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止、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防止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法规,法律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了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人身重伤、死亡责任事故,轻伤负伤率指标控制在0.3%;
2、确保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率100%;
4、实现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多人急性中毒事故。
5、认真贯彻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图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合格率100%;
6、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作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
二、安全生产预控目标的措施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1、安全施工目标
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无伤亡等级事故发生;确保本工程无火灾、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本工程施工设备安全;破坏生态环境,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施工现场整洁规范。
1.2、文明施工目标
执行湖北省政府发布《湖北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和武穴市有关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关管理规定,做到进场出场一个样,施工期间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不扰民,便道不扬尘,工地现场标准化。
2、根据目标工地制订如下措施
2.1、安全文明教育措施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项目经理部、班组等各方面、各层次的培训。通过教育使全员了解安全生产的要求,确保安全保证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有:
(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
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特点;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的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品、用具使用基本知识。
(2)、班组安全教育内容
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生产制度与工作纪律;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
2.2、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2.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污水主要为油污水和清洗污水,针对此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水污染。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采取隔油池等措施处理,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后,方可排放至指定的沟溪中,不得超标排放。混凝土拌合站生产产生的污水,需进行过滤沉淀后方可排放至指定的沟溪中。拌合站修建可冲洗厕所并设化粪池。
2.2.2、气体污染防治措施
(1)、积极利用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热水、采暖尽量使用电器设备。为减少污染,项目在生产、生活中,禁止使用小锅炉,煤炉;取暖做饭一律使用燃气和利用电能。
(2)、控制扬尘污染,对易产生扬尘的砂石料进行遮盖,车辆过往的车道适当洒水;通道施工,采用先进工艺,降低粉尘排放;采用密封拌合设备、设置防尘设备;防止拌合混凝土产生的粉尘外泄;施工通道、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经常洒水或硬化处理。根据施工场地整体规划,生产及生活区周边进行适当绿化等。
(3)、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格执行用车淘汰报废制度,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车辆,严格控制各种机动车尾气排放,保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完全达标。施工过程中受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是施工人员,对于施工人员,我们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减轻其危害。
2.2.3、噪音防治措施
声音的辐射具有方向性,在与声源距离相同的地方,因处在声源不同方向上,接受到的噪音强度也不同,因此,控制噪声的传播方向(包括改变声源的发射方向)是降低噪声尤其是高频噪声的有效措施。对于振动压路机产生的噪声,采取隔振措施以减弱噪声。与当地政府和居民处理好各种关系,不要因施工而影响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运输机械限制无故鸣笛,以减少噪声污染。
2.2.4、 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生产生活区设置垃圾桶,贮放生活垃圾,由垃圾车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划分为可降解垃圾和不可降解垃圾,然后分别进行二次利用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做好弃渣处理工作,将产生的废弃物、边角料、包装袋等及时进行回收、处理,并将处理后的废弃物集中运至指定的垃圾场。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泄洪能力和影响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用水。
2.2.5、保护生态环境与水土保持措施
保护好施工现场绿化植被,施工作业不得损坏绿化设施,并在温暖时节布置绿化。尽量扩大绿化范围,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间,做到绿化布置总体化,层次化。在生活区和生产区种植抗粉尘树种,在生活区种植花草,灌木和草皮,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喷锚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除业主特殊规定外)应尽量恢复施工场地附近的生态环境。
2.2.6、施工场地处理措施
对于粉尘较大的路段,经常洒水防止扬尘。在高速下穿段施工过程中,采用洒水防尘措施,对开挖作业面喷水,并对改道两侧设置一定高度的宣传板,起到防尘防眩光,保证高速车辆顺利同行。
2.2.7、道路交叉运输扰民防治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不中断地方交通。沿线路口车辆行人需要维持通行,生活用车、生产用车及材料供应车所行道路与附近的市政道路难免发生冲突,为了缓解交叉道路通行压力,采取一定的措施,在路口设立统一的安全警示牌,保持施工警示牌的照明,必要时派专人维护交通。施工便道不能中断地方排水灌溉系统,通信,电力设施。
2.2.8、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
(1)、 给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证职工个人利益。
(2)、 组织员工经常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3)、与武穴市人民医院,建立良好关系,凡员工因伤疾需转往当地医院治疗时,尽量能得到医院最好的医疗服务。
(4)、设置淋浴室,保证员工每天有条件洗澡。
(5)、发生传染疾病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并对其他人员采取预防措施。
3、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3.1、为了更加有效的抓好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员工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项目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建设按、稳定、长周期运转,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积极性,进一步扩大武穴市诚信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知名度,保护企业的资质和形象,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奖惩规定。
3.2、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网络。从项目部到施工到施工班组建立起从上而下的安全管理网,使之形成安全管理有人抓,安全工作有人做的良好氛围。项目部、施工班组要逐步配设专、兼职安全员,抓起施工工作中的安全工作,要形成个人对班组负责,班组对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对公司负责的安全管理模式。明确项目经理是该项目部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的大小和种类划分参见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划分标准)。力求不发生一般的设备、质量事故,年轻伤负伤率控制在3‰以内。
3.3、公司部对在全年工程施工工作中,能按质、按量、按期、安全完成各项工作项目部,年度内未发生任何设备、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资质等各类事故,并根据项目部完成全年经济效益和施工工程的难度,依据合同和本项目安全奖惩制度,对项目部进行奖励。公司应依据安全奖惩制度,对那些在全年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项目部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3.4、对在全年工程施工工作中发生一般责任事故的项目部负责人、当事人,损失大于0.5万元,小于(等于)1万元(该损失包括医药费、损失费及误工费,下同)的将全部扣完该奖金,并依据公司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惩。
3.5、对在全年工程施工工作中发生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的项目部,损失大于1万元,小于5万元的,除全部扣完该奖金外,还将对该项目部负责人、当事人、根据本次事故所承担的责任大小给予事故损失总额≤10%(累计)的经济处罚。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小于10万元的,除全部扣完工区的安全奖外,还将对当事人、项目部负责人据本次事故所承担的责任大小给予事故损失总额累计≤8%的经济处罚;所有罚款金额依据项目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3.6、对在全年工程施工工作中发生事故比较重大、损失比较严重(损失超过10万元以上的),造成一定的影响,损坏公司声誉,除全部扣完该项目负责人、当事人和工区负责人的安全奖金外,还将对项目部负责人、当事人、公司安全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经理(安全总监)根据本次事故所承担的责任大小给予经济处罚,所有罚款金额依据项目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3.7、对在工程施工工作中,对项目部负责人,不落实安全作业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除对当事人和项目部负责人给予以上经济处罚外,根据事故的大小和损失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8、对在全年工程施工工作中,发现和避免过重大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提出过合理化建议,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项目部和管理人员,项目部依据安全奖惩制度,给予特别奖励。
三、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1、安全责任目标分解表
1 项 目 内 容
2 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伤以上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 0.3%以下,全员安全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争创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
3 公司经理 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安全目标管理,定期考核评定。
4 公司负责安全经理 负责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制定进行部分分项安全技术交流交底,安全技术教育。
5 安全部负责人 负责项目部安全检查,协助项目部有关人员对隐患整改提出处理意见,参加项目部对作业组的检查、安全教育、定期评定。
6 工程部负责人 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在质量方面的安全监控、检测、反馈,杜绝质量安全隐患。
7 材料设备部负责人 负责采购标准安全用品,参与作业班组文明施工考核评定。
8 项目部负责人 负责工区内施工现场料具设备统一管理,工区负责人对工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搞好工区内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进行分项安全交底和工区安全检查,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2、公司经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责任制落实与实施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具有懂管理、会管理、有较强责任心、熟悉工艺流程、懂规范、有技术、有经验的基本管理素质,必须首先掌握和执行国家的强制性安全管理规范,并经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培训,持证上岗,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1、公司经理应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依靠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和安全管理办法。
2、建立以公司经理负责制为基础的目标管理,创建一种多层次的目标管理方式,优化项目管理的资源,保证资源的合理、高效的使用,创造和协的目标管理氛围。
3、公司经理必须充分的了解工程概况,熟悉工程的环境条件,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文,带头执行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大纲》,不违章指挥,不采取强制性的违规生活活动。
4、保证项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防护用品的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投入,保证安全生产防护用品的更新换代。
5、公司经理应熟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严格审核编制的安全管理方案,严格执行专项方案的审核、报批制度。
6、正确认识工期、安全、质量管理的互为关系,安全管理与防护要与施工生产同步,安全管理措施要与施工生产同步,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安全交底要与施工生产同步。保证安全生产无漏项、有交底、有措施、有准备、有配备、有安全员监督,保证施工生产的环境安全化。
7、支持和指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项目安全人员配备,坚持和执行少数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落实安全生产的验证和审核工作,坚持大型机械设备的验收备案制度。
8、坚持公司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坚持安全生产的奖罚制度,定人、定时、定措施,以科学有序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正常实施。
9、坚持公司的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带头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安全生产交底制度,坚持安全生产的培训制度,以身作则,讲管理、讲科学、讲规范、讲措施、讲案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管理制度与措施落实到施工生产过程中。
10、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对项目部施工生产人员执行入场安全教育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
11、严格执行安全事故的处理、报告制度,对事故现场采取及时的保护措施,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再教育。
3、公司负责安全经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1、公司负责安全经理应贯彻执行国家、所在地市及上级单位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技术工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认真审核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其所编制和审核方案的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验收。组织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技术交底覆盖率达到100%。
3、参加对工程项目深基坑开挖、拌合站钢结构顶棚、临时用电施工,大型机械设备拼装和特殊结构防护等方面进行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4、参加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5、领导组织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课题的攻关活动,从安全技术上负责对尘毒、噪音等职业危害的处理。
6、对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技术安全性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落实有关安全技术交底。
7、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防范措施。
8、解决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制订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有关技术措施。
4、安全部负责人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安全是发展的基石”的理念,在促进公司跨越发展,提高了我项目部工作管理水平,特对安全环境部负责人制订目标责任书如下:
1、安环部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负有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监督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建立健全项目领导、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覆盖率达100%,并在安全环境部备案。
3、组织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参与编制项目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方案,合理布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针对本工程项目,要参与编制道路保通方案、深基坑开挖喷锚支护专项方案、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和钢结构安装专项方案。认真贯彻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合格率达到100%。
6、参加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 、电力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巡查,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保证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7、“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对所有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三级教育”,考核率应达到100%,特殊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各种防护用品和设施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工程施工全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项目管理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相互制止违章作业。安环部和项目领导共同监督各部门、各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状的执行情况,力求做到人人心中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8、安全生产月、安全达标、督促主责部门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资料。
9、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并迅速参与抢救。
10、负责收集整理安全管理全过程,每一部位、每一分项工程、每一个阶段的安全资料和影像资料。
5、工程部负责人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1、工程部负责人在编制下达生产计划时,要考虑工程特点和季节气候条件,合理安排,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月、周作业计划时,给予时间保证。
2、在检查月、周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在排除生产障碍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解决不安全的隐患,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3、以全面安全生产观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使安全措施贯穿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的内容里。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4、对本部门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对所管项目部进行安全监督,严禁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要求项目部立即整改,并配合安全环境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5、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参与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6、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7、参加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6、材料设备部负责人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1、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向项目领导反馈供应商相关信息,杜绝不合格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在本工程中使用。从材料采购源头将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2、对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
3、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本单位劳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
4、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5、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参与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6、参加安全检查,对公司的机械设备、生产工具等定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要求项目部及时整改,并上报项目部;
7、对所属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和纪律教育。
7、项目部负责人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1、应合理考虑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实施安全标准化费用预算到位,并会同安全部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2、配合安全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协同安全部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4、主动配合安全部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灾害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能够按照安全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意见进行奖罚。
5、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查明性质,责任事故由有关部门处理,对性质不明的事故要参与调查,对当事人追查处理。
6、协助安全部办理安全奖励、事故罚款及违章处罚等手续。
四、安全责任目标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针对我工程实际状况,为了优质、高速、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死亡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为零
3、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3‰
实施措施:
1、公司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的原则,死亡控制指标由本公司经理负责监督领导,其他公司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确保实施。
2、本指标为否定指标,为把指标控制在最低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3、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人人签字手续。
4、组织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5、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及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6、落实好公司各部门及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达标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85分以上,大于60%,不合格率为零)。
2、特种作业时,人员持证上岗率达百分百。
3、新工人教育达百分百。
4、用电设施、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安装率达百分百。
5、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查验收率达百分败。
6、安全防护安全帽、标志服、安全标志牌等利用率达百分百。
实施措施:
为了达到以上标准,以上各条有下列人员监督检查
第一条:由公司生产经理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第二、三条、四条:由公司安全部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第五条:由本公司材料设备部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第六条:由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整改。
3、文明施工目标
1、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现场围栏。
2、施工现场各种标牌、标志达标率百分百。
3、现场工人住宿安全卫生合格率达百分百。
4、材料最放整齐率达百分百。
5、生活设施专人负责率达到百分百。
6、现场防火器材配置合理,动火审批手续齐全。
实施措施:
1、文明施工目标由项目部负责落实。
2、生产经理每月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文明施工安全大检查。
4、奖罚措施
年终全面实现各项指标,同时完成施工必保产值目标,给与公司管理人员、项目部等相关人员奖励,没有完成指标给予处罚,具体实施按照项目部奖惩制度执行。
第2篇 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发、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集团公司系统的电力生产、多种产业工作应充分挖掘、利用集团公司系统自身的人力和设备资源来完成。确需要利用系统外人力资源的,必须采用对外发包工程的方式,严禁雇佣临时工。集团公司系统各对外发、承包工程单位要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规范企业的电力生产、多种产业发、承包工程和用工管理。
“电力生产工作”是指发电、输变电、供电、电力调度、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有关的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生产性管理工作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业扩、用户电力设备的安装、检修和试验、输煤、除灰等工作。
“多种产业工作”是指非电力生产为主业的工作。
“集团公司系统自身的人力和设备资源”包括集团公司系统主业、多种经营等,隶属各企业管理的检修公司、燃料公司、实业公司等二级公司。
“临时工”指与企业的雇佣合同期2年以下(不含2年)或无固定工作岗位的外来用工人员。
第三条 集团公司系统对外发、承包工程必须由企业统一管理,严禁以车间、班组、部门或个人名义发、承包工程。
发包工程必须承包给有相关资质和施工能力的单位;外出承包工程必须由企业统一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围。
第四条 发、承包工程必须依法签订合同,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 发、承包工程严禁“以包代管”。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外出承包工程,在执行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发包方现场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中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各基层企业。
第二章 发包方的职责
第七条 发包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复印有关见证性材料备案:
(一)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资质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二)人员年龄、工种、健康状况等是否符合要求;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满足工程需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承包方保证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能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有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四)承包方施工队伍超过300人的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资质证书。
第八条 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必要时,在承包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第九条 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电网破坏事故的,发包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方实施。承包方应按有关行业安全管理法规、条例、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
第十条 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签订安全协议作为附件。安全协议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方提出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
(二)承包方制定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三)承包方应遵照执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发包方对现场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五)有关事故报告、调查、统计、责任划分的规定;
(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及办理施工人员准入手续等要求。
第三章 承包方的职责
第十一条 必须按照发包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发包方的资质和条件审查。
第十二条 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发包方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
第十三条 开工前应按照与发包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的要求,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
第十四条 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和返包。施工单位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发包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发包方厂级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车间、班组配合完成。
第十五条 承包方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发包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现场安全管理的规程、制度和安全协议明确要求的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承包方必须自觉接受发包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发包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
第十八条 承包方在开工前要向发包方交纳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承包系统外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交纳。
承包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按规定接受发包方的考核。
第十九条 承包方在办理手续时须提供工作人员的名册,注明所有工作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况等,并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见证材料以供验证;提供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
第二十条 承包方不得使用童工;非特殊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所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
焊工、起重机械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四章 发、承包工程的现场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承包方队伍进入作业现场前,发包方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及社会治安方面的教育。所有教育培训和考试完成后,办理准入手续后,凭证件出入现场。
证件上应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姓名、承包方名称、准入的现场区域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要积极做好发包工程的工作票、动火票办理等事宜,除长期外委队伍外,发包工程应实行工作票双负责人制。发包企业工作负责人对现场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施工人员是否在指定时间、区域内工作负责,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的现场组织、协调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负责。
第二十三条 发、承包方安全监察部门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施工,要随时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给予惩处。
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的安全监督部门,对本企业外出承包工程的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 承包方队伍严重违章作业,导致设备停运等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后果,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停工整顿,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的执行。
第二十五条 遇有工程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方施工的,发包方应与承包方签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方对各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发、承包工程中发生生产事故,不论事故原因,必须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报告。
第二十七条 各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订本企业发、承包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吹填工程软土地基处理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加强吹填工程软土地基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软基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部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软土地基:系指由淤泥、淤泥质土、松软冲填土与杂填土,或其他高压缩性软弱土层构成的地基。软土地基处理从其原理上分一般分为七类:置换法,排水固结法,灌入固物法,加筋法,冷、热处理法,托换,纠偏。
1.3本规定适用于排水固结法软土地基处理施工现场。
2、软土地基处理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要求
2.1在软基处理施工作业前,项目总工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结合现场特点、工艺流程编制专项安全生产措施。
2.2开工前,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布置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明确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岗, 落实到人。
2.3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和工程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性,保证在施工区域和危险部位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
2.4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 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5施工机械、船舶、特种车辆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状态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操作人员必须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6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 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2.7施工现场起重设备不得使用国家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施工现场的起重运输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等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范执行,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8对施工现场所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特殊作业环境,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的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2.9有条件的施工现场要进行封闭, 道路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2.10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发放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防护用品,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具的作业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2.11按照施工总图布置方案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资材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占用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应急通道应保持通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有严格的防火防爆管理措施和消防应急预案,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
2.12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3、软土地基处理安全管理规定
3.1当前国内吹填工程软基处理常用方法是真空预压法,真空预压法进行软基处理施工工序一般分为6步:
(1)浅层处理;
(2)铺土工格栅、土工布和膜,浅层抽真空;
(3)砂垫层压载;
(4)深层插板(桩机打板);
(5)铺膜深层抽真空;
(6)砂垫层压载。
3.2主要存在的风险点为:
(1)人员陷落溺水;
(2)吹填砂垫层作业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3)桩机施工及吊装中的机械设备伤害事故;
(4)临时用电设施导致的触电事故等。
3.3打设排水板安全管理规定
(1)进场或更换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登记造册,并经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准上岗作业。
(2)每天作业前,必须对桩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电线、电路是否裸露,有无脱焊,螺丝松动,检查卷扬机等各种传动、挚动、吊索是否安全、可靠,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并经试车运转正常后方可施工作业,检查记录必须留存。
(3)所有机械人体可接触到的转动、传动部分、设备或电动工具必须安装防护罩,以防止人体误接触后发生事故。
(4)所有临时配电箱应配置雨天防水设施,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5)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遇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高空作业。如在浅层处理软基地面上施工作业时,必须穿救生衣。
(6)禁止作业人员在起吊的桩管或桩锤下穿行、站立。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的地方。
(7)打桩机架应与作业区域内的高、低压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8)安置打桩机架的施工场地和轨道铺设,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导轨连接良好并无明显弯曲,导轨下方枕木满铺,必要时枕木下方要垫铺钢板,降低局部压强,保证承载力。
(9)若发现打板机在工作时出现异常晃动,或摇摆幅度大,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安全检查,排除机械故障。
(10)非作业人员禁止在作业范围内逗留。
(11)打桩作业结束,应将桩管插入土壤内,不准将桩管悬吊在桩架上。
(12)遇强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打桩作业,必要时放倒机架。强风等恶劣天气过后,有专人检查机架损坏情况及时修理。
(13)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时刻注意周围安全,保持警惕性。
第4篇 线路工程安全管理保证计划
一、组织机构的设置
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该工程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工程部安全、技术、质检负责人为安全直接责任人、项目工程部安全负责人为安全管理执行负责人、建立并完善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部门负责、层层把关的安全管理体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人;
安全管理体系见下图:
二、安全方针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安全目标
⑴、杜绝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⑵、杜绝重大机电设备事故、交通事故、人灾事故;
⑶、杜绝高空坠落、触电、爆炸、坍方、倒塔和跑线事故;
⑷、一般事故率控制在3‰以下;
四、工程安全薄弱环节的预测:
1、材料堆放防潮、防火、防盗措施制定不齐全、管理不善;
2、道路修补不善、山高坡陡路滑、易出现险情和发生事故;
3、注意客货混装、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4、雨季车辆防滑设施不全、预想冲坏道路造成坍方滑坡;
5、地锚坑雨季进水、承力减小、基坑坍方;
6、起重吊装、指挥人员技术不熟练、现场未清理;
7、超高、超长件的运输缺少醒目标志;
8、重件搬运的固定方式、抬运方式及人员搭配不合理;
9、机械钻孔人员的口罩和风镜防护不合要求;
10、开挖坑口堆土不合要求、易造成坍方伤人;
11、模板的支护不力、支撑偏移和数量不够;
12、浇制平台不够牢固;
13、现场铁钉铁丝清理不够干净而伤人;
14、坑下人员不戴安全帽落物伤人;
15、施工环境差、高空作业落物、坠落伤人;
16、抬塔材时落在脚上;
17、安装螺栓用手指找正伤人;
18、吊装工器具以小代大、不听从现场统一指挥;
19、没有检查登高安全防护用具和保险带绑扎不当;
20、塔上抛掷工具小件伤人;
21、雨后作业的防滑措施不到位;
22、对放线时不停电跨越的监护不力、措施不到位;
23、牵引场接地设施不全、雷击和感应电防护不力;
24、压线腾空等没靠内侧站立、排除障碍站位不当;
25、跨越架搭设不够牢固;
26、绝缘用具不合格;
27、通讯不畅、造成盲目施工;
28、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野蛮施工;
29、毒虫、毒蛇、毒蜂的防护用品及药品配备不齐;
30、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措施不到位;
31、食堂的饮食卫生没搞好;
五、保证安全的预防措施:
1、认真学习“一标三现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知识、提高职工适应多变施工环境的安全素质、使操作者自我安全意识得到强化、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的安全规定;
2、由各级领导和安全员组成的安全保证体系、负责实施安全管理、检查和监督、制定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各责任人的责权利、并规定各部门、各施工队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到层层抓安全、人人管安全、事事讲安全、保证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实行安全保证制度、与工资、奖金挂钩、定期考核评比、奖惩兑现、重奖重罚;
4、建立健全安全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及时奖罚;
5、搞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做到未经三级教育的工人,未经培训发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严禁上岗;
6、对于重要特殊、危险的施工项目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更要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做到万无一失;
7、坚持“五同时”和“三不放过”原则、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反习惯性违章的力度、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8、坚持安全活动及“三工”活动、工程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各施工队队长、负工、技术员、安全员都必须参加;.
9、坚持施工前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
10、加强车辆与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实行定人、定岗、定机制度、杜绝无证操作;
11、对临时民工也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并要求配齐各种安全用具;
12、对工程中安全薄弱环节的预防措施要定人、限时、定措施整改、真正贯彻“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13、甲方有权对安全严重失控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工整顿;
14、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甲方并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执行;
15、实行每季度的安全检查通报制度、将现场检查的情况及最新的安全精神和要求通报给职工、并上报甲方、监理;
第5篇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1、为进一步依法规范湖北省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基础工作的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工程分包总价不得超过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30%。否则,应视为违规分包。
3、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工程分包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承包商审核同意后,报请项目法人(泛指项目法人、工程建设单位,下同)批准。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并将分包情况(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及人员构成等情况)报监理承包商备案。
4、施工承包商在签订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合同时,须将工程款、劳务费及临时工工资的支付在合同中明确。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分包合同应报监理承包商和项目法人备案。
5、项目法人、监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义务,做好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替,以罚代管。
第二章 工 程 分 包
6、工程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条件和施工能力,分包的工程仍由施工承包商按与项目法人所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的责任和义务向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分包商在分包范围内向施工承包负责,施工承包商和工程分包商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7、严禁将电力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分包。
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一次、二次、通讯、调度自动化等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工程。
第三章 劳 务 分 包
8、劳务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条件,其自身的人员数量及素质应能满足安全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并应保持施工人员的稳定。施工承包商负责对劳务分包商施工作业行为的监督、指导,并全面承担与项目法人所签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9、劳务分包商不能独立承担土石方爆破、基础浇筑、设备吊装、高处作业、临时带电体等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
第四章 临 时 用 工
10、临时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用工。
11、有职业禁忌症着不得从事现场施工作业。
12、临时用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必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应在施工承包商的带领和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
13、施工承包商对临时用工人员的施工安全,质量行为负责。
第五章 资 质 审 查
14、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审查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的资质,重点检查分包商的施工技术和安全,质量保障能力。分包商资质必须是各级政府核发的有效资质,且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并满足以下规定:
第6篇 加强两网改造工程中外包施工单位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改善电网结构和电网基础条件,以提高城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解决城镇居民用电卡口和农村居民用电难的问题;做到安全可靠供电,提高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电力企业利用国家银行贷款,投入大量资金对城镇电网和农村电网(以下简称“两网”)正进行大规模的改造。这次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有大量的外包施工单位和一定数量的临时工参与改造工作。
从有关资料和事故统计资料分析,“两网”改造工程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不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给事故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不幸,而且对“两网”改造工程造成损失和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仔细分析:人身伤亡事故的绝大部分发生在外包施工单位和临时工。其主要原因有: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忽视安全的基础地位,忽视工程的安全管理,违章指挥,盲目追求进度;资质审查和管理不严,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从事工程要求,或根本没有资质;不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层层转包;施工人员素质差,不具备胜任工作的安全技术素质;现场安全管理比较乱,“两票”执行不严格,安全措施不全或不落实,现场监护、监督、检查不到位,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就如何加强“两网”改造工程中外包施工单位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1 加强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1.1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审查资质包括:审查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及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满足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具有两级机构的施工单位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有兼职安全员,等等。凡是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
1.2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严格按照“基建五制”及生产管理程序进行管理;实行委托建设单位对“两网”改造工程总负责,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执行“三级安全目标”控制。
1.3 严格合同管理
委托建设单位除与承包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外,还应与承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等,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并认真履行。工程开工前,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1.4 严格技术交底制度
在工程开工前,委托建设单位对施工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就将要开工改造工程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在接受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再编制完善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经委托建设单位技术、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对容易发生火灾、爆炸、高空坠落、机械伤害事故的危险作业,除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外,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交委托建设单位审查合格后,再实施。
1.5 严格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活动
工程开工前,组织外包单位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才允许从事施工作业;通过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了解有关检修、试验规程,举办现场技术问答等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坚持保证每周1小时的安全学习时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坚持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和安全例会。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练掌握现场触电急救技术。
1.6 严格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所有施工单位、人员都应严肃认真地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工作票、操作票实施细则》;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须经安全监督部门考试、考核,审查合格,行文生效;所有工作严格按工作票制度要求,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每日开工前坚持“三交”(交任务、交技术要求、交安全注意事项)、“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况);工作前对所有工具、安全用具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坚决不能用;登杆作业前先检查杆基是否牢固,登杆用具是否可靠。地处闹市区作业时,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围栏、安全标示牌,必要时与当地交通部门联系,采取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如设置禁止通行、限速等措施,指派专人监护看守。同杆架设的线路,能同时停电的最好同时停电,或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监护;认真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负责人始终在现场监护,交叉作业、复杂的杆上工作,设专人监护。积极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交叉和同杆多回线路,组塔、立杆、撤杆、放线、紧线、撤线,复杂地段作业、大件运输等应先进行危险点分析,找出危险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认真执行。
加强现场巡视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委托施工单位联合成立安全督查组,深入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在安全上的作用,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的安全性进行监理,有权制止施工中的各种违章行为。
大力开展反违章活动,坚决杜绝无票工作、搭票工作,停电作业不验电、不装设接地线,放(撤)线不敷设临时拉线,承力杆不使用加强性抱箍,在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两穿一戴”,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带及安全绳,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现场没有工作负责人进行作业等违章行为和现象。实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
2 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2.1 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两网”改造工程需要聘用临时工,必须经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同意。所聘用的临时工必须身体健康(有县级以上医院的检查证明)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做到身体不合格不聘用,文化考试不合格不聘用。实行谁聘用,谁主管,谁负责。
2.2 严格安全技术培训
临时工参加“两网”改造工程前,应进行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知识、安全规程等的教育与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或佩戴标志进入现场工作。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应持有特种工作作业证。
2.3 严格监护
指定有经验的员工带领和监护临时工从事施工作业;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2.4 严格管理
对聘用的临时工与员工一样建立管理档案,一样组织参加安全学习,一样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一样进行安全考核。 (王金槐)
第7篇 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
一、安全报监
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到所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明确有关监督程序,领取和填写有关资料、表格。
(一)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报监书》一式两份。
(二)安全报监时提供如下资料:
1、施工单位安全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
2、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职 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设计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及开工前已支付50%的支付证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设方开具的收款发票或银行收款通知单),收复印件。
(三)选购相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四)领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
二、施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第一次联席会议
(一)会议主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会议明确各方主要职责:
1、业主单位职责
(1)业主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地下工程资料,气象、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业主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并按文件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业主单位不得购买或者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不得为施工单位指定施工所需各种产品的生产厂、供应商。
(4)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施工项目各阶段及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验收。
2、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5)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3、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并对其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2)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本单位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并将培训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4)施工单位必须采购、租赁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并在安全监督部门已备案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
4、施工项目部经理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项目部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项目部经理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安全生产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到施工现场上。
(4)项目部经理按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材料渣土运输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6)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各施工阶段检查核定和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评定。
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施工各阶段检查核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作。
(3)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违章作业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其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必须进行复查,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作业。
(4)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热情服务、严格执法”为宗旨,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监督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凡不合格、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坚决不准使用,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6)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按时对施工各阶段的检查核定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并认真填写监督档案。
(四)参加会议各方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共同对工程项目开工前提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
1、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3、施工围墙、进出口大门、道路硬化和冲洗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设置。
4、“五牌两图”(其中效果图由施工单位按照尺寸自行制作)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执行。
5、施工用电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
6、办公区和职工生活区是否按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实施。
7、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手续是否齐全。
(五)凡未进行开工前提条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若强行施工的责任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及阶段核验评定
(一)定期检查阶段及重点要求。
1、基础阶段:安全管理档案资料、施工机械状况、施工用电、基础支护、边坡处理。
2、主体结构阶段:“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脚手架的搭设、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施工电梯的情况、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3、装饰装修阶段:施工用电、脚手架、消防、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市政工程项目按工程量分三个阶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验。
5、各阶段重点要求的项目,在核验中必须达到合格。
(二)不定期检查: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检查。
(三)核评方法:核验等级采取各阶段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施工项目部施工到相应阶段时,报企业有关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按jgj59-99标准自评打分评定等级,企业盖章后与《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核验申请表》一同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约定时间对施工项目进行等级核验。
(四)核验结果及处理办法:
1、阶段核验为合格和优良时,该项目可继续进行施工。
2、阶段核验为不合格时,必须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企业申请第二次核验,核验合格后,恢复施工。
3、对拒不申请阶段核验的项目,视该阶段等级核验为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
(一)评定条件
1、单位工程项目已按合同内容施工完毕,施工机械、防护设施等,已按规定撤离。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已处理完毕。
(二)评定等级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等级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等级结果,将作为施工企业向业主单位收取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及单位工程竣工备案的依据。
(三)评定方式
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前十天,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出验收时间后,通知有关单位参加。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依据各阶段检查核定情况和随机抽查情况,综合进行评定。
五、其他
(一)如工程系创“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市管项目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安全总站申报,区县(市)项目施工单位向所属区县(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办理申报手续。
(二)因故终止施工的项目(停止施工30天以上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将终止施工报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终止施工报告内容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日期、停工期间的工地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留守人员数量、留守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终止施工报告还必须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责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若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一级或二级事故2小时内、三级事故4小时内、四级事故8小时内将事故快报表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四)施工单位应认真填写起重机械设备性能状况上报表,及时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五)《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必须列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内,作为核验评分内容之一。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科计算机管理工程师
1、认真学习煤矿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科长、主任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
2、对安全监控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出现问题立即组织设备配件或安装、调试软硬件,保证其有效地对各作业地点的有害气体进行监测。
3、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达标、考核负责,对每次检查的问题负责汇总、下达整改通知,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便于采取措施处理。
第9篇 厂区建筑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检查
1、模板支撑系统搭设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身体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单独上岗。上岗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2、在搭设阶段,必须随时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对支架基础、立柱、纵、横向水平拉接杆进行垂直度、水平度检查和主柱间距复核。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模板安装施工。
3、模板安装、钢筋铺设完毕后,应对支架进行全面检查。
(1)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主柱是否悬空。
(2)各紧固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3)立柱的沉降与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4)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支架加固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4、在浇捣混凝土时,应有专人负责对支架的不间断检查,检查人员按施工面积大小决定,且不小于三人。支架检查人员对支架安全有怀疑时有权决定继续施工或停止施工,混凝土浇捣人员必须无条件听从支架检查人员的决定。
5、有下例情况之一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1、当立柱基础发生下沉时。
2、当纵、横向水平拉杆和纵、横向扫地杆呈弯状时。
3、当扣件有滑移时。
4、当立柱垂直度超过规定时(杆长4米时,允许偏差10mm)。
第10篇 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点
为了充分体现“安全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的安全理念,进一步落实“安全发展”的原则和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的会议精神,确保公司系统各基建工程全面实现各项安全管理目标,有重点地加强基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施工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造价的关系。
二、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工程承包方应组织入场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学习,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1、进入建设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至少三天的入场教育,其中必须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2、现场施工人员每周至少学习1小时,民工每周必须集中培训一次。每次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记录学习和培训内容,参加人员必须签到。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违章做业,存在安全隐患,则对当事人及用人单位施以严格的经济处罚。
4、唱响“安全发展”,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建设者的责任意识。各项目公司要增加安全宣传教育投入,加强宣教、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培训教育机制。
三、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
1、民工正式上岗前必须体检合格,正式职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2、项目法人要监督检查承包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正常。在招标过程中,主体工程不得采用未通过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承包商。脱硫工程等主要辅助工程要优先采用通过gb/t28000、gb/t24000及gb/t19000的承包商。
四、加强对施工分包队伍的管理
1、工程分包必须报项目公司批准。违反规定转包、分包的,转包、分包队伍立即清理出场,并对主承包商给予处罚,包括终止合同,清理出场。
2、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没有资质或资质不全的一经查出,立即清理出场,并对主承包商给予处罚。
3、总承包商应将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其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中,严禁以包代管。
五、进一步落实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用好用足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
1、各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和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人员要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各参建方项目经理、副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以及项目监理部门的总监、副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也要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如果当年完成安全责任制目标,在返还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视情况严重程度和所承担的责任大小,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同时还要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2、项目法人在建安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承包方应扣押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数额,并制定处罚细则。施工承包商签订合同后,项目法人从合同中提取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若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组织得力,措施有效,则工程完建后,全额退还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否则除其它处罚外,还要按处罚细则扣留该项费用。
3、各项目公司不得有意节余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在招标中,该项费用不得列入竞争性报价。项目公司要认真审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满足要求、缺项少项的,承包商要补充完善。落实具体措施后,项目公司按有关规定支付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或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
六、加强对危险源的辨识工作
项目公司应与参建各方共同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充分识别和分析,对于低、中、高度危险源,应采用不同的措施来控制。对于高度危险源,防范措施应形成作业文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以便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其所造成的人员和经济损失。
七、全面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
建立符合电力行业实际的安全设施标准,是顺利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的前提,是确保公司基建安全长治久安的重要工作。公司将编写《安全文明施工手册》,并下发到各基层单位,作为工程管理的标准,参建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可参考公司下发的《火电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并在今后招标中明确要求投标商满足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八、定期检查,严格管理
1、 监理单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必须对工地进行安全巡检,并于次日9:00前填写巡检日志;
2、 各承包商每月要在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至少组织一次本标段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工程安委会;
3、 工程安委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整个工程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承包商在投标书中承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用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若有无证上岗行为发生,应对用工单位进行处罚。
4、各级安全检查的结果应在检查后5日内上报公司,下月的报告中应说明对上月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
5、安全事故报表采用零事故报告制,必需在每月5日前填报表。
基建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单位要齐心协力,从安全文化、安全责任、安全投入等基本要素入手,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理念。在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项目考核等工作,使公司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11篇 ehs工程师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1、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营。
2、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监督,有效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进行纠正。
3、编制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完善安措计划,开展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4、 具备施工现场的组织指导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理解能力和执行力。
职位要求:
1、2年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了解土建施工/施工用电/重型设备/脚手
架管理等作业。
2、熟练使用exl,ppt等办公软件,能够及时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
3、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优先录用。
第12篇 工程管理部安全专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二)负责项目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接受安监部部门的安全监督,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对自己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三)在申报、审查及工程验收中,要坚持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负责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计划制订和管理,并督促实施;按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按照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履行资格审批手续,对外包工象对本企业职工一样严格管理,克服以包代管的倾向;同时做好本企业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年度“反措”计划、年度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月维护计划,报安监部部批准实施。
(六)负责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使用新材料时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负责金属技术监督及检测工作,增加科技含量,提高安全水平。
(七)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和班组,了解掌握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难题。
(八)负责主持生产技术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作出结论性意见,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配合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方面资料及防范措施。
(九)负责落实二十五项重点反措要求。
(十)负责对安全性评价中生产设备安全部分查评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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