人管理。

2、机电管理奖励基金用于开展机电各项活动或表彰在机电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对在机电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由分管机电副矿长提名,几点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奖励,对在几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分管机电副矿长审核确认后实施奖励,以上奖励均从机电奖励基金中列支,基金不足部分从集体罚款转账内列支。

(二)、集体罚款

对于区队集体罚款,由机电部出具相关罚款依据,受罚区队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经机电部长、机电副矿长签字批准,交经营部和财务部从受罚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所罚款项均由财务部统一保管,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第11篇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防止重、特大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公司机电质量标准化水平,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实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1.  杜绝重、特大机运事故和机运责任事故;

2.  杜绝电器设备失爆和严重机运“三违”;

3.  在2023年矿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达二级。

二、考核标准

(一)现场管理

1.  机电设备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电缆安装、维护、使用细则》的规定。

2.  工作面的新安装设备,从变电所馈电开关负荷侧出线到工作面电机沿途的所有电缆由安装单位重新悬挂整齐,开关上架,接地极符合规定,设备的完好符合规定。

3.大型设备的安装工作,由安装单位安装工作完成后及时申请组织验收,经总工办、生产技术部、安监部及供应部等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单位。若安装、使用单位未申请组织验收,使用单位自己又投入使用,视为已验收,遗留问题由使用单位自行整改。

4.加强运输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工作,对各自使用的电机车、柴油机车、矿车、提升绞车、皮带机、刮板运输机、小绞车、架空人车、翻笼等运输设备及其设施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进行整改,保证运输设备的完好使用。

5.各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机电设备必须保持完好,对缺件、螺栓松动、不能正常使用以及不完好的设备设施,安装不正、直或漏油、漏水、漏电、漏气,设备清洁卫生差等现象按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认真使用机电运输系统中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施,必须完好、可靠,不得松动、失去保护功能。皮带机必须安装、使用好综合保护器,五种保护齐全,安装位置正确,否则罚100~300元/台。

7. 设备、大型部件必须坚持入井验收制度。检修好的设备、部件、加工件由使用单位提出,机电矿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要放到指定的地点。(大型设备验收必须由总工办、生产技术部、安监部、供应部及使用单位共同参加。)没经验收合格的设备不能入井安装使用。

8.井下更换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在48小时内运至地面交到相应的检修单位,需检修的设备在48小时内未交到维修单位,未得到回收票者(回收票交机电矿长处)视为未按时回收,罚100元~300元/台。

9.工作面备用设备、部件等必须用挂牌注明、堆放整齐,并保持完好,对乱甩、乱丢、无牌者,罚50元~100元/件。

10.井下抽排水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双回路供电,双管道、水泵的能力必须足够,交替使用,台台必须完好,备用件充足;坚持水泵司机现场交接班,防止被水淹事故发生,否则罚款50元~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按追查处理。

11.电气设备、皮带、矿车、绞车、水泵等被人为损坏,按损坏情况和新旧程度赔偿(至少不能少于原值的50%)。

(二)电气管理.

1.井下必须搞好三大保护和三专两闭锁、发现一处未达《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者,罚300元~800元;凡人为破坏三大保护,造成保护功能失效或瓦斯电或风电闭锁不起作用者罚500元~800元/次。

2.井下发现电气设备不完好按下面要求处罚责任者(注:以上罚款必须由当班的电工、生产班组的责任人员共同承担):

1) 设备失爆罚款500元/台;

2) 开关未按计算值整定每台罚款100元;

3) 设备保护未使用的,每处罚款100元;

4) 开关防爆面没有按规定处理的每台开关罚款20元;

5) 电机无风叶及风叶罩的每台罚款30元;

6) 机械设备旋转部位无防护装置的每台罚款50元;

7) 备用电机或开关的喇叭嘴不按要求进行堵塞的,每台次罚款100元;

8) 在井下私自拆卸矿灯、带电搬迁、检修电气设备,罚责任者200元;

9) 馈电开关保护未用或擅自甩掉煤电钻保护装置的,每次罚责任者200元;

10) 不会做检漏试验的电工,罚款100元,机电队长受连带惩罚,罚款200元;

11) 电气设备使用铜线或铁丝代替保险丝的或保险丝规格超大的罚责任者200元;

12) 在用设备未按规定上架,每处罚款50元;

13) 在用电缆不按要求吊挂,每处罚款30元;

14) 检漏继电器不动作的每台次罚款100元,指示灯不亮的,每台次罚款50元;

15) 停电作业不挂停电牌或没设专人守护的罚责任者100元;

16) 在井下用水冲电气设备的,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未采取措施处理的罚责任者200元;

17) 煤电钻、信号综合保护、检漏继电器的辅助接地线与主接地极距离不足5m的,辅助接地线与主接地线接在一起的每台次罚责任者100元;

18) 接地线不接,接地线断面不够,接地极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19) 3台以上低压电气设备的配电点不设局部接地的,每处罚责任者100元;

20) 40kw及以上电机不使用真空磁力启动器或电机综合保护的罚责任者100元;

21) 电机或电机散热罩部位被浮货埋住的罚责任者30元;

22) 机电硐室灭火器数量不足或失效的罚责任者50元;

23) 机电硐室内存放易燃物品的罚责任者50元;

24) 局部通风机巡设未上台架的罚责任者30元;

25) 闲置电气设备应及时升井,超过15天的,每台次罚责任者100元;

26) 设备标志牌不齐或标志内容不符的,每台罚款30元;

27) 未按要求及时填写设备包机管理牌的,一次罚责任者30元;

28) 开关、接线盒、电机接线室接线毛刺多的,每台次罚款30元;

29) 大巷照明灯具必须整洁明亮,卫生差或灯不亮的,每处次罚款20元;电缆吊挂必须整齐规范,否则,每处罚款50元;

3.机电部管理人员要经常下井现场检查使用的设备和电器,特别对电器设备、五小电器和电缆、电气三大保护作为重点检查。

4.坚持防爆设备、五小电器、电缆和电线入井检查制,每台防爆设备;每个五小电器;每圈电缆和电线入井前必须经电器专业组进行防爆检查,合格的贴上合格证才准入井。否则处罚责任单位和个人100~200元/次。

5.发现高压开关、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电机综保、采煤机、综掘机等保护装置擅自改动或失去保护功能的,罚100元~200元/次。

6.电缆悬挂整齐,间距<2m~2.5m/钩,信号电缆与动力电缆间距大于100mm。高压电缆与低压电缆间距应大于100mm,接线盒两端挂标志牌,五小电气上板上架。高低压电缆每隔200m挂一标志牌。禁止使用铁丝捆绑电缆、电线。否则罚30元~50元/处。

7. 井下禁止用任何形式弄断电缆,擅自割断电缆者罚50元~200元/次。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否则罚300元~800元/次。

8. 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极必须入坑深埋,连接线用螺栓可靠连接并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规定,严禁串联接地或掘进头无一处合格接地装置,否则罚100元~200元/处。

第12篇 煤矿机电与运输提升安全管理

第一节 煤矿供电系统及安全要求

一.煤矿企业对供电的要求

⒈供电可靠

⒉供电安全

⒊供电质量要好

⒋供电经济

二.煤矿供电系统分级

⒈一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会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均为一级用户。如煤矿主要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机等,这类用户采用不同母线的双回路电源进行供电,以保证有一回路供电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另一回路仍能继续供电。

⒉二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较大数量的减产或较大经济损失者。如煤矿集中提煤设备、地面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站等,对这类用户一般采用双回路供电或环形线路供电。

⒊三级用户:凡不属于一、二级用户的,均为三级用户,这类用户突然停电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如煤矿井口机修厂等。这类用户的供电,只设一回路供电。

三.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

1.矿井必须是双回路供电。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3.矿井的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路运行时另一路必须带点备用。

4.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5.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6.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开采主排水泵和下山的采区水泵房供电线路,必须双回路供电。

7.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 、抽放瓦斯泵必须双回路供电。

8.严禁井下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9.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高压,不超过10kv。

②低压,不超过1140v。

③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④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⑤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10.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等级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11.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12.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启动器控制。

13.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14.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15.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16.矿井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17.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18.井上、下必须设防雷电装置。

四.对采区变电所及变电硐室的有关要求

1.采取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3.机电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4.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5.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表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第二节 矿井电网保护

一.过电流保护

1.过电流是指电器设备或电缆的实际工作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值。过电流会使设备绝缘老化、绝缘降低、破损,降低设备的使用寿命、烧毁电气设备、引发电气火灾,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常见过电流现象有短路、断相、过负荷。

2、过电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断相保护。

3、短路保护包括熔断保护和继电保护,熔断保护用于各种启动器,继电保护用于馈电开关。熔断保护中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继电保护严格按规定整定及效验。

二.漏电保护

1.井下漏电的性质

①集中性漏电占85%以上。

②分散性漏电

2.漏电的危害

漏电会导致人体触电,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提前引爆点雷管,引起电气火灾。

3.对漏电保护装置的要求

①安全性。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整个矿井安全。

②可靠性。灵敏可靠、不拒动、不误动、并有自检功能。

③选择性。切除漏电故障部分、非故障部分继续运行。

④灵敏性。对临界漏电故障具有较强的反应能力。

⑤全面性。指漏电保护范围应覆盖整个供电系统,没有死区。

三.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是指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将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构架等与大地作良好的电气连接,设置保护接地,可有效防止因设备外壳带电引起人体触电事故。

保护范围。电压在36v以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屏蔽护套必须有保护接地。

3.应装设局部接地极的地点

①采区变电所。

②移动变电站。

③低压配电点或有三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④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

⑤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⑥高压电缆接线盒。

第三节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

一.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5.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装设遮拦、挂标识牌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的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三.检修、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应遵守的规定。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想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点,房子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点。

四.井下用好、管好电缆的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连接。

3.合格悬挂,不埋压、不淋水。

4.采区应使用分相屏蔽阻燃电缆,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5.盘圈、盘“8”字形电缆不得送电使用。(采掘机组除外。)

五.机电系统违章行为

1.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闭锁。

2.使用失爆的电气设备。

3.对计划大范围停电检修或高压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无停电措施就施工。

4.电工高压作业人员无人监护。

5.多种电气设备无标牌或标牌与实际不符。

6.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

7.防爆电气设备不经检查并签发合格证就入井使用。

8.机电设备运行检查及交接班记录滞后填写。

9.局部通风机不实行“三专”  (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掘进工作面动力设备不实行“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或虽然有但失灵。

10.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11.非检修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12.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13.井下供电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14.煤电钻未安设综合保护装置。

第四节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1、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标志

1.矿用电气设备的类型

①矿用防爆型:是按国家标准gb3836.1-2000生产的专供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

②矿用一般型。是只能用于井下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非防爆型电气设备。

2、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种类

种类:共10种。常用的种类有隔爆型(d),本安型(ia、ib),特殊型(s),以及复合型的隔爆兼本安、特殊兼本安。

3、标志

ex  -防爆电气设备的总标志

ky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的标志

ⅰ  -为煤矿井下用防爆电气设备

ma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例: exdⅰ、 exibⅰ、 exsⅰ、 exdibⅰ、

exs ibⅰ。

4、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检查项目

①产品合格证

②“ma”标志

③检查合格后发本矿的防爆合格证。

即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是一证一标志,入井后检查是二证一标志。

5、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现象

①隔爆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连接螺丝不全、螺口损坏或拧入深度少于规定值。

②隔爆面锈蚀严重,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有凹坑、连接螺丝没压紧。

③电缆进、出线不使用密封圈或使用不合格密封圈,未使用的喇叭口不使用规定的挡板封堵。

④电气设备内部随意增加电气元件。

⑤螺栓松动、缺少弹簧垫使隔爆间隙超过规定值。

第五节 煤矿运输提升的安全管理

一、提升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要点:

(一)提升系统的检查

1、对所安装的提升设备,经验收后方可使用。

2、投入运行的提升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检查和试验结果必须写成书面报告,对所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变措施。

(二)提升容器的安全运行

1、立井中升降人员,应使用罐笼或带乘人间的箕斗。

2、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3、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平方米 。

4、罐笼每层内1次能容纳的人数应明确规定。超过规定人数时把钩工必须制止。

5、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应在井口公布。

6、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7、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75m/s2,最大速度不得超过12m/s。

(三)提升信号及信号把钩工

1.井口和井底系统必须有把钩工。

①人员上下井时,必须遵守乘罐制度,听从把钩工指挥。

②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进出罐笼。

③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2、提升信号装置

①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提升司机的信号装置。

②井底车场与井口之间,井口与提升司机台之间,必须装设直通电话。

③1套提升装置服务几个生产水平使用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四)提升钢丝绳

1、提升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

①专为升降人员用的钢丝绳<7时。

②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7时,升降物料<6时。

③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5时。

2、钢丝绳的检验周期

①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

②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12个月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3、单绳缠绕式提升装置所用钢丝绳安全系数最低值要求:

①专为升降人员用时安全系数为9。

②专为升降人员和物料用时安全系数为9。

③专为升降物料用时,安全系数为6.5。

4、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规定

①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

②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若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 % 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③在用钢丝绳的定期检验,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如果不合格钢丝绳的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 %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五)提升装置

1、天轮到滚筒上的钢丝绳的最大内、外偏角都不得超过1°30′。

2、各种提升装置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的规定:

①立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为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为2层。

②倾斜井巷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物料的为2层,升降物料的为3层。

③建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为2层。

3、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

①、防止过卷装置

②、防止过速装置

③、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④、限速装置

⑤、深度指示器

⑥、闸间隙保护装置

⑦、松绳保护装置

⑧、满仓保护装置

⑨、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六)煤矿安全规程对倾斜井巷提升的有关规定。

1、斜井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减速度的要求:

①升降人员时的速度,不得超过5m/s。

②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不得超0.5m/s2

③用矿车升降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5m/s。

④用箕斗升降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7m/s。

⑤当铺设固定道床并采用≥38kg/m钢轨时,速度不得超过9m/s。

2、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巷,垂深超过50m时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3、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

4、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二、带式输送机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要点:

1、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

2、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3、必须装设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4、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保护。

5、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

①输送带张紧力下降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②在机头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接触的防护栏。

6、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7、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8、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式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9、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20米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材料支护。

三、电机车运输的安全运行及安全检查要点。

1、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的规定:

1、低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在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如果使用架线电机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沿煤层或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支护.

②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

③采用碳素滑板或其它能减少电火花的集电器。

④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2、采用电机车运输时,应遵守的规定:

①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③2机车或2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④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运输物料时不得超过40 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3、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应遵守的规定

1、每班发车前,因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

2、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

3、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

4、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破材料的规定

①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果用同一列车运输,炸药与电雷管用空车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米。

②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5、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的规定:

①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不小于2米;不行人的巷道内不小于1.9米。

②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区域不小于2.2米

③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小于2.2米

6、电机车架空线与巷道顶或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米

四、刮板输送机安全运行

1.启动前必须发出信号,示警后断续启动。

2.防止强行启动。

3.用刮板输送机运送支柱、木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刮板输送机每隔15m装设一个急停按钮。

5.运转中发现断链、刮板变形、机头吊链、溜槽拉坏、出现异常声音和温度过高等事故,立即停机检查,防止事故扩大。

6.输送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五、掘进机的安全使用

1、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2、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3、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4、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5、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6、掘进机停止工作和维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7、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截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机电管理处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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