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岗位安全责任制:机械管理员
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实施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安装各种施工机械,对本工程项目可用各种机械设各(包机具)的制作安装运行、检修、保养的检查,督促负具体直接责任。
2、按“十字作业法”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检查,开展评比工作,确定奖惩人员、报批。
3、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监督机械设备拆、安、操作、维修、保养、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4、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三定制度,配合好现场施工,保证安全生产,管好、用好机械设备,使其发挥最好的效率。
5、负责对各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的技术交底。
6、认真贯彻施工机械的管理制度,做到每安装一项施工机械,均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且操作做到定人定机登记制度。
7、监督检查各种机械操作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机械,做好“听、摸、查、看、闻”五字操作法,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违章作业,且应及是叫纠正违章行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施工机械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8、参加各种机械没备的检查验收工作。经常检查施工机械的接线、按地是否处在良好状态,开关是否灵活,是否有箱有锁有防雨措施。
9、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学习教育。
第2篇 建筑起重机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第五条 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六条 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条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十条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第十一条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第十二条 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第十四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第十五条 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六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3篇 建筑、机械、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建筑、机械、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管专业工作面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2 执行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部门下达的有关本专业和涉及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指令。
3 组织审查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措施或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和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对审查的正确性负监理责任。
4 负责本专业和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
5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的项目和部位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和违章行为的制止与纠正,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履行其安全职责。
6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和所负责监理项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章而进行整改的监督,并参与整改成果的验收。
7 指导监理员正确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管理职责。
第4篇 施工项目机械管理部门机械安全管理职责
施工项目部必须根据其承建工程规模和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数量设置设备管理部门或机械专责管理人员。
1、 负责制定适合本项目部的机械安全管理细则,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和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将机械安全目标细化分解成具体的机械安全指标,并进行考核。
2、 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包括整机、待安装机械零部件)和机具的安全状况的准入检查,以及取得检验合格证的审查,并建立机械准入台帐。
3、 负责对进入现场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核实;负责对起重机械安拆队伍资质的审查,并建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台帐。
4、 掌握现场起重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掌握现场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数量和持证上岗状况,实施动态管理。
5、 负责或参与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的审查、安装告知工作,并留存相关资料。
6、 负责现场机械的巡检;组织机械的月度安全检查,以及整改验收,作好有关记录和小结;对起重机械重要作业和安拆关键工序、安拆交底等进行旁站监督并作好记录。
7、 负责组织编制现场机械危害辨识、防范措施、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演练。
8、 负责机械有关文件、台帐、记录和资料的管理和备查。
9、 项目部交办其他工作(如调度、租赁、维修等)。
第5篇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
1.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由动力设备部门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2.自行制造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并将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等文件报有关主管设备的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制作。
3.经过大修理的重要施工机械(包括起重机、施工电梯、打桩机等),应经主管单位的设备部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4.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和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由工程队主管设备队长组织本单位机务、安全部门和机操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处)动力科、安全科进行验收。井架、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由主管设备队长组织机务、安全部门和机操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5.大型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等技术性能复杂的机械设备,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处)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6.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7.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人货电梯和打桩机械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的专业机务组。
8.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当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9.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定;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第6篇 公司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配合公司经营战略,杜绝重用轻管现象,保障公司设备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
1.各分公司成立以分公司经理为组长,一名主管设备副经理为副组长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设备、施工技术和财务等部门领导组成,负责本公司设备购置、发展规划和设备重大问题的决策。同时制定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分公司设备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管理的办法、规定,制订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执行设备操作、保养规程,负责组织搞好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合理配置设备,充分挖掘设备潜力,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负责指导、监督设备操作人员做好《司机手册》的填写,及时组织汇总,按规定填写《设备履历簿》,并妥善保管;
4)负责建立设备基本设施,建好停机场(棚)、配件库、油料库、保养间,配齐三防设施,适时组织设备上下场。
5)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按照贯标程序要求建立设备台帐,进行有效标识,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及各项记录;
6)协助组织开展单机核算,适时编制考核设备的产量(台班)定额,配件及油料消耗定额;
7)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按时统计设备运行数据,负责收集各项设备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按上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各项业务报表和实力动态报表;
8)负责储备设备配件和油料,配备、配足修理人员和维修工具,保证设备保养、维修及时,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9)按时进行设备检查和设备质量鉴定工作,开展红旗设备评比,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二、设备购置
1.购置计划
设备采购必须遵守先报批后购买的原则,各分公司根据项目需求于每年12月份填写《施工设备申请购置计划》,上报的购置计划必须经业务部门签字,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写清计划购置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工点、使用时间等。
2.采购权限
设备采购权限在公司业务部门,各区域分公司除得到授权外,无权采购设备。
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必须报公司审批,由公司组织招标采购。单价在10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也要报公司批准,根据情况由公司授权分公司自行招标采购。
3.设备采购
设备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以招标的方式采购,采购程序如下:
1)根据需求分析各厂家设备技术参数、性能能否满足要求,初步确定投标厂家;
2)向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发出投标邀请;
3)编制招标文件;
4)限期提交投标文件;
5)开标,评标,定标;
6)签定合同
三、设备的基础管理
1.管理号码
为便于设备的识别,公司对每台设备编制了管理号码,各分公司要在台帐上标明管理号码,并在每台设备上挂牌标明。各分公司不得对设备的管理号码进行改动。
2.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设备技术档案是指设备自购入(或自制)开始直到报废为止整个历史技术资料,是设备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设备档案由设备使用保管单位建立和保管,其主要内容有:
1)新增(自制)或调拨的批准文件;
2)设备采购合同或复印件;
3)设备验收交接清单;
4)随机技术文件,包括使用保养说明书、配件目录、出厂合格证、随机附属装置(主要总成资料)、工具和备品明细表等;
5)送修前的检测鉴定、大修进厂的技术鉴定、出厂检验记录及修理内容等有关资料;
6)设备事故报告单;
7)设备履历簿;
8)设备报废(报损)申请表。
设备技术档案的原始资料一次填写入档,设备运行、保养、消耗等记录按月填写入档,调动、修理、事故等及时填写。列入档案的文件必须准确可靠。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随设备调动
3.各项报表及报送时间
大型设备动态运行记录 月报(25日前报)
现场机械设备明细表 月报(2日前报)
主要设备月度分布情况统计表 月报(25日前报)
机械设备台账统计表 年报(12月5日前)
4.统计工作
分公司要配备一名设备管理员,除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外,负责设备基础资料的统计工作。基础资料包括:
1)设备固定资产台帐
2)设备履历簿
3)设备修理计划
4)《司机手册》收集、汇总
5)设备管理组织、职责和设备动态分布、红旗设备评比
6)设备业务报表
7)设备运行记录
8)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9)设备油材料消耗记录
四、设备使用与保养
各分公司必须制定设备保养制度,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设备技术保养规程》,制定保养计划并抓好落实。要及时将设备保养情况记入《司机手册》内。
设备技术保养一般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
1.日常保养的内容和要求是:
日常保养是维持设备正常运转最重要的技术措施,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不重视日常保养,将使设备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或使用寿命大大缩短,日常保养工作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紧固。
日常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必须认真对待,不能马虎。
2.定期保养内容和要求是:
一级保养:一般间隔时间200-250小时,重点是润滑、紧固。即按规定检查和添加润滑油油脂,检查紧固各部螺栓;清洗各种滤清器。
一级保养主要作用是维护机械完好状况,确保两次一保间隔期中设备正常运行。
一级保养主要由操作人员按规定时间、作业项目进行。
二级保养:一般间隔时间600-1000小时,重点是检查、调整。即除要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内容外,还要从外部检查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传动轴、驱动桥、转向和制动机构、液压和工作装置以及各类电器元件等工作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并排除所发现的故障。二级保养主要作用是保障机械各总成、零部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确保两次二保间隔期设备能正常运行。
二级保养一般要求由专职的保修人员负责进行,操作人员必须随机参加保养,提供在使用中的不适。
三级保养:一般间隔时间1800-2000小时,重点是检查、调整、消除隐患,平衡各部机件的磨损程度。三级保养除要进行二级保养的作业内容外,还要对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三级保养只按保养范围要求打开有关总成的箱盖,检查其内部零件的紧固、磨损及有关间隙情况,以发现和清除隐患为目的,并不像大修或中修那样大幅度拆换和修理。
三级保养要求进厂或保养间由专职的保养人员负责进行。同二级保养一样,本机的操作人员也必须随机进厂配合保养,以便了解和提供有关情况。
3.特殊保养内容和要求是:
磨合保养:新购设备和大修后的设备在磨合期内的保养。对要求磨合保养的设备,应按一定的要求逐级递增负载及转速,并勤润滑、勤紧固、勤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解决。
磨合保养的重点是更换各部润滑油,润滑各部位,紧固各螺栓。
换季保养:指冬季最低温度在零度以下地区,入夏和入冬前进行的季节性保养。换季保养的重点是燃油润滑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和启动系统等。如更换燃油、液压油,调整蓄电池电解液相对密度,采取防寒或降温措施,清洗冷却系等。
换季保养可结合一级保养等进行。
停用保养:指设备由于季节性等因素的影响,要暂时停用一段时间,又不进行封存的一种整理、防护性保养。其作业内容以清洁、整容、配套、防腐为重点。
封存保养:指设备封存前或启封期间进行的保养。启用前要做一次启用或二级保养。封存设备一般应统一停放,封存保养的内容需视机型、机况和实际情况而定。
转移前保养:这是流动性比较大的施工单位常进行的一种机械保养工作。通常在一项工程完工后,设备虽未到规定的保养周期,但为实现从一个施工点到另一个施工点地顺利调运,并能迅速投入新的施工生产,需对设备进行检查、紧固、调整、润滑等工作。
特殊保养由操作人员和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共同完成。
第7篇 临近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邯济指安〔2011〕63号)文件要求,确保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根据标段施工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1、要严格按照(邯济指安〔2011〕6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种防护措施,对使用大型机械不按要求安排施工单位正式职工负责,不设置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或防护员兼职,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没有佩带对讲机及防护用品的,一旦发现将追究施工处分管副处长的责任,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0元;对工地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没有保持3分钟联系通话一次(没有记录)或检查时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联系三次不能通话的罚防护员或驻站联络员每次100元,同样问题被上级检查发现3次的罚施工处安全总监、安质部长各300元。
2、做好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由施工处发放上岗证并随身佩戴,(上岗证要有照片并在照片处盖章,防止随意更换未培训的人员上岗),对未随身佩戴上岗证的坚决不允许上路基,一旦发现未随身佩戴上岗证、上路基的,对场管理人员及带工人员各罚款300元;对工作态度差的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施工处严禁使用,一旦发现要立即清退,对上级检查发现要求清退的施工处未清退,每次罚施工处长500元;对于安全培训走过场、替答卷,弄虚作假的对安质部长和安全总监各罚款300元。
3、认真做好设备管理台账管理。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按照建指“一机一档”的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各项资料手续必须齐全有效,经监理审查无误后方可使用,并按要求及时存档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台账汇总表每月上报一次。对不符合使用条件和未纳入台账管理的大型机械一律不得使用,一旦发现使用的将对使用的分管副处长罚款500元;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执行日计划上报制度(报表见附表),对于未报日计划的上不允许施工。
各施工处要对运输车辆定期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在确认运输车辆状况良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发放车辆登记编号,放置车前窗明显处,无编号的禁止上路基,发现无编号上路基一处罚现场负责人、分管副处长各300元。
4、认真做好过程控制,各施工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路基填筑达到一定高度后的运输车辆、推平碾压车辆安全控制,特别是加强新填路基与既有路基结合部施工质量,加强碾压,防止软硬不均情况出现。为防止运输车辆防止车辆侧翻、撞伤(断)接触网杆、信号杆(机)、电线杆或冲入线路侵限,要在新旧路基结合部设置明显的警禁标志(带反光标志)每隔5米设置一个,在触网杆、信号杆处进行加密设置,同时施工处要安排有责任心的人员现场盯控,疏导指挥车辆,严禁现场无人管理盯控进行车辆填土、上碴作业。对车辆填土、上碴作业,现场无人盯控、无人防护,不按要求设置警禁标志。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处分管副处长罚款500元。 线间距小于5米的建议采取二次倒运,若不进行二次倒运,施工处必须制定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安全。运输机械要定期保养,保持车辆的状态良好,严禁超载。特别是填土顶距路肩小于2m的地段。检查发现状况差,未按要求定期保养、无编号的运输车辆进行上土或上碴,每次罚现场负责人、分管副处长各300元。
各施工处要对运输车辆定期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在确认运输车辆状况良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发放车辆登记编号,放置车前窗明显处,无编号的禁止上路基。
严禁施工现场无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管理人员进行路基填筑、上碴等施工,劳务队伍擅自使用大型设备进行施工,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处分管副处长和劳务队伍进行重罚。
各施工处制定临近营业线操作司机注意事项放置在驾驶室内,随时可以看到。施工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没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罚现场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200元。
各施工处要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配备抢险设备,一旦出现突发问题可抢险到位。
5、加大检查力度,各分管副指挥长,安质部、物资部要按照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日计划表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和监控,对大型机械施工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记录,对于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屡改屡犯的将给予责任人每次罚款300元。
6、加强现场处置和信息传递工作,现场大型机械作业施工现场设防护员、现场一旦发生问题要立即通知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果断处置,及时拦停列车,同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确保行车的绝对安全,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领导汇报,为防止事态扩大提供决策依据。对于及时处置有功人员施工指挥部将给予重奖。
各种罚款,施工处检查发现罚款交施工处,指挥部或上级检查发现罚款交指挥部。
第8篇 生产活动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管理要求
生产活动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管理的管理应从企业与施工现场两方面提出要求:
一、企业
(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管理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应对文明施工管理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具体要求有:
(1)企业应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管理要求。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比较全面,且应符合有关规定。
(3)企业有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与考核规定。
(4)企业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机制,落实检查与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5)企业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档案。
(6)其他管理要求。
(二)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企业必须对所属施工现场的这一管理措施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具体要求有:
(1)企业应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出管理要求。
(2)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要求比较全面,且应符合有关规定。
(3)企业能够对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进行监督管理。
(4)其他管理要求。
(三)安全防护措施
企业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防护管理措施提出要求,并督促检查。具体要求有:
(1)企业应对安全防护措施提出管理要求。
(2)安全防护措施管理要求比较全面,且应符合有关规定。
(3)企业能够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管理。
(4)其他管理要求。
(四)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管理
企业应提出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管理要求,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管理要求应全面并符合有关规定,并对施工现场提出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的管理要求。具体要求有:
(1)企业应对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提出管理要求。
(2)企业对施工现场提出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的管理要求。
(3)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管理要求比较全面,且应符合有关规定。
(4)企业能够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监督管理。
(5)其他管理要求。
(五)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管理
安全生产检查测试工具是确保安全检查质量的关键,企业必须对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管理提出要求,并监督检查。具体要求有:
(1)企业应对安全检查测试工具提出管理要求。
(2)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管理要求比较全面,且应符合有关规定。
(3)企业有相应检测工具的监督管理部门和管理机制。
(4)企业能够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测试工具进行监督管理。
(5)其他管理要求。
二、施工现场
(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管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施工现场应对文明施工管理提出要求。具体要求有:
(1)施工现场应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管理要求。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比较全面,且应符合有关规定。
(3)施工现场有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与考核规定。
(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开展情况良好。
(5)施工现场有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情况的记录档案。
(6)其他管理要求。
(二)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对安全警示标志管理提出要求。具体要求有:
(1)施工现场应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出管理要求。
(2)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要求比较全面,且应符合有关规定。
(3)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到位,摆放正确。
(4)其他管理要求。
(三)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规范,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防护管理措施提出要求。具体要求有:
(1)施工现场应对安全防护措施提出管理要求。
(2)安全防护措施管理要求比较全面,且应符合有关规定。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到位,各项防护措施符合有关要求。
(4)其他管理要求。
(四)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管理
施工现场应提出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管理要求,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管理要求应全面并符合有关规定。具体要求有:
(1)施工现场应对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提出管理要求。
(2)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
(3)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管理要求比较全面,且应符合有关规定。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管理到位,符合有关规定。
(5)其他管理要求。
(五)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管理
安全生产检查测试工具是确保安全检查质量的关键,施工现场必须对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管理提出要求。具体要求有:
(1)施工现场应对安全检查测试工具提出管理要求。
(2)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管理要求比较全面,且应符合有关规定。
(3)施工现场有相应检测工具的监督管理部门或责任人。
(4)施工现场的检测工具管理到位,检测工具符合有关规定。
(5)其他管理要求。
第9篇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方法与技巧
起重机械是现代经济建设中改善物料搬运条件,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不可缺少的物流运输设备。随着人类生产活动规模的不断扩大,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要求愈来愈高,与此相适应的起重机械技术也在高速发展,使用范围越来越广。
特别近年来国有企业改制,民营企业迅速崛起,起重机械需求量日益增大,根据济宁市2000年~2005年五年起重机械的增加量统计,与2000年相比增长了1.6倍。但使用企业的起重机械管理水平发展相对滞后,由此引发的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也日益增多。2003年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颁布实施,说明国家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落实《条例》精神,科学地对起重机械进行综合管理,充分发挥起重机械效能,努力提高起重机的装备技术素质和作业水平,高效、优质、低耗的完成施工安装、生产、装卸作业任务,保障安全生产,获取最佳经济效率,促进企业经营持续发展,是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的任务与目标。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包括设备的选型论证,安装调试,特检机构的检验、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维护保养、操作运行、改造、大修、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1 起重机械的选购安装及检验
1.1 选型
企业在选购起重机械时,首先要对本企业的使用范围、工作频繁程度、利用率、额定起重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选择适合本单位使用要求工作级别的起重机。根据拟定的技术参数,进行市场调研。选择的供货厂家,必须是具备特种设备安全许可证的专业起重机制造企业。并考察制造厂家加工设备的配套性,生产的规范性,产品的先进性,进行比较后选择价格合理,质量好,性能优良,安全装置齐全的起重机械。
设备到货后,开箱验收时要检查随机技术资料是否齐全,随机配件、工具、附件是否与清单一致,设备及配件是否有损伤、缺陷等,并做好开箱验收记录。
1.2 安装单位的选择
起重机械的安装队伍可选择有安装资格的制造厂家,形成制造、安装、调试一条龙的服务模式。除此之外,选择的安装单位必须是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安全认可证》的专业队伍,并具有安装相应起重量的安装资格。安装单位确定后,安装前要协助安装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开工报告,并检查安装队伍的施工组织方案、安装设备、安装程序、技术要求、安装过程中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自检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安装完毕后要监督安装单位进行全面自检和运行试验、载荷试验,确认自检合格后,申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并取得了《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将起重机随机技术资料、安装资料及检验报告书等有关技术资料存档。以后在使用中发生的定期检验、大修、改造、事故记录等资料也一并存入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2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全面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政策,通过采用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一系列措施,应用先进的科学管理手段与方法,对起重机械实行综合管理,做到周密规划、择优选购、合理配置、精确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定期检验、适时改造、适时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以获得起重机寿命周期费用经济,综合效率最高,确保安全运行,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技术进步和高效经营。
2.1 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使用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起重机械档案包括:
(1)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零件图、电气原理、电器元件布置图、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
(2)安装过程中需要的技术资料,安装位置,启用时间。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或定期《检验报告书》。
(4)日常保养、维护、大修、改造、变更、检查和试验记录。
(5)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记录。
(6)上级主管部门的设备安全评价。
(7)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保及检测记录。
第10篇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要保证机械设备不发生工伤事故,不仅机械设备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当然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因其种类不同而内容各异,但其基本安全守则为:
(1)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该穿戴的必须穿戴,不该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
例好机械加工时要求女工带护帽,如果不带就可能将头发搅进去,同时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机械的旋转部分就可能将手套搅进去,将手搅伤。
(2)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而且要空车运转一下,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3)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也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特别是对坚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于振动而松动,以便重新紧固。
(4)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千万不能凑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不准将其拆掉不使用。
(6)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7)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
也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
如必须进行时,则应首先关停机械设备。
(8)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防发生问题时,无人处置。
(9)工作结束后,应 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打扫好机械设备的卫生。
第11篇 浅谈如何做好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起重机械是矿山、冶金、机械等企业中,以间歇、重复的工作方式,通过吊钩或其他吊具起升,改善物料搬运条件,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机械化必不可缺的设备,但同时也是一种危险因素较大的特种机械设备。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除正常执行国家有关起重机械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外,还应该做好企业自己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才能更充分地发挥起重机械效能,高效、安全地完成各种作业任务。
1 建立管理制度
1.1 安全技术档案
(1)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零件图、电气原理、电器元件布置图、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
(2)安装过程中需要的技术资料,安装位置,启用时间。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或定期《检验报告书》。
(4)日常保养、维护、大修、改造、变更、检查和试验记录。
(5)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记录。
(6)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保及检测记录。
1.2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逐步完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使作业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据可依。以适应管理工作要求,管理制度应有如下内容:
(1) 职能管理部门与司机的岗位责任制。
(2)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3)维保大修、改造、报废制度。
(4)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5)管理、操作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6)操作人员交接班制度。
1.3 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设立以单位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本单位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判断可能出现的故障、引发的险情、意外事故的发生,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应对措施。包括对起重机械出现事故后的处理原则,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程序、方法、步骤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分工协作等,并定期组织现场演习。
2 加强运行过程中管理
2.1 人员的管理
操作人员要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且上岗前要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学习掌握。
2.2 起重机械的“三定”管理
“三定”管理是指定人、定机、定岗。起重机械的“三定”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制定和制度形式的确定,其中定人、定机是基础。要求人人有岗有责,起重机台台有人操作管理:“定岗”责任是保证。
2.3 定期检查维护管理
要经常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保,定期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有异常情况随时发现,及时处理,从而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查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感官检查;另一种是利用测试仪器、仪表对设备测控。
(1) 感官检查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2002)296号所规定的起重机械检验项目中,70%以上是感官检验。凭检验人员通过感官上的看、听、嗅、问、摸来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的直观诊断,获取信息。
看:通过视觉根据起重机械结构特点,观察其重要传动部位、承力结构要点、故障现象源兆。
听:通过听觉分析出起重机械设备各部位运行声音是否正常,判断异常声音出自部位,了解病因,找出病源。
嗅:通过嗅觉分辨起重机械运动部位现场气味,辨别零部件的过热、磨损、过烧的位置。
问:向司机及有关人员询问起重机运行过程中,易出故障点,发生故障经过、类别。判定起重机安全技术状况。
摸:通过用手触摸起重机运行部件,根据温度变化、振动情况,判断故障位置和故障性质。
(2) 测试仪器检查
在起重机械运作状态下,利用监测诊断仪器和专家监控系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监)测,随时掌握起重机技术状况,预知整机或系统的故障征兆及原因,把事故消除于萌芽状态。
3 起重机通用部件的安全检查
(1)吊钩。
检查吊钩的标记和防脱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吊钩有无裂纹、剥裂等缺陷;吊钩断面磨损、开口度的增加量、扭转变形,是否超标;吊钩颈部及表面有无疲劳变形、裂纹及相关销轴、套磨损情况。
(2)钢丝绳。
检查钢丝绳规格、型号与滑轮卷筒匹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钢丝绳固定端的压板、绳卡、楔块等钢丝绳固定装置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扭结、压扁、弯折、断股、腐蚀等是否超标。
(3)制动装置。
制动器的设置,制动器的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制动器的拉杆、弹簧有无疲劳变形、裂纹等缺陷;销轴、心轴、制动轮、制动摩擦片是否磨损超标,液压制动是否漏油;制动间隙调整、制动能力能否符合要求。
(4)卷筒。
卷筒体、筒缘有无疲劳裂纹、破损等情况;绳槽与筒壁磨损是否超标;卷筒轮缘高度与钢丝绳缠绕层数能否相匹配;导绳器、排绳器工作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5)滑轮。
滑轮是否设有防脱绳槽装置;滑轮绳槽、轮缘是否有裂纹、破边、磨损超标等状况,滑轮转动是否灵活。
(6)减速机。
减速机运行时有无剧烈金属摩擦声、振动、壳体辐射等异常声音;轴端是否密封完好,固定螺栓是否松动有缺损等状况;减速机润滑油选择、油面高低、立式减速机润滑油泵运行,开式齿轮传动润滑等是否符合要求。
(7)车轮。
车轮的踏面、轮轴是否有疲劳裂纹现象,车轮踏面轮轴磨损是否超标。运行中是否出现啃轨现象。造成啃轨的原因是什么。
(8)联轴器。
联轴器零件有无缺损,连接松动,运行冲击现象。联轴器、销轴、轴销孔、缓冲橡胶圈磨损是否超标。联轴器与被连接的两个部件是否同心。
4 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
(1)超载保护装置。
超载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符合设计要求,液压超载保护装置的开启压力;机械、电子及综合超载保护器报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差是否符合要求。
(2)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是臂架类型起重机防超载发生倾翻的安全装置。通过增幅法或增重法检查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性,并检查力矩限制器报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差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限位器。
检查起重设备的变幅机构,升降机构、运行机构达到设定位置距离时能否发生报警信号,自动切断向危险方向运行的动力源。
(4)缓冲器。
对不同类型起重量、运行速度不同的起重机,应检查所配置的缓冲器是否相匹配,并检查缓冲器的完好性、运行到两端能否同时触碰止挡。
(5)防护装置。
检查起重机上各类防护罩、护栏、护板、爬梯等是否完备可靠,联轴器、链轮、链条、等转动零部件有无防护罩。起重机上人行通道,爬梯等部位有无防护栏,是否符合要求。
5 电器控制装置
(1)控制装置。
应检查电气配件是否齐全完整,机械固定是否牢固、无松动、无卡阻;供电电缆有没有老化、裸露;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应可靠;起重机上所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气元件应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及工作条件相适应。对裸线供电应检查外部涂色与指示灯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对软电缆供电应检查电缆收放是否合理;对集电器要检查滑线全长无弯曲,无卡阻接触可靠。
(2)电气保护。
在起重机进线处要设易于操作的主隔离开关,起重机上要设紧急断电开关,并检查能否切断总电源。检查起重机电源与各机构是否设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及特殊起重机的超速、失磁保护。检查电气互锁、连锁、自锁等保护装置的齐全有效性。检查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电气设备接地、金属结构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与金属结构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6 金属结构
应检查主要受力构件是否有整体或局部失稳、疲劳变形、裂纹、严重腐蚀等现象。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有无明显的变形开裂。螺栓或铆固连接不得有松动、缺损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是否有足够的预紧力。金属结构整体防腐涂漆应良好。
7 司机室
司机室的悬挂与支承连接应牢固可靠性,门锁和门电气联锁开关、绝缘地板与干粉灭火器应配置齐全有效。对于有尘、毒、辐射、噪声、高温等有害环境作业的起重机应检查是否加设了保护司机健康的必要防护装置。照明灯、检修灯必须采用36v以内的安全电压。
8 安全标志
起重机起重量标志牌,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应悬挂在明显部位。大车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吊具、台车、夹轨器、滑线防护板、臂架、起重机平衡臂、吊臂头部、外伸支腿、有人行通道的桥式起重机端架外侧等,应按规定喷涂安全标志色。
总之,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全员参与,全程控制,注重细节。把任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排除在安全“门槛”之外,才能够有效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12篇 项目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及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并实施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条 设备的备案
一、设备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二、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备案手续,取得备案证和备案牌。备案所需条件包括机械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等。
三、严禁使用以下情形之一的设备: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②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设备;③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④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设备。
第2条 设备的使用
一、 设备的选型原则:依据工程建筑面积的大小、工期要求及机械设备性能参数综合考虑。
二、机械设备按照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结合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合理布置。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含人货两用电梯)等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具有安装拆卸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拆前制定安装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其审批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要求与设备租赁方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四)。
三、设备在安装或拆卸前,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四、 设备在使用前应经过当地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向市安全站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明后方可使用。
五、 设备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六、建立和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如下内容:
1. 设备台帐
2. 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 设备的定期检验(每年一次)和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的记录;
4. 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 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 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3条 设备的维修保养
一、 机械设备的保养
1. 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运行中、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2. 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和调整。
3. 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
4. 停放保养:由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完成,主要是清洁、润滑、防腐保养。
二、 机械设备的修理
1. 小修:是一种维修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2. 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第一次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中修一般由专用维修人员完成。
3. 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大修由出租设备方(或生产厂家)专业维修人员完成,经过大修的设备达到或接近出场的技术要求。
第4条 设备的报废及设备事故处理参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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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室机械室电气室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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